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2026)



项目概况

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6-0001
项目名称: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性资格审查:

合同包1(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

(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的备案证明。若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至 2026年0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16楼
联系方式:020-83180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020-288662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文件咨询:梁先生;异议受理: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
电话:联系电话:(020)28866235;020-83180409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1月20日

相关附件:

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QCZ2026-000120260120001)-文件集.zip

网址: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招标文件项目编号:QCZ2026-0001项目名称: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月20日温馨提示: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一、参加报价之前,投标人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响应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用评价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指标说明》。二、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三、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四、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以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接收。五、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响应无效处理。六、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七、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部分信息直接取自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时效性。八、投标人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人,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招标信息发布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九、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及保密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十、投标人注册:需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自行注册,准确填写基础信息并自主设置账号、密码;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妥善保管账号信息,并及时更新和维护单位基本信息。投标人同时参与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业务的,应当确认不同平台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信息)的一致性。注册地址:https://gcycloud.cn/gpbs-gpbs/index.html#/gpbs/supplierReg/registrationPage?zoneCode=440101&tenantId=ZF_DLJG_000004(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QCZ2026-0001)招标公告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QCZ2026-0001二、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50,000.00元。四、招标数量:1项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750,000.00否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的备案证明。若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广州市政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方式:在线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完成本项目报名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获取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开标地点:在线开标。九、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后1小时内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查看开标情况。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一、其他补充事宜: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19124618279。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CA办理指引: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ca.html。十三、联系事项:(一)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16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3180409(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邮编:510630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三)服务热线:1.招标文件咨询:梁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2352.异议受理: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83180409。发布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6年1月20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招标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一、名词解释(一)招标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是招标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招标方(用户)的主体承担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二)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招标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三)投标人:是指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且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四)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五)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招标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招标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六)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七)电子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响应性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组成。(八)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十)招标信息发布网站: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二、一般要求(一)投标的费用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招标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待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后,向中标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F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本项目应收中标服务费为:15000.00元,由各中标人摊分服务费金额为5000.00元。(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招标信息发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进行项目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5.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招标人有权做出解释,但对同一条款的解释适用于每个投标人。其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资格审查条款、否决投标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三)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五)知识产权1.1.1.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招标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1.1.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1.1.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时,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中标人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招标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招标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招标人相关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六)纪律与保密事项1.1.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1.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1.1.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1.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招标人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1.1.5.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七)关于异议和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以书面方式提出的,询问文件应当署名,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询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异议投标人认为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1)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对中标结果有出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异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4)异议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异议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异议函转发异议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异议者,将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异议投标人和相关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异议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异议的日期。异议函应当署名。异议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诉异议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招标人)提起投诉。三、投标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市政府采购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应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3.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5.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7.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9.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二)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中完成项目投标登记。2.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3.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且取得回执。时间以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4.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5.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6.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三)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2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属性:服务类报价形式:折扣报价要求:0%-100%二、项目采购内容(一)项目名称: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二)项目预算:总预算75万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分组监测区域服务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限备注组一越秀区、荔湾区、白云区、花都区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具体要求,开展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第1名(综合评分排序):预算金额人民币27.1万元,评估约96宗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点的价格,具体以实际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组一、组二、组三的三名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统筹工作,具体详见工作内容及要求。组二天河区、黄埔区、从化区、增城区第2名(综合评分排序):预算金额人民币24.5万元,评估约87宗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点的价格,具体以实际为准。组三海珠区、番禺区、南沙区第3名(综合评分排序):预算金额人民币23.4万元,评估约83宗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点的价格,具体以实际为准。在采购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中标候选人退出或因不符合中标资格要求而导致取消中标资格的,其后面的候选人按最新的综合评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直到该项目足额录满为止。(如采购文件有与此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至第三名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四至第六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四)基本情况:广州市作为自然资源部国家级地价动态监测城市之一,需配合部开展监测成果分析工作,中标人应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5号)、《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1009-2007)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在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统一部署下,协助采购人开展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项目需根据目前广州市土地市场发展趋势及地价空间分布情况,组织实施方确定各用途地价动态监测范围,划分地价区段,布设监测点,组织土地估价师对各监测点数据进行采集整理,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评估各监测点设定条件下的地价水平,并由采购人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上报分用途经验值。(五)工作范围(2026年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工作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商业及住宅用地工作范围由以下路段围合而成:沈海高速-许广高速以东-龙潭大道以南-105国道-穗深城际铁路-朱村大道东以北-新城大道-济广高速-119省道-增城区行政界线-京港澳高速-广澳高速-官州水道-浮莲岗水道-亚运大道-傍雁路-广澳高速以东-广龙高速以北-鸡谷山路-南沙区南沙街道(不含横档岛部分)-228国道-广澳高速--顺德水道以北所涵盖的区域(不含滴水岩森林公园、市良路以南、东新高速以西),土地面积1358.07KM2;工业用地工作范围由以下路段围合而成:京港澳高速东侧-城鳌大道东-风神大道-沿江大道-平步大道中-许广高速-106国道-118省道-花山北立交-大广高速-广从公路-广良沙路-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沙亭北路-九龙大道-兴龙大道-广汕公路-番禺区风光路大学城外环东路-佛山市顺德区界-顺德水道-亚运大道-广澳高速-星海大道-广珠路-莞佛高速-南沙港快速-环市大道北-广州绕城高速-广园快速路-荔新大道-新新大道中-开创大道-高普路东侧-广连高速,不含海珠区和番禺区白石岭村,土地面积1664.43KM2。(六)中标人要求及工作分工2025年经自然资源部备案的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监测点共266宗(组一96宗,组二87宗,组三83宗),其中,商业105宗,住宅114宗,工业47宗;地价区段共253个,其中商业区段105个,住宅区段105个,工业区段43个。2026年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文件、广州市房地产发展现状及广州市公示地价更新情况适当调整地价区段范围及监测点布设情况,并及时完成备案调整工作。各组的土地估价师,每人承担的监测点数量不超过30宗,每个地价监测点价格信息由两名土地估价师独立完成评估。服务本次采购项目的各组团队服务人员需不少于7名可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要求如下:(1)为使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成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由不少于7名可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资料收集、信息调查、监测点价格评估、成果整理、数据统计汇总、编写报告,参加工作例会、项目技术培训等工作。团队中需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的各项工作,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需具有可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资格或国土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7名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中可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资格要求的服务人员,投标文件内需提供上述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扫描件。(4)组一、组二、组三的中标人按地价监测点价格评估工作要求负责各自所负责监测区域范围内的地价监测点价格评估工作,完成工作成果后,提交给采购人开展技术统筹工作。三、工作内容及要求(一)地价监测点价格评估1.工作要求(1)地价监测点的价格评估工作:中标人主要负责监测区域范围内的地价监测点的价格评估工作。组一、组二、组三的中标人分别需成立项目团队开展所负责监测区域内的地价监测点价格开展独立评估。各组的土地估价师,每人承担的监测点数量不超过30宗,每个地价监测点价格信息由两名土地估价师独立完成评估。参与项目团队的土地估价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若确需更换项目团队中土地估价师成员,须报经采购人批准同意。(2)管理协调:各组的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统筹工作,包括不限于参加工作例会、项目技术培训等工作会议、开展信息调查、数据统计、报告汇总、项目经验分享、以及配合采购人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检查等工作。(3)各组的中标人需确定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的各项工作,对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进行把关,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对本项目进行总负责。负责人和土地估价师应积极参加工作例会,讨论监测工作中涉及的利润率、利息率、评估方法及其他技术参数等细节内容,分享工作经验,汇总总结估价过程中存在的技术和工作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传达工作例会的会议精神给未参会的土地估价师。(4)组织土地估价师每季度对所负责的监测点进行现场勘查,包括拍摄监测点现状照片、调查周边租金、售价等,采集监测点地价信息,对其进行初步审核整理与汇总,收集整理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应等信息,并将监测点维护情况反馈给采购人。(5)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各季度地价监测点的价格评估,在相应时间节点内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成果、最终成果。(6)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具体要求,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即: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通过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平台完成季度成果的上报;12月31日前配合采购人完成年度成果。(7)建立相应的项目组,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参与项目土地估价师的行为,对整个项目工作进行管理、协调。(8)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利用地价动态监测类相关软件,提高监测工作效率。(9)结合广州市土地交易情况,配合采购人完成地价状况分析报告,并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调研及培训工作。(10)协助采购人维护广州市各用途的监测范围,监测范围应包括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的市辖区集中连片区域,以及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外、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覆盖的城市主要拓展区域。(11)协助采购人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12)协助采购人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要求,收集不少于18宗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完成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工作。(13)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2.工作成果(1)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季度成果中标人应当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下列内容的评估成果给到采购人(2026年实际提交的成果需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要求进行调整):①监测点地价评估技术要点表(季度)②房地租金、房地产价格统计表(季度)上述成果需以电子成果由中标人的土地估价师通过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平台上报到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同时提交给采购人汇总和技术审核。中标人应当配合采购人完成下列成果:①交易样点登记表②土地政策调查表③城市成果-不含交易样点④城市成果-含交易样点⑤特征区域成果-不含交易样点⑥特征区域成果-含交易样点⑦行政区成果-不含交易样点⑧行政区成果-含交易样点⑨区段成果表⑩监测点评估管理汇总表(2)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成果:中标人应当配合采购人完成年度地价状况分析报告。(3)协助采购人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要求,收集不少于18宗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完成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工作。(4)协助采购人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完成相关调研成果及调研报告(如有,根据工作实际提交)。(5)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其他相关成果。3.服务响应时间要求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收到采购通知(电话或书面)4小时(含)内小时响应。4.验收要求成果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盖章,通过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平台完成成果的上报,即为通过验收。四、项目报价要求(一)服务费用本次项目经费预算为75万元。(二)投标人根据项目的预算金额报出折扣,采购人向中标人实际支付的项目服务费(合同金额)=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中标折扣。(三)关于报价★投标人所报折扣不得高于100%且不得低于0%;该折扣必须为固定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0%~95%),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四)以上报价包含完成评估工作所需的服务费、交通费、误餐费、所有税费等各项费用。五、结算方式原则上分四期支付合同价款,具体如下:第1期:支付比例30%,第一季度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盖章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期:支付比例30%,第二季度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盖章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3期:支付比例30%,第三季度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盖章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4期:支付比例10%,第四季度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盖章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即合同金额的10%。由于服务费为政府财政拨款,各期的服务费最终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到款日期为准。1.1.1.1.1.1.岗位人员清单岗位人数岗位职责岗位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的各项工作,对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进行把关,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对本项目进行总负责。具有可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资格或国土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或以上从事土地估价业务工作经验。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负责资料收集、信息调查、监测点价格评估、成果整理、数据统计汇总、编写报告,参加工作例会、项目技术培训等工作。具有可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资格或国土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从事土地估价业务工作经验。2022年以来同类项目经验情况汇总表(样表)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对象证明材料得分情况备注1承接的城市地价监测类项目XXX市城市地价监测项目202X年XX月XXXXX需提供投标人所签订承接项目的合同扫描件X分2得分合计X分填写说明1、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开展的相关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投标人需将相关信息以表格形式汇总,并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未提供表格本项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表格序号及填写信息一一对应,证明材料与表格填写的信息不一致的,错填、漏填相关信息的,该序号项不得分。项目负责人情况汇总表(样表)姓名岗位基本情况名称发证单位发证时间证明材料得分情况备注AAA项目负责人职称情况国土专业x级职称XXXX年X月X日职称证书X分从事土地估价行业工作经验情况土地估价    师XXXX年X月X日资格证书X分获取证书最早时间X年X月X日,估价行业年限XX年房地产估价师XXXX年X月X日资格证书得分合计X分说明1.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获得上述涉及加分项的证书,如一个加分项中提供多个同类证书的,按该类中最高级别计算,不累加计算。2.(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须可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和土地估价业务,具备相关资格证书。(2)符合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提交符合该条规定的相关材料。(3)从事土地估价业务行业年限计算公式:估价行业年限=2026-最早获取证书时间的年份(2021年10月15日以后取得房地产估价业务资格的可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3.投标人需将相关信息以表格形式汇总,并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未提供表格本项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表格序号及填写信息一一对应,证明材料与表格填写的信息不一致的,错填、漏填相关信息的,该序号项不得分。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汇总表(样表)序号姓名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资格职称情况属本单位的人员证明材料得分土地估价师证书情况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情况土地估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最早时间从事土地估价估价行业工作年限证书编号发证时间证书编号发证时间职称级别证明材料1XX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X年X月X日X年XXX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有X分2XX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X年X月X日X年无无有X分得分合计X分说明1.投标人需将相关信息以表格形式汇总,并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2.(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须可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和土地估价业务,具备相关资格证书。(2)符合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提交符合该条规定的相关材料。(3)从事土地估价业务行业年限计算公式:估价行业年限=2026-最早获取证书时间的年份(2021年10月15日以后取得房地产估价业务资格的可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3.团队成员在投标截止日之前获得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得多个同类证书的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不累加计算,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需将相关信息以表格形式汇总,并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未提供表格本项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表格序号及填写信息一一对应,证明材料与表格填写的信息不一致的,错填、漏填相关信息的,该序号项不得分。第三章合同格式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甲方(采购人):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乙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结果,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5号)、《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1009-2007)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最新工作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1.总则1.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1.2.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具体要求,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提交季度成果;12月31日配合采购人完成年度成果。(2)提供服务的地点:广州市。(3)提供服务的方式:一年的上门免费质量保障服务。1.3.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供合格服务。1.4.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2.合同标的2.1.项目名称: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2.2.工作范围:负责组范围内区等监测区域内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2.3.工作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5号)、《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1009-2007)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成果需通过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审核。2.4.工作内容及要求:(1)地价监测点的价格评估工作:中标人主要负责监测区域范围内的地价监测点的价格评估工作。组一、组二、组三的中标人分别需成立项目团队开展所负责监测区域内的地价监测点价格开展独立评估。各组的土地估价师,每人承担的监测点数量不超过30宗,每个地价监测点价格信息由两名土地估价师独立完成评估。参与项目团队的土地估价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若确需更换项目团队中土地估价师成员,须报经采购人批准同意。(2)管理协调:各组的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统筹工作,包括不限于参加工作例会、项目技术培训等工作会议、开展信息调查、数据统计、报告汇总、项目经验分享、以及配合采购人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检查等工作。(3)各组的中标人需确定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的各项工作,对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进行把关,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对本项目进行总负责。负责人和土地估价师应积极参加工作例会,讨论监测工作中涉及的利润率、利息率、评估方法及其他技术参数等细节内容,分享工作经验,汇总总结估价过程中存在的技术和工作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传达工作例会的会议精神给未参会的土地估价师。(4)组织土地估价师每季度对所负责的监测点进行现场勘查,包括拍摄监测点现状照片、调查周边租金、售价等,采集监测点地价信息,对其进行初步审核整理与汇总,收集整理土地和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应等信息,并将监测点维护情况反馈给采购人。(5)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各季度地价监测点的价格评估,在相应时间节点内向采购人提交阶段成果、最终成果。(6)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具体要求,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即: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通过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平台完成季度成果的上报;12月31日前配合采购人完成年度成果。(7)建立相应的项目组,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参与项目土地估价师的行为,对整个项目工作进行管理、协调。(8)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利用地价动态监测类相关软件,提高监测工作效率。(9)结合广州市土地交易情况,配合采购人完成地价状况分析报告,并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调研及培训工作。(10)协助采购人维护广州市各用途的监测范围,监测范围应包括城区实体地域范围的市辖区集中连片区域,以及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外、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覆盖的城市主要拓展区域。(11)协助采购人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12)协助采购人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要求,收集不少于18宗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完成商品房成本构成调查工作。(13)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2.5.工作进度: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具体要求,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提交季度成果;12月31日前配合完成年度成果。3.成果提交乙方应当根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下列内容的评估成果给到采购人(2026年实际提交的成果需根据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要求进行调整):①监测点地价评估技术要点表(季度)②房地租金、房地产价格统计表(季度)上述成果需以电子成果由乙方的土地估价师通过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平台上报到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同时提交给采购人进行汇总和技术审核。4.乙方的义务4.1.向甲方报送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名单、项目工作计划。4.2.乙方若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项目班子主要成员、或更改项目工作计划,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后才能更换或更改。4.3.乙方应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项目任务及相关的工作任务。4.4.项目班子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到甲方所在地认真地对本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应合理运用当前先进、成熟的技术,向甲方提交满足本合同要求的高水平的项目成果,以高度的责任心帮助甲方实现本合同预定的目标。4.5.配合甲方组织对承担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土地估价师进行技术指导。4.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对下列文件、图纸、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甲方之外的任何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所有资料归还甲方:(1)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2)甲方提供的各种数据、文件、文档资料、图纸、需求分析资料、来往公文或函件、通知等;(3)乙方对项目所作的一切项目成果、概算预算资料以及有关的一切文档资料。5.甲方的义务5.1.甲方应当负责本项目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项目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5.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通过合规程序获取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数据资料以及项目所需要的其他项目资料。5.3.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和答复。5.4.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务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甲方若要更换常务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5.5.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制订详细的审核标准,对项目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提出修改意见。5.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如下协助: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复核和补充,确定区片的划分结果以及监测点的选定;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现场工作条件和设施、或人员配合,则甲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尽量免费提供。6.乙方的权利6.1.甲方在委托的项目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项目权利:(1)对所委托的项目范围内各内容的调研权;(2)对所委托的项目范围内各项内容的用户需求调查与分析权;(3)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项目规模、标准、规划设计、技术设计方法,按照先进、成熟和优化的原则,向甲方提出建议。(4)对所委托的项目范围内各项内容的开发权;(5)对所委托项目的各项内容的建设指导和协调权;(6)甲方授予的其它权利。6.2.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向第三方索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或与任何第三方商讨有关本项目的技术问题。在遇到与甲方提供的情况、资料或要求有矛盾的问题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助甲方做出决策。6.3.在委托的项目范围内,乙方有权及时知道或掌握项目建设的变动或变更情况,并根据新情况向甲方提出相应建议。7.甲方的权利7.1.甲方有确定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技术承担单位以及选择承担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土地估价师的权利。7.2.甲方有系统软件和成品软件供货单位的选定权。7.3.乙方若要更换项目经理或其他项目主要成员、或更改项目工作计划,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对此具有审批权。7.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项目工作报告及项目任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7.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人员。8.乙方的责任8.1.乙方的责任期是本合同的有效期以及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的有效期。8.2.乙方对上报自然资源部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的“及时、真实、准确、规范、完备”负责。8.3.无论项目成果是否已经得到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乙方都应对其项目成果负完全责任。如果因项目成果存在错误、失误、或错漏而导致项目完成质量降低、功能减少或其它使项目建设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情况出现,则乙方应负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或负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情况如果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存在错误而引起的,则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8.4.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9.甲方的责任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支付款项。10.合同的转让与分包未经双方的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责任和义务。11.知识产权11.1.本合同的执行涉及甲方和乙方的知识产权事宜按下列办法对待:对甲方已经拥有知识产权并在本项目成果中予以应用的技术及其所有文件,乙方有权在本项目建设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技术或其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项目或服务之中。对乙方已经拥有知识产权并在本项目成果中予以应用的技术及其所有文件,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建设中使用或复制,而且甲方无需为此支付项目费之外的额外费用。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技术或其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项目或服务之中。对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及其所有文件,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建设中使用或复制,而且甲方无需为此支付项目费之外的额外费用。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技术或其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项目或服务之中。11.2.乙方在执行项目任务的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乙方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11.3.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纸、图片、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也不得超越本合同范围使用。12.其他事项12.1.乙方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的,需经过甲方同意,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执行的项目任务、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不因此而改变或转移。这种情况不视为本合同被转让或分包。12.2.乙方应在本合同执行期内,自费办理其委派参与本项目及相关工作的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本合同期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12.3.在乙方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应保障乙方免受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12.4.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其项目班子成员不应接收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所承担的项目有关的报酬。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12.5乙方(供应商)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3.验收和投诉13.1.验收13.1.1.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盖章即为通过验收。13.2.投诉13.2.1.甲方可就乙方的服务质量或服务问题向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投诉;13.2.2.经核查如情况属实则该投诉有效,将记录在案;13.2.3.乙方可就甲方人员或机构所提出的除维修或服务以外的要求向甲方投诉;13.2.4.甲方将不定期检查乙方的履约情况。14.培训及售后服务14.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培训内容如下:(1)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过程和步骤;(2)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相关的各类工作平台的使用;(3)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的应用分析。14.2.培训时间安排如下:贯穿整个项目过程。14.3.售后服务成果提交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编制成册的档案材料。15.价格和付款15.1.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15.2中标折扣:%,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的项目服务费(合同金额)=本项目财政批复核定金额×中标折扣。15.3.本合同价款包括支付各土地估价师报酬及相关税费,本项目专家研讨费、评审费、成果装订费、档案整理费、年度检查费以及工作调研经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15.4.付款方式15.4.1第一季度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盖章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15.4.2第二季度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盖章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15.4.3第三季度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盖章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15.4.4第四季度成果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盖章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即合同金额的10%。由于服务费为政府财政拨款,各年度的服务费最终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到款日期为准,各阶段支付比例根据实际到款金额进行调整。15.5.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有关款项自甲方向乙方账户汇出或向财政部门递交款项申请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16.违约责任16.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应付而未付金额的3%,财政拨款原因、乙方延迟交付符合要求的服务费发票或其他政府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除外。16.2.乙方不能履行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的2天内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如有)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6.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逾期超过90日,视为乙方不能提供服务,双方应按乙方不能履行服务的条款处理;但因非乙方的原因除外。16.4.乙方有任何一项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除应当继续履行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16.5.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都不能弥补甲方利益遭受损害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部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6.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和管理咨询专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如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员的行为达到2次,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6.7.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部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并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16.7.1.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记录累积达2次及以上;16.7.2.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16.7.3.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相互串通提高服务费用,或乙方给予有关人员“回【扣】”的;16.7.4.乙方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或贿赂甲方相关人员的。16.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17.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7.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17.2.如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满或本合同任务全部完成、并结清费用后自行失效。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因项目完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已经约定的合同有效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本合同有效期。18.2.合同的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变更(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合同的终止: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5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8.4.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1份,乙方1份,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1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乙方拟投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廉政承诺书附件3:保密协议书附件4: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乙方:(盖章)(盖章)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6楼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20-83177309电话:邮政编码:510030邮政编码: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附件1:拟投入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编号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编号职称估价行业年限手机号备注附件2廉政承诺书甲方(采购人):XXX乙方(中标人):XX乙方作为“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项目编号:XX)的中标人,乙方向甲方承诺下列条款:1.加强管理,合法经营,依法办事,规范操作,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廉政建设,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2.不得向采购人的采购人员及其家属赠送红包及礼品。3.不得邀请采购人的采购人员参加各种娱乐、旅游活动(含以各种参观、培训、学习名义组织的旅游活动)。4.不向采购人的采购人员提供各种形式的回(扣)或报销费用。5.不安排采购人的采购人员家属在我方公司工作。6.不私自接触评估对象的利益相关人。7.不接受评估对象的利益相关人的任何馈赠、贿赂等。8.采购人的采购人员如果向我方提出上述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我方及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关纪律检查部门、监察部门报告。9.遵守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供应商管理的有关规定。10.本协议书是《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项目编号:XX))的附件,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附件3保密承诺书甲方(采购人):XXXXXX乙方(中标人):XXXXXX乙方作为“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项目编号:XX)的中标人,甲方有责任和权利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乙方应加强保密意识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机关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对各具体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内严格保密。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二、乙方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信息和各类数据。三、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工作,不得将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会议记录、招标文件等)、信息和数据(包括政务和业务)的内容泄漏给无关人员或第三方;不得通过各种形式查看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数据,不得从事其它与合同无关的工作。四、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五、乙方应严格管理项目,严禁工作人员将工作中的相关信息透露给项目无关人员或第三方。六、乙方不得未经同意带无关人员进入经甲方确认的工作场所。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与项目相关资料或数据进行演示或宣传。八、无论乙方今后完成项目工作或因故中途退出,乙方并不免除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所知悉的甲方国家秘密、文件、信息和数据。九、乙方应当明确保密责任和规范要求,以及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十、如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生泄密失密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并应立即进行分析研判,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数据进一步扩散,并积极协助甲方、保密部门等单位进行查处。十一、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发生泄密失密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项目,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协议书是《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项目编号:XX))的附件,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一、开标1.(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1.(2)解密时间截止后,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开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1.(3)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1.(4)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提交成功的、未解密的、无法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5)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解密后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提交情况、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所有投标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开标情况。二、评标委员会(一)本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如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则评标委员会全部由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二)本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品目:C030801土地价格评估(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要求其回避: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单位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2.任职单位与招标人或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是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投标人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4.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5.同一单位的评标专家在同一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五)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评分项目技术评分商务评分投标报价得分综合信用分分值46分39分10分5分1.(2)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同时出现两种(含)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现象。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拒绝,不接受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四、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1.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的备案证明。若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时认定供应商不合格的,应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3.不通过资格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作符合性审查。(二)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表》如下: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确定且符合要求。2投标文件格式中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填写、签章。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4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说明: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的。(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6)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应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4.不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等的评分程序。(三)详细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9.0分技术部分46.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服务方案1 (5.0分)投标人能提供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中“(一)地价监测点价格评估1.工作要求”相关内容编制服务方案,且方案包括:地价监测点的价格评估工作、管理协调、汇总总结,得5分。未能提供服务方案或缺少内容的,本项及以下评分项“服务方案2”均不得分。服务方案2 (15.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内容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工作质量保证方案1 (5.0分)投标人能提供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中“(一)地价监测点价格评估的2.工作成果”相关内容编制工作质量保证方案,且方案包括: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季度成果、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年度成果,得5分。未能提供工作质量保证方案或缺少内容的,本项及以下评分项“工作质量保证方案2”均不得分。工作质量保证方案2 (15.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质量保证方案计划能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5分;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履约便利程度 (3.0分)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 1.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小时(不含)内响应,得3分; 2.收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书面)后,1小时(含)至2小时(不含)内响应,得2分; 3.收到采购通知(电话或书面)后,2小时(含)至3小时(不含)内响应,得1分; 4.收到采购通知(电话或书面)后,3小时(含)至4小时(不含)内响应,得0.5分; 5.其他情况或无响应或未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盖章)。系统软件投入情况 (3.0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可投入本项目(与本项目相关或同类的软件著作权):地价动态监测类,提供得3分。 注1:(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要求由牵头方提供)①投标人自主开发的,提供系统的著作权人为投标人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如对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描述不能明显体现相关管理系统功能的,则需提供第三方证明资料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②非自主开发的,须提供投标人的购买合同及购买发票扫描件或授权使用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承诺合同签订后在本项目应用上述系统或软件的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没有提供的不得分。注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以上材料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有效。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业绩纳入评审) (10.0分)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服务类或标准宗地信息采集服务类业绩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 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土地价格评估类(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服务类或标准宗地信息采集服务类除外)业绩经验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1.须同时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合同概况、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页)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无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明确,评委无法辨认的,则不得分。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以上材料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有效。3.投标人需将相关信息以表格形式汇总,并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2022年以来同类项目经验情况汇总表》。项目负责人情况 (6.0分)1.职称情况(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土专业副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 具有国土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本小项最高得3分。 2.工作经验:从事土地估价业务行业年限(可以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15年(含)以上的,得3分;10年(含)以上且不足15年的,得2分;5年(含)以上,不足10年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项目负责人须可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和土地估价业务,具备相关资格证书;(2)符合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提交符合该条规定的相关材料;(3)从事房土地估价业务行业年限计算公式:估价行业年限=2026-最早获取证书时间的年份((2021年10月15日以后取得房地产估价业务资格的可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在投标人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的材料由联合体双方提供均可。4.投标人需将相关信息以表格形式汇总,并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项目负责人情况汇总表》。项目组成员技术力量(项目负责人除外) (20.0分)1.职称情况:项目组成员具有国土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从事土地估价业务行业年限(可以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10年(含)以上的,每提供1人具备上述要求得2分;5年(含)以上,不足10年的,每提供1人具备上述要求得1.5分;不足5年的,每提供1人具备上述要求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4分。注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项目负责人须可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和土地估价业务,具备相关资格证书;(2)符合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提交符合该条规定的相关材料;(3)从事土地估价业务行业年限计算公式:估价行业年限=2026-最早获取证书时间的年份((2021年10月15日以后取得房地产估价业务资格的可依法从事土地估价业务)。注:2.项目组成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在投标人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扫描件等),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组成员的材料由联合体双方提供均可。4.投标人需将相关信息以表格形式汇总,并按填写说明认真填写,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汇总表》。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3.0分)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3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分支机构(分所)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按联合体各成员情况进行打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四)综合评分的计算1.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投标报价得分+综合信用分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五)中标候选人推荐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至第三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四至第六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五、项目废标处理(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经评审后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六、定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及《确认采购结果通知书》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进行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支付确认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七、签约(一)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第二章招标人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签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应加盖电子签章。)序号内容签章要求商务文件1★投标函电子签章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电子签章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的附件(提供以下相关证照之一的扫描件):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电子签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证明书电子签章5★开标一览表电子签章6分项报价表电子签章7业绩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电子签章8证书一览表(含该表备注要求的资料)电子签章9★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扫描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2.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10★属于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电子签章11★实质性响应一览表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商务资料电子签章1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电子签章技术文件1整体技术方案电子签章2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电子签章3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电子签章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技术资料电子签章其他文件特别提示与要求!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表中带★的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如★内容未按上述规定上传投标材料,将严重影响评审结果。商务文件投标函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一、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二、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三、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五、我方接受按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投标报价已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并承诺向贵中心足额支付。六、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七、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编)传真电话、手机联系人(职务)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年月日说明: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年月日发布关于“”(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特此声明!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年月日说明: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分支机构投标的,以上《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必须由分支机构和总公司(总所)同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附件由总公司(总所)提供。(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证明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的投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企业名称(盖章):20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授权委托证明书。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报价表》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中《详细报价表》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合同生效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123…填报要求:1、依据商务评审中的业绩要求填写本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甲乙方、标的物、合同生效时间信息及双方盖章页)扫描件。2、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证书一览表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填报要求:1、填写投标人获得资质、认证或企业信誉证书。(或根据评分项对应内容的要求填写)2、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九)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2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技术文件整体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采购需求投标人响应序号项目内容承诺差异123456…填报要求:请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列出差异内容,若无差异,留空,视为完全响应。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采购需求投标人响应序号项目内容承诺差异123456…填报要求:请按第二章采购需求列出差异内容,若无差异,留空,视为完全响应。招标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法定代表人:胡丹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16楼联系人:陈彦军联系方式:020-83180409受托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田胜利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联系人:梁浩华联系方式:020-2886623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自然资源利用发展中心(广州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所)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代理协议。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一)项目内容:2026年广州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项目(详见委托人填写的采购计划及项目详细资料)(二)采购预算:750,000.00元人民币(以发出的招标公告中的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准)(三)委托目的:确定项目中标人(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第二条委托范围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以下各项代理活动:(一)编制、发布、解释招标文件;(二)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法定网站上发布招标信息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三)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四)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并做好评标记录。第三条委托人权利和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享有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关的义务。(二)执行回避制度。(三)按照要求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四)提供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准确性。如有特殊招标要求,应在委托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人。(五)可以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六)审定受托人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更正通知。(七)组织踏勘现场活动,配合受托人开展招标工作,协助召开答疑会。(八)派员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九)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委托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十)若项目出现招标失败的情形,授权受托人将招标失败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十一)依据招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十二)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十三)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和异议。(十四)委托人委托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收费标准计算。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向受托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委托人有义务协助追缴。(十五)委托人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第四条受托人权利和义务(一)遵守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在委托人委托的范围内,组织实施招标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二)执行回避制度。(三)接收委托人提供的项目资料。(四)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交由委托人确认。(五)按规定发布招标信息公告和发出项目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六)根据项目需要主持召集答疑会。(七)组织开标、评标。(八)向委托人发出《中标供应商确定书》(如有),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本项目的未中标投标人。(九)若项目出现招标失败的情形,将招标失败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十)妥善保存项目的相关材料。(十一)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向法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次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十二)解答招标过程中的问题,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十三)根据项目需要,受委托人委托,收退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有)(十四)受托人依法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第五条委托人、受托人编制招标文件共同遵守下列约定(一)招标文件表述的技术指标或投标人的资质应当有三个以上品牌或三家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完全响应。(二)招标文件表述的委托人需求不得列入限制、排斤潜在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条款;不得列入某一品牌特有的规格技术标准及其它有违公平竞争的条款,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投标人。第六条违约责任(一)招标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向无关第三方,尤其是向投标人泄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有关的项目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泄密方承担。(二)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的责任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第七条其他条款(一)本协议执行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项目完成(签订项目合同)为止。(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受托人(盖章):委托人(盖章):联系人:陈彦军联系人:梁浩华日期:2026年1月19日日期:2026年1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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