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设站方案研究招标公告(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2026)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ZJ-XS2026-001
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元):1039000
最高限价(元):1039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03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结合宁波枢纽高铁客站布局及分工,分析甬台温高铁通道在宁波市的宏观走向方案,重点对经过象山并设站方案进行深化研究,并出具方案研究报告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研究报告。(因不可抗力或采购人方审核等因素导致的延期不在约定时间范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名。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须具备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4:00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乐采云-询问质疑投诉-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①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95763进行咨询。③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平台,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⑤如因系统或部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满足3家及以上的,则正常开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不足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如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则开标时间延期。⑥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9564816530
质疑联系人:闻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652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军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73759、13429373850
质疑联系人:陈家乐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737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采购招标文件1.20定稿.doc454.1K
提前开展采购工作的情况说明.pdf38.7K
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采购文件(服务)(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KXZJ-XS2026-001采购人: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9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1第五部分合同文本27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8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XZJ-XS2026-001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预算金额(元):1039000最高限价(元):1039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039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结合宁波枢纽高铁客站布局及分工,分析甬台温高铁通道在宁波市的宏观走向方案,重点对经过象山并设站方案进行深化研究,并出具方案研究报告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研究报告。(因不可抗力或采购人方审核等因素导致的延期不在约定时间范围)。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名。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须具备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方式:(1)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乐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开标时间:2026年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开标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乐采云-询问质疑投诉-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①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95763进行咨询。③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平台,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⑤如因系统或部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满足3家及以上的,则正常开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不足3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如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则开标时间延期。⑥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1199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9564816530质疑联系人:闻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656523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军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73759、13429373850质疑联系人:陈家乐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7375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联系人:翁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服务类;□ 货物类,核心产品为:/。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名称: 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 ,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为大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不同意分包□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6样品提供■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7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 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 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 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方式一:乐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乐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乐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 方式二:评标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11.1款。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商务技术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11.2款和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提供。(3)报价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11.3款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无。□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商务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供应商在乐采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乐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乐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可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供应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675972087@qq.com邮箱,超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发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予受理。13特别说明□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商务条款要求”。15▲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商务条款要求”。16质保期(不适用)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商务条款要求”。17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无。 □ 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 元。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及《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的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说明:(1)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2)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帐号:63010122000025134户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18转让本项目不得转让、转包。19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0其他中标人中标后须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加盖公章并签字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副本是正本的复印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依托的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本项目不适用)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本项目不适用)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鼓励在线询问、质疑、投诉5.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3供应商质疑5.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3.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附件2)。5.3.3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5.3.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的规定执行。5.3.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4供应商投诉5.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4.5投诉材料可寄送至: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收件人:翁老师,电话:0574-6575303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采购文件的构成6.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1.2供应商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7.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7.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8、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9、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0.1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内容视同未提供。10.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证明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扫描件;11.1.3联合协议(如有);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11.1.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附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供应商情况表;11.2.4分包意向协议(不适用);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7商务条款偏离表;11.2.8技术条款偏离表;11.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11.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11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或采购文件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说明。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1.3.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报价文件资料。注: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附录1),该声明书无须编制进投标文件中,仅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填写并进行回传。2、上述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中本采购文件的有规定格式的,应统一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格式填写。未提供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要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3、投标文件在提供对投标产品技术条款响应表的应答时,对采购文件有技术数值要求的参数,必须以投标货物的具体技术数值据实应答;对于采购文件无数值要求的参数的应答,必须作出明确、直接、无导致两种理解可能的应答。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可由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供应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675972087@qq.com邮箱,超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发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予受理。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4.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18.3在乐采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所有投标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内容、投标报价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供应商须在乐采云平台的“开标记录”模块中进行在线签字确认。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情况、资格审查情况、评标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信息。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供应商可登录乐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乐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乐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乐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其他31、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1)、项目背景通苏嘉甬高铁正在建设,甬台温高铁是国家铁路网中沿海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了国家高铁网规划。为使象山融入长三角“2小时”城市群、上海及宁波都市区内“1小时”、宁波市域内“30分钟”交通圈,完善宁波大都市区交通体系,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加强象山与宁波主城区及周边城市的联系,有必要对甬台温高铁经过象山方案进行规划研究。(2)主要研究内容结合相关路网规划项目,对宁波枢纽总图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经济据点分布、吸引通道经济规模、旅客运输需求、重点工程分布情况、区域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对宁波市境内甬台温高铁走向方案进行研究、分析、论证,提出有比较价值的宏观走向方案。研究主要内容结合宁波枢纽高铁客站布局及分工,分析甬台温高铁通道在宁波市的宏观走向方案,重点对经过象山并设站方案进行深化研究。(三)项目成果要求1、成果内容:形成《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成果文件。2、成果形式及要求:所有成果均需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报告格式、形式、数量等需满足调研、审查、汇报的要求。说明:文本提供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的成果,成果汇报材料提供电子稿,纸质成果A4规格,主要图纸必要时附在报告后或者独立成册。电子数据要求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JPG”格式,汇报演示材料为“.PPT”格式。(四)工作原则1、在采购人领导与指导下,制定项目的工作程序,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工作内容。2、设立专门项目组、专人专职进行项目研究工作。3、规范做好收集的项目与信息的保密工作。4、编制研究报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五)其他要求1、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中标人应提交预期为本项目工作的组织结构图、所有人员的资格和姓名,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涉及的各相关领域专家、研究人员等。项目组成员更换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质量、进度、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向采购人及采购人上级领导部门汇报等工作的第一负责人。3、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使用研究成果不受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专利权、版权、设计、其他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的法律纠纷,倘若发生有关的诉讼,完全由中标人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4、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中标人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中标人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5、本项目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二、商务要求序号商务要求1履约保证金不适用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2、中标人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经采购人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3、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向采购人提交所有成果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结清余款。注: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税率低于6%,采购人有权从款项中扣除税差部分。3实施地点象山县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研究报告。(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审核等因素导致的延期不在约定时间范围)5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6验收形成《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供成果资料。7违约责任根据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执行。8投标报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1039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人工、交通、调研、资料收集、方案编制及调整、成果报告出具、设计文本打印、专家评审费、保险、中标服务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3、以人民币报价。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9合同终止1、未能使服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的;2、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最终期限)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服务的;3、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附表1:商务技术评分表评审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备注商务技术(80分)1.项目理解和认识7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编制背景、项目内容、目标、工作思路等方面的理解和认识非常清晰、透彻,分析点及思路对本项目的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7分;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准确合理,分析思路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较为合理且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有缺失的得4分;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有较大偏差的得3分;有方案描述但完全不可行的得1分;缺项得0分。主观分2.工作进度计划与进度安排7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计划与进度安排: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计划与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7分;工作进度计划与进度安排科学合理且可行性强的得6分;工作进度计划与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进度安排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计划安排有欠缺的得3分;有计划安排但完全不可行的得1分;缺项得0分。主观分3.研究技术路线与工作方法7对本项目的研究技术路线与工作方法: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实施统筹协调工作方法、以及项目研究的主要技术路线清晰、全面、合理,可行性高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7分;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分析方案较详尽可行的得6分;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较合理但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方案一般的得4分;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方案可行性不确认的得3分;有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方案但完全不可行的得1分;缺项得0分。主观分4.项目质量保证措施7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严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完整且对本项目实施有推进作用的得7分;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较全面、方案较详细合理,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切实可行的得6分;有质量保证体系,但流程不清晰的得5分;质量保证体系简单,可行性不强的得4分;质量保证体系方案缺失多且不可行的得2分,最高得7分;缺项得0分。主观分5.项目组织管理措施6对本项目的项目组织管理措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项目组织管理措施较可行,基本可操作的得5分;项目组织管理措施不全面但基本可行的得4分;项目组织管理措施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项目组织管理措施可行性不确定的得1分;缺项得0分。主观分6.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6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明确且有合理、切实、针对性强的解决方案的得6分;重点难点分析较到位,各项解决方案较可行的得5分;重点难点分析有部分缺失,且解决方案基本可行的得4分;重点难点分析一般且解决方案可行一般的得3分;有重点难点分析,但不准确的得1分;缺项得0分。主观分7.服务承诺101、技术保障及后续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跟踪服务能力强,后续服务保障方案具体且有针对性,对本项目有提升作用的得8分;技术支持和跟踪服务能力较强且较可行的得6分;技术支持和跟踪服务能力一般,但基本可行的得4分;技术支持和跟踪服务能力体现不明确的得2分;技术支持和跟踪服务能力表现简单且与本项目实施无关联的得1分;缺项得0分。2、供应商应承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引用和泄漏规划编制数据给任何第三方,且编制报告等文本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报送的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无承诺或承诺不到位的不得分。主/客观分8.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25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5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的得3分,最高得3分。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12分;4、根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分工进行评审,人力配置较强、安排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的得5分;人员安排符合招标需求且有效的岗位分工的得3;人员安排符合招标需求,但个人资质较欠缺的得2分;人员安排不能完成满足招标需求且可行性差的得1分;缺项得0分。注:以上1-3项中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最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提供不得分。主/客观分9.企业实力3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得3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客观分10.以往业绩2根据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2020年1月1日至今的铁路项目咨询业绩,如铁路项目方案研究或预可研编制等业绩数量进行评定,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注: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客观分附表2:价格评分表评审项目评审细则价格分(20分)参与评审价格=投标报价×[1-10%(如符合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优惠的)]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方法: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所有标项均适用:备注:1、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进行评分,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2.一、总则1.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2.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四、评标程序4.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4.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总评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总评分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应提醒相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4报价评审。4.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1.6乐采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浙江乐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为准。4.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本项目按照标项号的前后顺序(即从标项一起评)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标项供应商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各标项顺序,推荐该标项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该标项的中标候选人。如该标项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五、评标中的其他事项5.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5.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5.2.2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5.2.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的;5.2.5投标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2.6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5.2.7投标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2.8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5.2.9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存在前后矛盾、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的;5.2.10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5.2.1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2.1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5.2.1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内容与技术方案存在重大偏离的或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的;5.2.14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2.1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确认的;5.2.16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5.2.17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5.2.18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2.19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5.2.20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5.2.21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7、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8.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8.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8.1-8.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合同文本2(未尽事宜或合同内容需实质性调整,根据招标文件约定、中标供应商要约情况及采购人实际承诺结果增补或调整)方案研究编制协议书方案名称: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委托单位(甲方):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受托单位(乙方):甲方(委托方):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受托方):联系人:,联系方式:经法定程序,确定乙方为《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委托合同相对人,现甲乙双方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及文件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内容(一)方案研究内容:结合相关路网规划项目,对宁波枢纽总图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经济据点分布、吸引通道经济规模、旅客运输需求、重点工程分布情况、区域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对宁波市境内甬台温高铁走向方案进行研究、分析、论证,提出有比较价值的宏观走向方案。研究主要内容结合宁波枢纽高铁客站布局及分工,分析甬台温高铁通道在宁波市的宏观走向方案,重点对经过象山并设站方案进行深化研究。(二)项目成果要求1、成果内容:形成《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成果文件。2、成果形式及要求:所有成果均需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报告格式、形式、数量等需满足调研、审查、汇报的要求。说明:文本提供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的成果,成果汇报材料提供电子稿,纸质成果A4规格,主要图纸必要时附在报告后或者独立成册。电子数据要求文字为“*.DOC”格式,图纸为“*.JPG”格式,汇报演示材料为“.PPT”格式。第二条乙方义务(一)人员保障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换已确定的方案编制组成人员。课题组成员包括:1、项目负责人:2、主要研究人员:(二)履约期限1、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研究报告。(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审核等因素导致的延期不在约定时间范围)(三)沟通配合乙方在撰写研究报告初稿过程中,应当与甲方及时沟通;乙方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作必要修改,经甲方认可后提交评审。(四)成果交付乙方将最终研究成果以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交给甲方。最终研究成果包括完整研究过程和内容的研究报告。(五)保密义务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发布或者转让给第三方。本协议的变更、终止不影响乙方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第三条甲方义务(一)支付报酬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整(¥)。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本条款);2、乙方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经甲方审核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3、研究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向甲方提交所有成果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结清余款。注:付款前,乙方须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税率低于6%,甲方有权从款项中扣除税差部分。乙方户名,开户银行,帐号。(二)协助义务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甲方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协调有关调研事宜。第四条报告评审乙方提交的研究报告初稿按照甲方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后,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乙方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承担评审专家费。第五条知识产权本项目方案编制成果的著作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后,可以将成果公开发表或者内部呈报,但应当注明“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研究成果”,出版时应当在封面和扉页显著位置标明相同字样。乙方在研究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应当支付的金额。乙方未开始研究工作的,甲方支付乙方的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由于乙方的原因提交的研究报告未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甲方有权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甲方支付乙方的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否则,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合同金额的,每延期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即元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个工作日,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研究报告成果出具时间按照拖延时间顺延。乙方须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甲方有督促权利;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延期五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即元作为违约金。超过约定时间十五日历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者解除协议,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即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或者部分转让本协议约定委托内容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者解除协议,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即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金额,并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即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纠纷解决因不可抗力影响协议正常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顺延工作进度时限。政府采购程序中有关要约、承诺是本协议组成部分,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事宜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扫描件………………………………………………(页码)3、联合协议(如有)…………………………………………………………………………(页码)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页码)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页码)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有)…………………………………………………………(页码)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加盖各自公章。2、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加盖各自公章]3、联合协议(如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提供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如有)。C.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有)[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三、投标“11、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证明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扫描件;2.1.3联合协议(如有);2.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2.1.6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附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供应商情况表2.2.4分包意向协议(不适用);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条款偏离表;2.2.8技术条款偏离表;2.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2.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11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或采购文件需要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说明。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项目采购文件并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我公司将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若我司未按上述承诺内容执行,我司自愿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00%的违约金,且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违约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我公司承担。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银行账号:63010122000025134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技术职称员工总人数:其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各类注册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1.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四、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2.12.2五、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4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3……注:根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逐一响应,不得有任何虚假应标,否则一经证实,作无效标处理并上报监管单位。偏离说明填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八、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3……注:按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逐一响应,不得有任何虚假应标,否则一经证实,作无效标处理并上报监管单位。偏离说明填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九、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12345十、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响应你方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1、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2、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4、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方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方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页码)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名称):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实施。(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1总价金额大写:合同履约期限: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1、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3、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4、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5、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1、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3.……2、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3、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违约责任7、争议解决的办法供应商名称(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年报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确定;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所有联合体参与方均需提供本表。有多个标项的,须按每个标项分别填写。附录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供应商单位全称)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请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邮箱:675972087@qq.com)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提前开展采购工作情况说明《甬台温高铁宁波段象山设站方案研究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采购内容包括:结合宁波枢纽高铁客站布局及分工,分析甬台温高铁通道在宁波市的宏观走向方案,重点对经过象山并设站方案进行深化研究,并出具方案研究报告等。该项目的实施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迫。本项目已于2025年12月29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但公示还未满30天,待项目公示完成后再展开招标工作将有可能造成延误,因此需要立即开展该项采购工作。特此说明。象山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二O立六年一月十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象山设站方案研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