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设备 煤层气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天山实验室2026)



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ZB2026-010-8
项目名称: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政采云线上电子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自行准备硬件设备及CA数字证书,硬件设备须提前配置好相关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并自行调试设备联网,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时间正常解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山实验室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
联系方式:15899207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室
联系方式:13150331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旭、汤新龙、孙江彦、高娟、陈立强
电 话:1315033101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1).doc481.2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

品目

采购单位
天山实验室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9:5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10:3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旭、汤新龙、孙江彦、高娟、陈立强

项目联系电话
13150331012 

采购单位
天山实验室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99207352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150331012 

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JYHZB2026-010-8招标人:天山实验室(盖章)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589920735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代旭、汤新龙、孙江彦、高娟、陈立强联系电话:13150331012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30第四部分合同条款38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9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YHZB2026-010-8项目名称: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00000元最高限价:11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数量:1预算金额:1100000元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政采云线上电子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自行准备硬件设备及CA数字证书,硬件设备须提前配置好相关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并自行调试设备联网,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时间正常解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山实验室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联系方式:158992073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室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代旭、汤新龙、孙江彦、高娟、陈立强电话:13150331012第2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项目名称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招 标 人:天山实验室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采购内容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第三部分。项目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项目预算1100000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80 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投标有效期120天6投标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4.本项目中标人须在开标后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内容:与政采云平台内上传文件一致,PDF格式)做好标识,提交至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开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承担。装订应采取A4纸分包牢固胶装成册,必须编写目录页码(页码应连续)。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自行准备硬件设备及CA数字证书,硬件设备须提前配置好相关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并自行调试设备联网,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时间正常解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8评标委员会组建及确定方式招标人根据招标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只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经济、技术类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9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10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保证金金额:11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账户名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行号:301881000198保证金账号:86516510350188002000374附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1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时,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公章的合同PDF扫描件一份(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12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3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同时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保保函(银行保函),质保期满后退还。14所属行业工业1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6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保函、转账等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约完成,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未按照合同、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履行责任,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17其他1.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服务。3.投标人可根据项目要求在投标截止前自行踏勘现场。4.设备验收时,存在单项设备金额10万元以上邀请1名校外专家,存在单项设备40万以上的邀请3名校外专家,费用500元/人/次。5.验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18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50%计取,不足3000元按照3000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19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储层氩离子抛光装置20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的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标的即为采购清单(采购目录)中各项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1)符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则不具备符合本项目的中小企业资格。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查。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享受中小企业评审优惠。1.1.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服务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义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7偏离2.7.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2.7.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8特别说明2.8.1投标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2.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8.3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人资格3.1投标人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现场勘察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6.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1.2.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8.招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2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8.3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8.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将纸质版文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机构处。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投标人。10.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0.1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人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政采云平台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10.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10.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的约束力。10.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11.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12.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2.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8)信用查询记录;(9)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10)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技术偏离表(13)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14)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承诺书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3.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3.3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投标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13.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3.5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3.7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3.7.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上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3.7.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13.7.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4.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2投标人确保所提供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14.3提供的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等。14.4对照招标人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14.5投标人应当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5.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服务期内固定不变。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5.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招标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5.4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16.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1.1.5.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上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19.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1.6.第五章开标21.开标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CA证书及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开标并签到。21.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人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对本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21.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1.4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1.7.第六章评标22.评标委员会22.1招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2.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2.3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22.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2.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22.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2.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2.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2.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2.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22.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2.7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8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第27.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3.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23.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23.3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24.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24.1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3评审程序:1.1.7.1.1.1.1.成立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错误性修正→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25.资格审查2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内容详见附表1。26.初步评审26.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26.2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26.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26.7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6.8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1.1.7.1.1.1.2.初步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2。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7.1投标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7.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7.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8.详细评审28.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8.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8.3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1)商务技术部分70分;(2)投标报价部分30分。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8.4报价28.4.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只有一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竞标人的有效报价将进入商务报价评审。商务标报价得分计算说明: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8.4.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5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3。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 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评审意见是否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当月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结论附表2: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序号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评审意见是否1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签字处,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电子签名或盖章的。2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文件是否组成齐全完整,内容是否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未有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4投标报价具有唯一性,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的供货期限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6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缴纳凭证;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提供承诺)。8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9★条款是否响应招标文件。10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结论说明:(1)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2)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1.1.7.1.1.1.附表3:1.1.7.1.1.2.(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70分)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参数部分(60分)参数响应24对照技术参数(每条技术参数前标注“★”的为核心参数,不允许偏离,“★”条款不参与评分;未标注的为一般技术参数),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投标人所投产品一般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每有一条负偏离扣2分,最多扣24分;注:负偏离评审依据:①所提供产品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负偏离;②技术参数响应条款(以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为准)与招标文件对比有缺项、漏项的,视为负偏离;③投标文件内技术偏离表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不涉及具体参数指标的描述性技术要求除外),视为负偏离;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偏离表、产品技术规格书内描述的同一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值不一致的,视为负偏离。项目技术实施方案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主要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介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责等)、②供货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来源、供货计划、供货时间、包装和运输方式等)、③质量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控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等)、④测试(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安排、测试步骤、测试标准等)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售后服务方案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方案、备件(易耗品)供应方案(含备件价格)、服务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措施、质保外服务措施等6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技术培训方案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分:项目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团队人员配置等4项内容,方案内容完整齐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商务部分(10分)业绩情况6投标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核心产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没有发票的合同不作为业绩)。企业实力4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高新企业证书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4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2)经济部分(30分)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30分)投标价格3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目的价格权值为30%。29.定标原则29.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9.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1.1.8.第七章授予合同30.合同授予标准30.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30.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0.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31.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1.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2.中标通知书32.1中标结果经公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2.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履约担保33.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33.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34.签订合同34.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须及时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4.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1.1.9.第八章其他3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5.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0.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政府采购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7.质疑的提出3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37.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37.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37.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37.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8.受理和处理38.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8.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4对于不符合上述38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38.5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8.6招标方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委员会,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3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9.质疑无效的处理39.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39.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39.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39.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投标人名单。39.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招标方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40.其他40.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40.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序号设备名称参数数量1数控线切割岩心制备装置(1)岩心切割规格:φ25-φ70×25mm-500mm;(2)最大加工效率:60mm/h;(3)数控线切割正方形岩心尺寸:100×100mm×100mm,200×200mm×200mm,300×300mm×300mm;(4)数控线切割快进快退速度:100mm/min;(5)数控线切割环型金刚石线直径:0.6mm~1.0mm。12储层氩离子抛光装置(1)离子枪数量≥2★(2)样品装载尺寸:50*25mm(平抛)10*50*35mm(切割)(3)样品抛光尺寸:25mm(平抛)10mm(横向)(切割)(4)加速电压范围:0.1kV~10kV;连续可调(5)电流0.5~7mA可调(6)抛光角度:0~20°可调(7)最大切割遂率:200um/h(8)样品易动范围:x:12.5mm1友情提示:因本项目开标时间临近春节,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如对设备参数有异议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提出,反馈至本项目联系人。1.验收标准及方法:1.1货物质量符合甲方质量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厂家规定的各项标准,同时按厂家标准验收规程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规程验收。货物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设备技术指标经甲方验收合格,附验收报告并提供检修手册、操作手册、设备说明书等。1.2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出厂检验报告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1.3乙方提供货物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调换或重新供货,交货期限不延长。1.4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视为乙方货物交付成功,但不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认可,并不免除乙方货物质量缺陷责任;货物在甲方签署验收报告前发生损毁、灭失的一切风险及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交付后非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货物验收情况及验收时间以验收报告为准。1.5设备验收时,存在单项设备金额10万元以上邀请1名校外专家,存在单项设备40万以上的邀请3名校外专家,费用500元/人/次,验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培训)要求:2.1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乙方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基础培训工作。2.2安装和调试过程中需要的专用器具和其他物资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相应的现场协调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安装与调试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2.3安装调试结束及使用过程中,在甲方提出培训需求后一周内,乙方应当安排货物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负责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通过讲解、展示、实操等方式确保甲方人员掌握操作使用与常见的故障排除技能。验收合格后1年内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培训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格总额,不再另行支付。3.付款方式: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3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同时供应商提供合同金额5%的质保保函(银行保函),质保期满后退还。4.售后服务要求:乙方所供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3天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7天内解决问题且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其中至少具备2名博士,所有人员必须供近3个月社保及学历证书)。上门服务遇到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排除的问题需为甲方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全部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出现质保问题乙方我未能在约定期限内维修或解决,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处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自应付款项中扣除,维修项目的质量保修期相应顺延。过质保期后维护只收取材料费。货物质保期1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6.质保期:1年。7.交付或实施的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8.发生故障做出响应的时间:所供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3天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7天内解决问题。遇到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排除的问题需为甲方提供应急解决方案。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天山实验室设备采购合同甲方(买受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出卖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2.定义1.1.1.在本合同中(包括附件),如有下列名词及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均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2.2.“买受人”(甲方)是指,一家按照法律组成及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1.3.3.“出卖人”(乙方)是指,一家按照法律组成及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1.4.4.“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买卖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以及日后对原合同做出的任何书面更改。1.5.5.“合同价格”是指在乙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6.6.“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1.7.7.“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1.8.8.“合同设备”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合同附件所列示和规定的。1.9.9.“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甲方和/或乙方委托的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分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和减轻乙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1.10.10.“初步验收”是。1.11.11.“性能验收”是。1.12.12.“最终验收”是指甲方对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13.13.“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4.14.“技术服务”是指由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1.15.15.“现场”是指,为甲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1.16.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商业运行前)备品备件和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1.17.17.“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试运阶段所需的备品备件。1.18.18.“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乙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的其他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1.19.19.“监造代表”由甲方或乙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人员。1.20.20.“设备缺陷”是指乙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21.21.“运杂费”是指合同设备从乙方始发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1.22.22.“质保期”为设备正常运行后双方约定的期限或有关标准、规定注明的期限或者为设备交货18个月以后,两者以先到期的为准。3.合同标的1.23.23.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详见附件11.24.24.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乙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齐,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25.25.凡乙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1.26.26.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并提供设备的运输和保险。4.合同价款1.27.27.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1.28.28.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1.28.28.1.1.1.合同设备价格为人民币元。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费、乙方所应交纳的税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车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1.28.28.2.2.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元。1.28.28.3.3.3.合同设备从始发站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人民币元。1.29.29.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1.30.30.本合同价款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为不变价。5.付款1.31.31.付款方式:。1.32.32.合同款项的支付。1.32.32.1.1.1.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了合同价格%的履约保函并提供金额为合同价款%的正式财务收据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款项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预付款。1.32.32.2.2.2.乙方按交货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0%)、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物检验接收单以及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技术资料,甲方验明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32.32.3.3.3.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将全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备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格的%。1.32.32.4.4.4.合同总价的%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乙方提交单据金额为该合同总价%的财务收据、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原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在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33.33.主要分包和外购设备的付款。1.33.33.1.1.1.由于甲方与合同分包商和外购设备供货商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本合同设备的分包和外购设备的付款由乙方负责。如非因甲方原因,发生导致分包和外购设备有可能不被按时交货,甲方有权暂时终止向乙方付款,直至交货后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影响整个设备安装进度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1.33.33.2.2.2.如因乙方资金问题,未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导致超过天仍不能交货,甲方出于保障工程进度的目的,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此付款及相应利息(甲方存款利息)将从下一笔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甲方此付款行为不免除乙方对设备所承担的义务。甲方此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6.交付和运输1.34.34.交货时间1.34.34.3.3.3.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具体交货时间见附件。1.34.34.4.4.4.甲方保留随时调整交货日期的权利,如甲方要求推迟交货,则乙方应无条件答应并保管好合同设备,若推迟日以上交货,甲方承担相应仓储费。如甲方要求提前交货,要根据乙方的合理生产周期。1.34.34.5.5.5.设备的交货以到现场后甲方签认的交接单为准。1.35.3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合同设备所有权自合同设备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给甲方。合同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设备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1.36.36.乙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乙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1.37.37.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及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前日,乙方应以书面文件将运输方式及5.5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甲方。1.38.38.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小时内,乙方应书面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甲方。通知内容包括:(1)合同号;(2)机组号;(3)货物备妥发运日;(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5)货物总毛重;(6)货物总体积;(7)总包装件数;(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1.38.38.1.1.1.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1.38.38.2.2.2.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1.39.39.在质保期内和在质保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乙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甲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乙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日内补齐,交付该等备品备件前应通知甲方。1.40.40.乙方应按附件的规定的交付进度和交付数量向甲方提供设备设计、监造、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应符合双方共同确定的标准。1.41.41.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乙方应在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甲方。1.42.42.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如果技术资料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对急用者应在日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技术资料。如因甲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对急用者应在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1.43.43.技术资料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7.包装与标记1.44.44.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的规定且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产品包装前,乙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1.45.45.乙方对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1.46.46.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目的站/码头;(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5)箱号/件号;(6)毛重/净重(公斤);(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1.47.47.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1.48.48.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6.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1.49.49.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1.50.50.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他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1.51.51.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1.52.52.乙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1.53.53.乙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1)合同号;(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3)目的站/码头;(4)毛重;(5)箱号/件号。1.54.54.甲方可派遣代表到乙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1.55.55.甲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2个月内返乙方(费用由乙方承担)。8.技术服务1.56.56.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1.57.57.乙方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甲方按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1.58.58.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以邮寄方式向甲方提交执行7.1和7.2款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作为本合同技术服务附件的内容。1.59.59.乙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甲方参与乙方的技术设计,并向甲方解释技术设计。1.60.60.技术联络会的费用、次数、人数和地点,详见合同技术服务附件。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乙方与甲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费用各自承担。1.61.61.各次会议双方均应签订会议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有权代表签署,以修改后的条款为准。1.62.62.乙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认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乙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甲方要求。1.63.63.乙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1.64.64.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1.65.65.乙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乙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提交甲方予以确认。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乙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甲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甲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乙方没有答复,将视为延误工期处理。乙方的分包商需要前往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应由乙方统一组织并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应由乙方自行负担。1.66.66.由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乙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9.监造与检验1.67.67.监造1.67.67.1.1.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1.67.67.2.2.2.甲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监造工作实施前,为便于监造工作的实施,甲方、乙方和监造方签订三方监造工作协议。监造工作的内容按监造协议确定,但不限于此。乙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1.67.67.3.3.3.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监造协议。1.67.67.4.4.4.乙方必须为甲方委托的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如下便利条件:提前7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提供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1.67.67.5.5.5.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应尽量结合乙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不包括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若监造代表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乙方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乙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甲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乙方应在监造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再次进行该项试验。1.67.67.6.6.6.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乙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乙方不得擅自处理。1.67.67.7.7.7.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乙方按合同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对设备质量应承担的责任。1.68.68.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1.68.68.1.1.1.由乙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并经监造代表确认,合格的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甲方存档。此外,乙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和原产地约定。1.68.68.2.2.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甲方现场后,甲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情况。甲方应在开箱检查前7日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有效,并可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按照本款规定,经检验合格的货物,甲方将向乙方签发接收单,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接收单并出具回执时,视为该批货物已由乙方交付。1.68.68.3.3.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甲方自负。1.68.68.4.4.4.乙方如对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成立。如有异议,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半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甲方代表共同复验。1.68.68.5.5.5.如双方代表在共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日内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10.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1.69.69.本合同设备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工序须经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双方在安装、调试、运行前书面确认。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若甲方未按乙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甲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甲方按乙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1.70.70.合同设备的安装:。1.71.71.合同设备的调试:。1.72.72.验收试验:。11.分包与外购1.73.73.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乙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单位(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1.74.74.乙方将本合同范围内需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甲方同意后,在合同谈判时,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甲方可推荐预选名单以外的分包商。乙方须在甲方同意的分包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最终厂家。分包与外购设备最终厂家的确定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1.75.75.乙方具有独立的、自主的材料和设备采购权利,可以采取各种适合自己的采购方式,但在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的问题上应充分采纳甲方根据实际运行经验以及实地考察、调研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对部分分包与外购的设备/部件要求乙方招标采购,并确认结果。1.76.76.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本合同技术服务条款的约定执行。1.77.77.乙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1.78.78.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12.税和费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运输、保险、进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和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承担。13.保险1.79.79.乙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甲方和乙方为共同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乙方仓库到甲方现场止。设备(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前乙方为保险受益人,设备(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后甲方为保险受益人。1.80.80.如果发生乙方未对每台/套设备进行投保,甲方有权将这部分保险费从该台/套设备的运杂费中扣除,因其发生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乙方承担。1.81.81.乙方应将保险合同的副本于每台/套设备交货前日内提供给甲方,如果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甲方将认为乙方未对该台/套设备投保,并按12.2款处理。1.82.82.如果交付的合同设备和/或文件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应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索赔。如果此种丢失或损坏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则乙方应负责对甲方进行赔偿。14.知识产权1.83.83.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由于使用了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而引起的对任何第三方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产生侵权。1.84.84.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甲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乙方,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此事,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从而使甲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15.保证与索赔1.85.85.本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年。1.86.86.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1.87.87.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乙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乙方责任之日起日。由于甲方未按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乙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乙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甲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乙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担。1.88.88.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在日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的先决条件是:乙方应完成甲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1.89.89.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如乙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8.2.5条款办理。否则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甲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1.90.90.如由于乙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1.91.91.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乙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年。1.92.92.如果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合同设备延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延迟交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合同设备延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同时,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乙方未按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该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乙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指标。如果由于乙方和/或分包商技术服务的延误,造成执行合同延误,每延误工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93.93.由于乙方责任,根据本合同及附件规定验收试验后,不能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不能达到一项保证指标,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每不能达到一项关键指标;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该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1.94.94.乙方支付全部违约金、赔偿金或者乙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甲方接受之日,即为甲方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但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1.95.95.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迟付货款,工期可获得相应延长。1.96.96.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价格的%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1.97.97.如果发生乙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后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也有权从履约保函和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如果属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损失,相关款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不足扣除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乙方应予以支付。1.98.98.如果发生甲方的合同履行违约,相关款项将由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甲方认可后日内向乙方支付。16.不可抗力1.99.99.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其特点是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1.100.100.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1.101.101.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17.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102.102.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103.103.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日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他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1.104.104.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1.105.10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甲方和/或乙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1.106.106.当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厂的厂商、规格、产地、牌号、数量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变更,需事先书面提交甲方确认同意,对此而引起对交货期的延迟影响,由乙方承担责任。1.107.107.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可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1.108.108.若16.6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甲方有权从乙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乙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甲方,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甲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乙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乙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18.合同争议的解决1.109.109.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110.110.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1.111.111.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法院审理规定的特殊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19.合同生效1.112.112.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1.113.113.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满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20.适用法律及其他1.114.114.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15.115.权利义务的转让: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116.116.保密: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其他无关的第三方。1.117.117.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1.118.118.双方代表: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甲方代表:。联系方式:。乙方代表:。联系方式:。1.119.119.未尽事宜:双方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120.120.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签署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正本/副本天山实验室2025年第一批实验室设备采购-5层煤层气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八标段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及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目录1.(1)投标函;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开标一览表;1.(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7)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1.(8)信用查询记录;1.(9)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1.(10)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11)商务条款偏离表;1.(12)技术偏离表1.(13)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1.(14)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承诺书注: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2.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20.0.0.0.1.(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开标一览表2.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3.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金额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的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120天。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年月日20.0.0.0.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0.0.0.2.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采购人):兹证明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编: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0.0.0.0.2.2.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身份证背面)(身份证背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正面)20.0.0.0.2.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委托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身份证背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0.0.0.0.3.(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金额(元)1投标报价(元)小写: ; 大写: 。供货期限:质保期:备注: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人工费、设备费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3.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3-1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单位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投标总报价注:1.此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0.0.0.0.4.(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将银行打款凭证扫描件附在此处,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须将银行打款凭证扫描件附在此处,并加盖电子公章)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招标人名称)针对贵方(项目编号)招标公告中提及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我单位有意参与投标,并具备提供该项目全部货物及有关服务内容的能力,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与说明均真实准确。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1.0.0.0.1.(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企业注册名称建立日期企业详细地址企业性质企业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资质等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范围企业职工及组织机构企业总人数、具有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等情况。企业简介注:在本表后应附:①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如有)及本招标文件中相关资格要求的内容等资料的扫描件。②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审计报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等)(如有需要)。以上扫描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有效。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电子公章21.0.0.0.2.(七)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1.0.0.0.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3.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适用)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除了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八)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期间(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九)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主要内容时间备注…………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注:1.按招标人要求的内容及范围提供相关类型的业绩。1.本表后须附清晰可辨的、真实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未附证明材料或工作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定。有效业绩的认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十)项目整体实施方案21.0.1.(根据需要编写,格式自制)1.针对本项目的详细组织实施方案2.针对本项目的详细技术培训方案3.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4.拟投入的人员及主要人员的简历,可附表说明;5.其他建议。21.0.1.0.2.1.3.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附表1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汇总表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 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注: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特别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或采购人的进度要求,对人员进行合理的增加,费用均包含在内。附表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 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 业 注 册职称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等该项目中任职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附1、注册类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3.类似业绩等证明材料。21.0.1.0.3.(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商务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偏离表未填写视为无偏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1.0.1.0.4.(十二)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参数应标参数正/负偏离/响应备注产品名称....................................................正/负/响应需逐条对应........................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技术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技术偏离表。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三)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十四)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承诺书(1)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21.0.1.0.5.承诺书(2)投标单位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项目名称)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五)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验室设备 煤层气实验室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