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受托管理机构招标公告(江苏国开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



关于经开新能源并购基金(暂定名)二次公开遴选受托管理机构的公告

一、遴选背景

为支持我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发展,拟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设立

经开

新能源并购基金

。经开

新能源并购基金

遵循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鼓励创新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投资运作,重点投向

光伏、储能、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以及符合新能源发展战略的股权标的。

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受托管理机构。

二、新能源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名称

经开新能源并购基金(暂定)。

(二)基金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三)基金注册地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基金架构(暂定)

本次遴选的受托管理机构将担任普通合伙人(

GP),且 GP 原则上需引入不低于 30% 的社会资本;有限合伙人(LP)由江苏国开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能源集团”)与

宿迁智孵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共同担任,合计出资占比不超过

7

0

%。

(五)基金规模

基金总规模

5亿元

(暂定),执行事务合伙人于合伙企业设立后通知进行首次缴付出资

(“首次缴付出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首次缴付出资通知中载明的到账日期为首次缴付出资日。合伙企业首期缴付出资额为1,000万元,由各合伙人按照其各自的认缴出资比例向本合伙企业缴付,具体金额最终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中载明的金额为准。除首次缴付出资外,合伙人的剩余认缴出资原则上根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的投资项目之资金要求进行实缴,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结合基金近期需承担的相关费用,向合伙人发出剩余认缴出资中当期的缴付出资通知。

(六)基金期限

基金存续期

7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基金存续期可以相应延长。

(七)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光伏、储能、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以及符合新能源发展战略的股权标的。

(八)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聘任。新能源集团委派

1

名委员,宿迁智孵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委派

1

名委员,

基金管理人引入的社会资本方

委派

1

名委员,基金管理人委派

2

名委员。另可由各方委派观察员。观察员可列席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但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表决。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所议事项须由全部有表决权的委员

4

名同意方可通过。

(九)管理费

投资期管理费按实缴出资总额收取

0.4%/年;退出期管理费按未退出成本收取0.2%/年。

(十)收益分配

基金设置

6% 的门槛收益率(年化)。具体收益分配规则如下:当基金整体收益率低于 6% 时,全部收益向有限合伙人(LP)分配;当基金整体收益率达到 6% 但未达 10% 时,普通合伙人(GP)不参与超额收益分配,超出 6% 门槛收益的部分仍向 LP 分配;当基金整体收益率达到 10%(含)-15% 时,GP 按超额收益(即超出 6% 门槛收益的部分)的 10% 提取超额利润分成,剩余超额收益向 LP 分配;当基金整体收益率达到 15%(含)以上时,GP 按超额收益(即超出 6% 门槛收益的部分)的 20% 提取超额利润分成,剩余超额收益向 LP 分配。

GP 提取的超额利润分成,当期兑付 50%,剩余 50% 待基金项目全部退出并完成清算后一次性兑付

(十一)运作机制

基金按照市场化规则运作,按照项目筛选

-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资实施等程序对外投资。

基金管理人负责已投项目的全流程日常投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并监督项目公司经营管理、提供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同时负责项目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日常运营事项,保障项目合规运营与资产安全。

三、受托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一)从业资质

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满三年;基金管理人实缴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

(二)管理机制完备

基金管理人已构建完备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制度、基金管理制度、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三)合法合规经营

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持续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无相关不良记录。

(四)基金日常服务

基金管理人在宿迁设置常驻固定办公场所、配置具备投资能力的专业团队。

(五)社会募资金额

基金管理人针对基金整体层面,以引入的社会资本规模为重要考核标准,原则上基金管理人及其募集的社会资本总和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的

30%。

(六)管理基金规模

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在管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20亿元,且核心团队历史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

(七)专业管理团队

基金管理人团队具备股权基金管理经历与能力。团队至少具有

5名5年以上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工作或相关业务的管理人员;团队投资业绩良好,具备新能源项目投资相关经验。

(八)市场化运作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具备较强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实施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直投项目跟投制度等。

(九)股东背景要求

基金管理人具备产业背景、综合金融背景者优先。

(十)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受托管理机构遴选程序

经开新能源并购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



宿迁智孵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向社会公开

二次

遴选。遴选工作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申报

-初筛-尽职调查-协议磋商-社会公示-确定机构。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请机构需同步提交基金设立的方案,并配合完成后续的尽职调查工作,受托管理机构由

宿迁智孵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最终确定。

五、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请机构请在

2026



1



27

日前,向

宿迁智孵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提交电子版本申报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邮递至

宿迁智孵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邮递地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道

430号42栋406室

联系人及电话:

胡建

15150739771

电子邮箱:

hcatj1985@163.com

申报材料应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纸质材料请按照

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电子版本应包含盖章扫描版本(PDF)和可编辑版本(WORD和EXCEL)。正本、副本、电子可编辑版本与盖章扫描版本必须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电子可编辑版本与盖章扫描版本内容不一致,以盖章扫描版本为准。

六、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请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宿迁智孵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2.

承诺函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申报材料应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纸质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电子版本应包含盖章扫描版本(pdf)和可编辑版本(word和excel)。正本、副本、电子可编辑版本与盖章扫描版本必须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电子可编辑版本与盖章扫描版本内容不一致,以盖章扫描版本为准。一、申请机构基本情况(一)资质证明文件1.申请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其中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3.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满两年证明材料。(二)管理制度申请机构管理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制度、基金管理制度、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机制、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三)合法合规经营情况1.申请机构最近两年经营情况报告或审计报告;2.申请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是否涉及诉讼、担保、被处罚、其他或有风险事项的说明及证明文件。(四)管理团队情况1.申请机构组织架构情况;2.申请机构核心团队成员简介。(5)市场化运作机制申请机构市场化机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跟投制度。二、申请机构基金管理情况(一)管理基金规模1.申请机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在管基金规模情况介绍;2.申请机构核心团队管理基金规模情况介绍。(二)重点基金情况申请机构管理重点基金情况,需提供不少于十只基金详细情况介绍,必须包含基金名称、存续期限、基金规模、投资方向、已投项目等要素。(三)团队业绩申请机构项目团队成功投资案例介绍、成功退出案例介绍。(四)新能源行业投资案例申请机构项目团队在新能源行业的投资案例介绍。(五)股东背景申请机构股东背景情况。三、基金方案(一)基金方案申请机构针对宿迁经开新能源并购基金出具基金设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基本要素、出资结构、投资方向、投资策略、投资决策机制、基金风险控制、分配机制等)。(二)基金日常服务申请机构在宿迁常驻工作计划及常驻人员简历。(三)申请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内容承诺函申报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地址申报负责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经营范围申报机构承诺:1.我司及我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均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无相关不良记录。2.我司向江苏国开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一切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正本、副本、电子可编辑版本与盖章扫描版本内容一致。若正本、副本、电子可编辑版本与盖章扫描版本内容不一致,以盖章扫描版本为准。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申报机构: (公章)申报机构法定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受托管理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