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招标公告(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2026)


遂昌县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项目概况
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1123269880010000002-SCYH【2026】010-磋07
项目名称: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448000
最高限价(元):2448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48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20元/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开标室),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压缩文件通过电子邮箱(846824067@qq.com)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_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遂昌县湖山乡湖山街6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06786056
质疑联系人: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867803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昌_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348号203室
传真:0578-8126963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莉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4268787
质疑联系人:曹磊
质疑联系方式:1385704335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遂昌县财政局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66号
传真:0578-8121718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20(发布稿)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docx1.2M

1.20(发布稿)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docx

提早结束采购意向公示说明.pdf

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CYH【2026】010-磋07项目名称: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采 购 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8前附表18一总则20二磋商文件说明21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2四履约保证金24五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24六磋商会议和磋商评审24七磋商无效的情形27八法律责任27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0十质疑30十一投诉31十二授予合同31十三验收32十四政府采购政策33十五其他事项3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35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44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4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3三报价文件格式63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65一总则65二磋商小组65三磋商程序66四磋商内容及规定68五评标办法和细则68六磋商纪律和要求70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7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CYH【2026】010-磋07项目名称: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预算金额(元):2448000最高限价(元):2448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数量:1预算金额(元):2448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备注:▲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2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6年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1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开标室),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压缩文件通过电子邮箱(846824067@qq.com)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地址:遂昌县湖山乡湖山街6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联系方式(询问):13906786056质疑联系人:汪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88678039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348号203室传真:0578-8126963项目联系人(询问):华莉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4268787质疑联系人:曹磊质疑联系方式:1385704335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遂昌县财政局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66号传真:0578-8121718联系人:李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有关要求,推动高质量完成遂昌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进一步提升防治整体成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委托第三方开展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等工作。2、工作内容(1)项目概况1.根据湖山区块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情况,除治疫木的金额已经达到上次采购项目的最高预算391万元整,经无人机对疫木发生地的勘查,本区块内高山地区仍然存在2400多吨疫木未除治。为完成《关于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枯死松木清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遂发许〔2025〕146号)相关文件规定,将本区块未采伐的疫木进行招标,从而完成遂昌县湖山乡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清理工作。2.项目实施目的:采用择伐清理的方式,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按施工片区顺序施工,进而逐步对除治范围内所有病死松树进行伐除,并将除治下山的松木和枝桠运送至疫木定点企业,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3.项目实施区域:遂昌县湖山乡行政区域内。(2)服务内容1.采购内容标项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1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1批244.8万元1020元/吨2.除治作业要求2.1采伐作业采购人按照相关的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通知中标供应商按照明确的作业范围、除治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治工作。2.2除治对象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和因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等死亡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2.3除治技术要求(1)疫木除治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等标准执行,严格落实疫木除治“510”技术标准。①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处理,伐桩上坡度面最高处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对伐桩进行剥皮处理。②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③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及时下山,运到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削片、销毁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④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病枯死松树椴木造材标准长度为1米或2米。(2)全面应用“数字森防”手机APP,落实专人,采集上传有关照片,伐前伐中清理后现场照片、运输过程等环节必须通过“数字森防”手机APP实时上传,实现清理轨迹一图可看。2.4疫木管理要求所有疫木必须全部搬运到定点加工厂进行处置。砍伐下的疫木松材截断为长1米或2米的标准段,梢头及1cm以上枝桠进行打捆,树干枝桠同步下山(确因地理条件限制未能同步下山的必须做到打堆标记,在2026年3月31日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就地销毁),运送到定点加工企业称重过磅入库,不得流失,不得遗弃山场,不得私自处理或出售疫木。2.5疫木运输要求开展除治前,中标供应商应到乡镇(街道)登记运输车辆信息,报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登记备案,明确运输车辆。疫木运输车辆采用专车、专人、挂牌(疫木运输专用牌,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制作发放),每辆运输车实行GPS定位,疫木起运前、过磅时及卸货后空车由驾驶员拍摄三张照片留存。无照片或者三张照片不全的车次采购人有权不予承认。GPS定位安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不得跨县、跨区域、跨标项收购疫木;树干、枝桠必须分车过磅,不得混装,疫木过磅时,加工厂需打印过磅单,由监管员、运输司机、过磅人员签字确认,并对过磅车辆拍照留存,作为收购疫木的凭证。2.6人员及设备要求投标供应商应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人员及设备,并确保在合同期限内完成相应的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工作。3、验收要求1.除治完工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除治质量要求及时进行验收。2.验收质量要求:除治验收区域内枯死松树全部清理,除治迹地清理干净,不残留松材和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有除治存档照片。对验收合格的开具验收合格单,不合格的责令返工。3.验收方式:采用过程验收和最终验收相结合。4.具体验收标准参考附件1《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遂林防指〔2024〕2号)文件执行。4、▲商务要求1.工期要求:春节前基本完成全域“清零”,3月底前完成动态“清零”,4月份完成全量小班验收工作。最终验收9月底前做到即现即清;(春节前未基本完成全域“清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安全要求: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上岗前并为所有施工、监管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足额投保。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作业培训,并做好记录。供应商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证项目施工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和施工人身安全以及完成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为伐木工人购买的保险凭证交采购人备案,如不提供保险凭证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供应商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除治工作进展。4.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本工程。5.清理经费已经包括资料费、设备费、人员管理、保险费用、税费等,涉及到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本项目最终报价按项目单价进行报价。5、结算及付款方式(一)结算方式根据《关于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枯死松木清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遂发许〔2025〕146号)进行结算支付。最终根据砍伐下山的病死松树总重量,凭过磅清单结算,结算方式以实际中标单价计算。1.结算依据。按下山进厂疫木除治重量和县乡两级质量验收结果支付计算。2.结算标准。根据县乡两级质量验收结果,乙方除治质量得分95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清理经费;得分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每下降0.5分扣除1%的清理经费;得分75分以下的,不拨付清理经费。3.2026年2月底前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2026年3月1日-31日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在中标单价的基础上下降10元/吨;2026年4月1日-10日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在中标单价的基础上下降20元/吨;2026年4月11日以后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不进行结算。4.集中除治期、回头看整改和即现即清阶段进厂疫木款370元/吨由采购人收回上交县财政非税。(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实际过磅重量×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人民币贰佰肆拾肆万捌仟元(¥2448000元)。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支付: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集中除治结束后经县乡两级完成验收,根据县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支付实际完成数量值的50%;因工作需要完成即现即清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剩余的20%款项。上述除治工作完成量及支付金额以县级发布的检查验收最后数据为准。(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6、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施工片区顺序进行病死松树除治,并经采购人同意,才可进场除治。如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擅自除治的山场,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擅自除治山场的病死松树重量,并拒绝验收。2.中标供应商在完成每一片区除治工作后应与采购单位核对已除治重量(原则上1个月核对1次,过磅单上交给采购人登记留存)。3.中标供应商在进场前,要把除治队伍人员和要进入的山场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才可进场除治。除治完工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的申请,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验收标准及时进行验收。4.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对本项目实施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技术操作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为其购买保险后方能入岗位。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作业过程全部安全责任。5.在作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项目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施工区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险、火灾的发生。中标供应商应规范疫木就地处置,三级以上(含三级)火险等级天气禁止山场疫木焚烧处理,疫木枝桠确需山场焚烧处理的,依法依规在三级以下(不含三级)火险等级天气进行。采用就地销毁必须提前1天书面报告请示采购人,并完成相关报备手续。就地销毁需选择森林火险等级较低的三级以下(不含三级)阴雨天,销毁地点需选择周边2米以上空地,且全过程至少有两名人员在场监管进行。疫木完全销毁、无复燃可能人员方可离开,因就地销毁引起的森林火灾和在作业过程中引发的火灾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6.中标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和清理质量要求需要的采伐专业队伍,按照工作范围和质量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施工进展。7.中标供应商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上山吸烟、违规使用明火,自觉接受采购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切实保障林区安全,否则责任自负。8.中标供应商应保护好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农户、集体、国家的有关财物、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协商赔偿。9.中标供应商应自觉接受疫木清理监管员对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的监管,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10.中标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及林业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11.中标供应商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清理任务,导致验收不合格的须重新返工,返工后仍未通过验收,不予拨款。12.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当地行政村协调处理由于采伐疫木所引起的矛盾纠纷。13.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安排技术人员驻队管理。14.无病害的松树或在砍伐松材线虫病疫木时受损的松树,一律不得砍伐。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以上规定方法除治的,应报告采购人,经同意后按其他方式进行处理。15.其他种类树木一律不得砍伐,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砍伐时,应报告采购人,经同意后按其他方式进行处理。附件:遂林防指(2024)02号关于印发《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提高我县疫木除治质量和疫情防控成效,我部重新修订形成了《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印发遂昌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的通知》(遂林防指(2023)1号)与此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办公室。特此通知-1-附件: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遂昌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2024年1月19日抄送:九龙山保护区,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林业工作中心站。遂昌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4年1月19日印发-2-附件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为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提高枯死松木清理质量成效,维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遂昌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办法》等规定及年度防治方案,制定本细则。第一条属地乡镇(含街道,下同)全面开展集中除治阶段、即现即清阶段自查验收工作,对辖区内各专业施工队疫木清理进行评价;县级及时委托第三方中介对乡镇进行核查评价。乡镇自查、县级核查评价满分均为100分。第二条评价对象以行政村林班内小班为基础单元,对林班内专业施工队的枯死松木清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按所有检查小班得分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出专业施工队的整体评价得分。第三条乡镇开展全量小班自查验收,县级按规定比例进行质量核查。乡镇自查评价结果与县级核查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值作为专业施工队枯死松木清理经费的支付依据。第四条乡镇自查评价结果与县级核查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值,作为乡镇工作考核和县级拨付乡镇清理经费的依据。第五条评价程序。对于完成施工清理任务的小班地块,由专-3-业施工队向所在乡镇提出检查验收申请,乡镇须及时组建检查验收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验收的专业施工队和行政村,根据本细则第七、八、九、十、十一条认真组织检查验收评价,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要求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乡镇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县防控指挥部提出核查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检查验收材料,县防控指挥部根据乡镇完成情况,及时委托第三方中介开展核查。第六条第三方中介核查方式(一)小班抽取:以乡镇、行政村和施工队为单位,重型疫区和垵口、大柘、石练、湖山、金竹、应村、高坪等乡镇进行抽样质量核查,核查数量按面积、小班数量各不得少于20%,其他中轻型疫区核查数量按面积、小班数量各不得少于10%。“即现即清”完成后,以专业施工队为单位,核查小班数量不得小于5%。小班抽取采用随机方式进行。(二)小班核查路径:从被抽中的小班下部随机选择一起点,向上以直线型、之字形或S型等形状开展核查验收。(三)核查记录:以小班为单位,分质量评价、进度评价和纠纷处理情况等内容,准确记录评价表。第七条评价内容分质量评价80分、进度评价10分、纠纷处理情况10分。第八条清理质量评价-4-(一)枯死松木遗漏:满分为10分。小班内发现未清理已落叶的枯死松木1株扣3分(遇特殊情况无法清理的枯死松树,需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认定);发现2株及以上当年枯死松树未清理,该小班即为不合格,该项不得分。(二)伐桩处理:满分为25分,伐桩处理要求:伐桩高度离地不得超过5厘米、并作剥皮处理,每缺一项即视为不合格,经检查小班内发现1个不合格伐桩扣2分,扣完为止。(三)枝梢处理:满分为30分。枝梢清理要求:(1)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必须清理下山或就地集中烧毁处理,小班内发现未清理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1根,扣0.2分;(2)小班内发现1根梢头或椴木未清理下山,扣2分;(3)通过人为集堆而整堆未处理的发现1处扣3分。分值扣完为止。(四)伐倒木处理。满分15分。枯死松木伐倒未清理,发现1株扣5分。分值扣完为止。第九条进度评价:满分为10分。按照《遂昌县当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每延迟一天(特殊情况除外),扣0.5分,扣完为止。第十条纠纷处理情况:满分为10分。由专业施工队造成的不必要的纠纷,每出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第十一条加分项:满分为3分。施工队必须提供书面材料,经乡镇、行政村和林业部门三方确认,并根据施工队处理山场的远近、难易程度进行酌情加分。-5-第十二条评价结果运用。经评价,小班得分为95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小班。经乡镇自查和县级核查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值得分为95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清理经费和乡镇统筹费(或工作经费);经乡镇自查和县级核查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值得分低于95分的,每降低0.5分的扣减1个百分点的清理经费和乡镇统筹费(或工作经费);经乡镇自查和县级核查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值得分低于75分的,不予拨付清理经费和乡镇统筹费(或工作经费)。专业施工队的评价结果运用由乡镇自行制定办法,也可参考上述标准执行。第十三条集中除治阶段乡镇自查验收评价截止时间为年度的4月30日,县级核查评价截止时间为年度的5月31日;即现即清阶段双方评价截止时间为年度的9月15日;9月底前第三方中介形成年度核查验收书面报告,由指挥部向相关单位部门通报。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2采购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3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中介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6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8磋商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9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10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接收人: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1)(2)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如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846824067@qq.com),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响应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11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开始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开标室),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1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3评审办法和细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缴纳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人向采购人申请,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人在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应开具保证金收据。16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17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1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19特别提醒1.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2.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2.1.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与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系指响应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CA电子章。2.1.9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3.供应商基本要求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条的规定;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竞争性磋商公告6.1.2采购需求6.1.3供应商须知6.1.4政府采购合同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6.1.6磋商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7.供应商的风险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9.3.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在评审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响应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11.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11.1.3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11.1.4资格声明;▲11.1.5中小企业声明函;▲11.1.6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导入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注: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②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2.1资信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11.2.2技术部分编制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1.2.2.1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11.2.2.2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11.2.2.3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11.2.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11.2.3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11.3磋商报价▲11.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报价书上写明磋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保险、税金、培训等一切税金和费用。11.4排版:供应商应当按照响应文件各部分的组成内容的相关顺序进行排版。11.5封面: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2.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1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响应文件及备份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四履约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响应文件的加密16.1供应商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6.2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7.响应文件的提交▲17.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7.2不予接收的电子响应文件情形: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8.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内容均应相同。六磋商会议和磋商评审19.磋商会议19.1优先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响应文件磋商、评审。19.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会议,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9.4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响应文件,上传之前须由供应商代表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密码进行解密。19.5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6供应商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供应商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格式),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30分钟内。19.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9.8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名单。19.9供应商对记录表有疑义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846824067@qq.co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19.10磋商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20.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1.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2.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22.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政采云系统开启报价若与报价文件不一致以报价文件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3.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4.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3名及以上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7.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27.1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七磋商无效的情形28.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28.1不同供应商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未作合理说明,或理由不充分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8.2不同供应商MAC、设备硬件信息相同的,作无效响应处理,经核实存在串围标情形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处理;28.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8.4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8.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8.6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7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8.8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性负偏离或出现“▲”条款的负偏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不作变动的;28.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8.10最终报价高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1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8.12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1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8.14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1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16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8.1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八法律责任2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9.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29.1至29.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30.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0.2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30.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0.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1.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32.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2.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32.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32.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2.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2.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3.1针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予以公布,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3.2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十质疑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4.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3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4.4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4.4.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4.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4.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4.5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4.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34.7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十一投诉3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二授予合同36.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7.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38.签订合同38.1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8.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8.5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三验收39.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9.1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标的的技术指标、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9.2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9.3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0.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40.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0.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0.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0.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0.5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40.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0.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0.8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0.9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五其他事项41.解释权41.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1.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收费标准按照下表以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名: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6901012010090006822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署地点:签署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的(项目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年月日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变更补充文件d.成交人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e.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2.服务内容、范围及除治对象2.1服务内容: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和因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等死亡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2.2服务范围:遂昌县湖山乡行政区域内。2.3除治对象:(1)集中除治阶段:施工范围内所有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除治其主干、枝桠和伐桩;(2)即现即清阶段: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零星发生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在3日内完成除治。3.质量要求3.1除治技术要求(3)疫木除治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等标准执行,严格落实疫木除治“510”技术标准。①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处理,伐桩上坡度面最高处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对伐桩进行剥皮处理。②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③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及时下山,运到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削片、销毁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④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病枯死松树椴木造材标准长度为1米或2米。(4)全面应用“数字森防”手机APP,落实专人,采集上传有关照片,伐前伐中清理后现场照片、运输过程等环节必须通过“数字森防”手机APP实时上传,实现清理轨迹一图可看。3.2疫木管理要求所有疫木必须全部搬运到定点加工厂进行处置。砍伐下的疫木松材截断为长1米或2米的标准段,梢头及1cm以上枝桠进行打捆,树干枝桠同步下山(确因地理条件限制未能同步下山的必须做到打堆标记,在2026年3月31日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就地销毁),运送到定点加工企业称重过磅入库,不得流失,不得遗弃山场,不得私自处理或出售疫木。3.3疫木运输要求开展除治前,乙方应到乡镇(街道)登记运输车辆信息,报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登记备案,明确运输车辆。疫木运输车辆采用专车、专人、挂牌(疫木运输专用牌,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制作发放),每辆运输车实行GPS定位,疫木起运前、过磅时及卸货后空车由驾驶员拍摄三张照片留存。无照片或者三张照片不全的车次,甲方有权不予承认。GPS定位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跨县、跨区域、跨标项收购疫木;疫木过磅时,加工厂需打印过磅单,由监管员、运输司机、过磅人员签字确认,并对过磅车辆拍照留存,作为收购疫木的凭证。4.安全生产约定4.1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作业培训,并做好记录,加强人身安全保护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4.2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确保对所有施工、监管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足额投保,并在签订合同及施工人员保险生效后才能安排人员上山作业。4.3乙方须确保安全生产,因乙方作业原因,产生的作业人员及第三方人身伤害后果概由乙方负责。4.4乙方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并接受甲方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施工时,需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采取烧毁的方式处理疫木主杆及其枝桠。因乙方作业原因导致火灾火情,后果由乙方负责。5.工期要求工期要求:春节前基本完成全域“清零”,3月底前完成动态“清零”,4月份完成全量小班验收工作。最终验收9月底前做到即现即清;(春节前未基本完成全域“清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6.验收要求6.1除治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关于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枯死松木清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除治质量要求及时进行验收。6.2验收质量要求:除治验收区域内枯死松树全部清理,除治迹地清理干净,不残留松材和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有除治存档照片。对验收合格的开具验收合格单,不合格的责令返工。6.3验收方式:采用过程验收和最终验收相结合。7.合同总价7.1本合同总价为7.2中标单价:元/吨。7.3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实际过磅重量×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人民币贰佰肆拾肆万捌仟元(¥2448000元)。8.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8.1结算方式根据《关于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枯死松木清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遂发许〔2025〕146号)进行结算支付。最终根据砍伐下山的病死松树总重量,凭过磅清单结算,结算方式以实际中标单价计算。①结算依据。按下山进厂疫木除治重量和县乡两级质量验收结果支付计算。②结算标准。根据县乡两级质量验收结果,乙方除治质量得分95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清理经费;得分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每下降0.5分扣除1%的清理经费;得分75分以下的,不拨付清理经费。③2026年2月底前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2026年3月1日-31日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在中标单价的基础上下降10元/吨;2026年4月1日-10日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在中标单价的基础上下降20元/吨;2026年4月11日以后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不进行结算。④集中除治期、回头看整改和即现即清阶段进厂疫木款370元/吨由甲方收回上交县财政非税。8.2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支付: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集中除治结束后经县乡两级完成验收,根据县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支付实际完成数量值的50%;因工作需要完成即现即清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剩余的20%款项。上述除治工作完成量及支付金额以县级发布的检查验收最后数据为准。(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9.履约保证金9.1缴纳金额:合同总价的1%;9.2缴纳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9.3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9.4退还时间: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申请,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乙方在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应开具保证金收据。10.其他事项10.1甲方应维护乙方合法的权利,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10.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除治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做好政策处理等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10.3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0.4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并为所有施工、监管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足额投保;乙方需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足额缴纳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10.5乙方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须如实提供枯死松木清理的数量、进度、属地等资料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登记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除治工作进展。10.6乙方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采取烧毁的方式处理疫木主杆及其枝桠,并接受甲方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因操作不当导致火情,后果由乙方负责。10.7乙方应规范疫木就地处置,三级以上(含三级)火险等级天气禁止山场疫木焚烧处理,疫木枝桠确需山场焚烧处理的,依法依规在三级以下(不含三级)火险等级天气进行。采用就地销毁必须提前1天书面报告请示甲方,并完成相关报备手续。就地销毁需选择森林火险等级较低的三级以下(不含三级)阴雨天,销毁地点需选择周边2米以上空地,且全过程至少有两名人员在场监管进行。疫木完全销毁、无复燃可能人员方可离开,因就地销毁引起的森林火灾和在作业过程中引发的火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不可抗力11.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11.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2.税费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3.违约责任13.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款质量要求规定除治清理疫木。加强疫木规范除治和森林防火管控,出现森林防火火情、火灾的,每次扣减清理经费1000元。涉及行政或刑事立案标准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13.2经项目验收乙方施工质量部分或整体不达标的,甲方根据实际验收得分与支付标准扣除相应清理经费。13.3乙方疫木除治上传“数字森防”与进厂数量、重量比例低于90%,每吨进厂疫木扣减30元清理经费。13.4乙方对除治的疫木及其枝桠负有管理责任,乙方管理不当导致疫木流失的,或未按要求运至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经查实每次扣除清理经费2000元。疫木流向重点保护区范围,造成疫情扩散后果严重的要从重处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13.5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不能如期完成除治任务的,每超出一天,扣除项目总工程款3‰。超出十天以上的,甲方委托其他人帮助或代为施工,费用从扣除工程款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原承包方补齐。13.6乙方无故采伐活松木的,发现采伐活松树1株的,扣除2000元清理经费;数量较大构成刑事案件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于砍伐活树等造成信访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3.7如发现除治山场有1株疫木未除治或伐倒不清理的,扣除1000清理经费,同时应除小班未除治或伐倒不清理的,单个小班扣除2000清理经费,同时后续除治费用在总除治经费中扣除。13.8鼓励加快疫木除治进度,按进厂疫木数量计算,春节前应完成80%进厂数量,每下降5个百分点的扣除5000元清理经费。13.9若发现非法采伐活松及其他树木进厂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派驻的监管员扣减相应的重量。活松木、其他树木按每段(不分大小长短)扣减200公斤重量。13.10工程项目及其他合法审批采伐的松木需事先报备才能进厂;非除治对象松木包括工程采伐、迹地采伐、正常审批采伐等的松木均不计入补助重量。13.11乙方承包除治的小班被省、市、县相关部门在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给予每个小班(或每次)扣除1000元罚金,并出示黄牌警告。通知乙方对不合格小班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落实或拒不整改的,按每个不合格小班2000元扣除工程款,由甲方委托其他施工队代为整改,费用从扣除工程款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原承包方补齐。13.12乙方违规收售疫木的一经发现查实,扣除清理经费10000元,第二次重犯的解除合同,并进行加重处罚,将其列入黑名单,取消三年从事林业相关施工资格。13.13发现从计时乡镇的疫木充到本乡镇开票行为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3.14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并没收质量保证金,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取消参与林业工程相关施工资格。13.15因乙方违约行为产生诉讼,甲方为此支出的法院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由乙方承担。14.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分包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5.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16.争端的解决16.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6.1.1种方式解决争议:16.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1.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6.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17.通知17.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17.2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8.监管监督双方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技术指导与监督,接受对本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双方认可本合同实施过程中记录于本文件附件中有当事人签字的违约处罚记录,作为工程款结算支付的依据之一。19.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20.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存档,一份报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现场承诺内容等实质性要求。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2.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3.公司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内容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4.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签署并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正面:反面:4.2授权委托书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招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上述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无法通过电子签章实现的,可以采用下载纸质签字完成后再扫描上传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正面: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正面:反面:▲5.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我单位——(供应商全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6.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磋商截止时间为准)。(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6.资格声明资格声明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7.中小企业声明函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7.3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如不属于7.2、7.3所属单位性质,则7.2、7.3无需提供。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1.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3.磋商响应函格式磋商响应函致: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注: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据此函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如果我方成交,在合同签订后天(日历天)完成该项目。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6、我方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成交,本磋商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4.投标人参标申请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是否申请参加1是□ 否□5.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类别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备注12345……………………注:1.本表格为商务要求中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请按第二章要求填写,备注栏填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6.类似业绩供应商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起止时间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请按第六章内容要求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7.项目理解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8.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9.项目实施方案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0.安全保障方案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1.质量保障方案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2.实施进度安排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3.拟投入项目团队采伐木工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4.拟投入设备配置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5.应急保障措施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6.保险承诺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7.服务承诺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2.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1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行设计)三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报价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2.报价文件文件目录(格式自行设计)3.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单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价报价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1020元/吨 元/吨 注:1.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合同实施期间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人民币贰佰肆拾肆万捌仟元(¥2448000元)。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盖章(电子章):日期:第6章磋商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或经授权的评审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人。二磋商小组2.1磋商小组2.1.1成员:磋商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磋商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3.2磋商3.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1)磋商小组按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若有演示、讲解内容,演示、讲解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2.2磋商注意事项(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派代表应在线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人员、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规定截至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3.3评审3.3.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确定作出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2报价文件评审(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3)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各供应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5)报价修正。(6)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3.4评审结果3.4.1评审结果汇总,供应商结果排序;3.4.2起草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3.5结果公布。四磋商内容及规定4.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权重为85%,分值为85分,评审专家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独立评定打分。各有效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4.2磋商报价权重为15%,分值为15分,磋商小组按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统一计算。4.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一位小数。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值共85分,权重为85%,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序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审内容(缺项为0)分值11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1.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同类业绩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以及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等进行认定。1分2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对其针对松材线虫病病因和症状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continue@@continue@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对地理位置、地形、疫木发生情况、交通条件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3重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对应解决措施。(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4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及工作方案,防控工作和清理现存病死松树的方案是否可行,各环节安排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continue@@continue@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疫木流失管理和防止砍伐活立木管理的方案是否可行,各环节安排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continue@@continue@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枯死木清理下山的处理方案是否可行,各环节安排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continue@@continue@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枯死木运输以及过磅的处理方案是否可行,各环节安排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5安全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作业、森林防火、疫木运输等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具有全面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6质量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目标、质量保证措施以及小班清理质量管理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7实施进度安排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进度要求,提供详细的进度把控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计划安排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8拟投入项目团队根据投标人提供雇用采伐木工人员名单清册(不得少于20人)(年龄在18-60周岁)进行评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高得15分,不提供或提供人员不足20人的该项不得分。15分9拟投入设备配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采伐设备、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设备等)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设备投入计划是否科学、合理,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照片,否则不得分。5分10应急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11保险承诺投标人承诺为伐木工人购买保险的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5分12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能力、现场响应时间、问题解决时间等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4,3,2,1,0分)4分5.2磋商报价共15分,权重为15%,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审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终评审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作无效标处理。5.2.4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1)确定评审价:供应商的评审价=各供应商最终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预算价或上限价,投标无效。(3)磋商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中的最低评审价;(4)评审价等于磋商基准价的得15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评审价)×报价权重×1005.3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4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六磋商纪律和要求6.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投标人根据交易平台解密后公布的投标人名单及信息,将该声明书填写完整,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846824067@qq.com;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30分钟内,若未提交的,均视为无利害关系。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CYH【2026】010-磋07项目名称: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采 购 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8前附表18一总则20二磋商文件说明21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2四履约保证金24五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24六磋商会议和磋商评审24七磋商无效的情形27八法律责任27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0十质疑30十一投诉31十二授予合同31十三验收32十四政府采购政策33十五其他事项3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35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44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4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3三报价文件格式63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65一总则65二磋商小组65三磋商程序66四磋商内容及规定68五评标办法和细则68六磋商纪律和要求70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7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CYH【2026】010-磋07项目名称: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预算金额(元):2448000最高限价(元):2448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数量:1预算金额(元):2448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备注:▲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2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6年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1月30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开标室),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压缩文件通过电子邮箱(846824067@qq.com)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地址:遂昌县湖山乡湖山街69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联系方式(询问):13906786056质疑联系人:汪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88678039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348号203室传真:0578-8126963项目联系人(询问):华莉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4268787质疑联系人:曹磊质疑联系方式:1385704335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遂昌县财政局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南街66号传真:0578-8121718联系人:李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有关要求,推动高质量完成遂昌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进一步提升防治整体成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委托第三方开展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等工作。2、工作内容(1)项目概况1.根据湖山区块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情况,除治疫木的金额已经达到上次采购项目的最高预算391万元整,经无人机对疫木发生地的勘查,本区块内高山地区仍然存在2400多吨疫木未除治。为完成《关于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枯死松木清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遂发许〔2025〕146号)相关文件规定,将本区块未采伐的疫木进行招标,从而完成遂昌县湖山乡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清理工作。2.项目实施目的:采用择伐清理的方式,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按施工片区顺序施工,进而逐步对除治范围内所有病死松树进行伐除,并将除治下山的松木和枝桠运送至疫木定点企业,有效防止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3.项目实施区域:遂昌县湖山乡行政区域内。(2)服务内容1.采购内容标项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1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1批244.8万元1020元/吨2.除治作业要求2.1采伐作业采购人按照相关的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通知中标供应商按照明确的作业范围、除治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治工作。2.2除治对象采用择伐等方式,在规定期限对约定范围内所有病死(枯死、濒死)和因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等死亡的松树进行除治,并对伐除的松木、清理的枝桠以及伐桩进行管理、处理。2.3除治技术要求(1)疫木除治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等标准执行,严格落实疫木除治“510”技术标准。①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按《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相关规定处理,伐桩上坡度面最高处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对伐桩进行剥皮处理。②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③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及时下山,运到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削片、销毁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④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病枯死松树椴木造材标准长度为1米或2米。(2)全面应用“数字森防”手机APP,落实专人,采集上传有关照片,伐前伐中清理后现场照片、运输过程等环节必须通过“数字森防”手机APP实时上传,实现清理轨迹一图可看。2.4疫木管理要求所有疫木必须全部搬运到定点加工厂进行处置。砍伐下的疫木松材截断为长1米或2米的标准段,梢头及1cm以上枝桠进行打捆,树干枝桠同步下山(确因地理条件限制未能同步下山的必须做到打堆标记,在2026年3月31日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就地销毁),运送到定点加工企业称重过磅入库,不得流失,不得遗弃山场,不得私自处理或出售疫木。2.5疫木运输要求开展除治前,中标供应商应到乡镇(街道)登记运输车辆信息,报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登记备案,明确运输车辆。疫木运输车辆采用专车、专人、挂牌(疫木运输专用牌,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制作发放),每辆运输车实行GPS定位,疫木起运前、过磅时及卸货后空车由驾驶员拍摄三张照片留存。无照片或者三张照片不全的车次采购人有权不予承认。GPS定位安装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不得跨县、跨区域、跨标项收购疫木;树干、枝桠必须分车过磅,不得混装,疫木过磅时,加工厂需打印过磅单,由监管员、运输司机、过磅人员签字确认,并对过磅车辆拍照留存,作为收购疫木的凭证。2.6人员及设备要求投标供应商应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人员及设备,并确保在合同期限内完成相应的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工作。3、验收要求1.除治完工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有关规定除治质量要求及时进行验收。2.验收质量要求:除治验收区域内枯死松树全部清理,除治迹地清理干净,不残留松材和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有除治存档照片。对验收合格的开具验收合格单,不合格的责令返工。3.验收方式:采用过程验收和最终验收相结合。4.具体验收标准参考附件1《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遂林防指〔2024〕2号)文件执行。4、▲商务要求1.工期要求:春节前基本完成全域“清零”,3月底前完成动态“清零”,4月份完成全量小班验收工作。最终验收9月底前做到即现即清;(春节前未基本完成全域“清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安全要求: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上岗前并为所有施工、监管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足额投保。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和作业培训,并做好记录。供应商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证项目施工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和施工人身安全以及完成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为伐木工人购买的保险凭证交采购人备案,如不提供保险凭证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供应商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除治工作进展。4.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本工程。5.清理经费已经包括资料费、设备费、人员管理、保险费用、税费等,涉及到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本项目最终报价按项目单价进行报价。5、结算及付款方式(一)结算方式根据《关于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枯死松木清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遂发许〔2025〕146号)进行结算支付。最终根据砍伐下山的病死松树总重量,凭过磅清单结算,结算方式以实际中标单价计算。1.结算依据。按下山进厂疫木除治重量和县乡两级质量验收结果支付计算。2.结算标准。根据县乡两级质量验收结果,乙方除治质量得分95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清理经费;得分95分(不含95分)以下的,每下降0.5分扣除1%的清理经费;得分75分以下的,不拨付清理经费。3.2026年2月底前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2026年3月1日-31日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在中标单价的基础上下降10元/吨;2026年4月1日-10日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在中标单价的基础上下降20元/吨;2026年4月11日以后下山进厂(以进厂过磅时间为准)的疫木不进行结算。4.集中除治期、回头看整改和即现即清阶段进厂疫木款370元/吨由采购人收回上交县财政非税。(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实际过磅重量×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人民币贰佰肆拾肆万捌仟元(¥2448000元)。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支付: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集中除治结束后经县乡两级完成验收,根据县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支付实际完成数量值的50%;因工作需要完成即现即清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剩余的20%款项。上述除治工作完成量及支付金额以县级发布的检查验收最后数据为准。(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6、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施工片区顺序进行病死松树除治,并经采购人同意,才可进场除治。如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擅自除治的山场,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供应商擅自除治山场的病死松树重量,并拒绝验收。2.中标供应商在完成每一片区除治工作后应与采购单位核对已除治重量(原则上1个月核对1次,过磅单上交给采购人登记留存)。3.中标供应商在进场前,要把除治队伍人员和要进入的山场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才可进场除治。除治完工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的申请,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验收标准及时进行验收。4.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对本项目实施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技术操作进行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为其购买保险后方能入岗位。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作业过程全部安全责任。5.在作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项目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施工区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险、火灾的发生。中标供应商应规范疫木就地处置,三级以上(含三级)火险等级天气禁止山场疫木焚烧处理,疫木枝桠确需山场焚烧处理的,依法依规在三级以下(不含三级)火险等级天气进行。采用就地销毁必须提前1天书面报告请示采购人,并完成相关报备手续。就地销毁需选择森林火险等级较低的三级以下(不含三级)阴雨天,销毁地点需选择周边2米以上空地,且全过程至少有两名人员在场监管进行。疫木完全销毁、无复燃可能人员方可离开,因就地销毁引起的森林火灾和在作业过程中引发的火灾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6.中标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和清理质量要求需要的采伐专业队伍,按照工作范围和质量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施工进展。7.中标供应商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禁止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上山吸烟、违规使用明火,自觉接受采购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切实保障林区安全,否则责任自负。8.中标供应商应保护好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农户、集体、国家的有关财物、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协商赔偿。9.中标供应商应自觉接受疫木清理监管员对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的监管,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10.中标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及林业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11.中标供应商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清理任务,导致验收不合格的须重新返工,返工后仍未通过验收,不予拨款。12.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当地行政村协调处理由于采伐疫木所引起的矛盾纠纷。13.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安排技术人员驻队管理。14.无病害的松树或在砍伐松材线虫病疫木时受损的松树,一律不得砍伐。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以上规定方法除治的,应报告采购人,经同意后按其他方式进行处理。15.其他种类树木一律不得砍伐,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砍伐时,应报告采购人,经同意后按其他方式进行处理。附件:遂林防指(2024)02号关于印发《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提高我县疫木除治质量和疫情防控成效,我部重新修订形成了《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印发遂昌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的通知》(遂林防指(2023)1号)与此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办公室。特此通知-1-附件: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遂昌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2024年1月19日抄送:九龙山保护区,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林业工作中心站。遂昌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4年1月19日印发-2-附件遂昌县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工作评价实施细则为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提高枯死松木清理质量成效,维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遂昌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办法》等规定及年度防治方案,制定本细则。第一条属地乡镇(含街道,下同)全面开展集中除治阶段、即现即清阶段自查验收工作,对辖区内各专业施工队疫木清理进行评价;县级及时委托第三方中介对乡镇进行核查评价。乡镇自查、县级核查评价满分均为100分。第二条评价对象以行政村林班内小班为基础单元,对林班内专业施工队的枯死松木清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按所有检查小班得分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出专业施工队的整体评价得分。第三条乡镇开展全量小班自查验收,县级按规定比例进行质量核查。乡镇自查评价结果与县级核查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值作为专业施工队枯死松木清理经费的支付依据。第四条乡镇自查评价结果与县级核查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值,作为乡镇工作考核和县级拨付乡镇清理经费的依据。第五条评价程序。对于完成施工清理任务的小班地块,由专-3-业施工队向所在乡镇提出检查验收申请,乡镇须及时组建检查验收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验收的专业施工队和行政村,根据本细则第七、八、九、十、十一条认真组织检查验收评价,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要求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乡镇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县防控指挥部提出核查申请,同时提供相关检查验收材料,县防控指挥部根据乡镇完成情况,及时委托第三方中介开展核查。第六条第三方中介核查方式(一)小班抽取:以乡镇、行政村和施工队为单位,重型疫区和垵口、大柘、石练、湖山、金竹、应村、高坪等乡镇进行抽样质量核查,核查数量按面积、小班数量各不得少于20%,其他中轻型疫区核查数量按面积、小班数量各不得少于10%。“即现即清”完成后,以专业施工队为单位,核查小班数量不得小于5%。小班抽取采用随机方式进行。(二)小班核查路径:从被抽中的小班下部随机选择一起点,向上以直线型、之字形或S型等形状开展核查验收。(三)核查记录:以小班为单位,分质量评价、进度评价和纠纷处理情况等内容,准确记录评价表。第七条评价内容分质量评价80分、进度评价10分、纠纷处理情况10分。第八条清理质量评价-4-(一)枯死松木遗漏:满分为10分。小班内发现未清理已落叶的枯死松木1株扣3分(遇特殊情况无法清理的枯死松树,需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认定);发现2株及以上当年枯死松树未清理,该小班即为不合格,该项不得分。(二)伐桩处理:满分为25分,伐桩处理要求:伐桩高度离地不得超过5厘米、并作剥皮处理,每缺一项即视为不合格,经检查小班内发现1个不合格伐桩扣2分,扣完为止。(三)枝梢处理:满分为30分。枝梢清理要求:(1)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必须清理下山或就地集中烧毁处理,小班内发现未清理直径1厘米以上枝桠1根,扣0.2分;(2)小班内发现1根梢头或椴木未清理下山,扣2分;(3)通过人为集堆而整堆未处理的发现1处扣3分。分值扣完为止。(四)伐倒木处理。满分15分。枯死松木伐倒未清理,发现1株扣5分。分值扣完为止。第九条进度评价:满分为10分。按照《遂昌县当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每延迟一天(特殊情况除外),扣0.5分,扣完为止。第十条纠纷处理情况:满分为10分。由专业施工队造成的不必要的纠纷,每出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第十一条加分项:满分为3分。施工队必须提供书面材料,经乡镇、行政村和林业部门三方确认,并根据施工队处理山场的远近、难易程度进行酌情加分。-5-第十二条评价结果运用。经评价,小班得分为95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小班。经乡镇自查和县级核查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值得分为95分及以上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清理经费和乡镇统筹费(或工作经费);经乡镇自查和县级核查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值得分低于95分的,每降低0.5分的扣减1个百分点的清理经费和乡镇统筹费(或工作经费);经乡镇自查和县级核查评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分值得分低于75分的,不予拨付清理经费和乡镇统筹费(或工作经费)。专业施工队的评价结果运用由乡镇自行制定办法,也可参考上述标准执行。第十三条集中除治阶段乡镇自查验收评价截止时间为年度的4月30日,县级核查评价截止时间为年度的5月31日;即现即清阶段双方评价截止时间为年度的9月15日;9月底前第三方中介形成年度核查验收书面报告,由指挥部向相关单位部门通报。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遂昌县北部区块绿色发展项目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项目(2026年度/湖山乡)第二次2采购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3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中介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具有磋商资格。6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8磋商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9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网址同磋商公告发布网址。10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接收人: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提交响应文件地点:(1)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序号序号评分类型评审内容(缺项为0)分值11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1.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同类业绩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以及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等进行认定。1分2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对其针对松材线虫病病因和症状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continue@@continue@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对地理位置、地形、疫木发生情况、交通条件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3重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对应解决措施。(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4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及工作方案,防控工作和清理现存病死松树的方案是否可行,各环节安排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continue@@continue@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疫木流失管理和防止砍伐活立木管理的方案是否可行,各环节安排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continue@@continue@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枯死木清理下山的处理方案是否可行,各环节安排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continue@@continue@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枯死木运输以及过磅的处理方案是否可行,各环节安排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5安全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作业、森林防火、疫木运输等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具有全面性、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6质量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目标、质量保证措施以及小班清理质量管理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7实施进度安排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进度要求,提供详细的进度把控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计划安排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8拟投入项目团队根据投标人提供雇用采伐木工人员名单清册(不得少于20人)(年龄在18-60周岁)进行评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高得15分,不提供或提供人员不足20人的该项不得分。15分9拟投入设备配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采伐设备、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设备等)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设备投入计划是否科学、合理,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照片,否则不得分。5分10应急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分)5分11保险承诺投标人承诺为伐木工人购买保险的得5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5分12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能力、现场响应时间、问题解决时间等进行综合打分。(分值范围:4,3,2,1,0分)4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