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服务招标公告(淇县教育体育局2026)



项目概况
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hn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6-3

2、项目名称: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QXCG-2026-0019-01
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淇县乡镇公办幼儿园校车租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700000.00元,期限三年,每年9000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3.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1日 至 2026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hngp.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政府采购”,登陆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简称“新版CA驱动”),目前“新版CA驱动”支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三家数字证书互认,持有以上三家CA公司数字证书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如需办理,请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阅相关通知公告。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评标等相关事宜。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在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注册,具体操作程序请参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及视频的相关说明。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供应商,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采购文件);4、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因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6、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淇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淇县同济大道昌盛佳苑西侧约200米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方式:13939255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淇县红旗路中段北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283927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283927272

招标文件(正文)PDF.pdf
正面清单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6-32诚辉工程管理CHENGHUIENGINEERINGMANAGEMENT采购人:淇县教育体育局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有效时间内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6-32、采购项目名称: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700000.00元最高限价:27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QXCG-2026-0019-01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2700000.002700000.00是2700000.005、采购内容:淇县乡镇公办幼儿园校车租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700000.00元,期限三年,每年900000.00元。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3.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3、方式:潜在投标人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政府采购”,登陆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4、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3五、投标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特别提醒: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简称“新版CA驱动”),目前“新版CA驱动”支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三家数字证书互认,持有以上三家CA公司数字证书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如需办理,请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阅相关通知公告。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评标等相关事宜。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注册,具体操作程序请参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及视频的相关说明。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供应商,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采购文件);4、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因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6、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淇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淇县同济大道昌盛佳苑西侧约200米联系人:龙先生联系方式:0392-72329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淇县红旗路中段北侧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1328392727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13283927272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2采购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6-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项目最高限价2700000.00元6招标人招标人:淇县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龙先生0392-72329587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女士132839272728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9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0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3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单位信息;(2)投标文件解密;(3)唱标;(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进行确认;(5)开标结束;注:①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及开标过程中必须保证全过程登陆系统在线。13开标程序②在评审过程中,请潜在响应人保证登陆并保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线,专家会对潜在响应人发起澄清、说明,要求响应人对专家提出的澄清、说明及时做出响应、答复。14投标文件的份数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5签字和盖章符合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签字和盖章,均可使用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代替。16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17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一季度一结算。18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应至少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提出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9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的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zgcg.ggzy.hebi.gov.cn/bidopen_login),供应商无需到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0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和修改发出的形式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供应商,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采购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的构成: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类专家4人。2.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22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2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1.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商。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3.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4中标公示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将在公告信息发布同一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5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3日内必须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2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分类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招标文件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接收。28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组成文件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不论中标与否,响应性文件均不退还。29注意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出现不一致时,以供应商29注意须知前附表为准。2.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请于下载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后,至少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3.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同等经营者或负责人。4.“招标人”与“采购人”,“投标人”与“供应商”,“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响应文件”按照同一意思理解。30其他说明本次采购全部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和远程不见面服务,各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采购内容:见第四章项目需求1.7交货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3.费用承担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招标代理费: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项目需求(5)合同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1)目录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投标承诺函4)资格条件承诺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授权委托书7)资格证明材料8)技术部分9)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6.投标报价6.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应是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人工费、各种保险、管理费、必要的物料费、相关税费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强制性费用、管理费、税金、各种风险等本文虽未提及但在完成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6.3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控制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6.4小微企业价格折扣6.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采用四舍五入法)。6.4.2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供应商,按照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4.3供应商若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7.供应商证明文件7.1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7.2供应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招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8.投标文件有效期8.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8.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9.投标文件编制一般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9.2投标文件应以中文编写。如投标文件出现中英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9.3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方式进行上传和递交,采购人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9.4本项目投标文件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标、评标均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9.5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组成10.1投标文件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等字样。10.2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项目评审或项目履约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0.3投标文件的制作流程。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潜在投标人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等相关事宜。10.3.1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入库: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供应商需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服务指南”相关说明;10.3.2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点击“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的“政府采购”按钮选择进入该系统后即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上方点击【我要投标】按钮进入系统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10.3.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鹤壁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装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须导出(*.已加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手册”。10.3.4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点击“政府采购登陆”按钮选择进入“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插入CA数字证书,点击CA登录,进入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时必须点击“保存”并提示“保存成功”显示二维码、文件名称、文件大小、上传时间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0.3.5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文要求,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全部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1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撤回11.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其撤回投标文件,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11.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至文件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1.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通过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撤回其已成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将予以记录。11.5如果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重新制作导出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重新上传至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投标人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12.开标程序12.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zgcg.ggzy.hebi.gov.cn/bidopen_login),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12.2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12.3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特别提醒:投标人代表应使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代表应提前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大厅)进行在线签到,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标会议区发出的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由投标人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未按规定远程操作解密,主持人可以通过系统内的开标会议区发出催办指令,发出的催办指令后五分钟内仍未响应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3)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4)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因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较多或其它非人为因素导致解密时间需要延长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适时延长解密、确认开标时间。(6)开标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确认开标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确认开标限定在倒计时发起后规定的时间内(在收到主持人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的确认开标的指令后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因投标人未按规定远程操作,主持人可以通过系统内的开标会议区发出催办指令,发出的催办指令后五分钟内仍未响应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在线确认开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确认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开标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注: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及开标过程中必须保证全过程登陆系统求在线。(7)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招标采购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由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收到外来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为未开标的项目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的立即停止,经采购人、招标采购监督部门、代理机构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保密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13、签订合同13.1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3.2招标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否则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变更招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3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附件1: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审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名,经济、技术类专家4名,共计5人组成。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负责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技术方案及服务进行评审。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招标人(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进入下一步符合性评审程序。2、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表格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信用承诺提供承诺书符合性评审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示的要求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报价。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注:上述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因素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其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即不再参与下一步评审。3.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是对资格及符合性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其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部分:20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20分评分因素评分内容和分值评审标准报价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技术部分(60分)租赁服务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拟定的租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需求沟通;2、方案制定;3、合同签订;4、车辆准备;5、司机培训;6、线路试运行;7、正式运行;8、服务监督。1.方案完善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且可行性强的得20分;2.方案较完善较合理,较符合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得10分;3.方案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得5分;4.方案不合理、不全面、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0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2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拟定的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车辆安全管理及措施;2、司机安全管理及措施;3、学生安全管理及措施;4、线路安全管理及措施。1.管理及措施全面详尽,内容具体,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方案合理有效、操作性强的得20分。2.管理及措施较为全面详尽、内容较具体,较能满足采购人需求,较为科学完整合理,得10分。3.管理及措施基本全面详尽、内容基本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基本科学完整合理,得5分。4.不合理、不全面、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0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制度管理(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拟定的制度管理,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车辆管理制度;2、司机管理制度;3、学生管理制度;4、运营管理制度;5、监督检查制度。1.制度完整详细,切实可行,完全满足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10分;2.制度较完整,较切实可行,较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得6分;3.制度基本符合实际,基本可行,基本符合采购人要求。得2分;4.制度不完整,不全面,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0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突发事件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拟定的突发事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应急措施、突发事件处理结果、其它活动配合措施等。1.拟定的突发事件方案完善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且具有可行性的,得10分;2.拟定的突发事件方案较完善较合理,较符合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得6分;3.拟定的突发事件方案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得2分;4.拟定的突发事件方案不合理、不全面、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0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上述内容若缺项,该项为0分;商务部分(20分)驾驶人员(10分)拟派驾驶人员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具有机动车驾驶员证书(B1及以上),具有8人得基本分6分,每再提供1名后备驾驶人员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机动车驾驶员证书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驾龄不够三年或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10分)1、供应商承诺为每辆车辆购买足额保险的得7分,至少包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不承诺的不得分。2、供应商承诺专门设置学校家长沟通反馈渠道的得3分,不承诺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分办法中,所涉及加分的证书、证件等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时必须保证图片清晰,字迹清楚可辨,如出现任何由于评委老师不能辨认内容导致的后果,由响应人自己承担。注:1、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各项分别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报价得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则给予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大型和中型企业制造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供应商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与计算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20%),其余单位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投标报价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3、未按照上述要求将证明材料做入投标文件的不得分。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对各响应文件依次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4、对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4.1对投标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可按下述原则修正:4.1.1投标文件中内容与报价一览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1.5对明显且可以推知其原义的笔误,依据其原义进行修正。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修正。修正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文件无效。5、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该答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30分钟内在远程开标大厅里询标记录中通过pdf.格式进行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和完整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三、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决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四、纪律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对投标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第四章项目需求项目内容:淇县公办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控制价:2700000元(期限三年,每年900000元)合同租赁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序号车型单位数量乡镇班次1校车1辆西岗镇早晚2校车1辆黄洞乡早晚3校车1辆北阳镇早晚4校车1辆桥盟街道办早晚5校车1辆卫都街道办早晚6校车1辆朝歌街道办早晚7校车2辆庙口镇早晚注:1.根据各乡镇情况提供不少于19座的校车;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备用车不少于2辆。四、履约要求及违约处罚1、本项目所要求的车型,车况良好;相关手续、资质健全、年检合格,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2、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第五章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幼儿园租赁校车服务合同甲方:乙方:淇县教育体育局为了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学生的乘车问题,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一、协议标的第一条:甲方提供配备驾驶员的专业校车,核载人数、可乘坐学生人数满足各乡镇实际情况,按照约定的行车路线、站点接送乙方学生上下学。第二条:运行路线、停靠站点、乘车学生人数和时间由乙方和各乡镇协商确定。二、服务期限第三条:校车租赁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周六、周日、寒暑假等法定假日除外)。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续约优先权,乙方根据幼儿园实际需要再进行续签,并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付费协议。三、服务费与结算第四条:服务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校车为座校车,共辆。每学期服务费元整。第五条:结算方式:第六条:服务期间校车产生的一切费用归甲方支付,乙方只提供保教人员跟车照护幼儿的服务,其他一切事宜由甲方承办。第七条:幼儿校车接送费用,由幼儿园及家委会代收后交由乙方,以抵扣校车服务租赁费。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甲方提供的校车必须是符合(GB24407-2012、GB24407-2012/XG1-2017)《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安全设施齐全,配有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及具备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依法取得校车营运资格。第九条:依法办理机动车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第十条: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第十一条:甲方提供的校车驾驶员,应是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规定的专业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并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5、无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证明;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须提供健康证;7、驾驶证依法经***门审验合格;8、甲方驾驶人员与甲方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其因工资、保险、福利、工伤、第三人伤害等原因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没有关系。第十二条:甲方校车应按规划批准的线路、站点、时间运行。甲方服从幼儿园的管理,接送幼儿要按时到位,不得随意更改时间或延时误期。第十三条;驾驶人按幼儿园规定的线路行驶、停靠,根据路况选择安全时速,车停稳后上下幼儿,行驶中关好车门、车窗。第十四条:对车辆技术状况要经常性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第十五条: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第十六条:甲方文明、平安行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要求驾驶人员着装干净规范,对待幼儿态度和蔼、耐心、尊重。第十七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保不低于50万元/座的机动车承运人。车辆使用及行车安全由甲方当事人全面负责。第十八条:甲方校车承载学生时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甲方有权拒绝学生中途下车,有权拒绝除照管员、学生以外的人员乘坐校车。第十九条: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监督,对乙方提出的改进要求,应当虚心接受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甲方应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及校车运行秩序的管理,增强安全行车和优质服务意识。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建立和落实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第二十一条:建立幼儿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幼儿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幼儿等情况。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定期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幼儿注意乘车安全及沿途安全。六、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甲方接送线路、时间趟次、司机服务态度等不符合商定要求,经查属实,乙方须通知甲方,并应于3日历天内期限改正,仍旧未能改正,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不支付相关费用。第二十四条:如遇校车途中突发损坏或特殊情况,甲方应及时协调、调配其他校车及时补充解决,以保障幼儿路途安全。第二十五条:甲方校车及驾驶员不符合法定标准经乙方通知后仍未改正的,乙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第二十六条:甲方与第三方造成交通事故依据交通管理部门责任划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乙方应当提供协助和支持。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责任。恶劣天气时,为保证学生安全而导致晚点、停运等情况,双方同意视为不可抗力。第二十九条: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中途终止时,乙方应补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三十条:本协议双方均应遵守,如有违约,需承担本协议约定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七、其他约定第三十一条:校车行驶途中,遇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处理:遇有学生突发疾病造成的校车晚点、更改线路等后果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因交通意外造成的司机、车上人员以及第三人伤害,均由甲方负责。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交管部门各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3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33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址:校车管理考核细则考核项目评分办法及考核方式分值计分备注1、校车纳入校车办和车队统一管理未组建校车队和未纳入车队统一管理的此项不计分。102、驾驶员从业资质相符驾驶证不符扣5分,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一项不符扣2分。103、签订安全责任状审查资料104、驾管人员档案资料齐全资料不全扣2分,没有档案资料不计分。105、及时足额按要求投保未按时投保扣5分,未足额投保扣3分,未按要求投保的扣3分。66、及时参加车辆车检少一次扣5分,未年检不计分。10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会议以参会记录或签到表为准,一次未参会的扣2分108、认真按时填写行车日志不按时填写的扣2分,未填完整扣2分。69、严格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线路610、无超载、超速现象以平时查车和监控记录为准,1次超远20%以下扣2分,每超一人扣1分,以上加倍扣分。811、交警运输部门无违章记录查交警运输部门违章记录,1次扣2分812、无不良记录、无矛盾纠纷、服务态度好、社会反响好结合走访家长、幼儿园综合计分813、全年运营正常、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发生事故一票否决8注:满分100分,考核完毕后低于95分,按违约处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承诺函三、资格条件承诺函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授权委托书六、资格证明材料七、技术部分八、商务部分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淇县教育体育局:投标函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就本采购项目以总价人民币大写:元;RMB¥:的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2、我方承诺在报价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声明以下几点:1、我方全面研究了招标文件,并能够正确理解其全部内容。我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所投标段的投标总价见投标总价,我方报价包括项目价格、税费等一切费用。2、我方现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3、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愿意自行承担我方在参与此次投标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的责任。5、我方已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单位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格因素。7、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8、我方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时,投标将被拒绝。9、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电子签章):地址:电话: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投标范围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元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备注注:投标人报价是指满足采购需求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需要包括所投内容全部价款、相关税款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且供应商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承诺函致淇县教育体育局: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的全部内容。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管理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企业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八、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投标)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三、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特此证明。职务:(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年月日五、授权委托书致:淇县教育体育局:本人(姓名)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前来办理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的一切工作。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六、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6、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无可不提供。七、技术部分(根据技术标部分评审内容,格式自拟)八、商务部分(根据商务标部分评审内容,格式自拟)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附件鹤壁市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正面清单单位:(公章)项目名称: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序关键词政策依据落实情况类别号主要内容一、扶持中小微企业类1政府采购主体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预留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预算编制时已落实2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3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条4未预留份额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且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价格扣除《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5鼓励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提供履约保证。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履约保函、合同融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五条,鹤财办购(2020)25号6各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中,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和电子采购文件工本费。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预付合同资金,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40%,提供预付款保函的可适当提高比例: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取消保证金和电子采购文件工本费制度《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一条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九款,《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32号)第三条第四款。二、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类8预留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列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职工食堂、工会组织节日发放的农副产品和慰问品等,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地方国有企业预留一定采购比例,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扶贫平台采购《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19)9号)9各预算单位内部食堂、职工福利等需要采购农副产品的应优先选购我市扶贫企业或贫困乡村出产的农副产品。采购单位在制定采购文件时,可以对参与的扶贫企业设置加分项予以支持。未达到政府采购项目限额的项目,采购人可以参照内部管理流程从我市扶贫企业或贫困乡村直接选购。预留比例《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鹤财办购(2019)7号)第三条类别序号主要内容关键词政策依据落实情况二、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类10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支持贫困村组织为小型项目自建。贫困村低于公开招标数额的农村山水林田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可按照村民仪式程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优先采购服务,鼓励自营自建《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第三条,《鹤壁市财政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鹤财办购(2019)7号)第二条11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第二条三、支持绿色环保类1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充分体现。对节能产品在招标文件中予以体现《******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第二条13优先选择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或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经统一绿色产品认证、绿色能源制造认证的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包装的产品和物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中标(成交)的工程项目建筑商使用绿色环保建材。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第二条、第六条:《河南省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政策》(豫政办(2019)13号)第一条、第六款四、支持残疾人单位和监狱企业类14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政府采购网上平台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设立专栏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五条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视同小微企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60号)15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服装、印刷、安防设施、办公家具等项目中,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微企业、制服采购《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0号)第二条项目经办人签注:请在“落实情况”一列中勾选。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采购活动中做到: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面清单》中“第四章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列举的29种禁止事项发生。.2.严格执行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发布采购公告前30日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3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备案制度,并上传本承诺书。4招标文件中不将供应商规模、所属地区、职工人数、不相关认证作为资格条件。5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认采购结果:采购结果与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6畅通供应商质疑渠道,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7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1日内完成合同签订。8严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完成备案及公告。9.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提供履约保证的,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10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鹤壁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及备案验收报告(结果);及时对供应商的履约结果进行信用评价。11.验收结束后或满足约定付款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采购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有效时间内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6-32、采购项目名称: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700000.00元最高限价:27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QXCG-2026-0019-01淇县教育体育局公办幼儿园校车服务项目2700000.002700000.00是2700000.005、采购内容:淇县乡镇公办幼儿园校车租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700000.00元,期限三年,每年900000.00元。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3.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3、方式:潜在投标人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政府采购”,登陆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4、售价: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特别提醒: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简称“新版CA驱动”),目前“新版CA驱动”支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三家数字证书互认,持有以上三家CA公司数字证书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如需办理,请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阅相关通知公告。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评标等相关事宜。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注册,具体操作程序请参考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及视频的相关说明。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供应商,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采购文件);4、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因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6、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淇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淇县同济大道昌盛佳苑西侧约200米联系人:龙先生联系方式:0392-72329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淇县红旗路中段北侧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1328392727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1328392727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车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