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2026)
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0067
项目名称: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
预算金额(元):7450000
最高限价(元):3411200,40388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3411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大同、阳泉、忻州、吕梁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自动雨量站1156处、 自动水位站83处运行维护。质量及要求:汛期要求 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汛后资料收集 完整率要达到99%以上。服务要求:汛期维护方接到报修电话或邮件后 ,4小时内现场服务,确保8小时内维修完成。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采购包2 数量: 预算金额(元):4038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太原、长治、晋中、临汾、运城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自动雨量站1358处、 自动水位站104处运行维护。质量及要求:汛期要求 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5 %以上,汛后资料收集 完整率要达到99%以上。服务要求:汛期维护方 接到报修电话或邮件后,4小时内现场服务,确保8小时内维修完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开标室29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21号
联系方式:0351-5252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
联系方式:1593583621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赵润
电 话:15935836210
附件信息:
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docx206.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22: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开标室2901
预算金额
¥7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润
项目联系电话
15935836210
采购单位
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迎泽区康乐街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5252730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35836210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0067采购人: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1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5第六部分采购合同文本41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0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0067项目名称: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7450000最高限价(元):3411200、40388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预算金额(元):34112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大同、阳泉、忻州、吕梁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自动雨量站1156处、自动水位站83处的运行维护。质量及要求:汛期要求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汛后资料收集完整率要达到99%以上。服务要求:汛期维护方接到报修电话或邮件后,4小时内现场服务,确保8小时内维修完成。标项二标项名称:采购包2数量:预算金额(元):40388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太原、长治、晋中、临汾、运城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自动雨量站1358处、自动水位站104处的运行维护。质量及要求:汛期要求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汛后资料收集完整率要达到99%以上。服务要求:汛期维护方接到报修电话或邮件后,4小时内现场服务,确保8小时内维修完成。备注:合同履行期限:包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地址:太原市康乐街21号联系方式:0351-52527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联系方式:0351-40423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润电话:1569855300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2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0067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包1、2,预算金额分别为3411200元、4038800元(注:投标人首轮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4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否5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2号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7保证金金额包1: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包2: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日期供应商在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的,须从供应商的单位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开标之前到账。注: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8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户名山西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桃园南路支行账号1405 0182 6608 0000 01869投标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投标人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报价文件1份;解密时间60分钟。纸质文件: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3份,装订并密封,电子U盘一个。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投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属于投标无效。10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11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四、开标一览表★五、保证金缴纳凭证★六、商务条款响应承诺函★七、技术规范响应承诺函八、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相关证明资料九、服务方案十、政策性要求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技术资料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各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的评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价格给予15%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价格给予15%的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目相应内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10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1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4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5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4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15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6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7投标文件编制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1.3电子报价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报价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18电子报价文件解密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4.因特殊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招标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2.3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规定并按期提供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2.5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招标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及本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2.7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招标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见前附表)。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前附表)。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要求6.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服务技术方案被招标人采用时,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本项目(包)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采购合同文本;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9.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无效投标。9.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修改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和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图纸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本项目(包)投标的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2投标文件其他要求12.2.1编排要求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12.2.2格式要求本招标文件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减少格式中要求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拟。如投标人参加多包投标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2.2.3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12.2.3.1投标文件的份数本次招标须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3.2投标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3投标保证金12.3.1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如需提交,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5条第8款规定的提交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12.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3.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2.3.4.3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4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2.3.4.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4投标报价12.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载本次服务所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险、验收、培训、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3投标人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开标一览表。12.4.4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标。12.4.5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2.4.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2.5进口货物在进口过程中,若需向海关提交报关等手续,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材料。1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3.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应对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应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填写,除不得自行增减表头内容外,可根据填报情况变换表格格式(指横排或竖排)和增减行。13.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6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他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地标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委会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4.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签署个人电子CA章、加盖投标人电子CA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电子CA章。15.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6.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解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4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进行撤回。五、开标19.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开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招标文件一并存档。19.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9.3解密结束后,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4“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存在空白的;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填报的;存在缺项、漏项的;存在投标报价超过本包最高限价的;存在报价标的与采购标的不一致的等情形,均将导致投标无效。19.5投标人未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6“报价结果”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0.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和商务技术评标委员会20.1组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20.1.1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小组由招标人人员组成。20.2组建商务技术评标委员会20.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2.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0.2.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2.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招标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2.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7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0.2.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公平性审查,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者存在有歧视性、限定性条款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1.1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21.1.1解密结束后,招标人依法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各投标人是不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商务技术评审。21.1.2对前附表第5项中有资格、资信不合格的或未对其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1.1.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21.1.4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有效性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21.1.5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编写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告,并签字确认,与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1.2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21.2.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除项目要求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或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21.2.2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含项目需要对样品或演示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的情形)是否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21.2.3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商务技术文件是指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商务技术文件。21.2.4细微负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21.2.5重大偏离系指商务技术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或存在限制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带★号的商务技术要求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D.执行标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方式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招标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G.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2.6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1.2.7如果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1.2.8对于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以电子形式向投标人发出,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说明。21.2.9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其投标范围或者改变其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10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商务技术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他投标人的名次排列。21.3报价审核21.3.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1.3.2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1.3.3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投标人最终评标价格。21.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1.3.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投标无效:(1)未在开标一览表中加盖电子CA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进行签署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报或报价表填报不完整,存在空项、漏项、缺项的;(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3.6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需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21.4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1.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4.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要求外,只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2.评审复核22.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3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和中标人23.1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3.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用下列原则:23.1.1.1按评审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3.1.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3.1.1.3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23.1.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3.1.1.5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用下列原则:23.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用下列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3.1.2.1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3.1.2.2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列。23.2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时需遵循以下原则:23.2.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3.3如本项目或包为非单一产品的,应根据本项目或包的采购需求中确定的核心产品(技术指标中标注为核心产品的或加“※”的产品),按23.2规定处理。23.4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原则上按照23.1、23.2原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4.编写评标报告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经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3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5.评标过程保密25.1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5.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27.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二)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8.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28.1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中标结果公告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9.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9.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中标通知30.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中标服务费31.1收费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31.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2.签订合同32.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2.3在合同履行中,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2.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32.5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招标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2.6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2.7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报采购代理机构存档,招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进行公示。八、保密和披露33.保密33.1潜在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项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披露34.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5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7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7.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4事实依据;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电子CA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9.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10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10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5.11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3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3.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2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财政部门。35.14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5.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山西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天泰公寓1单元2901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5935836210十、相关政策要求36.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招标文件涉及的采购服务如含有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37.国家强制性产品采购服务如含有货物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8.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39.采购服务如含有货物为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他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0.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1.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3.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44.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45.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4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要求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采购文件格式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报价具有投标函提供投标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具有开标一览表提供报价一览表。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商务具有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商务具有商务条款响应承诺函提供商务条款响应承诺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技术具有技术规范响应承诺函 提供技术规范响应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三、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将投标、商务咨询、技术服务具体量化,赋予相应权重分值。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标合格者进行详细技术、商务资信和投标评标进行详细评标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方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投标最低的投标人中标。(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投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最终投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各投标人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数商务资信部分(10分)1供应商业绩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2023年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进行综合评分,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10分技术部分(80分)1服务方案项目背景、总体目标、服务方案,以上3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完全符合评分标准要求得8分,最高得24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各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扣1分,扣到该项0分为止。24分2服务保障措施具备全面、及时、准确地处理能力,完善、稳定的服务保障措施。以上2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完全符合评分标准要求得10分,最高得20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各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扣1分,扣到该项0分为止。20分3质量控制及防范措施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合理;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手段先进完善;准确分析项目难点、风险点,并提出有效可行的防范措施。以上3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完全符合评分标准要求得6分,最高得18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各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扣1分,扣到该项0分为止。18分4进度计划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有明确的进度计划、保证体系、保证措施。以上3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完全符合评分标准要求得4分,最高得12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各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扣1分,扣到该项0分为止。12分5后期服务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以上2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完全符合评分标准要求得3分,最高得6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各项内容每有一处存在缺陷(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扣0.5分,扣到该项0分为止。6分价格部分(10分)1投标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0分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包1一、项目概况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北区主要包括完成大同、阳泉、忻州、吕梁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自动雨量站1156处、自动水位站83处运行维护。质量及要求:汛期要求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汛后资料收集完整率要达到99%以上。服务要求:汛期维护方接到报修电话或邮件后,4小时内现场服务,确保8小时内维修完成。二、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服务范围完成大同、阳泉、忻州、吕梁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自动雨量站1156处、自动水位站83处运行维护。质量及要求:汛期要求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汛后资料收集完整率要达到99%以上。服务要求:汛期维护方接到报修电话或邮件后,4小时内现场服务,确保8小时内维修完成。4、服务要求汛期维护方接到报修电话或邮件后,4小时内现场服务,确保8小时内维修完成。5、质量要求汛期要求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汛后资料收集完整率要达到99%以上。6、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满足采购单位要求。七、商务要求(一)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服务地点: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指定地点(三)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向承包人支付第一笔合同总额的30%;2.承包人完成合同项目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3.承包人完成合同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四)交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八、技术要求(一)运行维护要求1.维护单位应完成自动雨量站1156处、自动水位站83处设施设备日常管护任务。2.具体管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大同、阳泉、忻州、吕梁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自动雨量站1156处、自动水位站83处看护费(按700元/站支付)、通信费支付;(2)对监测站设施、设备实施有效管理,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包括雨量筒器口上方是否有遮挡、附属设施是否锈蚀、系统接地是否良好等;器口、三角板是否水平;外筒及漏斗是否光滑,并清理淤积物;翻斗轴是否灵敏、干簧管是否正常;水位计附属设施是否锈蚀、系统接地是否良好等;水位传感器是否铅直等。(3)对监测站开展日常巡检工作;(4)开展雨量、水位测站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统计;(5)定期巡检各连接线路的接头和连接线是否有松动、损坏情况。(6)定期清理雨量计内杂物,保证翻斗的灵活顺畅;水位计探头下方杂草清理。(7)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维护的制度化,建立值班制度、巡检制度和维修制度,在制度上保证自动水位站、雨量站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有效解决突发故障。(二)维护服务要求1.自动雨量监测站维护按照《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2015)要求对周边环境及设备进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进行人工滴定试验,记录并比较人工滴定数据与平台上报数据,根据不同雨强值测试,误差超过5%的需现场调校,并全程记录存档。(2)雨量监测站设备维护包括:遥测终端机、蓄电池、电源、信号防雷、直流充电控制器、通讯模块、太阳能板等;(3)及时对设备故障维修,保证雨情信息采集、存储、传输等功能正常。2.自动水位监测站维护按照《水位观测标准》(GB/T50138-2010)要求对测验断面及设备进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水准点、水位计探头高程进行复核;(2)水位监测站设备维护包括:遥测终端机、水位计探头、蓄电池、电源、信号防雷、直流充电控制器、通讯模块、太阳能板等;(3)及时对设备故障维修,保证水位信息采集、存储、传输等功能正常。(4)在汛前完成河道水位站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复核;水库水位站水库特征水位、特征库容、水位库容曲线、调蓄曲线的搜集,进行水位计高程和水库水位库容曲线的匹配,提交现场复核照片和复核成果。3.雨量站、水位站维护要求(1)维护技术要求同上;(2)汛期山洪雨量站、水位站日均在线率要求分别达到95%以上和100%;设备完好率达到100%。维护时效要求:4小时内现场服务,8小时内维修至正常工况。九、其他说明1.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在甲方确定2027年运行维护承担单位前,乙方承诺继续提供运行维护服务。2.安全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的其他第三方的财产、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区设施的损害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包2一、项目概况2026年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设施维修养护)-南区主要包括完成太原、长治、晋中、临汾、运城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自动雨量站1358处、自动水位站104处运行维护。质量及要求:汛期要求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汛后资料收集完整率要达到99%以上。服务要求:汛期维护方接到报修电话或邮件后,4小时内现场服务,确保8小时内维修完成。二、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服务范围完成太原、长治、晋中、临汾、运城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自动雨量站1358处、自动水位站104处运行维护。质量及要求:汛期要求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汛后资料收集完整率要达到99%以上。服务要求:汛期维护方接到报修电话或邮件后,4小时内现场服务,确保8小时内维修完成。四、服务要求汛期维护方接到报修电话或邮件后,4小时内现场服务,确保8小时内维修完成。五、质量要求汛期要求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汛后资料收集完整率要达到99%以上。六、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满足采购单位要求。七、商务要求(一)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二)服务地点: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总站指定地点(三)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向承包人支付第一笔合同总额的30%;2.承包人完成合同项目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3.承包人完成合同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四)交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八、技术要求(一)运行维护要求1.维护单位应完成自动雨量站1358处、自动水位站104处设施设备日常管护任务。2.具体管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太原、长治、晋中、临汾、运城山洪灾害防治设施自动雨量站1358处、自动水位站104处运行维护看护费(按700元/站支付)、通信费支付;(2)对监测站设施、设备实施有效管理,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包括雨量筒器口上方是否有遮挡、附属设施是否锈蚀、系统接地是否良好等;器口、三角板是否水平;外筒及漏斗是否光滑,并清理淤积物;翻斗轴是否灵敏、干簧管是否正常;水位计附属设施是否锈蚀、系统接地是否良好等;水位传感器是否铅直等。(3)对监测站开展日常巡检工作;(4)开展雨量、水位测站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统计;(5)定期巡检各连接线路的接头和连接线是否有松动、损坏情况。(6)定期清理雨量计内杂物,保证翻斗的灵活顺畅;水位计探头下方杂草清理。(7)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维护的制度化,建立值班制度、巡检制度和维修制度,在制度上保证自动水位站、雨量站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有效解决突发故障。(二)维护服务要求1.自动雨量监测站维护按照《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2015)要求对周边环境及设备进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进行人工滴定试验,记录并比较人工滴定数据与平台上报数据,根据不同雨强值测试,误差超过5%的需现场调校,并全程记录存档。(2)雨量监测站设备维护包括:遥测终端机、蓄电池、电源、信号防雷、直流充电控制器、通讯模块、太阳能板等;(3)及时对设备故障维修,保证雨情信息采集、存储、传输等功能正常。2.自动水位监测站维护按照《水位观测标准》(GB/T50138-2010)要求对测验断面及设备进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水准点、水位计探头高程进行复核;(2)水位监测站设备维护包括:遥测终端机、水位计探头、蓄电池、电源、信号防雷、直流充电控制器、通讯模块、太阳能板等;(3)及时对设备故障维修,保证水位信息采集、存储、传输等功能正常。(4)在汛前完成河道水位站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复核;水库水位站水库特征水位、特征库容、水位库容曲线、调蓄曲线的搜集,进行水位计高程和水库水位库容曲线的匹配,提交现场复核照片和复核成果。3.雨量站、水位站维护要求(1)维护技术要求同上;(2)汛期山洪雨量站、水位站日均在线率要求分别达到95%以上和100%;设备完好率达到100%。维护时效要求:4小时内现场服务,8小时内维修至正常工况。九、其他说明1.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在甲方确定2027年运行维护承担单位前,乙方承诺继续提供运行维护服务。2.安全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的其他第三方的财产、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区设施的损害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第六部分采购合同文本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服务招标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服务。二、合同金额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3、合同款支付支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四、服务周期1.服务周期:2.服务地点:五、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6、供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均为报价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标准。2.保证服务质量,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向需方提供所需的服务。7、违约责任1.供方所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绝。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需方未提供服务场所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八、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地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资格响应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信用承诺书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四、开标一览表五、保证金缴纳凭证六、商务条款响应承诺函七、技术规范响应承诺函八、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相关证明资料九、服务方案十、政策性要求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资格响应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承诺书代理机构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三、投标函(格式)致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日起的90天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投标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采购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采购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义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采购的;(6)向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注: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标准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总价(元)123....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五、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六、商务条款响应承诺函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审阅本项目磋商文件全部商务条款,现郑重承诺:1.实质性条款完全响应商务要求,无负偏离;2.非实质性条款满足采购要求,不增加采购方成本;3.未提及条款均视为完全响应,成交后按约履约。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规范响应承诺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审阅本项目磋商文件全部商务条款,现郑重承诺:1.完全响应所有实质性技术要求,无负偏离;2.非实质性条款满足采购要求技术方案,不增加采购方成本;3.未提及条款均视为完全响应,成交后按规范履约。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八、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相关证明资料项目案例列表投标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注: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九、服务方案一、服务方案(包括项目背景、总体目标、服务方案等)二、服务保障措施(具备全面、及时、准确地处理能力,完善、稳定的服务保障措施)三、质量控制及防范措施(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合理;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手段先进完善;准确分析项目难点、风险点,并提出有效可行的防范措施。)四、进度计划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有明确的进度计划、保证体系、保证措施)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在本项目拟任职务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号)五、后期服务(服务承诺、响应时间)十、政策性要求(一)节能产品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负责人)或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三)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四)所投标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六)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有填写、没有填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能力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