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通工程勘察设计 互通工程招标公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6)



[招标文件]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公示[A3311011160018210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

项目代码:

2601-330000-04-01-497570

标段(包)名称:

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11011160018210001001

招标人:

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2990563

电话:13906706682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1-20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1-26 00:00:00

信息来源: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浙江省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一月说明一、浙江省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浙江省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二、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情况和电子招标的规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7.发布公告的媒介8.其他9.监督部门10.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附录6定标办法1.总则1.1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中标结果公告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7.8履约保证金7.9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勘察设计原始资料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3第二个信封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3.9评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发包人管理4.设计人义务5.勘察设计要求6.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7.暂停勘察设计8.勘察设计文件9.勘察设计责任与保险10.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11.合同变更12.合同价格与支付13.不可抗力14.违约15.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发包人管理4.设计人义务5.勘察设计要求6.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8.勘察设计文件10.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11.合同变更12.合同价格与支付14.违约15.争议的解决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三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附件四设计质量责任合同格式附件五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六项目图纸资料保密承诺书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五)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六)诚信系统信息表七、承诺函八、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九、其他材料商务文件自评分(技术文件)目录十、技术建议书(报价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一)报价清单说明(二)报价清单汇总表专题报告报价清单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预备类),经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项目代码:2601-330000-04-01-497570。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由地**府财政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互通位于丽水市南明山街道西南侧,丽水机场以南约1.3km处。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路网服务水平、缓解相关道路压力、改善丽水中部地区出行条件,优化丽水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大花园建设,提升丽龙高速公路服务功能,完善高速互通布局,提高与丽水机场交通连接的便捷性,提升空港经济区交通出行条件、促进空港经济区建设、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包括丽水机场互通及互通附属配套工程。丽水机场互通位于丽水机场空港园区,为B型单喇叭互通,与莲都区停车区采用集散道进行复合设置;互通交叉中心桩号为K7+229(G25长深高速运营桩号K2604+404),互通范围为K6+400~K8+500(G25长深高速运营桩号K2603+575~K2605+675);互通区主线长度约2.1km,匝道长度约5.04km,互通顺接规划道路机场路,与规划处州大道相交;共设置大桥632m/3座,中小桥266m/4座;新增匝道收费站1座,收费站车道数为四进四出,并配置必要的管理用房及设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3337.7418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1435.2516万元。本项目主线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4.5m;新建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9m,单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2.5m,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为16.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执行。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的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设施[包括管理养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房建设施(含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景观设施、智慧高速以及服务设施等]及大型临时设施、连接线、三改工程等附属配套的勘察设计、相关设计专题报告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含:1、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含相关测绘工作)、初步设计、互通范围内路面桥梁检测(如需要)、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房建工程设计等)、变更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调整、施工招标用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变更图纸、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竣(交)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等)等全部工作。2、相关设计专题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价、防洪影响评价(含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估、施工总体风险评估、文物考古调查、《砂石资源勘查报告》编制、砂石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砂石资源价值评估。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2)合同签订后6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4)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4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5)收到发包人指令后90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6)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7)收到设计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21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14天内对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专题研究报告报批稿;(8)根据发包人项目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9)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4天内完成;(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进度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与设计咨询单位有效衔接。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各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图纸采用PDF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PS(word)格式,同时设计人还应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供各个标段施工招标用PDF电子版图纸)各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同时具有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同时具有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负责全部设计任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应与其资质相适应,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3.3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7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5.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到“项目投标--工程建设--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5.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https://ggzy.zj.gov.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921314094@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6年月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6年月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分(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http://lssggzy.lishui.gov.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6.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6.5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8.其他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9.监督部门行业监督: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86-1号邮政编码:310005话:0571-8378960010.联系方式招标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邮政编码:323000联系人:王强、吴子伟、周钱话:0578-2600057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邮政编码:323000联系人:马希青话:0578-2789773、13754276036邮箱:921314094@qq.com2026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邮编:323000联系人:王强、吴子伟、周钱电话:0578-260005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大洋北路29号山水嘉苑26幢104室邮编:323000联系人:马希青电话:0578-2789773、13754276036邮箱:921314094@qq.com1.1.4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丽水机场互通工程勘察设计1.1.5标段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1.1.6标段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标段投资估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由地**府财政解决,出资比例为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房建工程设计等)☑其他:相关测绘工作、互通范围内路面桥梁检测(如需要)、变更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调整、施工招标用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变更图纸、(含动态设计、竣(交)工验收的配合及协调服务等)、相关设计专题报告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公告。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6条的规定1.3.3质量要求设计工作综合评价分值90分及以上1.3.4安全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同时具有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负责全部设计任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应与其资质相适应,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时间: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第1.4.4(5)目调整为:(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5资质企业名录第1.4.5项细化为: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全部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10.2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专题报告的编制和房建工程设计,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并符合相关规定。详见合同条款。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921314094@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第2.2.2项细化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供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出,不足7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交易平台,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第2.2.3项细化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变更公告(补遗书),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的修改第2.3.1项细化为: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供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出,不足7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交易平台,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时间第2.3.2项细化为: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变更公告(补遗书),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报价方式☑总价□单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总计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专题报告最高投标限价总计为元(各专题报告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文件格式“专题报告报价清单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及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有,最高投标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有,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勘察费元,设计费元,暂列金额元)。□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办法:。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缴纳方式交纳,注意事项为:(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另3.4.1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③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④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须交入收款人开户行,并提供投标单位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并备注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⑤以支票方式提交的,须交入收款人开户行,应包含收款人户名、出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一致)、出票人印章(即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章)、用途(须备注**项目保证金)等必要的基本信息,支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③④⑤收款人基本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银行账号:90010122000237780(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收款人开户行的回单(支票和现金)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现金、支票、银行汇票视作到账。(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系统“投标保证金”板块内勾选对应缴纳方式,未完成勾选操作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保函的);(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书面告知交易中心登记后,相关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再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以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出现上述情形的,招标人将向投标人进行索赔。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复制件;(2)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制件(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制件(联合体投标的,指负责全部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制件;☑(5)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负责全部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复制件;(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复制件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制件;(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制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8)《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9)其他说明:/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具体年份及应附资料年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或加分业绩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制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勘察单独招标或者仅提供勘察业绩时,无法提供《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的,应附:(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制件;(2)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复制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要求的内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时间)为准。上述资料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已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2)/(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形,应在招标文件中对相关业绩的认定标准和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复制件。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制件等;(2)对项目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公路规模、等级标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系统信息表后提供公开查询结果网页复制件。3.5.5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应附资料“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应附:(1)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注册岩土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等)的复制件等;(2)对分项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公路规模、等级标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系统信息表后提供公开查询结果网页复制件。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清单表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表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或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或)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单位盖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盖章、签字处均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本项目无须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进行公证。(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4009980000。3.7.5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前,需向招标人补交3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补交1份纸质版投标文件。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投标人应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LSS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硬件及网络条件,预留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2)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的或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3)未加密的投标文件。4.2.5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补充4.2.5项为: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以补遗书(变更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的开标一、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通知。二、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三、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四、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访问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无需到现场开标。本项目开标时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评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作如下提醒:1、通过网上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至系统内。2、开标前,请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该把CA锁即标书生成锁,当前本机环境在当前时间节点具备解密条件。3、投标人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4、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交互顺畅,开标开始时将滚动播放解说词,以对设备进行测试。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内容。不见面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五、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4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5.2.2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lssggzy.lishui.gov.cn)→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公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果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同时宣布第二个信封预计开标时间。(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5.2.3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宣布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招标人解密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4)抽取系数(如有)由招标人代表抽取系数(如有),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如有)。(5)公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5.2开标程序(双信封)(6)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解密、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等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束。5.2.5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在3家(含)以上时,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3)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5.2.6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3)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必须符合不见面开标技术要求并运行正常,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5.2.7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1)建议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正版office软件,耳机。(2)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3)安装新点驱动(浙江省版),相关驱动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界面的驱动下载页面下载。(4)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确定方式:按1:2的比例在招标人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或随机抽取。开标后发现有与招标人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人不得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最终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5人时应补抽专家。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人(以不排序的方式推荐)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1介及期限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次日开始计算,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公示内容:(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对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注:公示期间,若有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递补。7.2评标结果异议第7.2款修改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信函、传真、邮箱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进行。7.4定标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附录6。□否7.5中标通知第7.5款修改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通过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可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次日开始计算,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其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若采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保单形式的,其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应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出具的保险保单所对应的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必须与招标项目的性质及相关合同相匹配,并经招标人确认。若采用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形式的,出具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其出具的担保保函所对应的担保条款规定的担保责任范围必须与招标项目的性质及相关合同相匹配,并经招标人确认。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7.9.6签订合同第7.9.6项修改为:被定标委员会确定为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7.9.6签订合同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召集原定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原定标办法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86-1号邮政编码:310005电话:0571-8378960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http://lssggzy.lishui.gov.cn)。10.2否决投标的情形10.2否决投标的情形10.2.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3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10.2.2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下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文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加盖电子章。(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10.2否决投标的情形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14)2025年1月1日以来,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9项处理。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人名称与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名称一致;b.己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总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总限价,各分项报价均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相应部分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未存在本章第3.5.9项中在评标期间被发现提供了虚假资料的情形的。5、未存在评标办法第2.2.4(4)项不良信誉扣分中隐瞒不报并经查实的情形的。6、未存在评标办法第3.4.5项被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竞价情形的。7、未存在投标文件格式“(二)报价清单汇总表”和附表“专题报告报价清单表”的备注所列情形的。10.2.3除本款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3其他补充第10.3.1款:10.3.1行贿查询10.3其他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定标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补充第10.3.2款:10.3.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0.3.2.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存在本章第7.9.6项情形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0.3.2.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补充第10.3.3款: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以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格式为.LSSTF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招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测试播放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情况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解密限定在系统提示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8、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有利于不见面开标环境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需经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同意,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10、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lssggzy.lishui.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4009980000。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段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标段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同时具有公路专业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全部设计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同时具有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负责全部设计任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若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应与其资质相适应,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注:1、资质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否决投标处理。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业绩要求本标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任务;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设计任务。注: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2项规定。2、独立投标的,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要求的,视为同时满足上述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最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勘察业绩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要求的,视为同时满足上述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本标段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的情形。注: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复制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勘察设计或设计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或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注: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项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不作要求☑附录6定标办法定标办法由招标人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内容如下: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标准和方法。(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其中定标委员会组长1人(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和组员4人(从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业主代表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定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其他组员的抽取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6)定标委员会对整个定标工作负总责,独立行使定标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定标,接受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2.是否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以及考察、质询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等。□是,考察、质询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否3.是否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以及现场面试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等。□是,现场面试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否4.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定标要素的具体内容应参考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质询或考察内容、现场面试内容等,此外,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报价高低、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建议书优劣情况;(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5.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应按照下列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直接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中标候选人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采用再次票决法确定中标人,若再次票决仍无法确定中标人,则在再次票决时所有有得票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确定1名中标人。定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各成员每轮票数为1票,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其他定标办法。6.定标会议主要议程。(1)定标时间: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日内组织定标;(2)定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成员名单,宣读定标纪律;定标委员会成员签订承诺书。(4)招标项目负责人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等。如已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的,还应介绍考察、质询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因素的基本情况表以及涉及定标的其他资料)。(5)投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进行投票。(6)唱票。唱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及投票理由。(7)定标。根据定标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7.定标后,定标委员会应形成定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名单、定标程序、定标要素、定标办法、定标结果等内容。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本项目定标全过程由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监督。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标段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①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①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企业。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资格审查表;(7)技术建议书;(8)承诺函;(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勘察设计费用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勘察设计费用。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①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①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招标人应据此测算出具体金额。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到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年份及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规定的各专业分项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应附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2%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的正本。3.7.5投标时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或者协助评标:(1)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参与投标的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的人员;(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否采用评定分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8履约保证金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9签订合同7.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招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等要素。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7.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勘察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9.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9.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9.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9.6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投标文件递交后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勘察设计原始资料勘察设计原始资料一、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原始文件(如有):1.前一阶段研究或设计的成果文件及相应的批件(复制件)各一份;2.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3.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二、下述资料由投标人依据设计需要自行搜集公路工程(不含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搜集或购买全部地形图、地质图、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其他图纸或资料,自费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勘察、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包括签订协议)、调查和资料搜集等工作。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勘察设计:1.相关路网交通工程设施的配置资料(包括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等设施)。2.沿线供电资料。3.沿线管线资料。4.沿线气象、环境、人文景观的有关资料。5.相关路网的管理运营体制资料。6.相关路网服务设施设置情况的资料。7.与交通工程相关的规划资料。附表一:开标记录表①(项目名称)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备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改。(项目名称)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备注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系数(如有):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通工程勘察设计 互通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