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设备招标公告(华池县中医医院2026)
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华池县中医医院
交易编号
GSLC2026-0119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张载钰
联系电话
18993497678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0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1-22 17:3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6-01-22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6-01-22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GSLC2026-0119
货物类
151400.0
公告内容
甘肃龙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池县中医医院委托,对“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GSLC2026-0119 二、项目名称: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151400.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6年0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22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2日17时3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2日17时3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PDF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龙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 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华池县中医医院 联 系 人: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柔远镇老城街5号 联系方式:1899349767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龙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西部车城院内(体育馆对面) 联系方式:1999620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载钰 电 话:18993497678
甘肃龙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 01 月 20日
采购文件
附件1: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采购单位意见: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SLC2026-0119采购单位:华池县中医医院代理机构:甘肃龙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采购单位意见: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SLC2026-0119采购单位:华池县中医医院代理机构:甘肃龙驰项目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甘肃龙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池县中医医院委托,对“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一、项目编号:GSLC2026-0119二、项目名称: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内容: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四、预算金额:151400.00元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七、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1.请于2026年01月20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22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2日17时30分。3.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2日17时30分。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十、结果公示:1.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龙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华池县中医医院联系人: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柔远镇老城街5号联系方式:18993497678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龙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西部车城院内(体育馆对面)联系方式:199962066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载钰电话:18993497678甘肃龙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1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LC2026-0119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华池县中医医院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柔远镇老城街5号联系人:张载钰联系方式:0934-51218543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龙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西部车城院内(体育馆对面)联系人:赵丽霞联系方式:19996206688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6供应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7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方式: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方式: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招标代理服7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8投标语言: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包装、运输费、安装费及应缴纳的各项税金)。(2)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进行报价的总合计价。(3)投标货币:人民币1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1份。说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二、总则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1)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交货期和技术要求(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授权委托9.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9.2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再委托其他自然人进行投标,且持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9.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者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六章其他资料11.2除本须知第11.1款内容外,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12.解释权12.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12.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的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12.3若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自拟)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4.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可以不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一份(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和网上竞价上传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4.2电子版投标文件在信封上标明“U盘”字样,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一样。15.投标报价说明15.1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的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5.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5.3本项目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系统自动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15.4采购内容及投标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执行。第三章采购内容一、项目名称: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内容:序号名称参数数量单位1200G净水机额定电压/频率:AC220V/50HZ额定功率:3100w净水流量:≥0.5L/min额定总净水量:5000L储水压力罐:≥6G整机额定容量:≥35L出水龙头:两开一直饮热水儿童模式:童锁功能适用水源:市政自来水出水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稳定脱盐率:92%(在寿命期内,最终衰减后不低于90%)滤芯配置:PP棉+前置活性炭+PP棉+反渗透膜+后置活性炭+冷阴极UV杀菌外形尺寸:≥1000x500x1400mm1台2400G净水机额定电压/频率:AC220V/50HZ额定功率:3020w净水流量:≥1L/min额定总净水量:5000L储水压力罐:≥6G整机额定容量:≥30L出水龙头:一开一直饮热水儿童模式:童锁功能适用水源:市政自来水出水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2001)稳定脱盐率:92%(在寿命期内,最终衰减后不低于90%)滤芯配置:PP棉+前置活性炭+PP棉+反渗透膜+后置活性炭+冷阴极UV杀菌外形尺寸:≥550x536x1600mm2台3净水设备功率:2300W电压:220V/50Hz产水量:≥0.25T/H0.5T/H储水容量:内置≥300升304不锈钢水箱产品尺寸:≥113×60×170CM1台4其他费4台5小水桶7.5升20个三、需执行的标准:所有采购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四、售后服务:确保项目实施和服务无质量问题,能满足项目要求。五、供货期限、地点及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2.开始服务时间: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确定开始供货时。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实施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及服务。六、付款方式:(1)本项目实行分次拨付项目款。第一次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97%,剩余3%作为质保金;第二次待验收完质保期满后,无有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质保金。(2)乙方凭开具的正式发票及相关资料报账。七、验收方案(1)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2)验收过程严格按照招标结果、招标文件技木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及国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验收标准进行。八、安全责任要求:中标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实施过程中若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合同封面格式(参考)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华池县中医医院供应商:年月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华池县中医医院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根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华池县中医医院净水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三、合同金额大写:元;小写:¥,元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需求),包括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包装、运输费、安装费及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四、付款方式五、供货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六、履约保证金1.甲方预留3%工程款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庆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不在评审范围内,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商议修改。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XXXX项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日期:法人签字:法人授权人签字:附件一: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文件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代表,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元(大写:)。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服务及验收工作。3.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天.4.我方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甘肃”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若中标,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承担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7、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8.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10.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本授权书声明: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小写:大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合计小写:大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全称注册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员工总人数类型基本账户开户行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营业期限登记机关经营范围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时填写本表。2.供应商应如实填报上述数据和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附件七: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知悉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已认真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内容,现郑重声明作出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10.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1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1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建造师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涉及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年月日备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我方自愿采购文件标注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需承诺内容如下:序号承诺事项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涉及建造师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政府采购项目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政府采购项目注: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特别提示:1.投标人(供应商)未做出承诺,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2.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事项一、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在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中,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或借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证件和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2.如我方中标,不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不随意变更项目部人员,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包中标项目,除特殊专业工程征得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外,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包合同约定外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3.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不以提供虚假资料、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招标采购单位、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实施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二、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我方以“线上不见面”的方式参加该项目投标,不能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2.我方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料,接受社会监督;3.招标采购单位或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对我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如有异议,我公司随时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如我方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真实或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原件,自愿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我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一)基本信息详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二)承诺事项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申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项目经理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我方在此申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过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做出以下承诺:申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是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六、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适用于庆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投标(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中标(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刑事责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附件八:服务方案(自拟)包括对服务承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保障措施等……第六章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净水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