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招标公告(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6)


 
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JHC2026J-013FW号
3.20年经营权价值评估:70179610.00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需求:
(1)主要内容: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出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数量:1家
(3)项目地点:长顺县
(4)经营期限:经营权期限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  间: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须在网上进行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人需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登记流程网址: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
(2)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学府路1号政务中心C区六楼
项目联系人:班先生
联系方式:193800456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
项目联系人:姬天娇、蒙学艳、王宪茜
联系方式:0854-828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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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项目编号:JHC2026J-013FW号招标: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详细地址: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学府路1号政务中心C区六楼联系:班先生联系电话:19380045675代理机构: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联系:姬天娇、蒙学艳、王宪茜联系电话:0854-8283666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开标与评标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敬告:投标人在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2.项目编号:JHC2026J-013FW号3.20年经营权价值评估:70179610.00元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需求:(1)主要内容: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出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数量:1家(3)项目地点:长顺县(4)经营期限:经营权期限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须在网上进行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人需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登记流程网址: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2)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址: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学府路1号政务中心C区六楼项目联系人:班先生联系方式:19380045675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项目联系人:姬天娇、蒙学艳、王宪茜联系方式:0854-828366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一)招标说明1.1项目名称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1.2采购类别服务1.3项目实施地点长顺县1.4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5经营权购置底价70179610.00元1.6投标限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经营权购置底价的价格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7项目性质经营权出让1.8经营权期限经营期限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9项目运营工作本项目主要以“游、行、吃、住、娱”五大核心板块,打造一体化旅游服务体系,全方位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1.10实施方式本项目为存量资产盘活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经营管理办法》(17号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等文件,项目采取“转让-运营-移交(TOT)”的方式运作。1.11经营期监督管理接受长顺县及其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客观报告相关事项、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对长顺县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1.12转让与担保经营期内,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经营者不得出让、转让、抵押、项目经营权或任何其他资产。1.13项目移交本项目招标人与经营者签订《经营权协议》之日起,将本项目所涉及杜鹃1.13项目移交湖的经营权授予中标经营者。经营期满,中标经营者将本项目涉及杜鹃湖的经营移交回招标人。1.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1.15现场考察不组织1.16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网站上发布。(二)投标要求1.18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农机校内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投标人、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人均不相同)。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3)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联系电话:0854-8226602(5)投标保证金退还:参考《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及时清退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精神,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步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1.18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1.1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投标人未按照相关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造成其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0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视为投标无效。(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有效期。1.21投标人的选择性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方案1.22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电子文档用光盘或U盘制作均可,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完整扫描的PDF格式文件,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不加密,无病毒,不压缩),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装),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23投标文件装订如每本文件页码过多,可分为两个及以上分册装订。1.24封套密封及标记投标纸质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另外的封套内。共贰个包封套。并在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原始封口处可加盖也可不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注:未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1.2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副本均需用A4纸打印装订(胶装)成册,逐页标注页码并提供目录(图页及图纸、法律文书除外),如单独提供彩页或产品说明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的封面以及公开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私章(或签字)的必须加盖私章(或签字),且投标文件的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电子文档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2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3)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除对差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上述改动,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相关人员签字。1.26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为准)(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27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一经进入评审阶段不予退还。(三)开标与评标1.28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为准)1.29开标本项目采用现场见面开标:(1)开标时间:与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为准)(3)开标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注:(1)投标人携带身份验证资料:①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②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代表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身份验证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或盖章扫描件电子资料均可)。1.30评标(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通过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方式抽取。(3)详细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与评标。1.31定标(1)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1.31定标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确定中标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排名向招标人推荐得分高的前三名。由招标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客观分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客观分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四)授予合同1.32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人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招标人构造成影响的招标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3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超过经营权出让价的10%,交纳形式为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缴纳比例和支付方式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2)履约保证的期限:从中标公告期结束到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3)履约保证返还: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无违约的,将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如中标人出现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主要义务的情况,招标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招标人造成影响的招标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3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3个月内支付完毕,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1.35项目报价说明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以下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营建设费用、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卫生管理、日常管理、市场推广、其他管理费用、完成本项目商务服务涉及的所有费用、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项目要求及自身实际运营能力进行报价(注:中标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投标人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五)补充条款1.36投标项目费用(1)各投标人应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代理服务费等本项目相关的费用;1.36投标项目费用(2)代理服务费:项目包干价40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3)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4)代理服务费收取:单位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都匀城中支行帐号:520016540360525056201.37弄虚作假及虚假应标评审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其中标、成交无效。招标人可按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延下一家。1.38监督信息监督部门名称:长顺县人民政府监督部门联系人:班先生监督部门联系电话:18185457510监督部门地址:长顺县城南新区政府大楼6楼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本表所有内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总则2.1适用范围2.1.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2.1.2招标人、投标人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文件。2.2应遵循的原则2.2.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2.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2.2.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2.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2.3.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业现行的规定,其来源地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2.3.2投资建设的所有货物均须为合法正当渠道、原厂生产的产品,在货物验收时,投标人须提供有关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2.3.3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知识产权声明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5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第三方的中文翻译本,且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招标文件概要3.1招标文件的组成3.1.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开标与评标”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3.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数据,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2.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2.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uizhou.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http://ggzy.qiann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投标人有义务定期登录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3.2.3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4.投标文件的提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再次递交完成。5.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终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5.2.3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投标。5.2.4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式及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投标人,予以通报:5.2.1投标人在参与招标活动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5.2.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的。5.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5.2.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给他人的。5.2.5投标人相互串通,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6.无效标、废标6.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无效,按无效标处理:6.1.1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打印投标保证金收据的;6.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1.4报价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限价的;6.1.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3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将作废标处理:6.3.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3投标人的报价均低于投标限价,招标人不能接受的;6.3.4因出现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7.质疑受理7.1质疑的提出期限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2可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即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3质疑的提出形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质疑函原件(电话/传真等形式无效)。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5质疑提出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6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内审部联系电话:0854-8283666邮政编码:558000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7.7质疑答复期限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期为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8.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8.1中标通知书8.1.1中标人将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网站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1.2中标人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人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招标人造成影响的招标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8.2签订合同8.2.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2.2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8.2.3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9.投标文件报价修正及要求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三章开标与评标1.开标1.1开标(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室组织参与开标程序的相关人员进行签到。开标过程将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记录,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招标代理机构宣读开标会场纪律。(3)公布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介绍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状态、投标文件密封检查情况。(4)投标人身份验证: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验证投标人身份:①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②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代表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身份验证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或盖章扫描件电子资料均可)(5)重申项目经营权购置底价。(7)开标结束。(8)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性审查材料如下:资格性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评标委员会组建及职责2.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通过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方式抽取。2.1.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1.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4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评审程序及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表序号投标人名称审查内容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一、无效标评审1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6节6.1及6.2二、符合性评审1投标限价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2经营权期限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5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6投标文件的签署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9其他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情形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评审专家(签字):2.3.2详细评分表评分标准如下:投标人名称投投投投评分项及分值标人1标人2标人3标人4评分项分值标准F1-价格分(30%)(1)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经营权出让底价得30分;(2)投标报价小于经营权出让底价,按无效标处理。0-30分F2-技术分(45%)1.风险管理和投资策略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定的风险管理和投资策略,包括:①风险管理;②投资策略进行综合评审。评审要求:上述两个方案内容,每提供1条得3分,最高得6分。(1)在上述两个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完整、关键点明确、逻辑结构清晰,完全符合或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加9分;(2)在上述两个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较完整、有关键点、有逻辑关系,符合采购需求的加5分;(3)在上述两个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少部分完整、少部分有关键点、结构欠清晰,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加2分。0-15分2.运营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定的运营管理方案,包括:①项目运营、管理方案;②项目维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要求:上述两个方案内容,每提供1条得3分,最高得6分。(1)在上述两个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完整、关键点明确、逻辑结构清晰,完全符合或优于本项目0-15分采购需求的加9分;(2)在上述两个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较完整、有关键点、有逻辑关系,符合采购需求的加5分;(3)在上述两个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少部分完整、少部分有关键点、结构欠清晰,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加2分。3.移交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内容制定的移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要求:提供上述方案内容得6分。(1)在上述两个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完整、关键点明确、逻辑结构清晰,完全符合或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加9分;(2)在上述两个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较完整、有关键点、有逻辑关系,符合采购需求的加5分;(3)在上述两个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少部分完整、少部分有关键点、结构欠清晰,基本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加2分。0-15分F3-商务分(25%)1.相关承诺(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备财务人员具备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的得5分。(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长顺市设置固定办公地点并承诺投入与项目适配数量人员进行管理得5分。(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经营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事故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及经济赔偿损失得5分。0-25分F3-商务分(25%)(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得因任何原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因自身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约,愿意支付给招标人经营权出让价(报价)的10%作为违约赔偿。提供承诺得10分。0-25分得分100分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打分。评标总得分=价格+技术+商务技术、商务评分因素为5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2.5中标原则: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二)项目性质:经营权出让(三)项目地点:长顺县(四)项目实施内容、发展目标及总投取得资产的实施单位将围绕“游、旅、吃、住、娱”五大核心板块,打造一体化旅游服务体系,全方位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通过五大板块的协同发力,实施单位将持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服务品质,不仅让前来长顺的游客领略到原生态的自然美景、尝遍独具风味的特色美食、体验到浓郁醇厚的民族风俗,更能在这里放慢脚步,享受一段身心放松的惬意旅程。项目将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融合,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助力长顺县打造成为区域内具有高辨识度的特色旅游目的地,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五)资产内容长顺杜鹃湖地处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是一处集山、水、林、花、洞、泉于一体的风景名胜区。本项目经营权涵盖杜鹃湖花山、龙头山、杜鹃岭等15项资产(具体见下表)。此地海拔1440米,湖面面积达88万平方米,全长7.4至7.8公里,水深15至40米,库容高达1339万立方米。以杜鹃花海为主线,以由自然资源承载的夜郎、但家、布依、土家等文化为内涵,融合绚丽的水域风光、宜人的气候以及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将杜鹃湖塑造为“生态湖、养生湖、四季湖、风情湖”,能够开展观光摄影、生态度假、避暑休闲、户外运动、民宿体验等游览活动。(六)项目运营工作本项目主要以“游、行、吃、住、娱”五大核心板块,打造一体化旅游服务体系,全方位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七)用地(用海)和移民搬迁安置补偿本项目全部为存量资产,故不涉及新增用地(用海)、不涉及移民搬迁安置补偿。(八)排他性约定招标人授予经营者本项目的经营权,除例外情况,招标人应确保该权利的任何部分在经营期内不再被授予其他人,但因国家战略或政策调整导致的新增规划或改扩建除外,若发生该情形,双方另行协商。上述例外情况,是指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情况:(1)实施机构与中标经营者已协商一致的;(2)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贵州省地方性法规要求必须的;(3)中标经营者构成严重违约的;(4)不可抗力导致中标经营者无法履约的。(九)声明招标人不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经营者的投资本金,不以任何方式承担经营者的投资本金损失,不以任何方式向经营者承诺最低收益,不以任何方式为项目融资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还款承诺,本项目任何违反声明的内容均被视为无效。二、项目收费渠道和方式(一)收费渠道本项目的资产为杜鹃湖景区20年的经营权。经营者通过对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的核心资源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运营维护,为散客、团队游客等提供景区游览服务,并提供经营场地及配套服务支持,进而获得付费体验项目等相关收入。(二)收费渠道方式的合法合规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主席令第三号)及景区运营相关规定,“长顺县杜鹃湖景区免门票服务,是指景区经营单位向游客免费开放景区核心游览区域,提供基础的游览环境、公共设施保障等基础服务,使游览体验符合国家旅游景区相关标准后供游客游览的服务形式”,同时景区内的体验项目为游客自愿选择参与,景区经营单位可向自愿参与体验项目的游客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三、经营期限:经营权期限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四、20年经营权价值评估:70179610.00元。五、主要风险识别及风险管控(一)本项目主要风险识别如下表所示:风险类型风险描述法律和政策风险由于本项实施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变更,致使项目预期收益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包括可控的法律政策风险和不可控的法律政策风险。本级政府立法和变更法律政策导致的风险属于可控的法律政策风险;本级政府的上级政府立法和变更法律政策导致的风险属于不可控的法律政策风险。政府行为风险政府行为风险主要包括竞争性风险、征收风险。竞争性风险指合作期内政政府行为风险府在辖区内开展类似项目,对经营者形成竞争造成项目损失或失败的风险。征收风险指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经县政府或其上级政府同意或批准,项目被征用导致的风险。运营风险运营风险主要包括因经验不足对运营成本预测低于实际成本的风险、由于运营管理不善导致运营成本超支的风险、合作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工资上涨造成运营成本增加的风险,以及运营过程中由于旅客未达到运营标准对环境造成的风险、可持续性风险。融资风险项目资产经营权有偿转让的资金筹集过程中存在融资风险。融资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融资方案不确定性,二是资金到位情况的不确定性,三是实际融资成本超过测算成本风险。融资方案的不确定性主要是由于项目前期阶段,融资方案往往只是一个意向,但项目谈判尚未实质性启动,在具体实施时,变动可能性较大,如果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将影响经营转让进度,影响项目预期目标实现。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项目损失、收益大幅下降或项目失败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山爆发、水灾等不可预见、不可抗力事件;另一类是不能预见的社会异常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战争、社会动乱等不可预见、不可抗力事件。项目收益风险由于景区运营收取总额低于预期的风险,通常由于市场预测较为乐观或保守所导致。本项目收益风险由经营者承担,经营者通过提升服务质量,为本地居民及外地旅客旅游服务,满足预期收益。经营取得风险存量资产经营权取得风险主要包括延误或未获取的风险。导致这一风险产生的原因较多,如行政审批延误、经营者无法达到经营权受让条件、资产所有权人未及时转让经营等。移交风险移交风险主要包括合作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移交条件不达标、移交费用超预算、移交后一年内设施质量问题等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包括社会舆情风险和公众反对风险,社会舆情风险是指由于不良社会舆情,导致集体上访等社会性事件发生的风险。公众反对风险指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因公众的反对导致项目目标无法实现。(二)风险管控针对经营项目可能发生的各项风险,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风险分担原则进行拆解分配,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防范。1.风险分担原则原则上,融资风险、运营风险、项目收益风险、经营取得风险(经营者原因)、移交风险等商业风险主要由经营者承担,法律和政策风险(可控的法律政策风险)、政府行为风险、经营取得风险(政府方原因)等风险主要由政府方承担,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控的法律政策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由政府和经营者合理共担。具体分担原则如下:(1)公平原则:既强调合同条款本身对于风险的权利义务均衡,也重视合同所派生的风险权利义务均衡;既关注合同主体由于风险事件的损失,也关注风险事件的收益。(2)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如果一方是管理某项风险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受益者,则该风险应由该方承担。也就是说,当一个主体在有义务承担风险损失的同时,也应该有权利享有风险变化所带来的收益,并且该主体承担的风险程度与所得回报相匹配。(3)有效控制原则:风险应分担给处于最有利控制该风险地位并以较小代价控制风险的一方,即,风险的分担应与参与各方的控制能力相对称,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管理该风险和减少该风险的一方。(4)风险最低成本原则:风险分担应使参与各方承担风险的总成本最小。风险分担对项目总体成本影响可以归结为三个效应:生产成本效应、交易成本效应、风险承担成本效应。生产成本效应是指风险分担可以激励承担者有效控制风险、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少项目生产成本。交易成本效应是指如果具有明确的风险分担准则和格局,会避免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复杂谈判,减少谈判时间和成本。风险承担成本效应指承担风险的一方会要求相应的风险贴补,导致项目成本的增加,风险的承担由超级承担者(低成本者)来承担,可以将风险承担成本降低到最低水平。(5)风险有上限原则:在实际项目中,某些风险可能会出现双方意料之外的变化或风险带来的损害比之前估计的要大得多。出现这种情况时,不能让某一方单独承担这些接近于无限大的风险。否则必将影响这些风险的承担者管理项目的积极性,因此,应该遵从承担的风险要有上限的原则。2.风险分配框架和应对措施风险类型风险描述风险承担方风险应对措施政府方经营者1-法律和政策风险1.可控的风险。★实施机构及本级相关政府部门应巩固树立合规合法性风险意识,加强合规合法性自查,规避法律法规风险。2.不可控的风险。★本级政府不可控的法律、政策风险由各方在合理范围内分担风险。2-政府行为风险1.竞争性风险★指合作期内政府在辖区内开展类似项目,对经营者形成竞争造成项目损失或失败的风险。应充分考虑政府行为带来的竞争压力,在PPP项目运营过程中如发生该类竞争性风险,相应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合理共担。2.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经批准项目被依法征收。★提前做预案。通过设置合理的合同提前终止机制,保障各方基本利益。3-运营风险1.实际运营成本高于预测成本。★预测时应做好调研工作,充分考虑实际成本。运营期内通过绩效评价机制激励经营者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有效控制运营成本。2.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项目运营成本超支。★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等方式来减低该风险。3.由于人员工资、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成本上升原因、以及通货膨胀造成项目运营成本增加。★报告夯实成本数据,未来经营者应加强成本管控、提升管理效率、提升运营能力以抵抗运营成本单价的上升。4.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卫生事故★设置绩效评价机制,对安全隐患内容重点考核,经营者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景区未达到运营标准。★经营者承担运营原因导致的责任,应制定生产作业标准,加强流程管理,保障旅游体验。6.项目可持续性风险★政府方向中标经营者保证除本次公开选择前国家、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已规划景区项目外,在本项目满负荷运行前,长顺县政府对同类型新建项目不给予任何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贴息等任何方式的政府支持。4-融资风险无法获取融资或融资期限过长导致融资成本增加★若经营者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应采取其他等方式补足,确保本项目经营转让价款足额到位。在项目采购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能证明其融资能力的相关文件,确保选择有较强资金实力的社会资本方。5-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不能预见的社会异常事件★★由经营者根据项目评估确定购买保险,尽可能通过保险转移部分风险。6-项目收益风险费收取不足★经营者通过提升服务质量,为本地及外地旅客提供旅游服务。7-权属取得风险1.经营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前,项目审批延误或审批无法完成。★经营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前,政府方可自行或依法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按规定办理存量资产经营转让前的相关手续,确保手续办理科学、合法合规。应建立议事协调和联审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审批办理的风险。2.经营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后,项目审批延误或审批★经营转让价款支付完成后,经营者负责存量资产经营转让手续办理工作,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办理,应建立议事协调和联无法完成。审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审批办理的风险。该类风险的发生往往体现为无法按时进入运营等。3.经营者无法达到经营受让条件★如因经营者原因导致其无法受让本项目经营,如经营者未缴纳全额经营转让价款等。应在经营权协议中约定需及时足额支付经营转让价款、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存量经营取得延误,相关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4.存量资产所有权人未及时转让经营者经营。★存量资产所有权人应按照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及时将资产经营转让至经营者,非经营者原因导致的存量资产经营取得风险由政府方承担。8-移交风险1.合作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移交条件不达标★加强移交阶段监管,细化移交委员会监督工作;设立移交维修保函2.合作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移交费用超预算(政府原因)★加强移交阶段监管,细化移交委员会监督工作;设立移交维修保函3.合作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移交费用超预算(经营者原因)★双方加强移交管理,通过保险等手段转移风险4.合作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移交后一年内设施质量问题★设立相应的保函机制9-社会稳定风险1.引起社会负面舆论,发生群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政府方应做好协调工作,避免在项目运营准备期间因沟通不到位出现的强行征收土地等社会舆论事件影响本次经营转让。经9-社会稳定风险1.引起社会负面舆论,发生群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营者及其指定第三方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项目投融资、运营维护,避免应项目投融资、运营维护不当引发社会负面舆论。2.公众反对★政府协调当地群众配合项目实施,经营者加强运营管理;如因经营者原因导致的公众反对,相应风险由经营者承担。六、经营权范围此次出让长顺县杜鹃湖景区20年经营权,涵盖杜鹃湖花山、龙头山、杜鹃岭等15项资产(见下表)。编号景区名称景源名称景源类型级别1杜鹃湖景区花山生景—植物生态类群一级2龙头山生景—森林一级3小石山生景—森林一级4杜鹃岭生景—植物生态类群一级5黄鹂冲生景—动物群栖息地一级6杜鹃湖水景—湖泊一级7杨梅坡生景—森林二级8回音壁地景—奇峰二级9枫林湾生景—森林二级10陡石岩地景—山景二级11松针岛生景—森林二级12和尚坡地景—洲岛屿礁二级13桃子冲生景—森林二级14珍珠泉水景—泉井三级15翰林墓园景—陵园墓园三级七、实施方式本项目为存量资产盘活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经营管理办法》(17号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经营方案编写大纲》等文件,项目采取“转让-运营-移交(TOT)”的方式运作。八、资产权属本项目的资产产权(包括资产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归属于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由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与中标经营者签订《经营权协议》并由中标经营者缴纳经营权转让价款后,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本项目经营权(包括指定资产的投资建设运营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权利)授予经营者,经营期满后由经营者将经营权无偿移交至政府方指定机构。九、经营权主要原则和合作边界(一)经营者定价、调价机制及原则本项目开展的业务由经营者自行选定,其定价标准依据市场行情制定。若在经营期内进行提价,需向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申请,并合理确定价格。当价格调整幅度较大时,可分阶段调整到位。(二)经营权期间各类重大变更的处理原则招标人和经营方协商处理,若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可按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处理,具体为经营权协议执行过程若出现争议,双方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招标人、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招标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责任(1)招标人的主要权利1)有权获得经营者缴纳的经营转让价款。2)运营期内,对经营者的运营情况享有监督、检查及考核的权利,发现违法或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可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可按《经营权协议》约定进行考核并处以相应的违约金。3)否决经营者做出的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及安全的决策。4)对经营者的经营转让价款筹集、经营、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等随机评估,并有权将定期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5)经营期内,如经营者发生被接管、破产、被并购、资产重组等情况,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可视为经营者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与其终止合作。6)如因政府方原因需变更本项目招标人,经县政府书面授权方可变更。变更项目招标人不得影响政府方权利、义务的履行。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经营权协议》等本项目有效的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权利。(2)招标人的主要义务责任1)在约定时间内,与经营者签订《经营权协议》,授予经营者本项目经营。2)在权限和管辖范围内,协助经营者办理经营转让、项目运营等所必须的政府批文,协调解决与本项目关联的事宜。3)在存量资产经营转让前,应保证资产不存在任何质押、许可、诉讼等情况或确保经营者不为资产承担除经营转让价款之外的经济及法律纠纷。4)按《经营权协议》,授予经营者本项目经营(指定资产的投资建设运营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并确保合作期内经营者拥有本项目排他性的权利及收益权。5)运营期内按《经营权协议》约定完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依据使用法律和协议规定对经营者和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时,不应不合理地干预项目设施运营和维护。6)在合作期内,如招标人的职能发生拆分或合并或重组等,招标人应当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形式告知经营者,并向乙方提供上述事实相关的政府批复文件或会议纪要,由县政府明确县政府下属职能部门承继实施机构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原招标人、新实施机构与经营者在原协议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若原招标人因上述拆分、合并或重组等事实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原招标人可不参与补充协议的签订),新实施机构与经营者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确保项目继续实施。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经营权协议》等本项目有效的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义务。2.经营者及经营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责任(1)经营者及经营者的主要权利1)经营期内,获得对本项目进行运营、维护的权利,并有权按照本项目《经营权协议》约定提供运营维护服务,获得相应收入。2)特性经营期内,经营者可根据实际经营成本等情况做价格调整。3)在政府方违反本项目《经营权协议》有关约定的情况下,经营者有权要求政府方根据相关约定进行赔偿。4)经营者有权享受适用法律法规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5)法律法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经营权协议》等本项目有效的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权利。(2)经营者的主要义务1)始终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项目协议文件约定。2)完成存量资产接收移交工作,并在约定期限内全额支付经营转让价款。3)负责本项目经营转让价款的筹集、项目运营维护等,并按适用法律规定、设计标准、运营维护标准和绩效评价要求提供项目设施运营维护维修等服务,经营者自行承担费用、风险及责任。4)负责应从有关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延续项目所必需的应由经营者负责的许可、执照和批准的办理,自行支付相关费用并计入项目总投资。5)负责筹措本项目经营转让价款,应在《经营权协议》签订后一年内完成项目所涉所有资产的转让。6)原则上应按照本项目《经营权协议》的约定提交履约保函。7)经营期内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和谨慎运营原则购买、维持有关保险。8)接受长顺县及其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客观报告相关事项、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对长顺县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9)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10)接受政府方依据使用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项目《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对经营者进行接管和征用。11)法律法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经营权协议》等本项目有效的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义务。(四)额外收益分配经营期限内,由经营者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积极创新等获得的额外收益归经营者所有。十、经营者能力要求经营者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具备景区运营相关行业项目管理经验、专业运营能力,企业综合实力强,信用状况良好。满足项目要求的技术实力,技术、经营负责人具有相应从业经历和业绩,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能力。十一、其他要求1.实施机构根据批复的经营方案公开选择经营者,实施机构与经营者签订本项目《经营权协议》,授予经营者本项目的经营权;2.经营者根据经营的要求行使和履行经营,包括负责投资项目的投融资、提供满足经营要求的运营服务等事项,经营者在经营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实施机构的履约监管、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3.经营期满,经营者将经营及相关权益按约定的要求、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4.项目授权路径: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实施机构与经营者签订《经营权协议》,授予经营者本项目经营权。5.经营者自负盈亏6.项目合同体系(1)项目合同体系:本项目合同体系分两层:第一层为由实施机构、中标经营者等主体之间一揽子签署的合同体系。第二层次为由经营者和本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除第一层次合同主体之外的其余各有关主体签署的合同体系。(2)经营权协议:《经营权协议》约定经营者及实施机构的相关权利及义务,主要条款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经营权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制定。7.项目管理结构:本项目具体运营由经营者负责。8.资产形成与移交:本项目实施机构与经营者签订《经营权协议》之日起,将本项目所涉及杜鹃湖的经营权授予中标经营者。经营期满,中标经营者将本项目涉及杜鹃湖的经营移交回实施机构。9.推进主体责任:实施机构与经营者签订经营权协议后,应尽快将本项目涉及资产经营交付经营者。10.股权变更限制:本项目不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在确保项目正常运营情形下,经实施机构事先书面同意,经营者股权可进行变更,经营主体不单独成立项目公司。11.股权变更限制(1)经营权转让方: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经营内容:本项目经营范围为政府指定的长顺县杜鹃湖景区20年经营权的运营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权利。12.经营转让价款的支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量转让价款由经营者在《经营权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缴纳至县财政局账户。本项目的经营转让价款将严格按预算管理要求准确列入对应科目,优先用于化解长顺县政府性债务。杜绝“资金空转,虚增财政收入”行为。如该等经营转让价款的收取需缴纳相关税费的,由政府方按税务要求支付;上述税费均不包含在经营转让价款中。13.转让的效力:自转让日起,经营者作为受让方获得存量资产的资产经营,获得对应存量资产及其相关设施等固定资产的经营,以及对应资产的管理、运营和维护的权利。14.资产权属:经营期限内,谁投资谁拥有资产所有权;资产处置以甲乙双方认定的中介机构对经营者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营者不得再拥有经营时,其资产必须进行移交,若因实施机构原因造成经营者不再拥有经营时,经营者有权按评估结果获得赔偿;若因经营者原因造成不再拥有经营时,经营者不能获得赔偿。15.权益处置:经营者不得处置本项目任何部分的资产所有权。经营者可将本项目的收益权进行抵押或质押融资,但所获的融资资金仅可用于本项目,不得挪作他用。16.若本项目出现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等事故,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处罚,该事故处罚不免除运营考核处罚。17.协议变更和延期(1)变更:运营期间发生调整或变更的,涉及实施机构与经营者的,应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执行。(2)延期:经营期届满后,实施机构和经营者可根据项目投资回收情况、收益水平和届时的国家政策确定是否延长合作期限。绩效评价结果可作为项目合作期满合同是否展期的考量因素。合同各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延长合作期限,补充合同与项目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18.补贴调整:本项目无政府补贴,不涉及调整。19.项目公司股权变更:本项目由中标经营者直接运营管理,无需成立项目公司。20:实施机构临时接管和征用:项目经营期内,如经营者出现以下违约行为,实施机构有权启动临时接管程序:(1)未经实施机构同意,经营者擅自对《经营权协议》资产转让部分的设备设施的任何部分进行资产处分。(2)未经实施机构同意,经营者将《经营权协议》约定的经营进行处置或质押的;(3)因管理运营不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4)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5)威胁公共产品和服务持续稳定安全供给;(6)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县政府可指定机构临时接管,因临时接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经营者承担,由经营者直接向临时接管机构支付。发生紧急情况时,经营者应配合及协助政府统一调度、临时接管或征用项目设施。十二、监督管理和运营评价(一)监督管理1.行政监管在经营期内,本项目受到投资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三类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经营者应积极配合行政监管,行政监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其中:投资管理部门为发改部门,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进行监管,监管方式包括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若企业未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备案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由核准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责任。2.公众监督本项目及经营者应接受来自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组织或个人的公众监督,建立公众监管问题反馈或投诉的有效方式,如公开实施机构及经营者相关工作电话或地址等,健全问题整改和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并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3.第三方监测和定期公开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安排第三方进行监测,并定期公开监测数据,向社会公众报告,接受公众监督。(二)运营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应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定期开展运营评价。运营评价体系如下:1.运营评价主体运营评价主体为项目实施机构,由项目实施机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组建运营评价工作组,组织开展本项目各年度运营评价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2.运营管理目标项目总体运营目标为运营期保持设备设施良好稳定的运行状态,提供高质量运营服务,充分发挥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运营评价程序本项目运营评价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下达运营评价通知项目实施机构确定运营评价工作开展时间后,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经营者及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2)制定运营评价工作方案项目实施机构及政府部门根据政策要求及项目实际组织编制运营评价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运营目标和指标体系、评价目的和依据、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方法、组织与实施计划、资料收集与调查等,并组织专家对运营期及移交完成后运营评价工作方案进行评审。(3)组织实施运营评价项目实施机构及政府部门应根据运营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综合分析、意见征询,区分责任主体,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运营评价结果。对于不属于经营者责任造成的运营偏差,不应影响经营者运营评价结果。(4)编制运营评价报告项目运营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客观公正,内容通常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运营评价工作情况、评价结论和运营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5)资料归档项目实施机构应将运营评价过程中收集的全部有效资料,包括运营评价工作方案、专家论证意见和建议、实地调研和座谈会记录、调查问卷、运营评价报告等一并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管理。(6)评价结果反馈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向经营者和相关部门反馈运营评价结果。(7)异议解决机制经营者对运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提出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向项目实施机构解释说明并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的,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双方对评审意见无异议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评价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机制处理。4.运营评价结果运用(1)运营评价结果运用项目实施机构会同各相关部门,对经营者进行运营评价。运营评价分为定期运营评价、不定期运营评价。定期运营评价自签订《经营权协议》开始日起,每一个年度至少进行一次运营评价,不定期运营评价时间以实施机构认为需要考核的时间为准。每次运营评价均按照运营评价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满分100分,运营评价最终得分=不定期运营评价平均分×40%+定期运营评价得分×60%。如未开展不定期运营评价,则运营评价结果得分即为定期运营评价得分。运营考核结果与运营评价违约金如下表所示:评价最终得分S2运营评价违约金(万元)S2≥90090≤S2<80得分80分,违约金50万元,每增加1分,违约金减少5万元。80≤S2<60得分60分,违约金150万元,每增加1分,违约金减少5万元。S2<60给予一次整改机会,如整改后得分高于60分,按照整改S2<60后得分对应违约金的1.5倍计算应付违约金,如整改后仍低于60分。则视为经营者严重违约,实施机构可依据本项目《经营权协议》介入本项目和/或终止《经营权协议》,并追究经营者违约责任。(2)运营整改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运营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统筹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涉及自身问题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整改;涉及经营者或其他相关部门问题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督促整改。运营评价完成后,经营者均应该整改完成评价期间发现的问题直至合格为止,整改发生的费用均由经营者承担。(3)运营监管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公开运营评价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运营评价结果应纳入其工作考核范畴。十三、项目移交或提前退出1.项目移交(1)移交范围经营期限届满后,经营者向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无偿移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及其附属设施;至少满足项目正常运营6个月所需要的备品、备件;与项目资产的投融资、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有关的文件、手册和记录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未到期的担保、保证和保险的受益;与项目本身有关的所有技术和知识产权;所有与项目及其资产有关的经营者的其他权利;县旅游局合理要求的其他物品与文件资料。(2)移交标准在项目经营期届满前12个月,政府方与经营者联合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评估认定。经检测,服务水平应达到《经营权协议》约定且符合项目相关技术等级和标准时,经营者按照约定的移交程序向政府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服务水平未达到《经营权协议》约定或者不符合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经营者应当在政府。方确定的期限内进行项目整改直至达到移交要求。经营者未在政府方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检修工作或检修工作未达到标准的,政府方有权按《经营权协议》约定扣除经营者的违约金。若因移交标准未达到项目行业相关标准以及《经营权协议》的约定,致使政府方未能在原定移交日接管本项目,那么经营者获取游客支***体验费用的权利,以及对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经营权,仍于原定移交日终止。自原定移交日起,本项目的经营将完全归属于政府方。(3)移交程序项目审计。在项目经营期届满至少12个月前,政府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经营者进行全面审计;联合检查。在项目经营期届满至少12个月前,政府方与经营者按《经营权协议》规定联合检查项目的所有部分;职工安置。在项目移交前,政府方可以在移交日前6个月内,采用双向自由选择的方式与经政府方选拔的经营者工作人员签订移交日后的劳动合同。经营者应予以配合,对经营者未被政府方聘用的人员,经营者应负责进行妥善安置,政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债务清偿。在项目经营期届满至少3个月前,经营者应负责解除和清偿项目中的任何债务、留置权、抵押、质押及其他请求权(政府方同意保留的除外),做好向政府方移交项目的必要准备。政府方不承担经营者在本项目经营期内形成的任何债务、担保以及应向任何第三方负有的责任。项目移交。经营者应根据《经营权协议》约定,编制移交检验报告,提交政府方指定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相关修改、修正,并完成其他需补充的事项,直至政府方书面确认达到移交标准。(4)人员培训①经营期届满前至少12个月,经营者应向政府方报批一份详细的就项目的运营、养护和维修对政府方人员开展的培训计划。在经营期结束前至少6个月内,经营者应按照政府方批准的培训计划完成培训工作,并在经营期结束前至少3个月内,经营者应让政府方指定受训人员共同参与项目运营养护和维修工作;②政府方和经营者应联合对政府方的指定人员的培训结果进行检查,以确认相关人员能正确运营、养护和维修项目;③经营者应负责承担培训费及人员的住宿和餐饮费。(5)移交费用除法律规定及《经营权协议》约定应由政府方承担的费用外,政府方无需向经营者支付关于移交和转让的费用。但政府方应自费获得所有完成项目移交和转让需要的批复。如果因为一方违反《经营权协议》约定导致项目终止而需要提前移交,移交费用由违约方承担。(6)保险转让在移交时,经营者应将所有材料、设备等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以及所有的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与经营期届满移交资产有关的其他担保、保证及保险凭证,全部转让给政府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7)合同转让以保险转让为前提,经营者应转让其签订的、于移交时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政府方对于转让合同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不负责任,同时经营者应保护政府方使之不会因此受到损害。(8)风险转移除非《经营权协议》另有规定,经营者在整个经营期间应单独承担项目的损失或损坏责任,但不承担由于政府方的行为或疏忽或由于政府方违反《经营权协议》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坏责任。经营者不再承担自本项目移交后项目运营管理中出现的任何风险责任。(9)移交保证期项目移交完成后,经营者应对本项目的设施设备进行担保,担保期限应为自项目移交之日起满12个自然月。移交保证期间社会投资人承担本项目设备和设施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因接受移交的单位使用不当、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移交保证期间社会投资人在接到政府方维修通知后,应尽快自费进行保修。2.提前退出(1)总则在经营期限内,因经营者或实施机构一方严重违约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经营者无法继续履行约定义务,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终止经营,实施机构应按如下原则向经营者支付终止补偿金:类型触发条件终止补偿金因实施机构严重违约导致的提前退出1.经营期内,出于实施机构原因自行收回项目经营相关权益,且未与经营者达成一致的。A因经营者严重违约导致的提前退出1.经营期内,经营者发生被接管、破产、被并购、资产重组等情况,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2.项目运营评价得分低于60分,且整改后仍低于60分的。3.履约保函被兑取或即将到期时,经营者不按合无,经营者前期已发生的投资不予补偿因经营者严重违约导致的提前退出同约定及时提交和维持履约保函的。无,经营者前期已发生的投资不予补偿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提前退出1.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不能预见的社会异常事件,实施机构和经营者无法协商一致以履行各自义务,双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终止合同的意向通知。0.5A其中,A:剩余经营期限内经营价值。双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以终止日为基准日,对截至终止日剩余经营期限内经营的价值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2)提前终止日后管理①实施机构收回本项目的经营,实施机构除应向经营者支付提前终止补偿金(如有)外不对经营者负有任何义务;②经营者不再拥有本项目的经营,经营者须解除在经营上形成的各类质押或担保等第三方权益(如有),经营者的债权债务等均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发生违约行为时,若因违约行为造成第三方损失或触犯法律的,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守约方可免除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十四、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1.违约责任(1)一般违约在整个经营期内,经营者应按本方案规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发生未履约情形,实施机构有权对经营者进行惩罚,若受到环保、安全、审计等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罚金由经营者自行承担。(2)严重违约严重违约事件触发提前退出机制。1)政府方严重违约情况经营期内,出于政府方原因实施机构自行收回项目经营相关权益,且未与经营者达成一致的。2)经营者严重违约情况经营期内,经营者发生被接管、破产、被并购、资产重组等情况,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项目运营评价得分低于60分,且整改后仍低于60分的。2.争议解决经营权协议执行过程若出现争议,双方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实施机构承诺保障1.为了确保项目工程经营转让和日常经营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本项目实施机构将协助经营者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协调各职能部门和行政单位为经营者获得项目所涉资产的经营和运营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2.除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的改变,或经营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依法收回指定资产投资建设运营并取得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外,政府方不得收回经营者的对应权利注:(1)上述“实施机构”为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本章节均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原则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如不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双方协定为准。)出让合同****年**月甲方:地址:授权代理人:职务: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文件,乙方以公开招标方式依法取得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特许经营项目名称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第二条特许租赁权取得价款及支付付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行:****账户:*****第三条经营主要内容(一)经营范围都匀市老城区范围,包括:新都汇匀创市集、西山桥头、百子桥等,为都匀市老城区范围夜市摊位经营权,通过租赁权转让引入经营者,在经营期内由经营者负责上述夜市摊位的运营和维护,提供经营服务。(二)实施机构与经营者签订经营协议,授予经营者投资、融资、运营、维护本项目的权利,经营者根据经营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经营者根据经营协议的约定支付租赁权转让价款,完成融资交割,负责按照经营协议的约定提供项目设施改建及运营维护服务,利用项目设施开展经营性业务获得经营性收入。经营期届满,经营者按经营协议约定依法依规向政府指定机构无偿、完好地移交项目设施所有权和所有权益。。第四条特许经营期限及范围(一)****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海彤、GuiZhouProvinceTenderingandBiddingPublicServicePlatfomm菜单货物与服务首页说明:是指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与服务。系统通知项目登记标段(包件)登记发公告公示重新招标T发变更公告发中标(成交)公示单号公告名称公告类型创建时间状态202601210559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2026-01-21待核验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项目2.项目编号:JHC2026J-013FW号3.20年经营权价值评估:70179610.00元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需求:(1)主要内容:长顺县杜鹃湖景区经营权出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数量:1家(3)项目地点:长顺县(4)经营期限:经营权期限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须在网上进行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人需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登记流程网址:http://61.189.224.38:8888/TPBidder/memberLogin),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2)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长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地址:贵州省长顺县长寨街道学府路1号政务中心C区六楼项目联系人:班先生联系方式:19380045675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项目联系人:姬天娇、蒙学艳、王宪茜联系方式:0854-82836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景区经营权购置运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