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勘察及设计 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2026)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08-440115-04-01-941315

投资项目名称
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勘察及设计

标段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勘察及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州市南沙区?岗镇项?起点位于?榄快速?线,终点位于新沙渡口。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高沙村、新沙村,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全长约7千米,路宽约10米,建设内容为修复混凝土烂板块、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层、两侧新建人行道、完善排水系统、新建通信弱电管道、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提升改造、赤膊房外立面提升、新建园林小品、设置口袋公园,桥梁加固修缮、电力综合管廊设置等。(具体项目以批复文件、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可研、勘察及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可研、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通过对项目现场勘察及项目建设内容,编写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研究分析,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和实施计划,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编制树木保护专章、海绵城市专章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为项目立项决策及工程实施提供依据。 (2)勘察部分:在充分利用已有勘察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内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初勘、详勘、规划放线和竣工验收测量、物探、管线摸查等。 (3)设计部分: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及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①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道路、排水、供电照明、交通、绿化、电力管线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设计。 ②其他:设计工作应按国土、规划、文物保护、住建、水行业、航运、交通、地铁、高速公路、高铁、公路、外电、各类管线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建报批的审批要求提供符合报审要求的成果文件所产生的的费用包含在合同设计费内。 ③编制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含修改及完善);初步设计文件(含方案比选和概算)、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树木保护专章(含既有树木资源调查(如有))、海绵城市专章,开展涉及上述内容的整体方案论证和综合评估,协助报建报批工作,及时提供报建所需的技术资料,进行必要的专项研究及深化设计;进行初步设计交底,配合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等。 ④树木保护专章(含既有树木资源调查(如有))在建设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分别对项目地块范围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并结合施工阶段需要,负责对施工阶段树木保护专章进行修改、完善,配合施工单位完成树木迁移、施工计划(如有),以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 (具体以招标文件、任务书、合同条款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工期(交货期)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提交需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实际勘察设计进度调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5.4641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被授权有效,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被授权人2025年8月或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1)和(2)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城市次干路 □城市支路 ■桥梁单跨<40米、总长<100米。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合作设计协议》(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提供)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格式自定)(如有)。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市政道路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3.6 关于联合体投标: 3.6.1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6.3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在册人员。 3.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10 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市政道路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1-21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11 10: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11 10: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2-11 10:30:00
开标地点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招标人联系人
葛工
联系电话
020-8499444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戚工
联系电话
020-8338327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3905389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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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相关附件:

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pdf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合同.doc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任务书.docx
招标文件(Y929道路).doc
招标公告(Y929道路).doc
招标文件-盖章版.pdf
招标公告-盖章版.pdf

2025/9/1512:00,⼴东省投资项⽬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东省投资项⽬代码台,台项⽬代码:2508-440115-04-01-941315项⽬名称:⼤岗镇灵⾼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程审核备类型:审批项⽬类型:基本建设项⽬⾏业类型:市政道路⼯程建筑【E4813】建设地点:⼴州市南沙区⼤岗镇项⽬起点位于⻩榄快速⼲线,终点位于新沙渡⼝项⽬单位:⼴州市南沙区⼤岗镇⼈⺠政府统⼀社会信⽤代码:11440115745998389N台,台台,台守信承诺本⼈受项⽬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登记(申请项⽬代码)⼿续,本⼈及项⽬申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建设范围。本⼈及项⽬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投资项⽬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开⼯建设、建设进度、竣⼯等建设实台,台施基本信息。项⽬单位应项⽬开⼯前,项⽬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开⼯基本信息。项⽬开⼯后,项⽬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竣⼯验收后,项⽬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竣⼯基本信息。说明:1.通过平台⾸⻚“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作⽇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作台打印项⽬代码回执。4.附⻚为参建单位列表。https://tzxm.gd.gov.cn/projectinfo/registerInfo.html,1/1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勘察及设计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承包单位):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发包人(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承包单位):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承包人的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2.2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2.3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现行行业标准。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3.1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如有)(2)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勘察设计合同文件(3)中标通知书(4)合同条款(5)招标文件的答疑及问题澄清;(6)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8)投标文件;(9)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和管理;(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3.2当合同文件内容有含意不清或有矛盾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4.1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4.2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4.3委托服务内容:(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及测量、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编制工程概(预)算等以及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2)按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要求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登记表等,且可研报告中必须编制树木保护专章。4.4设计工程规模:4.5工程发包暂定价:元(人民币大写:),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元,勘察费元,设计费元。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结算价以概算评审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乘以(1-招标下浮率6%)及(1-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价,最终勘察费以概算评审审定的勘察费乘以(1-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价,最终设计费以概算评审审定的设计费乘以(1-招标下浮率15%)及(1-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价。如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结算价高于本合同发包暂定价时,则按合同发包暂定价计取。注:发包暂定价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等相关费用。本项目的结算办法采用:(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以财政投资评审核定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计费基数计算,其中行业调整系数取值0.7,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值1。最终调整系数取值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结算价以概(预)算评审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乘以(1-招标下浮率6%)及(1-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价;(2)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计算,最终勘察费以概(预)算评审审定的勘察费乘以(1-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价。(3)工程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定建安费为计费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计算,其中各调整系数取值确定为: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数1.1。最终调整系数取值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最终设计费以概(预)算评审审定的设计费乘以(1-招标下浮率15%)及(1-投标下浮率%)作为结算价。(4)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工程勘察设计费计费后总额少于元且不超过财政审定价的,按计费后金额结算;(5)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工程勘察设计费计费后总额高于元,财政审定价低于元,结算价按财政评审价结算;(6)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工程勘察设计费计费后总额高于元且财政审定价也高元,结算价按元结算。4.6服务内容:该工程的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②工程勘察:承包单位对本合同进行勘察及测量,按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对工程项目的要求进行勘察;③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预算、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应同时提交概算及计算书)、专家评审费,工程报建相关图纸及其费用、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第五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工作开始时发包人向承包人及时提供下述资料:5.1中标通知书5.2项目投资批文、有关规划用地批文、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5.3南沙发展规划和南沙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如有需要)5.4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管理办法相关部分。(如有需要)第六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6.1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及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资料、勘察成果资料及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6.2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建设意见书无异议的前提下,承包单位在30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各一式八份,承包单位在收到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承包单位对其进行修编完善,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文本一式八份,电子文件一份(含Word版文本说明、CAD图纸及全部PDF文件)。6.3设计文件:承包单位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文件(含招标用施工图及正式施工图)各一式8份,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取工本费。6.4以上6.1、6.2、6.3项全部的电子文件(图纸须DWG格式和PDF格式)一套光盘。6.5初步勘察成果资料、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及其相关文件的交付日期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勘察设计工作大纲确定的日期为准。除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外,土建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及其相关文件的交付日期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勘察设计工作大纲确定的日期为准。承包单位在开展各个阶段勘察工作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大纲及其实施计划一式四份,且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现场的勘察工作;承包单位在开展各个阶段设计工作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大纲一式四份。交付地点为:大岗镇城乡建设办公室第七条费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招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费用 (元)初步设计施工图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起点位于西起高新沙大桥引道,东至Y929乡道红线宽16.8m-25m,道路长度约924.395m,设计车速30Km/h√√0.91.01.115%可行性研究报告0.71/6%地形测量,地质勘察///0费用合计说明1、勘察、设计费参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计费。 2、暂定服务费:1)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 元 ;2)工程勘察费用: 元;3)工程设计费用: 元。3、结算价:最终调整系数取值及结算价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且结算价计算方式需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第4.5点要求。发包总价为(暂定): 元 第八条支付方式8.1(1)签订合同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合同暂定价的20%作为定金,后续请款定金抵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费。(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给发包人立项后,发包人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费合同价的60%给承包人;(3)承包人完成外业后,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经核定后,支付至勘察费的60%;(4)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初步设计图纸(送审稿)后,发包人支付工程设计费的30%给承包人;(5)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并修改完善相关的设计图纸及资料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设计费的45%给承包人;(6)承包人提交审查后的施工图,概算报告经财政评审后,发包人支付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勘察费结算价的100%,以及支付设计费至结算价的70%给承包人;(7)其余30%的设计费经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本项目专项资金到账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若承包人分段提供成果文件,发包人可按照该分段成果占该阶段的总工作量的比例支付该阶段应支付的费用。发包人支付上述合同款项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相应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等结算资料,若因承包人提交的发票有误、结算资料不齐全或者提交时间迟延,则承包人自行承担付款延期责任。如因承包人提供的发票违反相关税务制度而造成发包人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8.2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8.3本合同编制费用支付按广州南沙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或大岗镇财政所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执行。8.4承包单位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建设单位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建设单位约定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建设单位逾期付款的,建设单位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关于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义务依照《广州南沙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执行9.1.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承包单位支付合同费用。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发包人有合理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相关工作服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计量支付。9.2承包人责任9.2.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技术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发包人根据项目服务情况要求约谈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承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积极配合。9.2.2承包人应及时协助项目立项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评审,回答专家提问,并及时协助建发包人向建设主管部门报批。报告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地方标准图及各类相关数据、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解决。9.2.3若承包人私自分包编制任务,视为违约,除扣除全部编制费用外,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技术及其它一切损失。9.2.4承包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若承包人无法修订完善,需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修订完善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9.2.5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原则性错误,且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因可行性研究报告错误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6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勘查成果文件或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承包人应按日向发包人支付的逾期违约金为合同价的0.3%;承包人提交延误累计超过15个日历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一切损失,同时承包人应全部返还已支付的费用。9.2.7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已收取设计费的,应全部返还发包人。9.2.8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承包人应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9.2.9如承包人不配合甲方开展工作、设计成果存在较多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获得区相关部门的批复等问题,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发出通报,第一次通报扣除设计费2000元,第二次通报扣除设计费4000元,第三次解除合同,不支付剩余的设计费。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前述应扣除的设计费后再行支付。对于不胜任工作的承包单位人员,当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求更换时,承包单位必须立即予以更换,并不得再在本合同工程内任职。承包单位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承包单位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时,发包人有权提出增加承包人员,承包单位应立即安排,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9.2.10在现场工作的设计承包单位人员,应遵守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承包单位应负责派驻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全部费用。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承包单位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9.2.11如承包单位不能积极主动地履行本合同第六条所要求的工作或工程勘察与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严格审查后,如果发现承包单位有肆意调高工程造价以造成投资浪费的情况,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迟拨付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设计费,并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按工程发包总价5%~5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标准由建设单位根据承包单位违约程度确定,建设单位可在支付应付费用时直接扣除承包单位应付的赔偿金。9.2.12如承包单位有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行为的,建设单位除了上述权利义务外,还可以获得因有权追偿其因承包单位违约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等)。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因法定职权需要披露的除外。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为永久。第十一条争议本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2.2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至本合同所涉工程施工安装结束并竣工为止。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2.3本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12.4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建设单位应付给承包单位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2.5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12.7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签约各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签约各方各执叁份。合同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的由承包人负责备案;合同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各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双方认可并盖章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章页)发包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承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账户名称:开户银行:收款账户账号:本合同2026年月日签订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附件1: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示范性合同文本)发包人(委托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受托人):建设工程项目: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廉洁规定,深化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南沙区政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公开招标类建设工程项目,涵盖工程施工类及服务类合同。辖区范围内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二条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项目或职权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下列行为:2.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承包人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好处费、回扣、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2.2接受承包人宴请(工作餐除外)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2.3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自身承担、支付的费用;2.4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要求承包人购买指定的材料和设备;2.5私自为建设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服务;2.6要求或者暗示承包人为本人或亲属的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业、出国出境、旅游、留学、探亲、定居等提供资助或便利;2.7默许、纵容、授意亲属收受承包人财物,或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8其他利用项目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第三条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包括下列行为:3.1同意或主动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第二条约定的禁止性行为;3.2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3.3接受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3.4接受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3.5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及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有义务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建设工程业务流程及关键工作岗位涉及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位、责任落到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第六条廉洁违约责任6.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查证属实或者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定构成违法犯罪的,承包人应按次向发包人支付廉洁违约金(施工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2%且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服务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5%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1)如承包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可单方解除主合同;(2)将承包人的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与发包人负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3)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第七条监督举报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举报,严查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1455;电话举报:020-84986949,020-12388;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廉洁南沙胜在有您二维码举报: 第八条其他约定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涉及的廉洁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发包人、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发包人(公章):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附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勘察及设计任务书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则21.1项目名称21.2建设单位21.3地理位置21.4项目内容与规模2第二章现状情况32.1对外交通32.2道路现状32.3气候条件32.4工程地4第三章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53.1任务内容53.2项目总工期73.3进度要求73.4成果要求73.5成果报送、审查与审定83.6工作组织安排83.7其他8第四章工程总体设计原则及要求94.1总体设计原则94.2设计总体要求10第五章勘察设计内容及工作任务135.1勘察设计范围135.2勘测内容135.3设计内容14第六章勘察设计人员组织管理要求19第六章附则21第一章总则1.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1.2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1.3地理位置大岗镇位于南沙新区西北部,北接番禺,东望东莞,西邻顺德、中山,地理位置优势明显。本项目位于大岗镇高新沙岛,道路全长约6.3km,呈东西走向,实施起点接黄榄快速干线,终点接西沥水道防洪道。黄榄快速干线头长星细沥村规划三路跨线桥东扣涌李宅长沙高沙河大桥江滘社区新沙新泽面目宙字涌口黄字号大岗大岗村福门家道r阳光城市广场飄风尾+蕉图1项目区位1.4项目内容与规模本项目位于高沙村、新沙村,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30km/h,道路宽度约10m。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复烂板、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层、两侧新建人行道、完善排水系统、新建通信弱电管道、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提升改造、赤膊房外立面提升、新建园林小品、设置口袋公园,桥梁加固修缮、电力综合管廊设置等。第二章现状情况2.1对外交通大岗镇高新沙岛位于南沙区地理中心位置,交通四通八达,现有三条快速通道穿岛而过(狮子洋通道在建)将是去往广州市区、南沙区、东莞市、中山市等多个方向的必经节点,且有多条上下岛通道相连,可快速通达。项目实施起点接黄榄快速干线,道路中段接驳Y928道路。2.2道路现状(1)车行道:现状车行道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设计范围内水泥路面板结构较完整,部分板块出现纵缝、破损、沉降、错台等现象。(2)人行道:道路现状人行道砖为红色水泥人行道砖,部分路段出现破损、面砖缺失、沉降等现象。(3)道路景观、场地标识:道路两侧绿地、植物层次单一,绿化带草地长势不佳、植物缺少层次,节点缺少主景主题性景观标识及园林小品、口袋公园。(4)排水工程:道路现状排水口为侧入式排水口,人行道砖为红色水泥人行道砖,破旧严重。(5)通信弱电管道:全路段未对通信弱电管道设置地下埋设管道。(6)交通安全设施:道路标志标识使用时间较久,部分路段缺失交通安全设施。(7)道路房屋外立面:Y928路口至新沙市场段已对道路房屋外立面进行整治改造,其余路段两侧房屋均为村民自建房。2.3气候条件广州市地处亚热带,属海洋季风性气候。全年降水丰沛,雨季明显,日照充足。夏季炎热,冬季一般比较温暖。在季风环流控制下,旱季(9月至次年3月)受大陆冷高压影响,吹偏北风,天气干燥,降水较少;雨季(4月至8月)受海洋气流的影响,吹偏南风,天气炎热,降水量大。每年5~10月是热带气旋活动的季节;7~10月,热带气旋影响和袭击的可能性较大,是盛行季节。广州市降水量大于蒸发量,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降雨量在年内分配很不均匀,多集中在汛期(每年4~9月份),约占全年总降雨量的70~90%,最大月雨量大部分发生在5、6月间。10月~次年3月为地下水消耗期和排泄期。广州市年平均气温21.8℃,最低月(1月)平均气温13.3℃,最高月(7月)平均气温28.4℃;绝对最高气温38.7℃,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区内年平均降雨量为1680.5mm,最大年降雨量2516.7mm,最小年降雨量为1158.5mm。降雨集中在4-9月,以5、6月份降雨量最多,最少为12月份。全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多出现于9月份至次年3月份,年平均风速2.0m/s。最高风速达35m/s,极大风速为35.4m/s,静风频率33%。年平均日照1895.2小时,7月份日照最长,4月份日照最短。全年日照率为42.9%,年总辐射量(Q)4390.2MJ/㎡。年平均气压为101.24千帕,年平均相对湿度77%,年平均蒸发量1575.5mm。2.4工程地质条件项目现阶段未开展地质勘探工作,具体地质情况由中标单位进行勘察工作。第三章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3.1任务内容3.1.1总体要求(一)现场调查踏勘和必要的勘察,管线调查;(二)项目相关资料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分析;(三)建设方案编制、论证,工程规模及工程量统计;(四)树木保护专章、电力专章和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专章编制;(五)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六)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研究;(七)社会效益和风险因素的评价;(八)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相关图件制作及打印出稿;(九)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十)其他与本工程工可编制工作相关事宜。3.1.2服务范围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省、市、区发改委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主管及审批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各项基础资料及专题资料的收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工程红线图、现状地型图、现场管线平面路径图,现场征拆平面图);二是现场踏勘和必要的勘察,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及论证,估算编制;三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包括编制项目概况、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需求分析与规模测算、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影响效益分析、风险管控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专章编制(包括但不限树保专章、海绵城市专章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专章,具体以相关文件为准);四是加强协调与沟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水、涉电、涉气等。五是积极协助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各类前置行政审批文件的申请;六是参加工程前期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会议,及配套服务工作(会议材料准备、方案汇报、解答相关疑问等);七是根据业主、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因审批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深化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配合业主方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完成技术答疑与方案论证,准备报审材料,并向评审委员会详细汇报相关成果内容及解答评审委员会的问题)。八是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取得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是相关图件制作及会议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阶段稿件打印出稿(根据需要)。十是按《广州市南沙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实施细则》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配合开展项目联审决策。十一是业主交办与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工作。3.1.2编制内容通过对项目现场勘察及项目建设内容,编写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研究分析,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和实施计划,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编制树木保护专章、海绵城市专章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为项目立项决策及工程实施提供依据。编制要点如下:(1)评估报告,开展实施对象勘察,根据勘察结果给出评估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建议采取的措施等。(2)建设方案,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实施细则》结合业主需求,编制深度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召开方案评审专题会,论证建设方案。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指引及有关政策,编制工程建设技术方案,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指导性和操作性。(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把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从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充分研究。对建设项目必要性总体论证,论证建设内容的必要性和建设规模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研究设计(规划方案、建筑设计、工程设计)等,明确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建设规模及内容,并对项目财务、经济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分析。(4)编制专章。根据市和区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由具备相关资质(专业能力)的单位,编制树木保护专章、海绵城市专章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对涉及古树名木及大树迁移、历史文化风貌、大规模拆建等内容,进行多方案比选深入论证,优化工程建设方案,按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5)投资估算准确性。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估算编制要求,编制项目估算,确保估算的开项不漏项,依据有效,确保估算的合理性和指导性。3.2项目总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批且完成单位内部交底会止。3.3进度要求30天内完成可研编制。3.4成果要求3.4.1深度要求成果文件符合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度满足相关评审及审批要求,对后续方案的落地具有指导意义。3.4.2格式要求(1)图纸和文本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2)成果包括文本文件、图纸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具体要求如下文本文件要求: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各阶段成果文件数量根据需要提供。图纸要求:图纸必须完整,表达准确,均采用A3纸规格装订,图纸数量根据需要提供。计算机文件要求: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除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Word的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的DWG格式文件,调查数据及处理结果采用MicrosoftExcel的格式文件外,还需提供成套资料的pdf格式文件。提供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2套。成果文件必须符合任务书中的要求、主要内容等规定。3.4.3其它要求(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在自接到工作任务起2天内提交项目人员架构(与投标文件相同)及资料需求清单,保证服务期间项目人员具有项目所涉及工程专业的资格,且无大的人员调整变动,随时与业主方保持沟通顺畅;(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积极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内审,安排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在项目见面会、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审、技术评审,可研交底及重要汇报等环节保证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到场。3.5成果报送、审查与审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必须在指定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之前送达业主指定地点,业主清点成果文件后登记。成果文件通过专家审查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最终成果完成后,根据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及项目终期评审结果对成果进行最终的修改完善,形成报批报告,并上报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审批。3.6工作组织安排根据研究的内容和要求,要求提供详细的日程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结构。3.7其他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组织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承接单位公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负责对提交的相关成果文件及内容向业主方汇报,并根据意见及时修改完善。第四章工程总体设计原则及要求4.1总体设计原则遵循“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功能复合”、“整体协调,特色凸显”、“智慧赋能,科技融合”、“经济实用,长效运维”、“惠民富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等原则,包括且不限于:(1)生态基底优先:保护现有植被与地形,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周围环境的生物多样性;优先采用低干预的生态修复技术,优先利用本土植物和低维护绿化材料,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的绿地系统。(2)地域特色彰显:提取当地自然与人文元素,塑造差异化形象。做到自然、精致、协调,与农田、水乡融为一体。(3)视觉秩序统一:制定色彩、材质、形态控制导则,确保环境整体协调。(4)人本体验核心:以使用者需求为核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文旅功能。通过人性化导视系统、无障碍设计,打造便捷、舒适、包容的公共空间,满足人群及访客的多样化需求。(5)产业文化融合:统筹农业、消费业态、文旅、工业与道路的协同关系,通过统一设计语言强化高新沙岛形象。重要节点景观需结合产业文化符号,形成具有记忆点的空间标识。(6)综合规划:将道路设计纳入城市规划的整体框架,与土地使用规划、交通运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形成一体化的城市发展战略。(7)绿色可持续:注重绿化和生态保护,采用环保材料和技术,推广节能减排的交通方式和设施。(8)多模式交通:交通工程满足多种交通方式的选择,包括公共交通、小汽车、自行车和步行等,以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9)弹性生长预留:为未来产业升级预留可变空间,设施布局兼顾功能转换可能性。(10)系统协同整合:统筹景观、道路、交通、给排水、通信等多专业界面,避免二次开挖与重复建设。(11)全周期成本控制:结合本项目的地形条件、地质条件、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等特点,采用合理的技术标准,控制工程投资规模。选用高耐久、低维护材料,平衡初期投入与长期运维成本。(12)景观绿化设计:作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绿化应综合考虑既有绿化位置、建设平面布局、植物选种原则及其与构造物的搭配等要素,做到自然、精致、协调,与山水之间的城市融为一体。(13)应满足“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体现“智慧城市”的建设理念。(14)充分利用已有勘察设计成果。(15)道路总体布局应符合总体规划方案,快捷、舒顺。同时,应与其它路网现状及规划密切配合,使路网层次分明,功能完善,交通流转快捷,集散方便。(16)满足交通功能的要求,对片区规划路网进一步分析研究,合理确定道路等级、技术指标,研究解决相交路口交叉设置及选型、平面交叉口渠化形式、道路交通流组织等。(17)根据道路建设特点,以交通量分析为依据,结合各种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提出最经济、最优化的路面结构设计。(18)根据路网布局、两侧用地情况,对交通组织进行多方案比较,彻底解决人车分流问题,对车行系统、人行系统、停车系统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以提出最合理、最优化的交通组织方案。(19)充分重视道路元素的设计,如交通标志、标线、公交停靠站、行人过街系统、伤残人坡道、导盲带、道口等设计,务求细心体贴,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20)充分考虑各种管线的现状情况及建设要求,认真研究和分析道路沿线给、雨、污水系统及电力规划,提出合理、可行的管线建设方案。(21)充分考虑城市环境和城市面貌的要求,解决好人、车、路、环境各种要素的相互关系。(22)根据项目的特点,结合成熟可靠的经验,充分考虑道路结构型式及材料使用,力求在造价合理的基础上,优先采用新技术、新材料,达到更好的使用效果。(25)充分考城市环境和城市面貌的要求,解决好人、车、路、环境各种要素的相互关系。4.2设计总体要求(1)做好与相关在建工程设计单位的协调沟通。(2)项目设计满足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建设方针、政策、规划、规程要求,各阶段设计通过报建报批及审查要求。(3)技术标准及指标均应满足各专业规范的具体要求,并参照执行《南沙产业园市政工程设计指引》、《南沙新区市政基础设施技术指引》、《南沙新区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智能控制管理系统建设指南》、《城市道路品质化提升建设指引》、《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及标准图集》等广州市及南沙区颁布有关指引及标准。(4)应采用南沙地区应用成熟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采用“四新技术”应具有明显的经济技术优势。不得采用存在专利、产权纠纷的产品或工艺,如出现产权纠纷应自行妥善处理。(5)应做好工程建设对周围建(构)筑物、管线的影响分析,对既有建(构)筑物、管线采用经济合理的保护措施,采用合理适中的有效措施预防对周边拟建工程的不利影响。(6)做好创优创新规划,创建优质工程和优秀设计。(7)做好交通组织设计,施工期间保证道路畅通。(8)生态环境:①绿化配置选择适合南沙地区生长的优势树种,绿化景观设计应综合考虑现状景观条件,协调统一。采用“乔木遮荫+灌木降尘+地被固土”复合结构,形成生态缓冲带。②透水铺装覆盖人行道与休闲空间,促进雨水自然渗透与地表径流削减。③补植苗木需与原植被群落协调。(9)道路布局:道路要根据城市的整体规划,合理布局,保证连接性和通达性。道路宽度、线形曲线半径等参数要符合相应的标准。(10)交叉口设计:交叉口是道路交通流的集中点,需要合理设计,包括车行道宽度、人行道宽度、交通信号灯等。(11)景观空间营造:①道路景观整治采用“分区主题”设计,通过铺装变化界定功能分区。②园林小品结合休憩设施一体化设计,兼具观赏性与实用性。③景观照明避免光污染,采用泛光与轮廓照明相结合手法。(12)实施保障:①管线敷设预留综合管廊空间。②施工期间设置临时导行系统,确保园区正常运营不受影响。③建立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协同机制,确保设计意图完整落地。(13)应满足项目的使用功能和便于维护管理的要求。(14)须具有经济性,以适当的投资建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合理确定整治范围,使工程方案充分体现合理性、适用性、可行性和性价比。设计以低碳绿色环保意念。(15)妥善考虑公交车线路和设站规划、横向人行通道设置、沿线非机动车通道安排,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16)做好创优创新规划,创建优质工程和优秀设计。(17)技术标准及指标均应满足各专业规范的具体要求,并参照执行广州市及南沙区颁布有关指引及标准。(18)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的沟通协调工作,主动收集相关资料,并做好设计衔接。(19)本项目全过程严格实行投资控制,总概预算不得超总估算,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应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要求概预算编制准确、合理、精细,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第五章勘察设计内容及工作任务5.1勘察设计范围(1)工程勘察包括且不限于:在充分利用已有勘察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内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初勘、详勘、规划放线和竣工验收测量、物探、管线摸查等。(2)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内可研、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工程概预算)、规划报建、必要的专项研究、配合完成概预算财政评审工作及现场配合等后续服务。(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项目必要的报批报建工作。(4)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复烂板、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层、两侧新建人行道、完善排水系统、新建通信弱电管道、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提升改造、赤膊房外立面提升、新建园林小品、设置口袋公园,桥梁加固修缮、电力综合管廊设置等。5.2勘测内容需充分收集利用本场地及周边现有的勘察测量、设计、施工成果,当现有的成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需要增加的勘察测量工作,由业主认可勘察测量大纲后方可实施。(1)初勘阶段应进行详细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和水文地质勘察,基本查清沿线管线、地质、水文、气候、地震等情况。若利用既有的地形图、工程地质平面图、水文地质资料和地震资料等成果时,必须进行现场核查。对已变化的地区进行地形、地物补测,对工程重点地区进行勘察核对。勘察结果应能清楚反映本工程勘察设计开始时的最新地形、地貌、地质及管线、地物等情况。(2)初勘阶段应对高压输电线路、燃气、重要的通讯网路等管线进行勘察,较准确标定其坐标位置、走向、电压等级、管材等基本特征。(3)初勘阶段应将纸面定线或现场定线的路线交点、控制点、必要的水准高程基点,准确地测放在地面上并加以保护。(4)详勘阶段,对建筑、挡墙、大型导视牌等建构筑物的基础,及软土地基处理的深度,应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探。(5)勘察成果报告应能详细、清楚反映岩土的有关力学物理指标、必需的物理及化学性质的指标,特别是软土地基的勘察范围、分布范围及深度要准确,为设计提供设计依据,以避免在施工中因地质不清引起大的设计变更。5.3设计内容5.3.1方案设计根据政府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可研方案)等相关基础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内容全面完整、重点难点分析透彻的方案设计文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根据要求完善方案设计,满足发包人向主管部门送审的要求,完成规划部门的方案设计审查。5.3.2初步设计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依据,在初步设计阶段,要基本稳定工程规模、建设目标、投资效益、技术标准以及重要技术节点的方案。并提出设计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相关建议,其设计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取得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批复,满足指导施工图设计的需要。5.3.3概预算编制要求(1)方案阶段的限额设计。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设计任务书和发包人(业主)提出的限额指标要求,细化方案阶段的各项控制指标,经发包人(业主)同意后开展方案设计或方案深化;按照本合同确定的限额指标进行限额设计,细化各项指标;优化建设标准、进行多方案比较。(2)初步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按照方案阶段的经济指标提出初步设计阶段的各项限额控制指标,经发包人(业主)同意后开展初步设计;若对方案设计作了重大修改且需增加投资,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经过方案优化,报发包人(业主)批准后方可列入工程概算,且概算审定金额不超估算总投资;如因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能降低运行成本又符合“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则应符合价值工程的工作原则,在经济技术综合评价审查通过的前提下,报发包人(业主)同意后方可列入工程概算;承包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强化控制工程造价意识,在拟定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和选择设备材料过程中,应先掌握同类工程的参考造价和工程量,严格按限额设计所分解的投资额和控制工程量进行设计,并以单位工程为考核单元并在管理中进行细化,事先做好专业内部平衡调整,提出节约投资的措施,力求将造价和工程量控制在限额范围之内;造价师应严格掌握并使用好基本预备费和其他费用,当好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法人的参谋。(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设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所确定的原则、范围、内容、项目和投资额进行。当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艺流程或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或修改施工图设计及其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投资分解和工程量控制的项目划分。按照方案阶段的经济指标提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限额控制指标,经发包人(业主)同意后开展施工图设计;若对方案设计作了重大修改且需增加投资,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经过方案优化,报发包人(业主)批准后方可列入工程预算,且预算审定金额不超概算;如因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能降低运行成本又符合“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则应符合价值工程的工作原则,在经济技术综合评价审查通过的前提下,报发包人(业主)同意后方可列入工程预算;承包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强化控制工程造价意识,在拟定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和选择设备材料过程中,应先掌握同类工程的参考造价和工程量,严格按限额设计所分解的投资额和控制工程量进行设计,并以单位工程为考核单元并在管理中进行细化,事先做好专业内部平衡调整,提出节约投资的措施,力求将造价和工程量控制在限额范围之内;造价师应严格掌握并使用好基本预备费和其他费用,当好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法人的参谋。(4)概算送审价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为上限,预算送审价以批复的概算为上限,若因发包人(业主)原因导致概预算价超出估算总投资,则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整手续;概预算中除工程费用、勘察费用和设计费用外,尚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都属于该项目配套应按照有关规定充分考虑的费用,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开项并足额计算费用,不得少计、漏计费用项目及相关费用。(5)完成预算财政评审后,勘察部分以发包人认可的勘察成果文件为依据计算勘察实物工作量,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计价格[2002]10号)结合承包人投标时所报的下浮率修正合同价;设计部分以审定的概预算建安工程费为计算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计价格[2002]10号)结合承包人投标时所报的下浮率修正合同价。(6)概预算文件的编审进度必须与初步设计的进度要求一致。(7)若果概预算超出相应的上限,设计方必须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原则、内容与要求,初步设计不改变方案设计本质要求,不降低使用功能和设计质量标准。(8)概预算编制需严格执行《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指引》、《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财政投资评审送审指引》、《广州市南沙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指引》等广州市南沙区相关概预算编制要求。(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及九项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粤建市[2025]19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需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5.3.4成果文件要求(1)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应完整、系统、有条理,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深度要求。(2)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3)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采用中文版本。(4)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5)初步设计初稿完成后,应送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后,应结合会议意见按要求进行修编。(6)施工图设计初稿完成后,应报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完成审核,根据审查意见完善项目施工图,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7)设计成果(含概算)必须经过中标人内部各专业总工审核(分包的单项设计、概算由中标人统筹负责,所以也要由中标人内部各专业总工审核)、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并修改完善后方可提交专家评审/审核会。5.3.5提交的设计成果(1)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2)提交设计文件各壹式拾陆份,交付地点为:发包人指定的地点。(3)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及其相关文件的交付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工作大纲确定的日期为准。(4)初步设计阶段的成果文件应按建设部批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初步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编制,由总章和各专业设计文件分章编制而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设计说明书(含设计总说明、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结构计算书等);设计图纸(由各专业设计图纸组成);工程设计概算;效果图及透视图;其他必须的图纸与相关文件。(5)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编制,并规划主管部门的报建要求,提供建筑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相关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方案编制;所涉及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计算书;设备材料表以及技术规格书;在各重要节点(汇报会、讨论会、施工图审查、预算评审等工作节点)需要提交对应设计图纸深度的模型文件及效果图,并按阶段分别提交对应模型成果及效果图;其他必须的图纸与相关文件。(6)各阶段所有提供的效果图必须同时提交PSD或PDF电子版文件,精度要求:分辨率不低于4kx4k。(7)设计文件除应提供本设计全标段的设计图、设计说明、工程项目及数量汇总表外,以及必要的设计资料和设计计算书。每次交付设计文件和资料时应附带清单。(8)中标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设计成果文件或资料交付至本项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包括运输、邮寄、电传、关税等费用)已经含于设计费中。(9)设计单位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为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的时间及份数如下:序 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提交日期( 日历天)份数1勘察大纲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内2电子文档2份2勘察(包括建设条件摸查、地形测量、初步地质勘察)报告方案确认后21个日历天内2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2 份2方案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2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2份3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稿)方案确认后14个日历天内2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2份(含符合评审要求的软件版)5初步设计(修编)完成专家评审后7个日历天2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2 份6初步设计概预算(修编)完成专家评审后7个日历天内2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2份(含符合评审 要求的软件版7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报批稿)完成专家评审后21个日历天内2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2份(含符合评审要求的软件版)8施工图设计(修编)按施工图审查单位工作计划2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2 份9施工图设计概预算(修编)按施工图审查单位工作计划2份或按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2份(含符合评审 要求的软件版注:1.所提交的成果指符合设计深度及设计质量要求的成果,如按时提交的成果不满足要求,将按一般违约进行处罚。2.电子文档为光盘或U盘5.3.6报建主动收集设计所需的国土、规划、水利、航道、海事、电力、铁路等相关资料,配合完成规划、用地、交通、电力、水利、行洪、通航、海事、环评、水保、地灾评估、消防等报建报批工作。5.3.7其他未尽事宜(1)如因规划、建设、环保、交警、水利、航道、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等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出对设计内容或工作任务进行调整意见的,由各职能部门或发包人书面通知设计单位进行调整。(2)如因设计单位为完善设计等原因提出对设计内容或工作任务进行调整的,需书面报发包人等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批准。第6章勘察设计人员组织管理要求为便于采购人与中标人及时沟通及协调,以保证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文件能更好地体现采购人的建设意图,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分阶段在指定的地点投入本合同约定的专业人员、设备及设施,实施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工作。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设计任务及工期要求建立项目组。有关设计人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详见表6-1。表6-1主要人员投入要求专业分工专业职称投入人数要求项目负责人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1道路专业负责人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1桥梁专业负责人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1电气专业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1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1勘察专业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1造价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注:(1)每个专业其他参与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2)设计单位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所列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指定的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并向建设管理单位出具相应的授权文件。(3)项目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应能够胜任所承担任务的设计、组织、计划、协调工作。(4)须报送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其他参与设计工作的人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合同约定项目中负责的设计任务等资料。(5)必须保证参与本项目各设计单位人员的稳定性,不可随意撤换。(6)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设计所需时,需更换及补充设计人员;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更换和补充的,将视为违约行为。第六章附则(1)本设计任务书对于设计技术审查与评审办法、中标实施方案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参照设计文件相应内容执行。(2)设计成果评审后不予退回。(3)建设单位有权使用实施方案的设计成果,并根据需要要求设计方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4)投标单位在此前所收到的公告、邀请函、通知等文件内容与本技术文件有矛盾时,以技术文件为准;招标期间由招标组织单位发出的有关投标答疑文件与其它文件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较晚的文件为准。(5)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答疑。(6)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次招标委员会所有。本次招标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都只能在此次项目中使用,未经竞赛委员会允许,任何个人、公司及各种机构在任何其他方面的使用都将被视为违反技术文件要求行为,招标委员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注:在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方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意见对本《任务书》内容进行调整。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勘察及设计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二卷50第五章发包人要求51第三卷5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512.第一卷2.1.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联系人:葛工电话:020-34938737 邮箱: /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9号嘉业大厦29楼 联系人:简工电话:020-83383274邮箱:/1.1.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灵高线Y929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勘察及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发包人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对本合同项目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及设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依法分包,具体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分包金额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其他要求:详见合同约定。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2.2招标答疑疑问提交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具体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日程安排。)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投标人的报价为含税报价。3.2.3报价方式按招标文件进行报价。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勘察费、设计费报价: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勘察设计费的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354641.80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最高限价:77861.60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344811.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31969.20元。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价限价(含以上各分项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否决其投标。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结算价按合同约定计取。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承诺企业、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情况)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密封袋并作标记,其中: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应分别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字样;(3)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技术文件光盘”、“保密文件光盘”应仅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技术文件光盘或保密文件光盘]”字样,并不得盖章或加具其它可以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标记。注:“技术文件光盘”“保密文件光盘”接收时不得启封,当符合补救方案条件需要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时,由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对“技术文件光盘”启封密封袋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完成编号后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在完成技术文件评审后,由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和评标委员会共同开启“保密文件光盘”密封袋揭晓投标人身份。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为准。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为准。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为准。(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 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5.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6.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投标人选择参加在线开标的,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7.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或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组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招标人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不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承包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价的5%。□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递交投标文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11.2否决性条款一、拒绝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1、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登记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二、作无效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初步评审标准的要求。11.3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情况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1.4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1.5投标文件公开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11.6补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两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用“Microsoft Word ”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11.7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投标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1.1.投标须知修改表本投标须知使用GZJTZB2025-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注:招标人按《投标须知修改表》修改的内容对应修改通用条款,属于删除的采用“”表示,如“删除”;属于新增的内容,用黑色加粗字体显示,并加注下划线,如“新增修改”。)条款号:1.4.1(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文: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2(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条款号:1.1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现文: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条款号:2.2.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2.3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现文:2.2.3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条款号:2.2.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2.4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现文:2.2.4招标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条款号:3.1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非暗标形式)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如有);(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勘察设计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条款号: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暗标形式)3.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1.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如有);(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现文:3.1.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资格审查资料;(2)商务文件资料;(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条款号:3.1.6修改类型:增加改现文:3.1.6投标文件的具体编制规定详见第六章的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条款号:3.3.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现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条款号:3.4修改类型:修改现文: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条款号:3.5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如有)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如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现文: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等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和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5满足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条款号:3.7.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现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除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条款号:3.7.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现文: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承诺企业”、“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系统生成的单位名称除外)。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外,其余资料没有明确哪一方盖章的,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技术文件的编制不在此要求内)条款号:4.3.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现文: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条款号:4.3.5修改类型:删除原文:4.3.5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条款号:5.2.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现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条款号:5.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2.2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现文:5.2.2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条款号:5.3.4修改类型:增加现文:5.3.4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最新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条款号:6.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或按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文: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或按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6.1.4修改类型:增加现文:6.1.4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名后方可进行评标。条款号:7.1.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现文: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但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条款号:7.7.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现文: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条款号:7.5.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现文: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行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条款号:7.6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现文: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条款号:7.7.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现文: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条款号:7.8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合同主要信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现文: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合同主要信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条款号:附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修改类型:增加现文:详见附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由于投标人没有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造成投标失误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另册);(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5)发包人要求(另册);(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3招标答疑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2.5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3.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2.3.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暗标形式)3.1.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资格审查资料;(2)商务文件资料;(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技术文件勘察设计方案(暗标)。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5保密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及投标报价信息,投标人不得在勘察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也不得显示投标报价信息。3.1.6投标文件具体编制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的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4.6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将纸质银行保函以扫描件形式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在中标候选人确定后由招标人收取。若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的,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页面查看电子银行保函,投标人申请的电子银行保函时间应确保在截标之前。若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交其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标保证金合同或保险单的,应视同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保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账户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并且应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及保费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中。采用电子保证保险的,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页面查看电子保证保险。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等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和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5满足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除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承诺企业”、“企业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系统生成的单位名称除外)。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外,其余资料没有明确哪一方盖章的,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技术文件的编制不在此要求内)3.7.5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或u盘),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如有)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授权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第4.2项的规定执行。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3.5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1.2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5.2开标程序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2.2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技术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5.2.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2.4开标结束。5.2.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6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硬件特征码(含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名称、主板等)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3开标异议5.3.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5.3.2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5.3.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5.3.4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最新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或按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1.4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名后方可进行评标。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但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电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行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7.5.2政府投资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为准。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合同主要信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招标代理、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评标专家应当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勤勉地履行专家职责,按时参加评标,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对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得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严禁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通讯群组。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10.重新招标情形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六)符合法律法规需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2.3.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2.4.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附件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声明人:(签名)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适用于技术文件为暗标形式)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以商务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若商务文件得分仍相同的,以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若技术文件得分仍相同的,以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最终名次的排序。2.1.1商务文件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声明、廉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硬件特征码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硬件特征码不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可研、勘察及设计 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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