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招标公告(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2026)


内容:

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塔式起重机询比租赁公告

 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租赁活动。
1. 租赁项目简介
1.1 租赁项目名称: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1.2 租赁方案编号: ZJJZ-XAGS-JYCXM-TDZL-2026-001 。
1.3租赁人: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4 租赁代理机构: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
1.5 租赁项目资金: 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
1.6 租赁项目概况: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项目位于费县城区西部,北邻城市主干道建设西路,东临城市主干道沂蒙路,西邻现状河道,南靠规划支路彝和路。项目共布置1-6#住宅楼、沿街7#、8#商住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32万平米。合同额20838.76万元,其中建安费20685.31万元,设计费153.45 万元,合同工期720天。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8日中标,中标金额为20838.75万元。发包人为费县城资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金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我方中标单位: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

2.
租赁
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租赁范围: 塔式起重机。
2.2 交货期:  2026年1月  。
2.3 交货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菁英萃园项目施工现场 。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技术状况良好、3年内未发生过事故且年限4年内的设备(详见第五章 租赁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租赁安装维保一体化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许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2022年至2024年至少3份与中大型企业签订的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等业绩证明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以上资质(包含三级资质),并具有与租赁项目租赁安拆维保一体化相应的能力。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租赁,否则,相关租赁均被否决。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租赁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 10 时 0 分至 2026 年 1 月 25 日 1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租赁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租赁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租赁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租赁。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租赁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租赁。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租赁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租赁。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28 日 10 时 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租赁人将拒收。
5.3电子租赁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租赁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租赁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9.1.1 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
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启用后次月内支付进出场及安拆费的100%;每台机械设备拆除退场完毕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安拆费用的100%。
9.1.2 租赁及工人费用支付
①承租方于季度末向出租方支付除设备安拆、进退场费以外的设备租赁费(含人工工资)结算金额的70% ;
②由承租方以农民工工资形式代承租方支付人工费的,于次月末支付人工费结算金额的100% ,于季度末支付除设备安拆、进退场费以外的设备租赁费结算金额的50%;
③剩余费用在所有机械设备退场且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内全部付清,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
9.1.3 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以现金、银行转账及其他等方式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选择以实物(房产)、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方式支付乙方供货款(全部或部分),由出租方承担相关税、息、费;代付人工费以现金、银行转账及其他等方式支付。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租赁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租赁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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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0312-6098900、010-57673385
举报邮箱:xajw@ccccltd.cn、2018000761@cccltd.cn  
12. 其他
  无 。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               
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          地    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商务服务中心3号楼7层
邮    编: 273400                    邮    编: 074000                        
联 系 人:   江先生                  联 系 人: 况先生                        
电    话: 15972252182               电    话:15826007139                     
电子邮件:245900125@qq.com           电子邮件:  627949680@qq.com             
 
 
2026 年 1 月 22 日

中交建筑雄安公司费县菁英萃园项目塔式起重机询比租赁文件.docx.docx

中交建筑雄安公司费县菁英萃园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租赁方案编号:ZJJZ-XAGS-JYCXM-TDZL-2026-001)询比租赁文件租赁人: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2026年1月22日目录第一章询比租赁公告11.租赁项目简介22.租赁范围及相关要求23.供应商资格要求....................14.供应商报名....................15.供应商报价....................26.开标27.发布公告的媒介....................28.评审办法....................29.合同主要条款....................2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311.监督机构412.其他413.联系方式....................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总则....................101.1租赁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101.2费用承担....................101.3保密....................101.4语言文字....................101.5计量单位....................101.6询比租赁预备会101.7响应和偏差101.8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02.租赁文件122.1租赁文件的组成122.2租赁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33.响应文件....................133.1响应文件的组成....................133.2报价....................143.3响应文件有效期....................143.4响应保证金....................143.5资格审查资料....................143.6响应方案....................153.7响应文件的编制....................154.响应文件的递交....................154.1响应文件的递交....................15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5.评审....................165.1评审小组....................165.2评审....................166.合同授予....................166.1确定成交供应商....................166.2发出成交通知书....................166.3履约保证金....................176.4签订合同....................177.纪律要求....................177.1对租赁人的纪律要求17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177.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177.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8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19附件2:问题的澄清....................20附件3:成交通知书....................21第三章评审办法....................22评审办法前附表....................231.评审方法....................25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52.1初步评审标准....................252.2初步评审程序....................25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264.评审结果....................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29第五章租赁需求52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53二、设备需求一览表53三、技术性能指标....................54四、检验考核要求....................55五、技术服务和维保期服务要求5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7一、响应函....................61二、报价承诺书64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65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6五、授权委托书....................68六、报价表....................70七、响应方案....................73八、信誉情况承诺函....................75九、信用承诺书....................76十、其他资料....................78第1章询比租赁公告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询比租赁公告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租赁活动。1.租赁项目简介1.1租赁项目名称: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1.2租赁方案编号:ZJJZ-XAGS-JYCXM-TDZL-2026-001。1.3租赁人: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1.4租赁代理机构: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1.5租赁项目资金: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1.6租赁项目概况: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项目位于费县城区西部,北邻城市主干道建设西路,东临城市主干道沂蒙路,西邻现状河道,南靠规划支路彝和路。项目共布置1-6#住宅楼、沿街7#、8#商住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32万平米。合同额20838.76万元,其中建安费20685.31万元,设计费153.45万元,合同工期720天。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8日中标,中标金额为20838.75万元。发包人为费县城资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金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我方中标单位: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2.租赁范围及相关要求2.1租赁范围:塔式起重机。2.2交货期:2026年1月。2.3交货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费县菁英萃园项目施工现场。2.4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技术状况良好、3年内未发生过事故且年限4年内的设备(详见第五章租赁需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租赁安装维保一体化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许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3)业绩要求:2022年至2024年至少3份与中大型企业签订的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等业绩证明(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5)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以上资质(包含三级资质),并具有与租赁项目租赁安拆维保一体化相应的能力。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租赁,否则,相关租赁均被否决。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4.供应商报名4.1有意参加询比租赁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22日10时0分至2026年1月25日1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租赁文件。4.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租赁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租赁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租赁。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租赁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租赁。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租赁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租赁。5.供应商报价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10时0分。5.2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租赁人将拒收。5.3电子租赁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6.开标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6.2开标地点:本次租赁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租赁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8.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9.合同主要条款9.1付款条件:9.1.1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启用后次月内支付进出场及安拆费的100%;每台机械设备拆除退场完毕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安拆费用的100%。9.1.2租赁及工人费用支付①承租方于季度末向出租方支付除设备安拆、进退场费以外的设备租赁费(含人工工资)结算金额的70%;②由承租方以农民工工资形式代承租方支付人工费的,于次月末支付人工费结算金额的100%,于季度末支付除设备安拆、进退场费以外的设备租赁费结算金额的50%;③剩余费用在所有机械设备退场且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内全部付清,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9.1.3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以现金、银行转账及其他等方式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选择以实物(房产)、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方式支付乙方供货款(全部或部分),由出租方承担相关税、息、费;代付人工费以现金、银行转账及其他等方式支付。9.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1)☑不要求递交(2)□要求递交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租赁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租赁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10.1收费标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10.2支付流程(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11.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312-6098900、010-57673385举报邮箱:xajw@ccccltd.cn、2018000761@cccltd.cn12.其他无。13.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商务服务中心3号楼7层邮编:273400邮编:074000联系人:江先生联系人:况先生电话:15972252182电话:15826007139电子邮件:245900125@qq.com电子邮件:627949680@qq.com2026年1月2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6询比租赁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2.1(7)构成租赁文件的其他资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询比租赁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询比租赁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租赁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结束后1天内3.1.1(6)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无□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2.4报价的其他要求/3.3.1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的形式:3.4.2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3.4.3(3)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3.5(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1)有效的营业执照、安许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2)有近三年的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3)2022年至2024年至少3份与中大型企业签订的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等业绩证明。(4)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5)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以上资质(包含三级资质),并具有与租赁项目租赁安拆维保一体化相应的能力。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至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2至 2024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 2022 至 2024 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及安拆协议□业主证明□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其他要求: 3.5(5)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国家企事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证明。3.5(6)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3.5(7)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3.6.1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4.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一致4.2.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自租赁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 日内5.2.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6.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递交时间:其他要求: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总则1.1租赁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租赁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租赁公告”。1.2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租赁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保密参与询比租赁活动的各方应对租赁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语言文字租赁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5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询比租赁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租赁预备会的,租赁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租赁预备会。1.7响应和偏差1.7.1响应文件应当对租赁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租赁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7.2供应商应根据租赁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租赁文件作出响应。1.8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8.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8.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1)不廉洁行为a.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b.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c.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d.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e.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f.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g.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h.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业务职务。i.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j.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2)不诚信行为a.围标、串标,哄抬价格。b.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c.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d.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e.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f.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g.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h.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i.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j.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3)其他情形a.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b.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c.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d.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e.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8.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5年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8.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8.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供应商需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2.租赁文件2.1租赁文件的组成本租赁文件包括:(1)租赁公告;(2)供应商须知;(3)报价承诺书;(4)资料真实性承诺书;(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6)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7)报价表;(8)资格审查资料(战略供应商除外);(9)响应方案;(10)信誉情况承诺函;(11)信用承诺书(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租赁人依照本章规定,对租赁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租赁文件的组成部分。2.2租赁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租赁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租赁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租赁人对租赁文件予以澄清。2.2.2租赁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租赁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租赁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除非确有必要,租赁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如有);(3)报价表;(4)资格审查资料(战略供应商除外);(5)响应方案;(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租赁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供应商应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按租赁文件提供的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租赁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租赁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租赁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租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租赁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租赁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租赁人可以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租赁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租赁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租赁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第一章“询比租赁公告”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7)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租赁公告”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租赁设备的业绩要求。3.6响应方案3.6.1响应文件应当对租赁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2租赁人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函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交招采网”。线上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4.1.2逾期未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租赁人将拒绝接收。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租赁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5.评审5.1评审小组5.1.1评审由租赁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5.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5.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租赁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5.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2评审5.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5.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租赁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合同授予6.1确定成交供应商租赁人将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报价最低)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6.2发出成交通知书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租赁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3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租赁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租赁合同金额的10%。6.4签订合同6.4.1租赁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租赁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租赁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租赁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租赁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租赁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租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租赁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4.3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租赁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7.纪律要求7.1对租赁人的纪律要求租赁人不得泄露询比租赁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租赁人串通,不得向租赁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租赁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7.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7.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租赁人(或租赁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2: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审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名称):你方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成交份额:(如有)。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3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租赁人(或租赁代理机构):年月日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响应文件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完成期限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合同条款符合第二章第1.8.1项规定2.2.2评审价格执行最低价法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其他方法: / 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租赁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租赁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中交招采网”填报的投标总金额。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原响应报价为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5特殊情况处理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或者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租赁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中国交建CHINACOMMUNICATIONSCONSTRUCTION工程名称: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承租方: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建筑起重机械租赁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第一条租赁物基本情况、租费标准:1.1设备基本情况(逐台填写)序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制造日期设备备案号实际使用最大高度(米)附墙道数产权单位11#塔式起重机QTZ125(6015)四年内90米及以下22#塔式起重机QTZ125(6015)四年内90米及以下1.2设备租赁费用取费标准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最大安装高度单台租赁期限(台.月);安拆服务数量(台次)租赁单价(元/月.台)司机工资(元/月/人)司机人数综合单价(元/月、元/台次)不含税金额(元)税率11#塔式起重机QTZ125(6015)90米及以下12/9%22#塔式起重机QTZ125(6015)90米及以下12/9%3进出场及安、拆费用/独立高度4///9%暂估租赁总价(含税)(大写)(小写)其中不含税总价(大写)(小写)增值税税额(大写)(小写)1.3表1.2中综合单价为:包含为满足建筑起重机械实际使用最大高度所需设备本体及加高标准节、基础(含预埋支腿)和附墙的预埋件费、附着锚固装置、撑杆(说明书中长度范围内)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随机人员工资、管理费(含驻场人员费用)、利润、检到位系统、防台风及其他恶劣天气的措施费用等不含税综合单价。1.4表1.2中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每台设备包含进场运输及安装费用和退场运输及拆除费用,共计2次。)为:包含完成设备运输、装卸、安装、顶升、加节、附墙锚固、拆除、检测所发生的的一切人工、辅助材料、机械费用(50T及以下汽车吊)、首次安装第三方检测费用等不含税综合单价。1.5合同单价一旦商议确定,则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权单方更改,亦不因乙方的任何理由而调增价格,并且双方商议的价格应包括所有未达到甲方对机械设备使用要求所需的费用。1.6合同价款已包含对逾期付款的补偿(该补偿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资金占用利息以及其他可能因甲方逾期付款造成乙方产生的全部损失等)。第二条所有权、出租权2.1乙方有权利就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机械设备进行对外租赁,这种权利既包括就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处置权,也包括就机械设备进行对外租赁的经营权,若第三方主张对该机械设备的权利或者政府机构就乙方违法进行对外租赁业务而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2如本合同项下租赁设备的产权单位与出租单位不一致,租赁、产权双方应签订承诺文件,明确债权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第三条使用范围3.1工程项目: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3.2工作内容:吊运钢筋、模板等工程材料3.3施工地点:临沂市费县菁英萃园项目施工现场第四条租赁期限4.1设备租赁服务自2026年月日至年月日(预计时间)。实际期限依甲方施工使用租赁物实际需要的时间确定。4.2设备到场日期暂定为年月日,如有变更甲方提前7天通知乙方。4.3租赁计费开始时间:乙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自检合格,并经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甲方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开始计算设备租赁费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4.4自甲方出具书面设备停用通知单确定的停用时间次日起,乙方停止计算和收取设备租赁费。4.5因工程需要设备需提前退场或延长使用的,甲方应提前15日书面告知乙方。本合同服务期满,甲方需继续使用设备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第五条费用计算5.1计费单价以第一条中约定内容为准。计费期限从甲方出具设备使用通知单注明时间起至书面通知停用时间止,由于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工作不足一个月的,设备费用计算:按设备租赁单价÷30日×双方协商确定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随机人员在场费用计算:随机人员未在场不予结算人员费用,中途离场按人员费用÷30日×实际在场天数计算;其余按100%进行计算,直至复工。5.2司机人员工资(下称人工费):司操人员本次报价按照指挥人员/司操人员10小时工作制,超出10小时元/小时,住宿由承租方提供。5.3设备停置、停用期间租金计算方式:5.3.1甲方出具设备停用、启用通知单确定暂停使用起止时间,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5.3.2因冬季停工造成设备停置的,报停时间不超出30天,甲方不支付设备租赁及人工费用,超出30天的部分,租赁费按50%计费(不计取人员工资),直至正式复工。因甲方遇到政府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要求的指令性停工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暂停施工,甲方出具书面报停报告,经双方商议确认后,方可认定报停生效,报停及启用时间,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连续停置时间超过7天视为停置,停置费为设备实际费用的0%,停置期间不再计取塔司工资,直至正式复工。5.4因下列原因造成设备停置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费,单台设备应当按照按实际停工天数计算设备停滞费(月租费÷30天×实际停工天数×50%);人工费原则上不支付。①设备检测验收合格,非乙方原因未投入使用的;②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停置的;③冬季报停期满后,天气已达到允许的复工条件,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停置的;④设备已报停,甲方不允许拆除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的。5.5电费:使用期间,租赁设备所用电源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5.6其他费用:如需要使用加长附墙或预埋节等,经甲方确认后,加长附墙或预埋节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六条租赁结算及费用支付6.1本合同无预付款。6.2租金及人工费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6日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依据机械运转记录(乙方操作人员或乙方委派人员应每日填写机械运转记录,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启租、报停通知单、代付农民工工资等确认当期租赁费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6.3费用支付:6.3.1进出场及安、拆费支付: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启用后次月内支付进场运输及安装费的100%;每台机械设备拆除退场完毕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退场运输及拆除费用的100%;6.3.2租赁及人工费用支付:①承租方于季度末向出租方支付除设备安拆、进退场费以外的设备租赁费(含人工工资)结算金额的70%;②由承租方以农民工工资形式代承租方支付人工费的,于次月支付人工费结算金额的100%,于次月支付除设备安拆、进退场费以外的设备租赁费结算金额的50%;③剩余费用在所有机械设备退场且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12个月内全部付清,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④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①或②支付方式支付设备租赁费及人工费。6.3.3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以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选择以实物(房产)、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方式支付乙方供货款(全部或部分),由乙方承担相关税、息、费;代付人工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6.3.4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用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实际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出租方未向承租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租赁费用。同时出租方还应提供经承租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机械运转记录表,按运转记录表进行租金结算,并配合承租方完善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特种设备月检查记录表、机械设备保养、维修记录等。第七条租赁设备质量要求及进场验收及其他7.1乙方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满足双方约定使用功能的机械设备,设备质量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得提供以下情形设备:(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3)擅自进行改造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的;(6)未按照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7)设备翻新、焊补、套牌、部件变形、修正、锈蚀的;(8)所用标准节及附墙应不为原厂生产,出厂年限不为四年内;(9)每台塔式起重机没有包含检到位系统;(10)所投入设备在使用区域不能正常安装投入使用。7.2乙方机械应在双方约定的交付日期到达工作地点;由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准入标准等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如验收不符合的,出租方当场予以退换,对于安装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判定为不合格并无法整改的,同样当场予以退换,因退换而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第八条机械设备操作、维修与保养8.1双方约定机械设备由乙方人员负责操作,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操作(含指挥)、维保人员应当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无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精神病、眩晕症、恐高症、美尼尔氏症、癫痫、重症神经官能症、脑外伤后遗症、慢性骨髓炎、传染性疾病、突发性晕厥、肢体残疾、功能受限者等妨碍从事该工种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8.2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乙方应在2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2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一日租金(月租费/月天数),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5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8.3乙方每月对机械设备进行至少2次维护保养附带机况检查,甲方应予以配合。乙方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及甲方规定,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并将维保书面资料及影像资料上交至甲方,保障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8.4设备进场前必须对每个部件进行清洁、除锈喷漆、保养、检查经项目设备部门核查通过后方可运抵现场。8.5每天由租赁单位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对司操人员开展班前教育,组织司操人员对现场每台设备开展班前检查,并将班前教育和班前检查记录每月15日以电子档形式上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第九条机械设备安(拆)、顶升(加节)、附墙锚固9.1甲方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在确保具备建筑起重机械进出场条件时,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场实施安(拆)、顶升(加节)、附墙作业。9.2安拆单位应具备建筑起重机械安拆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按照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安拆单位应委派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装拆卸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拆施工作业,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安拆作业人员配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人员不得随意更换。9.3乙方委托第三方安拆单位进行安拆作业的,应与其签订安拆委托协议,明确相关费用、权利义务及安全生产职责,并将协议及第三方安拆单位资质、相关人员有效证件报甲方审核备案。从事本合同项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附墙锚固工作的单位应为同一单位,严禁擅自更换。9.4安拆单位名称:安拆资质证书号:第十条双方权利及义务10.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0.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设备及附属零部件、安拆服务。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甲方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10.1.2甲方应负责审核乙方提供的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管理人员证书、安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安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拆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等。10.1.3甲方应当根据所使用设备的型号、说明书上标注的基础载荷数据和乙方提供的基础图,编制基础施工方案并进行基础施工和验收,承担基础施工使用的材料、机械、人工费用。10.1.4甲方的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对现场机械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备拆离施工现场。10.1.5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的入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10.1.6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出场、安拆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场地和道路,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专用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以及二三级配电箱之间的连接电缆。10.1.7甲方应当为机械设备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对现场设备及附属零部件进行看护,防止其损坏、丢失;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坏、丢失。10.1.8甲方不得将设备转租他方使用,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及时返还租赁机械。10.1.9甲方应当为乙方配备的驻场人员提供现场住宿及饮食场所。10.1.10甲方现场作业人员严禁擅自操作、违章指挥设备。10.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0.2.1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技术要求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并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投保,自行承担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不得私自退场,不得在合同期内将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用于其他工程。10.2.2如果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10.2.3乙方应遵纪守法并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正确指挥,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乙方操作人员不得拒绝甲方的施工要求以及连续施工要求。10.2.4乙方应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设备运转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检查记录等安全技术档案,并按照要求每月向甲方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10.2.5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并确保设备安全装置的有效和设备状况完好。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乙方不得夜间保养、安拆设备。10.2.6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各种人工费用;负责为聘用的机驾人员提供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应是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且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要求。10.2.7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及人身伤亡事故。10.2.8乙方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有关要求,每月至少对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设备完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状况完好,检查记录乙方应当签字盖章并报甲方备案。10.2.9对于乙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及在安拆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损事故、交通事故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索赔。10.2.10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可靠。10.2.11乙方无条件、限期退场更换低于甲方准入标准的机械设备,同时甲方有权从专业制造厂家租赁、租赁合格设备代替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0.2.12乙方至少配置1名专职管理人员驻场,驻场人员纳入项目统一管理,服从项目工作安排,如未按照规章制度完成职责内的工作将进行相应处罚。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11.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的一切法律、法令及规章制度(包括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11.2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保护好施工环境。11.3乙方必须保证机械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后物清料净,将废油集中处理,对扬尘和大气污染进行控制。11.4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制定控制预防可控制事故的方案、程序及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必须严格予以遵守和执行,避免出现火灾、中毒、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物体打击、中暑、疫灾等现象的出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11.5为树立企业形象,文明施工,乙方在本项目施工中所用的机械设备均应按甲方的要求统一标识。11.6乙方对租赁设备、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11.7甲乙双方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不同的施工季节和不同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11.8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经甲方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11.9乙方应定期对设备使用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对查到的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涉及到甲方的问题应书面告知。11.10在租赁设备使用过程中,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应采取保护措施,停止设备安装、运行,并及时向甲方汇报。11.11因租赁设备原因发生的各类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甲乙双方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事故处理上予以积极的配合。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责任:12.1.1甲方不经乙方同意,擅自将租用机械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12.1.2甲方擅自拆改乙方机械设备,要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2.2乙方的责任:12.2.1如乙方的机械设备一个月内因故障停机天数连续超过48小时、累计超过72个小时的,除按8.2条约定扣除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2.2.2乙方的机械设备或操作人员延期2日入场或乙方的机械设备或机驾人员私自退场超过2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偿付违约金2000元/天/台,如果乙方操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给予乙方1000元/人次的罚款。12.2.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要求提供出租机械,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有关设备附件等,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乙方应相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12.2.4乙方在收到甲方设备退场通知并完成付款后须尽快组织退场事宜,不得借故延误;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退场延误,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自行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2.2.5如果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假发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最终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未按10.2.2要求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除承担合同总价(含增值税)30%的违约金外,仍需提供不含税部分合法合规的发票。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规则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4.1专人管理:甲乙双方分别指定授权代表,负责设备租赁、安拆、维保费用结算及日常管理工作;如授权代表发生变更,应当向对方出具授权代表变更通知单。甲方授权代表为:联系电话:乙方授权代表为:联系电话:14.2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不能履行的一方应将不能履行的原因与有效证据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将根据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决定延期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因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但因一方积极采取合理措施能够避免或减小损失而不积极采取措施的除外。14.3乙方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产权备案证;安拆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身份证和操作证书复印件;本合同第2.2、9.3条所提承诺书、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14.4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双方与第三方的单位、集体、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均不牵涉另一方。14.5本合同权利,双方均不得转让。14.6甲乙双方确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转让债权金额2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因债权转让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①为对抗受让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等;②甲方履行成本增加的费用(如与新债权人沟通磋商产生的差旅费等);③其他因债权转让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第十五条送达以下方式之一视为送达供方:地址:电子邮箱:上述地址为乙方常驻地址及常用电子邮件,真实有效,甲方或司法机关邮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传票、裁定、判决或其他法律诉讼通知等,均按照上述填写的送达地址邮寄,如导致相关函件或司法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相关函件或司法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六条合同资料生效条件特别约定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最终结算协议、结算文件等合同资料需经需方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同意,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签名、盖章后生效。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签名、盖章时成立,结清账款后自行终止。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附件2:《廉政协议》承租方出租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地址、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开户行及账号:.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二、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三、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四、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五、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六、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七、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八、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九、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十、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咨询举报热线:010-57673579咨询举报邮箱:jw@ccfourth.com附件2:廉政协议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管理清明,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甲方)(乙方)特订立本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交建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追究的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在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6.甲方管理人员不得向乙方任何人员借款,属于经手人之间个人行为,对因此产生的利益纠纷,甲方概不负责。三、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的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六、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且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终止后失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年月日第5章租赁需求租赁需求租赁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设备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租赁需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租赁人和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租赁项目概况: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项目位于费县城区西部,北邻城市主干道建设西路,东临城市主干道沂蒙路,西邻现状河道,南靠规划支路彝和路。项目共布置1-6#住宅楼、沿街7#、8#商住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32万平米。合同额20838.76万元,其中建安费20685.31万元,设计费153.45万元,合同工期720天。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8日中标,中标金额为20838.75万元。发包人为费县城资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金中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我方中标单位: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2、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数量使用高度进场时间计划租赁期限交货地点11#塔式起重机QTZ125(6015)1台90米及以下2026.112个月山东费县22#塔式起重机QTZ125(6015)1台90米及以下2026.112个月山东费县3进出场及安拆费/4台次独立高度2026.1/三、技术性能指标租赁人应编制详细的技术性能指标并考虑以下因素:1.设备品牌要求:中联,徐工等同档次品牌;2.设备出厂年限要求:不得超过4年;3.每台塔式起重机必须包含检到位系统,该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严禁另外收取费用;4.租赁单位所用标准节及附墙应均为原厂生产,出厂年4年内;5.司机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6.塔式起重机进场前必须对每个部件进行清洁、除锈喷漆、保养、检查经项目设备部门核查通过后方可运抵现场;7.建筑起重机械进场的主要结构件(基础节、标准节、过渡节、顶升机构、载重小车、爬升架、梯笼、司机室、附墙、臂节、平衡臂、回转体等)必须具有可朔源的钢印编码并且有对应合格证明材料,进场时按照结构件上的钢印编码填报主要结构件溯源编码表并附对应编码的合格证明材料提交于我方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若提供的主要结构件为非原厂生产或超出招标年限以及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材料的,必须限期更换,若无法进行更换的,我方有权按照废标处理。8.供应商对同规格型号、同一高度的塔式起重机设备报价应保持一致,所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投入设备品牌、颜色保持一致。四、检验考核要求1.报价不得出现恶意低价竞标现象,若开标时发现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我方有权按废标进行处理;若以低价中标后不能正常履约安装投入使用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中交系统招投标,所发生的租赁费用(除人工费用外)全部扣除,扣除的费用不足以弥补我方损失的,我方有权进行追偿2.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3.司机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5、技术服务和维保期服务要求(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及顶升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满足作业施工方案要求,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在有效期内。(2)每天由租赁单位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对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开展班前教育,组织司机对现场每台塔式起重机开展班前检查,并将班前教育和班前检查记录每月以电子档形式上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3)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乙方应在8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12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一日租金(月租费/月天数),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5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4)乙方每月对机械设备进行至少2次维护保养附带机况检查,甲方应予以配合。乙方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及甲方规定,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并将维保书面资料及影像资料上交至甲方,保障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5)设备进场前必须对每个部件进行清洁、除锈喷漆、保养、检查经项目设备部门核查通过后方可运抵现场。(6)每天由租赁单位委派的现场负责人对司操人员开展班前教育,组织司操人员对现场每台设备开展班前检查,并将班前教育和班前检查记录每月18日以电子档形式上报项目设备管理部门。(7)供应商所投入的设备按项目通知的进场、安装时间节点在项目所在地能正常办理安装告知并按时安装投入使用,若无法按时正常安装投入使用,我方有权按废标处理,同时因无法按时正常安装投入使用带来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出租方承担;(8)租赁单位至少配置1名专职管理人员驻场,设备管理人员须持建安C1或C3类证书并具有5年现场管理经验,驻场人员纳入项目统一管理,服从项目工作安排,如未按照规章制度完成职责内的工作将进行相应处罚;(9)设备安装完成7日内必须完成“检到位”系统的安装,并在每月25日前正常完成对应自检维保任务,否则项目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10)设备当月锁机累计超过120小时的,我方将扣除本月机械租金,只结算人工工资;连续锁机超过7天无法解决的,我方有权将进行清退处理,给我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11)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并确保设备安全装置的有效和设备状况完好。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有关要求,每月至少对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设备完好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备状况完好,检查记录应当签字盖章并报项目备案。5.5若供应商不能满足5.1-5.4条款的所有要求,按废标处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报价承诺书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五、报价表六、资格审查资料(战略供应商除外);七、响应方案八、信誉情况承诺函九、信用承诺书十、其他资料一、响应函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费县菁英萃园城市更新EPC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租赁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提供(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报价承诺书;(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5)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战略供应商除外);(7)响应方案;(8)信誉情况承诺函;(9)信用承诺书……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租赁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租赁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租赁公告/询比租赁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地址:电子邮箱: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2、报价承诺书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1、在研究贵单位所发的塔式起重机租赁/租赁文件,并已完全熟知所需供应的内容,我单位愿意按文件中规定承担全部义务,并严格按照质量和技术要求来实施。2、我单位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报的塔式起重机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原因提出调整。3、安全特别承诺:我单位对供货/租赁期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任何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由我单位负责解决。4、如果贵单位接受我单位报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租赁文件的要求进行组织货源,实行“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贵单位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书及中标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文件。我单位将严格遵循本报价书的各项承诺。6、我单位承诺本报价书、中标通知文件将作为双方合同协议书附件。7、我单位理解贵部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原则。供应商(公章):地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电话:签字日期:邮编: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中交雄安建设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本次租赁(编号为:ZJJZ-XAGS-JYCXM-TDZL-2026-001)的报价,并按照租赁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资料,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作为独立供应商,对所有申报资料负责,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经证实的虚假材料,贵方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特此承诺。供应商(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法人代表身份证(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人签字:年月日5、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询比租赁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询比租赁项目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6、报价表1.报价表说明固定报价格式1.1.1、与供应链系统报价模板一致,以每台设备为单位进行报价,累加单位即为台.月,进出场及安拆费单列(每台设备进场和出场共2次,此项按照每次进行报价),同型号、高度可汇总数量;询价前请先行确定统一税率,含税总价与系统中含税总价保持一致。1.2.2、1.2、租赁单价包含为满足设备实际使用最大高度所需设备本体及加高标准节、基础和附墙的预埋件费、附着锚固装置、撑杆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管理费(含驻场人员费用)、利润等含税综合单价;1.3、进场安装费及出场拆除费为完成设备运输、装卸、安装、顶升、加节、附墙锚固、拆除、检测所发生的一切人工、辅助材料、机械费用(塔式起重机安拆含50T及以内汽车吊费用)、首次安装第三方检测的含税综合单价;1.4、报价单位应严格按照所列设备规格、顺序等填报此表,不得漏项。如报价单位无该规格的机型,请根据自身情况及市场价格进行报价;1.5、司操人员,每台设备至少包含1名司机,本次报价不包含指挥人员,住宿由承租方提供,上表人工工资均为含税单价;1.6、租赁时间为预估,具体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需求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数量以现场实际使用为准;1.7、因任何因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进场安装使用的,一律按照废标处理,并扣除相应的考核评分作为惩罚;1.8、报价单位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入围承诺书中价格、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及其他所有条款。1.9、供应商所投入的设备在项目所在地能正常安装投入使用,若无法正常进行安装使用,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1.10、至少配置1名专职管理人员驻场,驻场人员纳入项目统一管理,服从项目工作安排,如未按照规章制度完成职责内的工作将进行相应处罚;1.11、设备安装完成7日内必须完成“检到位”系统的安装,并在每月25日前正常完成对应自检维保任务,否则项目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1.12、报价不得出现恶意低价竞标现象,若开标时发现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我方有权按废标进行处理;若以低价中标后不能正常履约安装投入使用的,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中交系统招投标,所发生的租赁费用(除人工费用外)全部扣除,扣除的费用不足以弥补我方损失的,我方有权进行追偿。1.13、设备当月锁机累计超过120小时的,我方将扣除本月机械租金,只结算人工工资;连续锁机超过7天无法解决的,我方有权将进行清退处理,给我方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出租方承担。1.14、建筑起重机械进场的主要结构件(基础节、标准节、过渡节、顶升机构、载重小车、爬升架、梯笼、司机室、附墙、臂节、平衡臂、回转体等)必须具有可朔源的钢印编码并且有对应合格证明材料,进场时按照结构件上的钢印编码填报主要结构件溯源编码表并附对应编码的合格证明材料提交于我方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若提供的主要结构件为非原厂生产或超出招标年限以及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材料的,必须限期更换,若无法进行更换的,我方有权按照废标处理。1.15、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16、将此表签字盖章后以PDF形式上传系统;如系统中核算错误将以此盖章签字版附件为准。1.17、报价中不得出现不平衡报价现象,若开标时发现报价中存在不平衡报价现象的,我方有权按废标进行处理。2.报价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制造日期最大安装高度单台租赁期限(台.月);安拆服务数量(台次)租赁单价(元/月.台)司机工资(元/月.台)司机人数指挥工资(元/月/人)指挥人数综合单价(元/月、元/台次)含税金额(元)1塔式起重机徐工、中联等同档次品牌QTZ125(WA6015)四年内90米及以下12122塔式起重机徐工、中联等同档次品牌QTZ125(WA6015)四年内90米及以下12123进出场及安拆费徐工、中联等同档次品牌QTZ125(WA6015)四年内90米及以下4/////含税总价 (元),9%税率说明:本次报价塔司按照10小时工作制,超出10个小时部分算加班,加班费:塔司 元/小时,指挥人员 元/小时,其他费用:如安装预埋腿(非基础预埋件),在表中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基础上,增加 元/台;如安装预埋节,在表中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基础上,增加 元/台(均为含税价格)。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报价日期:联系人/电话:7、响应方案1.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型式试验证明(2)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3)设备溯源性代码表(4)相关附属部件及限制器等合格证2.技术支持资料、各阶段施工方案(1)塔式起重机基础方案(2)塔式起重机安拆方案、顶升附着相关方案(3)现场平面布置图、立面图3.安装资质、技术服务和定期检查维保方案(1)全过程企业资质证明及人员证件(2)维保协议或定期检查维护相应条款4、其他资质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安许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2)有近三年的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3)2022年至2024年至少3份与中大型企业签订的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等业绩证明(4)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5)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以上资质(包含三级资质),并具有与租赁项目租赁安拆维保一体化相应的能力。主要结构件可追溯性编码表(塔式起重机)序号名 称数量可追溯性标志备注商标(制造厂)唯一性编号制造日期1预埋支腿具有原厂认可的文件资料2预埋基础节或基础节必须符合原厂的要求3加强标准节 应包括拟安装的所有的加强节4普通标准节 应包括拟安装的所有的标准节5顶升套架6回转支座7回转塔身 (过渡节)8塔顶9起重臂节根据使用说明书规定10起重臂拉杆根据使用说明书规定11平衡臂12平衡臂拉杆 13附着框根据安装高度和使用说明书规定14附着杆根据安装高度和使用说明书规定15內爬框內爬式塔机16外爬框外爬式塔机出租单位(盖章):8、信誉情况承诺函(报价人名称)郑重承诺如下: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7)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8)其他:。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单位存在上述~条所列任一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单位将接受租赁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单位的投标行为。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9、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10、其他资料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塔式起重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