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运营服务招标公告(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2026)
南太湖新区 | 养老服务
项目概况
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2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519263030010000006-ZJHZ(采)2026001
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_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6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2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内_次性提出针对同_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_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_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__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湖州市杭长桥北路8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11268
质疑联系人:汪江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11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亿丰国际建材城10号楼三楼316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7262989
质疑联系人:田楚
质疑联系方式:151672629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传真: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39678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134.7K
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财政审批编号:临[2026]33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ZJHZ(采)2026001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采购人: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盖章)代理机构: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5前附表....................15一、总则....................16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7三、响应文件的提交....................22四、磋商规则、程序23五、授予合同....................26六、其他内容....................27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HZ(采)2026001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50000最高限价(元):550000采购需求: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5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6年2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2月2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1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地址:湖州市杭长桥北路251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电话(询问):0572-2111268质疑联系人:汪主任质疑联系方式:0572-21112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亿丰国际建材城10号楼三楼316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田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72708128质疑联系人: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16726298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传真:/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396781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分为基础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内容。(一)基础性服务:一是统筹服务,含辖区老人情况摸排和探访慰问,所有等级的中心均需完成;二是差异服务,按五个等级分别完成不同的服务任务。(二)个性化服务:由十个大类的服务项目组成,按辖区老人的需求量,确定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服务任务。(三)服务对象:湖州市龙溪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村、街道的低保、低保边缘户老人,散居特困老人,空巢、独居老人,失独老人,80岁以上高龄等其他困难老人提供相关生活护理服务。三、区域划分情况序号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名称等级1七里亭佳苑社区盛湾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A七里亭佳苑社区七里亭一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康山社区康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民盛社区民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A赵湾村赵湾村(西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赵湾村赵湾村(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民和社区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光明御品社区光明御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A敢山社区敢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严家坟村严家坟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A芦山村芦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杨家庄村杨家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亿丰七里亭社区亿丰七里亭社区(明月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A罗师庄村罗师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四、服务要求(一)个性化服务要求服务资金按照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级评定。供应商应按照(服务内容和要求)确定的服务项目和数量,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将服务内容分解到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表一年服务需求数量表序号服务项目服务需求数量(人次)/年供应商承诺服务人次1生活护理23802助餐服务6603助浴服务1324助洁服务21605洗涤服务22806助行服务9007代办服务7808康复辅助1809相谈服务216010助医服务156合计10项表二各点位服务需求数量分表序号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名称生活护理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相谈服务助医服务合计服务量(次)备注1七里亭佳苑社区盛湾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201202438040016014032380282084七里亭佳苑社区七里亭一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康山社区康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民盛社区民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402404876080032028064760564168赵湾村赵湾村(西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赵湾村赵湾村(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民和社区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光明御品社区光明御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00801628030012010024280201520敢山社区敢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严家坟村严家坟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201202438040016014032380282084芦山村芦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杨家庄村杨家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亿丰七里亭社区亿丰七里亭社区(明月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001002036038014012028360241932个性化服务覆盖九九桥村罗师庄村罗师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基础服务基础服务参照考核标准为前提,同时再以各村社实际需求为准。五、服务要求1.人员配备到位。中标供应商应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应配有预期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照料中心应配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配备1名总负责人,标有等级照料中心,需配备驻点人员1人,共计6人;总负责人统筹负责辖区各中心的日常运营。每月初与各中心村社协商形成月度工作计划,每月底向各中心村社及采购人提交月度工作总结。(配有与实际运营点位相符即以考核任务数为准的持证护理员及工作人员数),开展服务活动时若需增派人员和具体分工情况由运营方自定。每个独立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必须配备1名日常工作人员,一周需确保正常开门6天(如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主要负责人或街道养老工作人员,并在中心张贴未正常开放通知)。2.制定服务清单。中标供应商应为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制定年度服务清单,其中基础性服务的统筹服务与差异服务都为必备项,应全部列入服务清单,个性化服务内容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选择性列入服务清单。服务清单应提前向区民政局及镇街、村社报备后方可服务,若有变更,应提前30天重新报备。鼓励个性化服务结合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3.建立规章制度。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照设施等级建立服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管理制度、托养管理制度、入住评估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4.落实公开公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各类规章制度、执业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营业时间、服务计划、人员配备、监管电话等应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开或公示。5.使用智慧养老系统。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应依托“浙里康养”或区数字化养老服务系统,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记录各项服务台账,展示各类适老智能产品、康复辅助器具使用功能,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延伸进家庭提供信息化支撑。6.养老服务补贴及养老护理补贴“两项”服务,也由采购人保障,具体服务要求见《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湖民〔2024〕35号等文件。相关资金由社发中心保障,通过爱心卡进行结算。(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最终考核及支付方式以南太湖新区要求为准。)六、考核要求根据《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运营补助政策的通知》湖民〔2024〕23号、《南太湖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考核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南太湖委〔2023〕78号等文件的要求。(如上级部门有新文件按照新文件执行。)1.工作考核: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基础性和个性化服务,由新区社发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考核。考核按季度进行,实行百分制,其中基础性服务占40分(得分=完成分值的占比*40%)、个性化服务占40分(得分=完成任务的占比*40%)、综合管理占20分,每季度形成考核结果,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次为优秀;得分达到80(含)-90分的,考核等次为良好;得分达到70(含)-80分的,考核等次为合格;得分未达到70分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在服务中发现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季度考核下降一个等次;连续三次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具体以南太湖新区每年考核办法为准)2.其他费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及维护由供应商负责(出现问题需在1个月内完成维修及维护),固定设施、设备如需大修或更换,费用低于或等于500元由采购人出资,超出500元由街道辖区所属村(社)负责(供应商需出具相关维修凭证发票);日常水、电费用均由所在村、社自行承担;网络通讯费、燃气费等由采购方承担。七、商务条款1.服务期:1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2.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将实时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由指定的第三方根据考核评分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中心运行服务经费按季度拨付,季度拨付资金由基础性服务经费的平均值和个性化服务的完成比例对应经费组成。考核优秀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100%。考核良好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80%。考核合格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6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如考核结果由于涉及连续性任务量未完成导致不合格的,可在下一季度完成规定的累计数量后,补发上一季度的补助资金。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八、工作要求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交详细的运营方案、内部管理方案(设施设备、软装布置、规章制度等)、人员配置方案,经由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方可实施。2.根据民政部门的要求使用相应的信息平台或系统,保证数据不外泄。3.采购人将实时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由指定的第三方根据考核评分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中心运行服务经费按季度拨付,季度拨付资金由基础性服务经费的平均值和个性化服务的完成比例对应经费组成。考核优秀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100%。考核良好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80%。考核合格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6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如考核结果由于涉及连续性任务量未完成导致不合格的,可在下一季度完成规定的累计数量后,补发上一季度的补助资金。4.后续因上级政策调整,根据要求更换考核方式,供应商须按新考核要求执行。附件1南太湖新区居家养老个性化服务内容项目名称服务分类服务内容生活护理个人卫生护理包括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护理项目生活起居护理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等护理项目助餐服务集中用餐老年人到中心助餐点集中就餐或从老年食堂集中配送至各村社老年助餐点上门送餐派专人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送餐运输工具将膳食送至老年人家中助浴服务上门助浴由服务人员上门协助老年人沐浴外出助浴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协助老年人沐浴助洁服务居室保洁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居室清洁服务物品清洁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物具清洁服务洗涤服务集中送洗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洗涤机构为老年人提供衣物等物品清洗上门清洗上门为老年人清洗衣物助行服务陪同散步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陪同外出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代办服务代购物品代替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代领物品代替老年人领取养老金、邮寄包裹等代缴费用代替老年人缴纳公共事业费用康复辅助群体康复组织和指导3人及以上老年人群体开展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个体康复由专业康复治疗(士)师上门为有康复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被动运动、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以及保健性康复相谈服务谈心交流采取倾听、对话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心理上的关爱,舒缓心情,排遣孤独感读书读报采取读书读报(网络查阅)的方式,帮助老年人了解时事、激发兴趣、促进身心健康。助医服务陪同就诊陪同老年人到医院取预约号、诊疗、取药、缴费等代为配药到医疗机构或药房为老年人代配药物附件2 龙溪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考核表考核单位: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基础性服务(40分)内容基本要求分值得分占比统筹服务按《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标准(试行)》规定的任务完成。差异服务小计个性化服务(40分)内容基本要求任务数完成数完成比例生活护理按附件1的内容实施相关服务内容,所有服务均需有服务记录及台账,并有老人满意度评价,无记录或评价不满意的,该项服务不计入完成数。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相谈服务助医服务小计综合管理(20分)内容基本要求分值得分制度建设(3分)每周开放六天,每天开放不少于7小时,并将开放时间在门口显眼位置公布。(疫情原因关闭除外)1制定安全管理、卫生防疫、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及服务计划。1制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服务场所公示服务人员(照片、姓名、岗位、联系方式)、服务单位信息;制定每日工作、服务、活动计划并公示。1内容管理(3分)应用养老服务平台开展服务管理,接受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和转介服务。1每天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食品安全巡查,并有记录。1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活动服务需求档案;规范各类服务台账;每月对中心服务和上门服务开展督导;每月开展服务人员培训教育;每季度形成优秀服务案例并上报;每季度与老年人代表、村社、镇街召开一次多方会议,反馈服务效果,听取意见建议,并有记录。1个性化服务质量要求(10分)服务照片跟服务内容相符,照片清晰,能够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发现三张以上不符合要求照片,此项不得分。2出现一次有效投诉扣0.5分,扣完为止。1出现虚假工单、刷单(服务时长、服务时间不符合常理,同一服务照片反复使用等),一条工单扣一分,扣完为止。7满意度调查(4分)抽样调查老年人或其家属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1街道民政干部、村(社区)干部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1回访时发现服务对象的地址电话未及时更新的,发现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2小计考核总分基础性服务个性化服务综合管理合计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ZJHZ(采)2026001财政审批编号:临[2026]33号3磋商内容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以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加密,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7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3:308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亿丰国际建材城10号楼3楼316室),联系电话:17772708128。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2月1日16: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1履约保证金无。12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13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4采购人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15其他成交公示结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必须提供两份完整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须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1.3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令。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浙江政府采购活动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磋商代理费按人民币66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8.1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一)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加密,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二)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8.2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一)《资格文件》(资格审查条款)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书;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3.授权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5.信用承诺书;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项目实施方案1)对项目的理解程度以及服务目标的确定;2)运营服务方案;3)老年人服务方案;4)个性化服务方案;5)难点要点现状分析及对应措施;3.项目保障措施1)保证进度和项目完成的方案和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3)应急实施方案;4.配合协调方案;5.培训方案;6.服务承诺;7.企业业绩;8.企业认证;9.人员配备;10.商务响应表;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三)《首次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3.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9.磋商报价说明9.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竞标报价为本磋商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表示。9.2本次报价为固定报价不可竞争,报价金额为550000元,政采云系统价格不做竞争,系统报价出现其余金额,作无效标处理。二轮报价亦不做竞争,报价金额均为550000元。9.3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该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列出认为必要的其他费用,磋商结束后不再另行增加费用。9.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5如实际服务中发生服务内容的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增减服务内容的结算按相应成交价格计算。9.6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动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7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有关响应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9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磋商。9.10磋商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11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9.12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3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14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亿丰国际建材城10号楼3楼316室),联系电话:17772708128。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2月1日16: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响应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的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竞争性磋商文件名称、磋商项目名称、标项及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3.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本项目的磋商会采用不见面线上模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6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7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9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0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未按要求报价的;17.3.11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3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15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响应文件组成中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磋商文件。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六、其他内容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7.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7.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2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磋商代理服务费的;27.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财政审批编号: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甲方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甲方”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2.合同项目与内容2.1合同项目: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2.2合同内容:为湖州市龙溪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村、街道的低保、低保边缘户老人,散居特困老人,空巢、独居老人,失独老人,80岁以上高龄等其他困难老人提供相关生活护理服务。2.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根据民政相关部门最新标准做相应调整)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3.1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2服务时间:一年。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乙方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乙方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乙方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服务规范按照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标准(试行)湖民〔2021〕36号文件执行,根据民政相关部门的最新标准做相应调整。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将实时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由指定的第三方根据考核评分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中心运行服务经费按季度拨付,季度拨付资金由基础性服务经费的平均值和个性化服务的完成比例对应经费组成。考核优秀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100%。考核良好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80%。考核合格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6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如考核结果由于涉及连续性任务量未完成导致不合格的,可在下一季度完成规定的累计数量后,补发上一季度的补助资金。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7.工作要求7.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交详细的运营方案、内部管理方案(设施设备、软装布置、规章制度等)、人员配置方案,经由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方可实施。7.2根据民政部门的要求使用相应的信息平台或系统,保证数据不外泄。7.3甲方将实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由指定的第三方根据考核评分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中心运行服务经费按季度拨付,季度拨付资金由基础性服务经费的平均值和个性化服务的完成比例对应经费组成。考核优秀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100%。考核良好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80%。考核合格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6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如考核结果由于涉及连续性任务量未完成导致不合格的,可在下一季度完成规定的累计数量后,补发上一季度的补助资金。8.其他事项约定8.1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服从工作安排。8.2乙方不能开展与经营范围不相符或不允许开展的活动或服务。8.3自定义的服务项目需报甲方,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8.4乙方不能擅自使用民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信息平台或系统。8.5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由照料中心所属社区负责。8.6因开展服务所需的设备、材料等物品由乙方承担。8.7水电气费用及网络通讯费由甲方所属社区负责。9.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9.1乙方须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服务工作。9.2项目监管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接受甲方的检查要求,并向甲方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报表。9.3项目结案要求:项目结束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9.4采购人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提供必要的指导、协调等服务,以及检查、监督项目的实施。9.5报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9.6乙方注意事项9.6.1凡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竞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同时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与类似项目竞标;磋商响应期间,参与供应商有其他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9.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9.6.3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的,应立即向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说明及证明资料。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履约的,应依合同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10.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争议解决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发生纠纷可向合同履行地(湖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直接向合同履行地(湖州市)人民法院起诉。12.2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2.3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13.合同生效及其他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3.5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用于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账号:账号: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授权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企业业绩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使用方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须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人员配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响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期付款方式其他……注:本表格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磋商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天。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磋商总价(元) 小写550000.00大写伍拾伍万元整注:▲1.本次报价为固定报价不可竞争,包括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及其它磋商文件及政策性规定的所有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金额、服务时间、已规定的服务内容不得减少,否则作自动放弃中标机会。▲2.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成交项目的磋商代理服务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一)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二)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于磋商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三)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四)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五)通讯工具管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六)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磋商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七)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100分。合格供应商的磋商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磋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以此类推。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采购人也可以选择重新采购。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计算方法:(按评分标准)(一)本次报价为固定报价550000元,该价格不作竞争。1.政采云系统价格不做竞争,报价金额须为550000元,系统报价出现其余金额,作无效标处理。2.本次报价为固定报价不可竞争。二次报价亦不做竞争。(二)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部分:100分1.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共10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项目实施方案1.对项目的理解程度以及服务目标的确定(0~5分)对项目理解到位,有针对本项目的近期、远期服务目标,目标层次非常清晰、具体,可执行、可测量的指标得5分;对项目有一定的理解,但目标层次有欠缺,指标操作性弱或不可衡量得3分;项目理解有偏差,服务目标层次不明确不具体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运营服务方案(0~6分)服务理念创新,项目经验丰富,具有针对性的技术或服务手册,管理制度完善有效,服务逻辑合理、服务方案完善切合实际,能够体现专业水平和能力得6分;管理理念合理,服务方案的先后、主次安排逻辑合理,管理模式能够切合实际,能够体现一定的服务能力,专业技术有一定的创新得5分;方案合理,层次清晰,能够回应服务要求,具有相关的服务能力和经验,有针对性的相关制度的得4分;方案合理,能够回应需求,具有相关的项目服务经验得3分;方案能够回应服务需求,服务措施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老年人服务方案(0~10分)(1)制定与本地老人方言和习俗沟通交流方案:方案详细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5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针对不同类型的老人(重度残疾人、高龄、失能或半失能或重病老人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适合的服务方案:方案详细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5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个性服务方案(0~16分)(1)上门服务人员配置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4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个性化服务清单设置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4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个性化服务应急预案: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4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个性服务内容社会资源链接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4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难点要点现状分析及对应措施(0~5分)供应商针对项目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服务的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分析合理科学,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技术措施具体、有效得5分;对于现状和问题分析清晰,有对应措施得3分;内容没有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2分2项目保障措施1.保证进度和项目完成的方案和措施(0~5分):有明确的项目进度安排,时间节点明确,任务分解清晰具体、保障措施有效的得5分;有项目进度安排,关键节点分析清晰,任务分解较清晰具体、有一定保障措施的得3分;项目进度和时间有一定规划设计,但节点不明确,任务分解含糊不清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0~6分):有明确的服务质量保证、服务保障措施的,每提供一条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3.应急实施方案(0~5分):对于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急件等服务项目有科学、合理、务实、完善的风控方案得5分;对于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急件等服务项目考虑较全面,有一定风险管控措施,方案较科学、合理的3分;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考虑,但方案科学性、合理性欠妥的得1分;方案不符合本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6分3配合协调方案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的配合协调方案(0~6分)1.制定与民政部门、镇街、村社沟通协调方案:方案详细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制定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监管方协调沟通方案的:方案详细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分4培训方案1.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的培训方案,包括服务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0~4分):培训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解释说明的得4分;提供的方案基本全面,有针对性解释说明:3分;提供的方案不全面,有针对性,有解释说明2分;提供的方案不全面,没有针对性解释说明:1分;未提供不得分。2.激励奖惩制度和激励措施(0~4分):建立护理员考评方案、在线学习和工作打卡奖惩机制,出台护理员技能提升激励措施,每季度对护理员进行一次考评。制度措施详细可行性高的得4分;制度措施基本满足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5服务承诺1.服务承诺(0~5分)服务方案、措施、响应等客观、合理、全面周到,得5分;有服务方案,但不够全面周到,不能够有效地回应服务需求,得3分;有服务方案,但存在较大的欠缺,得1分;欠缺服务方案或不符合本项目招标需求不得分。2.实质性优惠承诺(0~4分)每提供一条实质性优惠条件得2分,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3.现场响应(0~6分)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电传等)后3小时现场响应得3分,每减少0.5小时加1分,最高得6分。15分6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成功同类项目业绩或案例证明,供应商提供每个合同得0.5分,最多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1分7企业认证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备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备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证书未提供不得分。6分8人员配备供应商具有运营项目的专业能力,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持有人力社保部和民政局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6分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标文件中;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伪造证明材料的,后果自负。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财政审批编号:临[2026]33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ZJHZ(采)2026001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采购人: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盖章)代理机构: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5前附表....................15一、总则....................16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7三、响应文件的提交....................22四、磋商规则、程序23五、授予合同....................26六、其他内容....................27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2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HZ(采)2026001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50000最高限价(元):550000采购需求: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5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6年2月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2月2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1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地址:湖州市杭长桥北路251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电话(询问):0572-2111268质疑联系人:汪主任质疑联系方式:0572-21112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亿丰国际建材城10号楼三楼316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田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72708128质疑联系人: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16726298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传真:/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396781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分为基础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内容。(一)基础性服务:一是统筹服务,含辖区老人情况摸排和探访慰问,所有等级的中心均需完成;二是差异服务,按五个等级分别完成不同的服务任务。(二)个性化服务:由十个大类的服务项目组成,按辖区老人的需求量,确定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服务任务。(三)服务对象:湖州市龙溪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村、街道的低保、低保边缘户老人,散居特困老人,空巢、独居老人,失独老人,80岁以上高龄等其他困难老人提供相关生活护理服务。三、区域划分情况序号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名称等级1七里亭佳苑社区盛湾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A七里亭佳苑社区七里亭一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康山社区康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民盛社区民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A赵湾村赵湾村(西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赵湾村赵湾村(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民和社区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光明御品社区光明御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A敢山社区敢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严家坟村严家坟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A芦山村芦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杨家庄村杨家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亿丰七里亭社区亿丰七里亭社区(明月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A罗师庄村罗师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四、服务要求(一)个性化服务要求服务资金按照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级评定。供应商应按照(服务内容和要求)确定的服务项目和数量,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将服务内容分解到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表一年服务需求数量表序号服务项目服务需求数量(人次)/年供应商承诺服务人次1生活护理23802助餐服务6603助浴服务1324助洁服务21605洗涤服务22806助行服务9007代办服务7808康复辅助1809相谈服务216010助医服务156合计10项表二各点位服务需求数量分表序号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名称生活护理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相谈服务助医服务合计服务量(次)备注1七里亭佳苑社区盛湾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201202438040016014032380282084七里亭佳苑社区七里亭一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康山社区康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民盛社区民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402404876080032028064760564168赵湾村赵湾村(西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赵湾村赵湾村(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民和社区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光明御品社区光明御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00801628030012010024280201520敢山社区敢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严家坟村严家坟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201202438040016014032380282084芦山村芦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杨家庄村杨家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亿丰七里亭社区亿丰七里亭社区(明月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001002036038014012028360241932个性化服务覆盖九九桥村罗师庄村罗师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基础服务基础服务参照考核标准为前提,同时再以各村社实际需求为准。五、服务要求1.人员配备到位。中标供应商应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应配有预期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照料中心应配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配备1名总负责人,标有等级照料中心,需配备驻点人员1人,共计6人;总负责人统筹负责辖区各中心的日常运营。每月初与各中心村社协商形成月度工作计划,每月底向各中心村社及采购人提交月度工作总结。(配有与实际运营点位相符即以考核任务数为准的持证护理员及工作人员数),开展服务活动时若需增派人员和具体分工情况由运营方自定。每个独立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必须配备1名日常工作人员,一周需确保正常开门6天(如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主要负责人或街道养老工作人员,并在中心张贴未正常开放通知)。2.制定服务清单。中标供应商应为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制定年度服务清单,其中基础性服务的统筹服务与差异服务都为必备项,应全部列入服务清单,个性化服务内容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选择性列入服务清单。服务清单应提前向区民政局及镇街、村社报备后方可服务,若有变更,应提前30天重新报备。鼓励个性化服务结合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3.建立规章制度。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照设施等级建立服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管理制度、托养管理制度、入住评估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4.落实公开公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各类规章制度、执业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营业时间、服务计划、人员配备、监管电话等应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开或公示。5.使用智慧养老系统。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应依托“浙里康养”或区数字化养老服务系统,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记录各项服务台账,展示各类适老智能产品、康复辅助器具使用功能,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延伸进家庭提供信息化支撑。6.养老服务补贴及养老护理补贴“两项”服务,也由采购人保障,具体服务要求见《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湖民〔2024〕35号等文件。相关资金由社发中心保障,通过爱心卡进行结算。(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最终考核及支付方式以南太湖新区要求为准。)六、考核要求根据《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运营补助政策的通知》湖民〔2024〕23号、《南太湖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考核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南太湖委〔2023〕78号等文件的要求。(如上级部门有新文件按照新文件执行。)1.工作考核: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基础性和个性化服务,由新区社发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考核。考核按季度进行,实行百分制,其中基础性服务占40分(得分=完成分值的占比*40%)、个性化服务占40分(得分=完成任务的占比*40%)、综合管理占20分,每季度形成考核结果,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考核等次为优秀;得分达到80(含)-90分的,考核等次为良好;得分达到70(含)-80分的,考核等次为合格;得分未达到70分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在服务中发现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季度考核下降一个等次;连续三次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具体以南太湖新区每年考核办法为准)2.其他费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及维护由供应商负责(出现问题需在1个月内完成维修及维护),固定设施、设备如需大修或更换,费用低于或等于500元由采购人出资,超出500元由街道辖区所属村(社)负责(供应商需出具相关维修凭证发票);日常水、电费用均由所在村、社自行承担;网络通讯费、燃气费等由采购方承担。七、商务条款1.服务期:1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2.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将实时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由指定的第三方根据考核评分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中心运行服务经费按季度拨付,季度拨付资金由基础性服务经费的平均值和个性化服务的完成比例对应经费组成。考核优秀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100%。考核良好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80%。考核合格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6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如考核结果由于涉及连续性任务量未完成导致不合格的,可在下一季度完成规定的累计数量后,补发上一季度的补助资金。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八、工作要求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交详细的运营方案、内部管理方案(设施设备、软装布置、规章制度等)、人员配置方案,经由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方可实施。2.根据民政部门的要求使用相应的信息平台或系统,保证数据不外泄。3.采购人将实时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由指定的第三方根据考核评分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中心运行服务经费按季度拨付,季度拨付资金由基础性服务经费的平均值和个性化服务的完成比例对应经费组成。考核优秀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100%。考核良好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80%。考核合格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6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如考核结果由于涉及连续性任务量未完成导致不合格的,可在下一季度完成规定的累计数量后,补发上一季度的补助资金。4.后续因上级政策调整,根据要求更换考核方式,供应商须按新考核要求执行。附件1南太湖新区居家养老个性化服务内容项目名称服务分类服务内容生活护理个人卫生护理包括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护理项目生活起居护理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等护理项目助餐服务集中用餐老年人到中心助餐点集中就餐或从老年食堂集中配送至各村社老年助餐点上门送餐派专人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送餐运输工具将膳食送至老年人家中助浴服务上门助浴由服务人员上门协助老年人沐浴外出助浴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协助老年人沐浴助洁服务居室保洁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居室清洁服务物品清洁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物具清洁服务洗涤服务集中送洗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洗涤机构为老年人提供衣物等物品清洗上门清洗上门为老年人清洗衣物助行服务陪同散步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陪同外出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代办服务代购物品代替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代领物品代替老年人领取养老金、邮寄包裹等代缴费用代替老年人缴纳公共事业费用康复辅助群体康复组织和指导3人及以上老年人群体开展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个体康复由专业康复治疗(士)师上门为有康复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被动运动、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以及保健性康复相谈服务谈心交流采取倾听、对话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心理上的关爱,舒缓心情,排遣孤独感读书读报采取读书读报(网络查阅)的方式,帮助老年人了解时事、激发兴趣、促进身心健康。助医服务陪同就诊陪同老年人到医院取预约号、诊疗、取药、缴费等代为配药到医疗机构或药房为老年人代配药物附件2 龙溪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考核表考核单位: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基础性服务(40分)内容基本要求分值得分占比统筹服务按《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标准(试行)》规定的任务完成。差异服务小计个性化服务(40分)内容基本要求任务数完成数完成比例生活护理按附件1的内容实施相关服务内容,所有服务均需有服务记录及台账,并有老人满意度评价,无记录或评价不满意的,该项服务不计入完成数。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相谈服务助医服务小计综合管理(20分)内容基本要求分值得分制度建设(3分)每周开放六天,每天开放不少于7小时,并将开放时间在门口显眼位置公布。(疫情原因关闭除外)1制定安全管理、卫生防疫、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及服务计划。1制定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服务场所公示服务人员(照片、姓名、岗位、联系方式)、服务单位信息;制定每日工作、服务、活动计划并公示。1内容管理(3分)应用养老服务平台开展服务管理,接受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和转介服务。1每天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和食品安全巡查,并有记录。1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活动服务需求档案;规范各类服务台账;每月对中心服务和上门服务开展督导;每月开展服务人员培训教育;每季度形成优秀服务案例并上报;每季度与老年人代表、村社、镇街召开一次多方会议,反馈服务效果,听取意见建议,并有记录。1个性化服务质量要求(10分)服务照片跟服务内容相符,照片清晰,能够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发现三张以上不符合要求照片,此项不得分。2出现一次有效投诉扣0.5分,扣完为止。1出现虚假工单、刷单(服务时长、服务时间不符合常理,同一服务照片反复使用等),一条工单扣一分,扣完为止。7满意度调查(4分)抽样调查老年人或其家属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1街道民政干部、村(社区)干部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1回访时发现服务对象的地址电话未及时更新的,发现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2小计考核总分基础性服务个性化服务综合管理合计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ZJHZ(采)2026001财政审批编号:临[2026]33号3磋商内容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以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加密,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7磋商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3:308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亿丰国际建材城10号楼3楼316室),联系电话:17772708128。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2月1日16: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1履约保证金无。12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13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4采购人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15其他成交公示结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必须提供两份完整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须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1.3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令。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浙江政府采购活动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磋商代理费按人民币66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8.1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一)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加密,允许制作成一个U盘,但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二)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8.2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一)《资格文件》(资格审查条款)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书;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3.授权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5.信用承诺书;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二)《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项目实施方案1)对项目的理解程度以及服务目标的确定;2)运营服务方案;3)老年人服务方案;4)个性化服务方案;5)难点要点现状分析及对应措施;3.项目保障措施1)保证进度和项目完成的方案和措施;2)质量保证措施;3)应急实施方案;4.配合协调方案;5.培训方案;6.服务承诺;7.企业业绩;8.企业认证;9.人员配备;10.商务响应表;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三)《首次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3.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9.磋商报价说明9.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竞标报价为本磋商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表示。9.2本次报价为固定报价不可竞争,报价金额为550000元,政采云系统价格不做竞争,系统报价出现其余金额,作无效标处理。二轮报价亦不做竞争,报价金额均为550000元。9.3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该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列出认为必要的其他费用,磋商结束后不再另行增加费用。9.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5如实际服务中发生服务内容的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增减服务内容的结算按相应成交价格计算。9.6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动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7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有关响应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9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磋商。9.10磋商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11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9.12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3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14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亿丰国际建材城10号楼3楼316室),联系电话:17772708128。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2月1日16: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响应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的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竞争性磋商文件名称、磋商项目名称、标项及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数据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3.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6.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6.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6.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6.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6.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本项目的磋商会采用不见面线上模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6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7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9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0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未按要求报价的;17.3.11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3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15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响应文件组成中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磋商文件。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六、其他内容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7.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7.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2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磋商代理服务费的;27.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财政审批编号: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灏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甲方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甲方”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2.合同项目与内容2.1合同项目:龙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6年运营服务项目2.2合同内容:为湖州市龙溪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村、街道的低保、低保边缘户老人,散居特困老人,空巢、独居老人,失独老人,80岁以上高龄等其他困难老人提供相关生活护理服务。2.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根据民政相关部门最新标准做相应调整)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3.1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3.2服务时间:一年。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乙方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乙方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乙方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服务规范按照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标准(试行)湖民〔2021〕36号文件执行,根据民政相关部门的最新标准做相应调整。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人将实时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由指定的第三方根据考核评分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中心运行服务经费按季度拨付,季度拨付资金由基础性服务经费的平均值和个性化服务的完成比例对应经费组成。考核优秀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100%。考核良好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80%。考核合格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6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如考核结果由于涉及连续性任务量未完成导致不合格的,可在下一季度完成规定的累计数量后,补发上一季度的补助资金。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7.工作要求7.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交详细的运营方案、内部管理方案(设施设备、软装布置、规章制度等)、人员配置方案,经由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方可实施。7.2根据民政部门的要求使用相应的信息平台或系统,保证数据不外泄。7.3甲方将实时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由指定的第三方根据考核评分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中心运行服务经费按季度拨付,季度拨付资金由基础性服务经费的平均值和个性化服务的完成比例对应经费组成。考核优秀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100%。考核良好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80%。考核合格的,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的6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如考核结果由于涉及连续性任务量未完成导致不合格的,可在下一季度完成规定的累计数量后,补发上一季度的补助资金。8.其他事项约定8.1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服从工作安排。8.2乙方不能开展与经营范围不相符或不允许开展的活动或服务。8.3自定义的服务项目需报甲方,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8.4乙方不能擅自使用民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信息平台或系统。8.5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由照料中心所属社区负责。8.6因开展服务所需的设备、材料等物品由乙方承担。8.7水电气费用及网络通讯费由甲方所属社区负责。9.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9.1乙方须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服务工作。9.2项目监管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接受甲方的检查要求,并向甲方准时递交项目业务活动表和项目完成情况报表。9.3项目结案要求:项目结束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台账、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9.4采购人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提供必要的指导、协调等服务,以及检查、监督项目的实施。9.5报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9.6乙方注意事项9.6.1凡在磋商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竞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同时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与类似项目竞标;磋商响应期间,参与供应商有其他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9.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9.6.3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的,应立即向湖州市人民政府龙溪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说明及证明资料。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履约的,应依合同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10.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2.争议解决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