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厂房提升改造招标公告(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2026)
[溧阳]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
[0]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4811839000155
项目名称
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A3204811839000155002001
标段名称
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月2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月2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溧高行审备[2025]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泓盛路588号 2.1.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82375.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建筑室内外、消防等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设备采购安装等。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0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具体为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不分专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 3.3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 10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溧阳普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588号
地址:
溧阳市溧城镇平陵中路226号1920室
邮编:
213300
邮编:
213300
联系人:
庾先生
联系人:
潘工
电话:
0519-87285676
电话:
0519-80692728
电子邮箱:
1329871437@qq.com
电子邮箱:
915583014@qq.com
2026年01月22日
友情提醒:
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工程交易7.0-不见面开标大厅2.0(网址: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0519-85588123 。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交易公告和公示信息中公布的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自愿公开。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溧高行审备[2025]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泓盛路588号 2.1.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82375.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建筑室内外、消防等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设备采购安装等。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0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具体为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不分专业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 3.3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1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 10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溧阳普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588号
地址:
溧阳市溧城镇平陵中路226号1920室
邮编:
213300
邮编:
213300
联系人:
庾先生
联系人:
潘工
电话:
0519-87285676
电话:
0519-80692728
电子邮箱:
1329871437@qq.com
电子邮箱:
915583014@qq.com
2026年01月22日
友情提醒:
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右侧“交易平台-工程交易7.0-不见面开标大厅2.0(网址: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0519-85588123 。 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交易公告和公示信息中公布的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自愿公开。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及文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适用于资格后审)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说明一、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8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进行了调整和修订,编制了《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该文本适用于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三、招标人按照《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五、《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政府相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六、《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七、《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八、《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九、《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十、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对《施工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施工招标电子招标文件标段编号:A3204811839000155002001招标人: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汤燕招标代理机构:溧阳普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平编制人:潘可婧发放时间:2026-01-2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控制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备份文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2初步评审标准2.3详细评审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评标入围3.3初步评审3.4详细评审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推荐中标候选人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附件二:评标细则(合理低价法)附件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附件四:无效标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3.其他说明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拟分包计划表第一章招标公告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7.0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溧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溧高行审备〔2025〕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泓盛路588号。2.1.2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82375.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建筑室内外、消防等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设备采购安装等。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90万元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日2.1.5其他:/2.2招标范围: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具体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3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0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日前;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3日10时30分。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溧阳普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588号地址:溧阳市平陵大厦19楼1920室邮编:213300邮编:213200联系人:庾先生联系人:潘工电话:0519-87285676电话:0519-80692728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15583014@qq.com2026年1月22日友情提醒:1、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登记企业相关信息等投标相关事宜,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tzgg/20250317/183d9a75-8863-48e2-8b3a-68153ab99a5d.html),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主页(网址: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王工:0519-85588123。2、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yzx/tradeInfonew.html)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评标活动,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4、为保障各投标人投标权益,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代理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主体信息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主体信息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6、投标人或相关利益关系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机构信息: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1)建设方名称: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2)通讯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588号(3)联系电话:0519-87285676(4)代理联系电话:0519-80692728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1)行政监督部门: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招标办(2)通讯地址:溧阳市琴园路8号,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驻场监管室(3)联系电话:0519-87209890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6、按本公告要求成功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7、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对于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企业资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9、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建造师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10、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0.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10.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10.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11、投标人承担类似工程业绩:无12、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类似工程业绩:无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四、资格审查需评审的资料:4.1、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资料必须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且审核通过):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1.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4.1.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注:(1)所有投标人无需提供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未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或审核未通过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人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信息按苏建招(2015)29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清晰可辨,并在有效期内。如资格审查清晰度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模糊无法辨认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以上4.1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材料必须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指定位置,未录入指定位置的资审不予认可。(4)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中必须做好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B证扫描件链接,未做链接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5)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4.2、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按资审不合格处理:4.2.1、投标单位投标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4.2.2、拟派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4.2.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附件五);4.2.4、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原件(如有)(附件六);4.2.5、投标保函或保单原件(如有)。备注:1、投标单位投标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均须以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以彩色扫描上传,按资审不合格处理。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和《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中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须为原件,采用手写签名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未按此要求,按资审不合格处理。五、其他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评标活动,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开标系统签到。为便于不见面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能与各投标人及时沟通联系,签到时须填写投标人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因投标人未签到、签到信息不全或有误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与投标人联系,错失评标过程答疑澄清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为保障各投标人投标权益,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提前登陆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的“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系统,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代理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系统操作,请各投标人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5、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询标后,投标单位应在20分钟内(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询标时间为准)做出答复,超过20分钟未答复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六、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2026年2月3日10时30分,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开标室(溧阳市琴园路8号,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七、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含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备注: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jyzx/tradeInfonew.html)。2、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3、本工程由于模块限定,评分办法以及相关的条款和要求;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与本工程招标公告附件有冲突的以公告附件要求为准。4、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开标前必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人务必注意。5、本工程图纸设计单位江苏新世纪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投标。附件二:评标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一、评标入围凡在工期、质量、投标报价方面均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入后续评审。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一)当评标入围投标人≤30家时,对所有评标入围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二)当评标入围投标人>30家时,仅对规定范围内的C值所对应的投标人和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具体如下:1、对C值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不通过的为无效标,直至产生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合格的C值。2、对拟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通过的作无效标;再对拟确定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三、商务标(100分)1、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1)当评标入围投标人≤30家时,本次所有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70%与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有效评标价。(2)当评标入围投标人>30家时,本次所有入围投标人(扣除因C值原因被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70%与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合计为0元。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为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18%、19%、20%、21%、22%、23%、24%、25%、26%、27%共10个数值。B值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以下范围按下表进行抽取组成B值得抽取范围。序号抽取范围抽取个数1A值的95%~92%(含)12A值的92%~89%(含)13A值的89%~86%(含)24A值的86%~83%(含)25A值的83%~80%(含)26A值的80%~77%(含)17A值的77%以下1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2、得分:以经评审的评标基准价得商务标最高得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比对,每低于1%扣(0.6、0.7、0.8)分,每高1%的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内插法计算。最终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打分(扣分项,累计扣分值不封顶),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细则见附件三。四、定标办法1、各投标单位最终得分=投标报价总价得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得分;2、中标候选人:2.1当评标入围投标人≤30家时,在所有有效投标文件中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依次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2.2当评标入围投标人>30家时,对拟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通过的作无效标;再对拟确定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3、若出现累计最高得分相同的情况,则由其中报价最低者中标;若累计最高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按开标记录表顺序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中当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注:1、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评标价即为评标基准价。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章(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3、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进行报价合理性分析。4、下浮系数K、下浮率Δ、负偏离扣分值(0.6、0.7、0.8)、B值的确认:4.1当评标入围投标人≤30家时,在开标后资格审查完成且清标结束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随机抽取确定。4.2当评标入围投标人>30家时,在产生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合格的C值后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随机抽取确定。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取消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后,评标委员会应按评标排名进行依次递补。附件三: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办法(试行)为保证投标报价(子目)的合理性,防止恶意不平衡报价,对不合理投标报价(子目)进行扣分,商务标累计扣分值不封顶。具体方法为:(一)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的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采用Excel或jsbf格式)。(二)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进行投标报价(子目)合理性分析。(三)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或总措施费)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J0):J0=〔K0×55%+(S1+S2+S3)/3×45%〕×(1-F)。其中:K0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或总措施费),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或总措施费)的最高价S1、中间价S2、次低价S3,F下浮系数;中间价按有效投标人总数计算,如有效投标人总数为奇数取中间值;如有效投标人总数为偶数按投标人总数除以2的数值,按从高到低排序计取。次低价按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排序计取倒数第二名的价格;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单位中,提取投标报价的每个子目综合单价为最高价、中间价、次低价与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合成;上述方案中,S1、S2、S3如超过K0值的均剔除,以K0进入合成。F下浮系数为35%,总措施费为45%。(四)不平衡报价分析:(1)将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S)金额与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相比较A0=(J0-S)/J0×100;(2)将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S)与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比较B0=(S-K0)/K0×100;(3)将投标人总措施费(S)与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相比较C0=(J0-S)/J0×100;(五)投标人每个子目的A0、B0、C0值必须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如果超出范围,按如下表规定的数值扣分。(六)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J0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不合理扣分表A0值A0≤66<A0≤1010<A0≤1515<A0≤2020<A0≤2525<A0≤3030<A0扣分00.020.10.5125B0值B0≤00<B0≤66<B0≤1010<B0≤1515<B0≤2020<B0扣分00.512510C0值C0≤4040<C0≤5050<C0≤6060<C0≤7070<C0扣分01245附件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投标保单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投标保单)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投标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2、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或保单担保金额):人民币3万元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递交方式:(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账号:01302018201199051008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城支行(2)投标保函或保单:投标人应将投标保函或保单(电子件或纸质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3)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1)采用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方式递交: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扫描入“主体信息”)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两种:①网银支付;②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转账支票和现金除外)。需要注意的是:本项目采用保证金自动收退方式。凡采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方式的项目,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每个项目对应账号不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必须到账。如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2)采用投标保函或保单递交:保函或保单担保费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纳。需要注意的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通过投标工具将电子保函数据文件(电子文件或纸质扫描件)一并上传在投标文件中。(3)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注意的是:经查询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若投标单位存在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全省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违诺失信信息,则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信用承诺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可选择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5、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或者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或信用承诺书内容不完整)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6、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的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中标结果公告无异议后五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自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满三十日未订立书面合同,除招标人书面致函交易中心,提出暂留保证金原因及申请外,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返还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退还含投标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附件五: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作出承诺如下: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二、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投标资料,并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中录入的所有企业信息和上传的企业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且合法的,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形。三、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四、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五、在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六、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权利和义务,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枉法,服从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接受社会监督。七、以上承诺是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情形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否决本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扣除信用分。本承诺书一经签订即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件六: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符合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现自愿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与风险。在招投标过程中,本单位如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行为的,本单位承诺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给付相关款项。未及时给付的,自愿接受如下处理,且不提出任何异议: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并且自记录之日起至保证金兑付之日止,参与省内其他投标活动时,均以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人(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588号联系人:庾先生电话:0519-87285676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溧阳普弘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溧阳市平陵大厦19楼1920室联系人:潘女士电话:0519-80692728电子邮箱:915583014@qq.com传真:1.1.4项目名称泓盛路588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1.1.5建设地点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泓盛路588号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3.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3.1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31日10:302.2.3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2.4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2026年1月22日招标控制价质疑截止时间2026年1月31日10:30招标控制价澄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控制价金额: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其中暂估价(含规费、税金):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暂列金(含规费、税金):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需从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类似工程业绩(详见招标公告)(如有);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其他证明材料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方式: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60天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一、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函或保单担保金额):人民币3万元。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方式1.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城支行银行账号:01302018201199051008方式2.银行保函☑方式3.担保机构保函☑方式4.保险机构保单☑方式5.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方式6.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三、其他要求:1、(1)采用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方式递交: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扫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入“主体信息”)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两种:①网银支付;②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银行汇票、电汇等方式(转账支票和现金除外)。需要注意的是:本项目采用保证金自动收退方式。凡采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方式的项目,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每个项目对应账号不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必须到账。如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2)采用投标保函或保单递交:保函或保单担保费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纳。需要注意的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通过投标工具将电子保函数据文件(电子文件或纸质扫描件)一并上传在投标文件中。(3)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注意的是:经查询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若投标单位存在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全省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违诺失信信息,则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信用承诺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或保单或者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或信用承诺书内容不完整)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的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中标结果公告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自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满三十日未订立书面合同,除招标人书面致函交易中心,提出暂留保证金原因及申请外,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返还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退还含投标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1注1.招标失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单)应予以退还。再次组织招标时,各投标人须按规定重新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函(保单)。2.因招标人原因引起的流标、招标变更等招标失败项目,投标保函(保单)手续费可以退还。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施工组织设计3.6.6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02-0310:30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开标室(溧阳市琴园路8号,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评标活动,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5.2.1开标程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评标活动,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5.2.2解密时间按招标公告要求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委专家系统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含规费及税金)、暂估价(含规费及税金)]的10%□否8.5.1招标文件异议提出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招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3投诉受理部门序号项目所在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地1市区(钟楼0519-85682091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区、天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行政中心2号楼B座203区)室2溧阳市0519-872098908造价招标办审批中心4楼415室3常州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环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科府路30号40519-82353528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5理中心5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理中心6局建工管理科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举报工作邮箱zjjztbc@126.com;举报电话0519-85682091;通信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2号楼B座216室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投诉受理部门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溧阳市琴园路号行政武进区0519-86312535金坛区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坛区建设工程管号楼302新北区常州市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北区建筑工程管0519-85588137楼609室经开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0519-89863234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与招标人订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订立合同后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归集。10.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2.1可根据工程情况、通用做法以及需要告知投标人的情况自行填写:1.在招标中标公示期间,政府监督部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发现中标候选人以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被锁定,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2.废标条件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执行。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字)的;(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8)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9)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0)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1)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5)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6)投标单位不得以自有机械设备和材料作为投标文件中明显低于材料市场价格的报价理由。3、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因中标单位的原因无法在一个月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附件二评标细则”为系统固定格式,具体内容以本工程招标公告及附件所载内容为准。5、为便于不见面开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能与各投标单位及时沟通联系,各投标单位在登陆“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时请及时签到,签到时须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若因投标单位未签到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法与投标单位联系,错失评标过程答疑澄清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6、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7、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询标后,投标单位应在20分钟内(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询标时间为准)做出答复,超过20分钟未答复的,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8、友情提示:各投标人应在本单位自行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请勿参考他人的投标文件,避免雷同;请勿在其他单位或公共区域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出自同一台电脑等情况。投标过程中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等情况,均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的规定,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9、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招标投标各环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如有异议或投诉,请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中规定的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投诉的权利。10、由于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模板限制,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描述的“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均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11、投标人或相关利益关系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机构信息: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1)建设方名称: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2)通讯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盛路588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联系电话:0519-87285676(4)代理机构电话:0519-80692728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1)行政监督部门: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招标办(2)通讯地址:溧阳市琴园路8号,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驻场监管室(3)电话:0519-8720989012、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可选择不见面方式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收款人:溧阳市财政局收款账号:10620201040000766开户行:农行溧阳支行营业部咨询电话:0519-87208025(交易中心财务)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确认到账后将服务费票据发送至建设单位、中标单位。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招标文件网上提问”予以公布,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答疑澄清文件下载”公布修改文件(修改文件含澄清答疑文件和修改后的的招标文件)。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公布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查阅修改文件,或未按照该修改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控制价文件下载”予以公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控制价澄清文件下载”予以公布。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通过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详见下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序号项目所在地投诉受理部门受理电话联系地址1市区(钟楼区、天宁区)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0519-85682091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2号楼B座216室2溧阳市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招标办0519-87209890溧阳市琴园路8号行政审批中心4楼415室3武进区常州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科0519-86312535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环府路30号4金坛区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坛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0519-82353528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5号楼3025新北区常州市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0519-85588137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609室6经开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建工管理科0519-89863234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举报工作邮箱zjjztbc@126.com;举报电话0519-85682091;通信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2号楼B座216室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2.2.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2.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原件扫描件4.2、投标人必须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按资审不合格处理:4.2.1、投标单位投标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4.2.2、拟派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4.2.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附件五);4.2.4、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原件(如有)(附件六)。4.2.5、投标保函或保单原件(如有)。备注:1、投标单位投标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均须以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以彩色扫描上传,按资审不合格处理。2、《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和《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中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须为原件,采用手写签名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未按此要求,按资审不合格处理。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见附件二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附件二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详见附件二2.3.3(2)投标人企业信分计算详见附件二2.3.3(3)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2.3.3(4)其他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2.3.4相关系数值的抽取确定方法详见附件二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评标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终累计评标得分相同的,首先按企业信用分高低确定投标人排名前后;如企业信用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2.1.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合理性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4相关系数值的抽取确定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计算出扣分C;(4)按本章第2.3.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计算出得分D。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4投标人得分=A+B+C+D。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没有弄虚作假;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格)(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9.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均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近1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近3个月(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10.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必须确定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且法定代表人、报名建造师及被委托人必须为牵头人的相关人员。(2)联合体单位为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或设计与施工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或设计与施工资质)、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或设计与施工资质)。如出现同一家单位[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或设计与施工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或设计与施工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或设计与施工资质)]同时与不同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情况,则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3)联合体各方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附件三)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9)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12.□所有投标人须具有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先到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后方可进行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未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怀德中路82号澜天大厦15-17层,咨询电话:0519-86021526)□所有投标人须具有常州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已参加信用考核的市政企业,以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中的信用考核得分参与投标;本地新办市政企业或新进我市外地市政企业未参加信用考核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初始市政信用分参与投标。(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08号A座2号楼,咨询电话:0519-85682076)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四、资格后审需递交的原件资料(一)投标人的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附件中。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需投标单位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不予认可);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3.投标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4.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为联合体,需联合体各方)。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格式详见附件三)注:(1)如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但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均须以原件彩色扫描上传。(二)投标人的以下资料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资格审查资料须以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按苏建招[2015]29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未入库材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需联合体各方);2.投标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主办方);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并签到。2、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3、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常州不见面开标”。为保障各投标单位投标权益,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网址安装调试好计算机系统环境,确保登陆使用正常,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