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维保服务招标公告(管网集团(徐州)管道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026)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2026年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维保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CEITCL-BJ04-2601010-01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管网集团(徐州)管道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维保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完成内检测数据库的维护、平台软件的功能升级与优化、第三方检测数据解析与量化接口开发、平台用户的定期技术交流、报告模板升级、漏洞扫描修复、技术支持服务等,全力保障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标段1

2026年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标段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1-22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1-26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1-27

开标时间:
2026-01-27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标段内容:
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维保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完成内检测数据库的维护、平台软件的功能升级与优化、第三方检测数据解析与量化接口开发、平台用户的定期技术交流、报告模板升级、漏洞扫描修复、技术支持服务等,全力保障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2.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服务商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服务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并获取验证码或提供有效的查验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财务审计报告视为无效),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软件开发项目或运维服务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合同原件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对应合同的发票原件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所提供发票总金额至少达到对应合同金额的30%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5.信誉要求 (1) 服务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 2022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服务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参与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服务商黑名单。 (6)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评审小组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服务商信誉情况的依据。 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7.其他要求: 7.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供应商如处于《国家管网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定》规定的限制交易资格期内,不得继续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不得新签采购合同(包括框架协议内的订单下达),其中:供应商正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提供承诺书)。 本次采购项目需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 CA 章)完成询比工作,潜在供应商注册时须办理 CA 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 ”网站 CA 办理流程)。办理 CA 章, 需要一定周期,请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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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管网集团(徐州)管道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联系人:
李建军

联系电话:
15241832522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汉宝、杨强华、杨硕、孙伟、吉培茹、马星可

联系电话:
19520391516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zjgjzbjt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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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维保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pdf

2026年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维保服务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CEITCL-BJ04-2601010-012026年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维保服务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程序,资金来源已落实,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项目概况:内检测数据判读平台是数据中心对内检测数据进行管理、检索、判读、复核、数据整理、报告编制等日常工作的核心工具软件;此软件功能全面,包括数据预处理、环焊缝识别、判读标记、焊缝对齐、定位点标记、IMU适配、统计图表、报告生成、适用性评价等功能模块;软件使用操作方便灵活、界面响应速度快,极大提升数据判读的工作效率;判读软件的可靠稳定运行关系到整个数据分析流程的连续性、准确性与高效性,为保障该平台的顺畅运作,特引入专业、可靠的平台软件维护服务力量。1.2服务地点:天津。1.3采购范围: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维保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完成内检测数据库的维护、平台软件的功能升级与优化、第三方检测数据解析与量化接口开发、平台用户的定期技术交流、报告模板升级、漏洞扫描修复、技术支持服务等,全力保障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安全稳定运行。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5本项目最高限价:280974.8元(不含税),297833.3元(含税:税率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6标段划分:1个标段。二、服务商资格要求1.响应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服务商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服务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并获取验证码或提供有效的查验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财务审计报告视为无效),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软件开发项目或运维服务项目业绩。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原件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对应合同的发票原件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所提供发票总金额至少达到对应合同金额的30%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5.信誉要求(1)服务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服务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5)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参与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服务商黑名单。(6)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评审小组会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服务商信誉情况的依据。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7.其他要求:7.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供应商如处于《国家管网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定》规定的限制交易资格期内,不得继续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不得新签采购合同(包括框架协议内的订单下达),其中:供应商正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提供承诺书)。本次采购项目需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完成询比工作,潜在供应商注册时须办理CA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网站CA办理流程)。办理CA章,需要一定周期,请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三、询比计划3.1询比时间:2026年01月27日14:00(北京时间)3.2询比地点: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四、其他4.1.询比文件获取及递交:4.1.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2日18时00分-2026年01月26日14时00分,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国家管网电子招标平台(https://iscm.pipechina.com.cn:8443/home/)(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工作。响应人须在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采购文件。“注册”、“报名”方式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响应人》]或咨询010-21362559。“办理CA章”详见[数字供应链平台-操作指南-《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手册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或咨询400-9197-888。4.1.2.递交内容: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及电子采购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4.1.3.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五、联系方式采购人:管网集团(徐州)管道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建军联系电话:15241832522联系邮箱:516416852@qq.com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MSD-H1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汉宝、杨强华、杨硕、孙伟、吉培茹、马星可联系电话:19520391516联系邮箱:zjgjzbjt04@163.com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时间国际A座2108附件一: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根据《国家管网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一、投标人失信行为应按照下列标准统一进行处理:(一)投标人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应暂停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六个月;(二)投标人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或者再次发生一般失信行为的,应暂停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一年;(三)投标人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或者再次发生较重及以下失信行为的,应暂停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两年;(四)投标人存在特别重大失信行为或者再次发生重大及以下失信行为或者严重丧失社会公德、商业道德的,应暂停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五年。二、处于限制交易资格期内的投标人,不得继续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不得新签采购合同(包括框架协议内的订单下达),其中:正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应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三、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处于失信惩戒处理有效期内的,该联合体应受到等同惩戒处理。四、受到限制交易资格处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时应受到等同惩戒处理。附件:国家管网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定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标前培训一、培训主旨欢迎各位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大家高效、合规地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核心:读懂要求、规范编制、避免不必要的废标、杜绝违规、公平公正的参加投标。二、核心:严格遵循采购文件要求1、采购文件是投标响应的唯一依据:公告、文件、澄清答疑等构成完整要求。所有响应必须严格基于采购文件和采购文件所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2、“必须响应”原则:逐条响应:形式性评审、资格性评审、响应性评审,必须逐一、清晰、准确地响应。避免“偏离”:任何实质性偏离或负偏离可能导致无效投标。如有疑问,务必在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3、“真实准确”原则:资质文件:提供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人员证书、审计报告等)。扫描件或者复印件清晰可辨,关键信息完整。4、技术方案:符合实际能力,避免虚假承诺或夸大其词。方案应具有针对性。5、报价:计算准确,大小写一致,前后一致,符合报价要求(含税/不含税、货币单位等)。避免缺漏项或算术错误。6、“细节决定成败”:格式要求: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电子数据等要求。7、时间节点:绝对严守投标截止时间(以接收时间为准)。提前递交,预留充足时间(可以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文件),避免网络延迟导致的文件未递交。8、内容完整:检查目录、页码、所有要求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9、紧扣“评审因素”与“量化指标”评审专家根据采购文件中设定的评审办法(“尺子”)进行评审,投标响应文件必须针对这把“尺子”来制作。一一对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评审因素(如技术方案、售后服务、项目经验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找到对应的响应内容。量化得分:例如,采购文件要求“系统响应时间≤2秒”,投标文件不能只写“响应很快”,而必须提供具体的测试数据或厂家彩页或检测报告证明等采购文件能接受的方式或材料。证明材料:凡是涉及加分项(如业绩、资质、证书),必须提供清晰、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按要求盖章)。三、重中之重:1、严禁围标串标行为什么是围标串标?(定义与危害)本质: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之间,进行不正当协商、串通,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危害:损害采购质量、推高采购成本、破坏市场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严厉处罚。典型围标串标行为(红线!绝对禁止!):协商报价:投标人之间约定投标报价(如高价、低价、轮流中标)。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协商确定谁中标,其他陪标。统一行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使用同一电脑/IP地址上传、或投标文件异常一致(错误雷同、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文件作者属性相同(因招标平台文件编制或电脑系统默认导致的除外)等)。数字供应链平台会对评标系统硬件信息检查:系统会自动对各投标文件上传时的硬件信息进行比对。比如不同投标文件出现硬件信息高度相似(如芯片批次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计价锁号相同、IP地址、MAC地址等关键信息一致)的情况,或类似情况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或被招标人追责。还包括对标书相似度检查、关联关系、信用记录、司法风险、经营风险、投标报价分析等。程序流程(报名开始即进入数字供应链流程内,即进入监控范围),系统平台后台监控永久留痕。关联关系隐瞒: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投标,未如实声明。贿赂串通:投标人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或其他投标人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胁迫干扰:胁迫、利诱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干扰其投标活动。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四十一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严重后果:投标无效:涉事投标将被直接否决。列入黑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根据国家或者国家管网规定进行限制招标投标活动行为。如果被认定为串通投标,后续会上报至国家管网集团,集团公司黑名单内所有单位及个人,均禁止在国家管网集团内各单位参加投标行为。没收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行政处罚:面临高额罚款。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声誉损失:企业信誉严重受损。相关法律法规: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以行贿谋取中标;(二)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三)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四)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对串通投标报价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弄虚作假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严重后果:《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标无效;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罚款: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人员追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限制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刑法》相关条款:刑事追责,若行为构成犯罪(如伪造公司印章、串通投标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投标流程关键提醒及时办理CA签章。仔细研读:投入足够时间,逐字逐句、阅读理解采购文件全部内容,特别是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审办法、合同条款。及时澄清:对任何不明确、歧义或疑问,务必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如答疑函)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请求。切勿自行揣测!独立编制:确保投标文件的编制完全独立自主,避免与其他潜在投标人进行任何可能涉及项目投标内容的沟通。提交: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需提前熟悉系统操作。五、结束语重申:合规是底线,质量是根本。呼吁:请大家珍惜投标机会,基于自身实力公平竞争,共同维护健康、阳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预祝大家投标顺利!如有疑问,请通过官方指定渠道(采购文件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再次强调:杜绝任何形式的围标串标!核心信息提炼:采购文件是圣经!逐条响应、真实准确、注意细节。仔细核对采购文件否决一览表。围标串标是高压线!绝对禁止!后果极其严重(废标、黑名单、罚款、刑责)!独立投标!严守时间!规范操作!(除以上内容外投标响应人可自行前往管网集团数字供应链平台查看“投标否决判例分享视频”加以学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检测数据判读软件平台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