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招标公告(盘山县东郭街道办事处2026)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23
项目概况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122-00007
项目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0870.56
最高限价(元):1950870.56
采购需求:查看
1.新建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2.人行道铺装/3.氧化塘围栏/4.料石板边沟/5.坑塘护砌/6.水泥混凝土道路拆除改沥青混凝土道路/7.沥青道路/8.边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要求: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共计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资质: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3日10时30分至2026年01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山县东郭街道办事处
地址:
盘山县东郭
联系方式:
0427-393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系方式:
0427-3550305
邮箱地址:
lnhcjs1234@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00100001302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427-35503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盘山县东郭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盘山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10: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1月29日每日上午:10: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95.0870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0427-3550305
采购单位
盘山县东郭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盘山县东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3932001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7-3550305
附件:
附件1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招标文件.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项目编号:JH26-211122-00007编制单位: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6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3第三章项目需求41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4第五章评审办法59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71.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5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1122-00007项目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包组编号:00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50870.56元最高限价:1950870.56元采购需求:1.新建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2.人行道铺装/3.氧化塘围栏/4.料石板边沟/5.坑塘护砌/6.水泥混凝土道路拆除改沥青混凝土道路/7.沥青道路/8.边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要求: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共计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资质: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六、开启时间:2026年2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三)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盘山县东郭街道办事处地址:盘山县东郭联系方式:张先生139427338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建设街铁西委盘锦颐高科技创业园414号联系方式:王工0427-3550305邮箱地址:lnhcjs1234@163.com开户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0010000130296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427-35503051.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2.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 盘山县东郭街道办事处地 址: 盘山县东郭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3942733882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建设街铁西委盘锦颐高科技创业园414号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0427-3550305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R否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R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950870.56元 最高限价:1950870.56元 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 / 元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4、保证金退还方式: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6、其它: 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线上电子响应文件1份(线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按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编制,电子文件须按规定盖章签字)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成交单位提供纸质文件正本 1 份、副本3份。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采购代理合同收取采购服务费。支付形式: 转账、电汇、现金等 收款人银行信息:开 户 名: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账 号:1200100001302964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咨询电话:0427-3550305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427-3550305通讯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建设街铁西委盘锦颐高科技创业园414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1.3.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则本项目工程需要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则本项目工程需要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4.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5.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报价依据: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现行国家规范确定的施工要求、以及本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地质情况、地貌状况、交通等情况均应详细研究明了。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采保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规费、承包管理费、税金等各项因素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依据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并结合供应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本工程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均保留小数点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2.2取费: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2024)相关规定标准计算。12.3规费、税金:按照国家、辽宁省现行规定执行。★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6.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1.6.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如项目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7.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未解密响应文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3-5%后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1%-2%。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优惠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8.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按《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3.重要提示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67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9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提供,三者提供其一即可。)15/16/17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8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报价一览表9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5采购需求响应表116商务条款偏离表12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3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如适用)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施工组织设计14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2.1.格式6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2.格式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承诺书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格式8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3.1.格式9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响应总价磋商保证金项目经理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响应无效。附件1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附件2投标总价采购人:工程名称:磋商总价(小写):(大写):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格式11采购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项目内容:1.新建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2.人行道铺装/3.氧化塘围栏/4.料石板边沟/5.坑塘护砌/6.水泥混凝土道路拆除改沥青混凝土道路/7.沥青道路/8.边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计划工期要求: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共计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5、质量要求:合格;6、验收标准及方法: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7、付款方式:按最终签订合同执行。★二、安全和环保1、承包方施工应严格执行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发包方有关安全施工规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2、承包方独立施工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3、承包方保证与施工相关的设备和物质的安全;4、承包方遵守《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办法》;5、承包方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相应防护措施。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一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已有的成品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严禁扰民,垃圾堆放及运输必须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一旦因施工引起扰民、文明施工不达标造成罚款等,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计划工期要求: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共计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最终签订合同执行。4★验收标准: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施工组织设计按照评分办法评审标准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2.格式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3.格式1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此情况时提供)此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只限于本次采购“采购需求”中产品。4.★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项目内容:1.新建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2.人行道铺装/3.氧化塘围栏/4.料石板边沟/5.坑塘护砌/6.水泥混凝土道路拆除改沥青混凝土道路/7.沥青道路/8.边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4、计划工期要求: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共计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5、质量要求:合格;6、验收标准及方法: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7、付款方式:按最终签订合同执行。★二、安全和环保1、承包方施工应严格执行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发包方有关安全施工规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2、承包方独立施工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责;3、承包方保证与施工相关的设备和物质的安全;4、承包方遵守《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办法》;5、承包方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相应防护措施。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一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已有的成品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全额赔偿。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严禁扰民,垃圾堆放及运输必须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一旦因施工引起扰民、文明施工不达标造成罚款等,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附件:《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二、建设/委托单位盘山县东郭街道办事处三、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四、涉及专业市政工程。五、编制范围本工程依据辽宁宏城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范围进行编制。六、编制依据1、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2、依据辽宁宏城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3、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辽宁省市政工程定额》(2024);4、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图集及相关规范。七、其它说明1、暂列金额无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无3、专业工程暂估价无4、甲供材无5、主要材料品牌表4.0.1.无八、特别说明4.0.2.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等文件结合查阅与理解;4.0.3.2、本工程量清单中未尽描述详见施工图、标准图集及相关规范的规定。4.0.4.以下无正文。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章)(造价人员签字盖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扉一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第1页共5页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浆砌石护坡1040101009003人工整形边坡(坡高m以内)1.51.边坡整形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34.52040201022008平铺垫层铺筑碎石1.碎石垫层100mm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36.853040305003002浆砌片石护坡1.浆砌片石护坡,片石轻度不低于MU30,砌筑砂浆强度不低于M7.5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320.554040305003001浆砌片石基础、护底1.浆砌片石护脚,片石轻度不低于MU30,砌筑砂浆强度不低于M7.5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38.6255040309011003伸缩缝沥青木板1.伸缩缝:沥青木板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22.876040303016001现浇混凝土构件主挡墙压顶混凝1.强度等级:C25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32.077041102003028现浇混凝土构件挡墙压顶模板1.模板材料及支撑方式投标单位自行考虑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213.812铺装1040105007003挖掘机挖渣装车1.原铺装路面拆除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0m31.349042040105009005自卸汽车运石渣1.运到指定的地点,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0m31.349043040204001001人行道整形碾压1.路床夯实(重型击实93%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64.244040202009001砂砾石(天然级配)基层人工摊铺厚度(cm)101.10cm天然砂砾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64.245040204002044人行道块料铺设水泥砂浆规格(cm)20×10×61.6cm荷兰砖2.5cmM7.5水泥砂浆3.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64.24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第2页共5页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6041106001023特、大型机械进出场履带式挖掘机进出场费1m3以丙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台次17041106001016特、大型机械进出场压路机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台次1边石1040204004017缘石石质截面150×1001.10x15x49cm花岗岩边石2.5cmM10水泥砂浆100m26.23边沟1040105007004挖掘机挖渣装车1.原边沟拆除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0m0.3176562040105009007自卸汽车运石渣1.运到指定的地点,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0m30.317653040103001020原土夯实人工1.边沟夯实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24.2284040201022011垫层铺筑砂砾若1.砂砾垫层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35.04755040201022019砌筑、浇筑边沟.排水沟浆砌片石1.边沟砌筑采用细料石。(细料石:长400-500mm、宽200-900mm、厚80-100mm)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320.8636040201022020砌筑、浇筑边沟砖砌1.砖砌至路面,平均高度20cm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36.737040201022021抹面底面1.砂浆抹面2cm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20.8638040201022022抹面砖墙墙面1.砂浆抹面2cm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10.095水泥道路改沥青道路1041001013005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砼及钢筋砼道路混凝土1.原混凝土路面破碎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0m30.080752040105008002挖掘机装车石渣1.石渣装车|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1000m30.08075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第3页共5页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规范要求3040105009006自卸汽车运石渣1.运到指定的地点,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0m30.080754040202001001路床整形路床碾压检验1.路床整形碾压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4.255040202023010预拌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5%厚度(cm)151.15cm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5%,广拌机摊)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4.256040202024003基层养生洒水车洒水1.水稳养生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4.257040203003004半刚性基层乳化沥青0.7kg/m21.喷酒PC-2乳化沥青透层油(1.1L/m2)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0m20.4258040203006022沥青混凝土路面细粒式机械摊铺厚度(cm)41.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4.259040204010001混合料运输水泥稳定粒料自卸汽车运输1.水稳运输,根据现场实际位置投标单位自行考虑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t1.463710040204011001混合料运输沥青混凝土自卸汽车运输1.沥青混凝土运输,根据现场实际位置投标单位自行考虑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t0.40349511041106001022特、大型机械进出场摊铺机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台次1村部内沥青道路1041001004002路面铣刨机铣刨沥青路面沥青度3cm混凝土路面厚1.铣刨3cm原沥青路面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13.62040204009001混合料运输多运输合土自卸汽车1.铣刨废料运到指定的地点,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虑规范要求100m30.4083040203003006沥青层乳化沥青0.3kg/m21.喷洒PC-3乳化沥青粘层油(0.5L/m2)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1000m21.36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第4页共5页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规范要求4040203006031沥青混凝土路面细粒式机械摊铺厚度(cm)41.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13.65040204011005混合料运输沥青混凝土自卸汽车运输1.沥青混凝土运输,根据现场实际位置投标单位自行考虑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t1.291184围栏1010804006001钢工艺护栏1.材质规格详见设计图纸规范要求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100m24.92排水工程1|040104003035机械挖管沟土方、二类土1.位置:Y-8至Y-14管道位置处2.土质类别及挖掘方式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3.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0m30.5087422040103001007机械回填土机械夯实1.位置:Y-8至Y-14管道位置处2.原土方回填|3.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33.7002323040103001021挖掘机回填松土1.位置:Y-15至Y-21管道位置处|3.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2.外购土规范要求100m378.61284040103001019挖掘机回填松土1.位置:Y-15至Y-21管道位置处2.原王方利用回填3.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31.38725040501019009垫层砂1.管底基础,换填300mm砂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m321.04926040501001060承插式混凝土排水管人机配合下管管径(mm以内)8001.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DN800,承插口二级管,含部分管截断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1.987040501021146橡胶圈接口承插口、企口管1.橡胶圈接口DN800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10个口5.9本页小计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第5页共5页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径(mm以内)800规范要求8040501001058承插式混凝土排水管人机配合下管管径(mm以内)6001.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DN600,承插口二级管,含部分管截断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1.589040501021144橡胶圈接口承插口、企口管径(mm以内)6001.橡胶圈接口DN600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个口4.210040501001055承插式混凝土排水管人机配台内)300下管管径(mm以1.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DN300,承插口二级管,含部分管截断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0.3811040803009001预制混凝土井安装1.预制装配式圆形检查井1500,球墨铸铁井盖,含防坠网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座1312040803009006预制混凝土井安装1.预制装配式方形沉砂井2000*2000,球墨铸铁井盖,含防坠网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座113040504009001砖砌雨水进水井单平箅(750×450)井深(m)11.砖砌单箅平篦式雨水口700x400mm,铸铁篦子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座11404B001联合冲吸车疏通W①6001.管道清淤DN8002.满足设计、招标及相关规范要求100m2其他1041112002003临时围挡、大门简易围挡1.临时围挡100m20.4本页小计合计表—0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第1页共1页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般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1041109001001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不含第2册)2041109001002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第2册3041109004001册)雨季施工费(不含第24041109004002雨季施工费第2册其他措施项目费5041109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6041109003001二次搬运费7041109004003册)冬季施工费(不含第28041109004004冬季施工费第2册904110900700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0041109005001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扰费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注: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第1页共1页设施恢复工程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合计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第1页共1页设施恢复工程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1规费1.1社会保障费1.2住房公积金1.3其它2税金合计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工程名称:京哈高速公路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刘三村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第1页共1页施恢复工程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单位市场价数量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备注1预制砼彩色步砖千块200×100×602预拌地面砂浆(干拌)m3DSM7.53外购土m34钢工艺护栏m25天然砂石m36细粒式沥青混凝土m37花岗岩边石m150*1008承插式接口钢筋混凝土排水管mDN8009预拌砂浆(干拌)m3M7.510细料石m311片石m312砂子m3中砂13预拌砌筑砂浆(干拌)m3DMM514承插式接口钢筋混凝土排水管m|DN60015标准砖千块|240×115×5316水泥稳定碎石t5%17预制装配式圆形检查井1500套18水泥kg|32.519防水粉kg20铸铁井盖、井座套70021铸铁平箅套22橡胶圈个800mmm23橡胶圈个600mm24承插式接口钢筋混凝土排水管mDN30025预制装配式方形沉砂井2000*2000套26防坠网个注:本表中所列材料设备应仅限于承包人自行采购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本表格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扩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草案条款……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预留份额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享受扶持政策。7.1.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要求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1.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响应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6%。b、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响应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6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响应报价之和/响应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响应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响应报价之和/响应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响应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的响应产品加分=(相应产品响应报价之和/响应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1.17.1.按要求提供1.18.2.合法有效1.191.201.21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1.28.2.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1.32.1.按给定格式填写1.33.2.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37.1.按要求提供1.38.2.合法有效1.391.401.41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1.42.1.按给定格式填写1.43.2.按规定签章1.441.451.469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47.无供应商须知1.48.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491.501.51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供应商实际情况提供,三者提供其一即可。)1.52.1.按给定格式填写1.53.2.按规定签章1.541.551.56结论1.571.581.591.60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响应函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8.3.按规定签章1.91.101.11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报价一览表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1.18.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9.3.按规定签章1.201.211.2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3.1.按给定格式填写1.24.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5.3.按规定签章1.261.271.285采购需求响应表1.29.1.按给定格式填写1.30.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1.3.按规定签章1.321.331.346商务条款偏离表1.35.1.按给定格式填写1.36.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7.3.按规定签章1.381.391.40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41.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421.431.44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1.45.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461.471.489响应报价1.49.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50.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511.521.53结论1.541.551.561.57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评标因素评 分 标 准最高分值(100)综合部分(10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各项证书以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清晰无法辨认的均不得分]注:评审时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查询为准。3现场其他主要人员配备: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满足上述 8 种岗位 8 人得7分,满足上述 6 种岗位 6 人以上(含 6 种岗位 6 人) 得5分,不满足则每种岗位每人得0.5 分(最高得2分)。 注: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7技术部分(6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方案实施的技术措施详细,经济,对关键危险点或重点部位有技术和保证措施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较为科学、基本合理的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质量组织体系完整,科学,针对性强;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合理,重点突出,难点论述全面,解决方案经济、操作性强的得5分;组织体系完整较为完整、较为科学、基本合理的得3分;组织体系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等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完整,针对性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科学、详细,环境保护体系健全,能够切实起到保护施工现场及周边生态环境作用。保证措施详细、实效,对于噪音,污水,扬尘等环境污染起到充分保障作用的得5分;安全管理体系完整性、针对性、环境保护等较为完整、较为科学、较为健全的得3分;安全管理体系完整性、针对性、环境保护等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资源配备计划:针对本工程配备的人员齐全,专业配套、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施工设备及试验完整,满足施工要求,材料(周转和非周转)投入计划,供应计划满足施工进度的得5分;配备人员齐全、专业配套、职责清晰、较为满足的得3分;配备人员、专业配套、职责、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施工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满足施工工期要求,各工序进度安排科学合理,衔接关系合理,有横道图或网络计划图,有保证施工计划顺利进行的具体措施方案的得5分;进度计划较为满足施工、较为科学合理的及施工计划的得3分;进度计划、施工工期、科学及施工计划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组织机构设置完整,科学合理;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得5分;组织机构较为完整、科学、职责分工得3分;组织机构完整、科学、职责分工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各相关方协调配合方案:与发包人、设计、监理等相关方的工作配合、协调方案,科学合理得5分;发包人、设计较为科学的得3分;发包人、设计一般科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应急事故响应及处理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事故响应及处理方案、应急事故解决处理措施进行评分;处理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得5分;处理方案内容较全面完整得3分,处理方案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合理化建议及降低成本措施:根据供应商对本工程合理化建议和降低成本措施进行评审:1.方案涵盖以上2项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方案涵盖以上2项内容,但是存在缺陷的,得3分;3.方案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未完全涵盖以上2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得0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存在相互矛盾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环境保护、场地恢复、支付保障体系和措施:环境保护、场地恢复、支付保障体系和措施方案完善具体,结合本项目特点、项目所在区域等因素,编制现场扬尘治理方案.1.包括扬尘防治目标不同工艺专项扬尘防治技术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扬尘污染合理可行的,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具备相应措施和扬尘污染治理方案,但是存在缺陷的得3分;3.措施方案不够详尽的得1分。4.未提供得0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存在相互矛盾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验收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工程的质量要求提供的验收方案(包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组织与实施)进行评审:1.方案涵盖以上2项内容,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得5分;2.方案涵盖以上2项内容,但是存在缺陷的,得3分;3.方案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未完全涵盖以上2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得0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存在相互矛盾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上岗培训计划科学合理、人员投入数量符合项目需求无缺陷 得5分,具备上岗培训要求,但存在缺陷得3分,上岗培训方案不够详尽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注: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存在相互矛盾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磋商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评审时以最终响应报价进行评审。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注: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对于明显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超低报价,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30合计100评分计算原则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1“政府采购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文本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1.1.3“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指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清单中所规定的内容。1.1.4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5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乙方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7“甲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标的和服务的采购人,统称甲方。1.1.8“乙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统称乙方。1.1.9乙方项目经理:指乙方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10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甲方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甲方未委托监理人的,甲方应指定专人跟踪负责,承担监理人工作。1.1.1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12工程和设备1.1.12.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12.2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12.3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1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指采购人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情况形成的反映采购人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1.14工期:指乙方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2.甲方义务2.1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乙方免于承担因甲方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4甲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2.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7甲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受甲方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甲方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甲方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甲方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2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乙方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3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乙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3.4监理人员对乙方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3.5乙方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6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乙方应遵照执行。乙方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4.乙方义务4.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4.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提供为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4.3乙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4.4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乙方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5.材料和工程设备5.1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乙方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5.1.2乙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商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乙方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5.1.3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乙方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5.2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乙方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5.3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3.1监理人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5.3.2监理人发现乙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3.3甲方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甲方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6.工期6.1进度计划乙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乙方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6.2工程实施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应按约定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6.3甲方引起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新约定执行。6.4乙方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乙方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乙方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7.工程质量7.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7.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7.3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乙方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乙方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乙方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理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监理人可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乙方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乙方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7.4清除不合格工程由于乙方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8.试验和检验8.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8.1.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乙方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8.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乙方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8.1.3监理人对乙方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乙方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乙方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乙方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乙方合理利润。8.2现场材料试验8.2.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乙方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8.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乙方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乙方应予以协助。9.质量保修期9.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9.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甲方有利的为准。10.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11.不可抗力11.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争端的解决12.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2.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3.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3.1.1乙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标的和服务;13.1.2乙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13.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标的类似的标的,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标的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乙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4.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5.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7.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在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8.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1招标文件;18.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8.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8.4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8.5中标通知书;18.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政府采购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1.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2.本合同为(可多选):【壹】中小企业预留合同;【贰】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比例。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详见附件。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此合同金额包括工程完毕的全部费用)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工期和施工地点工期:施工地点:七、验收要求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按照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八.双方责任与义务1.本项目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3.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对不合格的部分甲方有停工权。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4.主要建材、大宗材料由甲方认可准入。材料质量须具有质量证明资料并由甲方验证,乙方在施工中要有质量与安全保障体系,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施工,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5.施工图纸以外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6.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7.每个工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做下一道工序。8.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由甲方帮助协商解决,所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全额缴纳。9.保修期不少于12个月。10.无九.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完工。2.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工程完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处以每天合同金额0.05%的违约金。3.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实际损失。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工期顺延。5.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消防法安全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6.工程未完工,乙方单方面终止施工,视为自动放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偿付合同价款的0.05%做为违约金,已完工部分不予结算。7.无十、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氧化塘、排水设施及其它损毁基础设施恢复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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