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革命文物维养保护招标公告(南京市博物总馆2026)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0100-FW2026-00488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249000.0
项目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评审开始时间: 2026-02-02 10:00
评审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B区25栋301室
采购单位: 南京市博物总馆
联系人姓名: 南京市博物总馆
联系电话: 15305166050
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1-23 09: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1-30 17:3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南京市博物总馆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比选文件.pdf
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采购合同格式.docx
响应文件参考格式.docx
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采购单位:南京市博物总馆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048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联系人:南京市博物总馆联系人电话:15305166050发布时间:2026.01.23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1比选公告2供应商须知3比选需求1.比选公告我单位南京市博物总馆对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0488(三)项目预算:¥249,000(四)项目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七)服务品目: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八)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九)服务周期:240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6-01-2309:00,响应截止时间:2026-01-3017:30四、项目评审预计评审时间:2026-02-02 10:00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B区25栋301室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地点:备注:具体评审的供应商。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南京市博物总馆项目联系人:南京市博物总馆联系人电话:15305166050固定电话:暂无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57号博物总馆办公点三楼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2.供应商须知一、比选响应(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三、比选费用(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比选报价(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五、比选评审(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249000元,最终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8)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含有纸质、金属、漆木、纺织修复门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南京市博物总馆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比选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比选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4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的实际查询时间。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前。5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一旦成交,综合单价将不再调整。(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3)采购代理咨询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基准费率*折扣68%计算,单个项目最低收费按2800元计算,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合理水平,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重大遗漏,影响采购公正性或可能导致履约风险的。六、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类型满分1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20分。(小数点保留两位)客观分202项目负责人(1名)(满分6分)具有文博类专业高级(含)及以上职称的得6分;文博类专业中级上职称的得4分,文博类专业初级职称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至响应文件。)客观分6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少于3人(满分8分)具有文博类专业初级职称,每提供1名得2分;具有文博类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名得4分。各项人员不得重复计取,本项满分8分,没有不得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至响应文件。)客观分84业绩(满分12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文物修复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1、提供合同:2、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内容、合同签订5客观分124业绩(满分12分)南京市博物总馆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时间等关键信息,原件扫描后上传至响应文件。)养保护项目比选文件5维养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8分)进度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完善,;得8分:进度计划合理、保证措施较完善,得5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一般,得1分。进度计划不合理的,不得分。主观分86关键技术路线、维养流程及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10分)关键技术先进、成熟,流程科学、合理,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方案合理、可行,考虑全面、针对性强,得10分;关键技术先进、成熟,流程科学、合理,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解决方案较合理、可行,考虑较全面、针对性强的得7分;关键技术一般、流程合理,针对性一般,得4分;方案编制简单,针对性不强,得1分。方案编制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107维养设备、器具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满分1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帖合,设备、材料先进、成熟,安全保障措施全面、完善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得1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较帖合,设备、材料较先进、成熟,安全保障措施较全面、能满足项目需要,得7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较帖合,设备、材料一般,安全保障措施一般、能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4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太帖合,设备、材料一般,安全保障措施一般、能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108维养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0分)能明确质量目标、细化各个修复指标的质量标准,有对应的保证措施且全面、完善的得10分;能明确质量目标、细化各个修复指标的质量标准,有对应的保证措施、较全面、较完善的得7分;能明确质量目标、细化各个修复指标的质量标准,有对应的保证措施但全面性与完善性较欠缺的得4分;主观分108维养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0分)南京市博物总馆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质量目标不明确或缺失、细化的质量标准较简单或不明确,但有一定的保证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养保护项目比选文件9维养实施难点问题及解决办法(满分10分)解决办法科学、高效,针对性强的得10分;解决办法科学、有效,针对性较强,得5分;解决办法一般、针对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1010售后服务实施方案(满分6分)方案详细、具体,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6分;方案详细、具体,具有针对性,较合理、可行的3分;方案简单、针对性和合理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主观分6七、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八、成交通知(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九、关于质疑、询问(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选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南京市博物总馆开展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针对渡江胜利纪念馆、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馆藏30件(套)革命文物开展文物展品表面清洁与除霉;户外大型文物生物病害治理与维养保护工作。二、服务需求主要工作内容:(1)开展纺织类1件(套)、皮革类1件(套)、金属类24件(套)文物需要进行微生物消杀与基础养护;开展纸质类3件(套)除尘整理。(2)开展户外大型混合材质(铁、木)船体文物1件(套),舱内积水、污染物清理及附着生物病害治理;整体外观养护,局部木质构件修整,铁质构件维养。(3)本次维养保护项目,供应商提供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文物的维养保护操作、文物维养保护方案编制、文物维养保护报告和档案制作。(4)本次维养保护项目,需要在方案编制与结项验收,召开两次专家评审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详细纸质文本材料及专家咨询费用。(3)修复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4)时间要求:服务期240天,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维养保护工作;修复工作完成后30日内完成验收。三、服务评价要求满足采购人实施要求,由相关主管单位或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并验收通过。四、人员及实施要求(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专业技术保护人员不少于3人。(2)供应商进场后需对本次维养保护的文物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详细的调查及评估说明。(3)维养保护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时,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免费聘请专家进行技术论证、指导,将文物保护技术对文物本体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4)服务期间,供应商的所有工作均应在采购人的见证下完成,供应商编制调查、评估、技术操作方案、维养保护档案、病害图示等均须通过采购人及采购人邀请的专家认可后方可实施。(5)服务期间,由于文物的珍贵性,供应商的所有工作均应在采购人指定、提供的场地及安全保卫防护条件下完成。五、商务要求(一)交付要求:2026年10月31日前通过验收。(二)免费质保要求:1、维养保护后的文物有1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2、在后续保管期限内,因维养保护未达到质量保证的,所有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再次免费维养、保护,直至达到质量合格。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文物损坏、损失、无法修复等,均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法律责任。(三)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及专项资金到位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采购人中期检查合格及专项资金到位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通过验收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价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四)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一旦成交,综合单价将不再调整。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日期: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博物总馆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57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通讯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和要求的基础上,本着互相尊重、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2、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承包范围:根据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南京市博物总馆开展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项目,针对渡江胜利纪念馆、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馆藏30件(套)革命文物开展文物展品表面清洁与除霉;户外大型文物生物病害治理与维养保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馆藏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计划藏品清单》)(1)开展纺织类1件(套)、皮革类1件(套)、金属类24件(套)文物需要进行微生物消杀与基础养护;开展纸质类3件(套)除尘整理。(2)开展户外大型混合材质(铁、木)船体文物1件(套),舱内积水、污染物清理及附着生物病害治理;整体外观养护,局部木质构件修整,铁质构件维养。(3)本次维养保护项目,乙方提供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文物的维养保护操作、文物维养保护方案编制、文物维养保护报告和档案制作。(4)本次维养保护项目,需要在方案编制与结项验收,召开两次专家评审会,乙方需提供相应详细纸质文本材料及专家咨询费用。二、合同服务合同签订后于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维养保护工作;修复工作完成后30日内完成验收。交付要求:2026年10月31日前通过验收。三、质量标准及知识产权归属1、项目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实施要求,由相关主管单位或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并验收通过。2、免费质保要求:(1)维养保护后的文物有1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2)在后续保管期限内,因维养保护未达到质量保证的,所有质量问题由乙方再次免费维养、保护,直至达到质量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文物损坏、损失、无法修复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法律责任。3、因本项目形成的成果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4、乙方有义务对因本合同项目而知悉的属于甲方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本合同及上游资料审批信息、需保密的工作计划、流程细节等所有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披露、转让或用于非本项目目的。乙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四、合同价款1、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乙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合同后见附件)。2、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注:详细费用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所列的费用清单五、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条件及方式:合同签订及专项资金到位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采购人中期检查合格及专项资金到位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通过验收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价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3、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补充协议书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六、人员及实施要求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专业技术保护人员不少于3人。2、乙方进场后需对本次维养保护的文物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详细的调查及评估说明。3、维养保护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时,乙方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免费聘请专家进行技术论证、指导,将文物保护技术对文物本体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4、服务期间,乙方的所有工作均应在采购人的见证下完成,乙方编制调查、评估、技术操作方案、维养保护档案、病害图示等均须通过采购人及采购人邀请的专家认可后方可实施。5、服务期间,由于文物的珍贵性,乙方的所有工作均应在采购人指定、提供的场地及安全保卫防护条件下完成。七、权利保证及安全责任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因本项目产生的安全责任,以及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乙方承担。3、关于用电,要充分考虑到用电规范要求,接驳临时用电,需要持证上岗,在展馆的负责人监督下进行用电的接拆,不允许私自接拆,乱拉乱拖。临时用电需要二级漏保电箱,并配有水基型灭火器。4、乙方应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各项规定,乙方施工人员施工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佩戴安全帽等防护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遭受的一切人身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八、关于工期的约定1、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八、违约责任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在工期内完成竣工并通过甲方验收,以及将项目交付甲方。因乙方责任逾期交付项目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足额赔偿,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4、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首部所载住所地和电话号码均为有效送达方式,任何一方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自行承担,即视为送达成功。(本约定通讯条款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和通知解除、诉讼和执行程序中的送达。)九、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服务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施工安全协议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博物总馆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57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通讯地址:为确保布展施工活动的顺利完成,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消防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商定,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签订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一、乙方进入甲方从事各项工作,应当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是指进入甲方从事如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调试、维修、物流配送、保洁等。二、乙方接受甲方安全管理的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等方面。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承包施工工程合同进入甲方场地工作。2、甲方负责对《合同》中有关乙方工作区域、工作内容、安全管理职责等内容进行核对确认。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工作。4、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江苏省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国家、江苏省制定的环境保护、治安、消防及交通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2、乙方负责乙方工作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指定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监督指导。3、乙方应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制定的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严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员。4、乙方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5、乙方工作中需明火作业、接装临时接线装置时,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到甲方环保安全部安全安全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乙方自备的各种机电设备、施工机械要有齐全的安全装置。6、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设备、物资和各种设施,无权随意动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自备的各类物资由乙方自行妥善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丢失、损坏,由乙方自负。7、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隐患通知书》后,必须按整改要求、整改期限落实整改,如解决不力而被甲方勒令停工,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8、在工作过程中,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提供的工作区域有安全隐患,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五、在乙方进入甲方区域工作期间,因乙方人员直接责任或因乙方对作业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对造成甲方及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文物管理及信息安全补充协议甲方:南京市博物总馆乙方:南京市博物总馆(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2026年月日签订了《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甲方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市博物总馆革命文物维养保护项目”工作中文物本体、文物信息资料数据及其他涉及文物管理保护各类事项的安全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1、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乙方在南京市博物总馆所属渡江胜利纪念馆、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馆区及库房内开展相关维养保护工作,须经甲乙双方当面对接并签字确认。乙方自签字、接收甲方的文物本体和信息资料数据之时起,就正式承担其安全、保密责任。2、乙方在使用甲方文物信息资料数据过程中应保证其安全,确保不遗失、不损坏、不外借。若由乙方保管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翻印,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相关文物信息资料数据。项目完成验收后,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文物信息资料数据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复制保留。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对方商业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将任何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原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仍需遵守履行其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甲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3、乙方项目工作,全程由甲方进行项目技术管理与监督,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本协议后,乙方的设备与人员方可进入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南京市博物总馆文物安全管理规定》及渡江胜利纪念馆、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文物本体绝对安全。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严守甲方秘密,不应知道的不打听,不应传播的信息不传播。5、如乙方不能严格执行保密协议,视为违约处理,除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外,甲方保留诉讼的权利。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与原合同及招标文件相关约束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未约定的内容或原合同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内容以本协议为准;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继续有效。本补充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解决。7、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在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在仲裁期间,本协议应继续履行。甲 方:南京市博物总馆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馆藏可移动文物保护维养计划藏品清单序号藏品名称藏品等级藏品质地保护类型藏品图片1渡江战役使用船只“京电号”小火轮一级有机无机复合或组合藏品维养AT2572渡江战役时解放军指战员李伯谦所用的军用手套二级棉麻纤维藏品维养3解放战争时期35军104师312团2营副营长张兴儒所用的公文包未定级皮革藏品维养4日本三八式步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5日本三八式骑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6日本三八式骑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7德国毛瑟Gew.98步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8日本三八式骑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9中国中正式步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10中国中正式步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11日本三八式骑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12日本三八式骑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13日本三八式骑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14苏联莫辛-纳甘M1944式步骑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15苏联莫辛-纳甘 Mц-12/13运动步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16苏联莫辛-纳甘 Mц-12/13运动步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17苏联莫辛-纳甘 Mц-12/13运动步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18苏联莫辛-纳甘 Mц-12/13运动步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19苏联莫辛-纳甘步枪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20日本三十年式刺刀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21日本三十年式刺刀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22日本三十年式刺刀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23日本三十年式刺刀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24日本三十年式刺刀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25日本三十年式刺刀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26日本三十年式刺刀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27日本三十年式刺刀未定级金属及其他藏品维养28《新华日报》三级纸质整理清尘比选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博物总馆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比选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比选。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比选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比选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项目名称:。3、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比选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比选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比选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比选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南京市博物总馆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进行比选报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比选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报价(元)1 总价(人民币,大写)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 否供应商是否属于监狱企业 是 否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价格部分是对工程价格构成的说明,对每一项工程仅接受一个价格。(2)供应商应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如有漏项,视同让利。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致:南京市博物总馆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致:南京市博物总馆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比选邀请,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南京市博物总馆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盖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说明: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人。(以下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年 月 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比选文件条目号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名称:(盖章)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比选文件条目号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技术、服务条款供应商响应偏离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响应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情况,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技术或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负责人简介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工作经验年限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技术团队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工作经验年限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格式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定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说明: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革命文物维养保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