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补偿招标公告(靖边县海则滩镇人民政府2026)



项目名称:
关于G23-4天然气井场、道路临时用地补偿项目

选商编号:

项目编号:

选商方式:

项目概括:
关于G23-4天然气井场、道路临时用地补偿项目

项目单位:
第一采气厂

项目性质:

项目分类:
第4类

选商资格要求: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简述:

公告起止日期:
2026-01-26 00:00:00至2026-01-26 00:00:00

采购文件获取:

项目单位联系人:
吴耀军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5009128830

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其他:

创建时间:
2026-01-24 15:26:53

更新时间:

附件下载:
会议纪要.doc

会议纪要时间:2025年12月3日地点:靖边县海则滩镇掌高兔村主持部门:海则滩镇掌高兔村民委员会参加部门:靖边县海则滩镇人民政府、掌高兔村委会代表、土地权属村小组代表、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项目组外协办会议主题:关于G23-4天然气井场、道路临时用地补偿事宜一、问题简述G23-4天然气井场、道路位于靖边县海则滩镇掌高兔村,因存在纠纷等问题,该井场、道路一直没能永久性征地,况且近几年的临时用地到期问题没有及时逐年进行补偿,遭到当地村小组、村民的拦路、阻车,造成井场无法正常作业施工,甲方立即与海则滩镇人民政府、掌高兔村委进行沟通,相关负责人落实井场、道路的未补偿问题。2025年12月3日由靖边县海则滩镇人民政府、掌高兔村委、土地权属村小组、第一采气厂项目组相关人员共同座谈协调。本着“尊重事实、合理补偿、化解矛盾”的原则,G23-4天然气井场、道路临时用地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达成意见经海则滩镇政府、掌高兔村委、权属村小组共同现场丈量、核实、确认,就G23-4天然气井场、道路,共需要占用林地:26.66亩情况如下:1、G23-4井场、道路占用掌高兔村集体土地26.66亩,(其中:井场占用林地:17.39亩,道路占用林地:1030m×6m=6180m,折合9.27亩);三、补偿期限1、G23-4井场、道路自2024年9月15日起至2028年9月14日终,共计4年。四、补偿标准根据靖边县人民政府(2019)53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具体计算依据如下:①G23-4井场、道路临时占用林地26.66亩×600元/亩×4年=63984.00元。上述临时占地补偿总费用合计:人民币陆万叁仟玖佰捌拾肆元整(小写¥63984.00元)。五、资金兑付要求及后续责任G23-4天然气井场、道路以临时用地补偿一事,靖边县海则滩镇人民政府委托由: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海则滩镇掌高兔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610824C89390240A,账号:2710042101201000003015),办理相关临时用地补偿事宜,今后凡因补偿款项兑付不及时、不到位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府及村委负责协调解决。与会部门人员签字:靖边县海则滩镇人民政府:海则滩镇掌高兔村民委员会代表土地权属村小组代表:边红发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项目组外协办: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用地补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