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调查勘探招标公告(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2026)
项目概况 海安市大公镇土地挂牌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JSZC-320685-JDGS-T2026-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3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5-JDGS-T2026-0004
项目名称:海安市大公镇土地挂牌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元/平方米,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3年或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90万元时该合同自动终止,具体实施内容根据采购人指令。在接到采购人指令后一个月内完成勘探工作并提交完整的考古调查勘探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1-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6-01-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江苏建达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海安市大公镇
联系人:于红斌
联系电话:13606277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人:张晨龙
联系电话:15151304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晨龙
电话:15151304466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二维码.docx
海安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范本.docx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JSZC-320685-JDGS-T2026-0004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海安市大公镇土地挂牌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2年1月19日No.32062026012049416公平竞争审查表2026年01月22日政策措施名称海安市大公镇土地挂牌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涉及行业领域专业技术服务业性质行政法规草案L地方性法规草案口规章口规范性文件口其他政策措施起草机构名称海安市大公镇联系人于红斌电话13606277266审查机构名称海安市大公镇联系人于红斌电话13606277266征求意见情况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口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未公开征求意见咨询及经评估,该文件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属于其他政策措1第三方评估情况(可选)施,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依照《公平竞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容,本次评估暂未发现明显违规点。评估结果观点,仅供参考,不能直接代替政策制定机关审查结论。审查条例》根据文本内代表第三方的公平竞争(可附相关报告)审查结论已审查(可附相关报告)适用例外规定是否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审查机构主要签字:盖章:负责人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海安市大公镇土地挂牌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5-JDGS-T2026-0004采购人: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2026年01月26日总目录第1章谈判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采购需求第4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谈判邀请受[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海安市大公镇土地挂牌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项目]([JSZC-320685-JDGS-T2026-0004])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项目概况海安市大公镇土地挂牌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0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85-JDGS-T2026-00042.项目名称:海安市大公镇土地挂牌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项目3.项目类型:服务类4.项目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5.预算金额:100.5万元(最终费用根据单个地块面积按实结算)6.最高限价:3元/平方米,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采购需求:详细内容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8.合同履行期限:3年或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90万元时该合同自动终止,具体实施内容根据采购人指令。在接到采购人指令后一个月内完成勘探工作并提交完整的考古调查勘探报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相关材料)(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等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文物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01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026年0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谈判小组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5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七、本次谈判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地址:海安市大公镇人民中路29号联系人:于红斌联系方式:136062772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4楼联系人:张晨龙联系方式:151513044663.项目联系方式磋商文件制作人:张晨龙项目磋商经办人:于红斌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那工0519-86722801、0519-8672280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谈判(以下简称谈判)方式,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谈判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谈判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谈判不收取标书工本费。4.3本项目依据大公镇招标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代理费为6000元,由中标人支付,此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构成6.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谈判邀请(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响应文件格式(5)附件(如有)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谈判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期三个工作日前按谈判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7.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三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谈判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谈判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谈判文件为准。11.证明谈判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谈判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11.2谈判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谈判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谈判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谈判响应函。16.谈判有效期16.1谈判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17.谈判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谈判小组23.1采购人将组织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谈判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人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谈判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谈判供应商所谈判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谈判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7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联系。27.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27.1谈判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谈判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谈判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1.3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谈判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4.谈判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谈判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谈判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7.2成交原则27.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27.2.2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7.2.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27.2.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3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价格扣除(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①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③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谈判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27.4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4.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4.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4.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情形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5不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28.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关于评审方面的质疑,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二)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海安市大公镇土地挂牌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项目,面积约300000平方米。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一)勘探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以及江苏省和南通市文物主管部门、海安文旅局的要求进行,所有的勘探成果需科学规范、精确记录。(二)勘探人员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须服从并配合采购人安排,所有勘探工作应在采购人的统一指导安排下进行,如不服从或不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三)现场勘探所需工具及设备由供应商自行配备,采购人不提供。(四)勘探工作发现的遗迹必须用RTK进行测量地理坐标点,并进行精确标注。(五)勘探工作报告须包括项目地块勘探分区图、勘探平剖面图、勘探单元位置图、勘探记录、探孔记录、勘探现场及重要探孔土样照片、影像及勘探遗迹分布图等相关资料。(六)项目勘探工作结束后,应向采购人提供照片、文字档案资料、图纸、《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A4纸双面胶装印制文本6套、电子资料1套。(七)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数据保密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工作成果及报告须严格保密。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介绍工地情况,不得私自保管和泄露考古资料,不得将完成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及因该工作任务而获取的信息、资料,以纸质或电子文档等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八)勘探服务人员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私留截留、保管、倒卖工地上发现的古代文物和标本,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其他单位的连带法律责任。(九)供应商要及时响应采购人的考古调查勘探需求。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起,2小时之内回复,在办理好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任务委托书及场地具备考古调查勘探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所下达的考古任务及考古时间要求,自行配备组织相关人员进场。场地具备条件包括:地表面建筑物已经拆除;地表面硬化面已经去除;地表面垃圾已经和其它障碍物已经清除;地块范围明确,已无权属纠纷。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3.1服务要求:(一)供应商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二)供应商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三)供应商自备驻地到考古调查勘探现场的交通工具,负责本公司工作人员管理和人员安全,工作人员食宿自理。(四)供应商自行协调勘探区域的临时用地问题,临时占地款等其他相关费用全部自理。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4.1数量:面积约300000平方米4.2服务期:3年或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90万元时该合同自动终止,具体实施内容根据采购人指令。在接到采购人指令后一个月内完成勘探工作并提交完整的考古调查勘探报告。4.3实施地点:海安市大公镇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5.1、签定合同日期: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时签约。5.2、交货期(服务时间):3年或累计结算总额达到人民币90万元时该合同自动终止,具体实施内容根据采购人指令。在接到采购人指令后一个月内完成勘探工作并提交完整的考古调查勘探报告。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6.1、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申请、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验收。若项目未能通过江苏省文物局验收而导致的整改、补勘探等系列工作责任和经费均由供应商负责,直至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采购任务并被专业机构认定有效。6.2、验收内容和标准参考《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主要有以下内容:6.2.1工地现场工作完成面积范围是否全部到位,有无遗漏;6.2.2工作方法、程序、记录及资料是否符合规范;6.2.3勘探工作的探洞密度、深度是否符合专业要求;6.2.4地层与遗迹现象分析判断是否科学准确(误差率小于10%);6.2.5文字记录、图纸、影像资料是否详细齐全,并按单元归档;6.2.6照片资料是否清晰、齐全、规范(探洞照、遗迹照、局部照、全景照等),并按单元归档;6.2.7测量记录资料是否准确规范,并按单元归档;6.2.8工作报告编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容是否全面;6.2.9队伍是否遵纪守法,有无安全事故和延误工期现象,有无其他违规违纪问题。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7.1供应商在项目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规定时间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不得拖延。7.2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在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需求中,要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8.(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产品:/(2)本项目的主要标的:海安市大公镇土地挂牌出让前考古调查勘探项目9.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10.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每年度结算一次,根据年度实际完成量按实结算。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开据正式税票。注:费用根据单个地块面积按实结算,总结算费用不超过90万元。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11.履约保证金:11.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11.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11.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12.合同条款(详见附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标三、价格标四、其他资料(如有)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相关材料);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等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8.谈判响应函(格式见附件);9.采购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10.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标1.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价格标1.报价总表(格式见附件);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附件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本单位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本人)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5谈判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件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服务名称谈判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1 2 3 4 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谈判小组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服务名称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1 2 3 4 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谈判小组认定。3.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8报价总表(首轮)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谈判货物、服务名称谈判报价大写:单价: 元/平方米小写:单价: 元/平方米(人民币)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 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附件9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供应商(盖章):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平方米)备注1234合计 元/平方米注: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表格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2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3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4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和履约保函(保险)是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现金流不足等问题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附件15:海安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南通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查询联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古调查勘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