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周界报警系统招标公告(湖南省岳阳监狱2026)
湖南省岳阳监狱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岳阳监狱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8日
湖南省岳阳监狱 的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490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76245-20260108-123
4、采购项目预算:692,900.8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到货时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运送至岳阳监狱指定地点;安装周期:自到货验收合格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系统安装调试。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692,900.8
湖南省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项目
周界报警系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1
692,900.8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1月08日 至2026年01月15日,
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在
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3、开标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9:30
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朱女士
2、电话:0730-228617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岳阳监狱
(2)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
(3)联系人:朱女士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228617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信为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489号金鹗公园东大门正门北侧60米二楼
(3)联系人:陈女士
(4)邮 编:414000
(5)电 话:0730-8125373
(6)电子邮箱:975857174@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信息技术部
(3)电 话:0730-2966692 0730-2966691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
品目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湖南省岳阳监狱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11: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
预算金额
¥69.2900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30-8125373
采购单位
湖南省岳阳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朱女士:0730-2286171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信为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489号金鹗公园东大门正门北侧60米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戴开君:13975095318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附件2
招标文件01.08(定稿版).doc
一、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震动报警系统项目采购清单 湖南省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总长为1800米,需要一套软件,两台远程控制器,每2.5米(实际距离取决于栅栏立柱之间的距离)安装1个探头,共需探头740个,网管系统安装在岳阳监狱的监控机房。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参数单位数量1周界报警系统1、任何环境和天气下都可以运行。内置自动的噪音和天气模式可以过滤气候的影响,在极端的天气条件和噪音环境中也能运行,包括防雷电和较宽范围的操作温度(-45°至+85°)2、系统工作原理:基于时域反射仪(TDR)和前端微振动传感操作原理。每个远程控制装置不停的向感应线发出电脉冲。当入侵行为发生时,将被最近的振动感应部件发出的反射波检测到。电子脉冲发出至反射回所用的延误时间长短是定位入侵点的决定因素★3支持自由设定防区、防区名称、子防区名称,每个防区下可有多个子防区,防区数量任意添加;4支持自由设定防区报警语音,防区报警语音及报警语音可自动解除或者手动模式解除;★5支持防区一键撤防、布防,支持防区手动撤防布防,支持防区按时间自动撤防布防;6、具有查询、设置等功能;可通过客户端软件设置防区数量、位置、名称等,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可并入现有信息化平台,与监控等系统联动使用。8、具有断线报警功能,当信号线被剪断时,在客户端软件上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9、具有防拆报警功能,当远程控制器的防拆开关被触发时,在客户端软件上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10、具有链路中断报警功能,当远程控制器和客户端软件之间的通信链路发生中断时,在客户端软件上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11、系统可以支持国产操作系统。需可对接到监狱数据中台和安防指挥平台。注:★5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二、项目实施要求第(七)款必须提供的附件。套12周界报警系统远程控制器★1、每个远程控制装置可以控制不小于2个回路,每个回路控制距离:不小于750米。★2、每个探测回路可设置1-40个防区。★3、防区距离设置:防护距离3-20米可设置。4、远程控制器具有12路开关量输入,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5、远程控制器具有14路开关量输出,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操作电压:12VDC;输出脉冲振幅:5v;注:以上★项目均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二、项目实施要求第(七)款必须提供的附件。个23周界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1、无源振动入侵探测器。2、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68,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探测器在-20℃~60℃的恶劣环境中放置2小时,仍可正常工作。4、可以安装在任何已有的边界围墙(栅栏)上,可控制5米高的栅栏和隔离网。★5、防区内震动振动入侵探测器的安装距离为不大于3米。6、电气参数:操作电压: 12VDC 耗电:5mAmp TYP (典型值5毫安) 线端电阻器:27Kohm(27千欧姆)注:以上★项目均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二、项目实施要求第(七)款必须提供的附件。 个7404周界报警系统探测器连接线操作电压: 5-36 v;操作电流:5-50mAmp米18505声光报警器DC24V户外型;音量120dB;工作温度-40-70 ℃;防护等级IP65;触发方式,开关量;语音类型,定制;个106声光报警电源线国标2*1.5米18507网络继电器电压:DC7-40V;通信接口:网口;温度范围:-40-85℃;耐久性:10万次;个108网线国标,超五类网线箱29光纤国标,电信级室外6芯光纤线米200010光收发器单模单芯千兆收发器对1011光纤终端盒电信级,2芯(含熔接及尾纤)个1012交换机二层web网管交换机,交换容量192Gbps,包转发率30Mpps;8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固化2个SFP千兆光口;支持VLAN、ACL、端口镜像、端口聚合等功能台113设备箱尺寸30*40*20CM,不锈钢,含空开一路、浪涌保护器、防雷电源插板,个214施工及辅材辅材(绑扎带、传感器安装件、控制器固定架等)、施工、调试等批1二、项目实施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项目2、项目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监狱3、招标人名称:湖南省岳阳监狱。4、项目概况: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总长为1800米,需要通过部署振动传感器报警装置、声光报警设备及配套系统,实现对周界入侵行为的实时监测。整体需一套周界报警系统、两台远程控制器、入侵探测器740个(每2.5米安装1个探头),以确保监管区域安全无死角。系统需支持与监狱现有安防平台(监控等)无缝联动,入侵事件触发后声光报警器响应延迟≤1秒,定位误差≤±3米。(二)、采购需求1、招标控制价:692900.8元。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详见采购清单。(三)、工期及质量要求1、工期要求:到货时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运送至岳阳监狱指定地点;安装周期:自到货验收合格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系统安装调试。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监狱相关项目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四)、项目实施要求1、中标人负责设备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中标人负责设备在施工地点的安装,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中标人承担全部施工安全责任,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4、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及监狱管理制度。5、项目期间配置一名资产及资料管理员,协助甲方完成目标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拍照、交付等相关工作。完善全过程电子资料存档管理。(五)、质量保证1、本项目质量符合需求文件各项要求,系统需支持与监狱现有安防平台(监控等)无缝联动。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及保密制度,须保证对项目所获取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全程保密,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施工方员工须与施工方签订保密协议。3、质量保修:整体质保期3年(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算),项目质保内容涵括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及所恢复的相关产品及业务系统。项目验收后,须安排1名技术人员驻点进行运维3个月,确保试运行期间各系统与甲方原有系统对接紧密、培训到位、使用顺利、资产标签张贴准确。3个月驻点结束后,从第四个月起至第9个月期间每月进行两次上门维护,不驻点时间段须提供7×24小时专属服务团队,运维人员须保持电话24小时开通。故障响应≤1小时到场,设备/系统故障修复≤2小时,其他问题≤24小时解决。甲方对乙方的运维效果进行百分制考核,视考核情况对项目尾款进行考核;4、项目验收:以投标文件承诺参数、国家强制标准(GB系列)、监狱安防管理规程为基准,未达标项无条件返工。(六)、付款方式采购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审计无异议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与本合同总金额相当的专用发票,先向甲方支付结算审计3%作为质保金,甲方再向乙方支付结算审计金额的100%。甲方确认质保期内采购内容无质量问题,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时,自质保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金。以上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付为准。(七)、必须提供的附件:1、必须上传报价表并明确产品品牌型号(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周界报警系统中(3)支持自由设定防区、防区名称、子防区名称,每个防区下可有多个子防区,防区数量任意添加;(5)支持防区一键撤防、布防,支持防区手动撤防布防,支持防区按时间自动撤防布防。((5)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周界报警系统远程控制器中(1)每个远程控制装置可以控制不小于2个回路,每个回路控制距离:不小于750米;(2)每个探测回路可设置1-40个防区;(3)防区距离设置:防护距离3-20米可设置。(以上所有项都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4、周界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中(1)无源振动入侵探测器;(5)防区内震动振动入侵探测器的安装距离为不大于3米。(以上所有项都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八)、结算:1.结算要求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等,均应使用电脑打印,一式贰份(中标人、采购人各执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人配送当天17时前将配送单据送至采购人处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2.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数量据实结算,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物资,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人工费、耗材、合同期内因故更换所采购货物、配件的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其他未列明事项以合同为准。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转承包或分包给其他中标人。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八、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岳阳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490号委托代理编号:1076245-20260108-123采购人:湖南省岳阳监狱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为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4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二节投标须知12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15四、投标18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1六、中标信息公布22七、合同签订23八、政府采购政策24九、其他规定25第三章资格审查311.资格审查主体31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3.资格审查结果324.其他32附表1资格审查表33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4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5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6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61.评标方法382.评标程序38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84.投标文件的澄清38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96.推荐中标候选人407.编写评标报告408.评标报告复核409.停止评标4110.废标4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1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43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44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45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46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48第五章采购需求51第一节采购内容一览表...............49第二节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49第二节商务要求..............................................................49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1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4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5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76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76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78一、开标一览表79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80三、授权委托书81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82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3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85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87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88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9索引表3评标索引表92六、分项报价95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95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95附件7-1响应一览表97八、合同条款偏离表98九、采购需求偏离表99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00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100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101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2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103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104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105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6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712.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湖南省岳阳监狱的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490号3、委托代理编号:1076245-20260108-1234、采购项目预算:692900.80元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到货时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运送至岳阳监狱指定地点;安装周期:自到货验收合格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系统安装调试。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参数数量(套)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692900.80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1692900.80否否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þ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办理数字CA,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办理数字CA地址: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2、本次招标只支持网上报名并从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30-2966692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招标文件售价:0.00元/本。4、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3、开标时间:2026年1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5、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系统设置为开标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陈女士2、电话:0730-8125373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省岳阳监狱(2)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3)联系人:朱女士(4)邮编:414000(5)电话:0730-22861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信为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489号金鹗公园东大门正门北侧60米二楼(3)联系人:陈女士(4)邮编:414000(5)电话:0730-8125373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联系人:信息技术部(3)电话:0730-29666920730-2966691(4)电子邮箱:/第二章投标须知2.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第1.2款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0-8125373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岳阳监狱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730-2286171 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称:湖南信为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信为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489号金鹗公园东大门正门北侧60米二楼)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0-8125373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月8日 至2026年1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各投标人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692900.80元最高限价:692900.80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处理。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16.1款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18.1款分包□ 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 和资质要求 等。■ 不允许分包第19.1款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要提供一正两副共三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2026年1月 30 日(星期 五 )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备法律效力,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随机抽取的方式。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名称:湖南信为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信为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489号金鹗公园东大门正门北侧60米二楼)联系人:戴开君 电话:13975095318 0730-8125373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九、其他规定第35.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8988.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公司支付。第36.1款其他规定一、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二、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22.32.42.52.62.72.8第二节投标须知2.8.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2.8.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2.8.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5)投标函(6)分项报价(7)采购需求响应(8)合同条款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9.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3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4.四、投标20.投标文件的编制20.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YYZY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版)”。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20.2投标人应当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20.3“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0.4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20.5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0.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20.8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20.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1.投标截止期21.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0730-2966692信息技术科)。21.2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21.3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21.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需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超过解密时间的文件,招标人无法读取投标文件信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密封和标记(在密封袋上注明“修改”字样,以及修改的时间),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只需提供一份,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3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8.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3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8.6.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2.8.7.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8.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价格评审优惠:(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2.8.9.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岳阳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页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 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钟柯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875880163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一、中标贷的特点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二、中标贷的操作登录入口: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三、业务咨询电话0730-2966626,张女士16673063296,陈工3.第三章资格审查3.8.10.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3.8.11.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8.12.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8.13.4.其他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3.8.13.1.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为事业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行承诺2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行承诺3投标人资格声明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扫描件5信用记录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特定资格条件:无无3.8.13.2.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3.8.13.3.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9.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 周界报警系统、周界报警系统远程控制器、周界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 / %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第5.2(1)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不重复享受政策;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第5.3(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4 %、价格4%。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 %、价格4%。上述两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择,技术得分也并列,按报价由低到高选择。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9.1.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9.2.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9.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3.9.4.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3.9.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9.6.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9.7.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9.8.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9.9.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9.10.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9.1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3.10.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0.1.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文件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要求符合5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的最高限价结论3.10.2.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3.10.3.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3.11.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取值范围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A1=30%2技术A2=50%3商务A3=20%4其他0%∑(1+2+3+4)=1序号评标因素评审内容分值A1投标报价(满分值为100分,权值30%)1投标报价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值注: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0分A2技术部分(满分值为100分,权值50%)1技术参数及要求1.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需要按要求完全响应,如未响应或响应存在负偏离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具体有明确证明材料的,以具体证明材料为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其他技术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投标人可依据自身供应条件提供满足或优于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响应或响应内容存在负偏离视为负偏离。 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相关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0分;每一项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漏缺项、有负偏离的扣5分,扣完为止。502项目实施(安装调试)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计分,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计10分:①项目实施安排;②供货保障措施(含周期表);③人员配备及安排;④质量、安全保证措施;⑤验收方案。扣分标准:上述内容,1、方案欠完善或针对性欠缺的每项扣1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2、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项扣2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3、未提供的不计分。10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计分,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计30分:①售后服务团队安排;②售后服务内容与服务响应时间;③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④安全与保密管理;⑤售后服务应急预案。扣分标准:上述内容,1、方案欠完善或针对性欠缺的每处扣3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2、方案缺漏项或不合理的每项扣6分,上述扣分扣完为止;3、未提供的不计分。30产品质量保障1、所投(周界报警系统)产品提供周界报警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得10分,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注:如因行业命名差异导致争议,只需要软件功能覆盖采购需求且著作权合法有效即可)10A3商务部分(满分值为100分,权值20%)1类似业绩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的得30分,满分60分。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602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得20分,二级得10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ISO/IEC 27001:202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0分,投标时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网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计分。40注:1、投标人须对以上要求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注:1、投标人须对以上要求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第5章采购需求一、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震动报警系统项目采购清单 湖南省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总长为1800米,需要一套软件,两台远程控制器,每2.5米(实际距离取决于栅栏立柱之间的距离)安装1个探头,共需探头740个,网管系统安装在岳阳监狱的监控机房。序号设备/材料名称参数单位数量1周界报警系统1、任何环境和天气下都可以运行。内置自动的噪音和天气模式可以过滤气候的影响,在极端的天气条件和噪音环境中也能运行,包括防雷电和较宽范围的操作温度(-45°至+85°)2、系统工作原理:基于时域反射仪(TDR)和前端微振动传感操作原理。每个远程控制装置不停的向感应线发出电脉冲。当入侵行为发生时,将被最近的振动感应部件发出的反射波检测到。电子脉冲发出至反射回所用的延误时间长短是定位入侵点的决定因素★3支持自由设定防区、防区名称、子防区名称,每个防区下可有多个子防区,防区数量任意添加;4支持自由设定防区报警语音,防区报警语音及报警语音可自动解除或者手动模式解除;★5支持防区一键撤防、布防,支持防区手动撤防布防,支持防区按时间自动撤防布防;6、具有查询、设置等功能;可通过客户端软件设置防区数量、位置、名称等,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7、可并入现有信息化平台,与监控等系统联动使用。8、具有断线报警功能,当信号线被剪断时,在客户端软件上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9、具有防拆报警功能,当远程控制器的防拆开关被触发时,在客户端软件上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10、具有链路中断报警功能,当远程控制器和客户端软件之间的通信链路发生中断时,在客户端软件上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11、系统可以支持国产操作系统。需可对接到监狱数据中台和安防指挥平台。注:★5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二、项目实施要求第(七)款必须提供的附件。套12周界报警系统远程控制器★1、每个远程控制装置可以控制不小于2个回路,每个回路控制距离:不小于750米。★2、每个探测回路可设置1-40个防区。★3、防区距离设置:防护距离3-20米可设置。4、远程控制器具有12路开关量输入,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5、远程控制器具有14路开关量输出,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6、操作电压:12VDC;输出脉冲振幅:5v;注:以上★项目均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二、项目实施要求第(七)款必须提供的附件。个23周界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1、无源振动入侵探测器。2、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68,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探测器在-20℃~60℃的恶劣环境中放置2小时,仍可正常工作。4、可以安装在任何已有的边界围墙(栅栏)上,可控制5米高的栅栏和隔离网。★5、防区内震动振动入侵探测器的安装距离为不大于3米。6、电气参数:操作电压: 12VDC 耗电:5mAmp TYP (典型值5毫安) 线端电阻器:27Kohm(27千欧姆)注:以上★项目均需提供相关检测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二、项目实施要求第(七)款必须提供的附件。 个7404周界报警系统探测器连接线操作电压: 5-36 v;操作电流:5-50mAmp米18505声光报警器DC24V户外型;音量120dB;工作温度-40-70 ℃;防护等级IP65;触发方式,开关量;语音类型,定制;个106声光报警电源线国标2*1.5米18507网络继电器电压:DC7-40V;通信接口:网口;温度范围:-40-85℃;耐久性:10万次;个108网线国标,超五类网线箱29光纤国标,电信级室外6芯光纤线米200010光收发器单模单芯千兆收发器对1011光纤终端盒电信级,2芯(含熔接及尾纤)个1012交换机二层web网管交换机,交换容量192Gbps,包转发率30Mpps;8个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固化2个SFP千兆光口;支持VLAN、ACL、端口镜像、端口聚合等功能台113设备箱尺寸30*40*20CM,不锈钢,含空开一路、浪涌保护器、防雷电源插板,个214施工及辅材辅材(绑扎带、传感器安装件、控制器固定架等)、施工、调试等批13.11.0.0.1.1.1.1.二、项目实施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报警系统项目2、项目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监狱3、招标人名称:湖南省岳阳监狱。4、项目概况:岳阳监狱第一押犯点周界总长为1800米,需要通过部署振动传感器报警装置、声光报警设备及配套系统,实现对周界入侵行为的实时监测。整体需一套周界报警系统、两台远程控制器、入侵探测器740个(每2.5米安装1个探头),以确保监管区域安全无死角。系统需支持与监狱现有安防平台(监控等)无缝联动,入侵事件触发后声光报警器响应延迟≤1秒,定位误差≤±3米。(二)、采购需求1、招标控制价:692900.8元。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详见采购清单。(三)、工期及质量要求1、工期要求:到货时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运送至岳阳监狱指定地点;安装周期:自到货验收合格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系统安装调试。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监狱相关项目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四)、项目实施要求1、中标人负责设备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中标人负责设备在施工地点的安装,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中标人承担全部施工安全责任,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4、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及监狱管理制度。5、项目期间配置一名资产及资料管理员,协助甲方完成目标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拍照、交付等相关工作。完善全过程电子资料存档管理。(五)、质量保证1、本项目质量符合需求文件各项要求,系统需支持与监狱现有安防平台(监控等)无缝联动。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及保密制度,须保证对项目所获取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全程保密,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施工方员工须与施工方签订保密协议。3、质量保修:整体质保期3年(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算),项目质保内容涵括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及所恢复的相关产品及业务系统。项目验收后,须安排1名技术人员驻点进行运维3个月,确保试运行期间各系统与甲方原有系统对接紧密、培训到位、使用顺利、资产标签张贴准确。3个月驻点结束后,从第四个月起至第9个月期间每月进行两次上门维护,不驻点时间段须提供7×24小时专属服务团队,运维人员须保持电话24小时开通。故障响应≤1小时到场,设备/系统故障修复≤2小时,其他问题≤24小时解决。甲方对乙方的运维效果进行百分制考核,视考核情况对项目尾款进行考核;4、项目验收:以投标文件承诺参数、国家强制标准(GB系列)、监狱安防管理规程为基准,未达标项无条件返工。(六)、付款方式采购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审计无异议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与本合同总金额相当的专用发票,先向甲方支付结算审计3%作为质保金,甲方再向乙方支付结算审计金额的100%。甲方确认质保期内采购内容无质量问题,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时,自质保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金。以上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付为准。(七)、必须提供的附件:1、必须上传报价表并明确产品品牌型号(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周界报警系统中(3)支持自由设定防区、防区名称、子防区名称,每个防区下可有多个子防区,防区数量任意添加;(5)支持防区一键撤防、布防,支持防区手动撤防布防,支持防区按时间自动撤防布防。((5)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周界报警系统远程控制器中(1)每个远程控制装置可以控制不小于2个回路,每个回路控制距离:不小于750米;(2)每个探测回路可设置1-40个防区;(3)防区距离设置:防护距离3-20米可设置。(以上所有项都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4、周界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中(1)无源振动入侵探测器;(5)防区内震动振动入侵探测器的安装距离为不大于3米。(以上所有项都需提供***下属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内容,不提供或提供与要求不符视为该项参数不满足。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八)、结算:1.结算要求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人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等,均应使用电脑打印,一式贰份(中标人、采购人各执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人配送当天17时前将配送单据送至采购人处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2.本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数量据实结算,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物资,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人工费、耗材、合同期内因故更换所采购货物、配件的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其他未列明事项以合同为准。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转承包或分包给其他中标人。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八、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人:湖南省岳阳监狱(甲方)供应商:公司(乙方)湖南省岳阳监狱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湖南省岳阳监狱乙方(供货方):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标的物情况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产品和服务。包括根据本项目招、投标文件确定的货物清单及甲方实际需求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货物采购、安装、软件部署及调试、系统集成及调试、运维服务及技术指导服务,与其他已有相关货物(系统)之间的对接,使系统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乙方提交的深化设计货物清单内容基于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清单中列出项目,应按照系统实现需要对货物清单进行完善,乙方必须完成系统全部设计,并将所有设备、各种线缆、辅助材料等计入深化设计清单。1.2甲方如需变更前款商品种类、数量等,应在乙方交货前通知乙方。第二条质量标准2.1产品是能达到国家环保、安全标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达到相关检验及认证标准的合格产品。(以上标准不一致的,以最高标准为准)2.2乙方保证合同产品是崭新的、原装的、未使用过的,产品不含有设计上和材料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保证合同产品不会因设计、材料、工艺的原因而有任何故障和缺陷。第三条费用3.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该合同金额包括:货物采购费、货物运至现场的运输费及保险费、货物安装费、货物及系统调试费、系统集成费(含现有子系统售后服务期内新建的相关子系统接入平台费用)、验收费、培训费、安全保险费、主要设备原厂售后服务费、项目售后服务费以及完成项目建设目标的其他费用。3.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的货物及服务,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含变更签证等),费用由双方约定。第四条付款时间及方式4.1采购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结算审计无异议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与本合同总金额相当的专用发票,先向甲方支付结算审计3%作为质保金,甲方再向乙方支付结算审计金额的100%。甲方确认质保期内采购内容无质量问题,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时,自质保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金。3.12.4.2如乙方无发票或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不属于甲方违约。4.3乙方账户如下:4.开户行:户名:5.账号:第五条服务期限5.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有监理则为三方)召开项目交底会,共同讨论审核深化设计方案。于个日历日内乙方完成货物安装和系统调试,并经过检测达到系统功能要求,完成项目初验;本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乙方完成项目终验,达到甲方使用要求;项目终验后提供年售后服务。5.2服务地点:湖南省岳阳监狱第六条包装及运输6.1乙方所交付的所有产品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和产品、零件散失,并应按产品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产品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产品安装现场。国家对包装有标准要求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6.2乙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加注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号码、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6.3非因甲方原因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乙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赔偿或补供货物。6.4乙方负责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且运输搬运期间货物的运费、保险费及吊装费由乙方承担。6.5货物未正式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使用之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培训7.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及软件系统的接口等。7.2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和工具、辅助材料:7.2.1产品的现场安装和调试;7.2.2提供产品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7.2.3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7.3乙方应确保施工的规范与安全,为工作人员购买保险,遵守甲方监管场所及安全相关制度。除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错,甲方不为乙方施工及运维期间的安全承担责任。第八条产品的验收8.1乙方保证提供全新的产品,且符合甲方配置清单的规格、功能要求,并满足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厂商验收标准(以最高标准为准)。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上述质量要求导致任何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及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等一切法律后果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该条款不受任何时间的限制。8.2乙方将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产品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7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清点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执行标准等相关单证和技术资料、使用说明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8.3验收结束后,经双方验收代表在最终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验收合格的,视为产品交付完毕。此种验收为初步验收合格,因产品表面无法发现的品质或质量瑕疵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退货或退款。第九条产品的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9.1质保期为年,自甲方确认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产品损坏修理期间除外)。质保期内,产品出现问题(非人为违规操作、保存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指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问题产品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对于一般故障,乙方应在小时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或需更换部件的,应在日内完成维修或更换。9.2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及相关的技术支持与培训。如需进行现场培训的,乙方应当到甲方产品现场进行培训,培训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9.3对因产品在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任何财产和人身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第十条保密义务甲方:10.1.1保密内容:对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乙方的业务、技术情报和资料以及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知识成果,负有保密义务,除乙方书面授权或根据其适用的法律必须披露的情况外,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10.1.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涉及接触本项目之所有人员。10.1.3保密期限:5年。10.1.4泄密责任:承担由于泄密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10.2.1保密内容:对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的业务、技术情报和资料以及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知识成果,负有保密义务,除甲方书面授权或根据其适用的法律必须披露的情况外,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10.2.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涉及接触本项目之所有人员。10.2.3保密期限:乙方的保密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项目合作所涉及的保密信息不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保密信息为止。10.2.4泄密责任:承担由于泄密产生的一切责任。第11条固定资产管理11.1按甲方管理办法,设备到货后进行两次固定资产验收。到货后由监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到货验收,设备安装后进行二次验收,终验后完成余下固定资产程序。11.2施工期间,设备和线材存到甲方仓库,由双方共同管理,施工方随报随取,进行登记。11.3双方约定固定资产管理员共同对资产进行有效管理。甲方管理员为(电话号码:),乙方管理员为(电话号码:)。固定资产管理员全程负责资产的管理工作,服从监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制度与要求。乙方固定资产管理员配合甲方资产管理员开展工作,乙方对甲方资产(含本项目待录入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移动、维修、损坏都须及时与甲方资产管理员进行对接。11.4工作范围包括项目所在区域所有可能产生影响的固定资产。工作时间从项目开始起至质保期结束。11.5若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资产遗失的,乙方必须在15日内按原规格型号补齐同类型资产,及时恢复系统。一旦发现乙方未按甲方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违规处置甲方资产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2.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2.2当合同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解除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12.3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产品,或者未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安装、调试产品,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4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且不能在15日内更换至符合约定的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5任何一方依约或依法解除合同的,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条款13.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和社会事件,譬如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罢工等;不可抗力事件是政府部门或权威媒体已经报导的公众事件,且受影响的不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一方,还应包括与之相关联的其他任何人。13.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三十天内提供由当地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13.3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履行被迫停止或不得不推迟履行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引致的延误及损失减至最小。13.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超过30天,双方应就合同执行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并尽快达成书面协议。如果未能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4.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4.3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4.4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日内解决以满足甲方要求,乙方逾期未能解决,向甲方支付合同货款30%的违约金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无法解决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解决,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予以抵扣。14.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4.6本合同所称甲方之“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所支出的、或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和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等费用,以及来自行政部门的罚款等等。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5.1如果甲、乙方双方对产品质量存在争议,可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费用由乙方垫付,最终由责任人承担。15.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向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及其所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第十七条附则17.1本合同条款均为打印文字,对任何条款所作的手工修订都应由双方在本合同中注明并盖章确认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效力。17.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双方分别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甲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人:(电话)。16.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项目清单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6789101112第2节合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12.0.1.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20.不可抗力2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5.附则25.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313.1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湖南省岳阳监狱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湖南省岳阳监狱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或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分项报价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岳阳政府采购13.2.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13.3.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13.3.0.1.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资格审查索引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资格审查标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13.3.0.一、开标一览表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投标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3.3.1.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13.3.2.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13.3.3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3.3.4.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3.3.4.1.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2)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参考下列格式)。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13.3.4.2.附件4-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3.3.4.3.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13.3.4.4.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界报警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