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 高举消防车类 灭火救援消防车类 特种救援及辅助消防车类 消防车招标公告(耒阳市应急管理局2026)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20日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的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耒财采计[2025]A034号

3、委托代理编号:9546-20251118-479

4、采购项目预算:11,457,71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3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交货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5,107,710
高举消防车类
详见采购需求
1
5,107,710

包2
2,970,000
灭火救援消防车类
详见采购需求
3
2,970,000

包3
3,380,000
特种救援及辅助消防车类
详见采购需求
4
3,38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40%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包2:



包3: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8日,
午8:00-12:00,14:30-17:00, 在
https://ggzy.hengyan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s://ggzy.heng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0:00

4、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雷小红

2、电话:15073429259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2)地 址:耒阳市金阳路

(3)联系人:雷小红

(4)邮 编:/

(5)电 话:15073429259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1402、1403、1404、1407、1408房

(3)联系人:伍女士

(4)邮 编:410000

(5)电 话:18570360396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

(3)电 话:/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

品目
A02030609-消防车

采购单位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09: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https://ggzy.hengyang.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

预算金额
¥1145.771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伍艳

项目联系电话
18570360396

采购单位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耒阳市金阳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雷小红:15073429259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1402、1403、1404、1407、1408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志军:13307486200

附件:

附件1
20251120采购内容与要求.docx

附件2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12).zip

附件3
招标文件论证资料.zip

附件4
招标文件正文(车辆11.20).zip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人(采购人,简称甲方):市应急管理局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乙方: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委托乙方实施政府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受托范围内依法实施采购。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项目情况(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填写):(一)项目名称: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车辆采购项目(二)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25】A(三)预算金额:11457710元(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一)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邀请招标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报送、备案和保存采购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指定雷小红为该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时,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1、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2、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表;3、办理委托采购事项所需要的其他资料。(三)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产品品牌、型号,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四)甲方配合乙方做好采购文件的编制、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五)甲方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及有关澄清、修改内容予以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六)甲方配合乙方组建评审委员会。须在开标前一天或半天,指派本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抽取评审标专家。(七)甲方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八)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实施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九)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十)甲方配合乙方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答复。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当安排2名以上参加过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代理本项目,其中为本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在授权范围办理委托采购事宜。(二)乙方依法组织实施受托项目的采购,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度保证采购的顺利实施。(三)乙方在组织实施受托项目时,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项目中不合理的商务和技术条款,修正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内容。(五)乙方应当按照弥补编印成本的原则确定采购文件售价,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定价依据。(六)乙方有权按有关政策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七)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有关商业秘密。(八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委托他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五、有关约定事项(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1、甲方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2、甲方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二)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全部委托工作。(三)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93.3%计取,最高限额81772元。(四)在受托期间,因乙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导致项目被废标的,甲方有权终止委托,如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五)在采购活动中,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应当回避。(六)甲乙双方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七)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处理,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约定事项: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检测、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七、违约责任(一)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并作如下处理:1、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2、选择其它有资格的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3、保留对乙方的追溯权。(二)甲方违背上述约定的,乙方有权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1、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2、保留对甲方的追溯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委托采购的项目负有监叔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盖章)甲方:(盖章)地址:地址:i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影”负责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在月日签约时间:签约时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法)货物类采购单位名称:耒阳市应急管理局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25】A034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编号:9546-20251118-479(网上开标专用)2025-11-19-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9第三章投标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评标六、中标信息公告与中标通知书七、询问、质疑与投诉八、合同签订九、其他规定第四章采购合同协议书.............................................................................................................-31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第六章综合评分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三、授权委托书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投标人基本情况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七、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八、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九、符合性审查表十、商务文件封面十一、投标函十二、开标一览表(总价)十三、分项价格表-2-十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十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七、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十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十九、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二十、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二十一、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节水或环境标志产品二十二、附表:本项目所投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121-二十三、技术文件封面二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二十五、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或偏离表二十六、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二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二十八、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耒阳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对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耒财采计[2025]A034号、委托代理编号:9546-20251118-479)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网上开标模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分包:包名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代理服务费限价(元)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包15107710.005107710.0036450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包22970000.002970000.0021200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包33380000.003380000.0024122包详情:包名品目分类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包1A02030609-消防车高举消防车类详见招标文件1辆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包2A02030609-消防车灭火救援消防车类详见招标文件3辆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包3A02030609-消防车特种救援及辅助消防车类详见招标文件4辆(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等。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4-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非专门面向):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60%份额给小微企业。(二)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接受☑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投标人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包:无。二包:无。三包: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6、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招标采购□接受☑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17:00时止;2、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在衡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9/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完整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操作,逾期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人须从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整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视同无效投标。网上完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如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512-58188076,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00时到17:00时。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以下数字证书:(1)投标单位数字证书(电子印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数字证书(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3)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若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服务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手机CA互认平台(标证通:0734--8846545)、CFCA(0734--8869546)、湖南CA(0734--8846535)。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开标时间与地点:1、开标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0时(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hyggzyjy.hengyang.g-6-ov.cn:8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投标文件的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使用具有上网卡和音视频功能的电脑提前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导航”—“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然后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不见面开标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远程解密方法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政府采购交易服务:《不见面大厅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之时起20分钟之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同放弃本次投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解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第26条。五、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的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联系人伍艳,联系电话18570360396。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0元。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1)名称:耒阳市应急管理局(2)地址:耒阳市金阳路(3)联系人:雷女士(4)电话:15073429259(5)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1402、1403、1404、1407、1408房-7-(3)联系人:伍艳(4)电话:18570360396(5)电子邮箱:/-8-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名称内容规定一、说明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包1:/。包2:/。包3:/。.....(此项可编辑)二、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响应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以每包项数为准项将导致无效投标。包1:≥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包2:≥15项将导致无效投标。包3:≥2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报价1、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4、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备选方案□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未按《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投标人资格承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函》规定格式进行承诺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样品提供的规定□要求提供样品提交时间:/样品提交地点:/☑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0元。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文件: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四、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网络传输提交: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提交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投标人登录—投标文件上传模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五、开标、评标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解密时限:自网上开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起2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电子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因素和标准(提示:因评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标因素分列)权值(说明:权值、评审因素等具体内容见第六章综合评分表)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超过最高限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关于多家代理商参加核心产品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规定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载明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投标文件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按评标委员会推荐顺序确定前3名(详见第六章)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节水产品投标人应按财库〔2019〕9号和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标记★符号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节水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价格和技术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部分4%、技术部分4%。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按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和财库〔2019〕18号文件要求,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标记★符号的节能、节水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认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价格和技术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部分4%、技术部分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小企业行业类别如下:(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规定进行中小企业划分。投标人应提交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第/包,所属行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中第/包,所属行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一、本项目中第一、二、三包,所属行业工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考虑),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注:如整包响应,整包所有品目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才进行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中型企业。☑二、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4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被分包企业名称(制造商名称),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人的分包协议须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附件报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大中型企业投标人(制造商)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投标人(制造商)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制造商)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制造商)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投标人(制造商)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企业狱☑本项目中第一、二、三包,所属行业工业,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12-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考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报价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投标人所投产品同时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与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优惠政策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投标人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可登录湖南政府采购网衡阳分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平台(http://220.168.30.70:89/page/portal/financeBankInfo_portal_hy.jsp?area_id=28)了解相关业务。七、合同签订履约担保□需要。担保金额及方式:/。☑不需要。八、其他规定信用记录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信用记录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3、信用甄别时间:开标后至评标开始前。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最高限额:81772元。网上开评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答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网上开评标说明3、参与网上开标的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模块”下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均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遇到问题时,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512-58188076。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找到“服务导航-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模块),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开标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导出并打印《标书雷同性分析检查表》,同《开标记录表》共同作为开标结果。6、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能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交易系统动态,在评标结束前不要离线。投标人关注交易系统动态的操作: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点击进入“服务导航-投标人登录”模块,关注“采购业务-评标澄清答复”动态。如评标委员会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答复,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答复并进行电子签章确认,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复的权利,投标人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其他1.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线上要求其在评标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数据电文说明,必要时在交易系统线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响应,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a、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d、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确定。-14-第三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各方参与人(以下简称交易参与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衡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5-(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授权委托5.1投标人代表可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等的负责人称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2款、第3.3款、第3.4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6-(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共七章,分两部分。各部分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与评标六、中标信息公告与中标通知书七、投标人质疑八、合同签订九、其他规定第四章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17-第六章综合评分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9.招标文件的提供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9.2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规定要求在网站完成投标报名。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确认报名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并发布更正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的,遵守本章第11.1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第二章和第五章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0.4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18-截止时间。12.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16.投标报价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6.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6.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在评标时将视无效投标。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16.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19-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6投标人的价格优惠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17.备选方案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7.2接受备选方案投标时:17.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2备选方案应当在《开标一览表》备注中列出。1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8.1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投标邀请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8.3.1未按《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投标人资格承诺函》规定格式进行承诺的;18.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18.3.3资格证明文件超过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19.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9.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表格。19.3商务、技术偏离表中应对照招标文件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如实填写。19.4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20-的,在评标时将不予评分:19.4.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9.4.2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样品标准要求不一致的。2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之规定。2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22.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22.1.1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22.1.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2.1.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23.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3.2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21-23.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逾期不予受理。23.2.2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3.3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处罚。24.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25.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开标、评标26.开标26.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6.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6.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6.2.2开标时间,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函情况;26.2.3投标人根据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22-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为20分钟,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6.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6.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在开标记录上进行确认,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6.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评标:26.3.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6.3.2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交易平台提出延长解密时间的申请,交易平台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或加分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7.1强制采购: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评审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给予价格部分和技术部分加分。27.2优先采购: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给予价格部分和技术部分加分。27.3小微企业评审优惠:(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23-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按《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评审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具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政府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7.5投标文件符合本章第27.1款、第27.2款、第27.3款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27.6投标人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评标28.1评标委员会28.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4-28.2评标方法28.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8.2.2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综合评分表。28.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8.3.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信用记录、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告知投标人原因。(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8.3.2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28.3.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集中列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8.3.4多家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要求如下:(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载明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1)规定处理。28.4澄清有关问题28.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8.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应对修正进行确认,如不确认,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28.4.4有效的数据电文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5比较与评价-26-28.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5.2价格评审。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28.5.3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28.5.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计分。28.5.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数据电文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5.6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8.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审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但价格相同的,按评审后的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28.6.2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第六章。-27-六、中标信息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9.中标信息公告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结果通知30.1.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已完成电子签章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七、询问、质疑与投诉3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前款“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3.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33.2对采购程序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3.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提供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投标人开具签收回执。-28-35.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4事实依据;35.5必要的法律依据;35.6提出质疑的日期。36.质疑书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授权书。37.采购人应当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38.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八、合同签订39.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40.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九、其他规定41.信用记录41.1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投标人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1.3信用记录查询网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4信用甄别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情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42.网上开标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4.其他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0-第四章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中标人(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项目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31-(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32-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第一节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二、预算金额:11457710.00元,一包5107710.00元;二包2970000.00元;三包3380000.00元。三、采购数量:项目名称包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最高上限(元)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一包高举消防车类A02030609-消防车15107710.00二包灭火救援消防车类32970000.00三包特种救援及辅助消防车类43380000.00四、一包高举消防车类参数要求50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数量:1详细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1.11.整车性能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2.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3.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符合GB7956.6-2015《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要求;-33-4.举高消防车符合GB7956.12-2015《举高消防车》要求;5.抢险救援消防车符合GB7956.14-2015《抢险救援消防车》要求;6.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7.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2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并能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1.3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必须可靠固定在科学、合理的位置,且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1.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1.5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1.6交车时需提供上应急专用号牌车辆资料。2、技术要求2.1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2.1.1排放标准:国六。2.1.2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2.1.3制动方式:气刹,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2.1.4配备ABS、EBS。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5吨及以上的车辆需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5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2.1.5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2.1.6必须设置上装电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电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方便开关的位置,并做明显标注。2.1.7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420mm;空呼支架控制手柄设置合理,确保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2.1.8取力器要求:采用比功率相匹配的取力器,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2.1.9上下驾乘室脚踏板:采用楼梯式样,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2.2材质、设计要求2.2.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2.2.2整车所有出水口、进水口以及水带、分水器等随车器材的接口类型和出水口开关方式应根据采购人所属各单位要求选定,消防车上所有接口材质为锻造式铝合金原色接口(交车时,整车所有锻造材质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入水口均安装过滤网(滤网孔径需符合国家标准),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沟通确定接口类型,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所有出水口均应向下弯曲设计,以减小接口水锤作用,并根据出水口高度,设计合理的向下弧度(与地面角度至少小于80度)。2.2.3器材箱设计、材质及安装要求:外骨架采用不锈钢或铝制型材焊接成型,内骨架采用≥40mm×40mm高强度全铝合金型材,确保其刚度和强度。内装饰、隔板、地板均为2.2.33mm及以上铝合金板材(或优于该设计),轻质防腐铝合金结构,表面作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板材通过具有弹性、高粘接强度的连接密封胶与主结构相联,并做加固处理,可根据需要随意调节每层高度,且做好防锈、防滑处理,保证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固定牢靠、振动小,噪声低。器材箱应设置排雨水孔槽。车辆器材箱优先选用高强度铝板冲压拼接结构形式。2.2.4帘子门: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极氧化处理,采用拉杆式;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帘子门顶部采用胶条和毛刷双重挡水设计(或优于该设计),用低压直流水冲洗帘子门任何部位时,器材箱不应进水。2.2.5脚踏翻板:框架为高强度型钢,蒙皮为铝合金材质。内藏可翻转式气动弹簧脚踏板,采用弹簧与门止口双重固定,要求安全可靠,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站立取用器材方便,且能防止泥尘进入器材箱。最大承重力≥150kg。(也可优于该种设计,需注明理由)二、举高车辆交付时必配的常规随车器材品名数量品名数量20-65-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8盘铁铤1把20-8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12盘橡皮锤1把多功能水枪(流量≥8L/s,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2把支腿垫块1套三分水器(锻造材质)按国标配备ABC干粉灭火器(8kg)1具直径65-80异径接口(锻造材质)2个橡胶材质水带护桥2副水带挂钩(不锈钢材质挂钩)8个水带包布(复合尼龙材质)8个地上消火栓扳手(含1把为吸附式扳手)2把吸水管滤水器按进水口数量配备吸水管板手2个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DN100螺纹接口)1个缓降器(适用高度≥50米,登高平台和云梯消防车配备)1个集水器(锻造材质)每个进水口配备1个排气管火星熄灭器1个气动阀应急手动扳手1个5米泡沫外吸透明软管(带有泡沫外吸功能的车辆配备)1根全身安全吊带(登高平台和云梯消防车配备,每根吊带配有带缓冲功能连接带)4个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2个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2、全身安全吊带需符合XF494-2023标注要求,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1、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2、投标人需提供整车详细的设计方案。(一)底盘及驾驶室▲1、底盘:采用国际知名品牌8*4消防专用底盘。▲2、发动机功率:≥370kw,左侧驾驶室。3、驾驶室布局:底盘原装驾驶室,双门单排座,驾驶室内设备为原底盘厂标配,定员2-3人。4、整车比功率≥8.5KW/T。▲(二)举高部分主要技术1、最大工作高度:≥48m,2、最大工作幅度:≥23m。3、工作平台额定载荷:≥500Kg,有超载报警装置,工作斗下部设置喷雾自保装置。4、回旋范围:≥360°。5、支脚伸展时间:≤40s,臂架展开时间:≤180s。6、支腿跨距:横向≤7850mm,纵向≤8500mm。7、臂架方式:采用五节伸缩主臂+二节伸缩曲臂+飞臂;臂架控制方式:电液控制,极限位置具有自动减速装置。8、工作斗平台上安装有可遥控的防水摄像头,具备星光级红外夜视功能,用于火场侦察和操作,也可在操作平台或操作台能控制,并可将视频画面通过无线方式外传。9、应急回收:采用汽油机应急回收动力源。-36-10、工作斗平台与转台操作台有实时对讲功能。(三)消防炮1、车载消防炮: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电控水、泡沫两用炮,可有线和无线控制,遥控距离≥150米,配有泡沫炮头。2、车载消防炮额定流量:采用流量自动调节炮头,在20L/s~80L/s之间可调。3、车载消防炮水平回转角度≥±45度,俯仰角度≥±45度。4、车载消防炮额定工况有效射程:水≥70m,泡沫≥60m。(四)罐体及水泵主要技术1、罐体总载液量≥6吨,载水≥4吨,载泡沫≥2吨。▲2、水泵: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离心消防泵,流量:≥100L/S。3、真空泵: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免维护电动真空泵。4、泡沫比例混合器:配备国际知名品牌全自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系统,具有自动冲洗功能,调节比例范围不低于1%~10%。5、臂架旋转与水泵作业能同时进行,不能相互干涉。(五)车辆装备管理系统,交付时应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推广应用新版消防装备管理系统的要求,做好车辆基础信息录入、赋码及标签配置工作,附着由“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统一发行的装备物资二维码(或RFID),二维码标签采用激光雕刻附在车辆铭牌上。(具体中标后联系采购人获取《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用户手册(企业)》)。五、二包灭火救援消防车类参数要求:1、城市主战车数量:1详细技术要求:一、技术需求通用要求1、总体要求1.1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水罐消防车符合GB7956.2-2014《水罐消防车》要求;泡沫消防车符合GB7956.3-2014《泡沫消防车》要求;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高层供水车)符合GB7956.6-2015《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要求;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2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并能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1.3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1.3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的固定科学合理、方便取用,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1.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1.5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技术响应表中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1.6交车时需提供上应急专用号牌相关车辆资料。2、技术要求2.1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2.2排放标准:国六。2.3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2.4制动方式:气刹,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全驱越野底盘除外)。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2.5配备ABS、EBS。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5吨及以上的车辆需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5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2.6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2.7必须设置上装气电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气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方便开关的位置,并做明显标注。2.8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420mm;空呼支架控制手柄设置合理,确保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2.9取力器要求:采用比功率相匹配的取力器,国产底盘车辆加装的取力器必须安装附加冷却系统(底盘自带取力器除外);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上下驾乘室脚踏板:采用楼梯式样,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3、材质、设计要求3.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3.2整车所有出水口、进水口以及水带、分水器等随车器材的接口类型和出水口开关方式应根据采购方所属各单位要求选定,消防车上所有接口材质为锻造式铝合金原色接口(交车时,整车所有锻造材质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入水口均安装过滤网(滤网孔径需符合国家标准),中标方需在中标后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沟通确定接口类3.2型,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所有出水口均应向下弯曲设计,以减小接口水锤作用,并根据出水口高度,设计合理的向下弧度(与地面角度至少小于80度)。3.3器材箱设计、材质及安装要求:外骨架采用钢或铝制型材焊接成型,内骨架采用≥40mm×40mm高强度全铝合金型材,确保其刚度和强度。内装饰、隔板、地板均为3mm及以上铝合金板材(或优于该设计),轻质防腐铝合金结构,表面作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板材通过具有弹性、高粘接强度的连接密封胶与主结构相联,并做加固处理,根据需要随意调节每层高度,且做好防锈、防滑处理,保证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固定牢靠、振动小,噪声低。器材箱应设置排雨水孔槽。车辆器材箱优先选用高强度铝板冲压拼接结构形式。3.4帘子门: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极氧化处理,采用拉杆式;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帘子门顶部采用胶条和毛刷双重挡水设计(或优于该设计),用低压直流水冲洗帘子门任何部位时,器材箱不应进水。3.5脚踏翻板:框架为高强度型钢,蒙皮为铝合金材质。内藏可翻转式气动弹簧脚踏板,采用弹簧与门止口双重固定,要求安全可靠,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站立取用器材方便,且能防止泥尘进入器材箱。最大承重力≥150kg。(也可优于该种设计,需注明理由)3.6配有爬梯及扶手(防滑及毛刺处理),可方便的登上车顶。3.7车辆任何涉及人员登入的位置必须设置防滑处理。3.8所有车载发电机、汽油机润滑油排放口采用旋转开关加延长放油管的设计方式。3.9水泵进水口需设置蝶阀。3.10车顶设放梯托架。载液量<12吨设置放9米金属拉梯;载液量≥12吨设置放15米金属拉梯。3.11专用号牌悬挂位置受限的车辆,需设置专用号牌支架,方便专用号牌悬挂。(号牌悬挂要求:平整、牢固)独立乘员室需设置关门泄压装置,减小关门阻力,与驾驶室连接部分需设置可视车窗和或设置可视通话装置,方便乘员沟通和观察车辆行驶状况。3.12器材箱设置要求3.12.1每辆消防车的器材箱均需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量身定制,涉及的相关改造费用由车辆中标方承担,且器材布置需满足以下几点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分区存放;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3.12.1频率放置器材;4、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5、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6、所有器材都需合理固定。3.13在合适位置设置吸水管固定卡座(盒)。4、罐体要求4.1罐体质保:终身质保。4.2材质:304级别以上不锈钢;罐体顶部人员站立面采用防滑板或进行防滑处理;4.3厚度:底部厚≥5mm,其他部位≥4mm,实行国标,内径多道防腐处理,钝化处理;4.4焊接:板材冲压焊接,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防荡板伸出长度不得少于同侧罐体长度的1/3;4.5设备:采用轻质易弯曲吸水管,工作压力:-90kPa至0.3MPa,弯曲半径小于2.2米,胶管线质量小于3公斤/米,配备螺纹吸水管接口和消防栓转换接头。吸水管配备数量按照吸水口数量配备(即有几个吸水口就配备几组8米吸水管),并应满足水泵额定工况吸水需求。每个罐顶设计1个450mm人孔,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自动泄压装置,每个罐底设有集液槽及带有球阀控制启闭的排污口(口径不少于19mm)。车身侧面需设置1个65mm泡沫加注口,并标注“泡沫原液注入口”字样,采用深入罐底注入形式,注入口设置阀门开关(与供液消防车配套使用);配备电动插桶泵(采用24V电源),功率≥2000W,流量≥150L/min,进口直径≥42mm,吸液管长≥1.2m,材质不锈钢,出口直径≥32mm,出口管长≥5m,材质透明软管,可以与泡沫罐另一注入口连接使用(利用齿轮插桶泵从泡沫桶向泡沫罐输转泡沫)。特别要求:1、加注泡沫管道形式需考虑加注过程产生泡沫和避免虹吸现象;2泡沫罐设计需考虑行车过程中泡沫不能外溢。水泵出水口和吸水口的管径、数量需满足水泵流量。5、电气部分要求5.1驾驶室适当位置上安装功率≥2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5.2车辆至少前轮配备底盘原车胎压监测系统,具有显示和报警功能。5.3驾驶台控制面板:设置器材厢门和乘员室门未关闭指示灯,侧标识灯控制与底盘小灯同步。5.4无线电通讯:驾驶室内安装消防用车载无线电台,需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的对讲通信设备相匹配。驾驶室顶部安装爆闪式红色长排警灯,车厢两侧上方各安装频闪轮廓灯3只,车顶后5.4部安装圆警灯1只,消防用卤素探照灯1只(配灯罩,符合GB4785-2019规定);车顶各类灯具、控制模块应方便维修并做好防水(部分车辆两侧和后部不适宜设置警灯的因车而定)。5.5水泵控制仪表板上安装有压力表(用于检测出水主管道压力)、真空表以及水泵出水流量表(用于检测水主管道总流量)(以上仪表采用抗震型)、液位指示器、消防泵转速表、累积计时器,其线路均用单线制,电压24V负极接地;水泵控制仪表板还应安装有取力器开关、油门控制开关、真空泵引水开关等。5.6车辆行驶用电系统与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整车线路应排列整齐,固定可靠,且有防止短路或断路的措施;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多根导线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有编号及不同颜色区别,连接时采用插接件;车载消防炮配备车载发机的车辆必须设有接地保护,地线采用铜芯线,大小不低于4平方毫米,长度≥50米,接地桩长度不低于0.8米;车载设备线控连接需做防水处理,连接方式采用非针式接口。5.7驾驶室内设1个功率≥200W的电源逆变器,提供220V电源,采用中国制式接头(不少于2个),不少于2个USB供电口(USB供电采用电流不少于2A的快充口,并配备3种不同接口类型数据线),位置设计合理,用于各种设备的充电。5.8驾驶室左右采用电控窗设计。5.9车身后部左侧粘贴“车辆型号”后面增设金属材质二维码,扫描后可见车辆主要参数、操作视频、说明书等相关内容。5.10车辆必须科学、合理设置底盘发动机紧急停车按钮。5.11安装自动脱落式充电系统和自动充气系统(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安装位置不能占用器材箱空间。配备移动式启动电源,启动电压能满足12V和24V,峰值电流≥6000A,带电量数显和USB输出。安装具有蓝牙功能、夜视功能、扬声器功能、导航功能、回放功能、数据拷贝方便的360º行车记录仪;(如底盘或车辆有原装360º的必须选用原装360º)5.12固定安装在驾驶室内(不得采用吸盘式,不阻碍驾驶员视野),线路能够隐藏布置,车辆底盘电源关闭后行车记录仪应能断电;5.13内存配备≥1TB固态硬盘;5.14屏幕尺寸≥10寸;(如原车底盘屏幕小于该尺寸以原车配置为准)5.15内置电池容量≥350mAh。5.16安装360º行车记录仪和倒车雷达系统(全景影像摄像头带夜视功能,与倒挡、转向联动,可与2.5.3行车记录仪合并为一体机),360º行车记录仪分辨率不低于1080P,确保无盲区、无死角,不能为4路分屏监控,需在显示屏上行成360º全景影像,也可查看各分路视频的影像。6、漆色及标识要求6.1整车全部采用原厂原色优质烤漆,颜色为消防红,整车外观喷涂应符合消防救援局最新喷涂要求;底盘为原厂原色底漆;6.2所有仪表及开关、按钮均配有醒目的中文标识和指示方向,并在车载设备的显眼处均有铝制操作说明及警告标识,另外在所有器材的放置位置标注器材名称。二、灭火消防车交付时必配的常规随车器材品名数量品名数量19mm直流开关水枪(锻造材质)2把PQ16泡沫水枪(非自吸式)1把二分水器(锻造材质)1个多功能水枪(流量≥8L/s,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2把铝合金挂钩梯1架三分水器(锻造材质)按国标配备铝合金单杠梯1架橡胶材质水带护桥2副30-4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15盘水带包布(复合尼龙材质)8个20-65-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15盘水带挂钩(不锈钢材质挂钩)8个20-8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30盘直径65-80异径接口(锻造材质)4个16-65-20水幕水带(锻造接口)4盘吸水管滤水器(铝合金材质)按进水口数量配备地上消火栓扳手(含1把为吸附式扳手)2把吸水管板手2个集水器(锻造材质)按进水口数量配备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DN100螺纹接口)1个橡皮锤1个5米泡沫外吸透明软管(带有泡1根橡皮锤1个沫外吸功能的车辆配备)1根消防斧1把大锤1把火钩(长)1把丁字镐1把多功能挠钩1套消防铲1把铁铤1把绝缘剪断钳1把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2个对讲机充电器(排式,签订合同时与采购方明确型号)1具ABC干粉灭火器(8kg)1个千斤顶(需满足整车起重要求)1具气动阀应急手动扳手1个65止水器(锻造材质)2具排气管火星熄灭器1个帆布水桶1个40二分水器(锻造材质)2个直径40-65异径接口(锻造材质)4个40多功能水枪(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2把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接口)1个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2、橡皮锤、大锤、消防斧、火钩、丁字镐、消防铲、多功能挠钩等随车器材的手柄采用绝缘高强度非木质材料。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1、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2、投标人需提供整车详细的设计方案。(一)底盘及驾驶室改装▲1底盘:采用国产4×2特种作业车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0吨。▲2发动机功率:≥250KW。3驾驶室布局:采用底盘原装四门双驾驶室,乘员不少于6人,后排每个座位靠背处设置能放置空气呼吸器的自锁式器材架,保持稳定、安全、方便取用。后排座位前有防滑不锈钢拦杆及扶手。4整车比功率≥12KW/T。5其它部分:驾驶室采用四点悬浮技术,发动机、变速箱全部采用进口技术(或全进口),主驾驶位配置空气气囊座椅。-43-(二)车载消防泵主要技术▲1水泵: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离心消防泵,流量:1.0MPa时≥60L/s、1.7MPa时≥20L/s,车载形式:后置式。2真空泵: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免维护电动真空泵3泡沫比例混合器:配备国际知名品牌全自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系统,具有自动冲洗功能,调节比例范围不低于1%~10%。(三)罐体及车载消防炮主要技术1罐体总载液量≥6吨,载水≥5吨,载泡沫≥1吨。2车载消防炮: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电控水、泡沫两用炮,可遥控和手动控制,带旋转手轮,遥控距离≥150米,配备泡沫炮头。▲2.1车载消防炮额定流量:采用自动恒压炮头,在20L/s至48L/s之间可调。2.2车载消防炮水平回转角度≥350°,俯仰角度范围≥-7°~70°,可自行设置回转和俯仰角度。▲2.3车载消防炮额定工况有效射程:水≥65m,泡沫≥60m。(四)相应救援设备1供电设备:配备额定功率≥5KW的国际知名品牌车载发电机一台,手电两种启动方式,配备≥30米220V线盘,供车载照明灯等电气设备取电,设置1个220V以上电源插座(中国制式)。2照明设备:配备国际知名品牌载伸缩式升降探照灯,采用≥2000W照明灯,LED光源,水平转角360度,垂直可旋转120度,工作高度≥7米;采取有线控制方式,控制线长≥4米;照明灯组和升降灯杆具备一键自动复位、回收功能;照明灯回收时,可实现自动对中。当无线及面板操作失效时,可应急收回升降照明灯;设置有升降灯杆未回收到位提示,具有灯杆下落保护功能,防止工作状况下灯杆自动下落;升降照明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及接地装置,并设有紧急切断按钮和手动电源总开关。3牵引设备:配备国际知名品牌电动绞盘,最大牵引力:≥5000kg,钢丝绳直径:大于≥10mm,钢丝绳长度:≥30m,安装方式:前置式安装并加装防护罩。车辆装备管理系统,交付时应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推广应用新版消防装备管理系统的要求,做好车辆基础信息录入、赋码及标签配置工作,附着由“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统一发行的装备物资二维码(或RFID),二维码标签采用激光雕刻附在车辆铭牌上。(具体中标后联系采购人获取《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用户手册(企业)》)。2、高扬程水罐消防车数量:1-44-详细技术要求:1、总体要求1.1整车性能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水罐消防车符合GB7956.2-2014《水罐消防车》要求;泡沫消防车符合GB7956.3-2014《泡沫消防车》要求;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高层供水车)符合GB7956.6-2015《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要求;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2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并能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1.3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的固定科学合理、方便取用,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1.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1.5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技术响应表中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1.6交车时需提供上应急专用号牌相关车辆资料。2、技术要求2.1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2.1.1排放标准:国六。2.1.2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2.1.3制动方式:气刹,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全驱越野底盘除外)。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2.1.4配备ABS、EBS。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5吨及以上的车辆需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5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2.1.5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2.1.6必须设置上装气电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气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方便开关的位置,并做明显标注。2.1.7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420mm;空呼支架控制手柄设置合理,确保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2.1.8取力器要求:采用比功率相匹配的取力器,国产底盘车辆加装的取力器必须安装附加冷却系统(底盘自带取力器除外);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2.1.9上下驾乘室脚踏板:采用楼梯式样,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2.2材质、设计要求2.2.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2.2.2整车所有出水口、进水口以及水带、分水器等随车器材的接口类型和出水口开关方式应根据采购方所属各单位要求选定,消防车上所有接口材质为锻造式铝合金原色接口(交车时,整车所有锻造材质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入水口均安装过滤网(滤网孔径需符合国家标准),中标方需在中标后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沟通确定接口类型,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所有出水口均应向下弯曲设计,以减小接口水锤作用,并根据出水口高度,设计合理的向下弧度(与地面角度至少小于80度)。2.2.3器材箱设计、材质及安装要求:外骨架采用不锈钢或铝制型材焊接成型,内骨架采用≥40mm×40mm高强度全铝合金型材,确保其刚度和强度。内装饰、隔板、地板均为3mm及以上铝合金板材(或优于该设计),轻质防腐铝合金结构,表面作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板材通过具有弹性、高粘接强度的连接密封胶与主结构相联,并做加固处理,根据需要随意调节每层高度,且做好防锈、防滑处理,保证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固定牢靠、振动小,噪声低。器材箱应设置排雨水孔槽。车辆器材箱优先选用高强度铝板冲压拼接结构形式。2.2.4帘子门: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极氧化处理,采用拉杆式;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帘子门顶部采用胶条和毛刷双重挡水设计(或优于该设计),用低压直流水冲洗帘子门任何部位时,器材箱不应进水。2.2.5脚踏翻板:框架为高强度型钢,蒙皮为铝合金材质。内藏可翻转式气动弹簧脚踏板,采用弹簧与门止口双重固定,要求安全可靠,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站立取用器材方便,且能防止泥尘进入器材箱。最大承重力≥150kg。(也可优于该种设计,需注明理由)2.2.6配有爬梯及扶手(防滑及毛刺处理),可方便的登上车顶。2.2.7车辆任何涉及人员登入的位置必须设置防滑处理。2.2.8所有车载发电机、汽油机润滑油排放口采用旋转开关加延长放油管的设计方式。2.2.9水泵进水口需设置蝶阀。2.2.10车顶设置(液压或电动)放梯托架,能满足在地面操作取放,消防梯释放时间≤45S。载液量<12吨设置放9米金属拉梯;载液量≥12吨设置放15米金属拉梯,车顶配备折叠两轮小推车与放梯托架配套使用,能满足不少于10盘水带和其它器材运输。2.2.11专用号牌悬挂位置受限的车辆,需设置专用号牌支架,方便专用号牌悬挂。(号牌悬挂要求:平整、牢固)2.2.12独立乘员室需设置关门泄压装置,减小关门阻力,与驾驶室连接部分需设置可视车窗和或设置可视通话装置,方便乘员沟通和观察车辆行驶状况。2.3器材箱设置要求2.3.1每辆消防车的器材箱均需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量身定制,涉及的相关改造费用由车辆中标方承担,且器材布置需满足以下几点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分区存放;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4、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5、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6、所有器材都需合理固定。2.3.2在合适位置设置吸水管固定卡座(盒)。2.4罐体要求(本条适用于带水罐或泡沫罐消防车辆):2.4.1罐体质保:终身质保。材质:304级别以上不锈钢;罐体顶部人员站立面采用防滑板或进行防滑处理;-46-厚度:底部厚≥5mm,其他部位≥4mm,实行国标,内径多道防腐处理,钝化处理;焊接:板材冲压焊接,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防荡板伸出长度不得少于同侧罐体长度的1/3;设备:采用轻质易弯曲吸水管,工作压力:-90kPa至0.3MPa,弯曲半径小于2.2米,胶管线质量小于3公斤/米,配备螺纹吸水管接口和消防栓转换接头。吸水管配备数量按照吸水口数量配备(即有几个吸水口就配备几组8米吸水管),并应满足水泵额定工况吸水需求。每个罐顶设计1个450mm人孔,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自动泄压装置,每个罐底设有集液槽及带有球阀控制启闭的排污口(口径不少于19mm)。车身侧面需设置1个65mm泡沫加注口,并标注“泡沫原液注入口”字样,采用深入罐底注入形式,注入口设置阀门开关(与供液消防车配套使用);配备电动插桶泵(采用24V电源),功率≥2000W,流量≥150L/min,进口直径≥42mm,吸液管长≥1.2m,材质不锈钢,出口直径≥32mm,出口管长≥5m,材质透明软管,可以与泡沫罐另一注入口连接使用(利用齿轮插桶泵从泡沫桶向泡沫罐输转泡沫)。特别要求:1、加注泡沫管道形式需考虑加注过程产生泡沫和避免虹吸现象;2泡沫罐设计需考虑行车过程中泡沫不能外溢。水泵出水口和吸水口的管径、数量需满足水泵流量。2.5电气部分要求2.5.1驾驶室适当位置上安装功率≥2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车辆至少前轮配备底盘原车胎压监测系统,具有显示和报警功能。驾驶台控制面板:设置器材厢门和乘员室门未关闭指示灯,侧标识灯控制与底盘小灯同步。无线电通讯:驾驶室内安装消防用车载无线电台,需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的对讲通信设备相匹配。驾驶室顶部安装爆闪式红色长排警灯,车厢两侧上方各安装频闪轮廓灯3只,车顶后部安装圆警灯1只,消防用卤素探照灯1只(配灯罩,符合GB4785-2019规定);车顶各类灯具、控制模块应方便维修并做好防水(部分车辆两侧和后部不适宜设置警灯的因车而定)。水泵控制仪表板上安装有压力表(用于检测出水主管道压力)、真空表以及水泵出水流量表(用于检测水主管道总流量)(以上仪表采用抗震型)、液位指示器、消防泵转速表、累积计时器,其线路均用单线制,电压24V负极接地;水泵控制仪表板还应安装有取力器开关、油门控制开关、真空泵引水开关等。车辆行驶用电系统与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整车线路应排列整齐,固定可靠,且有防止短路或断路的措施;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多根导线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有编号及不同颜色区别,连接时采用插接件;车载消防炮配备车载发机的车辆必须设有接地保护,地线采用铜芯线,大小不低于4平方毫米,长度≥50米,接地桩长度不低于0.8米;车载设备线控连接需做防水处理,连接方式采用非针式接口。驾驶室内设1个功率≥200W的电源逆变器,提供220V电源,采用中国制式接头(不少于2个),不少于2个USB供电口(USB供电采用电流不少于2A的快充口,并配备3种不同接口类型数据线),位置设计合理,用于各种设备的充电。驾驶室左右采用电控窗设计。车身后部左侧粘贴“车辆型号”后面增设金属材质二维码,扫描后可见车辆主要参数、-47-操作视频、说明书等相关内容。车辆必须科学、合理设置底盘发动机紧急停车按钮。2.5.2安装自动脱落式充电系统和自动充气系统(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安装位置不能占用器材箱空间。配备移动式启动电源,启动电压能满足12V和24V,峰值电流≥6000A,带电量数显和USB输出。2.5.3安装具有蓝牙功能、夜视功能、扬声器功能、导航功能、回放功能、数据拷贝方便的3600行车记录仪;(如底盘或车辆有原装360º的必须选用原装360º)固定安装在驾驶室内(不得采用吸盘式,不阻碍驾驶员视野),线路能够隐藏布置,车辆底盘电源关闭后行车记录仪应能断电;内存配备≥1TB固态硬盘;屏幕尺寸≥10寸;(如原车底盘屏幕小于该尺寸以原车配置为准)内置电池容量≥350mAh。2.5.4安装3600行车记录仪和倒车雷达系统(全景影像摄像头带夜视功能,与倒挡、转向联动,可与2.5.3行车记录仪合并为一体机),3600行车记录仪分辨率不低于1080P,确保无盲区、无死角,不能为4路分屏监控,需在显示屏上行成3600全景影像,也可查看各分路视频的影像。2.6漆色及标识要求2.6.1整车全部采用原厂原色优质烤漆,颜色为消防红,整车外观喷涂应符合消防救援局最新喷涂要求;底盘为原厂原色底漆;所有仪表及开关、按钮均配有醒目的中文标识和指示方向,并在车载设备的显眼处均有铝制操作说明及警告标识,另外在所有器材的放置位置标注器材名称。二、灭火消防车交付时必配的常规随车器材品名数量品名数量19mm直流开关水枪(锻造材质)2把PQ16泡沫水枪(非自吸式)1把二分水器(锻造材质)1个多功能水枪(流量≥8L/s,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2把铝合金挂钩梯1架三分水器(锻造材质)按国标配备铝合金单杠梯1架橡胶材质水带护桥2副30-4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15盘水带包布(复合尼龙材质)8个20-65-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15盘水带挂钩(不锈钢材质挂钩)8个20-8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30盘直径65-80异径接口(锻造材质)4个16-65-20水幕水带(锻造接口)4盘吸水管滤水器(铝合金材质)按进水口数量配备地上消火栓扳手(含1把为吸附式扳手)2把吸水管板手2个集水器(锻造材质)按进水口数量配备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DN100螺纹接口)1个橡皮锤1个5米泡沫外吸透明软管(带有泡沫外吸功能的车辆配备)1根消防斧1把大锤1把火钩(长)1把丁字镐1把多功能挠钩1套消防铲1把铁铤1把绝缘剪断钳1把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2个对讲机充电器(排式,签订合同时与采购方明确型号)1具ABC干粉灭火器(8kg)1个千斤顶(需满足整车起重要求)1具气动阀应急手动扳手1个65止水器(锻造材质)2具排气管火星熄灭器1个帆布水桶1个40二分水器(锻造材质)2个直径40-65异径接口(锻造材质)4个40多功能水枪(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2把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接口)1个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2、橡皮锤、大锤、消防斧、火钩、丁字镐、消防铲、多功能挠钩等随车器材的手柄采用绝缘高强度非木质材料。三、主要技术专用需求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1、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2、投标人需提供整车详细的设计方案。(一)底盘及驾驶室改装▲1底盘:采用国产4×2货车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11吨。发动机功率≥160KW。车辆尺寸(mm)≤7200×2350×3000,轴距≤3800。整车比功率≥15KW/T。▲2驾驶室布局:采用双排四门驾驶室,乘员≥6人;后排座位前有防滑不锈钢拦杆及扶手。(二)车载消防泵主要技术★1水泵:采用国际知名品牌高扬程消防泵;流量:3.0MPa时≥170L/s、5.0MPa时≥160L/s;最大送水高度≥350米,水泵带自吸功能,吸水高度≥5米。-49-(三)罐体及水路系统主要技术1罐体容积:≥3.5吨▲2消防卷盘型式:采用手动控制;卷盘软管长度≥40米,软管通径≥25毫米;卷盘喷枪射程:直流≥20米,喷雾≥10米。(四)相应救援设备▲1配备≥3吨电动绞盘,采用前置安装形式。2、车辆装备管理系统,交付时应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推广应用新版消防装备管理系统的要求,做好车辆基础信息录入、赋码及标签配置工作,附着由“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统一发行的装备物资二维码(或RFID),二维码标签采用激光雕刻附在车辆铭牌上。(具体中标后联系采购人获取《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用户手册(企业)》)。3、越野指挥车数量:1详细技术要求:一、技术需求通用要求1、总体要求1.1整车性能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抢险救援消防车符合GB7956.14-2015《抢险救援消防车》要求;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2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并能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1.3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必须可靠固定在科学、合理的位置,且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1.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1.5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查询网页截图),检验报告,专用条款有具体要求以专用条款为准。(排涝拖车除外)-50-采购内容与要求一、项目名称: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二、预算金额:11457710.00元,一包5107710.00元;二包2970000.00元;三包3380000.00元。三、采购数量:项目名称包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最高上限(元)耒阳市第三消防站消防设施采购项目一包高举消防车类 A02030609-消防车辆15107710.00二包灭火救援消防车类辆32970000.00三包特种救援及辅助消防车类辆43380000.00四、一包高举消防车类参数要求50米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数量:1详细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1.11.整车性能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2.整车性能符合GB 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3.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符合GB 7956.6-2015《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要求;4.举高消防车符合GB 7956.12-2015《举高消防车》要求;5.抢险救援消防车符合GB 7956.14-2015《抢险救援消防车》要求;6.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7.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2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并能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1.3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必须可靠固定在科学、合理的位置,且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1.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1.5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1.6交车时需提供上应急专用号牌车辆资料。2、技术要求2.1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2.1.1排放标准:国六。2.1.2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2.1.3制动方式:气刹,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2.1.4配备ABS、EBS。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5吨及以上的车辆需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5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2.1.5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2.1.6必须设置上装电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电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方便开关的位置,并做明显标注。2.1.7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420mm;空呼支架控制手柄设置合理,确保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2.1.8取力器要求:采用比功率相匹配的取力器,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2.1.9上下驾乘室脚踏板:采用楼梯式样,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2.2材质、设计要求2.2.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2.2.2整车所有出水口、进水口以及水带、分水器等随车器材的接口类型和出水口开关方式应根据采购人所属各单位要求选定,消防车上所有接口材质为锻造式铝合金原色接口(交车时,整车所有锻造材质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入水口均安装过滤网(滤网孔径需符合国家标准),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沟通确定接口类型,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所有出水口均应向下弯曲设计,以减小接口水锤作用,并根据出水口高度,设计合理的向下弧度(与地面角度至少小于80度)。2.2.3器材箱设计、材质及安装要求:外骨架采用不锈钢或铝制型材焊接成型,内骨架采用≥40mm×40mm高强度全铝合金型材,确保其刚度和强度。内装饰、隔板、地板均为3mm及以上铝合金板材(或优于该设计),轻质防腐铝合金结构,表面作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板材通过具有弹性、高粘接强度的连接密封胶与主结构相联,并做加固处理,可根据需要随意调节每层高度,且做好防锈、防滑处理,保证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固定牢靠、振动小,噪声低。器材箱应设置排雨水孔槽。车辆器材箱优先选用高强度铝板冲压拼接结构形式。2.2.4帘子门: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极氧化处理,采用拉杆式;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帘子门顶部采用胶条和毛刷双重挡水设计(或优于该设计),用低压直流水冲洗帘子门任何部位时,器材箱不应进水。2.2.5脚踏翻板:框架为高强度型钢,蒙皮为铝合金材质。内藏可翻转式气动弹簧脚踏板,采用弹簧与门止口双重固定,要求安全可靠,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站立取用器材方便,且能防止泥尘进入器材箱。最大承重力≥150kg。(也可优于该种设计,需注明理由)二、举高车辆交付时必配的常规随车器材品 名数量品 名数量20-65-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8盘铁铤1把20-8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12盘橡皮锤1把多功能水枪(流量≥8L/s,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2把支腿垫块1套三分水器(锻造材质)按国标配备ABC干粉灭火器(8kg)1具直径65-80异径接口(锻造材质)2个橡胶材质水带护桥2副水带挂钩(不锈钢材质挂钩)8个水带包布(复合尼龙材质)8个地上消火栓扳手(含1把为吸附式扳手)2把吸水管滤水器按进水口数量配备吸水管板手2个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DN100螺纹接口)1个缓降器(适用高度≥50米,登高平台和云梯消防车配备)1个集水器(锻造材质)每个进水口配备1个排气管火星熄灭器1个气动阀应急手动扳手1个5米泡沫外吸透明软管(带有泡沫外吸功能的车辆配备)1根全身安全吊带(登高平台和云梯消防车配备,每根吊带配有带缓冲功能连接带)4个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2个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2、全身安全吊带需符合XF494-2023标注要求,并提供型式检验报告。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1、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2、投标人需提供整车详细的设计方案。(一)底盘及驾驶室▲1、底盘:采用国际知名品牌8*4消防专用底盘。▲2、发动机功率:≥370kw,左侧驾驶室。3、驾驶室布局:底盘原装驾驶室,双门单排座,驾驶室内设备为原底盘厂标配,定员2-3人。4、整车比功率≥8.5KW/T。▲(二)举高部分主要技术1、最大工作高度:≥48m,2、最大工作幅度:≥23m。3、工作平台额定载荷:≥500Kg,有超载报警装置,工作斗下部设置喷雾自保装置。4、回旋范围:≥360°。5、支脚伸展时间:≤40s,臂架展开时间:≤180s。6、支腿跨距:横向≤7850mm,纵向≤8500mm。7、臂架方式:采用五节伸缩主臂+二节伸缩曲臂+飞臂;臂架控制方式:电液控制,极限位置具有自动减速装置。8、工作斗平台上安装有可遥控的防水摄像头,具备星光级红外夜视功能,用于火场侦察和操作,也可在操作平台或操作台能控制,并可将视频画面通过无线方式外传。9、应急回收:采用汽油机应急回收动力源。10、工作斗平台与转台操作台有实时对讲功能。(三)消防炮1、车载消防炮: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电控水、泡沫两用炮,可有线和无线控制,遥控距离≥150米,配有泡沫炮头。2、车载消防炮额定流量:采用流量自动调节炮头,在20L/s~80L/s之间可调。3、车载消防炮水平回转角度≥±45度,俯仰角度≥±45度。4、车载消防炮额定工况有效射程:水≥70m,泡沫≥60m。(四)罐体及水泵主要技术1、罐体总载液量≥6吨,载水≥4吨,载泡沫≥2吨。▲2、水泵: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离心消防泵,流量:≥100L/S。3、真空泵: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免维护电动真空泵。4、泡沫比例混合器:配备国际知名品牌全自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系统,具有自动冲洗功能,调节比例范围不低于1%~10%。5、臂架旋转与水泵作业能同时进行,不能相互干涉。(五)车辆装备管理系统,交付时应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推广应用新版消防装备管理系统的要求,做好车辆基础信息录入、赋码及标签配置工作,附着由“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统一发行的装备物资二维码(或RFID),二维码标签采用激光雕刻附在车辆铭牌上。(具体中标后联系采购人获取《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用户手册(企业)》)。五、二包灭火救援消防车类参数要求:1、城市主战车数量:1详细技术要求:一、技术需求通用要求1、总体要求1.1整车性能符合GB 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水罐消防车符合GB 7956.2-2014《水罐消防车》要求;泡沫消防车符合GB 7956.3-2014《泡沫消防车》要求;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高层供水车)符合GB 7956.6-2015《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要求;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2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并能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1.3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的固定科学合理、方便取用,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1.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1.5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技术响应表中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1.6交车时需提供上应急专用号牌相关车辆资料。2、技术要求2.1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2.2排放标准:国六。2.3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2.4制动方式:气刹,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全驱越野底盘除外)。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2.5配备ABS、EBS。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5吨及以上的车辆需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5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2.6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2.7必须设置上装气电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气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方便开关的位置,并做明显标注。2.8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420mm;空呼支架控制手柄设置合理,确保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2.9取力器要求:采用比功率相匹配的取力器,国产底盘车辆加装的取力器必须安装附加冷却系统(底盘自带取力器除外);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上下驾乘室脚踏板:采用楼梯式样,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3、材质、设计要求3.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3.2整车所有出水口、进水口以及水带、分水器等随车器材的接口类型和出水口开关方式应根据采购方所属各单位要求选定,消防车上所有接口材质为锻造式铝合金原色接口(交车时,整车所有锻造材质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入水口均安装过滤网(滤网孔径需符合国家标准),中标方需在中标后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沟通确定接口类型,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所有出水口均应向下弯曲设计,以减小接口水锤作用,并根据出水口高度,设计合理的向下弧度(与地面角度至少小于80度)。3.3器材箱设计、材质及安装要求:外骨架采用钢或铝制型材焊接成型,内骨架采用≥40mm×40mm高强度全铝合金型材,确保其刚度和强度。内装饰、隔板、地板均为3mm及以上铝合金板材(或优于该设计),轻质防腐铝合金结构,表面作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板材通过具有弹性、高粘接强度的连接密封胶与主结构相联,并做加固处理,根据需要随意调节每层高度,且做好防锈、防滑处理,保证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固定牢靠、振动小,噪声低。器材箱应设置排雨水孔槽。车辆器材箱优先选用高强度铝板冲压拼接结构形式。3.4帘子门: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极氧化处理,采用拉杆式;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帘子门顶部采用胶条和毛刷双重挡水设计(或优于该设计),用低压直流水冲洗帘子门任何部位时,器材箱不应进水。3.5脚踏翻板:框架为高强度型钢,蒙皮为铝合金材质。内藏可翻转式气动弹簧脚踏板,采用弹簧与门止口双重固定,要求安全可靠,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站立取用器材方便,且能防止泥尘进入器材箱。最大承重力≥150kg。(也可优于该种设计,需注明理由)3.6配有爬梯及扶手(防滑及毛刺处理),可方便的登上车顶。3.7车辆任何涉及人员登入的位置必须设置防滑处理。3.8所有车载发电机、汽油机润滑油排放口采用旋转开关加延长放油管的设计方式。3.9水泵进水口需设置蝶阀。3.10车顶设放梯托架。载液量<12吨设置放9米金属拉梯;载液量≥12吨设置放15米金属拉梯。3.11专用号牌悬挂位置受限的车辆,需设置专用号牌支架,方便专用号牌悬挂。(号牌悬挂要求:平整、牢固)独立乘员室需设置关门泄压装置,减小关门阻力,与驾驶室连接部分需设置可视车窗和或设置可视通话装置,方便乘员沟通和观察车辆行驶状况。3.12器材箱设置要求3.12.1每辆消防车的器材箱均需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量身定制,涉及的相关改造费用由车辆中标方承担,且器材布置需满足以下几点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分区存放;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4、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5、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6、所有器材都需合理固定。3.13在合适位置设置吸水管固定卡座(盒)。4、罐体要求4.1罐体质保:终身质保。4.2材质:304级别以上不锈钢;罐体顶部人员站立面采用防滑板或进行防滑处理;4.3厚度:底部厚≥5mm,其他部位≥4mm,实行国标,内径多道防腐处理,钝化处理;4.4焊接:板材冲压焊接,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防荡板伸出长度不得少于同侧罐体长度的1/3;4.5设备:采用轻质易弯曲吸水管,工作压力:-90kPa至0.3MPa,弯曲半径小于2.2米,胶管线质量小于3公斤/米,配备螺纹吸水管接口和消防栓转换接头。吸水管配备数量按照吸水口数量配备(即有几个吸水口就配备几组8米吸水管),并应满足水泵额定工况吸水需求。每个罐顶设计1个450mm人孔,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自动泄压装置,每个罐底设有集液槽及带有球阀控制启闭的排污口(口径不少于19mm)。车身侧面需设置1个65mm泡沫加注口,并标注“泡沫原液注入口”字样,采用深入罐底注入形式,注入口设置阀门开关(与供液消防车配套使用);配备电动插桶泵(采用24V电源),功率≥2000W,流量≥150L/min,进口直径≥42mm,吸液管长≥1.2m,材质不锈钢,出口直径≥32mm,出口管长≥5m,材质透明软管,可以与泡沫罐另一注入口连接使用(利用齿轮插桶泵从泡沫桶向泡沫罐输转泡沫)。特别要求:1、加注泡沫管道形式需考虑加注过程产生泡沫和避免虹吸现象;2泡沫罐设计需考虑行车过程中泡沫不能外溢。水泵出水口和吸水口的管径、数量需满足水泵流量。5、电气部分要求5.1驾驶室适当位置上安装功率≥2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表板等处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5.2车辆至少前轮配备底盘原车胎压监测系统,具有显示和报警功能。5.3驾驶台控制面板:设置器材厢门和乘员室门未关闭指示灯,侧标识灯控制与底盘小灯同步。5.4无线电通讯:驾驶室内安装消防用车载无线电台,需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的对讲通信设备相匹配。驾驶室顶部安装爆闪式红色长排警灯,车厢两侧上方各安装频闪轮廓灯3只,车顶后部安装圆警灯1只,消防用卤素探照灯1只(配灯罩,符合GB4785-2019规定);车顶各类灯具、控制模块应方便维修并做好防水(部分车辆两侧和后部不适宜设置警灯的因车而定)。5.5水泵控制仪表板上安装有压力表(用于检测出水主管道压力)、真空表以及水泵出水流量表(用于检测水主管道总流量)(以上仪表采用抗震型)、液位指示器、消防泵转速表、累积计时器,其线路均用单线制,电压24V负极接地;水泵控制仪表板还应安装有取力器开关、油门控制开关、真空泵引水开关等。5.6车辆行驶用电系统与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整车线路应排列整齐,固定可靠,且有防止短路或断路的措施;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多根导线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包扎成股,各导线上应有编号及不同颜色区别,连接时采用插接件;车载消防炮配备车载发机的车辆必须设有接地保护,地线采用铜芯线,大小不低于4平方毫米,长度≥50米,接地桩长度不低于0.8米;车载设备线控连接需做防水处理,连接方式采用非针式接口。5.7驾驶室内设1个功率≥200W的电源逆变器,提供220V电源,采用中国制式接头(不少于2个),不少于2个USB供电口(USB供电采用电流不少于2A的快充口,并配备3种不同接口类型数据线),位置设计合理,用于各种设备的充电。5.8驾驶室左右采用电控窗设计。5.9车身后部左侧粘贴“车辆型号”后面增设金属材质二维码,扫描后可见车辆主要参数、操作视频、说明书等相关内容。5.10车辆必须科学、合理设置底盘发动机紧急停车按钮。5.11安装自动脱落式充电系统和自动充气系统(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安装位置不能占用器材箱空间。配备移动式启动电源,启动电压能满足12V和24V,峰值电流≥6000A,带电量数显和USB输出。安装具有蓝牙功能、夜视功能、扬声器功能、导航功能、回放功能、数据拷贝方便的360º行车记录仪;(如底盘或车辆有原装360º的必须选用原装360º)5.12固定安装在驾驶室内(不得采用吸盘式,不阻碍驾驶员视野),线路能够隐藏布置,车辆底盘电源关闭后行车记录仪应能断电;5.13内存配备≥1TB固态硬盘;5.14屏幕尺寸≥10寸;(如原车底盘屏幕小于该尺寸以原车配置为准)5.15内置电池容量≥350mAh。5.16安装360º行车记录仪和倒车雷达系统(全景影像摄像头带夜视功能,与倒挡、转向联动,可与2.5.3行车记录仪合并为一体机),360º行车记录仪分辨率不低于1080P,确保无盲区、无死角,不能为4路分屏监控,需在显示屏上行成360º全景影像,也可查看各分路视频的影像。6、漆色及标识要求6.1整车全部采用原厂原色优质烤漆,颜色为消防红,整车外观喷涂应符合消防救援局最新喷涂要求;底盘为原厂原色底漆;6.2所有仪表及开关、按钮均配有醒目的中文标识和指示方向,并在车载设备的显眼处均有铝制操作说明及警告标识,另外在所有器材的放置位置标注器材名称。二、灭火消防车交付时必配的常规随车器材品 名数量品 名数量19mm直流开关水枪(锻造材质)2把PQ16泡沫水枪(非自吸式)1把二分水器(锻造材质)1个多功能水枪(流量≥8L/s,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2把铝合金挂钩梯1架三分水器(锻造材质)按国标配备铝合金单杠梯1架橡胶材质水带护桥2副30-4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15盘水带包布(复合尼龙材质)8个20-65-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15盘水带挂钩(不锈钢材质挂钩)8个20-8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30盘直径65-80异径接口(锻造材质)4个16-65-20水幕水带(锻造接口)4盘吸水管滤水器(铝合金材质)按进水口数量配备地上消火栓扳手(含1把为吸附式扳手)2把吸水管板手2个集水器(锻造材质)按进水口数量配备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DN100螺纹接口)1个橡皮锤1个5米泡沫外吸透明软管(带有泡沫外吸功能的车辆配备)1根消防斧1把大锤1把火钩(长)1把丁字镐1把多功能挠钩1套消防铲1把铁铤1把绝缘剪断钳1把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2个对讲机充电器(排式,签订合同时与采购方明确型号)1具ABC干粉灭火器(8kg)1个千斤顶(需满足整车起重要求)1具气动阀应急手动扳手1个65止水器(锻造材质)2具排气管火星熄灭器1个帆布水桶1个40二分水器(锻造材质)2个直径40-65异径接口(锻造材质)4个40多功能水枪(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2把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接口)1个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2、橡皮锤、大锤、消防斧、火钩、丁字镐、消防铲、多功能挠钩等随车器材的手柄采用绝缘高强度非木质材料。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1、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2、投标人需提供整车详细的设计方案。(一)底盘及驾驶室改装▲1底盘:采用国产4×2特种作业车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0吨。▲2发动机功率:≥250KW。3驾驶室布局:采用底盘原装四门双驾驶室,乘员不少于6人,后排每个座位靠背处设置能放置空气呼吸器的自锁式器材架,保持稳定、安全、方便取用。后排座位前有防滑不锈钢拦杆及扶手。4整车比功率≥12KW/T。5其它部分:驾驶室采用四点悬浮技术,发动机、变速箱全部采用进口技术(或全进口),主驾驶位配置空气气囊座椅。(二)车载消防泵主要技术▲1水泵: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离心消防泵,流量:1.0MPa时≥60L/s、1.7MPa时≥20L/s,车载形式:后置式。2真空泵: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免维护电动真空泵3泡沫比例混合器:配备国际知名品牌全自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系统,具有自动冲洗功能,调节比例范围不低于1%~10%。(三)罐体及车载消防炮主要技术1罐体总载液量≥6吨,载水≥5吨,载泡沫≥1吨。2车载消防炮: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电控水、泡沫两用炮,可遥控和手动控制,带旋转手轮,遥控距离≥150米,配备泡沫炮头。▲2.1车载消防炮额定流量:采用自动恒压炮头,在20L/s至48L/s之间可调。2.2车载消防炮水平回转角度≥350°,俯仰角度范围≥-7°~70°,可自行设置回转和俯仰角度。▲2.3车载消防炮额定工况有效射程:水≥65m,泡沫≥60m。(四)相应救援设备1供电设备:配备额定功率≥5KW的国际知名品牌车载发电机一台,手电两种启动方式,配备≥30米220V线盘,供车载照明灯等电气设备取电,设置1个220V以上电源插座(中国制式)。2照明设备:配备国际知名品牌载伸缩式升降探照灯,采用≥2000W照明灯,LED光源,水平转角360度,垂直可旋转120度,工作高度≥7米;采取有线控制方式,控制线长≥4米;照明灯组和升降灯杆具备一键自动复位、回收功能;照明灯回收时,可实现自动对中。当无线及面板操作失效时,可应急收回升降照明灯;设置有升降灯杆未回收到位提示,具有灯杆下落保护功能,防止工作状况下灯杆自动下落;升降照明系统应设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及接地装置,并设有紧急切断按钮和手动电源总开关。3牵引设备:配备国际知名品牌电动绞盘,最大牵引力:≥5000kg,钢丝绳直径:大于≥10mm,钢丝绳长度:≥30m,安装方式:前置式安装并加装防护罩。车辆装备管理系统,交付时应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推广应用新版消防装备管理系统的要求,做好车辆基础信息录入、赋码及标签配置工作,附着由“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统一发行的装备物资二维码(或RFID),二维码标签采用激光雕刻附在车辆铭牌上。(具体中标后联系采购人获取《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用户手册(企业)》)。2、高扬程水罐消防车数量:1详细技术要求:1、总体要求1.1整车性能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性能符合GB 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水罐消防车符合GB 7956.2-2014《水罐消防车》要求;泡沫消防车符合GB 7956.3-2014《泡沫消防车》要求;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高层供水车)符合GB 7956.6-2015《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要求;整车性能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2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标准,并能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1.3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并注明品牌型号,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的备用轮胎,备用轮胎的固定科学合理、方便取用,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1.4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1.5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技术响应表中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1.6交车时需提供上应急专用号牌相关车辆资料。2、技术要求2.1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2.1.1排放标准:国六。2.1.2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2.1.3制动方式:气刹,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全驱越野底盘除外)。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2.1.4配备ABS、EBS。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25吨及以上的车辆需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5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2.1.5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2.1.6必须设置上装气电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气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方便开关的位置,并做明显标注。2.1.7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420mm;空呼支架控制手柄设置合理,确保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2.1.8取力器要求:采用比功率相匹配的取力器,国产底盘车辆加装的取力器必须安装附加冷却系统(底盘自带取力器除外);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2.1.9上下驾乘室脚踏板:采用楼梯式样,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2.2材质、设计要求2.2.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2.2.2整车所有出水口、进水口以及水带、二、专勤消防车随车器材配备表二、专勤消防车随车器材配备表二、专勤消防车随车器材配备表二、专勤消防车随车器材配备表二、专勤消防车随车器材配备表品 名品 名数量品 名数量哈里根撬棍(长度不少于90厘米)哈里根撬棍(长度不少于90厘米)1把绝缘杆1套消防斧消防斧1把支腿垫块1套大锤大锤1把铝合金梯1架丁字镐丁字镐1把对讲机充电器(排式,签订合同时与采购方明确型号)1套绝缘剪断钳绝缘剪断钳1把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2个消防铲消防铲1把千斤顶1具ABC干粉灭火器(8kg)ABC干粉灭火器(8kg)1个墙角保护器4具移动电缆线盘(不少于30米,额定功率≥2700W)移动电缆线盘(不少于30米,额定功率≥2700W)2盘排气管火星熄灭器1个救援支撑垫木(实木材质,尺寸:≥35cm*25cm*5cm)救援支撑垫木(实木材质,尺寸:≥35cm*25cm*5cm)4块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注: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1.大锤、消防斧、丁字镐、消防铲等随车器材的手柄采用绝缘高强度非木质材料。2.以上随车器材仅限于抢险救援车配备,其它车辆根据车辆功能所需配备。1.大锤、消防斧、丁字镐、消防铲等随车器材的手柄采用绝缘高强度非木质材料。2.以上随车器材仅限于抢险救援车配备,其它车辆根据车辆功能所需配备。1.大锤、消防斧、丁字镐、消防铲等随车器材的手柄采用绝缘高强度非木质材料。2.以上随车器材仅限于抢险救援车配备,其它车辆根据车辆功能所需配备。1.大锤、消防斧、丁字镐、消防铲等随车器材的手柄采用绝缘高强度非木质材料。2.以上随车器材仅限于抢险救援车配备,其它车辆根据车辆功能所需配备。1.大锤、消防斧、丁字镐、消防铲等随车器材的手柄采用绝缘高强度非木质材料。2.以上随车器材仅限于抢险救援车配备,其它车辆根据车辆功能所需配备。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含公告查询网站网址,以及完整的公告查询截图),并提供车辆检验报告。(一)主要技术要求(一)主要技术要求(一)主要技术要求(一)主要技术要求(一)主要技术要求(一)主要技术要求▲1车身结构采用越野车型;车身结构采用越野车型;车身结构采用越野车型;车身结构采用越野车型;车身结构采用越野车型;@continue@发动机采用汽油增压动力,发动机功率 ≥160kw,排量≥2.0;发动机采用汽油增压动力,发动机功率 ≥160kw,排量≥2.0;发动机采用汽油增压动力,发动机功率 ≥160kw,排量≥2.0;发动机采用汽油增压动力,发动机功率 ≥160kw,排量≥2.0;发动机采用汽油增压动力,发动机功率 ≥160kw,排量≥2.0;@continue@变速器采用自动挡,不低于8速;变速器采用自动挡,不低于8速;变速器采用自动挡,不低于8速;变速器采用自动挡,不低于8速;变速器采用自动挡,不低于8速;@continue@驾驶室采用5门7座,尾门外挂备用全尺寸轮胎或下挂全尺寸轮胎。驾驶室采用5门7座,尾门外挂备用全尺寸轮胎或下挂全尺寸轮胎。驾驶室采用5门7座,尾门外挂备用全尺寸轮胎或下挂全尺寸轮胎。驾驶室采用5门7座,尾门外挂备用全尺寸轮胎或下挂全尺寸轮胎。驾驶室采用5门7座,尾门外挂备用全尺寸轮胎或下挂全尺寸轮胎。@continue@总重量≥2900KG,满载最小离地间隙≥205mm。总重量≥2900KG,满载最小离地间隙≥205mm。总重量≥2900KG,满载最小离地间隙≥205mm。总重量≥2900KG,满载最小离地间隙≥205mm。总重量≥2900KG,满载最小离地间隙≥205mm。(二)原厂配置要求(二)原厂配置要求(二)原厂配置要求(二)原厂配置要求(二)原厂配置要求(二)原厂配置要求1发动机电子防盗功能、车内中控锁、遥控钥匙、无钥匙进入(前排)、无钥匙启动、远程启动功能。发动机电子防盗功能、车内中控锁、遥控钥匙、无钥匙进入(前排)、无钥匙启动、远程启动功能。发动机电子防盗功能、车内中控锁、遥控钥匙、无钥匙进入(前排)、无钥匙启动、远程启动功能。发动机电子防盗功能、车内中控锁、遥控钥匙、无钥匙进入(前排)、无钥匙启动、远程启动功能。发动机电子防盗功能、车内中控锁、遥控钥匙、无钥匙进入(前排)、无钥匙启动、远程启动功能。2ABS+EBD、车身稳定控制(ESP)、刹车辅助系统(BAS)、牵引力控制(TCS)、自动驻车、上坡辅助、陡坡缓降、前后驻车雷达、主副驾驶全气囊、前排侧气囊、前后排侧气帘、胎压监测。ABS+EBD、车身稳定控制(ESP)、刹车辅助系统(BAS)、牵引力控制(TCS)、自动驻车、上坡辅助、陡坡缓降、前后驻车雷达、主副驾驶全气囊、前排侧气囊、前后排侧气帘、胎压监测。ABS+EBD、车身稳定控制(ESP)、刹车辅助系统(BAS)、牵引力控制(TCS)、自动驻车、上坡辅助、陡坡缓降、前后驻车雷达、主副驾驶全气囊、前排侧气囊、前后排侧气帘、胎压监测。ABS+EBD、车身稳定控制(ESP)、刹车辅助系统(BAS)、牵引力控制(TCS)、自动驻车、上坡辅助、陡坡缓降、前后驻车雷达、主副驾驶全气囊、前排侧气囊、前后排侧气帘、胎压监测。ABS+EBD、车身稳定控制(ESP)、刹车辅助系统(BAS)、牵引力控制(TCS)、自动驻车、上坡辅助、陡坡缓降、前后驻车雷达、主副驾驶全气囊、前排侧气囊、前后排侧气帘、胎压监测。34门窗一键升降功能、后视镜电动调节、方向盘上下调节、电动天窗、触控液晶屏≥12英寸、蓝牙/车载电话、360度全景影像。4门窗一键升降功能、后视镜电动调节、方向盘上下调节、电动天窗、触控液晶屏≥12英寸、蓝牙/车载电话、360度全景影像。4门窗一键升降功能、后视镜电动调节、方向盘上下调节、电动天窗、触控液晶屏≥12英寸、蓝牙/车载电话、360度全景影像。4门窗一键升降功能、后视镜电动调节、方向盘上下调节、电动天窗、触控液晶屏≥12英寸、蓝牙/车载电话、360度全景影像。4门窗一键升降功能、后视镜电动调节、方向盘上下调节、电动天窗、触控液晶屏≥12英寸、蓝牙/车载电话、360度全景影像。4铝合金轮圈、电动踏板、主副座椅电动调节、第一排和第二排座椅加热、驾驶位电动记忆功能、自动空调。铝合金轮圈、电动踏板、主副座椅电动调节、第一排和第二排座椅加热、驾驶位电动记忆功能、自动空调。铝合金轮圈、电动踏板、主副座椅电动调节、第一排和第二排座椅加热、驾驶位电动记忆功能、自动空调。铝合金轮圈、电动踏板、主副座椅电动调节、第一排和第二排座椅加热、驾驶位电动记忆功能、自动空调。铝合金轮圈、电动踏板、主副座椅电动调节、第一排和第二排座椅加热、驾驶位电动记忆功能、自动空调。5中央差速器锁止功能、后桥差速锁。中央差速器锁止功能、后桥差速锁。中央差速器锁止功能、后桥差速锁。中央差速器锁止功能、后桥差速锁。中央差速器锁止功能、后桥差速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施 高举消防车类 灭火救援消防车类 特种救援及辅助消防车类 消防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