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研究院2026)



项目概况: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107000202602000003项目名称: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万元最高限价:83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只允许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报价。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2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2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 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3.4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右侧“日照CA办理入口”,办理数字证书(CA),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3.5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登记。3.6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采购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售价:网上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三楼第五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响应文件”菜单进行上传。2.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本次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研究院           地    址:日照市高新六路177号           联系方式:0633-2227179联系人:张主任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中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高新区聊城路南与兖州路东交汇处2号幢101号          联系方式:1330633128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经理 韩经理电    话:13306331284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编号:SDGP371107000202602000003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研究院代理机构:山东中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资料清单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107000202602000003项目名称: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3万元最高限价:83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只允许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报价。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2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2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3.4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右侧“日照CA办理入口”,办理数字证书(CA),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3.5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登记。3.6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采购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售价:网上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三楼第五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响应文件”菜单进行上传。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本次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供应商操作手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研究院地址:日照市高新六路177号联系方式:0633-2227179联系人:张主任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中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照高新区聊城路南与兖州路东交汇处2号幢101号联系方式:1330633128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经理韩经理电话:1330633128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研究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中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2.4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5.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5.2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5.4在前三年内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5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6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原定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6.5因延长响应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除外。7.磋商保证金不收取;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8.基础资料提供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sdshztbdl@163.com)。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章资料清单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10.1采购人对电子磋商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RZZF),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供应商澄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解释权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11.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1.3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有: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nRZTF)。12.2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12.3商务标书12.3.1商务标书目录12.3.2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1)12.3.3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2)12.3.4报价明细(格式参考附件2-1)12.3.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5)12.3.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格式参考附件12)12.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3)12.3.8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4)12.3.9供应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若有,格式参考附件6)12.3.10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12.3.10.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12.3.10.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证书或原件扫描件;12.3.10.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电子证书或原件扫描件12.3.10.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格式参考附件9);12.3.10.5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12.3.10.6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3)或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原件扫描件;12.3.10.7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3)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扫描件;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12.3.10.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2-2)等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2.3.10.9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3.10.10《综合评分法细则》中的验证加分证明等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法细则);12.3.10.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特别说明:1、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按要求提供且真实有效,证明材料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之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其中第12.3.10.1-12.3.10.8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2、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3、本项目落实执行日照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可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3),供应商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在资格审查环节,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供应商须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供应商须在接到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60分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也要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12.4技术标书12.4.1技术标书目录12.4.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0)12.4.3技术方案12.4.4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13报价说明13.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3.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各供应商只有二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方案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13.3本次招标只允许各供应商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委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13.4开标时,如果投标文件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13.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13.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投标的处理。1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4.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以A4纸大小为标准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褪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响应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14.6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4.7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14.8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5.1成交供应商应于发布成交公告后五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交与投标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无。17.响应文件的提交17.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于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CA登录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并打印响应文件上传回执单)。17.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领取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19.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须知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0.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开标、评审与定标21.开标一般规定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单,同时,对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远程解密(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供应商操作手册)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21.2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21.3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开标过程中,任何一方均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本项目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成交公告获得。故代理机构将不进行相关公开唱标环节。21.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1.3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2.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1.1逾期送达或未进行网上提交的或开标现场未能解密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2.1.2未按本须知第16.1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22.1.3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雷同性分析时,提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等情况的。22.2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审、比较。23.磋商小组2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3.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3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4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评审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5.响应文件的初审25.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响应的处理:25.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格式未严格遵守附件格式的。25.1.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1.3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条款。25.2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25.2.1供应商所报的服务期或供货安装期、付款方式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25.2.2响应文件未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5.2.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制作或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25.2.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2.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替代投标方案的除外),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25.2.6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5.2.7供应商所报组织方案不能满足项目招标要求的。25.2.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明的;25.2.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2.10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25.2.11公开唱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标的;25.2.12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25.2.13妨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5.2.1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5.2.15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条款;25.2.16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供应商的报价严重低于市场价格,属于恶性竞争,且供应商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25.2.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6.响应文件的澄清26.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2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7.磋商27.1开标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进行磋商过程及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实行网上报价,各供应商在接到系统通知后进行二轮报价,请各合格供应商在60分钟内完成以下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在线报价操作手册);获得二次报价资格的供应商慎重考虑填写,超时报价视为自动放弃,并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并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特别注意:超过规定的报价时间将无法提交报价,请在报价结束时间之前提交报价。请各供应商知悉,合理安排好单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最终报价。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27.5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7.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8.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9.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0.采购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0.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六、政策性功能31.优采强采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供应商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并后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所填写和提供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符合要求的节能、环保产品享受以下优惠: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32.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包括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b.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如果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自身和其报价产品的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其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10%价格扣除。33.监狱企业33.1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3.2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4.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1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4.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自然人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七、合同的授予36.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7.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38.成交通知书38.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供应商可登录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结果。38.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9.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其他40.成交服务费40.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305万元的成交服务费。40.2如果成交单位没有按照本须知第40.1款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41.质疑和投诉41.1质疑41.1.1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异议。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1.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3)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4)质疑书应当符合本章第41.1.4项规定;(5)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1.1.3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41.1.4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4)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扫描件,并签字或者盖章。41.1.5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1.1.6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1)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2)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3)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4)预中标供应商情况;(5)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1.2投诉41.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1.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的当事人;(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41.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1.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1.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附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一、评分说明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的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字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计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的不得分。2.分数列分值是指供应商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分(包括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下同)。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4.技术评标总得分为各评审成员技术标打分的平均值。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6.磋商小组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小签。7.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9.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综合评分法细则评审项目分数评审要素商务标10分磋商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0。若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该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本项目废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83万元。技术标90分需求理解及总体认识1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认识、理解和总体把握(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背景理解及政策解读②对项目实施必要性的理解③预期成果)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5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服务方案2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目标②工作流程③审核要点④进度安排⑤对调查对象认识⑥成果交付)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4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24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工作进度及质量保障措施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及质量保障措施(①完成时间保证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违约承诺及后续服务保障方案④管理制度)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3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1.5分。本项最高得12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重点、难点问题的认识及与本项目的关联程度②项目特点③难点合理化建议及解决方案)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4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人员等配备情况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备(包括但不限于①配备人数②专业素质③技术能力④专业设备配备)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3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服务保障及承诺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保障及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承诺及保证措施方案②内部复核制度③保密措施)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3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应急事件处理预案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的突发事件提供应急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事件处理预案②保障措施及细则)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内容完整,足够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能够全部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3分,每具有一项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最高得2分。本项满分为6分,未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注:1、上述若有加分项材料的扫描件要在响应文件中体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一经核实,磋商小组有权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若成交供应商投标资料存在虚假情况,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三章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二、项目背景山东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日照高新区”)是日照市主城区发展的重点区域,始建于2000年5月,2008年1月升级为省级高新区。近年来,日照高新区以创建国家高新区为主线,初步形成了临港涉海现代产业体系,先进钢铁材料、汽车制造、高端医疗器械三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孕育兴起,未来产业多点开花。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星闪耀,关键领域不断占领科技制高点。海洋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正在成为山东省打造世界级海洋产业的重要力量。为着眼长远、科学布局、高质量谋划日照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高新区发展能级,需要系统科学制定好产业发展规划,按新调整范围明确高新区空间布局、发展定位、产业目标、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等要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需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三、技术、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日照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二)服务要求1.日照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生态环境和高新区建设现状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区域主要污染源情况、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情况、碳排放情况、日常环境监管情况和生态空间协调情况,梳理出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及建议,根据产业发展规划方案分析未来发展的污染趋势,按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思路,评估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规划的产业定位、空间布局、规划目标、用地、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的合理性,分析与相关规划、政策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与协调性,综合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空间及产业准入要求,明确污染影响减缓措施和相关环境管理、风险防控建议,以促进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减小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2.技术要求环评报告书工作内容和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及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有关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和生态环境部门审查。3.成果要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最终成果为环评报告书报批版,纸质报告不少于5份,电子文档1份。4.期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提交环评报告并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5.付款方式付款前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第一次付款: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日照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报省评审中心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次付款:《日照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省评审中心技术评估会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次付款:山东省环保厅出具《日照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第四章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成交供应商):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山东中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第三条服务交付1.完成期限: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验收不合格情况,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修改,达到服务质量验收标准,修改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验收标准和方式:(1)成果数量及形式:(2)验收标准:以满足甲方要求为标准(3)验收方法:通过甲方确认、质量与服务验收合格。第五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七条款项支付: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九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的项目进行技术支持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为:日照市高新六路177号。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第十六条完成期限本合同完成期限为月;完成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七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格式页数份(套)数1磋商文件//1说明供应商应对照本《资料清单》,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报价函报价函山东中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详细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们已完全理解并全部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考虑到了潜在的所有风险。据此,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磋商文件的要求承揽此服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日期完成并交付全部项目。3.我方同意磋商文件对报价有效期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以前的任何时间,我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一直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成交。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2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对采购文件的认同程度(是否完全认同)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1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第页共页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12345678910合计(金额)小写:大写: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结合项目的特点进行磋商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人工费、管理费、工人保险和福利、车辆运行费用、日常保洁耗材、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利润和税金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2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选填一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二)从业人员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二)从业人员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为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单价数量小计合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附件3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7000202602000003)政府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以保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审查人员打听预算编制情况,向招标采购单位谋求不正当利益。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5.不与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日照市财政局反映。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成交)。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9.中标后,与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0.主动接受并配合日照市财政局及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盖章/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无偏离,请直接填写无偏离。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现有职工人数行政管理人数技术人员人数营业执照1.执照编号2.营业范围3.发照部门单位资质1.执照编号2.资质等级3.发证部门单位注册地址单位联络方式(电话、传真、邮址)单位成立时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年平均产值(万元)行政负责人董事长姓名总经理姓名技术总监姓名财务总监姓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简况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络方式公司法人业务范围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机构(后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络方式业务范围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本表格不能完全说明供应商情况的,可附相关文字说明)。附件6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合同总价完成时间项目联系人、电话备注注:供应商填写本表的同时,应将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合同】扫描件附于本表之后;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上述人员系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东中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7000202602000003)的招标活动;签署上述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出具此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拒绝其投标。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中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山东中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7000202602000003)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一经发出,人员不得变更。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此处附贴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全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印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拒绝其投标。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须严格遵守此格式,否则评标委员会拒绝其投标。附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