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信息化平台服务招标公告(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2026)



项目概况
南谯区滁河渔政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南谯区农业农村局(南谯区乡村振兴局)-招标采购(https://www.cznq.gov.cn/public/column/161054546?type=4&catId=170001828&action=lis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谯区滁河渔政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万元/三年;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保障保护区渔政指挥平台及监控系统稳定运行,确保与省禁捕办平台无缝对接,对现有渔政指挥监控设备及平台等相关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实现对保护区水域的有效监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5日9点30分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
方式:报名领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664228410@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3#楼32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3#楼32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3#楼
联系人:刘畅
联系方式: 0550-3010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长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88号10楼1001室
联系人:王珍
联系方式:18055012300
 南谯区滁河渔政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项目名称:南谯区滁河渔政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滁州长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16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南谯区滁河渔政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南谯区农业农村局(南谯区乡村振兴局)-招标采购(https://www.cznq.gov.cn/public/column/161054546?type=4&catId=170001828&action=lis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谯区滁河渔政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6万元/三年;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万元/三年;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保障保护区渔政指挥平台及监控系统稳定运行,确保与省禁捕办平台无缝对接,对现有渔政指挥监控设备及平台等相关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实现对保护区水域的有效监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5日9点30分地点:采购代理方式:报名领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664228410@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3#楼325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6年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3#楼325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3#楼联系人:刘畅联系方式:0550-30106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滁州长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88号10楼1001室联系人:王珍联系方式:1805501230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6年2月1日17时30分,以书面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64228410@qq.com。7.1包别划分☑不分包 10.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1.1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12.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二(技术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三(商务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12.2具体密封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胶装(或订书机装订)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的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目录次序分别装订,并按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分别密封。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2.3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标注资信、 技术、商务)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12.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3#楼325会议室14.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24.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磋商现场告知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3)收取单位: / (4)收取账号: / (5)退还时间: / 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6.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 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3)收费标准:代理费3000元,专家评审费按实计算。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664228410@qq.com)。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接收部门: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滁州长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0-3010629 、18055012300;通讯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中心3号楼、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88号10楼1001室。30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1其他说明1.本磋商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磋商文件的响应。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与本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磋商文件为准;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供应商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可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664228410@qq.com)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znq.gov.cn/)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3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磋商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以接收到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应当拒收。12.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磋商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4.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4.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14.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4.4相关说明。14.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答疑;14.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磋商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不在开标现场、联系不上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本项目约定为二轮报价)。本次磋商实行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轮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磋商小组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供应商进行询标,各供应商应在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轮报价。各供应商应及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务应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采用分项报价的项目,最后报价的各分项结合第一轮报价中的各项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价款结算时按成交下浮比率进行调整。17.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cznq.gov.cn/)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方可发出。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磋商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服务期间,每年6月、12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剩余10%合同价款待服务期满且完成相关工作后,一次性支付。2服务地点滁州市南谯区3服务期限三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南谯区滁河渔政信息化平台服务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为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战略部署,提升南谯区滁河水域渔政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保障保护区渔政指挥平台及监控系统稳定运行,确保与省市禁捕办平台无缝对接,需对现有渔政指挥监控设备及平台等相关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实现对保护区水域的有效监管。滁州市南谯区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滁河南谯段,共17.5公里范围内设置渔政监督执法监测设备(光电设备)4处,低点监控设备2处。三、服务需求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含4套高点监控(双光谱远程光电设备)以及2套低点监控(高清光球机)的挂载服务,确保前端设备能够稳定、安全地挂载于指定位置(高点监控高度不低于30米,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安装条件和环境要求。维护服务:设备维护服务,网络租赁服务、24小时供电保障服务、系统平台维护服务、特殊极端天气提供登塔、巡检维护服务、登杆专项巡检服务以及7*24小时远程监控中心人员值班服务以确保渔政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修服务,提供不低于20M带宽的数据电路专线服务。其中硬件维护服务包含:对建成运行的高空监控站(4套双光谱远程光电设备)、低点监控站(2套高清光球机)进行巡查、养护、管理、维修,确保渔政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1、挂载点位要求高点4个低点2个监控需要覆盖滁河南谯段禁捕水域17.5公里。4个高点前端设备均须挂载于塔高不低于30米、抗风8级的点位且备电不低于3小时。所有前端摄像头点位必须接入省市渔政监控平台中,并实现平台无缝对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安装条件和环境要求。具体接入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现有点位相关信息如下:序号监控位置类型经度纬度1南谯区田庄高点118.42177732.087172南谯区大芦庄高点118.49129732.14453滁州南谯区黄圩芦庄村高点118.47404932.1209324滁州南谯区黄圩大同村高点118.44854232.1021065杨河低点118.49270332.1251686南谯芦庄低点118.49279332.135718监控设备需求:大范围、全天候、全天时监视管理;发现、定位、跟踪违法捕捞渔船,及时引导执法人员现场执法;重点区域、重点目标实行重点监控;远程视频跟踪取证,提高夜间监控能力;异常情况智能分析并实时自动告警,提高监管效率;实现远程指挥、喊话、警示功能;四个光电设备及两个低点探头储存不低于90天。2、日常维护维保服务(1)日常软件与链路巡检1)每日检查前端设备在平台上的在线状态与注册情况;2)定期巡检设备与平台间的通信链路质量与稳定性;3)核查设备软件版本、配置文件及运行日志,确保无异常。(2)远程故障诊断与初步分析1)对设备离线、通信中断、数据丢包、视频流异常等问题进行远程诊断;2)分析问题根源,区分是网络、配置、软件问题还是疑似硬件故障;3)提供书面诊断结论与处理建议报告。(3)远程技术支持与调试配合1)为采购人或采购人指派的现场维修人员,提供远程技术支持与故障信息共享;2)配合现场调试,在平台侧进行相应的参数配置、数据对接与功能验证;3)协助进行维修后的远程功能测试与联调;(4)平台侧接入与数据保障1)负责设备在平台侧的接入配置、数据解析与功能集成;2)确保修复后的设备能稳定接入平台,数据流、视频流及控制指令恢复正常;3)维护平台中设备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3、系统平台维护服务内容(1)分屏预览。支持1、4、9、16宫格分屏展示,支持自定义绘制宫格区域,每个宫格内可选择加载视频画面或地图资源。其中,地图资源可设置默认显示层级、中心经纬度,可切换图层。(2)视图方案。分屏预览的视图可快捷保存为视图方案,每个用户允许保存多种视图方案,可通过界面点击快速切换视图。(3)视图轮巡。支持自定义轮巡方案,可添加视图方案或点位资源至轮巡列表,可自由设置轮询间隔。提供轮巡所有视图、单窗口轮巡所有资源等快捷轮巡方案。(4)重点关注。可通过平台界面快速配置及调用光电关注点。每个关注点可设置方位值、俯仰值、可见光及红外视场角等。支持在光电视频界面快速调用关注点。(5)一键巡航。可通过系统界面快速配置及调用光电一键巡航功能。巡航路径可通过关联已设置的关注点实现配置,可设置到达每个关注点的云台速度及驻留时间,可设置巡航自动抓拍,抓拍的图片可按光电快速检索。支持在光电视频界面快速开启一键巡航。(6)截图录屏。支持在光电视频画面快速截图和录屏,以便快速固定证据。(7)录像回放。支持在系统网页端按时间查询光电点位的录像资料,可通过拖动进度条快速定位到具体时刻开始回放。(8)终端APP。提供终端APP,支持一张图态势、告警、监控、回放等功能。(9)支持对接省市渔政监控平台。4、软件平台日常维护服务(1)定期对操作系统、系统补丁升级,漏洞扫描及优化。(2)定时清理垃圾数据、做好数据备份、检查存储容量是否达到阈值。(3)定期检测系统运行状态。(4)用户需求的迭代实现。(5)紧急需求的快速响应。(6)网络监控及故障处理。四、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其组成包括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成交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风险。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开始对原有设备和系统进行维护,正式进入运维期。2.系统出现故障时,成交人应在接到通知后做到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问题或请求后,运维单位应在15分钟内完成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成交人承担,同时在约定响应时间内不能解决问题的成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3.运维交接管理。成交人按合同履约期满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维护,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完整交给下一个运维方,保证档案资料完整、齐全,平稳过渡。4.成交人为本项目投入的登塔、登杆维修人员人员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登高证,并且为经过业务培训、训练有素、符合要求的合格人员。成交人自行负责运行维护期间的生产安全,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一切责任和义务。5.成交人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规范,制定系统运行维护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并建立台账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维护工作事项。前端系统所有器件(含摄像机、镜头、主机等)损坏的,更换器件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更换服务由成交人进行。若从成交人处采购器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否则将每次扣除当年合同维保价5%作为处罚。6.成交人必须全力配合采购人,保证采购人在向相关单位移交该套监控系统时的正常运行应用,并配合相关调试。7.成交人需确保现有平台能够满足应用并实现无缝对接。否则,因此产生的纠纷与采购人无关。8.确保前端系统点位7×24小时正常运行,设备平均在线率达到95%。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磋商邀请》第4条信誉要求和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供应商提供诚信响应承诺书。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6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9%,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1%。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89分)供应商业绩(资信部分)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高空监控类或渔政监控类项目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得6分;最高得12 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封面、服务内容和签字盖章页。若以上材料无法反映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2)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0-12分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资信部分)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水平)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5分,本小项满分 5分;2、拟派其他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类中级及以上证书,或通信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最多得5分。3、拟派2名维护作业人员拟派维护作业人员同时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书和电工作业证书的,每个人员得5分,共10分。注:(1)提供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网站查询的截图或供应商已为其缴纳社保的承诺(格式自拟)。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证明)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0-20分综合实力(资信部分)4个高点前端设备均挂载通信基站上,高度不低于30米,为保证项目安全和服务质量,供应商需提供高点资源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需满足下列其中一条即可:①自有资源:提供高点资源列表、带经纬度坐标标志的高点资源照片和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②租赁资源:提供高点资源租赁合同(合同中须反映租赁高点资源位置及用途为可视化资源,租赁期限不短于本项目服务期)、带经纬度坐标标志的高点资源照片、及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③自建资源:供应商承诺自行建设塔高不低于30米,并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杆塔建设并引入市电提供服务,提供承诺书。注:所有前端摄像头点位按照采购人要求挂载于指定位置且必须接入省市渔政监控平台中并实现平台无缝对接,具体接入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得15分,满分15分。0-15分1、总体运维服务方案(技术部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总体运维服务方案的基本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编制完善,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项目运维的具体工作内容详尽,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的,得6 分;(2)方案编制完善,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针对性强,利于项目实施要求的,得4分;(3)方案编制不够全面,要点不够突出,细节有待完善的,得2分;(4)未提供的得 0 分。0-6分2、运维服务实施重难点分析(技术部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供的重点及难点介绍,以及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进行评分;(1)分析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的,得6分;(2)分析内容有一定针对性,要点突出不够明显,针对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4分;(3)分析内容要点不突出,无针对性的,得2 分;(4)未提供的得 0 分。0-6分3、故障处理方案(技术部分)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故障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设备相关故障处理方案、平台软件故障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较高适用度,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2)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要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 4 分;(3)要点突出有偏差,针对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 2分;(4)未提供的得 0 分。0-6分4、网络资源、电力资源保障方案(技术部分)磋商小组依据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网络资源、电力资源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安全保障方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的,得6分;(2)安全保障方案覆盖全面、要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4 分;(3)安全保障方案覆盖不全面,要点缺失,无针对性的,得2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0-6分5、巡检方案(技术部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巡检方案中巡检计划、巡检方式、巡检内容、巡检过程记录、安全管理措施等进行评审:(1)方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的,得6分;(2)方案有一定针对性,要点突出不够明显,针对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 4 分;(3)方案要点不突出,无针对性的,得2分;(4)未提供的得 0 分。0-6分6、应急预案(技术部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对突发情况的紧急任务的应急响应措施、紧急任务质量控制环节把关、突发情况处置等内容,由磋商小组依据进行评审:(1)应急预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针对性强,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2)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要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 4分;(3)应急预案措施内容要点不突出,无针对性的,得2分;(4)未提供的得 0 分。0-6分7、服务保障方案(技术部分)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对人员配备及责任分工划定、工作流程设置及业务规则把关、相关服务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评分;(1)方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针对性强,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2)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要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4分;(3)保证措施内容要点不突出,无针对性的,得2分;(4)未提供的得 0 分。0-6分价格分(11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1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1%×100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三、无效条款3.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1)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不予接收。出现上述情况的,响应将被拒绝。8.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响应处理:(1)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2)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磋商公告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4)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非联合体或者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5)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供应商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6)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料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被责令停产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资格的;(10)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2)供应商单方面出现其他供应商材料的;(13))其它情形,经磋商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1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8.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不全,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供应商的报价各项单价高于磋商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措施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磋商小组委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8.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响应处理:(1)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无效;(5)拒不确认磋商小组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6)其它情形,经磋商小组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分项价格123……总价总价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检测产生的数据以及最终录入系统数据等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保留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自有软件或资料的归属权。2.5付款条件:服务期间,每年6月、12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剩余10%合同价款待服务期满且完成相关工作后,一次性支付。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出具证明文件后 7 个工作日内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7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18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签订合同时可补充)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一)项目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3)磋商响应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5)诚信响应承诺书;(6)磋商响应表;(7)诚信履约承诺函;(8)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和资信评分的支持资料;(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一、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四、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开启、谈判、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诚信响应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不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七、严格遵守会议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成交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九、保证成交之后,按照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响应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响应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磋商响应表7.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供应商(盖章):日期:八、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放置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技术标(响应文件二)项目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评分的支持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如有)。商务标(响应文件三)项目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最后承诺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报价表格式1-1报价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 /三年小写: /三年备注说明填写三年总报价供应商(盖章):日期: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2分项报价明细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金额(元)123…其他费用……三年报价金额(元)供应商(盖章):日期: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二、最后承诺报价表(第次报价书)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 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 /三年小写: /三年备注说明填写三年总报价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2.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需放入响应文件中,打印签字、盖章带至开标现场填写】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政信息化平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