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招标公告(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 JSZC-320900-JSGX-G2026-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27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SGX-G2026-0005
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59.470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94706.00元
采购需求: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供货节点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2025年度报表未出的,可使用2024年度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27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中的“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2.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2.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 数字证书”--CA 绑定与登录--参与投 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
2.2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
2.3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2.4 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2.5 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本项目严格按照苏财购[2025]62号文的规定,进行异常低价投标的审查程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66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15-66696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11F
联系人:张工、王工
联系电话:19962391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王工
电话:19962391798
附件:
JSZC-320900-JSGX-G2026-0005采购文件.doc
(公告附件)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塑料制品
采购单位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盐城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17: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2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15:00
开标地点
“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59.470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春燕
项目联系电话
19962391798
采购单位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21888153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春燕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900-JSGX-G2026-0005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026年1月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20第四章采购需求....................27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JSZC-320900-JSGX-G2026-000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于2026年2月27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00-JSGX-G2026-00052.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594706.00元5.最高限价:594706.00元6.采购需求: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供货节点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2025年度报表未出的,可使用2024年度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6年2月27日下午3:0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2.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2.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参与投标--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右侧消息通知栏)。2.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链接。2.3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2.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2.5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5.本项目严格按照苏财购[2025]62号文的规定,进行异常低价投标的审查程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66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515-666968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11F联系人:张工、王工联系方式:1996239179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工、王工联系电话:199623917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与商务需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关于异常低价投标(响应)的审查情形和具体要求(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有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代理部”,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11F,联系电话:19962391798。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3.1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手册。33.2产品政策33.2.1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33.2.2本国产品1.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3.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3.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33.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5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3.3.6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3.3.6.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33.3.6.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3.3.6.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3.3.6.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3.3.6.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33.3.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3.3.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3.3.8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3.3.9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4.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3.4.2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3.5绿色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33.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采购人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33.7绿色数据中心政策本文件中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采购人应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3.8履约保证金政策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34、预付款制度本项目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为30%。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成交供应商明确书面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就预付款比例作相应调整。35、代理服务费3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5.2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代理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的55%收取代理服务费,即中标金额在100万及以下部分的费率按照0.825%计取,中标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费率按照0.605%计取,上述费用均由中标人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招标人不另支付上述费用。第三章合同条款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买方):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供应商/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标的固定单价合同,数量按实结算。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清单提供。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等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2.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清单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定制物资每单项的全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制造费、材料设备及其损耗费、设计费、印刷费、制版费、人工费、运输费、包装费、管理费、税金、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即中标人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全费用单价。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合格的供货数量*中标综合单价结算。2.3本次采购分多批次供货,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此项因素产生的一切费用,结算时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2.4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2.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关于本项目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产品配置与报价文件;(3)供货一览表;(4)技术参数响应表;(5)服务承诺;(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4.知识产权保证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产权保证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6.履约保证金6.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价的10%),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对AA评级及以上政府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元(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允许乙方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6.2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6.2.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鼓励乙方自愿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6.2.2如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乙方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6.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6.4.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4.2时间: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6.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发票。6.4.4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甲方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3)乙方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乙方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乙方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乙方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标当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的,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8.合同履行期限8.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9.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9.1交货期:按甲方通知9.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9.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0.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每次供货经甲方验收合格,供货三个月后付第一次供货货款,依次类推,向乙方支付上一次服务费(付款时,扣回预付款),付款时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付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无息。货到后,乙方开具正式有效的发票,当面交或信函至甲方,发票不能由第三方代开。如果乙方未提供正式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1.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12.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如遇到塑料制品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6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12小时内妥善解决。如需更换,1天内完成更换,并承担更换的费用。⑵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⑶停止采购:同品种累计三次发生质量问题,该品种停止采购,甲方有权与其他供应商采购;甲方因此向其他供应商采购该品种产生的额外费用从乙方其他货款中扣除。(新增)12.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3.交货、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及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交付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货物及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及服务交甲方。14.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乙方发货时,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4.3乙方送货必须及时,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必须在1天内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摆放整齐,紧急物资必须2小时内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部分货品需要超时送达的,需提前通知甲方相关人员,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协商具体送货时间,否则按违约处理。14.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经初步验收即视为货物交付。15.违约责任15.1乙方供货不及时,累计三次(超10个工作日,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5.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及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3乙方所交的货物及服务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及服务,乙方愿意更换货物应在3日内交付,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及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5.4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7.争议解决17.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7.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向盐城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17.3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18.合同其它18.1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8.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盖章后生效。18.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附件:投标分项报价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1、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94706.00元。3、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内所有塑料制品的设计、印刷、运输、分发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中标人按照招标人通知要求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塑料制品送至医院指定区域,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按月统计医用塑料制品类型及数量并按实结算;具体塑料袋与锐器盒等塑料制品详见采购清单。序号耗材名称耗材规格(尺寸允许±0.2CM偏离)单位数量1垃圾袋1大号生活垃圾袋、黑色、长100cm*宽(70cm+15cm*2),双面5丝平口袋只4000002垃圾袋2中号生活垃圾袋、黑色、长70cm*宽(50cm+10cm*2),双面4丝背心袋只180003垃圾袋3小号生活垃圾袋、黑色、长55cm*宽(35cm+8cm*2),双面3丝背心袋只11000004垃圾袋4大号医疗废物垃圾袋、黄色、长100cm*宽(75cm+10*2),双面6丝平口袋只3000005垃圾袋5中号医疗废物垃圾袋、黄色、长63cm*宽(40cm+9cm*2),双面5丝背心袋只2200006垃圾袋6小号医疗废物垃圾袋、黄色、长55cm*宽(35cm+7cm*2),双面4丝背心袋只220007放射袋1小号放射袋、长40cm*宽30cm,双面6丝平口袋只250008放射袋2大号放射袋、长54cm*宽39cm,双面8丝平口袋只2100009塑料袋1中号/透明、长45cm*宽(30cm+7cm*2),双面4丝平口袋只3500010塑料袋2连卷袋红色、长45cm*宽(26cm+5cm*2),双面4丝平口袋只3500011塑料袋3连卷袋蓝色、长50cm*宽(38cm+8cm*2),双面4丝平口袋只9500012锐器盒11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170013锐器盒26.5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1800014锐器盒34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900015锐器盒4方形5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180016锐器盒5脚踏方形25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41004、合同有效期:一年二、总体要求1、医疗废物垃圾袋(即清单中垃圾袋4、垃圾袋5、垃圾袋6)与锐器盒(即清单中锐器盒1、锐器盒2、锐器盒3、锐器盒4、锐器盒5)必须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否则将视为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本项目清单中所有塑料制品需根据院方要求进行设计印刷,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需考虑在内。3、提供货物相关环保证书、质检证书,不得使用含有刺激性气味的材料。4、每次供货必须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方可供货;无论招标人单次订货数量的多少,中标人都能及时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需求。5、运输方式及费用:中标人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及安全责任,在供货途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中标人承担。6、中标人送货必须及时,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必须在1天内将产品运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摆放整齐,紧急物资必须2小时内将产品运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部分货品需要超时送达的,需提前通知招标人相关人员,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协商具体送货时间,否则按违约处理。7、塑料制品采购项目工作量清单中的塑料制品数量,为1年预估的需求量,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全费用单价为每批次的采购结算单价,招标人每批次采购时,按实际需求量进行采购,无论单次业务量多少,结算均按照每批次实际用量*中标全费用单价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全费用单价固定不变,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上调价格。8、如遇到塑料制品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6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12小时内妥善解决。如需更换,1天内完成更换,并承担更换的费用。9、中标人不得无故拖延响应及交货时间,如中标人不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退回。如中标人一年服务期内有三次不能满足响应服务时间或质量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所有费用并解除合同。10、中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中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三、样品清单,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样品。序号耗材名称耗材规格(尺寸允许±0.2CM偏离)单位样品数量1垃圾袋3小号生活垃圾袋、黑色、长55cm*宽(35cm+8cm*2),双面3丝背心袋卷12垃圾袋5中号医疗废物垃圾袋、黄色、长63cm*宽(40cm+9cm*2),双面5丝背心袋只13放射袋2大号放射袋、长54cm*宽39cm,双面8丝平口袋只14塑料袋3连卷袋蓝色、长50cm*宽(38cm+8cm*2),双面4丝平口袋卷15锐器盒34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1四、报价及付款要求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清单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定制物资每单项的全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制造费、材料设备及其损耗费、设计费、印刷费、制版费、人工费、运输费、包装费、管理费、税金、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费、招标代理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即中标人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全费用单价。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合格的供货数量*中标综合单价结算。2、本次采购分多批次供货,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此项因素产生的一切费用,结算时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3、供货期:一年,具体供货节点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4、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每次供货经甲方验收合格,供货三个月后付第一次供货货款,依次类推,向乙方支付上一次服务费(付款时,扣回预付款),付款时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付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无息。货到后,乙方开具正式有效的发票,当面交或信函至甲方,发票不能由第三方代开。如果乙方未提供正式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工业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小组将对响应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3.1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供应商需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填写比例数值),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未填写比例数值,或比例数值未达到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3.3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如不提供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3.4供应商需在《声明函》中逐一、准确填写产品名称、厂名、生产厂址三项信息(《声明函》中用斜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三项信息中任意一项未填写的视为该项产品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3.5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在《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三、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评标小组将对响应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小组在评审中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和确认。评标小组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2025年度报表未出的,可使用2024年度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函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一、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十二、技术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三、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开标一览表十五、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且须与原件一致):注: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如被授权人为离休或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七、投标函致: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或制造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耗材名称耗材规格(尺寸允许±0.2CM偏离)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是否国产1垃圾袋1大号生活垃圾袋、黑色、长100cm*宽(70cm+15cm*2),双面5丝平口袋只4000002垃圾袋2中号生活垃圾袋、黑色、长70cm*宽(50cm+10cm*2),双面4丝背心袋只180003垃圾袋3小号生活垃圾袋、黑色、长55cm*宽(35cm+8cm*2),双面3丝背心袋只11000004垃圾袋4大号医疗废物垃圾袋、黄色、长100cm*宽(75cm+10*2),双面6丝平口袋只3000005垃圾袋5中号医疗废物垃圾袋、黄色、长63cm*宽(40cm+9cm*2),双面5丝背心袋只2200006垃圾袋6小号医疗废物垃圾袋、黄色、长55cm*宽(35cm+7cm*2),双面4丝背心袋只220007放射袋1小号放射袋、长40cm*宽30cm,双面6丝平口袋只250008放射袋2大号放射袋、长54cm*宽39cm,双面8丝平口袋只2100009塑料袋1中号/透明、长45cm*宽(30cm+7cm*2),双面4丝平口袋只3500010塑料袋2连卷袋红色、长45cm*宽(26cm+5cm*2),双面4丝平口袋只3500011塑料袋3连卷袋蓝色、长50cm*宽(38cm+8cm*2),双面4丝平口袋只9500012锐器盒11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170013锐器盒26.5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1800014锐器盒34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900015锐器盒4方形5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180016锐器盒5脚踏方形25L、颜色:黄色、材质全新料聚丙烯(pp)只4100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 %。(此比例必须填写)是否国产(具体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2.2条)备注:本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时,供应商未填写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数值的,或比例数值未达到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十一、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6.用横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十二、技术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三、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0900-JSGX-G2026-0005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采购项目(二次)详见投标文件_______________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五、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袋、塑料袋等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盐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