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更 电缆更换项目监理 电缆更换招标公告(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CZB/LZ2026-004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99)其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6-01-28 14: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6-02-02 14:00:00
采购单位
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
BCZB/LZ2026-004
服务-监理
5000.0(元)
公告内容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阳光交易系统(兰州市)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BCZB/LZ2026-004 3.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4.最高限价:0.5万元 5.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日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三、竞价办法: 低价评标法。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或高于项目预算的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备注:中标人在项目竞价截止后5日内,必须提交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等材料,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二副)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后果自负。 四、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各投标人于2026年01月28日14时00分至2026年02月02日14时00分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yg.lzggzyjy.cn/a/login)自行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 2.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30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2日14时00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yg.lzggzyjy.cn/a/login)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必须在上传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 联系人:石瑜 联系电话:15193102496 招标代理机构: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1719室 联系人:蒋亚丽 联系电话:17794233751
附件信息
附件1:监理招标文件(2).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兰州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BCZB/LZ2026-004)项目名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招标单位: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章)招标代理机构: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三章监理目标第四章监理招标范围及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阳光交易系统(兰州市)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2、项目编号:BCZB/LZ2026-0043.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4.最高限价:0.5万元5.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日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4.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三、竞价办法:低价评标法。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或高于项目预算的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备注:中标人在项目竞价截止后5日内,必须提交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等材料,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二副)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后果自负。四、注册须知: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1.请各投标人于2026年01月28日14时00分至2026年02月02日14时00分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yg.lzggzyjy.cn/a/login)自行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2.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30日18时00分。3.竞价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2日14时00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市)(http://yg.lzggzyjy.cn/a/login)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必须在上传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联系人:石瑜联系电话:15193102496招标代理机构: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1719室联系人:蒋亚丽联系电话:1779423375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建设地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总校区。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工期控制目标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投资控制目标本工程总投资必须控制在批复范围以内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3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5投标人资格要求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日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4.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6最高限价0.5万元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在项目竞价截止后5日内,必须提交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等材料,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二副)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后果自负。9竞价地点及截止时间请各投标人于2026年01月28日14时00分至2026年02月02日14时00分前,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兰州)(http://yg.lzggzyjy.cn/a/login)自行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10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30日18时00分。11竞价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2日14时00分。12竞价办法低价评标法。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或高于项目预算的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13投标报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本工程监理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2007〕670号文)的收费标准,监理人按照自愿原则接受招标人的委托,自主进行报价(金额(¥____元))。第三章监理目标监理目标: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2.工期控制目标:工程工期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3.投资控制目标:工程总投资必须严格控制在批复概算范围以内。4.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争创省级文明工地。第四章监理招标范围及要求一、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二、招标要求2.1要求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控制,对施工阶段合同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等。2.1.1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技术论证会议纪要。2.1.2协助委托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竣工图纸和全部资料。2.2中标人不得对监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3中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承诺的用于本工程的仪器设备,必须与监理人员同时到场,并服务到工程竣工,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监理费直到仪器设备到达现场或终止合同。2.4中标单位中标后,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委托人签订监理合同,并在工程开工前3日安排监理人员、仪器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委托人提供现场办公用房一间。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项目监理;2.工程地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总校区;3.工程规模: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校区电缆更换及总校区图书馆电缆更换;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7.215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此页无正文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的人员。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50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50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遵守《通用条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7.3仲裁或诉讼进行调解。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附加协议条款:1.监理人不得对本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2.监理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上确定的监理人员凭职称证、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监理培训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师证上岗监理,若投标文件所承诺的监理人员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不到现场,或者各种有效证件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则视为违约,违约金¥20000元,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委托人损失。3.监理过程中,不允许监理人随意更换监理人员,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方可更换,且新换人员的职称、资格不能低于原有人员,且要求监理执业经历时间更长,否则视为监理人违约。4.工程总监须为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专职、身体健康、总监理工程师有负责过同类工程总监的经验;目前没有担任其他工程总监职务并承诺常驻本工程施工现场;并承诺其他专业监理人员常驻本工程施工现场。5.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用于本工程的仪器设备,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进场时间到场。6.监理人在投标报价明细中明确的直接监理报价及内容,不得有所减少,否则委托人有权扣除其未提供服务部分的监理费用。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注:所有要求证明材料在投标书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1.投标报价书投标函(格式)致: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工程名称)监理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的投标报价,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书、监理大纲及附件是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保证本工程监理质量达到:合格。5.我方保证本工程监理工期:。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项目法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成立该工程监理项目部,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9.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招标人或招标代表人全称):兹委托(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编号:,)为我(盖章)单位授权代表人,就编号:(招标工程名称)合同(合同)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授权委托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说明:如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单位为联合体责任人3.资格文件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单位名称通信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信箱联系人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人营业执照证号注册资金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单位总人数(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人)高级职称人员(人)监理工程师(人)中级职称人员(人)其他(人)初级职称人员(人)近三年监理合同总价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说明:本表后应附有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监理情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等别(级)监理项目投资(万元)发包人监理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数量监理服务起止时间说明:1、上表应填写投标人近3年内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同类工程监理情况;2.本表应附有相应工程项目监理合同书(复印件)、发包人或质量监督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无效;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填写空间不足可根据需要另行文字说明,说明也应盖章;投标人获奖情况序号获奖名称获奖日期获奖级别颁证单位说明:1、本表应附有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获奖级别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司局、厅、地市级。2.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要求填写本表。3.3资格承诺函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资格承诺声明函致(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名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3.4信用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日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3.5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3.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7非联合体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3.8监理机构组建表1,拟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监理员资格证书编号拟任职务拟进场时间注: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表2,拟任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监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监理工作年限拟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编号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说明:1、“主要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2、本表应相应附有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注册、岗位)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3.本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4.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三、监理机构设置(框图)、组成人员名单,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五、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表;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环境控制措施;七、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八、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九、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十、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5.投标报价计算书1报价组成1.1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工程正常监理服务所需费用,包括监理人员费、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投标人应按上述五项分项计算列报,汇总计入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汇总表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元项号项目合计金额A监理人员费B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C管理费D利润E税金投标总报价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1.3报价组成计算表监理人员费计算表,单位:元序号岗位设置人月数标准[元/(人·月)]金额1总监理工程师2副总监理工程师3监理工程师4监理员5辅助人员6合计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计算表,单位:元序号设施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购置费(或折旧费)运行费用金额(小计)一办公生活设施二通讯设施三交通工具四其他合计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注:技术标部分不规定格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缆更 电缆更换项目监理 电缆更换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