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招标公告(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2026)



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锦庆竞谈(货物)2025-022-1
项目名称: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16400
最高限价(元):详见《竞谈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竞谈文件》

标项名称:
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第二次)

数量:37

预算金额(元):8164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成员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均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西宁市城西区三榆柏朗峰2号楼10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4、线上CA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6、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方式:0971-2286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三榆柏朗峰2号楼1013室
联系方式:0971-3592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971-3592797

附件信息:

(第二次)最终版-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docx158.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第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28日 11:2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
¥81.6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971-3592797

采购单位
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
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1-2286177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三榆柏朗峰2号楼10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3592797

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锦庆竞谈(货物)2025-022-1采购人: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1月目录分谈判邀请6第二部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10一、说明101.适用范围102.采购方式、合格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103.谈判费用10二、谈判文件说明104.谈判文件的构成105.谈判文件、谈判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106.谈判文件的修改11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17.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8.谈判报价及币种129.谈判保证金1210.谈判有效期1211.谈判响应文件构成1312.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3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413.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4.递送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5.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五、谈判响应文件开启1416.谈判响应文件开启14六、评审程序及方法1517.评标委员会1518.评审工作程序1619.评审办法18七、定标18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821.成交通知18八、授予合同1922.签订合同19九、谈判终止1923.谈判终止情形19十、处罚2024.处罚情形20十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1十二、其他21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草案22合同通用条款26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3格式1:谈判响应文件封面34格式2:谈判响应文件目录35格式3:谈判函36格式4:报价一览表37格式5:分项报价表38格式6:技术规格响应表39格式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0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1格式9:供应商承诺函42格式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3格式11:资格证明材料44格式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5格式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6格式14:谈判保证金证明格式47格式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48格式16:投标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9格式17:投标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9格式18.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51(18.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52格式19.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3格式20:二次报价表55格式21:二次分项报价表56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7(一)谈判要求571.谈判说明572.报价说明573.重要指标574.商务要求57(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59第一部分谈判邀请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第二次)(青海锦庆竞谈(货物)2025-022-1)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锦庆竞谈(货物)2025-022-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预算控制额度8164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采购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产品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 本次谈判接受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供应商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成员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均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的投标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两项)。(8)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器材,均符合国家电力工程材料,均能连接至国家电路网络并网要求及通电验收要求,本供应商按照国网电路荷载使用要求,能协助甲方申请办理通电申请和验收,保证该项目顺利达标实施。(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7日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踏勘本项目允许现场踏勘(此项不作为废标条件)踏勘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15:30分前(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时间,抵达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向采购人报备,由采购人携至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方式联系单位: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6697087868谈判文件发售方式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许女士电话:0971-3592797获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按政采云电子平台要求提供谈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谈判及谈判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西宁市城西区三榆柏朗峰2号楼1013室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971-2286177 联系地址: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971-3592797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三榆柏朗峰2号楼1013室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5065074788其他事项1、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同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2、本项目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4、线上CA 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5、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解密时长为30分钟,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6、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3660357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1月27日第二部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2.1本次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2.2合格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3.谈判费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谈判文件说明4.谈判文件的构成4.1谈判文件包括:(1)谈判邀请(2)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草案(4)谈判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4.2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谈判文件、谈判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依据《青财采字〔2024〕1412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试点工作的通知,本项目可通过电子化系统线上受理并进行线上答复。线上质疑渠道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质疑试点期间,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也可线下提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通过政采云客户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谈判文件的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7.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谈判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负责。8.谈判报价及币种8.1谈判报价为谈判总价。谈判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谈判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谈判有效期一致。8.3谈判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谈判币种是人民币。9.谈判保证金9.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收款单位: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银行账号:105065074788交纳时间:谈判截止及谈判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缴费方式: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由竞争性供应商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9.3保证金退还: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谈判有效期内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撤销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保证金。10.谈判有效期从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谈判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应当不少于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11.谈判响应文件构成11.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谈判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1)谈判响应文件封面(2)谈判响应文件目录(3)谈判函(4)报价一览表(5)分项报价表(6)技术规格响应表(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供应商承诺函(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1)资格证明材料(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4)谈判保证金证明(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16)投标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7)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0)二次报价表(21)二次分项报价表12.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谈判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注:若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投标人签署投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则视其已获得充分授权,无需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3.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3.2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14.递送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4.2投标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5.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谈判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内容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五、谈判响应文件开启16.谈判响应文件开启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文件开启。16.2谈判文件开启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谈判现场全程录音、录像。16.3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通过政采云客户端进行解密程序。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4谈判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拒绝接受,其谈判将被拒绝。六、评审程序及方法17.评标委员会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谈判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谈判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谈判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7.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17.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8.评审工作程序18.1进入评审阶段后,由谈判小组成员独立展开评审工作,负责评审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并按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8.1.1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属监狱企业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8.2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谈判处理。(1)不符合谈判邀请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之规定的;(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款(1)-(16)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谈判要求交货时间、谈判有效期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6)谈判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或预算单价的;(7)谈判响应的规格、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且分项报价表中响应的数量规格与参数不一致的;最终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8)谈判产品未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及参数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资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9)擅自修改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10)谈判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1)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18.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评审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谈判响应文件初审表“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保证金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文件第11.1款(1)-(16)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交货时间、谈判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报价是否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完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七、定标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0.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3成交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1.成交通知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中标结果。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成交标的、规格型号、成交金额、成交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3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4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备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叁份备案。(所有合同必须胶装成册,活页装订不予备案。)22.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2.6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2.7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九、谈判终止23.谈判终止情形23.1在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谈判终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谈判终止公告。十、处罚24.处罚情形2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期后撤回其谈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未按照招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7)将采购合同转包的。(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10)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异常一致并触发预警的,由此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十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122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贰佰元整)。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草案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锦庆竞谈(货物)2025-022-1采购合同编号:QHJQ-2025-022-1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成交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书草案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修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青海锦庆竞谈(货物)2025-022-1)的谈判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谈判文件;2.谈判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4.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附二次报价表及二次分项报价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免费质保期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1.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更改为质量保证金公函),即¥元,大写:。质保期起始时间自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之日起算,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产品质保期满乙方提供产品无质量问题证明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元,大写:。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供货,所提供的设备经乙方安装、调试、培训,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问题后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即;¥元、大写:。3.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确认发票内容及金额无误后,即收到发票后2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未提供发票,或者提供发票的内容或金额有误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具体按签订合同执行)5、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15个工作日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谈判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0个工作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非人为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第5条。九、其他约定:无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如有遗失,概不负责。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谈判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时间:按乙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日期填写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八条22.5条款。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相应页码,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格式1:谈判响应文件封面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包号: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谈判响应文件目录格式1: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格式2:谈判响应文件目录所在页码格式3:谈判函所在页码格式4: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格式5: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格式6: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格式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格式9: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格式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格式11: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格式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格式14:谈判保证金证明格式所在页码格式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格式16:投标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17: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格式1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格式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格式20:二次报价表所在页码格式21:二次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格式3:谈判函谈判函致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谈判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谈判有效期:从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4: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谈判包号)谈 判 报 价交 货 时 间备注 大写:  小写:优惠承诺及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谈判报价”为谈判总价。谈判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交货时间”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4.谈判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谈判无效。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5: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包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免费质保期1234…谈判总价大写:小写:注: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不得修改格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6: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供应商名称:包号: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12…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谈判处理。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资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填写此表时以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谈判要求,满足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4.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谈判、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注:若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投标人签署投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则视其已获得充分授权,无需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格式9: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25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1: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谈判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谈判文件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4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加盖税务局公章)。格式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须显示“报告查看时间”,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4:谈判保证金证明格式谈判保证金证明致: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格式16:投标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的投标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或扫描)件)。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提供至少两项)。格式17: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或彩页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资料。格式18.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8.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致: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名称:(公章)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9.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锦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9.2: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联合体协议书也可扫描上传。)年月日格式20:二次报价表二次报价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包号项目名称第一次报价二次报价 交 货 时 间 大写:小写:大写:小写:优惠条件及其他承诺:注:(此表不需上传至《谈判响应文件》中,此表必须以附件形式在开启最终报价时一并上传至政采云客户端,此表后须附分项报价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谈判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1:二次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称:包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免费质保期1234…谈判总价大写:小写: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不得修改格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此表必须以附件形式在开启最终报价时一并上传至政采云客户端。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5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谈判要求1.谈判说明1.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可以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谈判,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谈判,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谈判无效。1.2谈判报价应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1.3本次谈判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1.4交货时间、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第4条商务要求)。1.5项目成交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报价说明本次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最高限价,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谈判无效。3.重要指标3.1谈判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产品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3.2谈判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谈判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3.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谈判时必须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4.商务要求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4.2.交货地点: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定地点。4.3.质保期:五年。(2)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青海省病残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10KV双电源改造项目参数清单序号名称基本参数及要求单位数量单价中小企业行业1其他电气设备, 10kV高压成套配电柜 进线柜1.尺寸参数:宽度800mm±20mm,深度1500mm±20mm(不含柜门),柜门厚度50mm±20mm,与原有设备箱体尺寸、样式等情况做好匹配,保障颜色外观一致;2.柜体内含:设备线夹螺栓型铜制SLG 3B,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BV-35等配件,根据线路、器材、表具等情况,编写方案并配置相应设备。 3.基本参数:额定电压≥12kV、额定断开电流≥25kA、额定电流75A,峰值耐受电流≥80KA、额定频率≥50HZ、额定动稳定电流≥63KA;热稳定电流和动稳定电流参考以下数值[主回路:31.5kV(有效值),4s;80kA(峰值),0.36;,接地回路:68.2kV(有效值),0.3s;27.3kA(峰值);2s]。4. 功能要求:高压柜需具备“五防”闭锁、防护等级、接地系统等要求:a.断路器类型:采用真空断路器,回路电阻[主电路:≤150μΩ,断路器(含触臂)≤60μΩ]、温升[1.1×1250A]机械操作机械特性[满足GB 3906-2006第6.102条款],断路器具有良好的灭弧性能和开断能力,能有效保护电路安全。b.操作机构:选择弹簧储能式操作机构,弹簧储能式操作机构结构简单、动作迅速。c.保护装置:需配备过流保护、速断保护等装置,以及时检测和切断故障电流,保护设备和线路安全,基本短路方式T100a[电压:12kV;开断电流:31.5kA;峰值:80kA]。d.外壳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达到[外壳:IP4X;内部隔室之间及断路器室门打开时(IP2X)],能有效防止灰尘、异物进入柜内,保护内部设备安全,绝缘[工频电压:相间、相对地42kV,断口48kV;雷电冲击电压:相间、相对地75kV,断口85kV]。(台)156,112.00制造业2其他电气设备, 10kV高压成套配电柜 出线柜4.尺寸参数:宽度800mm±20mm,深度1500mm±20mm(不含柜门),柜门厚度50mm±20mm,与原有设备箱体尺寸、样式等情况做好匹配,保障颜色外观一致;5.柜体内含:设备线夹螺栓型铜制SLG 3B,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BV-35等配件,根据线路、器材、表具等情况,编写方案并配置相应设备。 6.基本参数:额定电压≥12kV、额定断开电流≥25kA、额定电流75A,峰值耐受电流≥80KA、额定频率≥50HZ、额定动稳定电流≥63KA;热稳定电流和动稳定电流参考以下数值[主回路:31.5kV(有效值),4s;80kA(峰值),0.36;,接地回路:68.2kV(有效值),0.3s;27.3kA(峰值);2s]。4. 功能要求:高压柜需具备“五防”闭锁、防护等级、接地系统等要求:a.断路器类型:采用真空断路器,回路电阻[主电路:≤150μΩ,断路器(含触臂)≤60μΩ]、温升[1.1×1250A]机械操作机械特性[满足GB 3906-2006第6.102条款],断路器具有良好的灭弧性能和开断能力,能有效保护电路安全。b.操作机构:选择弹簧储能式操作机构,弹簧储能式操作机构结构简单、动作迅速。c.保护装置:需配备过流保护、速断保护等装置,以及时检测和切断故障电流,保护设备和线路安全,基本短路方式T100a[电压:12kV;开断电流:31.5kA;峰值:80kA]。d.外壳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达到[外壳:IP4X;内部隔室之间及断路器室门打开时(IP2X)],能有效防止灰尘、异物进入柜内,保护内部设备安全,绝缘[工频电压:相间、相对地42kV,断口48kV;雷电冲击电压:相间、相对地75kV,断口85kV]。(台)156,915.00制造业3其他电气设备, 10kV高压成套配电柜 计量柜1.尺寸参数:宽度800mm±20mm,深度1500mm±20mm(不含柜门),柜门厚度50mm±20mm,与原有设备箱体尺寸、样式等情况做好匹配,保障颜色外观一致;2.基本参数:额定电压≥12kV、额定断开电流≥25kA、额定电流75A,峰值耐受电流≥80KA、额定频率≥50HZ、额定动稳定电流≥63KA。 3.功能要求:保护装置:需配备过流保护、速断保护等装置,以及时检测和切断故障电流,保护设备和线路安全。外壳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达到IP4X或更高,能有效防止灰尘、异物进入柜内,保护内部设备安全。(台)151,261.00制造业4其他电气设备, 10kV高压成套配电柜 馈线柜1.尺寸参数:宽度800mm±20mm,深度1500mm±20mm(不含柜门),柜门厚度50mm±20mm,与原有设备箱体尺寸、样式等情况做好匹配,保障颜色外观一致;2.基本参数:额定电压≥12kV、额定断开电流≥25kA、额定电流75A,峰值耐受电流≥80KA、额定频率≥50HZ、额定动稳定电流≥63KA。 3.功能要求:保护装置:需配备过流保护、速断保护等装置,以及时检测和切断故障电流,保护设备和线路安全;外壳防护等级:一般要求达到IP4X或更高,能有效防止灰尘、异物进入柜内,保护内部设备安全。(台)159,467.00制造业5其他电气设备 低压成套配电柜 母线联络柜1.母线联络柜分为两部分:一项为供电分项的低压用电的计量作用;一项为原有配电设备联络作用的需求,设立柜体; 2.尺寸参数:宽度800mm±20mm,深度1000mm±20m(不含柜门),柜门厚度50mm±20mm,与原有设备箱体尺寸等情况做好匹配,确保柜体颜色外观一致;3.内含:规格型号GCS主母线:InA=4000A~1600A,Icw=80kA;配电母线:Inc=1000A~400A,Icw=30kA;Ue=380V,Ui=660V;50Hz;IP30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GB/T7251.12-2013参数要求配置相应设备配件。(台)135,937.00制造业6其他电气设备, 低压成套配电柜 进出线柜 1000A1.低压成套配电柜为两部分:一项为链接干式变压器的进线柜(抽出式开关柜);一项为新配电设备电容补偿(低压无功功率补偿装置)的需求,设立柜体;2.尺寸参数:宽度800mm±20mm,深度1000mm±20m(不含柜门),柜门厚度50mm±20mm,与原有设备箱体尺寸等情况做好匹配,确保柜体颜色外观一致;3.内含:设备线夹螺栓型铜制SLG 3B,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BV-35等配件,根据线路、器材、表具等情况,编写方案并配置相应设备。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等配件,根据GB/T7251.5-2017《低压成条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5部分:公用电网电力配电成套设备》、GB/T5169.21-2017等参数要求配置相应设备配件;4. 本单元所含盖的产品型号规格及相关情况:(1).抽出式开关柜产品型号:产品类型:GCS额定工作电压(Ue):380V额定绝缘电压(Ui):660V频率(fn):50Hz主母线的额定电流(InA):4000A~1600A主母线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cw):80kA配电母线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cw):30kA配电母线的额定电流(Inc):1000A~400A户内型/户外型:户内型外壳防护等级: IP30(台)138,227.00制造业7其他电气设备, 干式电力变压器1.干式电力变压器类型SCB13-1000kVA/10kV;2.变压器至低压进线柜的母线连接;3.变压器相关参数:a.环境条件:使用场所:户内,周围空气温度:最高温度:+45℃,最低温度;-25℃,日平均值:不大于+35℃。环境相对湿度:日平均:95%及以下,月平均:90%及以下。b.地震裂度:8度。c.供货范围:(1)干式变压器及罩壳 (2)风冷装置及控制系统(3)备品备件(4)电缆支架等设施配件。d.技术要求:设备参数额定容量 (自然通风时) 1000kVA,变比 10/0.4 kV,分接头(高压侧) 2X2.5% 绕组连接 Dyn11,中性点接地方式 ,直接接地,冷却方式 空气自冷+风扇冷却,即在空气自冷情况下可带 ,100%额定容量负荷,风扇运行时短时间内可带负荷容量不小于额定容量的120%。短路阻抗 Ud=6.0%绝缘水平 标准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75kV工频耐受电压(1min) 35kV局部放电量 20PC绝缘等级 F级噪声水平 65dB空载损耗 1.415KW空载电流 1.0%负载损耗(120℃) 8.13KW。(台)1162,944.00制造业8其他电气设备, 冷缩式电缆终端10kV户内型 8.7/10kV 3*95,用于干式变压器与低压配电柜之间的电力连接,具备优良的绝缘性能和耐候性,安装便捷,适用于户外及潮湿环境,有效保障电缆终端运行安全稳定。(台)2890.00制造业9其他电气设备, 冷缩式电缆终端 10kV户外型 8.7/10kV 3*95,用于干式变压器与低压配电柜之间的电力连接,具备优良的绝缘性能和耐候性,安装便捷,适用于户外及潮湿环境,有效保障电缆终端运行安全稳定。(台)2580.00制造业10其他建筑建材, 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YJV22-3*70(或95) 8.7/15KV。(米)15480.00制造业11功能性建筑涂料, 防火堵料电缆防火堵料,主要用于新增设备、原有设备及全场所地沟楼层等相关缝隙处置,按标准实施,保障场所用电安全。(吨)0.813,526.25制造业12功能性建筑涂料, 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根据设施设备安装情况,处置配电室的关键部位、隐蔽部位等防堵涂装。(吨)0.811,320.00制造业13其他构筑物, 普通混凝土锥形杆Φ190-12-M-G,做好塔杆标识,填埋位置的合理规划根据《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0-2005)10.0.17条规定,计算确定。(项)24,888.00制造业14其他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部分包含:1.成套式配电站建筑工程、土石方挖填、构筑物(电缆沟、浅槽)等建筑工程,包含基础槽钢,螺纹钢板,柜体周边绝缘橡胶垫(黑色)及电缆沟内电缆支架,配电室内防爆灯具的加装调整;分项内容:1.墙体拆除30㎡(安装完毕后进行恢复),2.电缆沟槽长度38m,槽底平整后C20垫层浇筑、墙体24cm砖砌及粉刷、盖板恢复,3.配电室新增设备基础、槽钢均按照国标工字钢设立,高度15cm、长度25米,4.配电室周边散水、开槽破口等100㎡进行硬化处理,厚度20cm,5.配电室周边做好排水沟渠40*40cm,长度50米。2.施工现场原配电室低压配电设备的防尘保护措施(现场彩钢板材处置,面积为12*6米,后期拆除);所有施工安装场地,在安全地带进行搭建60㎡彩钢棚,高度4.5米。(项)1106,054.00建筑业15其他电气设备, 接地装置含:接地模块,接地网扁铁警示漆 黄、绿漆,接地模块安装等,根据电气工程规范要求施工。(组)5建筑业16其他安装, 安装工程主要包含:1.一般配电站安装工程(配电装置、变压器、全站接地、分系统调试及试验等)、基础工程安装、杆塔工程安装、接地工程安装、架线工程安装、附件安装工程(附件包含其他设备需要补充的材料、配件)、电缆线路工程安装(电缆敷设、电缆防火、电缆附件、电缆调试及试验);2.包含该项目所有安装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招标文件时间约定,进行现场考察踏验,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两个方案),新安装设备交接试验调试完结后,原有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共1项;同时,受甲方委托,代理办理供电部门的相关事宜;3. 包含项目设计、配电室高低压一次系统图展板制作,相关线路标识标牌挂设(所有设备、线路用线分线的名称等)。4.配电室整体环境规整,包括原有设备的合理移动,改变配电室布局等,(地面地胶处理、墙面清洁)。5.安装完毕,对场所线路进行隐患复查排查、各用电部位压流调试,构筑物4组的避雷试验,根据消防安全对配电室4间内增设防爆应急灯组、柴油发电设备油路管道用2.5cm钢管进行整改。(项)1190,690.00建筑业注: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各项单价限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0KV双回路电源增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