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感控工作间服务招标公告(福建省级机关医院2026)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感控工作间服务项目院内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感控工作间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价30000元,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可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行报价。

四、确定成交人: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人。

五、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六、响应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2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屏路67号福建省级机关医院5号楼【信息科】,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2.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91-88013014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2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屏路116号建邦大厦会议室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感控工作间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x

响应文件格式.docx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2026年1月28日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感控工作间服务项目院内自行采购文件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组织院内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概况和范围1、项目名称:感控工作间服务院内自行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FJSJJGYY-XXK-2026-01(GKGZJFW)3、采购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全部内容。4、本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元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项目升级、调试,并验收合格。6、服务(货物)一览表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合同包预算(元)服务地点11-1感控工作间服务1项30000.00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注:(1)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30000.00元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各单价限价和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可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货物及运输、安装、调试、检验、质保、培训、与医院各信息系统的接口费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2)成交供应商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7、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二、服务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以下内容均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一)技术条件1、通过感控工作间APP和感控工作间网页版实现医院感染管理中培训、质控督查、手卫生督导、院感风险评估等多项功能;2、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在线:建立医院院感管理组织和协同架构,能对全院人员、院区及科室等进行维护;3、工作资料在线:建立采购人院感知识管理体系,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指南、制度流程、学术科研资料等;4、全员知识培训与测评(考试)在线:建立采购人学习培训与胜任力评价体系,适合各级医务人员感控培训、测评考试,提供参考的课件及试题并支持上传采购人培训资料及试题;5、督查改进院科协同在线:建立采购人院科两级协同改进及风险管理体系,从“发现问题-分析-改进-评价/总结”全过程在线,包括督查常见问题与管理对策知识库等内容体系;6、移动智能查检在线:建立采购人院感质量管理体系,各项措施执行依从性督查,精细化管理持续改进流程;提供参考的智能查检表模板,同时可支持多种评价方式上传院内现有查检表;7、用品消耗管理在线:建立采购人用品消耗成本及消耗指标分析体系,通过用品消耗的相关指标分析,间接验证防控措施执行依从及成本收益评估.可供临床科室录入手消数据,同时系统自动汇总统计。(二)商务条件1、验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按厂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实行现场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当次采购人支付金额等额且被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亦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2、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3、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4、售后服务4.1、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对所投项目提供1年的免费维护服务。4.2、电话支持:提供7×24小时热线和技术支持服务,以便采购人及时反映现场使用情况和售后服务质量问题。4.3、远程连接服务:技术支持人员在客户授权后,通过网络远程进行技术服务,即时解决问题。4.4、现场服务:在上面两种方式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安排技术人员4小时内上门服务。4.5、成交供应商提供每半年一次现场巡检:定期到现场进行常规检查,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和性能,评估系统潜在的问题,推荐解决方案,并协助采购人解决。4.6、升级服务:在免费维护服务期内,针对出现功能性故障的,进行系统免费升级以解决相关问题。5、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5.1、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项目相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5.2、项目实施期间和完成之后,本项目的资料、数据、研究成果等的所有权属于采购人,且无需经成交供应商同意,采购人可无偿、自主使用。5.3、本项目的所有权、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5.4、成交供应商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系统软件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都是合法的,不会受到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责任的追究,不致使采购人蒙受任何费用、损害、赔偿、请求、追讨或法律行动等方面的损失,上述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5、成交供应商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本项目终止后继续有效,不受时间限制。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一)一般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国内企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是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可无须提供本函),(供应商应按照附件“响应文件格式”);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响应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响应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响应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响应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响应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响应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本项目响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需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特定资格要求:无。(四)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截标后即开始评审。(五)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流程进行。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其响应文件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采购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成交,其成交无效,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六、谈判文件的获取1、本谈判项目不采用电子谈判2、谈判文件请自行在网站上查看:http://www.fjsj.com/3、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91-88013014七、答疑截止时间供应商若要求澄清谈判通知书,应在获取谈判通知书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将随时解答。八、响应文件的要求及递交(1)响应文件要求: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附件响应文件模板规定的格式。2)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递交: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密封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未密封完好将导致谈判被拒绝。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应在2026年2月10日15时00分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信息科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九、开标评标时间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5:00(北京时间)2、谈判时间:截标后即开始评审3、地点:建邦大厦会议室十、定标原则及办法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谈判小组将按照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评议过程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2、谈判小组将根据本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综合评估,推荐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由低到高前三名为本合同包成交候选人(若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规定的通知》(闽财购〔2016〕6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本次采购项目仍可以继续进行,推荐前两名为本合同包的成交候选人),确定出符合采购要求、符合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谈判小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最终成交候选人)。3、响应文件无效条款(不满足即为无效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及废标条款: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各章节,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对照。3.1、供应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未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标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未符合《服务(货物)一览表》及“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3)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4)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5)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6)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9)未按规定签字、提交封面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且每页盖公章(非报价专用章或业务章)的;(10)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性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11)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实质性条款、无效报价条款的。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③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供应商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者,将作废标处理,并在我院未来的项目采购中被拒绝接受投标。十一、合同条款内容及签订1、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2、合同签订地点:福州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感控工作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