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磐安县人民政府新渥街道办事处2026)
项目概况
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PACS2026-001
项目名称: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环评文件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止(要求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前获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科信磐安评审中心(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磐安县人民政府新渥街道办事处
地 址:磐安县新渥街道永安东路1号
联系方式:18257092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
联系方式:17858975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美玲
电 话:17858975995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2026.1.28发布稿.doc513.9K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确认表采购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新渥街道办事处招标单位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财政审批号磐财采确临〔2026〕103号招标项目编号KXPACS2026-001经办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 采购单位:(盖章)2026年1月28日1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2026年1月28日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XPACS2026-001项目名称: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新渥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第四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35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39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5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7123.第一章招标公告3.1.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磐安县人民政府新渥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9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3.2.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2.项目编号:KXPACS2026-0013.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26万元6.最高限价:26万元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环评文件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止(要求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前获得)。8.采购需求:标项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数量预算金额(万元)一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详见招标需求1项263.3.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公告若和本要求不同的,以此为准)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要求全部满足)2.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提供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特定资格条件:无。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5.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乐采云(www.lecaiyun.com),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2026年2月9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科信磐安评审中心(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联系人:连美玲,联系电话:17858975995(535995)。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3.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3.6.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14: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乐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或使用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3.7.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3.8.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标前准备: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为乐采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前应注册成为乐采云平台正式投标人,注册地址:乐采云平台-商家注册--注册地址:https://middle-lcy.lecaiyun.com/v-settle-front/enter/accountNew?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150&utm=luban.luban-PC-55609.ct001.9.d37d2350548211ef93937d90641fa708.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办理流程: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CA管理-申领CA证书-CA驱动和申领流程,网址https://lecaiyun.com/helpcenter/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lecaiyun&manualId=2185&topicId=1285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预计1-2周左右),如未在“乐采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3.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下载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链接: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可登录乐采云平台获取最新操作指南。4.供应商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乐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后0.5小时内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需为同一把CA。同时为保障项目开标的连贯性、减少电子投标的意外事件,制作电子投标人员与开标人员最好为同一人,预留同一手机号码。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9.八、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1.采购单位:磐安县人民政府新渥街道办事处项目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257092076地址:磐安县新渥街道永安东路1号2.招标采购机构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连美玲联系电话:178589759950579-83399719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3.系统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人:客服联系电话:957634.第二章招标需求以下带“▲”条框内容必须响应,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标。一、项目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生态调查服务开展项目沿线生态现状调查,涵盖陆生生态(植被、野生动物、植物群落等)、水生生态(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鱼类等)、生态敏感区(如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调查。编制详细生态调查报告,明确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生态敏感目标分布及保护要求,分析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生态影响。2.环境检测服务检测类别: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底泥、噪声、大气(必要时)等环境要素检测检测依据: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执行。检测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点位,按规范开展样品采集、保存、送检工作,提供具有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导则,结合项目概况、生态调查结果、环境检测数据,编制符合要求的《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应全面分析工程建设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等的影响,提出科学、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报告书内容需完整、规范,数据详实,论证充分,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要求。4.公众参与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包括发布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告、征求意见稿公示(含网络公示、现场公示、报纸公示等)、公众意见调查(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全面收集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公众意见进行梳理、分析、采纳或说明,编制公众参与说明,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附件。5.专家咨询及评审服务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相关领域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并形成书面专家审查意见,承担专家咨询费、评审会相关费用(如会议场地租赁费、专家差旅费、食宿费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6.报批手续办理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附件材料,负责沟通协调审批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及时反馈审批意见,协助招标单位完成环评文件审批手续,直至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批复文件。7.其他相关服务配合招标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与本项目环评相关的检查、验收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负责环评文件编制及报批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最终向招标单位提交完整的环评资料(含纸质版、电子版)。二、服务质量要求(1)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浙江省关于此方面的文件、规定。(2)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受托人应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3)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及地方技术规范及标准,且通过审批。(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5)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环评文件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止(要求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前获得)。四、验收标准按有关要求提交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五、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出具预付款保函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30%合同款;(按浙财监[2022]3号文件规定,合同签订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中标人诚信等因素,可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2.项目全部完成且成果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剩余款项。3.每次结算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额度的税务发票。六、安全责任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如有任何人身意外伤害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八、人员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及配套文件,投标人应配备至少2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工程师应掌握相关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熟悉相应类别建设项目工程/工艺特点与环境保护措施,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项目负责人应为近3年内作为编制主持人主持编制过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5年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声明的采购标的:序号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名称(标的名称)项目属性所属行业1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服务类⑯其他未列明行业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与说明1效力标准其他内容与前附表有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3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4投标报价及费用1.投标报价设置以单价或总价形式报价的,应以人民币报价;设置以利率报价的,应以利率形式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不足3000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单位承担,在公示期满后缴纳招标代理费,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注:因成交人原因放弃项目或因成交人虚假应标需重新组织招标的,须正常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并由代理机构上报主管部门,作相应处理。4.中标供应商向乐采云公司支付中标价的千分之一(下限800元,上限30000元)的电子信息交易费。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7现场踏勘þ不组织¨组织 8演示þ不演示¨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出部分不得分。将演示视频存储到U盘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演示文件密封递交(寄达或送达)至开评标地点(科信磐安评审中心(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9样品þ不提供样品¨提供样品(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开评标地点(科信磐安评审中心(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10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预算金额:26万元;最高限价:26万元。(2)项目属性:②服务类(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⑯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明确)(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①农、林、牧、渔业/ ②工业/ ③建筑业/ ④批发业/ ⑤零售业/ ⑥交通运输业/ ⑦仓储业/ ⑧邮政业/ ⑨住宿业/ ⑩餐饮业/ ⑪信息传输业/ 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⑬房地产开发经营/ ⑭物业管理/⑮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⑯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①是 (①是/②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①是”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预留份额通过 ① 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②将采购项目标项 (一/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③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30% 以上;④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②否”的采购项目,即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相关政策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执行。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3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环评文件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止(要求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前获得)。(提供承诺函)14签字或盖章线上电子投标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15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16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答疑内容以传真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17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不同形式递交的文件内容均应一致:(1)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拒收投标文件。(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正本 1 份,副本1份。备份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后果自行承担。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的,投标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供应商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科信磐安评审中心(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路97号2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18信用查询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9评标结果公示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公示于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20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1付款方式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22有效投标人如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如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流标,也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和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执行。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和磐安县人民政府新渥街道办事处(“采购人”)。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4.“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依托的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参数。(三)投标要求及费用1.投标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招标通知(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中所有条款和规定。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四)转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五)投标委托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服务提供方式,参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如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六)特别说明:▲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4)多家供应商之间,只要有一个核心产品是同个品牌,就认定为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并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计算投标供应商数量以及中标人推荐方式。2.(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提供相应资料)▲(3)磋商响应方应有足够的技术力量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本项目和提供质保服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6.1.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按《目录》(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以书面或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不包含问题来源。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四)磋商文件的答疑1.磋商服务提供方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对采购内容要求澄清的,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将疑点和要求的澄清内容在磋商日期前三个工作日用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磋商服务提供方公章和注明日期。采购人应用书面作答。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磋商文件的磋商服务提供方。2.磋商服务提供方若认为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磋商文件的答疑阶段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磋商文件,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针对磋商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6.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文件分为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其中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作强制性要求)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投标人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投标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文件均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资格审查文件序号内容(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料不完整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投标函(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投标声明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符合参加采购项目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采购项目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投标单位情况表(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7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9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投标,需提供)10中小企业相关材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2.技术商务文件序号内容1评分响应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中的评分内容(1,2,3,4,5,6......)尽量按序排列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需说明的资料。(格式自拟)特别提醒:招标文件中标“▲”的实质性条款内容,须提供相应资料,附件中如有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则格式自拟。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序号1-2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审查的,责任自负。)1开标一览表(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投标分项报价表(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3享受价格优惠的相应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如按文件规定可以享受优惠,则提供相应材料,不提供材料不享受优惠。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内容附件中如有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则格式自拟。(2)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如已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含”,不允许免费赠送,不允许空白。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作业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服务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作调整,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少报、漏报的投标报价无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涉及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4)投标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买方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关于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报价文件”中,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中。如提供纸质备份文件的,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人员培训、专用设备(仪器)及工具、耗材费用、验收(方案及成果评审)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及应缴纳的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投标人对同一投标货物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5.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部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数量为1份。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部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1份、技术商务文件1份、报价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须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如适用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以上所称的备份投标文件(即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供与否不作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利弊因素自主决定。(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包装。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按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包装。3.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正确标明投标文件名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人名称。电子投标文件需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关联定位。4.招标文件对签字、盖章有特别要求的地方,纸质版本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可以将扫描件上传至乐采云系统,采用CA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5.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篡改,一经发现,将被列入不良行为。6.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部分均采用CA签章。7.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8.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方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1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递交或邮寄地址: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磐安分公司(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市街97号二楼);电话:0579-83399719)。(七)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失信名单,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及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带▲的条款不得更正),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参加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3)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企业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运维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8)如为专门面向中小微项目,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有“▲”条款要求的;(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内有商务报价出现的;(2)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的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且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5.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设有最高限价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4)开标一览表中的品牌、规格、型号与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一致的;(5)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8.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签章或电子签章的,投标无效;9.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10.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对仅出现以上3、4、5情形之一中小项情况的,经审定凡没有实质性影响和损害的,可不作无效标处理。(九)废标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十)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6.3.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6.4.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只需在开标时间做好开标准备(如投标文件的解密和投标价格的确认),确保联系方式的畅通。(二)开标程序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乐采云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及评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将开启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2)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者因乐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工作人员将上传投标人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2.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乐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乐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开启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审;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技术商务得分。(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乐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可以完成开标,原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6.5.五、磋商与评标(一)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竞争性磋商会议。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进行磋商、定标。(二)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磋商小组就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合格投标人。①磋商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②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标”审查投标方的技术和服务或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③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且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负偏离(使采购人无法接受)、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④磋商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⑤采购人将拒绝被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三)磋商与评审1.采购人根据需要对合格投标方进行磋商。2.磋商小组成员与资格审查合格投标商进行谈判。投标方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投标人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主要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合同草案,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投标人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能对部分设备进行增删或技术规格、质量要求以及磋商文件的其他条款进行修改,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商。投标商收到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4.如对磋商文件中的设备及规格要求没有更改的,即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如果有更改的则按照新的规定,并在启封报价文件之前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商对修改磋商文件的通知进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5.在评标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在某个评标阶段发现前一阶段评标过程中出现漏评、错评等特殊情形的,可以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书面评标意见,当场复评更正评标错误,但此复评仅限于投标商出现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情形,不得涉及投标商评分得分的更正修改。为此,可能造成的投标商投标文件的开启拆封,评标顺序的变更,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与磋商小组不承担责任。6.在磋商过程中,专家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起多轮报价,各服务提供方提供的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7.如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如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有效投标商不足三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流标;也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和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执行。(四)磋商程序1.初审和初评:磋商小组由有关专家共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对所磋商单位的磋商响应书进行初审和初评。根据初审和初评的情况,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初评中最差的磋商单位将取消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的权力;磋商响应文件存在“▲”项不允许实质性负偏离,或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文件规定项数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2.第一轮磋商: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磋商单位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书进行技术规格、服务和商务磋商,根据评审情况要求磋商单位进行重新承诺服务和第二次商务报价,以满足业主最大需求。3.根据第一轮磋商的情况,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第一轮磋商中排名较差的磋商单位将取消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的权力;4.第二轮磋商:对第一轮磋商结果不满意,磋商小组可以再次要求磋商单位进行第二轮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跟第一轮磋商一样,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第二轮磋商中排名较差的磋商单位将取消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的权力。5.第N轮磋商:磋商小组对第一、二轮磋商结果都不满意,可以进行第三轮磋商或者多轮磋商。6.最终轮磋商:在全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发起最终轮磋商,磋商单位必须在最终轮磋商结束前对磋商服务的技术要求、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需求进行最后的承诺。6.磋商时,磋商供应商应派代表在采购机构指定的方式参加磋商。磋商供应商人员必须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书内容及重新作出承诺,并以书面的形式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7.如果最后一轮的磋商结果不能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此次竞争性磋商失败,采购单位和采购机构另行组织采购。8.在磋商期间,采购机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9.磋商单位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在系统上递交。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磋商成交候选人、填写磋商采购结果报告等。(五)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采购评审活动。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采购评审活动。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采购评审活动。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六)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金额与投标文件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的金额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6.六、采购方式变更采购响应截至时间止或评审期间,出现参与采购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原则上应终止采购活动,重新组织采购。法定特定情形除外。6.7.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采购人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6.8.八、合同授予1.合同的签订1.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上公告。1.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1.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内容签订。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3.合同正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4.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6.9.九、质疑与投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7.第四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细则。一、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标,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高的排序在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低的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客观分)评审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排名第一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两位小数。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报价分+技术商务分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细则如下:(技术商务70分及价格分30分,共10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分值备注1投标人实力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证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且投标人名称必须与以上证书严格一致,同时满足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建议附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3客2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3客3拟投入人员实力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材料(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3客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每具备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2.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具备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注:1.同一人员、相同证书(职称)不重复计分。2.需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材料(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养老保险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8客4整体理解分析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政策及需求的理解进行打分,0-5分。5主5技术评估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评估服务方案进行打分,0-5分。5主6数据整理与分析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整理与分析方案进行打分,0-5分。5主7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打分,0-5分。5主8重点工作分析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重点工作的理解、难点分析、应对举措等进行打分,0-5分。5主9组织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实施方案进行打分,0-5分。5主10数据保密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保密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过程保密、数据保密、保密期限等)进行打分,0-5分。5主11工期进度安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期进度计划、进度编排、工期保障措施等进行打分,0-4分。4主12成果提交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成果提交方案进行打分,0-5分。5主13应急响应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流程等)进行打分,0-4分。4主14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0-5分。5主注:1.如发现标书中有虚假响应的,一经采购单位查实,将上报给县采购监管部门,建议取消其采购资格。2.以上评分涉及到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均需编入技术商务标中,并加盖单位CA章,并提供彩色扫描件(原文件黑白的除外),否则不得分。二、投标报价拆封有效投标人确定后,将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启封,进入价格评分,报价得分最高30分。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不明确的投标无效。▲在多次报价中,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标。三、报价部分(30分)1.评定评审基准价:对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为满分。2.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报价得分保留小数2位。3.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专家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专家小组有权通知投标方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专家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4.报价评审优惠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四、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分=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得分五、授予合同(一)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1.招标评审结束后确定的拟中标人报采购人确认,经确认后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有权在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进行投诉或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体为: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二)签订合同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的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权。该投标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对采购人进行经济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依次类推,由第二预中标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8.第五章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一、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提供相应材料)二、支持绿色发展1.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三、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2.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四、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浙财采监〔2022〕3号和浙财采监〔2022〕8号等相关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段,在评审时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一)政策优惠说明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和分包的规定中的“小微企业”应当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是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投标报价,此评审投标报价仅在评标时使用。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部分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4.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6.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7.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四)投标供应商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五)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文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六)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放在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五、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一)相关政策根据>(国办发〔2025〕34号),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二)政策优惠说明1.在前附表中设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执行此政策;2.项目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标项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在本招标文件未具体规定的相关事项,根据>(国办发〔2025〕34号),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执行;5.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本国产品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属于中小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9.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属于中小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0.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表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向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咨询相关数据。2.投标人应当按照前附表明确的项目属性选择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进行声明。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3.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根据首页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确认表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4.标的名称应填写第二章中具体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名称,应按采购的具体货物或服务逐项罗列,仅以项目名称代替所有采购标的名称的,评审小组可以不予认可其声明。5.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根据第二章中采购的具体货物或服务逐项列明的所属行业填写。6.企业名称处填写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名称。7.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制造商或承建(承接)企业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种企业类型中三选一。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0.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第十三条、第二十条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序号行业分类中小微型企业总要求中型企业标准小型企业标准微型企业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20000万以下500万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2工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3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4批发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5零售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7仓储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8邮政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9住宿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0餐饮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0.1.【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声明函应按上述内容及格式填写,不得修改。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材料的,视为小微企业,报价分计算时对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如中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告。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年 月 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11.注:本函随结果公告一同公示12.第六章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仅作参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服务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三、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所有经费):元整(¥元)。上述报酬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人员培训、专用设备(仪器)及工具、耗材费用、验收(方案及成果评审)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及应缴纳的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二)付款方式:验收时,乙方应提供项目服务实施文档等验收材料。由甲方组织整体项目验收。如果验收不达标并且在超过约定交货时间10天内仍然无法达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虚假应标或无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立即解除合同和取消乙方中标人资格,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已支付费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四、知识产权与保密要求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及完成本合同所涉项目服务后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乙方对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工作的权力,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2.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乙方提出的有关需要确认的文件或意见等进行审查、确认。4.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5.负责并协调对外的联系工作。6.负责协调工作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服务内容完成相关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包括纸质成果和电子成果。2.参与本项目的乙方人员,不得接受第三方聘任或委托参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其他活动。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技术资料以及本工程的所有图纸、资料等。4.乙方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设备及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应自行负责。七、转包1.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如有转让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八、服务质量保证期1.服务质量保证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年)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年)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交付与验收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环评文件获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止(要求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前获得)。2.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3.履行方式:按甲方要求。4.验收完成交付甲方后须附相关资料(具体份数按甲方要求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5.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给予乙方7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第1款处理。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工作内容完成进度。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的,每延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3‰作为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超过15个工作日,且经书面催告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外,还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2.甲方提出超出需求文档的重大变更导致项目无法继续的,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确认变更方案及费用调整。若甲方未及时响应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乙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3.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0.3‰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4合同生效后,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外,还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5.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未及时答复乙方的沟通请求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交付期限顺延。6.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材料。双方协商终止或变更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结算事宜。7.因乙方过错原因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十三、所有权归属1.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重大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重大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材料。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诉讼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两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址:磐安县签订日期:年月日1314.提醒:采购合同双方必须盖骑缝章1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备份文件)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电子备份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附件2:所有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南江(磐安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附件3: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的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为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必须递交)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选择性递交)提交备份纸质密封文件份;(选择性递交)提交密封的演示文件份;(在有演示评分的项目需要递交,选择性递交)据此函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5.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相关材料。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7.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8.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电子签名):日期:附件4:投标声明书投标声明书致(采购人):(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服务的项目名称为:。4.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若有,请如实填写;若无,请做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符合参加采购项目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符合参加采购项目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XXX项目【项目编号:XXX】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6:采购项目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采购项目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采购合同的;(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七)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十八)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无围标串标等负面行为承诺书本人作为经授权的投标人(或供应商、竞拍人等,下同)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交易,下同),现对以下事项作出郑重承诺并签名:一、我单位和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二、我单位和本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拒绝参与围标串标,绝不损害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或采购人、拍卖人等,下同)的合法权益。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本人作为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员,将承担被执行失信惩戒并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后果。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申明书)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申明书)投(竞)标供应商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如 有) 企 业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拟投(竞)标项目名称 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有无受到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被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状态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无被“信用浙江”网或“中国信用网”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无受到财政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有无受到司法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不诚信公告(不在公告期但在三年内)申请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财库2022-3号)《关于较大数额罚款》以下的除外。(二)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投标供应商 声 明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签名: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内容须如实填写;2.本表格由供应商自己填写,若无表中所列情况,则在相应栏中写“无”,若有,须按具体次数分别说明(包括处罚时间、事由、处罚主体等);附件9: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填表日期:单位名称电话地址传真主管部门企业性质企业法人资质等级授权代表职务单位概况职工总数员工: 人技术工人: 人高级技师: 人工程师: 人流动资金营业面积固定资金维修网点单位简历优势及特长附件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两面):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11:法人身份证相关材料法人身份证相关材料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说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两面)附件12:联合投标协议书(本表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方为企业(此处填中型、小型、微型),预计本次承担的合同金额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交管理部门及招标机构各一份。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3: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14:评分响应表评分响应表投标单位名称: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得分页码1详见第几页2…………注:1.投标单位根据所投标项的评分表内容,按此格式提供评分响应表,每本技术商务文件一份,置于技术商务文件第1页。2.投标人在标注页码时,应如实准确地标注“详见哪一页”,因投标人页码标注错误,导致专家误评、漏评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附件15: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同类项目业绩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日期注: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职 称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项目负责人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完成年份获奖情况注:1.此表所列人员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2.需按技术商务文件评分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项目组成员情况表项目组成员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姓名年龄职务资格证书经验及承担过的相关服务的项目拟担工作岗位注:1.此表可以根据人数进行增减调整。2.需按技术商务文件评分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8:开标一览表格式(初次)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内容一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二项目负责人备注注:1.▲报价请精确到元,不得出现元后面的报价。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审。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服务采购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人员培训、专用设备(仪器)及工具、耗材费用、验收(方案及成果评审)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及应缴纳的税金、不可预见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全部费用,如有遗漏,视同包括在其他项目中。磋商服务提供方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9: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1.投标人需按实际对产生商务报价的分项详细列表说明。(表格请按招标文件相关服务内容和要求自行设计)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0: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二、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