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煤 干燥基全硫招标公告(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2026)
竞价编号:MTJJ835202601287113
状态:正在报价
标段:2026年2月17.5MJ/kg市场煤采购竞价(供库车发电公司)
开始报价时间:2026-01-28 11:45:38
报价截至时间:2026-01-30 13:00:00
采购数量 (吨):20000
发布人:陈建东
发布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公司
收货单位: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最晚交货日期:2026-02-28 23:59:59
回应货币:人民币
标段属性
煤种:
报价单位:元/吨
保证金(元):
运输方式:汽运
交货方式:到厂交货
交货地点: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标段信息附件
库车市场煤履约保证金授权委托书
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验收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煤炭安全环保协议.
廉政责任协议书
市场煤采购合同范本17.5MJ
2026年2月市场煤采购竞价公司17.5MJ(供库车公司)公告
备注
1. 公告采购量为暂定量,具体调运数量以库车发电公司通知为准,中价供应商要严格执行库车发电公司的调运计划,日到达车辆低于10辆,电厂有权延迟接卸。 2.供应商投标数量最低为1万吨,如有违反,报价无效。 3. 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的排放标准,同时需满足清洁能源车辆运输占比≧50 %,其中,电动重卡车辆运输占比≧ /%。 4. 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合同范本。 如在竞价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可拨打电话及信访,共同监督打造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外部市场环境,建立安全、稳定、共赢的供需合作关系。举报电话:0991-4882153,举报邮箱:xjmywz-jdb@chd.com.cn,信访举报箱位置:煤业物资公司大门左手处、办公楼一楼与二楼楼梯间、二楼与三楼楼梯间,专门受理煤业物资公司党员、员工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具体竞价要求请查看竞价公告后报价。
授权委托书禾托人(甲方)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刘德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37422426311电企业收取和管理市场煤履约保证金,同时火电企业市场煤么址,新阿克苏地区库车币伊西哈拉具红旗杜区3-3号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作为唯一受托人,代为处理与甲方联系电话:0997-7228380平托人(7.方)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赵刚炫二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82712418F么山证,新包售木务币水梦淘区南乐此510联系电话:18609949168城化由发电有限公可(以标动么司)Z0Z3在T出/米千洪一规市物煤管理日大/女小,站化由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物资公司)代大中人山雨和市场履约保证金,同时K电正业物人同我的展纳保证全归煤业物资公司。为巾物木购发利开展日日确双万权木务,中门又XC/1出外市场烘履约保证金相关事,达成如安代:一、授权事项田方同音兰授权7方作为唯一受托人,代为处理与中力牌专字场采购同(以下简称“合同”)相天的履到证金事宜,具体包括:1属出保证全的收取:7.方有权以目身名X叹中力有X授权委托书(甲方):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刘德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37422426311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伊西哈拉镇红旗社区3-3号联系电话:0997-7228380(乙方):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赵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82712418F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316号联系电话:18609949168按照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2023《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年下发的(以下简称煤业物资公司)代火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合同扣减的履约保证金归煤业物资公司。为确保市场煤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就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处理市场煤履约保证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委托:一、授权事项“合同”)相关的履约保证所有市场煤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金事宜,具体包括: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乙方有权以自身名义或甲方名义金退还条件时,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合同约(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甲方与市场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保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或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时,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合同约定流程向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若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全部扣除。二、特别约定如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约率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具体标准以甲方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乙方依据合同约定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亦不要求乙方返还该部分款项。三、授权期限本委托书自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四、其他1.乙方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的上述工作,其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扣除保证金归属乙方的情形除外)2.本委托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作为市场煤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甲方与市场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保函、汇票等形式)。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或符合保证定流程向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若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全部扣除。二、特别约定如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约率未达到合同约定要函、汇票等形式)求(具体标准以甲方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乙方依据合同约定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亦不要求乙方返还该部分款项。三、授权期限本委托书自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四、其他1.乙方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的上述工作,其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扣除保证金归属乙方的情形除外)。2.本委托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作为市场煤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甲方):(盖章)兴日期:705年月受托人(乙方):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权代衣(字)城到日期:70年12月3日委托人|险‰法定代,字):扩日期次`\\l受托人(乙方):新疆华电资~工~(盖章)伺Co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挽(,J”。·分ˉ,°∽J日期:7四年|冫月多q日\'0·《`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I·矿·“``‘蔽矿·`·,`\'煤炭安全环保协议协议编号:甲方: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对煤炭运输的安全环保管理,明确安全环保职责,防止和减少煤炭运输作业中的安全事故、环保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甲、乙两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煤炭运输安全环保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安全环保职责(一)甲方职责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2.甲方有权在煤场对乙方委派的车辆、人员进行指挥调度,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3.甲方负责建立健全燃煤接卸作业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甲方负责对乙方派遣的承运人员入厂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督促乙方承运人员遵守厂内相关规定及要求。5.甲方负责对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电厂内相关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审查乙方资质,监督检查乙方作业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乙方对派遣的承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监管,杜绝违章行为;对乙方人员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向乙方主张违约赔偿。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发生违法乱纪、损坏设备、不服从指挥、盗窃、打架斗殴的人员进行清退,有权对乙方委派的车辆、司机的违章行为进行考核、教育,并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7.甲方配合乙方在履约过程中甲方厂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8.严格遵守签订的本协议。(二)乙方职责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委派的车辆、人员须证照齐全,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厂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承运人员进入电厂前安全教育工作,参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严禁私自进入甲方其他生产区域、危险区域等未经批准区域,严禁在未经允许的地方私自下车、吸烟、拍照等。严格按照甲方制定工作内容、工作范围、确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保证车辆在甲方所管辖范围内安全行驶和卸煤,确保安全无事故。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独立承担行政责任、安全环保责任、与第三民事责任及所属员工(雇工)的用人单位劳动法律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乙方必须确保运输安全,确保委派的车辆、人员遵守执行现行国家运输行业的安全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杜绝生产现场及运输途中死亡、重伤、碰撞、火灾、中毒、货物损伤(坏)、短少、灭失等事故发生。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乙方委派的车辆、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煤场管理人员指挥调度,在甲方厂区内发生安全事故、设备设施损失或损坏及对甲方或第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及时妥善协调处理,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4.乙方因受到行政、甲方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和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至乙方在华电新疆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业务资格。6.乙方对委派的车辆运输安全工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为委派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安全责任义务承担人。乙方委派的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车辆人员险、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各项有关的保险。乙方未办理好车辆、人员保险手续前不得委派营运。保险理赔不足以赔偿的部分,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应确保驾驶人员身体健康和工作期间精神状态良好,由乙方组织所属驾驶员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自查,当身体状况异常时及时更换驾驶人员或暂停作业,由于驾驶人员身体健康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8.乙方严格按照安全规程配套劳动保护措施,负责对委派车辆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购置和发放,督促司机进入甲方现场必须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长袖衣服、反光服、安全帽、口罩等)。9.乙方加强运输安全管理,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建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乙方拟雇车辆承运之前,必须与拟雇车辆驾驶员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对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资格证等复印件与原件审核无误后保存。乙方委派的车辆应定期、及时进行安全检查,人员定期体检,并保存详细的检查记录、体检报告,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严禁车辆、人员带病作业,严禁非法改装,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10.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和噪音污染,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和维护。11.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与乙方委派的员工、雇佣人员或其他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及时处理相关赔偿等,如发生上述人员到甲方、方寻衅滋事,或者到有关部门上访投诉,或者索要劳动报酬、赔偿,或者发生其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事件的,乙方保证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或甲方、方限定期限内派人到场并协调处理完毕。且乙方承诺:自行负责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各类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责任,积极、主动处理相关争议,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事件紧急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等情形,甲方、方有权自行决定暂代乙方予以妥善处理,乙方认可甲方、方为解决上述事件而与相关人员达成的任何书面文件(如协议书、承诺书等)的效力及内容,该等文件项下相关费用及成本等,乙方应自甲方、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足额支付。(三)方职责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2.负责按照甲方提出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发布运输竞价,依据竞价结果与中标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及安全环保协议。3.协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促进安全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4.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后,方积极协助甲方和乙方进行事故处理和赔偿。第二条违约责任甲、乙、方均有遵守本协议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一)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甲方擅自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2.发生事故后,甲方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3.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二)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损失、运输费用增加、事故处理费,以及因甲方追偿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乙方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的,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各类应持证人员上岗作业的。2.乙方人员违章作业的。3.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4.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5.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第三条补充条款1.甲、乙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煤炭运输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方可根据厂内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和乙方签订厂内安全环保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第五条协议生效1.本协议履行期限与签订的煤炭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方各执壹份。3.本协议经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委托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市场煤采购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甲方(购货方):甲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单位地址单位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及网点开户账号甲方联络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传真乙方(供货方):乙方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单位地址单位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及网点开户账号乙方联络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传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一、履行期限、数量及交货地点1.1本合同执行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2甲方所需煤炭预估万吨,实际数量以结算数量为准。由发货,乙方负责运输到厂,收货单位,交货地点。1.3具体调运时间、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发出的调运通知。二、质量要求指标符号指标要求单位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17.5MJ/kg干燥基全硫St,d≤ 0.8%收到基全水分Mt≤15 %粒度ɸ≤50mm三、价格双方约定,合同单价元/吨(含13%的增值税,其中不含税价元/吨,增值税额元/吨,若国家税率发生变化时,不含税价格不变,税金按变更后税率计算),以上单价为符合本合同煤质要求的煤炭基准价格,不作为最终结算单价,如果煤质不符合约定,乙方无权主张按以上单价结算。四、计价方式4.1煤炭结算采用以下方式确定:结算金额=(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结算数量-质量考核金额-履约率考核金额-其他因素考核金额,直至煤款扣完为止。4.1.1基准价格基准热值合同基准单价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19.5MJ/kg含税单价 元/吨4.1.2质量调整价质量调整价=发热量调整价+硫分调整价+水分调整价,根据结算周期加权指标分别计算,调整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4.1.2.1发热量调整价(执行阶梯计价)以0.01MJ/kg作为热值浮动基准,热值浮动基准价格=(合同基准单价÷基准热值÷100)元/吨,热值浮动基准价格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指标范围发热量调整价当结算发热量>(基准热值)MJ/kg较基准热值MJ/kg每升高 0.01 MJ/kg,发热量调整价=〔热值浮动基准价格*(结算热值-基准热值)/0.01〕元/吨(基准热值-2)MJ/kg≤当结算发热量较基准热值MJ/kg每降低 0.01 MJ/kg,发热量调整价=〔热值浮动基准价格*(结算热值-基准热值)/0.01〕元/吨当结算发热量较(基准热值-2)MJ/kg每降低 0.01 MJ/kg,发热量调整价=〔热值浮动基准价格*(-2)/0.01+2*热值浮动基准价格*(结算热值-基准热值+2)/0.01〕元/吨4.1.2.2硫分调整价指标范围硫分调整价当结算硫分>(合同硫分)0.8%每较合同硫分%升高0.01%,考核 0.1 元/吨。硫分调整价=〔0.1*(合同硫分-结算硫分)/0.01〕元/吨4.1.2.3水分调整价指标范围水分调整价当结算全水分>(合同全水分)15 %每较合同全水分%升高0.1%,考核 0.2 元/吨。全水分调整价=〔0.2*(合同全水分-结算全水分)/0.1〕元/吨4.1.3质量考核金额指标范围考核金额备注单批次发热量单批次数量×50元/吨该批次煤指标仍计入结算周期内加权结算。单批次干燥基全硫>(合同硫分)+0.3 %单批次数量×20元/吨4.1.4履约率考核金额合同履约率考核金额当合同履约率>110%〔(到厂验收量-合同量×110%)×合同基准价格×20%〕90%≤当合同履约率≤110%不考核20%<当合同履约率<90%〔(合同量-到厂验收量)×合同基准价格×5%〕当合同履约率≤20%〔(合同量-到厂验收量)×合同基准价格×5%〕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备注:履约考核金额在结算煤款中扣除,直至煤款扣完为止。非乙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合同履约率不足,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说明,甲方核实后确定合同履约率考核金额。五、验收与煤炭质量化验及确认方式5.1煤炭验收数量以:☑甲方汽车衡计量数据为准□甲方轨道衡计量数据为准□其他:5.2双方确认煤炭交易中接收及验收具有特殊性,乙方承诺对甲方单方采样、化验的流程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记录予以认可,不持任何异议。5.3煤炭质量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乙方有权对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甲方验收工作。5.4乙方如果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化验结果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无异议。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质量复检申请书面材料后组织复检,由华电新疆发电公司煤检中心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煤检机构对甲方留存煤样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异议提出方承担。若复验结果与甲方检验结果的差值超出国标规定允许差时,异议成立,以复验结果作为买卖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否则,异议不成立,维持以甲方检验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5.5乙方在供煤期间发生煤质异常的情况,具体处理标准按照甲方相关制度处理,情节严重时,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如货物已运送至甲方煤场,甲方有权不予卸车,并当即通知乙方抵达现场协商解决或乙方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对发运煤炭存在问题进行书面确认协商解决方案。(2)如乙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则甲方将该批次煤炭单独存放,如无法单独存放,甲方有权混放,做好煤炭存放地点标识,乙方应自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煤场,因影响卸车或单独存放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未书面确认协商解决方案、未抵达现场或抵达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未卸车煤炭甲方可做拒收处理,乙方将拒收车辆驶出甲方煤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且不限于因拒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等。已卸煤炭按照甲方相关制度处理。(4)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拒收拒付的煤炭,无需向乙方支付价款,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六、结算及付款6.1签订合同后按先煤后款方式执行合同,合同执行期限到期后,双方对账结算,双方均应在结算单据签字且盖章。乙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提交甲方,甲方进行合同付款。6.2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两位小数。热值单位统一为“MJ/kg”,保留至2位小数。6.3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电汇。因承兑汇票产生的贴息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双方责任义务7.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授权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当乙方履约率不达标时,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本金)的扣除、退还由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根据甲方的通知办理。7.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对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违约且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乙方有权在以后结算价款中增加该等费用;如乙方违约且未按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以后结算价款中予以相应扣除,如乙方有异议,可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争议的,可通过诉讼解决,但在法院裁判作出前,无论乙方异议是否成立,甲方的扣款乙方均表示认可,且不得主张逾期结算相关违约责任。7.3本合同项下煤炭运输由乙方以汽车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地点,乙方运煤车辆完成卸货且空车驶离甲方厂区时,煤炭所有权由乙方转移至甲方。煤炭交付甲方前的所有权仍归乙方,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煤炭完成交货后,所有权转归甲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7.4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按要求进行均衡发运,因甲方调整调运通知导致乙方履约率不达标时,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签字予以确认。7.5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受影响一方应在1日内将情况通知另外一方,并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一致有关当事人可减轻或免除其合同责任,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3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供相应书面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对于本合同相关的约定事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7.6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种质量指标、煤炭供应数量及价格均为甲、乙双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两年内,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内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7.7乙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的排放标准,同时按照竞价文件要求,需满足清洁能源车辆运输占比≧50%,其中,电动重卡车辆运输占比≧/%。7.8乙方日到达车辆低于3辆,甲方有权延迟接卸,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八、违约责任8.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煤炭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同时乙方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如有违反,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8.2乙方在供煤期间发生煤炭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供整改。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乙方除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费用。8.3乙方在供煤期间发生违反甲方厂内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予以考核。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或设施损坏,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8.4乙方供应煤炭单车含有较多石块、其他杂物或颗粒度超过合同约定要求情况,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进行扣吨处理,并停止乙方当日进煤计划,由乙方对煤质进行调整。每月发生同类情况达到三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进行阶段性退出6个月惩戒处理。8.5乙方所供应的煤炭水分明显高于正常来煤情况(车厢淌水或造成采样机堵塞情况),对该车不予结算处理,并停止乙方当日进煤计划,由乙方对煤质进行调整。每月发生同类情况达到三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进行阶段性退出6个月惩戒处理。8.6乙方供应煤炭出现分层、包芯、铺底、分段等情况时,若乙方认可,则确定为掺假使假;若乙方不认可,则共同对不同点位进行取样,如不同点位发热量化验结果偏差超过2MJ/kg,视为掺假使假。认定为掺假使假的,对乙方当日已入厂燃煤不予结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永久退出,列入黑名单管理。九、争议解决条款9.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0.1本合同及所有附件、以及双方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变更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除上述约定外,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其他往来文件、函件中任何位置上签字或盖章的任何个人、其他公司、组织或分支机构在任何时候不被视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除非甲方另行书面明确授权。10.2双方承诺本合同中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全部可以送达,且系本合同通知及法律诉讼的送达地址。任何一项通知送达下面地址的视为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提前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本人签收或他人(含商店等)代收均视为已有效送达;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邮件被退回的,退回日即为有效送达日。为便于通知及时到达对方,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涉通知可采取邮箱方式进行送达,邮件一经发出即视为有效送达。10.3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廉政从业书》、《安全责任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4乙方不能将本合同用于贷款、抵押、融资、金融、保理(华电保理除外)业务,乙方如擅自将合同用于上述目的,甲方有权按照结算价款的30%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10.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0.6本合同执行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尚未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双方不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新批次、新交易内容的煤炭买卖权利义务。10.7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签字页,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市场煤竞价采购公告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物资公司)对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车发电公司)2026年2月所需市场煤进行平台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需求单位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二、交货地点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指定煤场三、煤炭指标煤种运输方式采购数量(万吨)指标要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MJ/kg)干燥基全硫St,d(%)收到基全水分Mt(%)粒度(mm)其他指标掺配煤汽运217.5≤ 0.8≤ 15 ≤50/特别提示:1.公告采购量为暂定量,具体调运数量以库车发电公司通知为准,中价供应商要严格执行库车发电公司的调运计划,日到达车辆低于10辆,电厂有权延迟接卸。2.供应商投标数量最低为1万吨。3.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的排放标准,同时需满足清洁能源车辆运输占比≧50%,其中,电动重卡车辆运输占比≧/%。4.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合同范本。四、合同期及交货时间合同执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2月28日。五、竞价时间竞价截止时间以竞价平台发布的时间为准。六、竞价供应商资格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认可并遵守本电煤竞价规则。2.三证齐全(营业执照、银行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且具备合格的煤炭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在华电集团公司电煤竞价平台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七、竞价规则(一)2026年2月17.5MJ/kg市场煤采购竞价(供库车发电公司)采用线上竞价方式。在燃煤竞价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此竞价报价,在规定时间内需通过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煤竞价平台(http://hdjj.chd.com.cn)进行报价,在本次竞价截止后报价视为无效。本次报价不接受线下方式报价,不接受供应商口头报价(或口头修改价格)。(二)参与煤业物资公司燃煤竞价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前必须将5万元竞价保证金通过转账的方式交至煤业物资公司,且缴纳单位与参与竞价单位保持一致,并备注“公司名称+燃煤竞价保证金”,以煤业物资公司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报价截止前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投标无效。(三)报价截止后、未发中价通知书前,系统自动决标显示供应商为中价供应商,此时供应商申请撤销报价的申请有效,但按照中价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处理。(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能力,在报价时必须满足竞价有关要求,报价的吨煤价格应已包括交货期间煤炭运输至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杜绝恶意虚报价格,若供应商在报价中价后供应过程中无法满足合同有关要求,影响电厂运量,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考核。(五)评价排序规则:同一标段中报价低者优先,价格相同时,以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在前的优先中价。(六)中价单位确定后,竞价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中的一种及时通知中价竞价供应商。八、保证金管理(一)竞价保证金1.竞价保证金5万元,通过供应商开户银行电汇的方式进行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如银行保函、现金等,否则视为放弃报价权利。供应商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当年有效,不限投标次数及标段。(1)竞价保证金收取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账号:6500161020005250654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联系电话:0991-4882139(2)各供应商必须使用报价单位(名称)相对应的银行账户进行“竞价保证金”的缴纳;若缴纳单位(名称)与报价单位(名称)不一致,或个人账户转账,均视为无效的“竞价保证金”。2.接到中价通知后3日内未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扣除竞价保证金5万元,并执行6个月惩戒期,惩戒期内不得与华电新疆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电煤采购业务。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2次的,供应商永久退出,列入黑名单管理,不予重新办理准入手续。如在同一批次或同一时间段内,放弃二个及以上的中价资格时,竞价保证金只扣除一次。3.供应商发生扣除竞价保证金行为时,将向供应商发出扣除竞价保证金的通知,经供应商确认后扣除竞价保证金5万元,供应商未在通知期限内确认的,在通知期限届满之日扣除竞价保证金5万元。4.竞价结束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参加下一次竞价的竞价保证金,决定不再参加后续竞价的供应商,可向煤业物资公司书面申请办理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由中价供应商交至库车发电公司授权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当履约率不达标时,库车发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中价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扣除、退还均由煤业物资公司根据库车发电公司的处理函件办理相关流程。九、合同要求(一)供应商在接到中价通知后,应在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照公告合同范本,与库车发电公司协商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和廉洁从业承诺书。(二)中价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材料。(三)如供应商未按中价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签订煤炭采购合同,库车发电公司有权取消中价供应商资格,同时扣除竞价保证金,并执行6个月惩戒期,惩戒期内不得与华电新疆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电煤采购业务。(四)同一供应商先后两次中价,存在合同期限交叉的情况,应按合同时间顺序执行。(五)验收及结算方式1.煤炭合同价格:以实际签订合同条款为准。2.计价方式及计价标准以实际签订合同条款为准。3.验收标准:数量以收货单位验收数量为结算依据;质量以收货单位的化验为准。4.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先煤后款方式执行合同,合同执行期限到期后,双方对账结算,双方均应在结算单据签字且盖章。中价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提交电厂,电厂进行合同付款。5.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电汇。因承兑汇票产生的贴息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价供应商承担。6.煤质异常处理:按照《库车发电公司异常煤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十、供应商评价供应商参与报价的,视为接受并遵守《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煤供应商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有触发以下“阶段退出”或“永久退出”行为之一的供应商,将强制执行供应商退出机制:(一)关联关系定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关联关系是指在电煤竞价平台或工商信息注册登记中法人、被授权人、联系人、电话或邮箱任一信息相同。关联供应商是指具有相同法人(或被授权人)、相同受益人、相同控制人、相同联系人(电煤竞价平台或工商信息注册登记中联系人、电话或邮箱任一相同的)的供应商,以及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义的关联供应商。(二)阶段退出阶段退出的电煤供应商执行6个月惩戒期,惩戒期内不得与华电新疆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电煤采购业务,惩戒期结束后不需要重新办理准入手续,可继续参与业务,触发阶段退出的条件如下:1.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在接到书面采购通知后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包括运输合同)1次。2.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在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包括运输合同)后未启动发运1次。3.关联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1次。4.单一供应商在同一竞价与其他供应商使用相同IP报价1次。5.一个自然月内,供应的煤炭单车含有较多石块、其他杂物或颗粒度超过合同约定达到3次。6.一个自然月内,供应的煤炭水分明显高于正常来煤情况(车厢淌水或造成采样机堵塞情况)达到3次。7.已注册电煤竞价平台的供应商与阶段退出的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有关联关系的。(三)永久退出永久退出的电煤供应商须列入黑名单管理,不予重新办理准入手续。触发永久退出的条件如下:1.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在入选后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包括运输合同)累计2次。2.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在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包括运输合同)后未启动发运累计2次。3.关联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2次。4.单一供应商在同一竞价与其他供应商使用相同IP报价累计2次。5.资质材料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获得准入资格。6.出现拉拢腐化有关工作人员,干扰验收工作等问题。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或恐吓相关人员。8.违反商业道德,发生掺杂使假行为,且情节较严重。9.欺行霸市、串通其他电煤供应商,扰乱市场秩序。10.发生其他违法或不诚信行为,给用煤单位造成较大损失。11.供应的煤炭出现分层、包芯、铺底、分段等情况,认定为掺假使假的。12.已注册电煤竞价平台的供应商与永久退出的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有关联关系的。十一、其他要求(一)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变化的风险,价格在合同执行期(交货期)内不得因煤炭市场变化而变动。中价单位承担交货期间煤炭调运至交货地点的全部风险、责任和义务。(二)竞价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解释权归煤业物资公司。煤业物资公司拥有修改、澄清竞价文件的权利,并将修改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竞价单位。当竞价文件修改、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达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竞价文件为准。(三)如在竞价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可拨打电话举报或进行信访,共同监督打造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外部市场环境,建立安全、稳定、共赢的供需合作关系。举报电话:0991-4882153,举报邮箱:xjmywz-jdb@chd.com.cn,信访举报箱位置:煤业物资公司大门左手处、办公楼一楼与二楼楼梯间、二楼与三楼楼梯间。该举报渠道专门受理煤业物资公司党员、员工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煤业物资公司竞价服务联系人:煤业物资公司联系电话:需求单位联系人:岑艺需求单位联系电话:1816752918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场煤 干燥基全硫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