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招标公告(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2026)
竞价编号:YSJJ835202601307187
状态:正在报价
标段:2026年2月-2026年3月国家能源红二矿至呼图壁能源公司汽车运输竞价
开始报价时间:2026-01-30 15:05:17
报价截至时间:2026-02-02 11:00:00
采购数量 (吨):60000
发布人:陈建东
发布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公司
收货单位: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
回应货币:人民币
标段属性
运输方式:汽运
保证金(元):
运输起点:国家能源红二矿
运输终点: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起止时间:2026-02-03 00:00:00至2026-03-31 23:59:59
运输能力:
装载要求:
标段信息附件
安全协议书
廉洁从业书
煤炭运输合同范本(三方汽运)
煤炭运输竞价采购公告 (国家能源红二矿至华电各电厂)
备注
1. 公告采购量为暂定量,具体调运数量以煤业物资公司通知为准,中价供应商要严格执行煤业物资公司的调运计划。 2. 汽车运输投标数量不少于该线路总量的100%,如有违反的情况,按报价无效处理。 3.参与煤业物资公司燃煤竞价的供应商,在报价解封前必须按照5万元/每标段竞价保证金通过转账的方式交至煤业物资公司,且缴纳单位与参与竞价单位保持一致,并备注“公司名称+燃煤竞价保证金+标段名称”,以煤业物资公司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报价解封前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投标无效。 如在竞价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可拨打电话及信访,共同监督打造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外部市场环境,建立安全、稳定、共赢的供需合作关系。举报电话:0991-4882153,举报邮箱:xjmywz-jdb@chd.com.cn ,信访举报箱位置:煤业物资公司大门左手处、办公楼一楼与二楼楼梯间、二楼与三楼楼梯间,专门受理煤业物资公司党员、员工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 具体竞价要求请查看竞价采购公告后报价。
煤炭运输竞价采购公告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物资公司)对华电乌昌区域各电厂2026年2月至2026年3月,国家能源红二矿汽车运输服务进行平台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需求单位华电乌昌区域各电厂二、交货地点华电乌昌区域各电厂指定煤场三、运输要求电厂名称煤矿名称运输方式运输采购数量(万吨)车型要求昌吉分公司国家能源 红二矿公路运输101、无卸车费用。2、100%新能源车型。呼图壁能源公司国家能源 红二矿公路运输61、无卸车费用。2、100%新能源车型。特别提示:1.公告采购量为暂定量,具体调运数量以煤业物资公司通知为准,中价供应商要严格执行煤业物资公司的调运计划。2.汽车运输投标数量不少于该线路总量的100%,如有违反的情况,按报价无效处理。3.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的排放标准。参与竞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政策变化情况,如环保政策等,严格按照符合各项政策要求的车型安排运输车辆,如因政策要求必须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单位必须严格执行。4.供应商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设备(含车载智能终端),可随时绑定和接入华电新疆公司燃料集约智能监管平台。4.1北斗定位设备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1)JT-T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2)JT-T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3)JT-T1076-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4)JT-T1077-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平台技术要求》;(5)JT-T1078-2016《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通信协议》。4.2北斗定位设备功能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具有北斗定位、物联网数据传输功能,实时将车辆状态、定位及相关报警事件上传至华电新疆公司燃料集约智能监管平台;(2)具备存储功能,可存储车辆入厂凭据和车辆行驶轨迹及车辆途中异常信息等,支持循环覆盖;(3)具备433MHz无线通讯功能,可正常开放透传定位数据接口,与电厂侧相关设备可进行加密无线通讯;(4)具备防拆卸和断电离线等异常情况在华电新疆公司燃料集约智能监管平台进行报警功能。5.运输途损超出6‰部分由供应商承担,在运费结算中扣除超出部分途损费用(当期各单位签订的合同煤价*超出途损数量)。6.运输热值损耗约定:以矿发质量为煤款结算依据的,运输热值损耗以矿方到厂验收热值为基础,与结算热值进行对比,即运输热值损耗=结算热值-华电所属各电厂到厂验收热值。(准东矿/红沙泉矿/红沙泉二矿/义马矿/沙吉海矿/新汶一矿/疆纳矿/石头梅矿等):运输热值最大损耗200千卡/千克。(乌东矿/黑山矿/新汶四矿/大南湖一二矿/大南湖七矿/俄矿/大黄山煤矿等):运输热值最大损耗260千卡/千克。运输热值损耗扣款:当结算周期内运输热值损耗超出/(200/260)千卡/千克时,扣款金额=(运输热值损耗-/)×当期华电所属各电厂采购该矿点煤炭结算单卡价格(元/吨)×运输结算数量(当期华电所属各电厂采购该矿点煤炭结算单卡价格=当期华电所属各电厂采购该矿点煤炭结算单价(元/吨)/结算热值)。7.中价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交纳15万元履约保证金,如供应商中价多条线路,每条线路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如履约保证金不足15万元时,中价供应商应在五日内补足,如供应商不按时补足,煤业物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8.合同执行时,中价供应商需按照煤业公司每月下达的调运计划组织运力足额履约。90%≤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110%,正常支付运费;85%≤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90%的,承担违约金2万元;80%≤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85%的,承担违约金4万元;75%≤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80%的,承担违约金6万元;70%≤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75%的,承担违约金8万元;60%≤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70%的,承担违约金10万元;低于60%的,煤业物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110%<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115%的,承担违约金2万元;115%<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120%的,承担违约金4万元;120%<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125%的,承担违约金6万元;125%<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130%的,承担违约金8万元;130%<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140%的,承担违约金10万元;月度调运计划履约率>140%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9.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按照煤业物资公司下达的月度调运计划均衡发运。供应商在执行月度调运计划时,两周内未达到应履约进度的50%(应履约进度=月度计划量/月天数*14天),煤业物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5万元。10.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清洁能源车辆占比完成运输任务,按月度为统计周期,每低于约定比例1%(不足1%不予计算)处罚1万元,处罚金额从当月运输费用中直接扣除。连续2个月不达标,华电所属各电厂、煤业物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11.为确保冬季煤炭运输业务的稳定与高效,保障充足的运力,现就本次冬季煤炭汽车运输竞价事宜,提出如下要求并严格严格遵守:12.1.报价要求:供应商投标前做好市场研判,须基于真实、全面的成本核算后进行报价,报价截止后无法对填报价格进行修改。12.2.考虑市场变化:冬季汽车运输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运输商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冬季极端天气及市场动态变化,不得在运输过程中以市场变化、极端天气等为由要求调整运价。12.3.履约能力保障要求:针对冬季可能出现的暴雪、冰冻、大风等极端天气,以及交通管制、道路结冰等特殊情况,各供应商需建立应急机制,应对极端天气及特殊情况,确保在极端天气或突发状况下能够及时调配足额运力。制定详细的冬季煤炭运输计划,明确每日、每周运输量安排,以及应对不同天气状况的运输策略。13.关于合同期内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收取情况,报价单位需向所投标线路煤矿及电厂核实清楚,后期不再追加任何相关费用。14.供应商所有车辆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北斗定位设备,且保证设备功能运行正常,并将设备正常接入华电新疆公司燃料集约智能监管平台,否则视为违约行为。14.1禁止未加装定位设备车辆拉运,以及设备无法接入华电新疆公司燃料集约智能监管平台的情形,供应商应及时安装设备或调整设备参数,因未安装设备或设备未正常运行造成无法完成调运计划任务,按照本公告第三款第8条考核履约保证金。14.2华电所属各电厂或煤业物资公司对供应商的运输路线设置电子围栏,出现车辆定位信号中断或超出电子围栏等异常情况,供应商须及时查明原因,提供具体说明,无正当理由的考核1000元/车,如发生煤质异常,华电所属各电厂可对供应商主张按所运煤炭价值不少于3倍的违约金赔偿进行处罚。14.3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华电所属各电厂或煤业物资公司的要求,将煤矿侧出矿磅单通过北斗设备上传至华电新疆公司燃料集约智能监管平台,无上传数据或上传错误等情况,考核1000元/车。15.其他具体条款:详见合同范本。四、合同执行时间合同执行期: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3月31日。五、竞价时间竞价截止时间以竞价平台发布的时间为准。六、竞价供应商资格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认可并遵守本电煤竞价规则。2.三证齐全(营业执照、银行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且具备合格的煤炭运输资质的企业,在华电集团公司电煤竞价平台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七、竞价规则(一)2026年2月-2026年3月国家能源红二矿至华电乌昌区域各电厂汽车运输竞价采用线上竞价方式。在燃煤竞价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此竞价报价,在规定时间内需通过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煤竞价平台(http://hdjj.chd.com.cn)进行报价,在本次竞价截止后报价视为无效。本次报价不接受线下方式报价,不接受供应商口头报价(或口头修改价格)。(二)参与煤业物资公司燃煤竞价的供应商,在报价解封前必须按照5万元/每标段竞价保证金通过转账的方式交至煤业物资公司,且缴纳单位与参与竞价单位保持一致,并备注“公司名称+燃煤竞价保证金+标段名称”,以煤业物资公司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报价解封前如供应商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投标无效。(三)报价截止后、未发中价通知书前,系统自动决标显示供应商为中价供应商,此时供应商申请撤销报价的申请有效,但按照中价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处理。(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能力,在报价时必须满足竞价有关要求,报价的吨煤运价应已包括煤炭运输至交货地点的全部费用。杜绝恶意虚报价格,若供应商在报价中价后供应过程中无法满足合同有关要求,影响电厂运量,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考核。(五)评价排序规则:同一标段中报价低者优先,价格相同时,以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在前的优先中价。(六)中价单位确定后,竞价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中的一种及时通知中价竞价供应商。八、保证金管理(一)竞价保证金1.竞价保证金5万元/每标段,通过供应商开户银行电汇的方式进行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如银行保函、现金等,否则视为放弃报价权利。(1)竞价保证金收取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账号:6500161020005250654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联系电话:0991-4882139(2)各供应商必须使用报价单位(名称)相对应的银行账户进行“竞价保证金”的缴纳;若缴纳单位(名称)与报价单位(名称)不一致,或个人账户转账,均视为无效的“竞价保证金”。2.接到中价通知后3日内未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扣除竞价保证金5万元,并执行6个月惩戒期,惩戒期内不得与华电新疆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电煤采购业务。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2次的,供应商永久退出,列入黑名单管理,不予重新办理准入手续。如在同一批次或同一时间段内,放弃二个及以上的中价资格时,竞价保证金依据参与标段扣除。3.供应商发生扣除保证金行为时,将向供应商发出扣除保证金的通知,经供应商确认后扣除保证金,供应商未在通知期限内确认的,在通知期限届满之日扣除保证金。4.竞价结束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参加下一次竞价的竞价保证金,决定不再参加后续竞价的供应商,可向煤业物资公司书面申请办理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于每月18日前快递到煤业物资公司,将次月退付,超出18日将隔月退付。(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由中价供应商交至煤业物资公司。当履约率不达标时,煤业物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扣除中价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九、合同要求(一)供应商在接到中价通知后,应在3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照公告合同范本,与煤业物资公司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安全协议、廉洁承诺书。(二)中价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运输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材料。(三)如供应商未按中价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签订煤炭运输合同、安全协议、廉洁承诺书,煤业物资公司有权取消中价供应商资格,且执行6个月惩戒期,惩戒期内不得与新疆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发生电煤运输业务。(五)验收及结算方式1.煤炭运输合同价格:以实际签订合同条款为准。2.验收标准:数量以收货单位过磅数量为准。3.结算方式:数量核对无误后,中价供应商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提交电厂办理结算,运费结算周期与煤炭结算周期同步。4.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电汇。因承兑汇票产生的贴息费、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价供应商承担。十、供应商评价供应商参与报价的,视为接受并遵守《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电煤供应商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有触发以下“阶段退出”或“永久退出”行为之一的供应商,将强制执行供应商退出机制:(一)关联关系定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关联关系是指在电煤竞价平台或工商信息注册登记中法人、被授权人、联系人、电话或邮箱任一信息相同。关联供应商是指具有相同法人(或被授权人)、相同受益人、相同控制人、相同联系人(电煤竞价平台或工商信息注册登记中联系人、电话或邮箱任一相同的)的供应商,以及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义的关联供应商。(二)阶段退出阶段退出的电煤供应商执行6个月惩戒期,惩戒期内不得与华电新疆公司所属单位发生电煤采购业务,惩戒期结束后不需要重新办理准入手续,可继续参与业务,触发阶段退出的条件如下:1.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在接到书面采购通知后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包括运输合同)1次。2.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在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包括运输合同)后未启动发运1次。3.关联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1次。4.单一供应商在同一竞价与其他供应商使用相同IP报价1次。5.一个自然月内,供应的煤炭单车含有较多石块、其他杂物或颗粒度超过合同约定达到3次。6.一个自然月内,供应的煤炭水分明显高于正常来煤情况(车厢淌水或造成采样机堵塞情况)达到3次。7.已注册电煤竞价平台的供应商与阶段退出的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有关联关系的。(三)永久退出永久退出的电煤供应商须列入黑名单管理,不予重新办理准入手续,触发永久退出的条件如下:永久退出的电煤供应商须列入黑名单管理,不予重新办理准入手续,触发永久退出的条件如下:1.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在入选后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包括运输合同)累计2次。2.一个自然年内,因供应商原因,在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包括运输合同)后未启动发运累计2次。3.关联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2次。4.单一供应商在同一竞价与其他供应商使用相同IP报价累计2次。5.资质材料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获得准入资格。6.出现拉拢腐化有关工作人员,干扰验收工作等问题。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或恐吓相关人员。8.违反商业道德,发生掺杂使假行为,且情节较严重。9.欺行霸市、串通其他电煤供应商,扰乱市场秩序。10.发生其他违法或不诚信行为,给用煤单位造成较大损失。11.供应的煤炭出现分层、包芯、铺底、分段等情况,认定为掺假使假的。12.已注册电煤竞价平台的供应商与永久退出的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有关联关系的。十一、其他要求(一)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变化的风险,价格在合同执行期内不得因运输市场变化而变动。中价单位承担履行承运义务期间的全部风险、责任和义务。(二)竞价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解释权归煤业物资公司。煤业物资公司拥有修改、澄清竞价文件的权利,并将修改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竞价单位。当竞价文件修改、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达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竞价文件为准。(三)如在竞价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可拨打电话举报或进行信访,共同监督打造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外部市场环境,建立安全、稳定、共赢的供需合作关系。举报电话:0991-4882153,举报邮箱:xjmywz-jdb@chd.com.cn,信访举报箱位置:煤业物资公司大门左手处、办公楼一楼与二楼楼梯间、二楼与三楼楼梯间。该举报渠道专门受理煤业物资公司党员、员工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煤业物资公司竞价服务联系人:刘晶煤业物资公司联系电话:0991-4882152煤矿调运联系人:马全刚煤矿调运联系电话:18199286966各电厂联系人序号电厂姓名联系电话1红雁池分公司(红二电)魏哲199967800082红雁池发电公司(红一电)孔令杰139992494303呼图壁能源公司郑翔131190004324阜康发电公司张星181992693805高昌热电公司包伟189990451566库车发电公司岑艺181675291867喀什热电公司熊江涛159099863888米东热电公司王建军185991072059乌鲁木齐分公司张延军1808289660110昌吉分公司杨欣钰1319986194311阜康热电公司**程1770996668512乌苏能源公司/沙湾智慧能源杨伟江1399970121213克拉玛依发电公司王超1899930589514轮台热电公司艾克拜尔147996595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运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