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
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穿越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专项报告
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穿越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专项
报告询比采购公告
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穿越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专项报告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1.4 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投资类型:政府投资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穿越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专项报告
2.2 采购项目编号:E1300005168001062001
2.3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 本采购标段名称: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穿越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专项报告
2.5 本采购标段编号:E1300005168001062001001
2.6 本标段采购范围:依据国家、河北省、雄安新区及相关行业相关规定,公平、客观的对该项目下穿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进行分析,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编制专项报告并通过高速公路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专家评审费,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工作,取得各方同意的批复意见。
2.7 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后一批合格成果文件。
2.9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10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编制导则和采购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5)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
(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 。
3.4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的参与和成交要求: / (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1月30日22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6日08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XAZF格式的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6日08时30分00秒。
5.2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开启方式:
(1)供应商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
(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
(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上发布。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选择对应阶段的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春明四街71号
联 系 人:姜经理
电 话:0312-5675068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 系 人:徐海伦、韩永晖、周佳慧
电 话:19333313721、18631164641、19902010251
邮 箱:372473587@qq.com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串通响应行为自动预警,存在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情形的,做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
一、递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2.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前,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核对响应文件内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供应商参加方式
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
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
2.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
四、服务电话
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CA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ebidding.chinaxiongan.cn首页中联系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
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
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穿越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专项报告(采购编号:E1300005168001062001001)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采购项目简介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4.采购文件的获取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6.发布公告的媒介7.其他8.联系方式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总则2.采购文件3.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递交5.开启响应文件6.评审7.合同授予8.异议9.纪律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1.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4否决响应的情形5.评审结果附件1:否决响应的情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项目采购内容三、服务期限四、质量要求五、提交成果六、验收七、其他各部分具体穿越情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一、响应函附件:开标一览表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四、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本项目不适用)六、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响应方案九、其他资料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穿越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专项报告询比采购公告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穿越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专项报告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2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1.4落实情况:已落实1.5投资类型:政府投资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项目名称: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穿越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专项报告2.2采购项目编号:E13000051680010620012.3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2.4本采购标段名称: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穿越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专项报告2.5本采购标段编号:E13000051680010620010012.6本标段采购范围:依据国家、河北省、雄安新区及相关行业相关规定,公平、客观的对该项目下穿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进行分析,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编制专项报告并通过高速公路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专家评审费,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工作,取得各方同意的批复意见。2.7本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2.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后一批合格成果文件。2.9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2.10服务标准:符合相关编制导则和采购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财务要求:/。(3)业绩最低要求:/。(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5)其他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2)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3)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决定日期为准);(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3.4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的参与和成交要求:/(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3.5其他要求:/。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1月30日22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6日08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下载本项目XAZF格式的采购文件。4.2供应商按4.1款下载采购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移动数字证书(CA)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6日08时30分00秒。5.2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递交由“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的加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5.3开启方式:(1)供应商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chinaxiongan.cn)上发布。7.其他如需帮助,请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选择对应阶段的操作手册进行查看。8.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春明四街71号联系人:姜经理电话:0312-5675068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联系人:徐海伦、韩永晖、周佳慧电话:19333313721、18631164641、19902010251邮箱:372473587@qq.com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串通响应行为自动预警,存在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情形的,做否决处理且被限制参加该标段后续采购活动。一、递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提早在采购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2.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加密响应文件前,请对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核对响应文件内容、印章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响应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和印章签名无误。二、开标(一)供应商参加方式供应商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入口,通过【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开标系统(或点击【我的项目】-【开标大厅】进入)。(二)开标前需进行检查1.建议使用Edge、google浏览器登录,确保移动数字证书(CA)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站首页客服电话。2.请提前准备好移动数字证书(CA)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避免使用共享的网络环境。三、评审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审小组发出的澄清、质疑。四、服务电话平台使用服务、供应商审核、CA办理的客服联系方式详见ebidding.chinaxiongan.cn首页中联系客服栏目的公示信息。五、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1.异议提交地点:对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发起异议”在线提交。其他异议应当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右侧异议按钮”中提交。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4.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依法重新采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7.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8询比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内容:对分包供应商的要求:1.10.2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不允许偏差☑不允许负偏差□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2.1(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采购文件附件、澄清、补遗及更正文件(如有)。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1日12时00分00秒形式: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提交加盖公章的pdf版及word可编辑版。3.1.1(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承诺和补正等资料。3.2.3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无☑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限价(含税)为:440000.00元。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含税不得超出上述所列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2.4报价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给定格式进行报价。(2)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异常低价的判断原则: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时可能异常低价竞标。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指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不包含分项报价)×85%”时,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异常低价竞标时,应向供应商发出数据电文澄清,要求供应商说明该报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当供应商提供的澄清回复不能说明其报价能保证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时,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或供应商提供的澄清回复不能令评审小组满意,评审小组可根据成本或单价分析结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响应。3.3.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起算。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要求:现金缴纳(电汇、银行转账)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整其他要求:响应保证金收款账户:___________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注:①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②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若为现金缴纳,应当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四、响应保证金”处附上响应保证金从基本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4.1响应保证金账户转出承诺函。3.4.3(4)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适用,其他情形:(1)其他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2)其他:☑不适用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详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3.1(1)要求。供应商应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是指:/至/年。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按如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合同签署各方单位名称、委托范围或合同服务范围、双方盖章页】。注:(1)前述材料无法体现上述信息的,则在提供前述材料的基础上还应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2)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3)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彩色或黑白颜色扫描件均可)。(4)除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外,其它要求的证明材料仅用作评审打分,不作为否决响应的依据。3.5.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6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3.5.8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3.7.3供应商所附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要求响应文件中所要求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7.4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封面、开标一览表: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单位公章)。注:接受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封面中供应商落款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单位的名称;除联合体协议书应由各方对应盖章外,其余如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等询比文件中格式文件要求供应商盖章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3.7.10技术暗标编制说明☑不启用□启用本项目响应文件技术文件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白底黑字。2.颜色要求:标题及正文全文均为黑色。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7.10技术暗标编制说明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全文均为“宋体”四号“常规”字,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着重号。4.排版要求:不得设置目录;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5.图表要求: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6.页数要求:不超过页。7.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响应文件暗标部分不得出现响应供应商的名称,不得出现可识别响应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响应供应商身份辨识信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4.1.1响应文件加密的要求详见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模块的操作手册4.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见询比采购公告5.2(2)开启程序见询比采购公告5.4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采购人终止采购。6.1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数:3人(含)以上单数。6.2.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数量:1-3名注: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由评审小组判定询比采购是否明显缺乏竞争性,当判定询比采购具有竞争性时,评审小组应继续评审,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可少于约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7.6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具备履约能力的政策性、开发性及大中型商业银行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7.6履约保证金开具的无条件履约保函,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保险凭证。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递交时间:其他要求:8.1(1)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时间同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8.2异议受理人和联系电话受理人:徐海伦联系电话:19333313721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要求承担☑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用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列。费用标准或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或计算办法为:按照原国家计委【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服务标准收取,以本询比采购项目的响应报价含税为基数计算。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交费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支付。交费方式: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注: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政策调整或其他客观因素等原因导致项目变更、暂停、终止等,代理服务费不予退改。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下列10.2.1如询比采购文件中无特殊说明外询比文件中“近三年”是指: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近五年”是指:从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倒算的起止日期,举例说明如下:从2026年1月1日起倒算三年,即为2023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月1日(不含)。从2026年1月1日起倒算五年,即为2021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月1日(不含)。10.2.2询比文件中单位章是指法人单位公章。10.2.3供应商应对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的询比文件、图纸及相关文件内容严格保密,严禁对外泄露或用于他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2.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由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服务内容。10.2.5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有权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资质、业绩、人员、证书等信息在后续公示中对外公开。10.2.61.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且能提供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原件,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选或无法提供与响应文件中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在定标阶段,采购人有权要求候选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对应原件、电子证明资料原件,以便核实其扫描件、电子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若候选人不能提交扫描件的对应原件、电子证明资料原件,视为候选人的响应文件弄虚作假,取消候选人成交资格。3.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可通过智能监督系统对采购全过程进行核验、分析。若发现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次响应资格,并将不良行为通报有关部门。注:如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1.3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保密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若货物采购涉及非公制单位,或非公制单位与公制单位混用的,采购人应进一步明确要求)。1.7踏勘现场1.7.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询比采购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1.9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响应和偏差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规定了关键条款以“*”符号标记的。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0.2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中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1.10.3供应商未在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提出差异的,均视为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接受采购人合同条件。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菜单中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人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采购文件澄清”菜单向所有已下载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澄清。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采购文件澄清”菜单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澄清,因供应商未及时查阅下载上述澄清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本项目不适用);(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响应方案;(9)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附件(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列明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税额(如有)。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的;(4)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应符合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3.1(1)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如下材料: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境外单位应提供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扫描件。3.5.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扫描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需提供的资质证书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具体业绩年份及证明材料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6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3.5.7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采用书面承诺,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承诺。3.5.8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拟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章第3.5.1项至3.5.8项规定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的情况。3.6响应方案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供应商须提前在平台供应商信息管理中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资质、企业人员、业绩等相关信息。如未在平台登记,将无法编制【资格审查资料】章节。3.7.2供应商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办理相关采购事宜,并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加的,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7.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成员各方盖单位公章原件的扫描件。3.7.4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3.7.5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7.6供应商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选或无法提供与响应文件扫描件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3.7.7供应商下载XAZF格式的采购文件后,使用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响应文件,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从平台供应商信息管理中同步获取供应商基本信息、经营资质、企业人员、业绩等【资格审查资料】信息。除采购人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章节中上传审查资料的属于未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7.8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及时(在响应文件编制前)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单位名称变更,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7.9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证书、奖项等材料的继承性,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7.10如该项目采用技术暗标,技术部分的编制与制作应符合相关要求,内容编制与制作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通过“雄安集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完成,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其响应文件并对其关闭递交通道。4.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多次修改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修改完成后按4.1款、4.2.1项重新加密、上传,替换已上传的原响应文件。4.3响应文件的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若放弃参与询比活动的,可通过“交易平台”自行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且已递交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人按3.4.2项规定退还响应保证金。5.开启响应文件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交易平台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派代表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或直接点击“开标大厅”进入远程开标系统)。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1)供应商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供应商进入项目工作台,点击“进入项目”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开标大厅解密”进入远程开标系统。(2)在开标准备环节,供应商无需操作,等待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文件导入。(3)系统自动下达解密指令后,供应商须在电脑上点击“开始解密”,系统自动弹出二维码,供应商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扫码后,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因供应商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若供应商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须确保加密响应文件和开启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CA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加密至开启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系统自动唱标后,供应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5.3开启补救措施5.3.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按5.3.2项、5.3.3项采购人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3.2在下达解密指令前出现本章第5.3.1项情况,采购人应视情况延长下达解密指令的时间,待系统恢复后下达解密指令。5.3.3在下达解密指令后出现本章第5.3.1项情况的且在原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采购人应延期解密。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应保密的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处理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终止采购。6.评审6.1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评审活动前1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曾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4)其他应当进行回避的情形。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评审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采购人宜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或组织现场考察、产品核验,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资格、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均未通过履约能力核查的,采购人可以要求评审小组重新评审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7.2确定预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7.3预成交供应商公示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在“交易平台”公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预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如有)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等内容。7.4确定成交供应商7.4.1预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采购人依据公示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7.4.2因异议或投诉成立、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撤销响应文件)、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导致预成交供应商不具备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从合格候选成交供应商中依次确定预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评审或重新组织采购。7.5成交结果通知7.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交易平台”对成交供应商名称进行公告。7.5.2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故解除合同等情形,项目未实施部分,采购人可以重新采购,也可以依次选择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7.5.3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取消其成交资格,扣除其响应保证金,并从合格候选成交供应商中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1)在本采购项目交易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串通行为的;(2)存在影响或失去合同履行能力情形的;(3)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4)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7.6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10%。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7.8特殊情形处理7.8.1因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交易平台”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公告。7.8.2供应商在本标段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采购过程中存在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违纪或失信行为的,采购人组织重新采购时将拒绝其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采购活动。7.8.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终止本标段采购活动:(1)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导致采购目的不能实现的;(2)因情况变化需要调整采购方式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采购结果明显不合理或偏离市场价格的。8.异议8.1提出异议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活动中存在不合法或违反民事活动中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情形的,可以按照本款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异议:(1)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提出;(2)对公开开启过程的异议,应当在开启会议时提出,采购单位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在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在“交易平台”递交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8.2异议处理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异议受理人和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纪律要求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0.2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2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4款的规定响应函中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资格审查资料格式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章节提供了所需资料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唯一性不得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响应文件组成符合第二章第3.1款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规定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规定主要人员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规定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规定联合体供应商符合第一章第3.3款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第3.5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响应方案符合第五章采购人需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服务标准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服务期限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合同条款符合第二章第1.10.1项规定(在响应函中承诺,视为满足要求)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规定报价修正评审(如有)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如有)且供应商接受修正后价格其他符合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项规定2.2.2评审价格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的响应报价含税(大写)金额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30分(2)技术部分:40分(3)报价:30分3.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评审基准价的计算:(1)评审报价平均值的计算:当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的家数小于等于5家时,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评审价的平均数为平均值;当通过家数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评审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平均值;当通过家数大于10家小于等于20家时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评审价中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两个最低值后计算平均值;当通过家数大于20家小于等于40家时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评审价中去掉三个最高值和三个最低值后计算平均值;当通过家数大于40时从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评审价中去掉四个最高值和四个最低值后计算平均值。(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将评审报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审基准价。(3)评审基准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3(1)商务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30分)每具有1个合同承包范围含行洪或防洪影响报告编制业绩得30分,本项最高得30分。注: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款“业绩要求证明材料”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3.3(2)技术评分标准服务方案与技术措施、重点难点分析等(13分)(1)科学、合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具有创新性,得9.0(不含)-13.0分;(2)合理、可行、内容较完整、细节待完善,得4.0(不含)-9.0分;(3)欠合理,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0-4.0分。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针对性差的,得0分。服务范围、内容、依据及工作目标(12分)(1)科学、合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具有创新性,得8.0(不含)-12.0分;(2)合理、可行、内容较完整、细节待完善,得4.0(不含)-8.0分;(3)欠合理,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0-4.0分。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针对性差的,得0分。质量管理与保障措施(7分)(1)科学、合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得4.0(不含)-7.0分;(2)合理、可行、内容较完整、细节待完善,得1.0(不含)-4.0分;(3)欠合理,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0-1.0分。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针对性差的,得0分。与各单位的配合、服务方案(4分)(1)方案具体,措施可行、内容完整全面,得2.0(不含)-4.0分;(2)方案一般,措施针对性不强、内容不够全面,得0-2.0分。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针对性差的,得0分。资源配备计划(4分)(1)项目人员和仪器设备配备合理,得2.0(不含)-4.0分;(2)不够合理,得0-2.0分。大范围引用、照搬照抄公开的标准、规范等内容,未针对项目实际开展论述,可操作性、针对性差的,得0分。3.3(3)报价评分标准方法一,E1=1,E2=0.5。方法二方法三,具体方法为:5.3多标段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确定原则/1.当评审小组针对某供应商“技术部分”总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满分总分值的60%时,评审小组需在评审报告中作出说明。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由评审小组判定询比采购是否明显缺乏竞争性,当判定询比采购具有竞争性时,评审小组应继续评审,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可少于约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3.报价得分满分30分,最低得分为0分(低于0分则按0分计算)。4.响应方案部分原则上不超过50页,如超过页数要求,评审小组可在评审过程中考虑减分。5.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己开通响应文件查重及雷同性分析功能,供应商响应文件与本标段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存在大范围雷同(雷同内容为非公开的标准、规范及其他内容等),且供应商无法解释说明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如本项目采购失败,被否决的供应商将被限制参加该标段重新采购活动。注:如果评审办法前附表与评审办法正文不一致时,以评审办法前附表为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评审小组依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评审标准(包括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供的供应商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的证据材料)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1.1对是否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评审时,除对供应商在响应函中承诺评审外。采购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处于失信惩戒期的,应将证据材料提请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对平台资信清标提示的异常项进行网络查询,属于第一章第3.2款情形的,应将证据材料提请评审小组评审。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价格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通过“交易平台-评标系统”在“评标澄清”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当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时,技术部分评审环节评审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2.2.4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5当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或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4款规定的数量(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根据具体情况,评审小组可决定继续进行评审或决定终止评审由采购人重新采购。评审小组选择继续评审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数量可少于供应商须知约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如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3.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评审基准价计算(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3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分标准: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①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②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可大于或等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方法二:报价得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F为本章前附表第3.1(3)项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4评分。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汇总。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6排序。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否决响应的情形4.1本章附件1《否决响应的情形》是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列示采购文件的所有否决响应情形。未列入附件1《否决响应的情形》的,不得作为否决响应依据。4.2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出现附件1《否决响应情形》中所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文件。5.评审结果5.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3多标段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确定原则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确定原则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执行。5.4在结束评审前,各评委要认真检查各自CA签章是否全部完成,避免出现漏签、少签的情况;评审小组负责人要检查全部评委的CA签章情况,确认全部评委的CA签章完整无误后,再点击“评标结束”。附件1:否决响应的情形否决响应的情形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应当予以否决:一、有采购文件第一章第3.2款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3.4款本采购项目下多标段参与要求的。三、在本标段的历次采购中出现过下述任何一种情形的:(一)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或在本标段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二)存在相互串通响应、弄虚作假或以他人的名义响应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情形的。四、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审小组认定响应文件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五、有下列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情形之一的:(一)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三)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五)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六、有下列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情形之一的:(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3)MAC地址一致;(4)造价锁号一致。(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投标事宜;(1)上传响应文件IP地址一致且经质询澄清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响应文件下载联系人或联系人电话一致。(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不同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的;(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其他供应商的存在大范围雷同(雷同内容为非公开的标准、规范及其他内容等),且经质询澄清供应商无法解释说明的。(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有下列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响应情形之一的:(一)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二)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审小组成员等信息;(三)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四)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五)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六)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八、有下列弄虚作假的情形之一的:(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业绩、荣誉、合同、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资料;(四)复核阶段未能提交与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对应一致的原件、电子证明资料原件;(五)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六)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九、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响应投标;或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响应投标的。十、供应商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的。十一、评审小组进行报价修正或澄清通知后出现如下情形的:(1)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2)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价格的;(3)供应商对算术性错误修正结果拒不确认的;(4)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5)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6)供应商拒不按澄清要求回复的。十二、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章节提供评审所需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近年类型项目情况表及附件资料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其他资料除外)。十三、不得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采购文件明确允许的除外。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合同协议书委托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咨询人:年月委托人(全称):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咨询人(全称):,(乙方)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行洪影响评价工作,并支付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行洪评价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项目概况: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主要任务为疏挖形成连贯的主槽,避免小洪水淹没滩地,起点为新盖房枢纽分洪闸下游,终点为新区界接下游中亭河主槽,主槽规模为400m³/s。该项目下穿保津高速和大广高速。2.工作内容:依据国家、河北省、雄安新区及相关行业相关规定,公平、客观的对该项目下穿高速公路桥梁行洪影响进行分析,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编制专项报告并通过高速公路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承担由此产生的专家评审费,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工作,取得各方同意的批复意见。3.乙方提交行洪影响评价工作成果的形式及份数:纸质版书面报告8份,电子版2份(可编辑与不可编辑各1份);行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各个阶段产生的成果和文档资料(电子版),并提供明确的交付清单。以上交付的成果和文档资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4.乙方提交行洪影响评价工作成果的时间:原则上甲方提出要求后【】日内提供,甲方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乙方在收到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48小时内应给予书面答复。5.质量要求:(1)成果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主管部门对方案编制工作的要求,满足本阶段相应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甲方的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2)成果文件编制应符合当前项目的实际情况,最终提交的成果满足有关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3)乙方需确保编制全过程受控,提交成果符合甲方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并对提交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负责;(4)乙方提交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和要求修改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后一批合格成果文件。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行洪影响评价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可研、技术方案等。2.提供工作条件: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行洪影响评价工作中与本项目其他各方的对接。3.其他:无。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根据本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不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前提,在甲方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即使上述协作事项有所欠缺,乙方也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在已有条件下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为此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及支付方式为: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其中: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税额人民币大写(¥元),税率。1.本合同约定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执行过程中总价包干,不因工作难易程度变化、市场物价波动等因素而进行调整。2.服务酬金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要求的全部费用,总价包含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工程量计算及出具报告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加班费、咨询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人员及设备进出场以及税费等。完成以上工作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向甲方开具同等数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及发票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相应合同价款。本项目为财政项目,在财政资金已到位的情况下,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付款延期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充分考虑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的影响。本项目款项由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收代付,合同按照以下税务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甲方税务信息。名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税号:11130000MB1036582P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奥威东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电话:0312-5620926开户行:中国银行容城支行账号:101541646269(2)乙方税务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乙方提供的行洪影响评价报告中按国家规定应予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本合同经营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涉密人员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全体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保密。4.泄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甲方提供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得的过程性资料及最终成果等内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予保密的技术资料、审查意见及甲方经营信息承担保密义务。2.涉密人员范围:与本项目相关的全体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保密。4.泄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行洪影响评价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行洪影响评价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国家、相关部委、河北省、雄安新区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要求。验收通过标准:行洪影响评价报告获得甲方认可并获得水利主管部门批复(如需)。2.行洪影响评价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评审会及其他形式。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本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报告,承担每天合同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7】个日历天仍未提交行洪影响评价报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3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供行洪影响评价报告服务之外的配合工作或提供的配合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当以合同约定金额【1】%/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及时按甲方要求整改。3.乙方提交的行洪影响评价报告不符合约定或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复的,于此情形下,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作为违约金,且乙方应无偿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加以完善直至验收通过。同时,返工及采取补救措施期限视为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以本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基数,按照【0.2】%/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补救或补救后仍未到达甲方及有关行政部门要求的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合同价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合同价款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4.乙方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应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乙方如转包或分包工作内容或擅自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上述违约金数额累计计算,但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造成的损失部分的赔偿数额,不受合同金额的限制。乙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甲方有权从任意一笔向乙方的待支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7.乙方违约后,甲方除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向甲方赔偿甲方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8.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配置,每发生一次,甲方扣除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擅自更换其他主要工作人员,每发生一次,甲方扣除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第九条双方确定: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甲方为促成报告编制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甲方2.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行洪影响评价工作成果所完成成果报告文件的著作权或其他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成果报告文件的著作权或其他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4.乙方应确保所提交的一切报告成果均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事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纠纷,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人的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责任。第十条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乙双方项目联系人共同负责商定项目进展及其它需要协商的事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本合同签署页约定的地址或双方的工商登记公示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且适用于纠纷发生的各个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3.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文书(含裁判文书)可以通过直接邮寄到上述地址、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或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上述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方式送达。4.因合同一方上述提供的送达地址、电子通信终端不准确、送达地址、电子通信终端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导致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仲裁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采用电子送达的,自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文书(含裁判文书)到达上述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方式时送达。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3.一方依据合同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解除(包括约定、法定解除以及双方合意解除)后终止,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和任何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技术文件,经甲、乙双方以协商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如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增加工作内容,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成交通知书、报价清单附件二:乙方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配置表附件三:保密责任协议书附件四:“廉洁雄安”共建协议(此页无正文,为《合同协议书》签字盖章页)委托人(单位盖章):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咨询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雄安新区附件一:成交通知书、报价清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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