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物资招标公告(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船舶分公司2026)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税率
单位

滚筒刷
船用物资一批
1.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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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电2026年1月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电2026年1月物资采购招标人为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船舶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绿电船物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申请单,交货地点暂定为国内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名录内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保证中标后按招标人规定时间内供货。
(2)具有营业范围、供应单位备案证明。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必须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重大违法纪律的自我承诺书,并附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证明文件。                     
(5)其他要求: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系统规定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
“中交招采网”
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法:评标小组经初步符合性评审后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价格进行排列,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综合评标法:评标小组经初步符合性评审后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对于有最低/最高限价要求的招标项目,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供应商不得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分细则后附。
□其他             

9.合同主要条款

接受如下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②银行承兑汇票;③信用证、建信融通、供应融资等金融产品(开立期限不超过一年且贴息费用等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均由甲方承担)。

10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船舶分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 北塘企业总部1号楼
联 系 人:王晨
电    话:13682089603

  
  
  
2026年 1 月 31 日

绿电2026年1月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编号:ZJHJCBF-LD-202601)招标文件招标人: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船舶分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1.招标条件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3.投标人资格要求34.招标文件的获取45.投标文件的递交46.开标47.发布公告的媒介48.评标办法59.合同主要条款510.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511.联系方式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1.总则9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55.开标166.评标167.合同授予178.纪律和监督18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31.评标方法242.评审标准243.评标程序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供货要求4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一、投标函45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7二、授权委托书48三、保供方案49四、其他资料50五、信用承诺书511.1.第一章招标公告绿电2026年1月物资采购招标公告1.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绿电2026年1月物资采购招标人为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船舶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绿电船物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申请单,交货地点暂定为国内指定地点。1.1.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名录内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保证中标后按招标人规定时间内供货。(2)具有营业范围、供应单位备案证明。(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4)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必须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重大违法纪律的自我承诺书,并附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证明文件。(5)其他要求: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3.4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1.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系统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4.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1.1.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系统规定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1.1.6.6.开标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1.1.7.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1.1.8.8.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评标小组经初步符合性评审后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价格进行排列,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综合评标法:评标小组经初步符合性评审后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对于有最低/最高限价要求的招标项目,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供应商不得列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分细则后附。□其他1.1.9.9.合同主要条款接受如下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②银行承兑汇票;③信用证、建信融通、供应融资等金融产品(开立期限不超过一年且贴息费用等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均由甲方承担)。1.1.10.10.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10.1收费标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10.2支付流程(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1.1.11.11.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船舶分公司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北塘企业总部1号楼联系人:王晨电话:136820896031.1.121.1.131.1.141.1.151.1.16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人招 标 人: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船舶分公司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 北塘企业总部1号楼联 系 人:王晨电 话:136820896031.1.2招标项目名称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由资金100%1.3.1招标范围1.3.2交货期以实际备货期为准1.3.3交货地点国内指定地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名录内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保证中标后按招标人规定时间内供货。 (2)具有营业范围、供应单位备案证明。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必须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重大违法纪律的自我承诺书,并附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证明文件。 (5)其他要求: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4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以系统通知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4最高投标限价无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3.4.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1.1投标截止时间以系统通知时间为准5.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个6.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中交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召开投标预备会。1.9.2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1)不廉洁行为a.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b.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c.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d.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e.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f.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g.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h.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业务职务。i.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j.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2)不诚信行为a.围标、串标,哄抬价格。b.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c.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d.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e.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f.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g.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h.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i.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j.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3)其他情形a.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b.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c.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d.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e.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5年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1.2.2.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以补充文件的形式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中交招采网”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通过“中交招采网”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2.3.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保供方案;(4)其他资料;(5)信用承诺书;(6)报价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中交招采网”线上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4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要求。3.4.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4.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5.3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1.2.4.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4.1.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1.2.5.5.开标5.1开标时间招标人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招采网”公开开标。“中交招采网”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交招采网”查看开标信息。5.2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中交招采网”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中交招采网”作出答复。1.2.6.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7.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交招采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7.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投标人少于3个或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属于资格条件设置不当、结算付款条件不合理等招标人自身原因的,对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进行修改或者其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招标;非招标人自身原因的,经本级采购领导工作机构研究审批后采用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采购。1.2.8.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1.2.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于年月日时前,通过“中交招采网”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年月日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年月日1.2.101.2.111.2.121.2.131.3.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物资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物资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物资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3.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3.2.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3.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经核查存在线上投标IP地址重复、供应商注册信息重复、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经核查存在投标人存在股权、联系人、人员任职等关联关系的情况。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通过“中交招采网”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通过“中交招采网”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1.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船舶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甲方: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乙方:船舶名称: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物料买卖的事宜达成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货物品名、数量、价格项目名称:(详见合同清单)合同金额(人民币):元,金额大写:。税额:元,金额大写:;税率;不含税总计金额:,金额大写:。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含增值税、关税等),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巳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合同价款中包含货物装卸运输、存储、运输船等费用。二、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及交货地点(一)供货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二)交货地点:。甲方应确保该地点满足运输和卸货条件。(三)甲方需要临时补充或增加零星货物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增加部分的货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乘以补充的货物数量计算,但甲方应确保给乙方预留了充足的备货时间。三、质量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一)乙方供应货物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满足船舶使用规范及要求。在货物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二)甲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三)本合同签订后,如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导致货物价格上涨或者下降的,双方需重新签订采购合同。(四)若有证据证明物料有质量问题或供船物料实际规格与要求不符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原因除外),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报价备注备妥周期内未备妥,应提前至少一周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上等情况(甲方原因除外),甲方有权提出退货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对于有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寿命的物料,质量保证期按相应标准执行,对于无明确标准的物料,乙方未在报价单中约定该物料的合理使用寿命的,质量保证期按1年约定;自甲方签收且确认无误之日起计算。四、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一)货物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根据货物的特性,应满足搬运、装卸、运输、存储等的需要,保证产品安全无损地卸落至指定地点。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二)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满足甲方验收要求。(三)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行或要求乙方回收和处置包装物。(四)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一)甲方向乙方发出物料需求数量计划、产品交付时间计划或指定交货地点后如有变更,应在上述计划要求的产品交付时间前72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物料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产品交付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直接扣除。六、货物的运输、交付(一)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运输风险。(二)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乙方应同时提交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否则视为逾期交货。卸货过程中乙方及乙方委托的送货人员应服从甲方及项目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指定的区域停车。(三)甲方指定接货人应及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指定接货人对照发货物资清单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进行检查核对。(四)交货时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五)卸货方式及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六)乙方不得在送货凭证上增加合同内容或变更本合同内容,若送货凭证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七、产品的计量与验收(一)甲方有权对货物取样并送至试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鉴定结果作为判断货物是否满足质量标准的依据。(二)货物经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指定接货人向乙方出具由其签字的收货单据。收货单据为办理结算的依据,但不作为判定货物质量的依据,亦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应负的质量责任。(三)甲方出具收货单据后,货物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给甲方,所有权转移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如经检查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之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八、结算及支付(一)船舶签收后3个月内,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船舶签收单后完成支付。乙方接受如下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②银行承兑汇票;③信用证、建信融通、供应融资等金融产品(开立期限不超过一年且贴息费用等实际发生的手续费均由甲方承担)。(二)乙方收款账户(人民币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公司税号:九、违约责任(一)乙方供应货物的名称、型号、材质、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收货,乙方应自费及时将拒收货物撤离交货地点,且不免除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供货的义务。(二)乙方逾期供货的,应按逾期供货部分的货款0.1%/日的标准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连续或累计逾期供货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生产厂家或品牌,或乙方供应货物的名称、型号、材质、规格、质量、供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四)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将存在质量问题货物所对应的甲方已支付款项返还甲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等,甲方有权自应当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六)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损失及费用,包括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误工、窝工、返工、未通过验收、发生事故或货物产生价差,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债权债务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环境污染等事故或纠纷,以及因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原因导致的项目业主方、承包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的索赔,以及由此等索赔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误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更换不合格货物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八)如因项目原因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延期支付乙方材料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48小时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提供不可抗力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非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合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三)双方应尽可能地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和继续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9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解除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如果在180天内双方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一、通知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发送至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即视为送达。乙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至迟应当在变更前3日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北塘街道北塘企业总部西区1号楼5层,电子邮箱:。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十三、其他事项(一)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与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并保证所供应的货物不侵犯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利。(二)乙方承诺不对甲方人员行贿、腐化,不得因业务分歧寻衅滋事。(三)本合同为非排他性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与其他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四、附件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附件2:合同清单(本页为双方盖章页)1.4.1甲方: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乙方:签订日期:合同清单附件: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本条款。一、公务人员的定义本合规标准保护条款中的“公务人员”应做宽泛解释,但至少应包括下列含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事的人士。(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即,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二、遵守反腐败法律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及合作期间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一)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二)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三、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四、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雇员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雇员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五、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六、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声明。七、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及股东不承担因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八、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乙方支付赔偿。九、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附件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十、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咨询举报热线:022-66257516咨询举报邮箱:zjhjjwb@ccccmcd.com1.5.第五章供货要求1.5.11.5.2.详见招标附件申请单和报价专用表。注:此项目报价为全包费用,投标商需要考虑运输费(国内指定地点)、船费等。1.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保供方案四、其他材料五、信用承诺书六、报价单1.6.1.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保供方案;(4)其他材料;(5)信用承诺书(6)报价单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6.2.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6.3.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6.4.三、保供方案1.6.5.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时间,运输方式,售后服务等。(要有明确的保供方案)1.6.61.6.7.四、其他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质量体系证书3.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生产设备数量、生产能力等介绍4.投标人以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1.6.8.五、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报价单报价单内容详见专用报价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船用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