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招标公告(东至县青山乡中心学校2026)


东至县青山乡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邀标公告
东至县青山乡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邀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对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邀标,欢迎有经营能力、资质齐全、质量合格、价格诚信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标。邀标方案如下:
  一、邀标单位
  东至县青山乡中心学校
  二、邀标项目
1.蔬菜类(含豆制品)
2.肉制品类
3.油、调料类(含干货、禽蛋)
  三、邀标方式
  公开比选,以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下浮比例高者中标。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经营单位须具备对公账号。
五、采购项目及要求
(一)供货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二)结算办法:学校每周核实一次市场批发价(以低价为准),结算按照实际数量*每周学校核实价*浮动报价核算。
(三)要求及说明:
1.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报价以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以下浮比例报价。
3.中标人签约后,每日早上 7点 10分前需派专人、专车统一将食材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待采购人验收后方可离开。如有采购人不需要的货物,可以退还供应商。
4.中标人要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每次配送的食堂食材均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许可证明和检疫证明,食品必须新鲜、品相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回并及时更换。除不可抗力外,延误配送时间,造成单位不能正常供应伙食,中标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
5.月供货量于每月月底按实结算一次。中标人所配备的派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6.外地注册商必须有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1.售后服务承诺书;
2.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3.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必须于2026年2月13日下午14时00分前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至青山乡中心学校总务处,逾期不受理。
  八、联系人
  联系人:王晓庆
  联系电话:13955502360

东至县青山乡中心学校
2026年1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