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教育质招标公告(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6)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学院对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XHQ-JJ-2026001
2、项目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概算为1442万元,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新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内。
4
、预算金额:
70000.00
元
5
、最高限价:
70000.00
元
6、采购需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的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组人员中应有建筑工程相应专业。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26年02 月02日至2026年02 月04日。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线上获取(学院官网自行下载)。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应提交以下资料:
法人授权函(包含项目名称)、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资格要求项、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以一套PDF格式的文件发至邮箱(361765331@qq.com),PDF格式的资料须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发送邮件时请投标人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者以上资料者视为未报名成功,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 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楼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街道嘉峪关东路389号)。
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地址:兰州新区西岔职教园区九龙江街500号
联系人:王琛惠
电话:13893395911
邮箱:361765331@qq.com
2026年02月02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pdf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编号:LXHQ-JJ-2026001采购单位: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02月02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谈判原则及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第六章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第九章其他资料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招标项目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学院对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XHQ-JJ-20260012、项目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概算为1442万元,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新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内。4、预算金额:70000.00元5、最高限价:70000.00元6、采购需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的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组人员中应有建筑工程相应专业。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4日。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线上获取(学院官网自行下载)。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应提交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函(包含项目名称)、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资格要求项、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注:以上所有资料须以一套PDF格式的文件发至邮箱(361765331@qq.com),PDF格式的资料须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或电子章,发送邮件时请投标人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者以上资料者视为未报名成功,投标时将不予受理。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楼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街道嘉峪关东路389号)。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地址:兰州新区西岔职教园区九龙江街500号联系人:王琛惠电话:13893395911邮箱:361765331@qq.com2026年02月0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概算为1442万元,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新区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内。2采购项目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3采购人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地址:兰州新区西岔职教园区九龙江街500号联系人:王琛惠电话:138933959114采购预算70000.00元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7谈判办法最低评标法8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2026年教育质量提升专项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采购范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11工程期限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12建设地点兰州新区西岔职教园区九龙江街500号13质量标准合格14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拥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的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照);(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组人员中应有建筑工程相应专业。15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16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是否补充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条款:无17澄清答疑会不召开18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形式:在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上发布19分包不允许20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及技术规格书部分)中任何一条加注“*”的条款均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加注“*”的条款不响应(包括响应负偏离或者未作出任何响应)的,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21偏差允许一、采购人关于其他缺漏、技术偏差的规定: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部分及技术规格书部分)中任何一条加注“*”的条款均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加注“*”的条款不允许有偏差,其他项允许有偏差,并对其扣分。22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23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4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应在其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谈判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25采购人的澄清发出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26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本项目响应报价1.本项目投标币种为:人民币2.本项目响应报价: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设计文件、工程内容及按期完工后交付业主即可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模板模具、脚手架等)、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材料报验、验收费用、政策性费用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的费用等。3.注意: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响应报价。即供应商的报价必须为确定的,不得是可调整的价格或者附带条件的价格,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提供报价模板。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分项报价清单进行报价。28最高响应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为:70000.00元响应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按否决投标处理。29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无30响应有效期自谈判响应性文件正式递交之日起60日历天3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提供3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3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楼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街道嘉峪关东路389号)。3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35谈判响应性文件是否退还否3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楼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焦家湾街道嘉峪关东路389号)。37开标、评标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补正、说明(报价)等材料,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5分钟内)进行回复提交,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或提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8谈判小组的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由后勤基建处代表和相关二级学院(处室)代表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39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本项目谈判小组应在《评标报告》中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说明】谈判小组应当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40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无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1符合支持残疾人就业认定无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2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库、《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其谈判报价扣除比例后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3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1)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2)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44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4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其他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印鉴,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2.采购人对涉及院校类有关案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和责任人将严格资格审查,采取限制性或禁止性的措施。对涉及本单位有关案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和责任人将及时报备。3.供应商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做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所有业务合同、解除所有业务合同等一种或多种组合进行处理。4.递交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供应商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进行招标。1.1.1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谈判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建设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谈判响应性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澄清答疑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澄清答疑会的,必须在开启前5日组织召开。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澄清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如另有约定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9.3澄清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澄清,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另有约定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10分包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谈判响应性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等内容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响应。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响应性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谈判文件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谈判原则及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10)其他资料。2.1.2采购人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在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1.3竞争性谈判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以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发布的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1.4采购人对谈判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无论对采购预算作出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送审采购预算文件,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和采购预算文件用于编制电子谈判响应性文件。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在获取文件后并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如需召开澄清答疑会的,按本章1.9.1项规定的进行。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必须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性文件编制的,应按照法定时限延长谈判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登录“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查看中有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性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登录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查看中有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2.4.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2.4.2质疑提起人是法人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质疑提起人是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提起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疑提起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2.4.3质疑函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有明确的质疑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有明确的质疑对象;(3)署有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2.4.4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受理:(1)质疑申请不符合上述2.4.1-2.4.3规定的;(2)超过质疑提出时效的;(3)已经作出质疑答复、质疑提起人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质疑的;(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4.5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3谈判响应性文件3.1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组成3.1.1谈判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联合体协议书5.资格审查资料6.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度表7.编制人员信息表8.项目管理机构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政策性支持11.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前表。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谈判响应性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性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3.2响应报价3.2.1供应商应自行编制填写相应表格。3.2.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3.2.4采用清单模式的,必须按照文件要求的报价模板格式编制响应报价,不得随意变更,若出现增项、漏项,报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等,造成评标系统无法清标的,全部视为“缺漏项错误”,其投标将被否决;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则视为“算术性错误”,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谈判响应性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5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最高响应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6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响应报价。即供应商的报价必须为确定的,不得是可调整的价格或者附带条件的价格,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2.7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60天。3.3.2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资格审查资响应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1对于未能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响应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一)缴纳形式:响应保证金接受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转账支票、银行电子保函。(二)截止时间:响应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3.4.2如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1)如果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3)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成交公示前和成交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7)成交弃标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方式:成交人的任何弃标行为都是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成交人放弃成交后,重新招标导致的时间延误和社会成本增加,顺延成交结果导致合同价格抬升,采购人将蒙受合同价格损失。恶意弃标行为出现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弃标人依法承担赔偿合同差价损失,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并报财政部门给予通报,禁止及3年内不得参与省内的投标活动。3.5资格审查资料3.5.1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3.5.2资格承诺声明函: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3.6备选响应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编制3.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谈判响应性文件。3.7.2投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3谈判响应性文件应按第八章“谈判响应性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4谈判响应性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谈判响应性文件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4.投标4.1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密封4.1.1电子招标投标的密封要求(1)全套文件必须编制页码。投标人应将所有的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标明“正本”、“副本”等字样,所有的谈判响应文件正本、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和电子版本再统一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加盖公章密封。(2)谈判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文档不符,以正本为准。谈判响应性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必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谈判文件中。(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响应性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4)每本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内容应胶装装订成册。(5)投标人应对报价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报价中清楚地注明。(6)投标人应按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7)所有谈判响应性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密封印章。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谈判响应性文件正本或副本;报价地点及时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地址;然后再将该项中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并加盖公章和密封印章。(8)代理机构对因谈判响应性文件未胶装装订成册而造成的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9)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谈判响应性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2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4.2.2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1)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人收到谈判响应性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3)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性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3谈判响应性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性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纸质投标时,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供应商撤回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纸质投标时,修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评标5.1谈判小组5.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五)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六)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七)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1.3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谈判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3评标5.3.1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5.3.2评标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7支持监狱企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8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9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竞争性谈判程序及评审5.4.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关键条款,包括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等,将被认为是无效响应。5.4.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响应性报价:5.4.2.1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的金额和时间提交谈判保证金的;5.4.2.2超出经营范围;5.4.2.3谈判响应文件不完整的;5.4.2.4谈判响应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人授权的;5.4.2.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4.2.6谈判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5.4.2.7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且招标人无法支付的;5.4.2.8谈判响应文件有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的;5.4.2.9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的,未按谈判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5.4.2.10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材料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的。5.4.3谈判小组在确定成交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对由此造成对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不做任何解释。5.4.4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详细阐述此次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5.4.5确定成交投标人后,按有关规定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投标人应及时与买方签约。5.4.6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未成交的投标人解释不成交的理由。5.5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性5.5.1从接受报价起,直至成交投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日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5.5.2从报价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投标人日止,投标人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谈判响应性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投标人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文件将被拒绝。6.合同授予6.1成交结果公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单一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人,公示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6.2评标结果质疑6.2.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提出。6.2.2质疑提起人是法人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质疑提起人是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提起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疑提起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6.2.3质疑函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有明确的质疑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有明确的质疑对象;(3)署有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6.2.4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受理:(1)质疑申请不符合上述7.2.1-7.2.3规定的;(2)超过质疑提出时效的;(3)已经作出质疑答复、质疑提起人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质疑的;(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2.5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6.3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6.4定标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谈判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人。6.5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6.6履约保证金6.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6.6.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7签订合同6.7.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性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除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在合同实施期限内,服务费用不因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国家及地**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的变化或物价上涨、人工成本上涨、通货膨胀、市场变化等原因而调整。供应商承诺不就此等情况向采购人要求追加相关费用。6.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7.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谈判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谈判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7.5投诉7.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开启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竞争性谈判文件知识产权及解释权9.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所有附件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侵权的法律责任。9.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市直部门(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代理机构: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信用建设工作的要求,在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中实施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0.1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要求在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实施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以提供规范格式的声明函为载体,将《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明确为标准统一、内容明确的《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附件1)。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只需提供规定格式的声明函,即可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资格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求,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需另外提供,不在上述资格承诺范围内。10.2进一步加强失信惩戒的力度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采购监管部门收到举报、投诉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有投标供应商涉嫌虚假承诺的,经核实属实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资格承诺事项不属实的,视同为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兰州市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兰财采[2021]20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政府采购项目流程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0.2.1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其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0.2.2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其合同,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0.2.3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10.3其他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区)参照执行。第三章谈判原则及办法一、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一)原则1.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公平对待。2.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5.评标将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响应文件进行,不得忽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6.对响应文件采取综合评分的方法,全面比较各标的物的技术方案、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以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供应、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7.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8.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9.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0.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工程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长远售后服务。1)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评审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二)组织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后勤基建处代表和相关二级学院(处室)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1)评标委员会:由后勤基建处代表和相关二级学院(处室)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负责响应文件的商务审核和技术评价。评标委员会依据谈判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采购机构:由后勤基建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谈判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做好投标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成交结果进行审核。3)评标监督组:由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二、评标内容及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的标准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当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书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书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4)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三、评标的程序和评标方法(一)评标程序1.响应文件初审1.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比较与评价2.1.评标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成交人数量3.1.成交人数量为1名。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按评审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5.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6.无效投标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商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编制、标注、密封的;3)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4)响应文件无投标商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5)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及投标货物偏离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6)供应商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的;7)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商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8)响应文件未能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9)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及采购方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的;1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商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12)投标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13)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商的响应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1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1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件。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二)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只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谈判阶段。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价格谈判轮次可视情况而定,每轮谈判价格必须以书面形式现场确认。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可根据行业规定自拟)**************咨询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1.2项目地点:*******1.3项目范围:**************第二条:项目内容*******第三条:承包方式双方商定本工程根据谈判中标价拟定合同。第四条: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进场施工顺序及施工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工期顺延)。第五条: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5.1本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1.1符合或满足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5.1.2达到国家现行有关专业施工质量与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及以上等级;5.1.3乙方所有施工工序和施工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在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予办理变更签证。第六条:合同价款6.1本工程合同价中标金额为,包括:拆除费、移位费、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赶工费、垃圾清理外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最终付款金额以评审中心审定后金额为准。第七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甲方委派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并授权其负责工程管理协调事宜。7.1.2协调工程施工单位完成相关工作,在开工前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7.1.3协调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源接口,由乙方负责装表计量并承担其施工水电费用;7.1.4向乙方提供合同工程相关设计施工图纸壹套:7.1.5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周围相关工程资料,现场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7.1.6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1.7监督管理乙方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组织进行工程验收;7.1.8协调处理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交叉配合:7.1.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7.2乙方责任7.2.1委派*******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并授权其负责本工程施工相关事宜;7.2.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与进场计划,并于开工前三日提交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7.2.3遵守合同约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与组织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工期要求;7.2.4做好施工场地及邻近已完工程建筑及管线设施的成品保护工作;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发生损坏及破坏,由乙方自行予以修复,不计费用;7.2.5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协调,积极与其他施工单位搞好协作配合;7.2.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交付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7.2.7工程竣工后,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资料及合格工程移交给甲方。7.2.8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期内的各项安全工作,如果在本合同工期内发生任何形式的安全事故或因本工程而发生任何人身伤害等安全方面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负责处理好相关事项。第八条:工期调整8.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开、竣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8.2因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开工条件、或未及时作出指令及批准、或发生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以及不可抗力或其他配合单位施工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提出报告,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九条:质量与检验9.1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先自行检验,然后由甲方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若经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到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合格以上标准,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9.2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范的质量验收标准,质量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费及返工费。9.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9.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返修和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运修和返工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9.5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制度,履行自检和报验程序,隐蔽工程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揭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的费用,合格时甲方承担,不合格时乙方承担。第十条:安全施工10.1承包方(乙方)安全责任自己负责,承包单价已包含承包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赔偿金。承包方应遵守安全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并给施工人员等购买相关保险。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10.2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因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的安全事故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第十一条:合同价款支付与调整11.1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另行约定。11.2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合同为依据中标价拟定的包干合同。合同价款已包含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成本费用、利润以及各项相关风险因素费用,除因甲方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材料设备品牌型号调整等因素之外,合同价款不再调整。第十二条:材料设备供应12.1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供应。材料均应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合格。12.2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以使用。12.3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12.4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和监理方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减少的费用按实际调整由甲方结算时扣减。第十三条:工程变更13.1工程设计变更13.1.1施工中甲方若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重要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签认,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13.1.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3.1.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和监理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3.1.4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施工范围,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核算费用。第十四条:竣工验收与结算、资料14.1竣工验收14.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壹至贰套。14.1.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检验、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最终工程竣工验收,由乙方发起甲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14.2竣工结算14.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第三方审计为准。14.2.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委托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甲方以结算审核全额为准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14.2.3因乙方未能按期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其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竣工结算不应影响工程交付使用。第十五条:质量保修和技术服务15.1本合同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装饰装修、维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工程为2年,整体质保2年。15.2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24小时(紧急情况2小时)内派员赴现场检修。15.3因乙方所购的材料、设备及安装质量瑕疵在运行期间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第十六条:违约和索赔16.1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每逾期一天向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累计计算。16.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完成工作,每逾期一天向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累计计算。16.3承包人应管理好自己的农民工队伍,对于承包人非法用工或侵犯农民工权益、农民工的劳动生活条件没有得到依法保障的,如出现苛扣拖欠工资、发生人身伤害、侵权、闹事或上访事件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且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包人承担。第十七条:争议与合同解除17.1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和解的,双方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发生争议后,除非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工,或法院要求停工,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7.3因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单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十八条:其他18.1本工程严禁转包和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按工程总价%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允许乙方内部为明确责权利而对劳务进行分解性承包管理)。18.2承包人须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建项目部,项目部主要人员必须全部到位,保证管理机构健全,现场组织精干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发现项目人员不符或缺少,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8.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18.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即告终止:18.6双方发生法律纠纷时,律师费及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本页无正文)甲方(公章):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乙方(公章):地址:兰州新区西岔职教园区九龙江街500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办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经办人:电话:0931-6515050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教园区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02832000143092账号:邮政编码:730000邮政编码:年邮政编码:年月40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项目整体要求兰州市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卫生间地面维修,卫生间墙面维修,3号体育馆屋顶维修,综合体育馆屋顶维修,1号食堂屋面维修,2、3、4、6、7食堂屋面维修,1、2、4、5、6、7体育馆屋面维修,机电、城建厂房屋面维修以及教学楼、宿舍楼屋面漏水维修等。本项目概算投资为1442万元。(任务书)1、本项目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本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适用的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目录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授权委托书三、报价一览表四、联合体协议书五、资格审查资料5.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5.2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符合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记录5.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十、政策性支持10.1中小企业声明函10.2支持残疾人就业声明函10.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声明函十一、其他资料一、响应函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设备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___系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粘贴处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2.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竞争性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粘贴处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工程质量工期投标总价(元)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四、联合体协议书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楼、卫生间提升改造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教育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