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保安服务招标公告(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2026)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公办学校保安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3日

 投标邀请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公办学校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公办学校保安服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渌财采计【2026】000007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WY-ZB-2026-017
4、采购项目预算:35738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3573800.00元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公办学校保安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1
3573800.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 2月 3日至2026年2月 10日,全天(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交易快速通道——政府采购——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选择对应项目报名。也可直接登陆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89/TPBidderSJZS/memberLogin)报名。
■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交易快速通道——政府采购——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选择对应项目报名,也可直接登陆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89/TPBidderSJZS/memberLogin)报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请投标人在 “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26年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智慧服务大厅——开标与电子竞价直播”解密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攀、周宇琴
2、电话:0731-22283757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2)地 址:株洲市渌口镇向阳岭1号
(3)联系人:谭维
(4)邮 编:412000
(5)电 话:1387419606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益民小苑6号楼108号
(3)联系人:陈攀、周宇琴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2283757    15873335996
(6)电子邮箱:763851840@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技术支持
(3)电 话:4009280095 ;0731-28101310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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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招标文件正文[定].zip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公办学校保安服务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渌财采计【2026】000007号委托代理编号:HNWY-ZB-2026-017采购人: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1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八、询问及质疑3九、投标说明3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3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31、采购人信息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5第二节投标须知13一、总则13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5四、投标18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0六、中标信息公布22七、合同签订23九、其他规定25第三章资格审查331.资格审查主体332.资格审查333.资格审查结果344.其他34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8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8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401.评标方法402.评标程序40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04.投标文件的澄清40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16.推荐中标候选人417.编写评标报告418.评标报告复核419.停止评标4210.废标42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2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4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45附表1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47附表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48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49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51第五章采购需求55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60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60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65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6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7第二部分商务文件79二、投标函80三、开标一览表82四、分项报价83五、商务与合同条款偏离表84六、投标保证金85七、中小企业声明函88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91十、服务方案93十一、采购合同偏离表94第一章投标邀请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公办学校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公办学校保安服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渌财采计【2026】000007号3、委托代理编号:HNWY-ZB-2026-0174、采购项目预算:35738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壹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3573800.00元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公办学校保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13573800.00元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获取文件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全天(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交易快速通道——政府采购——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选择对应项目报名。也可直接登陆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89/TPBidderSJZS/memberLogin)报名。■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交易快速通道——政府采购——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选择对应项目报名,也可直接登陆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89/TPBidderSJZS/memberLogin)报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2、投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请投标人在“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3、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4、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智慧服务大厅——开标与电子竞价直播”解密投标文件。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陈攀、周宇琴2、电话:0731-22283757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2)地址:株洲市渌口镇向阳岭1号(3)联系人:谭维(4)邮编:412000(5)电话:13874196067(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益民小苑6号楼108号(3)联系人:陈攀、周宇琴(4)邮编:412000(5)电话:0731-2228375715873335996(6)电子邮箱:763851840@qq.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联系人:技术支持(3)电话:4009280095;0731-28101310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公办学校保安服务 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2.1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 购 人: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地 址:株洲市渌口镇向阳岭1号联 系 人:谭维联系电话:13874196067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益民小苑6栋108号电话:0731-22283757 15873335996联系人:陈攀 周宇琴第2.6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不接受 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5项将导致投标无效。原则上按编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统计,相同内容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对统计项数如有异议,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出现意见不统一的,则由评委投票表决。注: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及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https://zhuzhou.hnsggzy.com)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357380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超过视为不合格供应商。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投标价格如有优惠,应直接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中列明,即投标总价包含价格折扣。3、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且不能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开标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4、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者情况说明;6、中小企业声明函7、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8、联合体协议(如有)。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须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1)√电子保函 √转账 纸质保函 其他(2)电子保函:包括银行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可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首页进入“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http://hxbh.hnhxzx.cn:20080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3)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银行账号:/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特别提示: 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 和0731-22864427(联系人:刘岚)。 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第18.1款分包不允许中标人另行分包第19.1款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NTF格式)1份。说明:中标结果公告之后,中标单位须递交与电子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文件一正一副至招标代理机构。四、投标第20.1款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通过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未按要求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无法接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请仔细阅读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24.3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总分从高至低确定排序,技术总分相同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担保形式,或担保公司保函,其他方式招标人不予受理。履约担保的金额:/。提交时间:接获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八、其他规定第35.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委托代理协议书。第35.2款其他规定1、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开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且在株洲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项目开标室\互动交流栏中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当当场书面作出答复,并做好记录。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6.1(1)项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其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株洲市已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有融资需求的,可按本章节附件1、附件2、所列流程申请或附件3向所列银行咨询办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4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件4、附件5。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5)投标函(6)分项报价(7)采购需求响应(8)合同条款偏离表(9)采购需求偏离表(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标的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采购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数据值;(2)服务方案、履约能力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与签署要求:(1)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电子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均以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投标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未按要求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无法接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指定栏目。逾期不予受理。(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指定的投标地点参与投标。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按照本章第21.3款规定如实记载、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22.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投标人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请仔细阅读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24.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4)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4.3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投标人名称;(2)检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3)解密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5)投标人通过电子开标系统在开标记录上确认,未及时确认的系统将默认确认24.4开标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展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单位,核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6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8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评标: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4.9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特殊情况。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或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已在系统内评标的,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0〕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价格评审优惠:(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1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二)、资料审查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投标人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四)、贷款发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投标人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民4征信中心师ab供应商C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执行记录3.勾选中标订单,提交融资申请0.每日将数据发送至平台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采购单位2应收账款融资资金提供方21.查看中标公...........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资金提供方n采购单位n告,寻找客户资金提供方n株洲市政后台系统府采购网4.提交融资成交信息,财政部门锁定回款账户1附件3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 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 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易思宇13762316666曾名志137863600803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开发区支行张启慧159733366674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 维138073128215勃海银行株洲分行颜 震156733300116浦发银行株洲支行蔡 晨19907493171、28661018附页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附页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投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投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投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投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招标文件规定接受“履约担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附件6株洲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号银行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光大银行株洲分行马文胜139073345694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泰莹180733652995工商银行株洲分行易铁建18673383317 282958516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张亚虹158733785837中国银行株洲分行陈向红15096360998 288171188邮储银行株洲分行李燕京186733224339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维1380731282110渤海银行株洲分行何习之18975347745 2298711911浦发银行株洲分行言磊1397331989313广发银行株洲分行张琳18565608267 2886815814华夏银行株洲分行程玥瑄18673301515 2886859515民生银行株洲分行刘海峰18273272755 2886100216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曾艳13087339502 2588556917招商银行株洲分行***18273331270 22753977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4.其他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投标保证金(如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指定保证金专户或保证金交纳金额不足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3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如果设定了最高限价),审查结果为不合格。4投标代表参与投标的授权书或身份证明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提供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否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6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未按招标文件提供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未按要求提供的审查结果不合格。7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8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9投标人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如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结论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见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 4.2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5.3(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最新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价格/%;(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两型产品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完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为/。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排序,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总分从高至低确定排序,技术总分相同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其他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最终确定中标人数量为1家。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正文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同时为节能、环境标志、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取政策折扣最大的一项参与计算;只有同时又是中小企业产品的,评审时的价格重复扣除。6.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在保函有效期内、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联合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牵头方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具备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资格要求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满足第二章“投标须知”第7.1款、第7.2款、7.3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同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相同,不同的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能响应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规定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方式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1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规定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3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所有*号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4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5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结论附表1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12345678910附表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A1)=0.60商务部分(A2)=0.20价格部分(A3)=0.20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整体服务方案15分投标人根据保安服务需求的理解提供完整的保安服务整体策划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需求分析及设想、项目管理目标、监督考核机制、管理指标及保障措施、管理模式、服务优势等内容。方案内容健全、思路清晰、可执行力强、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计15分;方案内容完整、对采购人实际需求理解稍有不足、有针对性的计12分;方案内容有不足、对采购人实际需求理解不完整、针对性不强的计8分;方案内容存在较缺漏或内容空泛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人员配置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拟配备的人员配置方案(总人数不低于招标要求人数、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消防等)人员技术水平,人员培训及质量控制支持方案等情况进行评审;人员配备合理科学,人员培训方案完善、科学的计15分;人员配备合理,质量控制方案及培训方案基本完善的计12分;人员配备稍欠合理,质量控制或人员培训方案稍有不足的计8分;人员配备不合理,质量控制或人员培训方案不全的计4分;没有提供不计分。保安服务方案20分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卫的设想、监控室管理、巡逻管理、门岗管理、防盗管理、消防巡查、交通秩序、重大活动、工作流程等安全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制定合理完善,思路清晰、详细明确的计20分;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流程略有不足的计15分;方案有缺失、流程及目标欠完善的计10分;方案内容存在较缺漏或内容空泛的每处扣4分,扣完为止。设备配置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设备装备情况、保安易耗品配置计进行评分,设备装备配置合理、功能齐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10分;设备装备配置较合理、功能稍有不足,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计7分;设备装备配置不全或功能不足,有欠缺的计4分,未提供不计分。(提供拟配设备装备的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应急预案管理方案1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的消防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详细、合理、针对性强、突发问题考虑充分的计15分;方案内容完整、突发问题考虑稍有不足,有针对性的计11分;方案内容基本可行,突发问题考虑不足,针对性不强的计7分;方案内容不全或突发问题考虑不切实际或无针对性的计4分;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消防管理方案15分根据各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消防方案,包括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巡查规划等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周祥,岗位设计合理,可行性强的计15分;方案内容稍有不足,岗位设计基本完整,可行性合理的计10分;方案内容简单,岗位设计有欠缺,可行性不足的计5分;未提供不计分。管理制度10分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人员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等情况进行评分,制度健全、内容完整、详细、责权分明的计10分;制度健全、内容稍有不足、权责分明的计7分;制度内容基本完整、内容缺失较多的计4分;制度内容不全或权责不明或权责混乱的计1分;没有提供不计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商务部分(F2)类似业绩4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2023年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计8分,最多计4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企业认证30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计10分,最多计30分。(备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服务质量承诺2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质量所做出的承诺进行评分,承诺服务到位、条理清晰、完全满足需求的计20分;承诺服务到位、条理稍有不明、满足需求的计15分;承诺内容稍有不足、针对性不强的计10分;承诺内容存在较大缺失或不合理的计5分;没有提供不计分。合理化建议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建议内容结合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强的,每提供1条计5分,最多10分;没有提供不计分。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如整包投标,整包某一品目为中小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只对其品目中小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报价进行折扣,再合计到投标报价总价中。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服务目标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根据湘教通【2019】288号文件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三项”建设;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规范》(湘公发〔2015〕7号)关于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规范要求,切实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创建一个高效、规范、安全、文明、有序、舒适的校园环境为目标;管理服务范围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健全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573800.00元三、人员要求人员配备:★95名保安人员均须具有***门认可的保安证,年龄要求60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并包含4名具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明或承诺按要求配备人员)。三、项目内容及要求1.负责采购人指定学校大门的执勤、人员出入登记、车辆出入登记等安全服务工作。2.负责采购人指定区域治安秩序、安全检查、以及车辆停放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偷盗案件发生。3.保安队员选择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并且经过正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保安队员档案)。4.成交供应商本着“以最高热情搞好服务,尽最大努力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人的人员、物品、车辆出入管理制度,仔细检查出入门车辆等,甲方教职员工应积极支持、配合。5.在下班前,值勤队员应认真清场,检查办公区、教室各处,确保安全。6.保安人员不得与校内教职工和外来人员混在一起喝酒聊天;严格执行校方车辆、人员出入门管理规定,成交供应商有权根据规定制止违规车辆、人员出入。7.中标供应商须制订保安队员值勤条令并予以公布,主动接受监督、考核。在听取采购人意见的基础上,按月进行考核、考评、奖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8.中标供应商保安队员须接受采购人安排,在不影响正常值勤的前提下,努力完成采购人主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的工作任务。9.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防范建设有建议权,协助采购人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成交供应商队员按采购人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使相关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10.发生案件、火灾、自然灾害事故和其他紧急情况,在拨打“110”、“119”的同时立刻向双方主管领导报告。如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案件或事故,使采购人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值勤责任人扣发当月工资的部分或全部,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11.中标供应商制定安全管理规章细则,交由采购人审定,作为安全防护管理措施。12.中标供应商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设备;按时发放队员工资,办理各类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13.保安队员对有关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经济处罚等措施。四、报价范围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含人工费用(含工资、加班费、职工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防暑降温、服装费、体检及教育培训费用、商业保险等)、材料及工具费用、服装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和不可预见费用(如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发生的费用),以及保安服务内容相关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服务期限:壹年。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对乙方进行每季度考核,考核合格,向乙方支付每季度平均分摊服务费,支付时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7、渌口区公办学校保安服务考核办法(后附)重要说明:带“★”号条款为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投标人有任一条偏离的,视为无效投标。渌口区公办学校保安服务考核(一)考核目的为规范公办学校保安服务管理,压实保安服务公司安全责任,提升校园安保服务质量,保障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依据《渌口区公办学校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制定本方案。(二)考核对象承担渌口区公办学校保安服务的中标保安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及所属全部在岗保安人员。(三)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原则:以合同约定、评分细则为依据,结合实际工作表现,做到考核过程透明、结果真实。注重实效原则:聚焦安保核心职责,突出问题导向,考核结果与服务质量直接挂钩。奖惩分明原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奖优罚劣”机制,推动保安服务持续优化。多方参与原则:整合教育局、学校形成全方位考核体系。二、考核内容参照评分细则及合同约定,考核内容分为“公司管理”“保安履职”两大板块,总分100分,具体如下:(一)公司管理方面(30分)规章制度建设(10分):含规章制度公示、管理档案健全、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保安演练组织、培训计划落实、学校意见沟通、应急预案完善、劳动纪律教育等8项内容,按评分细则逐项计分。人员及装备配备(16分):人员配备足额合规(无超龄人员、具备保安证)、在岗人员“名人一致”、保安制服及时更换,按评分细则计分,其中出现超龄保安本项不得分。监督管理落实(4分):每两周至少1次到校检查保安工作并反馈,每月至少1次与学校对接听取意见,未达标按次扣分。(二)保安履职方面(70分)服从管理(20分):含服从双重领导、签到制度执行、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放学后安全检查及记录、上下学时段秩序维护等内容。遵守规章制度(10分):按规定作息上下班、不擅自离岗脱岗、熟练掌握器械使用。仪容仪表(5分):上岗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标志、配备警械防护装备。履行职责(10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按时巡逻、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处置,执勤语言文明、登记规范。责任事故(25分):因管理失职导致学校被通报或扣分的,扣10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本项不得分。三、考核频次日常抽查:区教育局综治安全股每月不少于2次、各学校每周不少于1次开展日常检查,记录保安在岗状态、履职情况等。季度考评:每季度末月下旬,由教育局牵头组织集中考核,结合日常抽查结果、学校反馈情况综合评分。年度总评:年末结合全年考核情况、应急演练表现等,形成年度最终得分。四、考核方式采用“多维度结合、全流程闭环”的考核方式:实地核查:考核组现场检查保安在岗情况、仪容仪表、器械使用、台账记录等,对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台账查阅:核查保安公司规章制度、培训记录、检查报告、应急预案、员工档案等资料。三方评价:学校评价(占比40%):由学校安保负责人、行政人员对保安日常履职情况评分;教育局评价(占比60%):结合日常抽查、专项督查、应急演练考核等情况评分。应急测试(占比10%):每半年组织1次应急处置实战演练,考核保安对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处置流程规范性。五、奖惩兑现考核结果与保安服务费支付、合同履行直接挂钩,严格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奖励措施年度总评90分及以上的通报表扬;保安人员因履职突出避免安全事故、保护师生安全或学校财产的,单独给予现金奖励并通报乙方。(二)惩罚措施季度综合得分80-89分的,全额支付当期服务费,但需提交整改报告,限期1个月整改;年度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扣除该半年服务费总额的5%,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后复查仍不达标,扣除10%服务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扣除相应服务费并视情节处理:保安人员超龄、缺岗或“名人不一致”的,每人次扣除当月服务费500元;保安擅自离岗、脱岗、上班饮酒等违规行为,每人次扣除当月服务费300-1000元;因保安失职造成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500-5000元服务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5000-100000元服务费,并追究相应责任;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或年度总评低于70分的,解除保安服务合同;合同期内乙方擅自更换保安人员未征得甲方同意、未及时补充缺岗人员的,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1000元。六、考核流程数据收集:考核周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汇总日常检查记录、台账资料、三方评价表、应急测试结果等;综合评分:考核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分,形成初步考核结果;结果公示:初步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乙方异议申诉,异议成立的重新核算得分;结果应用: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反馈乙方,同步抄送财务部门,按规定兑现奖惩及服务费支付;整改跟踪:对考核不合格的乙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形成“考核-反馈-整改-复查”闭环。七、附则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由渌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考核过程中涉及的台账记录、评价表格等资料需存档备查,保存期不少于3年;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渌口区公办学校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成交单位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采购文件前附表。(2)出具单位(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服务管理的现场,其名称在采购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采购文件前附表。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7.成交单位的广告或宣传19.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8.不可抗力2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9.解决争议的方法2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调解不成可以按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0.法律适用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1.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2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采购文件前附表。13.合同生效25.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采购人名称、地址采购人: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地址:渌口镇向阳岭1号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壹年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方式:驻场及现场服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付款人: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付款方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未尽事项另行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需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五、商务与合同偏离表六、投标保证金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十、服务方案十一、采购合同偏离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一、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4.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附件1-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1-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附件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2)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备注: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1-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1-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二、投标函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投标人需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五、商务与合同偏离表六、投标保证金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十、服务方案十一、采购合同偏离表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根据第一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三、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标题内容总报价合同周期服务要求保证金备注四、分项报价分项报价说明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简要说明单价总价(元)备 注123...............合计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填报投标总价。(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商务与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_日六、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电子保函或转账1、电子保函:包括银行电子保函、电子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可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首页进入“电子保函”模块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http://hxbh.hnhxzx.cn:20080进行电子保函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株洲市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了解。2、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银行账号: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发生串户则视为无效保证金。(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转账票据摘要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3:00前提交,并注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号中含有“-”号。)特别提示:①投标保证金汇款服务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0731-28520852(联系人:黄朝辉)和0731-22864427(联系人:刘岚)。②开标现场将展示投标保证金情况,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③因银行和收款方在开标前均无法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避免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银行自动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退款申请及付款凭证发至项目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上传退款申请、付款凭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确认书后退款至原缴款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3号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731-28681387。4、投标人未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递交即可(如可以备注,请注明联合体成员名单)。下附退款申请格式:退款申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汇入投标保证金元。现确定为中标单位,并已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特申请退回此笔投标保证金。另附我单位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特此申请!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采购人:(意见加盖公章)年月日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附件2-1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保函(格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采购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九、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十、服务方案(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一、采购合同偏离表项目名称:_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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