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招标公告(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6)


内容:
中交三航局常山江航电枢纽柯城段第CSJ-HB-S1标段工程
碎石(采购项目名称)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三航局常山江航电枢纽柯城段第CSJ-HB-S1标段工程碎石公开询比(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三航局常山江航电枢纽柯城段第CSJ-HB-S1标段工程碎石公开询比。
1.2 采购方案编号:SHJXJ-04-CSJ-2026002  。
1.3 采购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   。
1.5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柯城区辉埠,终于柯城区的双港口,航道整治里程约51.1km,其中柯城段航道起于官庄村附近,终于柯城区的双港口,建设航道里程约17.7km。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常山江柯城段航道里程全长约17.7km及相应的疏浚工程,局部航道护岸工程长度约0.62km;新建航埠枢纽(含船闸、应急过船设施、泄洪闸和电站);改建桥梁1座(航埠枢纽闸首桥),新建孙姜大桥防撞及防护工程;新建服务区1处、锚地1处;建设相应的航标等配套工程(不含航道信息化工程、航埠枢纽船闸及应急过船设施的电气控制、智慧船闸工程,航埠枢纽水利部分金属结构设备采购、电气自动化设备采购、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航埠枢纽左岸管理房工程)。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详见 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
2.2 交货期:2026.02.15-2027.12.30。
2.3 交货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中交三航航埠船闸项目部。
2.4 物资质量标准:GB/T14685-2022。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体系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保供能力  。
(2)财务要求:   由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
(3)业绩要求:    有同类产品的供应业绩  。
(4)信誉要求:    良好         。
(5)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无     。
4. 供应商确认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02月03日16时 00 分至 2026 年02月06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确认参与本项目的询比采购,下载采购文件。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02月09日16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举办/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 合同主要条款
8.1 付款条件: 按月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付款所需票据齐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货款90%,剩余的10%在该项目全部供货完成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对账付款申请及票据签收单、支付剩余款项的申请及收据等相关手续后3个月内付清。供方完全知悉并同意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产生的贴息费用由需方承担 。
8.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其他形式:/。
 
9.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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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举报电话: 021-64030607-3311/3312  
举报邮箱: ccshj_n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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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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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交招采网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         地 址:https://zjzcw.iccec.cn/  
邮政编码:  315200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赵康宁            周海萍              联 系 人: 毕忠杰           
电    话: 13780059917      18367460682           电    话:  021-64185376     
     
      2026 年02月03日

常山江航电枢纽柯城段第CSJ-HB-S1标段工程碎石公开询比文件.docx

附件1:投标保函范本(非独立保函).docx

附件2:操作手册.docx

中交三航局常山江航电枢纽柯城段第CSJ-HB-S1标段工程碎石公开询比(采购方案编号:SHJXJ-04-CSJ-2026002)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2026年02月03日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1.采购项目简介....................2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3.供应商资格要求....................24.供应商报名....................35.供应商报价....................36.开标37.发布公告的媒介....................38.评审办法....................39.合同主要条款....................4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411.监督机构412.其他513.联系方式5第一章询比采购邀请书....................61.采购项目简介....................7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73.供应商资格要求....................74.供应商确认....................85.供应商报价....................86.开标87.评审办法....................8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88.合同主要条款....................89.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910.监督机构911.其他912.联系方式1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总则....................162.采购文件....................193.响应文件....................194.响应文件的递交....................225.评审....................226.合同授予....................237.纪律要求....................24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评审办法....................28评审办法前附表....................291.评审方法....................31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31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24.评审结果....................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五章采购需求....................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6一、响应函....................39二、报价承诺书41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42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3五、授权委托书....................44六、响应保证金....................45七、报价表....................46八、资格审查资料....................47九、响应方案....................50十、信誉情况承诺函....................51十一、信用承诺书....................52十二、其他资料....................54中交三航局常山江航电枢纽柯城段第CSJ-HB-S1标段工程碎石(采购项目名称)询比采购公告中交三航局常山江航电枢纽柯城段第CSJ-HB-S1标段工程碎石公开询比(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三航局常山江航电枢纽柯城段第CSJ-HB-S1标段工程碎石公开询比。1.2采购方案编号:SHJXJ-04-CSJ-2026002。1.3采购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4采购代理机构: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1.5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1.6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柯城区辉埠,终于柯城区的双港口,航道整治里程约51.1km,其中柯城段航道起于官庄村附近,终于柯城区的双港口,建设航道里程约17.7km。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常山江柯城段航道里程全长约17.7km及相应的疏浚工程,局部航道护岸工程长度约0.62km;新建航埠枢纽(含船闸、应急过船设施、泄洪闸和电站);改建桥梁1座(航埠枢纽闸首桥),新建孙姜大桥防撞及防护工程;新建服务区1处、锚地1处;建设相应的航标等配套工程(不含航道信息化工程、航埠枢纽船闸及应急过船设施的电气控制、智慧船闸工程,航埠枢纽水利部分金属结构设备采购、电气自动化设备采购、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航埠枢纽左岸管理房工程)。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2.2交货期:2026.02.15-2027.12.30。2.3交货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中交三航航埠船闸项目部。2.4物资质量标准:GB/T14685-2022。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体系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保供能力。(2)财务要求:由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有同类产品的供应业绩。(4)信誉要求:良好。(5)其他要求:无。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4)其他:无。4.供应商确认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2月03日16时00分至2026年02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确认参与本项目的询比采购,下载采购文件。5.供应商报价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16时00分。5.2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6.开标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举办/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7.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8.合同主要条款8.1付款条件:按月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付款所需票据齐全后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货款90%,剩余的10%在该项目全部供货完成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对账付款申请及票据签收单、支付剩余款项的申请及收据等相关手续后3个月内付清。供方完全知悉并同意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产生的贴息费用由需方承担。8.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1)□不要求递交(2)☑要求递交保证金金额: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其他形式:/。9.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9.1收费标准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9.2支付流程(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10.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举报电话:021-64030607-3311/3312举报邮箱:ccshj_nb@163.com11.其他/。(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12.联系方式采购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交招采网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地址:https://zjzcw.iccec.cn/邮政编码:315200邮政编码:联系人:赵康宁周海萍联系人:毕忠杰电话:1378005991718367460682电话:021-641853762026年02月0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6询比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2.1(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16时00分3.1(6)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暂无3.2.3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无□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2.4报价的其他要求暂无3.3.1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3.4.1响应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不要求☑要求,具体如下:投标担保的金额:¥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2、投标担保的形式:☑电子保函(受益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3、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4、具体要求:(见本表下方投标电子保函具体要求)3.4.2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3.4.3(3)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3.5(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 (注 :此处应填写资质证书的名称、等级、专业、颁发机构等内容。)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至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2 至 2024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注 :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作为财务证明资料。)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2至2024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其他要求: 3.5(5)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3.5(6)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3.5(7)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3.6.1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4.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9日16时00分4.2.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5.2.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6.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前其他要求:开具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见本表下方银行履约保函具体要求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电子保函具体要求:(1)电子保函请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https://jrw.iccec.cn)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费用由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2)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形式的保证金,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A.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B.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其他名义支付投标保证金;C.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要求的下述账户: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31019840360500630566、原则上不接受“线下银行保函”,“线下担保机构保函”、“线下保险保单”等。如接受需满足以下条件:(1)线下银行保函。招标人接受的线下银行保函,包括线下纸质银行保函和线下电子银行保函2种形式。采用线下银行保函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B.银行保函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C.办理线下银行保函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出函银行,投标人须将费用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出函银行收款账户信息)附在银行保函之后;D.银行保函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函全部内容影像。E.投标人须将线下银行保函原件(如采用线下电子银行保函,可保存在U盘或光盘中)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线下银行保函复印件(或打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2)线下担保机构的保函。采用担保机构保函的,且应满足以下要求:A.担保公司须持有《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主体信用评级AA+,评级有效期须覆盖投标保函有效期。评级公司须为以下单位: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B.保函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C.办理担保机构保函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出函担保机构,投标人须将费用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担保机构收款账户信息)附在担保机构保函之后;D.担保机构保函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函全部内容影像;E.投标人须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担保机构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3)线下保险保单。采用线下保险的,应满足以下要求:A.应当由办理保证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出具;B.保险格式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C.办理保险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投标人须将保费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保险公司收款账户信息)附在保险单之后;D.保险单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险全部内容影像;E.投标人须将线下保险单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保险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7、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保险提交投标担保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注:投标保函范本及操作手册见标书附件。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供应商、分包商保函出具的银行限定为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供应商、分包商应使用属地授信银行直接开具保函,不得通过其他金融机构或公司(含担保公司)转开银行保函。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1.2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保密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4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5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询比采购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1.7响应和偏差1.7.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7.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1.8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8.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8.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1)不廉洁行为a.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b.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c.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d.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e.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f.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g.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h.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业务职务。i.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j.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2)不诚信行为a.围标、串标,哄抬价格。b.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c.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d.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e.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f.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g.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h.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i.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j.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3)其他情形a.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b.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c.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d.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e.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8.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5年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8.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8.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供应商需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报价承诺书;(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5)响应保证金(如有);(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8)响应方案(如有);(9)信誉情况承诺函;(10)信用承诺书(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供应商应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响应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最迟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7)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采购物资的业绩要求。3.6响应方案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2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函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交招采网”。线上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4.1.2逾期未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5.评审5.1评审小组5.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5.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5.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5.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2评审5.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5.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合同授予6.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报价最低)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6.2发出成交通知书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3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4.3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项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7.纪律要求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7.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7.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2: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审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名称):你方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成交份额:(如有)。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3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完成期限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合同条款符合第二章第1.8.1项规定…………2.2.2评审价格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其他方法: 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中交招采网”填报的投标总金额。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原响应报价为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5特殊情况处理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或者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交三航局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需方(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44997958D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供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供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采购方案编号:SHJXJ-04-CSJ-2026002中交三航局常山江航电枢纽柯城段第CSJ-HB-S1标段工程碎石公开询比的采购和供应,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金额、增值税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价税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不含税价格为 元,另计税金 元,价税合计 元)。增值税税率为%。(一)订货方式:合同签订后,供方须在需方指定时间内把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二)货物要求:供方须按合同约定供应合格货物,数量、规格、质量应严格遵守需方要求。(三)供应价格:该单价包含材料费、出库费、运输费等送到需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四)结算数量: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2、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供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供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产品应符合GB/T14685-2022标准(填写具体标准、规范),并符合设计要求(附图说明)。需方视情况要求进行化学及物理性能试验或检测,各项实验或检测单位由需方指定。随货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合格证(材料符合标准具体根据各项目部设计规定要求来执行)。3、订货与交付(一)订货1.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需方应依据自身生产计划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订单方式通知供方具体供货日期及数量,供方必须按需方供货订单上的要求及时、保质、足量供至交货地点。2.需方发出的供货订单应合理确定数量和交付期限,为供方备货、运输留足必要时间。3.供方应按供货订单备货并做好交付准备,需方可以变更供货订单,交付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相应延长。(二)交付1.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供货订单后7日内按供货订单交付货物,发货后应及时通知需方,以便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2.交付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中交三航航埠船闸项目部。需方负责至交付现场的道路通行、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场地,供方应服从需方现场人员的指挥。3.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需方没有要求的,应按照交易习惯向需方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4.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填写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需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供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三)交付期限交付期限:2026.02.15-2027.12.30四、运输及相关责任承担供方根据物资特性自行采取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同时供方承担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到达指定地点后由☑需方□供方负责卸货,卸货费由☑需方□供方承担。供方进入需方施工现场区域的,应服从需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需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供方使用的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需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供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以及费用承担(一)供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要求应足以保护货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二)货物交付后,由☑需方□供方回收包装物并承担回收费用、享有回收所得。(三)货物运输需必要的包装、苫盖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或防护措施,确保捆绑牢固,无抛洒、无遗漏、无污染,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八、验收方法(一)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需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需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供方应予配合。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需方不予办理计量。需方验收不免除供方的质量保证义务,需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二)需方按以下方法计量:□检斤(过磅)□检尺□按件清点☑包方计量(三)双方交货过程中的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上述单据仅作为双方对账的依据。经需方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货确认单上共同签字盖章的数量为准,作为双方结算依据。非经需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货确认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四)需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供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五)需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供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的,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的2日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无条件退换合格品,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六)需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应在接到需方质量异议后2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七)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供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在2日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发现鉴定货物质量三次及以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视影响情况列入企业内部黑名单。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应承担该等费用。(八)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供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九、结算方式与合同单价(一)结算方式1.供需双方以每月20日至次月19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7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2.供需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结算:供需双方应及时在结算周期内核对数量与价格,双方确认无误后在收货确认单签字盖章并由供方按此开具发票。3.需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无质量争议且质保期满并收到供方相关票据后30日内返还给供方。4.结算文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结算单必须由双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供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需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职务:电话:(二)本合同单价的确定选择以下浮动单价方式。1.固定单价: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若材料等价格或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或需方调整需求计划(增加或减少)时,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供方不能因此主张索赔,同时亦不减轻或免除本合同项下供方的责任。2.浮动单价:本次招标单价为浮动单价,以衢州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发布的衢州市公路水运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25年8月第八期(总第08期)中柯城区,碎石4cm含税信息价162元/m³按1.5吨/m³换算为108元/吨为基准价。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2025年8月份送到施工现场的含税价格为投标价。浮动价=投标价-基准价。实际结算价格按供应月衢州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发布的衢州市公路水运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柯城区对应规格含税信息价进行结算,结算公式:结算价=供应月信息价/1.5+浮动价。十、付款方式及时间(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现款。供方收取货款的银行账号:名称:开户行:账号:(二)支付时间:当期结算后,需方收到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日/□60日/□90日/□日(其他时间)内,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即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货款)。(三)发票供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次付款前供方必须开具价税合计不低于付款额的、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包含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户等要素;货物内容如为详见发票清单,需提供税控系统开具的一式两联销货清单;收款人、复核人及开票人不为空,且为非管理员;如为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可以只有开票人一栏信息,对于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需方有权拒收。若供方未开具符合需方要求的发票,需方有权不支付货款,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供方须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5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提供给需方。开具发票信息:需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211744997958D地址、电话: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62号0574-86314088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支行33101984036050063056供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四)甲方存在资金缺口,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时,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十一、质保期物料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质保期内如出现物料质量问题从而导致需方的一切损失,由供方全权负责赔偿。质保期满期后,无任何质量纠纷,质保金(若有)如数退回给供方。十二、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一)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分批交货的,分别以每批各自的交货日为准),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自交货日(分批交货的,分别以每批各自的交货日为准)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7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供方所有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二)供方所供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外观、包装存在明显瑕疵,或业主、监理、需方抽检不合格的,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求,则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供方所有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三)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需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供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若供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单证和资料,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应无条件承担由退货引发的一切费用,并应按双方当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2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四)需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供方应配合需方完成相关工作,若需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需方可通知供方终止本合同,并按已交付的质量合格且符合需方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材料据实结算,需方对项目缓建、停建情况履行通知义务的,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五)如供方未能全面适当的履行供货义务,造成需方施工的工程停工待料,供方需向需方支付需方实际损失的100%。(六)如供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供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调试等原因造成需方无法验收,从而导致需方工期延误,则每延期一周罚款合同金额2%。(七)在签订本合同时所约定的价格已充分考虑到市场风险,供货期间将不提出超出本合同之外的调价要求,否则即为违约,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并且取消供方今后在需方的投标资格,同时扣罚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另行采购和工期延误等损失的,剩余部分由供方继续向需方清偿。(八)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需方有权在付款时,从价款中直接将不足部分扣除。(九)供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需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需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十)供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供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需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供方承担一切由此引发的责任。(十一)供方应承担其物资运输过程、装卸过程及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供方未购买保险或购买保险的保赔金额不足以覆盖相关赔偿金额的,供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十二)供方对本合同和交易过程中所涉技术、价款、付款等负有保密义务。(十三)供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需方无关,且供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十四)需方应按要求按时付款,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当按中国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十三、履约担保(如有)(一)履约担保形式1.供方在签订合同前需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伍万元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款转账或见索即付的独立银行履约保函(按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开具)。2.需方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支行账号:33101984036050063056(二)履约担保期限1.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2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2.因供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相应延长。(三)履约担保的退还及扣除1.履约担保到期后由供方申请,经需方审核后2月内退还。2.如果供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供方的任何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索赔。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供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十四、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该转让无效。本条款效力不受本合同效力影响。十五、合规条款(1)供方保证及承诺,供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供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需方违反反腐败、反欺诈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公约及需方管理制度,不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贿、欺诈、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使得需方或其管理人员不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若需方管理人员有索贿等不正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可向需方进行举报。举报途径:举报电话:057486314288。十六、知识产权条款(一)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之理由起诉。(二)需方不对供方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供方提供货物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需方受损的,供方应赔偿。(三)供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对于非供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供方有义务提供给需方正规渠道证明。(四)供方商标、专利许可需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产品,合同终止后,供方应授权需方或第三方从事制造所必须的知识产权、技术协助,技术文件设备或工具。十七、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瘟疫等。(二)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并免除违约责任。(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5天以上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终止或变更合同的协议。十八、联系和送达本条经过双方共同商定并确认,均已充分注意和认识到本条约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条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它条款的效力影响。(一)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对方发出的月度需求计划、供货订单、函件、数据电文等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给对方,任意送达方式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二)本条指定的双方联系人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负责供应计划的签发、物资交接、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等业务环节的联系、沟通协调。(三)本条约定的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相关文书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需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供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地址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十九、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宁波镇海。二十、其他事项(一)供方承诺在供货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需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如因供方原因发生事故、出现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对供需双方及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的损害、环境污染等)均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及与之相关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及罚金责任。(二)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由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完毕、质保期满、尾款付清后自行失效。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2.物资采购廉政协议;3.安全环保协议书。需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供方:(盖章)宁波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签订地点:宁波镇海签订时间:第5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采购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采购需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采购人和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本项目起自柯城区辉埠,终于柯城区的双港口,航道整治里程约51.1km,其中柯城段航道起于官庄村附近,终于柯城区的双港口,建设航道里程约17.7km。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常山江柯城段航道里程全长约17.7km及相应的疏浚工程,局部航道护岸工程长度约0.62km;新建航埠枢纽(含船闸、应急过船设施、泄洪闸和电站);改建桥梁1座(航埠枢纽闸首桥),新建孙姜大桥防撞及防护工程;新建服务区1处、锚地1处;建设相应的航标等配套工程(不含航道信息化工程、航埠枢纽船闸及应急过船设施的电气控制、智慧船闸工程,航埠枢纽水利部分金属结构设备采购、电气自动化设备采购、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航埠枢纽左岸管理房工程)。二、物资需求一览表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执行标准备注1碎石20-40mm吨20000GB/T14685-2022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粒径20-40mm,表观密度:≥2300;总含泥量:≤0.7%;针片状颗粒含量:≤15%;山皮水锈颗粒含量:≤25%;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5%;碎石压碎指标:≤10%,泥块含量:≤0.2%;岩石抗压强度:≥80MPa。产品必须符合GB/T14685-2022国标规范Ⅱ类要求,同时必须满足《水运工程大体积混凝土裂缝控制技术规程》、《船闸工程施工规范》、《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等其他技术规范的要求。四、计量方式:包方,以搅拌站实际出口混凝土方量乘以混凝土配合比对应的砂、碎石用量,作为结算量。五、供货地点:衢州市柯城区中交三航航埠船闸项目部。6、供货时间要求:2026年02月15日至2027年12月30日。七、其他要求: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报价承诺书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五、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如有)六、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如有)八、响应方案(如有)九、信誉情况承诺函十、信用承诺书十一、其他资料(如有)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报价承诺书;(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5)响应保证金(如有);(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8)响应方案(如有);(9)信誉情况承诺函;(10)信用承诺书……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地址:电子邮箱: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2、报价承诺书(采购人名称):1、在研究贵单位所发的采购文件,并已完全熟知所需供应的内容,我单位愿意按文件中规定承担全部义务,并严格按照质量和技术要求来实施。2、我单位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报的(需采购人明确)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原因提出调整。3、安全特别承诺:我公司对供货期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任何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由我公司负责解决。4、如果贵单位接受我单位报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组织货源,实行“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贵单位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书及中标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文件。我单位将严格遵循本报价书的各项承诺。6、我单位承诺本报价书、中标通知文件将作为双方合同协议书附件。7、我单位理解贵部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原则。供应商(公章):地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电话:签字日期:邮编: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编号为:)的报价,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资料,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作为独立供应商,对所有申报资料负责,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经证实的虚假材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特此承诺。供应商(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法人代表身份证(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人签字:年月日5、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6、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投标保函范本(非独立保函)编号:致:(招标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就(包件号:)项目在我方运营的“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组织的招标,招标编号为。根据《关于中交集团在物资类采购招标过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交采便〔2025〕51号)要求,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即保证人同意就投标人履行招投标文件项下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1、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1、1.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1.(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1、1.(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1、1.(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1、1.(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2、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2、1.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2、2.保证期间:自出具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保证期间相应顺延。3、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形式3、1.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依该招投标文件需向贵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在保证担保最高金额范围内向贵方支付赔偿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4、代偿的安排4、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_______。索赔通知应写明:(1)要求索赔的金额及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户信息;(2)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3)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投标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4、2.担保权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3.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5、保证担保责任的解除5、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5、2.我方按照本保证担保向贵方履行了保证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金额达到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之日起,保证担保责任解除。5、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保证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保证担保责任亦解除。5、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自动消灭。6、免责条款6、1.因贵方原因致使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6、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投标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担保责任。6、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7、其他7、1.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证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7、2.本保证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保证人住所地。7、3.本保证担保自我方通过“中交招采网”加盖电子版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电子签名后生效。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地址:电话:时间:年月日7、报价表1.报价表说明2.报价表报价单位(盖章):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税率基准价浮动额合计1碎石20-40mm吨2000010823含税价总价合计(大写)联系人: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单价为浮动单价,以衢州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发布的衢州市公路水运工程《材料价格信息》2025年8月第八期(总第08期)中柯城区,碎石4cm含税信息价162元/m³按1.5吨/m³换算为108元/吨为基准价。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2025年8月份送到施工现场的含税价格为投标价。浮动价=投标价-基准价。实际结算价格按供应月衢州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发布的衢州市公路水运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柯城区对应规格含税信息价进行结算,结算公式:结算价=供应月信息价/1.5+浮动价。8、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情况)(一)基本情况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6)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物资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9、响应方案(适用于要求提出响应方案的情况)1.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2.技术支持资料3.相关服务计划10、信誉情况承诺函(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如下: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7)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8)其他:。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单位存在上述~条所列任一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单位将接受采购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单位的投标行为。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11、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样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12、其他资料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碎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