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郴州市精神病医院2026)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3日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的保洁服务外包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6]0017号

3、委托代理编号:20412-20260203-584

4、采购项目预算:2,16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的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0%;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0%;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160,000
物业管理服务
 
2
2,16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2月04日 至2026年02月10日,
9:00-17:30, 在
http://czggzy.czs.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czggzy.czs.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czggzyzx.net/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zx.net/BidOpening)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

3、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4日 09:30

4、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虎

2、电话:289044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2)地 址:郴州市杨家坪1号

(3)联系人:刘虎

(4)邮 编:431000

(5)电 话:289044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北湖区南岭大道958号大华天都5栋19楼

(3)联系人:曾玉兰、廖洪辉

(4)邮 编:431000

(5)电 话:18973553717、15307353977

(6)电子邮箱:2537258045@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3)电 话:0735-2299020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外包)公开招标文件2.3.docx
采购需求明细.doc

【郴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综合评分法(电子标)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6]0017号委托代理编号:HNTH2026-(CZ)-001采购人: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间: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须知6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6第二节投标须知11第三章资格审查231.资格审查主体232.资格审查233.资格审查结果2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8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8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0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7第五章采购需求4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3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7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8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77第一章投标邀请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的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6]0017号3.委托代理编号:HNTH2026-(CZ)-0014.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元整(¥2160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的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服务期限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元)1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年¥2160000.00★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1.2要求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1.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2026年3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_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czggzyzx.net/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czggzyzx.net/BidOpening)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6年2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10日17时30分止(5个工作日)。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2)地址:郴州市杨家坪1号(3)联系人:刘主任(4)电话:152735808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郴州北湖区南岭大道958号大华天都5栋19楼;(3)联系人:曾玉兰、廖洪辉(4)电话:18973553717、15307353977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地址: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联系人:政府采购科(4)电话:0735-2299020十、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不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4.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pages/customframe4bid/DownLoad/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5.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0731-82817876,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18175580110。6.由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7.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拒绝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不组织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zggzy.czs.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元整(¥2160000.00元)。★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内容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进行一次性报价。★2、投标报价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0”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评标委员会评审时认为投标人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资格声明。2.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上五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无第15.3款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7.1款分包■ 不接受第20.2款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使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中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编制生成。第20.5款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并装订成册)供存档使用。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四、投标第19.1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2.1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导致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总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27.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提交书面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2.1采购人信息联系部门:郴州市精神病医院联系电话:15273580876 通讯地址:郴州市杨家坪1号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部门: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5-2251617通讯地址:郴州市大华天都5栋19楼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要求一次性提出。九、其他规定第32.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第33.1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及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2.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继续进行。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注:1、“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内容是对“投标须知正文”中相应条款内容的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2、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4)投标函(5)分项报价(6)采购需求响应(7)合同条款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0)与投标服务相关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服务(含配套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服务(含配套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含配套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配套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分包17.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7.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7.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8.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1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认可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上传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上传位置失误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3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必须按招标文件目录和节点对应位置上传或填写相应资料,否则,由于编制上传位置失误,系统将判断投标人未提交此项资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4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由此可能导致的不予计分、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5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指定签章处采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8.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19.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19.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19.3建议投标人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1.串通投标行为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2.开标22.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交易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22.3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2.4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系统显示宣布报名的投标人数量和上传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2)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根据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见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解密成功的为有效投标人,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当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开标不再继续。(3)唱标。以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为准,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开标关键数据情况。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即时生成《开标记录表》,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4)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2.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2.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电子CA证书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资格审查23.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5.评标25.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6.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7.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7.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8.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8.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9.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包含的配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0.政府采购政策30.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0.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0.3价格评审优惠:(1)投标人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0.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0.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0.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0.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1.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1.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1.2属于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2.招标代理服务费32.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4.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4.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采取远程解密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做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第三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credit.fgw.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http://xycz.czs.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附表1资格审查表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序号资格性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人资格声明第二章第14.1(1)项2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一章第四项1.1款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第一章第四项1.2款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一章第四项1.3款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了以上五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自行在以上5个网站查询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8个截图资料,查询时间应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后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个截图资料分别是:信用中国网站4个查询截图(包含:首页-基础信息;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1个查询截图(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1个查询截图(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它2个网站每个网站提供1个基础信息查询截图。截图必须体现查询时间,如果网页没有自带时间的,则须体现电脑的自带时间。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指每年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第二章第13.2款7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电子签名、盖电子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第20.2款注:1、上述内容符合的用“√”表示,不符合的用“×”表示,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资格性审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环节。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清晰可辨,若因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投标人公章是指单位单子章。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评标方法第一款第1项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三、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第三款第5项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无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时,以上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四、澄清有关问题第四款第2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五、比较与评价第五款第2项价格评审优惠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10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 %。2.政府采购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10 %。3.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10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 10 %。5.个体工商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第4(2)项优先采购1.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中小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第8(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报价相同的规定1.相同品牌产品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投标无效。2.随机抽取法,即两轮抽取法。第一轮: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抽取,投标人抽取的号码为该投标人的代码;第二轮:由采购人或监督部门随机抽取,第一次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作要求。六、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第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6.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表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第16.1款、本章第2条(3)2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第三项第1条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第九项第4条4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的签署电子签名、盖电子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章第20.2款5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均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第二章第7.3款6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第二章第7.4款、本章第三节第2条(2)(4)(6)结论注:1.上述内容符合的用“√”表示,不符合的用“×”表示,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其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比较和评价环节。3.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清晰可辨,若因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模糊不清,导致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投标人公章是指单位单子章。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30%商务部分20%价格部分50%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A1、满分为100分)总体服务方案2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总体服务方案,至少包含:1、项目需求分析及设计方案;2、管理模式及理念方案;3、项目服务特点难点分析方案;4、服务定位与措施方案;5、项目人员安排等。方案内容符合医院实际要求,且内容完善无缺陷的计25分,有缺漏项或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处扣5分,有缺陷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服务方案本项计0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错别字、 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卫生保洁服务方案2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卫生保洁管理方案。至少包含:1、服务区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2、垃圾清运及处理方案,包括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方案;3、保洁工作标准;4、清理方案与操作规程;5、保洁质量标准等。方案内容符合医院实际要求,且内容完善无缺陷计25分,有缺漏项或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处扣5分,有缺陷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服务方案本项计0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错别字、 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院感控制措施及消毒控制措施2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院感控制措施及消毒控制措施,至少包含:1、院感控制管理内容;2、院感控制措施;3、对医院各类感染的应对措施;4、消毒控制管理服务方案;5、检查措施。方案内容符合医院实际要求,且内容完善无缺陷计25分,有缺漏项或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处扣5分,有缺陷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措施方案本项计0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错别字、 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培训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方案9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培训方案。至少包含:1、员工培训方案 (针对医院服务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的方案和计划);2、日常管理方案(含考核、奖惩制度);3、质量保障措施等。方案内容符合医院实际要求,且内容完善无缺陷计9分,有缺漏项或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处扣3分,有缺陷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培训措施方案本项计0 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错别字、 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投标人提供完整的质量保障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少应包含:1、应急保障方案;2、重大活动应急处置;3、节假日应急处置;4、消防应急预案;5、雨雪天气应急预案;6、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7、医疗纠纷应急处置;8、其他应急预案)。方案内容符合医院实际要求,且内容完善无缺陷计12分,有缺漏项或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处扣1.5分,有缺陷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方案本项计0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错别字、 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节能降耗方案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节能降耗方案,至少包含:1、节能降耗范围时间;2、节能管理制度;3、节能目标;4、体现修旧利废等方案。方案符合医院实际要求,且内容完善无缺陷计4分,有缺漏项或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处扣1分,有缺陷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节能降耗方案本项计0分。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错别字、 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等任意一种情形。商务部分(A2、满分为100分)类似业绩451.评审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医院类物业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计9 分,本项最多计5个,最多计45 分。2.证明文件:(1)同一个项目多轮合同不重复计分,时间以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为准,提供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完整的服务合同扫描件。(2)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电子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计分。服务评价30提供业主单位对投标人医院类物业服务质量综合的评价意见,评价意见为满意或者优的,每个计6分;评价意见为良或者较好的,每个计4分;评价意见为一般的每个计2分,评价意见为差的或者不满意的,每个计0分;本项只对四个服务评价计分,以意见表中的最高得分计取,本项最多计5个,最多计30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意见表(需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和签字)及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拟派项目人员25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师证或物业项目经理证等(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部门认可)的证书计10分;证明文件:①提供上述有效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②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计分。2.其他人员(1)1人具有医院消毒保洁工程师证的计5分;(2)1人具有垃圾处理工程师证计5分;(3)1人具有公共环境灭菌消毒作业证计5分。证明文件:①提供上述有效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②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计分。价格部分(A3)投标报价10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等):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第五章采购需求一、医院情况简介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位于苏仙岭南麓,是全市唯一一所政府举办公立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占地面积68亩,建筑面积约5万多平方米,编制床位1100张,现有在职职工430余人。医院设有职能科室12个,业务科室30个。其中门诊综合楼建筑面积15927㎡,共10层楼;住院部建筑面积7464㎡,共6层楼,每层1224㎡;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防治中心大楼面积:16978平方米,共9层楼;医院公共部分面积3600㎡,家属区公共部分面积9000㎡,全院停车位168个。二、采购项目预算:2160000.00元三、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限:2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签订合同时约定。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四、服务范围:为郴州市精神病医院提供物业保洁服务。保洁范围包含且不限于院内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篮球场、台阶、大厅、电梯、卫生间、会议室,病室内所有的床柜门窗、玻璃、垃圾篓、卫生间、地面、公共走廊、通道、墙面、天花板及其吊顶、医护办公室、检查室、治疗处置室、会议室等病区内的环境卫生,负责家属区的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不含博雅苑小区)。★五、服务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及服务区域1.服务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及从业要求序号岗位人数岗位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年龄50周岁以内,具有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具有类似物业项目经理工作经验,热爱物业服务行业、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具备独立运作项目管理的能力与经验,协调沟通能力强。2保洁人员2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人员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考虑到用人风险,本项目不得聘用退休人员),身体健康,态度端正,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能正确使用各类保洁设备,能团结队伍,能劝阻室内外吸烟,能保障和应对特殊情况下各种清洁维护工作;要求1人具有医院消毒保洁工程师证;1人具有垃圾处理工程师证;1人具有公共环境灭菌消毒作业证,其余工作人员均应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才能上岗。合计30注:要求投标人针对此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保洁服务区域保洁服务区域岗位人员配置表序号大楼名称保洁区域人员配置备注1所有区域项目经理1 2门诊综合楼负一楼、一楼大厅1 含电梯清洁3门诊综合楼二楼、三楼1 4门诊综合楼四楼1 5门诊综合楼五楼1 6门诊综合楼六楼1 7门诊综合楼七楼1 8门诊综合楼八楼1 9门诊综合楼九楼1 10门诊综合楼十楼1 含大小会议室及党员活动室11住院楼一楼1 12住院楼二楼1 13住院楼三楼1 14住院楼四楼1 15住院楼五楼1 16住院楼六楼1 17防治中心大楼一楼1 18防治中心大楼二楼1 19防治中心大楼三楼1 20防治中心大楼四楼1 21防治中心大楼五楼1 22防治中心大楼六楼1 23防治中心大楼七楼1 24防治中心大楼八楼1 25防治中心大楼九楼1 含会议室、示教室、图书室、卫生间、走廊和公共区域26门诊综合楼公共区11 含篮球场27门诊综合楼公共区21 28防治中心大楼外围公共区11 29防治中心大楼外围公共区21 兼收医疗废物和医废间保洁30老行政办公楼二楼三楼四楼1 合计30人注:1.保洁服务区域岗位人员配置表为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均为全职人员,不得兼职),低于本配置的视为无效投标。要求投标人针对此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采购人有权根据医院运营需求,对服务区域或者岗位人员进行调整,相应调整服务费用,供应商需要积极响应,由此导致费用的变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要求投标人针对此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六、服务流程及质量要求1.保洁服务总体要求(1)负责采购方指定范围内大楼的室内、室外及院内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2)及时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并送到指定地点;(3)按时巡视、巡检,对科室内出现的异常问题发现后要及时反馈给采购人,每层从屋顶到墙壁到地板要做到干净、整洁,无蜘蛛丝,无纸屑、痰迹;卫生间要清洁、干燥、无异味;(4)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科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5)做好环境保洁区域内的所有PVC地面、水磨石、木地板等地板的日常保洁;(6)报价中包括PVC和水磨石地面的日常清洁,但不包括打蜡,喷磨和抛光等保养处理(打蜡、喷墨和抛光等费用另行结算),保持PVC地面的光亮整洁,并且注明保养的频率;(7)要求对环境保洁进行科学地划分,并且强调计划性;(8)如出现员工辞职,导致岗位缺岗,中标方要及时安排人员加班顶岗并抓紧招聘新员工培训上岗。原则上加班顶岗日期不超过4天。2.保洁常规要求(1)大院及外围环境常规清洁要求序号清洁项目常规清洁次数要求备注质量要求日周月季度1医院内所有道路1地面保持干净平整、清洁、干爽、无杂物,无污迹。2行政楼楼梯,院区停车场1每月洗地一次地面保持干净平整、清洁、干爽、无杂物,无污迹。3绿化地清理杂物1无大片树叶、烟头、垃圾袋等杂物4明渠清理疏通1保持通畅,无杂物,污垢、泥沙、青苔,无虫滋生。5暗渠清理疏通l保持通畅,无杂物,污垢、 泥沙、青苔,无虫滋生。6垃圾桶≥2每周清洗一次保持垃圾箱表面无污垢,无异味,垃圾存放不超过1天,倾倒及时, 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7宣传栏,标识牌、横幅、栏杆、消防栓等1外观整洁规整、手摸无积尘,目视无明显污垢,及时清除乱张贴。8灯具(包含路灯等)1无蛛网、无灰尘、无污迹。9椅、凳1无明显积尘、污迹,保持干净,维护椅、凳正常使用,出现破损及时维修。10雨后地面积水及时雨后及时清扫积水,地面无积水。11雨篷、门诊大厅顶层 玻璃双面1每月清洗 一次保持无杂物烟头,无污垢。12院内所有地毯(包括电 梯 )11每周清 洗一次保持干净平整,破损及时更换。(2)建筑物室内常规清洁要求序 号清洁项目常规清洁次数要求备注质量要求日周月季度1地面清扫,湿拖2地面保持干净、平整、清洁、干爽、无杂物,无污迹。2墙壁 ( 1.8 米以下) 包括区域内 墙壁上的宣传栏, 标识牌、开关、扶手、供氧管道等所有物品l手摸无灰尘,无粘贴痕迹。3墙壁(1.8米以上) 包括该区内墙壁上的天花板、电风扇、空调器(含滤网清洗)、灯具、动态杀菌机(含滤网清洗 )1滤网(分体空 调和等离子空气消毒机)每月拆洗一次无蛛网、尘网、污迹、各物品无灰尘,滤网清洁。4门、窗1手摸无灰尘、无污迹。5门诊楼和住院楼门、玻璃窗l每周刮洗一次干净、明亮、无手印、无污迹、手摸无灰尘。6楼梯和楼梯扶手2每周清洗一次地面干净光亮、无杂物烟头、扶手无灰尘。7电梯2电梯门、轿厢 内壁、轿门内槽 每天清洁消毒两次,地面卫生随时保洁地面无杂物、无污迹、天花干净无蛛网、轿厢内壁光亮、无手印、电梯轿门洁净光亮,轿门内槽无灰尘杂物。8垃圾桶≥ 2每月清洗一次保持垃圾箱表面无污垢、无异味,垃圾存放不超过 2/3,倾倒及时,按要求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美观。9椅、桌、台、床头柜2无尘、无水迹、无污迹,床单清洁一床一巾一消毒。10治疗车1保持清洁干净,无污迹,轮子干净光滑。11病历夹、病历车、治疗柜、治疗仪器、 病床、被服柜1清洁无尘、无污迹。12洗手间、淋浴间包括手巾架、洗手液 盒,皂盒架、洗手间门口地毯等随 时门口防滑地毯每周清洗一次保持地面干爽:便厕干净畅通,洗手盆清洁明亮,无异味。清洗门口地垫晾干放回。13更衣室、值班室、 工作人员餐室随 时地面清洁无杂物,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门窗明亮。14污物间(包括地面、 墙壁、天花、污物柜、垃圾桶、污衣 车、毛巾架、便盆、 清洁工具等)2每周清洁死角一次地面清洁无杂物、干净,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便盆保持清洁备用,按要求摆放,门窗明亮,手盆无污迹。15洗手盆2干净、明亮、无污迹,下水道畅通无阻。16阳台2地面清洁无杂物和污垢, 架子清洁无尘。17天台、露台、门楼 顶(屋顶)1保持干净,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尘,青苔,杂物及时清理。18门诊楼、住院楼大 厅地面,楼层索引 牌、垃圾桶、台面2地面保持光洁、明亮、无车轮印等。下雨潮湿天气保持地面干燥,及时铺防滑垫(不用时晒干后收起备用)放防滑牌。19医废暂存间2存放间每天常规两次空气紫外线消毒,所有环境每周清理 卫生死角一次。按要求清洁管理,对灯具、墙 壁、地面、下水道等保持清洁无尘、无蛛网、无杂物,垃圾存放,协助做好除“四害”。20消毒供应室1按要求按规程操作,消毒间消毒效果符合要求。21医疗耗材的清洗、消毒按相关科室要求22临时保洁按医院要求执行3.公共地域保洁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一)工作要求A.医院建筑物外部的公共地面、公共区域每天全面清扫不少于1次,其余做巡回保洁;每月用水对全院公共地面清洗不少于1次。B.公共地域地面以上的门、窗、墙、消防栓、公告栏、栏杆、各类标识物等设施随时清洁保持干净。公用椅、凳、台每天清抹及消毒不少于1次,灯具、空调出风口等清抹每月不少于1次。C.公共地域的垃圾箱每天清理不少于2次,消毒1次。D.地面有血迹、污液的及时清洗及消毒。E.明渠每月全面清理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F.公共区域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二)质量标准A.地面保持干净、整洁,非雨季、雨天时保持干爽。B.地面杂物及时清理。C.地面有血迹、污液时及时清洗并按消毒规范进行消毒处理。D.垃圾箱内垃圾达到2/3就要倾倒,周围无不雅异味,消毒规范。E.排水管道、明渠保持畅通,不堵塞。因堵塞需要修复畅通一切费用由采购方负担。F.地面及附着物无明显青苔、杂草。G.各类标识、墙壁有不当广告、张贴物时要及时清理并不留明显污痕。H.清扫、清洗地面及公共附设物时不过分扬尘、无过分噪声,尽量使用尘推配合清洁剂清洁地面。(三)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要求及质量标准(1)工作要求A.地面、走廊、楼梯、墙壁清洁、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每月全面清洗不少于1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B.天花4米以上墙壁、灯具、高空飘台每月集中清洁不少于1次。C.各类门、窗、玻璃、标识每天清洁不少于4次。D.各类台、椅、凳每天清抹及消毒不少于2次。E.洗手盆清洗、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F.明渠集中清理每月不少于1次。G.各类物体按规范进行消毒。(2)质量标准A.地面:地面保持干净,垃圾、水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B.墙壁:4米以下手摸无明显灰尘,无明显污迹、青苔,不当张贴及时清理。C.大厅及走廊:地面保持干净,垃圾、水迹停留时间短,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杂物及时清理。D.楼梯:保持干净,垃圾、水迹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E.栏杆:保持干净,光亮,无水迹。F.天花:眼望无蛛网、无尘迹。G.天台、门楼顶(屋顶):保持干净,垃圾、水迹(雨天除外)停留时间不超过1天,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杂物及时清理。H.门窗:保持干净、光亮,手摸无明显尘迹。I.台、椅、柜:保持洁净,台、柜暗面无明显垃圾,按规范消毒。J.附属设备及工具:空调、风扇等附设物表面手摸无明显尘迹。K.垃圾箱:满即倾倒,表面干净无明显污渍,按规范消毒。L.卫生间、洗手盆、污物池:无明显污垢、不堵塞,按规范消毒。因堵塞需修复畅通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担。M.灯具:眼望无明显尘迹,操作安全。N.标识:保持干净,无不当张贴物。0.明渠:保持畅通,沙盖及渠口的烟头、杂物及时清理。P.各类物体按规范进行消毒。(四)非临床科室用房清洁要求各类行政、办公、业务、电工值班室、仓库、休息室、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等非临床用房的清洁质量,在达到上述“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要求质量标准”的基础上,须要达到下列要求:(1)每天清洁不少于2次,每天例行清洁的时间及周、月集中清洁时间,清洁时间以不影响医院公务为原则。(2)除室外及垃圾箱内的垃圾外,室内文书、信函、纸条等物件(物体)清理前须征得室内人员同意后进行。(3)非临床区域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4)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按规范保持良好礼仪、礼貌。(5)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五)临床科室用房清洁要求门诊、各住院病区等临床科室及检验、病理、放射、药房等各类临床辅助科室的清洁质量,在达到上述“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基础上,须要达到下列要求:(1)每天全面清扫不少于2次,全面拖抹及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作巡回保洁,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时消毒。(2)各类临床医务办公室、配药室、储存室、值班室、休息室、候诊室等半污染区室每天全面清洁及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作巡回保洁,按医务人员要求及时消毒。(3)各类临床病区、监护室、注射室、治疗室、诊室等污染区每天全面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作巡回保洁,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时清洁、消毒。(4)临床科室附设各类治疗车、器械、消毒灯具及医疗设备及工具每天全面清洁、消毒不少于1次,其余时间按医务人员的要求进行清洁及消毒。(5)临床使用的医用毛巾、拖鞋、便盆等,按医务人员要求及时清洗及按规范消毒。(6)临床区域内的台、椅、凳、病床、床头柜每天全面清抹及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按医务人员的要求进行清洁及消毒。出院病床单元及时进行全面清洁及消毒。(7)临床区域的洗手盆、清洗治疗盘等每天全面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8)临床区域的垃圾及时进行分类、院内集中收集,倾倒后垃圾箱、垃圾篓须及时清洁及消毒。临床区域的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不少于2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各类临床科室的清洁及消毒工作除要达到上述要求外,另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按医务人员的要求及安排(在工作范围内)进行。(六)垃圾的分类、收集及记录要求及质量标准(1)工作要求A.垃圾的分类、收集在医院内部进行。B.将医院垃圾按医疗、生活垃圾按黄色、黑色垃圾袋包装进行分类、收集并分别存放(暂存),每天巡回进行。C.医院内部垃圾存放区域每天清洗、消毒1次,每周全面清洗消毒1次。D.每天对垃圾的收集情况进行及时登记、称重,以备检索。(2)质量要求A.垃圾分类准确,不错分;B.垃圾包装完整,不漏、不穿;C.运送垃圾过程中不漏、不丢、不碰撞他人;D.中标方及其员工不擅自拿取、窃用、倒卖垃圾;E.记录及时、完整、不遗漏、不出错,资料保存完好。(七)保洁管理感控要求(1)医疗废物管理A.医疗废物处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分类合理,包装、标签及封口符合要求,标签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等,交接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签名,登记内容包括: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具体见湖南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医疗废物登记表》及《医疗废物暂存处与临床科室交接记录本》。B.医疗废物应按规定路径和时间段进行运送,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周转箱应加盖,以免外漏或造成职业暴露。C.应按规定要求,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如周转箱、垃圾箱等及暂存处定期进行清洗消毒。D.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E.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规范,对未被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依据市卫健委郴卫发〔2013〕8号文件,按照“统一管理、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原则,参照医疗废物要求加强管理,不得买卖。(2)消毒管理A.能正确配制和使用消毒液,浓度达到相关要求。B.清洁用具如拖把、抹布等能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悬挂,拖把、抹布要分类,并按规定使用。七、惩罚措施及履行合同期间要求★(一)医院每月根据中标人考核方案和招标人采购要求对保洁管理公司通过服务质量量化考核表进行考核,考核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从当月的管理费扣罚2000元。考核分低于80分从当月的管理费扣罚5000元,考核分低于70分从当月的管理费扣罚8000元。连续2个月考核低于60分将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第一次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第二次除限期整改外并给予500元的扣罚;第三次除限期整改外并给予2000元的扣罚。要求投标人针对此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中标单位不得将委托管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管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管理责任管理事宜。要求投标人针对此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八、保洁服务其他事项要求及说明(一)医疗垃圾(针管、针头、导管、棉签、棉球等),用黄色塑料袋以及锐器盒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和分别停放。由院方指定转运公司送去,不得外流,卫生管理员负责收集。(二)劳动关系管理:遵守劳动法规用工,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三)清洁保洁管理措施:公司应配备充足清洁、保养人员及足够设置做好保洁工作,在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按规定及时做好清洁工作。(四)付款方式:1.每年服务费分十二个月支付,按月结算支付。2.采购人根据对中标单位服务测评结果和管理办法支付保洁服务费。3.中标单位每月5日前向采购方提交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单位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九、★其他要求(1)人员配置不得低于本项目明确的最低标准。(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及社保、服装费、管理费、税费和其他费用等。(3)本项目服务人员工资最低标准不能低于湖南省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郴人社发【2025】19号: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全员全额按湖南省社保缴费最低基数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9%、失业保险0.7%、医疗保险8.7%)。基数按关于公布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和计发基数的通知规定的4072元/月,社保费用按1070.94元/月/人进行费测算。如供应商报价低于人员工资最低标准和社保缴纳最低标准,视为不合格处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他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情况测算。(4)报价中涉及的单价、分项报价、总报价等均保留两位小数。(注:招标文件中带“★”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物业保洁服务质量量化考核表保洁公司名称:考核日期:一、考核评分标准(总分100分)项目考核标准扣分项得分保洁服务(60分)1.公共区域清洁:地面、墙面、门窗、楼梯、扶手等无垃圾、无污渍、无积水、无灰尘。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2.医疗区域专项保洁:门诊综合楼、治疗处置室、换药室等每日定时消毒,记录完整。一处不合格扣2分。临床科室及检验、病理、放射、药房等洁净区域,严格执行无菌保洁流程与标准。违反流程一次扣2分。卫生间无异味、无污垢、洁具洁净,垃圾及时清理。一处不合格扣2分。3.医疗废物及垃圾管理:严格按“分类、收集、暂存、交接”流程操作,标识清晰,记录完整,无混装、泄漏。一处不合格扣2分。4.保洁工具与设备管理:分区使用,标识清晰,用后清洁消毒,存放规范。一处不合格扣1分。5.污染应急处理:对血液、呕吐物等污染物有应急预案,响应及时,处理规范。无预案扣5分,处理不及时扣2分。综合管理(30分)1.制度与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人员配备充足,持证上岗。一项不合格扣5分。2.培训与沟通:定期组织员工技能与安全培训;与院方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沟通顺畅,例会制度执行良好。无培训记录扣5分。3.文档管理:各类工作记录、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完整、真实、可追溯。一项不完整扣2分。4.患者/职工投诉:投诉核实后根据情节及投诉级别扣1-10分。5.巩文巩卫:未履职到位,每次扣一分。市级督查发现问题,扣3分,市级以上督查发现问题分值全扣。加分项(10分)1.创新与改进:能主动提出服务改进建议并被采纳,或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可酌情加1-5分。2.增值服务:为医院作出贡献,根据实际酌情加1-5分。注:该考核表根据实际管理情况可协商修改。二、考核结果与处理(一)本月考核总分基础分合计:分;加分项合计:分;最终考核总分______分。(二)考核结果处理(依据合同条款)90分以上:合格,全额支付当月管理费80-90分(不含90分):扣罚2000元70-80分(不含80分):扣罚5000元低于70分:扣罚8000元低于60分:连续2个月低于60分将启动合同解除程序(三)整改通知书记录序号发现问题整改期限是否整改合格扣罚金额第一次是 否限期整改,不处罚。第二次是 否限期整改,给予500元。第三次是 否限期整改,给予2000元。四、双方确认考核方意见:。签名:日期:被考核方意见:。签名:日期:五、备注说明1、本考核表每月考核一次,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执行。2、考核结果作为当月保洁服务费用结算的依据。3、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考核方提出书面申诉。4、本考核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注:本考核表根据医院保洁服务合同及考核方案制定,解释权归医院所有。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他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服务的验收6.1乙方提供的服务由甲方或者甲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6.2甲方或者甲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安全、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交服务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6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付服务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达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郴州市精神病医院地址:郴州市杨家坪1号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郴州市精神病医院院内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期限:2年,具体起止日期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服务交付方式:双方合同中约定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1.每年服务费分十二个月支付,按月结算支付。2.采购人根据对中标单位服务测评结果和管理办法支付保洁服务费。3.中标单位每月5日前向采购方提交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单位完 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本章第二节第14.2(5)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函五、分项报价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十、投标服务(服务及配套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和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予以无效投标处理,涉及评分项的则该项评分记0分处理。4.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投标人公章是指单位电子章。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报价(元)大写:人民币小写:¥服务期限备注:备注:1。本“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应与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否则,以交易平台上所填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2.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3.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_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3-1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3-2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3-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五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3-1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3-2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五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四、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参加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合法、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函五、分项报价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分项报价附件5-1分项报价合理性说明分项报价合理性说明备注:分项报价明细表为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指每年投标报价)的分项项目构成明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各项报价进行如实填报,并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不得恶意投报低价谋取中标。附件5-2分项报价明细表1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序号项目月费用年总费用说明1人员基本工资2社保费用3服装4清洁工具耗材和劳保用品费用5管理费用6税金7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费用以上合计每年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小写:¥两年合计总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小写:¥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逐项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或未逐项填写报价的,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采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3)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为含税全包价。(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电子章,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3:分项报价明细表2人工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序号岗位人数工资基数五险服装…小计说明1项目经理2保洁人员…………………………每月人工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小写:¥每年人工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小写:¥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逐项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或未逐项填写报价的,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采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3)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工资最低标准不能低于湖南省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郴人社发〔2025〕19号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全员全额按湖南省社保缴费最低基数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9%、失业保险0.7%、医疗保险8.7%)。基数按关于公布2025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和计发基数的通知规定的4072元/月,社保费用按1070.94元/月/人进行费测算。(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指每年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电子章,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采购需求响应附件6-1:项目服务方案及说明备注: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及说明,此编写大纲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优化后的项目服务方案及说明,但是优化后的项目服务方案及说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体服务方案(含项目需求分析及设计方案;管理模式及理念方案;项目服务特点难点分析方案;服务定位与措施方案;项目人员安排等);2.卫生保洁服务方案(含服务区域保洁管理服务标准;垃圾清运及处理方案,包括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方案;保洁工作标准;清理方案与操作规程;保洁质量标准等);3.院感控制措施及消毒控制措施(含院感控制管理内容;院感控制措施;对医院各类感染的应对措施;消毒控制管理服务方案;检查措施);4.培训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含员工培训方案含针对医院服务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的方案和计划;日常管理方案含考核、奖惩制度;质量保障措施等);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至少应包含:应急保障方案;重大活动应急处置;节假日应急处置;消防应急预案;雨雪天气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其他应急预案);6.节能降耗方案(至少包含:节能降耗范围时间;节能管理制度;节能目标;体现修旧利废等方案);7.“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及其他;8.……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2: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1)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务项目经理年龄联系电话执业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服务概况说明采购人及联系电话…………备注: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有效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其在本单位近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拟投入本项目保洁服务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备注: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具有医院消毒保洁工程师证1名、垃圾处理工程师1名、公共环境灭菌消毒作业证1名有效的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其在本单位近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其余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3: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商名称规格型号服务内容及要求备注备注:要求投标人明确写明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_日八、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及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_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_日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考虑。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十、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附件11-1类似业绩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时间项目经理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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