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锶注射液招标公告(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6)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氯化锶注射液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现对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氯化锶注射液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氯化锶注射液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3、预算金额:70000元
4、合同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仅做为信用参考,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函)。
8、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9、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9日,上午08:00-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凡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无故不来参与投标的,列入我院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
3.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把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及本谈判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按序排版为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2155019208@qq.com,并标明XX公司XX项目报名资料。
4.报名登记表:请从附件中下载。
四、谈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院内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地址:驻马店市中华大道747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96-2726379
2.采购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17739698825
3.监督部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6-2726678
附件一:报名表、附件二:采购文件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采购科
2026年2月4日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氯化锶注射液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6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8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8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氯化锶注射液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现对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氯化锶注射液采购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氯化锶注射液采购项目2、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预算金额:70000元4、合同期限:一年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仅做为信用参考,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函)。8、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9、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三、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9日,上午08:00-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凡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无故不来参与投标的,列入我院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把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及本谈判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按序排版为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2155019208@qq.com,并标明XX公司XX项目报名资料。4.报名登记表:请从附件中下载。四、谈判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另行通知。2.地点:另行通知。五、谈判时间及地点1.时间:另行通知。2.地点:另行通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本次采购公告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院内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地址:驻马店市中华大道747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396-27263792.采购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联系人:方女士联系方式:177396988253.监督部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396-2726678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采购科2026年2月4日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氯化锶注射液采购项目二、采购标的清单: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资金预算资金性质国产/进口1氯化锶注射液(4mci)瓶/12800元/瓶自筹/合计70000元备注根据实际采购量,据实结算。三、技术要求:1、需提供2026年度放射性药品及其原料转让审批表。2、供应商所供药品标准必须符合《中国药典》,须提供药品注册批件。辐射防护应安全有效,外表面剂量率应在国家要求范围之内。3、根据医院的要求,派专人在48小时内(紧急需要的情况下可以4小时内)将医院需要的规格产品送到医院,提供相关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销售清单和发票。配合医院药库和核医学科建立台账,做好入库登记。4、在药品有效使用安全时间内及未消毒的情况下,允许退货。5、配合科室做好台账管理,及时处理库存。6、定期回收放射性药物包装容器。商务要求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法送货上门,运费由供应商承担。合同期限一年付款方式根据医院实际使用情况每月据实结算。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氯化锶注射液采购项目1.2采购人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1.3采购范围: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2合格供应商:具备采购公告第二项规定的条件。3采购预算:7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 12800元/瓶3.1 本项目谈判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的报价以单价为准,最高投标限价为12800元/瓶。3.2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按废标处理。3.3 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率类型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4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5响应文件组成: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6谈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7谈判小组成员:3人及以上单数。专家确定方式: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8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9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并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结束后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0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1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13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4谈判开始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查询结果存档。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化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1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16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纪检部门投诉。17解释:1、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2“供应商”系指领取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采购预算:7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12800元/瓶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活动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4.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4.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仅做为信用参考,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或提供承诺函)。4.8、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关联企业投标7.1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7.2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8.转包与分包8.1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8.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9.特别说明:9.1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9.2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9.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9.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10.质疑和投诉1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纪检部门投诉。10.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1.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二、采购文件12.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2.1竞争性谈判公告12.2采购需求12.3供应商须知12.4合同主要条款12.5响应文件格式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3.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原采购公告发布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采购文件公示期间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13.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3.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13.4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4.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中对谈判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14.2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书》,不得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5.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5.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15.2关于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5.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16.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6.1、竞争性谈判响应书16.2、初次报价一览表16.3、报价明细表16.4、技术响应表16.5、商务响应表16.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6.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8、证明文件17.响应文件有效期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8.投标报价18.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8.2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18.3供应商投报多标包的,应对每标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初次报价一览表。18.4成交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5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18.6对于供应商在初次报价一览表和响应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评审时不得作为价格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19.保证金(无)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20.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初次报价一览表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0.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0.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4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20.5响应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21.2未按本章第2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2.响应文件的递交2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2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2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五、评标24.组建谈判小组24.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合理的建议。24.2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5.响应文件的初审25.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5.2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25.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3.1响应文件初次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3.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3.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3.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4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5.4.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委托代购代理机构按采购公告第二项和采购文件第三章3.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谈判。25.4.2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4.3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被作为无效谈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谈判小组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25.4.4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当面告知其理由。25.5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谈判无效:25.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25.5.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5.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5.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5.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若收取)。25.5.7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的;25.5.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25.5.9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25.6谈判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谈判程序。25.6.1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25.6.2本次竞争性谈判进行多轮次报价(二次及以上),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26.响应文件的澄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谈判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27.比较与评价27.1谈判小组将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7.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27.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8.1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8.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谈判被作为无效谈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评标异议登记采购人工作人员对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出的异议进行逐项登记。六、定标30.定标原则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技术参数、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成交供应商的依据,按最终评定价由低到高排列。最终评定价相同的,按最后一轮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最终评定价与最后一轮的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31.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并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供应商。32.成交通知书及成交结果公告32.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成交供应商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在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发生上述情况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33.采购人宣布废标的权利3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33.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3.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3.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2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七、合同授予34.合同签订34.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以实际合同为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附件1封面(格式)附件2竞争性谈判响应书(格式)附件3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件4报价明细表(格式)附件5技术响应表(格式)附件6商务响应表(格式)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件9证明文件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竞争性谈判响应书(格式)致:驻马店市中心医院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完整。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4、我方理解并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5、如果我方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6、我方我方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60天,同意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7、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服务费。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8、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10、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必须为最新并可以联系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3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单位:元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谈判报价大写:每瓶 小写: 元/瓶(详见报价明细表)备注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4报价明细表(格式)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地单位单价(元)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5技术响应表(格式)序号名称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偏离情况12…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偏离情况”是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6商务响应表(格式)序号项目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情况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1交货地点2交货方法3合同期限4付款方式...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表格,“偏离情况”是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致: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如果本次采购活动现场变更采购方式,本授权书有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职务: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附件9证明文件9.1资格审查资料9.2“第二章采购需求三、技术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9.3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氯化锶注射液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