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坝修复工程 管理班子配备招标公告(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2026)



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
招标编号:玖安仙招字【2026】0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 福建省中鑫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莲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仙游县度尾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4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受邀请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前通过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或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wz/xxgk/tzgg/)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第17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
7.2提交地点为: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和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wz/xxgk/tzgg/)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9.1工程税金按实结算。
9.2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 ;
电话:137 0505 7617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17759013168
 
2026年02月05日
 

招标文件--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docx
招标公告.pdf

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随机抽取法)招标项目名称: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招标编号:玖安仙招字【2026】002号招标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日期:2026年0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五)授予合同(六)标后管理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福建省中鑫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莲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仙游县度尾镇;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49万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5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3.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受邀请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前通过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或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wz/xxgk/tzgg/)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第17条款。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7.2提交地点为: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同时在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和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wz/xxgk/tzgg/)上发布招标公告。9.公告其他说明9.1工程税金按实结算。9.2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0、联系方式招标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电话:13705057617联系人:吴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177590131682026年02月05日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项目说明1.1项目名称: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1.2建设地点:仙游县度尾镇1.3建设规模:总造价约49万元1.4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1.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1.6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90个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元奖励中标人。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标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3.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6.踏勘现场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工程施工场地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潜在投标人没有对现场进行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6.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8.1本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预算价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8.2招标人在招标期间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受邀请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前通过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或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wz/xxgk/tzgg/)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6年02月10日17:00前直接登录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ptxy.etrading.cn)向招标人提出疑问。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11.3招标人将在2026年02月12日17:30前,同时在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和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wz/xxgk/tzgg/)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12.1工程预算价经审核后的本项目预算价为:495971元(人民币)。12.2工程发包价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发包价=经审核后的预算价×(1-下浮率)=495971×(1-11%)=441414元(人民币)。本工程招标项目的下浮率11%。12.3投标报价应为发包价,高于或低于发包价的投标报价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13.1.工程预算价的编制(详见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13.2.材料价格风险控制13.2.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13.2.2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本招标项目审后预算书里列明的主要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外的,超过5%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闽建〔2024〕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13.3.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13.3.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5)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13.3.2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1)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13.3.3本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现场签证变更追加工程造价。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提出设计变更。根据莆政综【2020】4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第十条:国有投资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计变更:(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三)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四)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第十一条:设计变更应书面进行申请(详见莆政综【2020】47号规定);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为市直部门的经确认或同意变更后,按规定权限进行报送备案或审批;建设单位为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的,经市直部门确认或同意变更后,由建设单位进行报送备案或审批;建设单位为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的,经国资委确认或同意后,按规定权限进行报送备案或审批;第十三条:推行设计变更公示。在设计变更向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行政监督部门报批的同时,由建设单位自行将设计变更理由、内容、工程量及造价增减情况,在市政府指定指定的网站“设计变更公示专栏”向社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行分类审批。凡是小规模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价小于400万元的工程),变更类别按累计增加造价在4万(含4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加强管理;累计增加造价在4-40万元(含40万元)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不以比例控制。变更后结算总价不得超过400万元。小规模工程变更类别累计超过40万元和合同价达400万以上的工程,变更类别按累计增加合同价比例和金额共同确定,从严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造价变更,在报审批时允许进行增减对抵。主要材料差价调整部分和工期奖罚金额不纳入累计造价中进行审批。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致编制结算价超工程概算的,建设单位应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项目审批部门一次性调整概算。因甩项造成的造价变更应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项目业主故意以甩项方式抵消累计造价、规避变更审批的,有关监管部门应予以从严查处。13.4本工程下浮率为11%。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14.1招标人所需材料、设备,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莆政明电〔2013〕1号)文件规定,优先选用公布的《甲供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录》产品,名录内品牌直接进入招标人招标文件所列的品牌名单。14.2投标人在施工时必须选用招标文件指定的备选品牌。14.3本工程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如下:根据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招标采购领域推荐使用我市名优地产品的通知》及莆市工信运行〔2024〕232号文件规定,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工程材料应优先推荐使用我市名优的产品名录中的品牌材料。注:招标文件中未列入的品牌,中标人须经招标人同意后选择与预算书中价位、质量相当的合格品牌。(三)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承诺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6)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7)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8)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9)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本企业资质及本项目负责人员信息(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注: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6.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7.2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账形式递交的,应在截标前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若对账单上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电子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均没有体现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书退还投标人,不予开封。截标时,招标人应当负责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标结束投标人需将以下材料递交至仙游县融头新城1号楼201室刘先生收,联系电话:17759013168退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并附:1.开户许可证,2.保证金回单,3.收款收据,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的印章。)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户名: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账号:9040619010010981100351开户行: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度尾支行②银行保函形式:保证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资格的银行,并提供在线申请索赔服务(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具体要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⑤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取消使用纸质保函及为统一规范各保函开立人开具的到账证明,投标人须按照到账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到账证明(格式))制作。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7.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③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取消使用纸质保函。17.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①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因投标人异议或投诉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后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②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后的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17.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2)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投标文件的编制18.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18.4投标人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壹份,副本的份数为叁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并在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2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20.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四)开标、评标及定标21.开标21.1开标会定于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在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招标人及行政监督部门参加。21.2资格审查小组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投标监督单位代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21.3开标程序:(1)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及人员;(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3)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人不是被邀请单位的。3)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21.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5)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6)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7)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8)投标人曾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未满的行政处罚的;9)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或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4)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5)查询投标人的投保证金缴纳情况、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如有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等信息。(6)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线上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2.评标22.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2.1.4具有投标须知第3.7条情形之一的;22.1.5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2.1.6投标人证书、证件复印件提供不全的或未加盖公章的;22.1.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3.确定中标人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23.2.1验球、放球:主持人当众展示随机抽签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验球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量,向抽取箱内放置同等数量的号码球。23.2.2抽取顺序号: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签到或入围次序依次各自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作为各自顺序号。各投标人当众签字确认。23.2.3回放:顺序号全部抽取结束后,将球全部放入抽取箱内;23.2.4抽取中标号:由招标人抽取一个号码球,作为中标号。招标人当众签字确认;23.2.5回放:中标号抽取结束后,将球放入抽取箱内;23.2.6抽取中标人: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顺序号依次各自公开抽取一个号码球,抽中中标号的即为中标人;剩余未抽球应当众展示;各投标人当众签字确人。注:在抽取合格投标人和中标单位时,均在现场由相关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招标人随机抽取,投标人均可以观看开标全过程,默认抽取结果,如有异议当场提出。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23.4经过审查,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4.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通知24.1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的,顺延至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的第一日),同时在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和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wz/xxgk/tzgg/)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编号、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再另行公示中标结果。24.2对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期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24.3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通知之日起的3日内找招标人(招标代理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25.附则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半个小时内在线上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25.投标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五)授予合同26.履约担保和形式26.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可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采用现金转账方式缴纳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采用非现金方式递交的,应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则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至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26.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签订合同27.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7.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7天内进场施工。27.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六)标后管理28.标后管理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28.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文件等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附表1: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项目内容配 备 标 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持有不低于贰 级 水利水电 (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证书上未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上的评审委员会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其他人员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职 位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备注项目技术负责人1 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取得上岗证质检员1取得上岗证安全员1取得上岗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材料员1取得上岗证备注:(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填写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三章合同条款29.合同条款29.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29.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29.3“专用合同条款”是招标人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对应条款内容的具体化或补充,二者若有矛盾,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29.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1)……(2)……(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工程税金按实结算;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甲供材料费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合同通用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执行。通用条款不得修改。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书面确认的对合同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设施及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及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法规、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l)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经审核通过的详细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施工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不少于3套(具体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单位要求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审查完毕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会议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部管理人员;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部管理人员。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发包人上级机关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有出入现场指导、检查的权利。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承包方应予以保密。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允许本施工工程使用,与本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复制、传播和使用。工程竣工后应全部移交发包人。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全额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按招标文件规定。1.14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下(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上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招标人会同投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受理后审核、调整确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4、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满足施工需要容量的水源、电源供承包人使用,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需设立施工用变电设施,由发包人向供电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应费用。(2)于开工前满足有关施工机械、车辆进场等三通一平工作。(3)开工前发包人组织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承包人编制的竣工结算报告;(2)本合同及合同的各项组成文件(3)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4)承包人的劳保核定卡;(5)图纸会审纪要;(6)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7)竣工验收记录;(8)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组成文件;(9)地质勘察报告;(10)施工图纸(由发包人提供)和竣工图纸;(11)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12)设计变更单(由发包人提供)、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13)现场签证单;(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5)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发包方通知、指令、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等文件;(16)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工程资料;(17)其他材料以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为准。上述文件的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规范装订成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28天内,具体按莆政综[2020]47号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资料叁套。(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为施工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周边路口,施工主要出入道路设置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及工地现场(含有关人员和附近过往群众进入现场)安全责任概由承包人全部负责。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在该项目上的代表人,履行本项目的承包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约目标范围内向发包人直接负责。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常驻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同意批准后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伍仟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人员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贰仟元人民币,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责令其退场,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函(保证金),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暂停施工,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暂停施工,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包括死亡、犯罪、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行资格)以外,中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及技术人员、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因不能胜任被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必须派出岗位证书、专业水平和经验能力均符合规定要求的接替人员。派出的接替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职称证书等级应不低于被接替人员的证书等级,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应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考核认可。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贰万元人民币,更换施工员等其他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按承包合同总额的10%处罚承包人,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罚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离场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发包人提交签约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承包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及履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则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到发包人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至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监理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下列文件或凭证,需要同时具备发包人代表的签字和发包人项目公章后始生效:(1)工程变更;(2)费用变更;(3)工期顺延;(4)工程索赔;(5)工程款支付;(6)停工通知、复工通知;(7)分包人的确定;(8)主要设备材料的确定;(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确认;(10)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更换;(11)发包人认为须取得批准方可实施的其他重要事项。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按有关规定执行;(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5)/。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需监理人和业主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工地现场(含有关人员和附近来往群众进入现场)安全工作,并及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施工现场及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安全文明施工,若发现存在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限期整改,如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在同期工程进度款内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施工图纸后7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及专项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14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7天内予以回复。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本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②变更图纸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③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误差导致承包人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④发包人或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金额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7级及以上地震;(2)8级及以上大风袭击工程所在地;(3)一昼夜内降雨量达到60mm以上(上述情况均以莆田市气象台的资料为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发包人应办理临时变压器及水立户的相关手续,临时变压器费用、安装费和水立户费、水立户安装费由招标人支付。使用过程中的费用及设施保管责任及安全管理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发包人对工程、材料设备的规格、等级等进行变更的,也属于变更内容。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地质变化、非承包人原因等莆田市相关规定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2、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发包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发包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5)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3、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1)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发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10.4.1.2(1)现行计价定额: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12.1.2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按通用本执行。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按通用本执行。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其他风险内容:/。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12.1.2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其他风险内容:(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进行核对工程量清单的);(2)主要材料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在5%以内的;主要材料指: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3)施工期间除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6)土方外运、缺方内运距按3公里包干不予调整。如因发包人不能及时征迁的原因造成部分工程不能施工的,工期经确认后予以顺延,但由此产生的误工、窝工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合同期内,因发包人征迁原因部分工程无法施工,可进行工程甩项验收。甩项项目能施工时,由原承包人继续施工。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合同价:1.地质变化、非承包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2.主要材料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在5%以外的;主要材料指: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3.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其间钢筋、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价格及相关措施费用(指涉及设计方案变化导致的措施方案变化,进而导致措施费用变化的。若设计方案不变,实施方案变化的,其费用不调整)上涨的。(二)水泥(非商品混凝土用)、钢筋、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外的,超过5%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三)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⒈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⑴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发包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⑵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发包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⑶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⑷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⑸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2、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⑴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⑵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发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⑶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⑷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10%,若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及履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则发包人不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1、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2、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提交签约合同价款的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不予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到签约合同价款的50%时(含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4%)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扣完为止),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前扣完。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每月施工进度。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其中:(1)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财政部门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备案和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后按50%报建设单位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收件后7天内。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向承包人支付该计量周期的工程进度款,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发包人在上级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14天内支付;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进度款支付不及时为由停止施工及拖延工期,否则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并解除施工合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一式叁份,并应交付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验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第13.2.2款约定。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第13.2.5条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天,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14.1过程结算14.1.1关于采用过程结算的约定:/。过程结算节点如下:/。14.1.2当期过程结算价款内容包括:14.1.3.承包人提交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过程结算资料清单和份数:过程结算申请清单包括:/。14.1.4发包人审批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发包人完成付款的期限:/。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异议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14.2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交完整的结算材料;承包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财审部门审核,其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结算经财审部门审核后且上级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14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两年内,若承包人能履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且工程未出现过重大工程质量缺陷的,则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10天内审核确认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担保的予以解除担保)。承包人不能履行保修责任,且工程出现过重大质量缺陷的,发包人有权押后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延期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担保的予以延长担保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且上级财政资金拨款到位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工程通过竣工(交工、完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从工程通过竣工(交工、完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延长工期但不增加费用。(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按承包合同总额10%处罚承包人,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③承包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承包人假借他人公司名义承接本工程,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b、承包人延期开工达7日;c、承包人施工进度比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预定计划严重拖后,显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d、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三日;e、承包人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承包人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f、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g、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或违法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不能将工程的任何部分予以分解);h、工作草率,不听从发包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承包人如因上述情况之一而遭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使用费用由发包人按当期市场行情价确定后支付)。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按原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95%进行结算,并解除合同,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的,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损失及承担所有责任。若承包人不响应发包人提出的对履约保函等索赔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发包人有权不予出具解除承包人的履约担保的证明文件且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同时,承包人已投资建设的部分无偿归发包人所有,并向承包人追偿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使用费用由发包人按当期市场行情价确定后支付)。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人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按原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95%进行结算,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烈度7度以上地震,风力在8级以上(不含8级)的热带风暴(台风)(以莆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日降雨量超过60mm以上暴雨(以莆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经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及总监确认确实影响工程施工并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或发布的证明为准。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伤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等,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办理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机械设备的保险及按规定需投保的内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必须及时告知发包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承包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2)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征地拆迁等协调工作。(3)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的规划用地红线图范围内施工,对红线图范围外因施工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应积极主动予以协商解决并承担费用。(4)承包人负责看管及维护施工期间发包人提供的供电设施(变压器及供电线路)和供水设施的财产及安全。(5)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6)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其数量、性能和规格不得低于施工组织设计所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7)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使用前必须经发包人及监理、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单价不得调整。(8)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建设厅闽建筑[2022]10号文有关规定执行。(9)根据莆发服〔2013〕59号文件规定“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的内容,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企业违反招标文件规定使用处挂车辆施工不诚信行为情况,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予以曝光被曝光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本市投标。相关部门提供的书面材料未明确限制时间的,自曝光之日起予以限制一个月。(10)承包人必须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其间农民工上访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12)应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闽建建〔2021〕3号),实施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具体费用按实际结算。(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施工中如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则应根据《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闽建〔2012〕6号),以及《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35号)文规定、《关于执行闽建筑〔2012〕35号文的补充通知》(闽建筑[2013]1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使用建机一体化(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企业。(14)因政策、拆迁交地等原因造成分批提供施工用地,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风险,施工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10个工作日内仍未进场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没收保证金。承包人应充分利用已提供场地,抓紧施工,不得以未完全拆迁交地为由拒绝施工,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此行为进行按合同价的10%予以处罚。(15)若施工现场布设有燃气管道、电力通信、路灯电缆等管线,地下管线比较复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制定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与相关管线单位协调配合,做好现有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果施工期间发生管线的损坏事故,一切经济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负法律责任。(16)承包人应自行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施工招标(随机抽取法)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承诺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6)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7)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8)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9)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本企业资质及本项目负责人员信息(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注: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7款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担任项目负责人。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工程质量保证金。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1、我方承诺,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本格式用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时使用(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本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投标、开标等活动时使用(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表2: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项目名称)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我单位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信息系统备案的,按本承诺第2条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或按我单位愿意放弃中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理;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000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2000元违约金。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另附)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招标编号:玖安仙招字【2026】002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福建省中鑫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莲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仙游县度尾镇;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49万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5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2026年02月05日3.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17759013168联系人:小刘,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招标代理机构: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先生,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电话:13705057617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4.招标文件的获取10、联系方式凡受邀请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前通过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9.2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ading.cn)或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wz/xxgk/tzgg/)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9.1工程税金按实结算。5.评标办法9.公告其他说明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wz/xxgk/tzgg/)上发布招标公告。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招标人同时在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和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前;8.发布公告的媒介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第17条款。7.2提交地点为: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招标编号:玖安仙招字【2026】002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度尾镇洋坂村林头片区水坝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福建省中鑫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莲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仙游县度尾镇;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49万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5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3.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受邀请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前通过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或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wz/xxgk/tzgg/)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第17条款。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7.2提交地点为: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同时在仙游县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https://ptxy.etrading.cn)和仙游县度尾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you.gov.cn/dwz/xxgk/tzgg/)上发布招标公告。9.公告其他说明9.1工程税金按实结算。9.2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0、联系方式招标人:仙游县度尾镇洋坂村民委员会;电话:13705057617联系人:吴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177590131682026年02月0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坝修复工程 管理班子配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