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2026)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信息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
告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EY-202600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项目预算:约48.3万元
最高限价: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暂按2.3万平方米计算,单价21元/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发生为准,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实际建筑面积作为该项目的结算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招标范围:精神病院区新建主要综合楼项目的设计总承包,含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执行;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1)投标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向招标单位提交方案调整设计文件。(2)投标人自方案审批通过之日起20个日历天,向招标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3、4条自行查询或承诺。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文件领取方式
发布时间:2026年2月5日
领取方式: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自行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区至善楼三楼招标办
注:各投标人可以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时间以直接送达或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不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滁州市清流中路1401号
联系方式:招标办0550-352382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南路2808号世贸购物生活广场公寓1幢20层2016室
联系方式:赵建飞18755018236
附件1: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附件2:现状图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现状图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CZEY-2026003招标人: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15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7第五章设计任务书23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八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461.第一章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信息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CZEY-202600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预算:约48.3万元最高限价: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暂按2.3万平方米计算,单价21元/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发生为准,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实际建筑面积作为该项目的结算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招标范围:精神病院区新建主要综合楼项目的设计总承包,含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执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1)投标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向招标单位提交方案调整设计文件。(2)投标人自方案审批通过之日起20个日历天,向招标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其被确定为中标人。备注:第3、4条自行查询或承诺。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文件领取方式发布时间:2026年2月5日领取方式: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自行下载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区至善楼三楼招标办注:各投标人可以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递交时间以直接送达或快递送达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不要求。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地址:滁州市清流中路1401号联系方式:招标办0550-352382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南谯南路2808号世贸购物生活广场公寓1幢20层2016室联系方式:赵建飞18755018236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精神病院区新建主要综合楼项目的设计总承包,含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执行。1.3.2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1)投标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向招标单位提交方案调整设计文件。(2)投标人自方案审批通过之日起20个日历天,向招标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1.3.3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等,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中标后中标单位需根据招标人的建设要求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至招标人满意并书面认可,不限修改调整的次数,调整工作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9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分包不允许 2.2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6年2月9日17时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290407638@qq.com2.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6年2月10日17时前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予以公告。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48.3万元,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暂按2.3万平方米计算,单价21元/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发生为准,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实际建筑面积作为该项目的结算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发布媒介: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5.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1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要求一正两副胶状装订成册,资信、技术、商务分别密封,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3.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报评审委员会,按顺序评审。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6.3.2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并标明排序。7.1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公示期限: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5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7.6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公章后方可发出。7.8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应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并商讨书面合同签订事宜。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10.1.1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专家评审费另计);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投标人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图纸等全部技术资料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将归属于招标人,且不得索回。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成果、图纸等全部技术资料中的内容,不需要征得该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不需要支付任何使用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及技术资料等均应为原创,不得包含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造成相关责任及索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付款方式委托设计合同签订后,规划方案设计:投标人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向招标单位提交方案调整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投标人自规划方案经招标人认可后20个日历天,向招标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本项目无预付款,在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市发改委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50%,规划方案设计经市自规局审核通过后支付尾款。2.2.1.总则2.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估算金额:约48.3万元1.1.3本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项目(二次)。1.1.4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2.2.2.1.3招标范围、设计周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精神病院区新建主要综合楼项目的设计总承包,含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执行。1.3.2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1)投标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向招标单位提交方案调整设计文件。(2)投标人自方案审批通过之日起20个日历天,向招标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等,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2.2.3.1.4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2.4.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2.5.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2.6.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2.7.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8.1.9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2.2.9.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2.2.10.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2.11.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3.2.招标文件2.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办法(4)评标办法;(5)设计任务书;(6)合同条款及格式;(7)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3.2.2.2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提出。2.3.3.2.3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可以澄清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澄清的方式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发布。2.4.3.投标文件2.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资信证明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3)拟派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以下材料组成)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⑥诚信投标承诺书;⑦评标办法中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技术标文件:(1)技术标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商务标文件:(1)投标函;(2)商务标评审所需其他材料。2.4.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2.4.4.3.5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2.4.5.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4.6.4投标2.4.7.4.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递交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4.8.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递交,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2.5.5.开标2.5.1.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5.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主持人、监督人等;(2)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按顺序进行评审并记录在案;(4)开标结束。多标包项目按照标包顺序按以上程序依次开标。2.5.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2.5.4.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2.5.5.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5.6.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7.合同授予2.6.1.7.1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3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6.2.7.4签订合同7.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6款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7.4.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4.3除法定情形外,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确需变更的,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资格条件。2.7.8.重新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8.9.纪律和监督2.8.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8.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8.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8.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8.5.10.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依据: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示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雷同的;雷同认定标准:(1)形式雷同:目录结构、排版格式、字体、图表风格、错别字等高度一致;(2)内容雷同: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方案等描述高度相似,甚至出现非通用表述的相同段落(如涉及);(3)联系方式雷同:不同投标人提交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相同或高度关联;(4)文件异常:不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计算机编制、打印,或电子文档属性(如创建者、修改时间、软件版本)异常一致。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3.1.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1审查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密封或手持均视为携带。诚信投标承诺书检验标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本项目不接受离退休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3.2.1.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3)拟组建设计人员情况表(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⑥诚信投标承诺书;⑦评标办法中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3.3.2.审查办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3.4.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3.1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5.4.审查结果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4.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资信标评审(2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设置评审标准1设计团队10分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各专业人员配置齐全、合理,满足本次招标的设计任务要求。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及设计人员资格(职称):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2分;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及设计人员资格(职称):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2分;③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及设计人员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和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2分;;④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及设计人员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2分;⑤暖通专业负责人及设计人员职称(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和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公司注册时间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2企业业绩10分(1)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签订过医院建筑项目单项设计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业绩,得5分;(2)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签订过公共建筑单项设计合同的总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得5分;注: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委托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②若设计委托合同不能反应出建筑面积等信息的,需另行提供其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注: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1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二)技术标评审(5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设置评审标准1总体构思10分总体构思方案需主题设计明确、构思理念新颖,具有系统性整体性考虑,设计理念先进、定位准确、配套完善、功能齐全;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构思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4分,合格得1分,不合格缺项不得分。2功能布局10分功能布局需功能分区合理,各功能区之间衔接自然顺畅,不同流线脉络清晰,相辅相成,空间设计合理,契合现代医疗的需要,体现精神科特点;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功能布局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等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4分,合格得1分,不合格缺项不得分。3外观效果10分建筑外观效果现代简约,整体协调,特色突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外观效果图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4分,合格得1分,不合格缺项不得分。4设计创新10分设计中体现创新,高科技和现代技术运用成熟;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创新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4分,合格得1分,不合格缺项不得分。5与现有建筑的融合设计10分设计方案能够合理利用院区现有场地及建筑条件,合理划分功能;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审:优秀得10分,良好得7分,一般得4分,合格得1分,不合格缺项不得分。注:1、该项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三)商务标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4.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商务标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符合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4.2.2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工程质量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总价评审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7.1商务评分(30分)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2.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值相比,相同的得30分,每增加1%扣0.1分,每减少1%均扣0.1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本项满分30分。3.评标基准价C的确定方法:C=A*Q1+B*Q2,A为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B为本项目最高限价;Q1的取值为10%(1号),15%(2号),20%(3号)。符合性评审完成后由招标人当众抽取Q1值。Q2=1-Q1。4.计算C值、A值、报价与C值百分比及总得分时,均取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表注:1.只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评分。2.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4.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名。4.2.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3.3.评标程序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先进行综合评审。3.1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4.4.3.2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4.评审4.1商务标评审只有通过资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4.1.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4.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1.3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4.1.4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5.5.无效投标条款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5.2.1商务标评审(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5.3其他无效投标情况:(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按第二章“评标方法”第4.2.4项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视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10)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11)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12)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6.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4.7.7.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8.8.评审结果8.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3名。8.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经查实其存在弄虚作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4.9.9.其他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5.第五章设计任务书一、工程概况:1.市二院精神病院区现有四栋主要建筑,现有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本次新建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2.建设用地情况:医院位于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399号,现有精神病院区总占地面积90亩,拟在西侧30亩地上新建住院综合楼及配套附属设施。3.用地面积:精神病院区总占地面积约90亩。4.用地性质:医疗用地5.床位数:现有床位725张,拟新增床位数450张。二、设计任务书:(一)项目背景及区位概述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病房综合楼建设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院区现状:医院精神病院区现有四栋建筑,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含地下室),详见院区总平面图。建设用地情况:医院位于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399号,市二院精神病院区西侧,拟在30亩农疗场地上新建住院病房综合楼。用地面积:总占地面积约90亩。用地性质:医疗用地规划床位:新建住院病房综合楼新增床位约450张,建成后院区总床位数达到1175张(现有床位数725张)。(二)设计内容:1.精神病院区整体规划设计;2.新建住院综合楼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三)设计目标:1.院区规划合理布局医疗模块。新建建筑与原有建筑布局密切结合、合理分区,充分考虑医患需求,方便诊疗过程管理。2.总平面布局门急诊部、医技部、住院部、院内生活用房、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用地功能分区,要求布局合理、目标明确、流线清晰、联系迅速、医患分流、互不干扰,建立一个以病人为中心,医护人员方便使用的医院诊疗环境。结合医疗活动流程,使功能分区合理,各种流线组织清晰;对废弃物、污水的处理,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空间,妥善安排收集流程,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3.建筑设计3.1功能分区根据本区域的气候条件,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创造良好的朝向、间距、采光、通风条件,提供良好的医疗和工作环境。按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设计,改扩建后要满足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3.2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要符合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3.3交通流线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2处,应考虑门、急诊、医疗垃圾出入口分设。要利于医院病人的就诊、康复,避免空间局促、拥挤混乱。内部人流、物流组织应符合诊疗过程管理模式,且便捷、明晰,以缩短患者医疗路线、提高医疗管理效率。废弃物等设立独立通道。物流设立相对独立通道。3.4就医环境创造温馨的病房环境。建筑应考虑防噪音设计,且争取良好日照和通风。住院病区设计需满足院感染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病人隐私保护,多床病房的设计中,将病人个人领域空间的概念突出变现,更好地满足病人对私密性的要求。无障碍设施齐全,满足残疾人就诊需求。3.5车辆停放:地下室主要为机动车泊位、机电设备用房、人防、物流通道等。留出医务人员的单独出入口,实现医患分流。停车位的标准按照滁州市的相关要求,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3.6景观及外立面设计建筑立面应简洁,建筑风格、色彩、造型与周边环境有机协调。院区地面考虑部分林荫停车场,景观植物选择要适应本地气候,养护容易,存活周期长的植物。(三)、建筑规模及功能分配新建一幢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含地下室)精神科住院综合楼:一层和二层为精神科病人康复用房,三层及以上为精神科住院病房。三、投标提供的设计成果文件1、总平面图;2、分析图:包括功能流线分析图、室内外交通、出入口分析图、室内环境分析图;3、绿化景观规划图;4、效果图: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总平面图、鸟瞰图、人行视角沿街群体和单体建筑效果图(包括夜景亮化效果图);5、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图;6、设计方案说明书;7、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设计特点,增加图纸、模型或其他表现手段,更为有效的表达思路和意图。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合 同 编 号:设计证书级:发 包 人:设 计 人:签 订 日 期: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2...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 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2...第五条合同价、付款方式及履约担保5.1合同价:(大写)(小写)。5.2结算价:。5.3付款方式:5.4设计周期:设计周期计算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设计周期(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标准执行。备注:因其他原因影响设计,导致设计周期顺延,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响应文件、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设计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需要设计人到达现场解决问题,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否则将给予3000元/罚款/次。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不完善导致的单位工程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的变更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处以设计单位1万元罚款;每发生一次10~50万(含10万,不含50万)的变更处以设计单位2万元罚款;每发生一次50~100万元以下(含50万,不含100万)变更处以设计单位3万元罚款;每发生一次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变更处以设计单位5万元罚款。累计罚款总额不得超过总设计费用。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将处以500元/天的违约金。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到达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所产生的费用自理。8.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滁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6本合同一式_陆_份,发包人__叁___份,设计人__叁__份。8.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年月日年月日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1.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3)拟派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4)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以下材料组成)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⑥诚信投标承诺书;⑦评标办法中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2)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应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工作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3)拟组建设计人员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附: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_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或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单位名称)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9、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9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9项情形);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6.2(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二(技术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3.投标文件二:技术标目录(1)按技术标评审要求提供(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三(商务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4.投标文件三:商务标目录(1)投标函;(2)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6.4.1.(1)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设计要求及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包括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并按上述要求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和相关服务,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要求。2、我方承诺:一旦我方获得中标资格,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任务(且满足招标文件对各分项期限的要求),并提交设计图纸和相关经济技术资料,并为今后的施工、设备等项目招标和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4、我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专业,执业资格:。5、我单位承诺在接到贵单位通知后在当日内至现场解决相关问题。6、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手机号码:日期:年月日6.4.2.(2)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第八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项目(二次) 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标人: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招标办 联系电话:0550-3523822 (盖章) 2026年2月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赵建飞 联系电话:18755018236 (盖章) 2026年2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住院综合楼初步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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