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招标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
[政采云]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LXC(2026)-3-FW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14760
最高限价(元):91476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1476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预算单价金额35 元/人/天(其中服务费10元/人/天,午餐25元/人),包含内容:食材采购费用、劳务工资、低值易耗品采购费用(其他事宜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本项目提供的工作人员要足额配置,由承包方自行招聘,并提供人员清单。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且能够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确保食堂运营的规范性与可靠性(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新区3号
联系方式:0994-2292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楼1915室
联系方式:13899819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张丹丹、张璐。项目负责人:张丹丹
电 话:13899819470
附件信息:
2026.2.4竞争性磋商文件--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doc1.2M
采购项目编号:XJCLXC(2026)-3-FW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招标代理: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六年一月采购人: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招标代理: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六年一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文件编号:XJCLXC(2026)-3-FW采 购 人: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联 系 人:杨丽联系电话:0994-2292485联系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新区3号邮政编码:831100招标代理: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联系人:杨静、张丹丹、张璐代理人电话:0994-2237888/13899819470代理人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楼1915室邮政编码:831100廉洁自律承诺书为进一步规范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举报电话:0994-2237888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通指引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位于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楼1915室,可采用以下交通方式:1、公交:52路;53路;56路;521路;522路;恐龙馆下车,步行500米即可到达。2、自驾:高德地图导航输入“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停车场入口位于和谐巷。3、建议将车辆停放于地面停车场。来访人员在大堂选乘客梯上19楼。泉州援疆中国电信西南门建国西路吉吉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国西路马仕玖煲友好超市昌吉店友好时尚购物中心·百姓书屋13栋怪兽充电7栋8栋12栋11栋东南门文路甘茶度世纪天道6栋昌吉市宁浩辅路便利店圣水雅阁西北门和谐巷和谐巷东北门和谐巷乐于思芳华酒店中国移动10号楼14号楼1.1号帽牌货冒菜金鸣串烧公元2099A区梓瑞商行大道辅路温馨提示各供应商:欢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成本,温馨提示如下:一、报名:注意报名的截止时间、报名的方式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任何一项不满足的将拒绝接收。二、保证金:如项目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将采购合同发送我司指定邮箱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我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三、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注意采购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和实质性要求,任何一条不满足的将作无效处理。注意采购文件中的评分要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认可。四、投标(响应):注意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文件的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五、结果查询:结果公告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同一网站进行公布,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任何询问项目评审情况和中标(成交)情况的行为都将被拒绝。六、服务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布后,中标(成交)人应及时足额缴纳服务费,我司在收到服务费后才可开具发票。七、中标(成交)通知书:我司工作人员将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时通知中标(成交)的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我司办理领取手续。八、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凭中标(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目录第1章磋商邀请1第2章磋商须知4第3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证明材料24第4章采购项目服务及商务要求26第5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1第6章评审办法32第7章响应文件格式45第8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0第1章磋商邀请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2月25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CLXC(2026)-3-FW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14760.00最高限价(元):91476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1476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预算单价金额35元/人/天(其中服务费10元/人/天,午餐25元/人),包含内容:食材采购费用、劳务工资、低值易耗品采购费用(其他事宜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提供的工作人员要足额配置,由承包方自行招聘,并提供人员清单。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且能够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确保食堂运营的规范性与可靠性(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份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25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2月25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新区3号联系方式:0994-22924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楼1915室联系方式:0994-2237888/138998194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静、张丹丹、张璐项目负责人:张丹丹电话:0994-2237888/13899819470第2章磋商须知第2章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次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方式:见第1章磋商邀请。2采购预算人民币91.4760万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1.4760万元(大写:玖拾壹万肆仟柒佰陆拾元整),控制单价金额35元/人/天。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本项目投标报价仅允许对服务费标准(10元/人)进行下浮调整,午餐标准(25元/人)为固定费用,供应商不得降低,报价中若出现餐费下调,视为无效投标。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情形,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并按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6进口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采购。7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节能、环保)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产品范围。8磋商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2.交款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电子保函保函或者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无效。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程序,建议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为宜。3.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交纳手续。磋商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磋商保证金视为响应无效。4.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6505016260520000168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行号:105885000105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磋商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9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详见供应商须知2.3.3。10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从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坚持撤销的,撤销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1响应文件装订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要求:项目开评标结束后,成交候选人需提供3份(与网上上传标书一致)纸质响应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可邮寄),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地址: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15室 收件人:杨静 联系电话:0994-2237888、1389981947012电子文档/13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包装和密封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的”政采云登录入口”登录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二十一群:44303812,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1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5磋商文件咨询、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第1章磋商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6供应商询问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的询问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询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方式。联系人:杨静联系电话:13899819470。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7质疑1.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质疑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对评审过程质疑时间:为磋商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评审结果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联系人:杨静联系电话:13899819470。注:供应商按要求领取采购文件的,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8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昌吉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994-2517760联系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建国西路4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0采购代理服务费1.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取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招标"的标准下浮50%收取。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3.采用对公账户转账的,相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505 0162 6049 0000 041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21成交通知书领取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杨静联系电话:0994-2237888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15室2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2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4温馨提示1.供应商需准备全流程所必需的硬件设备包括电脑(版本 win7 64位及以上)、麦克风、摄像头、CA证书等。建议使用同一台电脑完成投标、评标相关事宜,且解密CA必须和加密CA为同一把。2.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注册地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3.采购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仍保留核验本次响应文件中证件真伪的权利,必要时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4.采购人有权对所有有关承诺和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如未满足相关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料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25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第2章2.2总则第2章2.21.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第2章2.22.2.2采购主体1.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1.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2章2.23.3.3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1.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第2章2.24.4.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第2章2.25.5.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1.1.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可以与其他承诺一并进行承诺。)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第2章2.26.6.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第2章2.27.7.7响应文件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第2章2.28.8.8知识产权供应商应对以下有关知识产权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供应商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4.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第2章3.3磋商文件第2章3.39.9.9磋商文件的构成1.磋商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磋商文件包括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2章3.310.10.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3.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第2章3.311.11.1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第2章4.4响应文件第2章4.412.12.12响应文件的语言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的签字或印章、护照除外。1.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将可视为无效材料。第2章4.413.13.13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第2章4.414.14.14报价货币本次磋商项目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第2章4.415.15.15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应以非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第2章4.416.16.16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章)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用于符合性审查和磋商,应包括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外的所有材料。第2章4.417.17.17响应文件格式1.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7章的规定要求进行编写。1.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第2章4.418.18.18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政府采购云平台—CA管理—绑定CA—下载驱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立即下载)。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2.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不得使用供应商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3.供应商应使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实质性要求)4.采购文件若有修改,供应商根据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制作或修改并递交响应文件。5.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请自行前往新疆CA等统一认证服务点办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提示:办理时请说明参与新疆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及时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及CA账号绑定,确保顺利参与电子投标。(实质性要求)第2章4.419.19.19响应文件的递交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的”政采云登录入口”登录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jmbs后缀格式)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2.纸质版响应文件要求:项目开评标结束后,成交候选人需提供3份纸质响应文件(与网上上传标书一致)至招标代理机构(可邮寄),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地址: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15室;收件人:杨静联系电话:0994-2237888、138998194703.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4.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供应商按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新疆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的澄清公告中修改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递交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递交。第2章4.420.20.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补充、修改响应文件并签章、加密后重新递交。撤回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重新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第2章4.421.21.21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进行线上解密。供应商进行线上解密。开启解密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第2章5.5电子开标程序1.开标准备工作。供应商需在开标当日、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本项目“开标大厅”参与不见面开标。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大厅(确保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提示:供应商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解密响应文件。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供应商进行线上解密。开启解密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使用加密该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除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确认开标记录。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展示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等内容。如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则只展示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供应商对开标记录(包含解密情况、报价、其他情况等)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如未确认,视为认同开标记录。4.供应商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供应商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电子投标(含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供应商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5.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中止或延迟,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6.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交易活动无关的言论。第2章6.6评审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6章的规定进行。第2章7.7成交事项第2章7.71.1.1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2章7.72.2.2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供应商承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者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需进行情况说明)]。1.2.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第2章7.73.3.3成交结果1.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1.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若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第2章7.74.4.4成交通知书1.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2章7.75.5.5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章8.8签订及履行合同第2章8.81.1.1签订合同1.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1.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第2章8.82.2.2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第2章8.83.3.3合同转包1.1.本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1.2.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2章8.84.4.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第2章8.85.5.5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章8.86.6.6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新疆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2章8.87.7.7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2章8.88.8.8履行合同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2章8.89.9.9验收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第2章8.810.10.10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第2章9.9磋商纪律要求第2章9.91.1.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第2章10.10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第2章11.11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章和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及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本项目不再发布更正公告、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本磋商文件中未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规章的规定执行。2.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承诺符合其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供应商须保证登记的手机号准确无误且保持手机通畅,以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及时联系到位。因供应商原因无法联系到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报价:本项目所有与报价(包括首次报价、二次/最终报价)相关内容均不在采购过程中公开唱标。报价情况请于新疆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下查看。第3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证明材料1、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①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出具报告机构、人员的证照)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注:a.以上①②必须同时提供;b.投标人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1)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证明材料:(1)本项目提供的工作人员要足额配置,由承包方自行招聘,并提供人员清单。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且能够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确保食堂运营的规范性与可靠性(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8.按要求成功获取磋商文件代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表即可,供应商无须提供。9.按照规定缴纳了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出具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加盖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联合体参与响应的,作无效处理(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准。注意: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2.上述内容中涉及承诺函的,供应商可以单独提供,也可以一并进行承诺;3.供应商若未将用于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放入资格性审查阶段对应的界面的,视为未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第4章采购项目服务及商务要求第一节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监督所)2026年度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项目范围: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监督所)机关食堂的整体运营服务预算金额:35元/人/天(按单价报价,按月据实结算)就餐人数:约99人,最终按实际刷卡就餐人数为准,每月一核算。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营模式:采用合作承包经营模式,即通过招标引进专业餐饮管理公司,由专业餐饮管理公司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服务。餐费及服务费标准:本项目预算单价金额35元/人/天(其中服务费10元/人/天,午餐25元/人),包含内容:食材采购费用、劳务工资、低值易耗品采购费用(其他事宜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按招标方要求采购绿色新鲜无公害食材,且食材供应商选用及采购须经采购人认可。(附自拟格式承诺函)2.投标供应商应信誉良好、透明经营,且过往餐饮服务无食物中毒、安全生产事故及债务纠纷。(附自拟格式承诺函)3.供应商须依法经营,保障职工权益与饮食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依《昌吉州州直机关食堂管理指南(2024年)》要求,建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与应急处置方案并报送监管部门及主管单位。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做好食堂经营管理,完善操作规程,签订并遵守食品安全责任书。4.供应商需配合采购方在832平台上完成政府采购扶贫商品的年度采购份额。(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临时加菜、非工作日的加班等特殊情况的加餐处理,须在40分钟内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二)服务目标1.做好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餐饮服务。2.妥善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用餐任务。(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中标方无条件提供全年工作日每天午餐及承担临时供餐服务,周末及节假日为值班、加班人员提供配送餐服务,费用按照实际用餐人数结算,不增加服务费用。2.按招标方要求售卖自制食品及规定商品。3.根据餐厅服务标准不同,不断创新花色品种。4.负责食堂账目盘点及刷卡监督、食材采购等相关管理工作。5.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卫生大扫除等相关规定,按照招标方要求开展工作。6.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按招标方要求开展工作。7.每个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且建立台账。8.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等的使用安全,加强对电器的日常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烟道清洗。与采购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建立完善的人员档案,能随时提供从业人员信息。9.负责食堂每日产生的餐厨垃圾的清运工作,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卫生隐患。(四)供餐服务标准及供应品种1.餐费自费标准(自助餐):午餐25元/人。2.午餐标准:四荤两素一汤一酸奶一杂粮两水果,其中包含一个大荤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餐食)(1)大荤菜:(红烧牛排、红烧羊排、杂粮烧牛腩、土豆烧牛腩、梭边鱼烧豆腐、红烧草鱼、剁椒鱼块、辣子鸡、椒麻鸡、大盘鸡、风味烤肉、过油肉、牛肉大杂烩、麻辣虾尾、薯条大虾、红烧带鱼、红烧丸子)(2)两种主食(米饭、抓饭、什锦炒饭、蛋炒饭、拌面、干煸炒面、丁丁炒面、臊子面、炸酱面、打卤面、爆炒黄面、丸子汤、粉汤、饺子、烤饼、凉皮)3.依据节气、四季更迭及传统节日,紧密融合食品安全及营养学要求,每月更新菜谱;不断尝试新的配方和烹饪方法,对菜品的口感、色泽、香气等方面细心调整,确保达到最佳效果,不断增进食堂餐饮服务的质量与水平。4.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所提供的米、面、油、肉和调料、配料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有相关佐证材料,并且需通过甲方的验收。要求及验收标准:(1)蔬菜类:色泽鲜嫩、无黑斑、无烂叶、无烂心、无虫眼、无机械损伤等。农残不超标,并可溯源。品种丰富,质量均匀。(2)瓜果类:果形完整、未软化、新鲜、完好,无腐烂变质,基本不含可见异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机械损伤,基本无虫害,无异常气味和味道,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农残不超标,并可溯源。要求品种丰富,质量合格。(3)粮油、副食品类:品牌不限,不得有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须有生产日期及有效期。(4)牛羊肉类:牛羊肉(均为鲜肉),供货时每批次货物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均匀深红色、表面光泽、纹路紧密、脂肪乳白色或是微黄无异味、触摸时不粘手、弹性好、严禁使用注水肉、冷冻肉。(5)牛羊鸡鸭鱼肉供货时每批次货物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包装必须标识齐全,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无干缩、无变色、无异味,水分损失不得超过3%。理化指标及药残必须符合国家对于新鲜牛羊鸡鸭鱼肉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动物检疫法》。(五)人员配备要求鉴于食堂每日就餐人数大约为99人,为保障食堂餐饮服务的质量与安全,现需配备一套完整的人员体系。该人员体系涵盖厨师长兼炒锅、面点厨师、厨工、库管等关键岗位。三、服务费用构成(一)中标方保障性服务费用含人工工资、社保、管理费、税费、低值易耗品采购(含消杀用品)、餐厨垃圾清运费、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每年两次)、烟道清洗(每年四次)等费用。(二)水费、电费、暖气费由采购人承担,中标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如存在中标方浪费现象,每发现一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承担500元的赔偿金。(三)食堂现有厨杂用品由采购人移交给中标方。(四)餐厅现有设备免费提供给中标方使用,不足部分由中标方无偿补充,中标方应按照设备要求方法或性质及规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有责任修复或照价赔偿。日常正常(中小型)维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1000元以下含1000元),维修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三证齐全,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因材料耽误维修,影响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因工作需要,餐厅、操作间需要增加其他设备,由中标方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待采购人审定批准后由采购人购买。(五)中标方应对所使用的全部厨具在保证日常清洁卫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还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其中对厨具设备必须每半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修和清理;要求重点加强对电器及烟道的日常检查;烟道清洗一年不少于四次。以上所需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四、费用调整规则本项目投标报价仅允许对服务费标准(10元/人)进行下浮调整,午餐标准(25元/人)为固定费用,供应商不得降低,报价中若出现餐费下调,视为无效投标。五、食品安全及卫生要求(一)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驻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二)实施原料采购控制,加强采购检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加强对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加强对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定期清洗、校验,按要求对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四)做好蔬菜、米面、油、肉、副食品等食材的储存保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严格按照规范动作完成捡菜、洗菜、切菜、烹饪等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卫生。(五)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满足检验需要,并做好记录。食品留样存放的冰箱应专用,并专人负责,上锁保管。(六)不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1.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2.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4.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及半成品(预制菜);5.监管部门在食谱审查时认定不适宜提供的食品。六、中标方要求(一)中标方负责安全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餐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不能在餐厅内进行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二)中标方要立足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价格管理等制度。接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和职工代表的合理建议。严格服从卫生部门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三)中标方负责餐厅的安全生产工作,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无安全事故。招标方有权对中标项目食堂的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中标方必须采纳管理方的合理意见。(四)中标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责任;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餐厅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身体体检,体检费用均由中标方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管理制度,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权提出处理意见。(五)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个人仪容仪表符合卫生制度标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自身原因违反操作规程,所产生的一切事故和人身损害(含第三人及工伤)等相关责任、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其他事宜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七、考核制度(一)中标方人员配备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明确人数、工种;(二)采购食品(蔬菜为时令蔬菜,肉蛋禽等要有防疫、检疫证,保证新鲜);(三)食谱每周五进行审核、公布、临时调整应提前报备;(四)经营场所的电力、给排水、安防监控等改造,以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改造内容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无偿承担相关费用。(五)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情况,了解职工对食堂伙食的满意程度,并设立意见箱,随时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接受采购人检查监督。(六)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七)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菜品抽样检查,不达标将按合同进行相应处罚。(八)机关食堂进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标准见附件《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绩效考核标准》,如一年内连续3次考核达不到服务要求(考核90分以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进行采购,对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九)根据食堂就餐人数设置岗位,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炒锅、面点、主食的岗位需配备专业技术较强的人员(经营方派遣厨师需具备相应的厨师资质证书或经甲方测试后予以确认)。考核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考核未达标的费用结算时劳务等综合费用按分值比例结算,详情及方式方法签订合同时约定。中标方主要负责人(如项目经理、主管)不得中途随意更换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将项目经理、主管人员信息作为合同附件一同装订。八、违约责任中标方若出现以下违规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将立即解除《服务合同》:(一)供餐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干部职工出现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二)供餐质量未达既定标准,通过隐蔽手段谋取不当利益,引发干部职工不满,出现针对饭菜质量的投诉情况;(三)熟食的售卖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九、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绩效考核标准考核维度标准内容规定分值扣分内容累计扣分一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0分)必须做到“制度”上墙,对有关内容做到人人应知应会,并且逐条落实,杜绝发生食物中毒。10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10分)操作间设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4电器设备接地良好,有漏电保护,线路无老化、裸露2正确使用电器设备,按标准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三全部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6分)全体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年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健康证3有危害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能上岗3四原料和成品实行“留样”和“四不”制度(14分)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和超过保质期的成品3不存放腐烂变质的原料和超过保质期的成品3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不供应剩饭、剩菜及其他变质的食品3成品要严格遵守留样制度2五食品存放实行“三隔离”制度(5分)生食、熟食必须隔离,分开存放2成品、半成品必须隔离(毛料与净料隔离)防止交叉污染2食物与杂物、洗消用品隔离1六餐具、用具管理实行“四过关”制度(12分)设专人负责清洗消毒,保证餐具、用具洁净,无残留物3有消毒设施和消毒材料3有原始消毒记录3餐具消毒后必须放入全封闭餐具柜,防止二次污染,长时间未使用的餐具在使用前要重新消毒3七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5分)卫生区划分必须责任明确2餐厅内空气清新,无刺激性异味1门窗无灰尘,无油渍,桌椅摆放整齐美观2桌面台面无灰尘、碎菜、废料、油渍、汤汁等杂物2食品加工机械内外保持清洁,无残留物,无异味2地面无积水、碎菜、油污,地沟无异味2仓库或储物物品摆放整齐,地面保持清洁2仓库及操作间有灭鼠、灭蝇、灭蟑螂措施2八个人卫生实行“四勤”制度(6分)工作时必须衣帽整齐,进出操作间必须更换工作装2冷菜配制必须戴口罩,工作服、工作帽必须清洁、无异味2头发必须放入工作帽内,手和指甲必须干净,工作时不许戴戒指、手镯、手表,更不许涂指甲油,男士不留胡须2九饭菜质量与品种(20分)1.菜品色泽新鲜、清亮、着色合适,视觉感官舒适;2.味道鲜美,调味恰到好处,能体现菜品特色;3.菜品营养搭配合理,富含多种营养元素,能满足人体需求;4.食材新鲜,无变质、无异味,符合卫生标准;5.每餐菜品种类齐全,有多种套餐搭配,能满足不同人群的口味需求101.每餐提供四荤两素一汤一酸奶一杂粮两水果,其中一个大荤菜,能满足不同职工的口味需求;2.提供2种主食选择;3.严格执行每天食谱制度;4.定期推出新菜品,能给就餐者带来新鲜感10十卫生教育制度(2分)从业人员必须掌握饮食卫生知识,有关的考试考核必须合格2考核人员签字得分被考核单位人员签字第二节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应是完成采购内容所需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的报价及所发生的:包括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所有服务价格、劳务、食宿、设备、交通、保险、售后服务、利润、相关税费及市场价格风险在内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在保证服务期限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供应商一方承担责任。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要求。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第5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4章、第8章所包含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6章评审办法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推荐成交供应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6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2.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影响评审的;(2)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影响评审的;(3)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4)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5)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6)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8)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1.4磋商小组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磋商文件是否有属于应当停止评审的情形。2.2资格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第3章)、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审查标准如下:项目评审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加盖供应商公章)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和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2)财务状况报告:①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出具报告机构、人员的证照)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注:a.以上①②必须同时提供;b.投标人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1)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提供的工作人员要足额配置,由承包方自行招聘,并提供人员清单。所有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且能够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确保食堂运营的规范性与可靠性(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 联合体:非联合体形式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作无效处理(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照规定缴纳了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出具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加盖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结 论注:①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允许其参加符合性评审,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则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允许其参加符合性评审。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②请供应商按资格审查内容逐条上传,如不响应或上传的资料不齐全,后果自行承担。2.2.2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位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本章2.3.1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3.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符合性评审标准如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响应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注:①授权委托书按本磋商文件第 7 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并按格式要求签字或加盖印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扫描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格式签署、盖章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盖电子签章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响应有效期90天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2.4.1、2.4.2、2.4.3、2.2.8条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要求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报价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响应文件是否存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结 论注:以上每一项结论均为“合格”的,则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允许其参加磋商,如有任意一项结论为“不合格”的,则供应商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如果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应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经营者)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9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和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审查后,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4.10供应商退出磋商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供应商不提供退出磋商的书面说明,也未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递交《最后报价表》的,视为其退出磋商。2.5最后报价2.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算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供应商进入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评标大厅中,等待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开启二次报价,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二次报价,并签章确认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最后报价表上传至政采云,未在规定时间上传的按无效处理。2.5.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2.5.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经营者)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2.5.5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6关于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8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0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经营者)或者代理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授权书(代理人为同一人的可不再提供)。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2.3.1和2.5.3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2综合评分明细表本次评审采用百分制,供应商总得分=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分类型评分因素评价内容分值价格部分10分报价得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10分商务技术部分90分业绩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注: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或银行回单,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需体现签署日期、服务期限、合同标的等关键内容,不满足的不予计分)。6分履约评价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履约评价为准)承接的类似餐饮服务类项目履约评价,每提供一份完整满意度证明材料的得2分,满分4分。注:履约期项目业主出具的满意度评价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4分食品安全责任险供应商以往为经营的食堂购买过“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满分3分。(提供保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分项目人员配置供应商投入人员:1、供应商配置1名有充足经验以及较强管理能力的项目经理,具有餐饮业管理经历,得3分;(提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具备中式烹调师资格证的,1名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面点师具有面点师证,1名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帮厨(厨工)1名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库管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①项目经理、厨师及面点师均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②帮厨(厨工)、库管均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得分。③项目经理可兼任厨师,库管可由其他人员兼任。其余人员具备多个证书不重复计算。12分运输车辆根据供应商具备运输车辆的数量及完好率等情况进行评审:1、每提供一台运输车辆,且运输车辆完好,得2分。2、除上述一台运输车辆外,另投入一台冷藏配送车辆,且冷藏配送车辆完好的,得2分。冷藏配送车辆还需提供能反映出冷藏功能的证明材料。注:①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正面图片及保险单,未提供的不得分。②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正面图片及保险单,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服务方案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服务管理方案,方案包括:①原料存放分类方案;②供餐服务方案;③烹饪控制方案;④留样、添加剂控制流程方案等。⑤日常管理流程图;根据每个节点落实到人,责任到人;⑥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⑦员工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⑧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方案;⑨节能控制措施 (针对水、电、餐具及器材);⑩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⑪投诉建议处理方案及整改措施。1、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22分;2、方案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5分;3、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8分;4、方案较差、内容空泛、无实质性内容的得3分;5、未提供不得分。22分供餐菜品搭配方案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配方案。1、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理,营养搭配均衡科学的得14分;2、菜品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合理,营养搭配较为均衡科学的得9分;3、菜品种类搭配不丰富,营养搭配均衡性和科学性一般的得4分;4、菜品种类搭配单一,营养搭配均衡性和科学性较差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14分食品安全保证措施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对所投主副食品的新鲜程度进行承诺,保证供应的食品数量、质量符合采购人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所供应食品无腐烂变质、超出保质期、缺斤少两等质量保证。1、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详尽且完善、保障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且优势明显得10分;2、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完善、保障措施较为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7分;3、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保障措施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一般且优势不明显得4分;4、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差、保障措施差,可操作性较差且无优势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10分食材管理方案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有具体食材管理制度、流程及标准,方案在验收、出入库、消耗等环节,有详细、规范的卫生、质量管控方案。1、食材管理方案考虑完整、涵盖内容全面,操作性强得5分;2、食材管理方案考虑较完整、涵盖内容较全面,操作性较强得4分;3、食材管理方案完整性一般、内容全面性一般,操作性一般得2分;4、食材管理方案较差,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5分应急预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服务方案: 方案包括:①停水停电停气;② 食品安全事故;③水管爆裂;④火灾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1、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得10分;2、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的得7分;3、应急预案有瑕疵,执行力较差的得4分;4、应急预案措施不合理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10分其中:报价部分10分,商务部分29分,技术部分61分。具体打分标准如下: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审专家应对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给出详细的评审说明(报价评分项除外)。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5.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5.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5.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5.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6.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6.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6.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6.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评审专家规定的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6.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7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注明在**节点下第**页,如“商务偏离表”第**页)目录1、资格证明文件……2、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如有)三、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3.响应函4.承诺函5.服务偏离表6.商务偏离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0.项目实施方案11.知识产权承诺函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请供应商按照以上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上传的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清晰可辩,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由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3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证明材料”进行编制。后附部分格式,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一:相关资格承诺函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格式二:承诺函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公司非联合体参与响应。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格式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格式五:(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二、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报价(元/人/天)(按单价报价,按月据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保证金缴纳方式备注1(元/人/天)注:1、本项目投标报价仅允许对服务费标准(10元/人)进行下浮调整,午餐标准(25元/人)为固定费用,供应商不得降低,报价中若出现餐费下调,视为无效投标。2、最终每月结算的价款,按照供应商实际供货数量、金额,与中标供应商具体用餐人数之和进行结算。序号报价(元/人/天)(按单价报价,按月据实结算)合同履行期限保证金缴纳方式备注1(元/人/天)注:1、本项目投标报价仅允许对服务费标准(10元/人)进行下浮调整,午餐标准(25元/人)为固定费用,供应商不得降低,报价中若出现餐费下调,视为无效投标。2、最终每月结算的价款,按照供应商实际供货数量、金额,与中标供应商具体用餐人数之和进行结算。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及本项目采购内容,详细报出各类服务的价格,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合计金额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有效性。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报价应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采购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三、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本授权委托书需同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加盖公司公章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签字或印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3.响应函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采购,总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提供3份(与网上上传标书一致)纸质响应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7.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本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8.(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4.承诺函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已知晓全部磋商文件的内容,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2、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或者(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说明:填写“(1)供应商名称1;(2)供应商名称2;(3)……”)。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4、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6、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8、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符合其要求。9、我方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10、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11、若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照本磋商文件约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 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6.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编号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34…注: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第4章“第一节服务要求”的要求应答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2.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均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以未作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7.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123…注: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第4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的要求应答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2.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均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以未作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8.供应商拟配备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相关资料(无可不提供)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1.1.1.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1.1.1.2.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9.供应商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10.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由供应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且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11.知识产权承诺函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针对以下内容,我方承诺: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我方如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同时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我方如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因我方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而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我方已将响应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了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日期: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第8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订,签订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不得违反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约定。(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服务合同(参考本)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注:仅供参考,实际以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主。甲方: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吉州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对甲方餐厅的承包事宜进行约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一、委托服务事项甲方将昌吉回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餐厅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不准对外经营。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甲方负责做好每天的饭菜质量监管工作。二、委托服务期限、服务费用1.委托管理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XXXX年XX月XX日止。2.餐厅人员不少于XX人,人工费用及管理费用XXXX元/月。甲方按照午餐25元/人向乙方进行结算:其中由职工支付3元/人,剩余部分由甲方按22元/人支付。就餐费用按月计算,结算时按实际就餐人数,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开票支付。3.本协议人工费用及管理费用包括:厨师工资、社会保险、大额意外险、服装费、小型维修、烟道清洗、厨房清洁用品、碗筷清洗消毒、桌椅板凳餐车购置维护、节假日送餐、发票税金等。协议期内,遇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因素导致各项费用调整的,双方协商解决。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1.乙方须按招标方要求采购绿色新鲜无公害食材,且食材供应商选用及采购须经甲方认可。2.乙方应信誉良好、透明经营,且过往餐饮服务无食物中毒、安全生产事故及债务纠纷。3.乙方须依法经营,保障职工权益与饮食安全,提供优质服务。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依《昌吉州州直机关食堂管理指南(2024年)》要求,建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与应急处置方案并报送监管部门及主管单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做好食堂经营管理,完善操作规程,签订并遵守食品安全责任书。4.乙方需配合采购方在832平台上完成政府采购扶贫商品的年度采购份额。5.乙方在接到甲方临时加菜、非工作日的加班等特殊情况的加餐处理,须在40分钟内响应。(二)服务目标1.做好昌吉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餐饮服务。2.妥善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用餐任务。(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乙方无条件提供全年工作日每天午餐及承担临时供餐服务,周末及节假日为值班、加班人员提供配送餐服务,费用按照实际用餐人数结算,不增加服务费用。2.按甲方要求售卖自制食品及规定商品。3.根据餐厅服务标准不同,不断创新花色品种。4.负责食堂账目盘点及刷卡监督、食材采购等相关管理工作。5.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卫生大扫除等相关规定,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工作。6.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按甲方要求开展工作。7.每个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且建立台账。8.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等的使用安全,加强对电器的日常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烟道清洗。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建立完善的人员档案,能随时提供从业人员信息。9.负责食堂每日产生的餐厨垃圾的清运工作,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卫生隐患。(四)供餐服务标准及供应品种1.餐费自费标准(自助餐):午餐25元/人。2.午餐标准:四荤两素一汤一酸奶一杂粮两水果,其中包含一个大荤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餐食)(1)大荤菜:(红烧牛排、红烧羊排、杂粮烧牛腩、土豆烧牛腩、梭边鱼烧豆腐、红烧草鱼、剁椒鱼块、辣子鸡、椒麻鸡、大盘鸡、风味烤肉、过油肉、牛肉大杂烩、麻辣虾尾、薯条大虾、红烧带鱼、红烧丸子)(2)两种主食(米饭、抓饭、什锦炒饭、蛋炒饭、拌面、干煸炒面、丁丁炒面、臊子面、炸酱面、打卤面、爆炒黄面、丸子汤、粉汤、饺子、烤饼、凉皮)3.依据节气、四季更迭及传统节日,紧密融合食品安全及营养学要求,每月更新菜谱;不断尝试新的配方和烹饪方法,对菜品的口感、色泽、香气等方面细心调整,确保达到最佳效果,不断增进食堂餐饮服务的质量与水平。4.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所提供的米、面、油、肉和调料、配料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有相关佐证材料,并且需通过甲方的验收。要求及验收标准:(1)蔬菜类:色泽鲜嫩、无黑斑、无烂叶、无烂心、无虫眼、无机械损伤等。农残不超标,并可溯源。品种丰富,质量均匀。(2)瓜果类:果形完整、未软化、新鲜、完好,无腐烂变质,基本不含可见异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机械损伤,基本无虫害,无异常气味和味道,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农残不超标,并可溯源。要求品种丰富,质量合格。(3)粮油、副食品类:品牌不限,不得有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须有生产日期及有效期。(4)牛羊肉类:牛羊肉(均为鲜肉),供货时每批次货物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均匀深红色、表面光泽、纹路紧密、脂肪乳白色或是微黄无异味、触摸时不粘手、弹性好、严禁使用注水肉、冷冻肉。(3)牛羊鸡鸭鱼肉供货时每批次货物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包装必须标识齐全,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无干缩、无变色、无异味,水分损失不得超过3%。理化指标及药残必须符合国家对于新鲜牛羊鸡鸭鱼肉要求的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动物检疫法》。(五)人员配备要求鉴于食堂每日就餐人数大约为99人,为保障食堂餐饮服务的质量与安全,现需配备一套完整的人员体系。该人员体系涵盖厨师长兼炒锅、面点厨师、厨工、库管等关键岗位。四、服务费用构成(一)乙方保障性服务费用含人工工资、社保、管理费、税费、低值易耗品采购(含消杀用品)、餐厨垃圾清运费、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每年两次)、烟道清洗(每年四次)等费用。(二)水费、电费、暖气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如存在乙方浪费现象,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500元的赔偿金。(三)食堂现有厨杂用品由甲方移交给乙方。(四)餐厅现有设备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不足部分由乙方无偿补充,乙方应按照设备要求方法或性质及规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有责任修复或照价赔偿。日常正常(中小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000元以下含1000元),维修所使用的材料必须三证齐全,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因材料耽误维修,影响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因工作需要,餐厅、操作间需要增加其他设备,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待甲方审定批准后由甲方购买。(五)乙方应对所使用的全部厨具在保证日常清洁卫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还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其中对厨具设备必须每半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修和清理;要求重点加强对电器及烟道的日常检查;烟道清洗一年不少于四次。以上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五、食品安全及卫生要求(一)乙方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驻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二)乙方实施原料采购控制,加强采购检验,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确保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乙方加强对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加强对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的定期清洗、校验,按要求对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四)乙方做好蔬菜、米面、油、肉、副食品等食材的储存保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严格按照规范动作完成捡菜、洗菜、切菜、烹饪等流程操作,确保食品卫生。(五)乙方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满足检验需要,并做好记录。食品留样存放的冰箱应专用,并专人负责,上锁保管。(六)乙方不使用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1.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2.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4.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及半成品(预制菜);5.监管部门在食谱审查时认定不适宜提供的食品。六、乙方服务要求(一)乙方负责安全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餐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不能在餐厅内进行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二)乙方要立足为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价格管理等制度。接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和职工代表的合理建议。严格服从卫生部门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三)乙方负责餐厅的安全生产工作,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无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对中标项目食堂的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乙方必须采纳管理方的合理意见。(四)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餐厅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身体体检,体检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管理制度,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有权提出处理意见。(五)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个人仪容仪表符合卫生制度标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自身原因违反操作规程,所产生的一切事故和人身损害(含第三人及工伤)等相关责任、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其他事宜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七、考核制度(一)乙方人员配备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明确人数、工种;(二)采购食品(蔬菜为时令蔬菜,肉蛋禽等要有防疫、检疫证,保证新鲜);(三)食谱每周五进行审核、公布、临时调整应提前报备;(四)经营场所的电力、给排水、安防监控等改造,以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改造内容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无偿承担相关费用。(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了解职工对食堂伙食的满意程度,并设立意见箱,随时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六)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七)甲方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菜品抽样检查,不达标将按合同进行相应处罚。(八)机关食堂进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标准见附件《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绩效考核标准》,如一年内连续3次考核达不到服务要求(考核90分以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进行采购,对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九)根据食堂就餐人数设置岗位,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炒锅、面点、主食的岗位需配备专业技术较强的人员(经营方派遣厨师需具备相应的厨师资质证书或经甲方测试后予以确认)。考核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考核未达标的费用结算时劳务等综合费用按分值比例结算,详情及方式方法签订合同时约定。乙方主要负责人(如项目经理、主管)不得中途随意更换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将项目经理、主管人员信息作为合同附件一同装订。八、付费方式及相关规定(一)职工餐厅实行费用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1.员工工资及福利。2.食堂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纸巾、拖把、水桶、牙签等)。3.食材(米、面、油、菜、肉、副食品等)。4.员工服装费。5.综合税费。6.厨房、餐厅设备维修更换费用。7.安全生产设施投入。(二)付款方式1.服务费部分:本合同项下每月服务费为固定金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2.餐费部分:餐费按每月实际就餐人数结算,结算标准为每人每月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餐费结算清单,甲方审核无误后于______日前支付。3.每月15日前按照每餐次实际刷卡就餐人数、送餐打包数量及服务质量情况支付上月伙食费。伙食费(午餐x元),每餐次实际刷卡就餐人数补助部分按财政局每月实际拨付补助数和每月绩效考核分数比例(绩效考核标准见附件)进行结算,月考核分值100分至97分按照财政拨付补助费用全额拨付;月考核分值96分至94分按照财政拨付补助费用扣减2%;月考核分值93分至91分按照财政拨付补助费用扣减4%;月考核分值90分至88分按照财政拨付补助费用扣减6%;月考核分值86分以下按照财政拨付补助费用扣减10%。外单位特殊需求供餐的由需求人自行结算,甲方不承担该部分费。(三)承包期内厨房设备日常维护、维修由乙方承担,其他必须添置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资产属乙方)。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切实履行餐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甲方安排管理人员,代甲方履行监管责任,确保食品安全、饭菜质量及服务质量。2.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饭菜质量、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管,甲方结合乙方的服务质量、职工评价等因素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但扣除金额不高于乙方当月服务费用的XXXX%。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用餐秩序,并加强对职工的管理。4.协议期间甲方提供餐厅的水、电、暖及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5.甲方在协议期届满前XXXX天与乙方就续约事宜开展协商,甲方结合乙方的服务质量、职工的评价等因素对乙方进行考核,若不能达成继续托管协议或确定本协议期届满之后乙方不再托管的,甲方有权对外发布招标公告,乙方应当在协议期限届满后XXXX日内退场并将餐厅完整交给甲方。6.若在乙方托管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严重过失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自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协议告知书之日起,甲方有权发布对外托管的各类信息和招标公告。7.甲乙双方按实际就餐人数核对数据,经双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收据等甲方财务核算所需资料后,甲方申请付款。8.甲方应当向乙方交付餐厅时明确告知乙方各种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维护方式,及餐具的放置位置,确保乙方知悉并能够正确使用。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乙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及证件合法合规。2.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到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严禁腐烂变质食品进入餐厅,保持菜品新鲜卫生。3.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一年体检换证1次,并予以公示。工作期间必须穿戴统一服装,戴帽子、口罩,服装整齐干净,注重个人卫生,按时修剪指甲,工作时佩戴一次性手套。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因乙方不当操作造成意外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5.要定期清理和疏通厨房的排水沟,厨房、餐厅范围内外的卫生,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和垃圾倒在甲方指定的地方,保证卫生整洁。6.未经允许,乙方厨房员工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违者将按市场价赔偿。7.乙方应当督促厨房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轻易进入甲方办公区域。8.根据食堂每月就餐费用,乙方在每月XXXX日前按甲方财务核算要求按时开具托管服务类的发票、收据等进行结算。9.乙方应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因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为其员工购买保险,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意外伤害等情形造成乙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人员人身、财产受损害的,应当由甲方负责赔偿。10.乙方需安排人员做好职工订饭、刷卡的监管。十一、违约责任1.若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身体不适或中毒的,经相关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