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预防养护工程招标公告(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6)
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无
招标人
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
0379-63200718
代理机构
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937989630
项目批准文件
《关于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洛市交规函〔2024〕12号)
项目概况
伊河大桥位于S314虞灵线洛阳市境内,中心桩号为K389+778,伊河大桥始建于2009年,分上、下行双幅桥梁,桥跨布置为30-30m,桥梁全长906米,桥梁上、下行宽度均为18.15m,全宽37m,桥面为沥青混凝土铺装,设计荷载为公路1级。
拟招标项目
序号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计划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资金来源
备注
说 明: 本招标计划发布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招标公告信息为准
附件:
招标文件.pdf
附件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意见反馈表项目名称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招标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反馈意见意见依据反馈人联系方式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文件并提出意见,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项目编号:招标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二月特别提示1、投标文件制作1.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投标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ggzyjy.ly.gov.cn)首页-【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栏目-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5、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注:以上提示性内容与招标文件正文不符的,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附件1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项目代码/标段名称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招标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吕先生0379-63200718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先生18937989630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斤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口无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无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无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无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无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无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位签招标人位签章)2076年1月2122111月2日2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定标方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已由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洛市交规函〔2024〕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项目编号:2.3建设地点:洛阳市境内;2.4工程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3894173.00元;2.5资金来源:部省补助+地方自筹;2.6建设规模:伊河大桥位于S314虞灵线洛阳市境内,中心桩号为K389+778,伊河大桥始建于2009年,分上、下行双幅桥梁,桥跨布置为30-30m,桥梁全长906米,桥梁上、下行宽度均为18.15m,全宽37m,桥面为沥青混凝土铺装,设计荷载为公路1级。本次招标内容为:对桥面沥青铣刨重铺、更换伸缩装置、更换人行道栏杆、中央分隔带护栏混凝土顶增设钢扶手加高、增设防撞护栏、人行道板破损拆除及修复、上(下)部结构混凝土病害处理、上(下)部结构裂缝病害、更换支座、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8计划工期:90日历天;2.9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2.10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2.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1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核查随机法”。2.15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henan.gov.cn/luo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3.2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3信誉要求: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至2024年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信用等级评价。(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4.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4.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日时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5.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八、中标通知书发放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九、签订合同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十、发布公告的媒体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上发布。10.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379-63200718招标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绿地中心南塔1516室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18937989630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181702026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洛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联系人:吕先生电话:0379-6320071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绿地中心南塔1516室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189379896301.1.4项目名称洛阳市S314虞灵线伊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项目1.1.5建设地点洛阳市境内1.1.6建设规模伊河大桥位于S314虞灵线洛阳市境内,中心桩号为K389+778,伊河大桥始建于2009年,分上、下行双幅桥梁,桥跨布置为30-30m,桥梁全长906米,桥梁上、下行宽度均为18.15m,全宽37m,桥面为沥青混凝土铺装,设计荷载为公路1级。本次招标内容为:对桥面沥青铣刨重铺、更换伸缩装置、更换人行道栏杆、中央分隔带护栏混凝土顶增设钢扶手加高、增设防撞护栏、人行道板破损拆除及修复、上(下)部结构混凝土病害处理、上(下)部结构裂缝病害、更换支座、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2.1资金来源部省补助+地方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1.3.4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1.3.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3.6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见附录6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见附录7其他要求:见附录8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补遗书、澄清、修改等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2、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清。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所有澄清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所有澄清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请各投标人关注系统通知,如有遗漏自行负责。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修改均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所有答疑及招标文件修改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请各投标人关注系统通知,如有遗漏自行负责。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补遗书、澄清、修改等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及投标人确认收到补充文件的书面形式确认(如有);2.投标人认为其他所需要补充的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3.2.3报价方式□总价☑单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3894173.00元。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编制说明注:1、清单中统一保留两位小数(示例:xxx.00,预算软件系统中可统一设置)。2、投标报价符合报价编制说明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10.4报价编制说明)。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有,具体要求:除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外,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不作为资格评审的否决条款。(即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有投标单位的单位公章或单位电子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要签字或签章的可使用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3.7.4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lytf格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5.1开标时间和地点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以交易中心系统推送为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提醒:投标人应考虑投标数据传输耗时以及意外情况的影响,适当提前上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2.1开标程序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0名不标明排序,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的中标候选人。(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否7.4中标人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电子形式、书面形式中标结果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网上发布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3日7.8合同签订的形式电文形式、纸质形式7.7.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3%签约合同价。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和保险公司保函三种任一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具有开保函资格和所需额度的信誉良好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出具。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1817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全部内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如实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10.1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参照财政局洛财购〔2019〕3号文标准优惠5%。请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10.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人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保单替代。具体承办单位范围参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河南安全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4号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豫人社办〔2022〕43号文)。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作出以下承诺:一、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按照上述(豫人社规【2022】4号文)要求提供可以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三、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划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在评标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投标人应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价的2%),或按照(豫人社规【2022】4号文)要求提供可以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保单。如经调查发现投标人没有如实反映工资支付情况,或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证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记入建设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企业诚信档案,并予以相应惩罚。10.4报价编制说明:(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中标价(中标价)加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和预算外签证增减部分估价原则:合同中有相同或者类似项目的,参照相同或者类似项目中标单价计算确定;合同中没有相同及类似项目的,依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相关的配套文件等计价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标单位的变更签证浮动率重新编制单价。工程竣工结算以10.4监理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并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结算审核结果(如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稽核后对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结果有调整的,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稽核意见为准)。注:中标单位的变更签证浮动率=(工程预算控制金额-合同价)/工程预算控制金额*100%。依据交通部公告《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18年)》《公路工程2018预算定额》《河南省普通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普通公路日常养护预算定额》、交通部公告【2017】51号2018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税率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按9%执行。本工程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规费执行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86号公告及豫交文〔2019〕274号。材料价格按照《洛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5期颁布的指导价及河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同期价格确定,不全部分结合现行市场价格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取。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在所编预算的基础上可根据现有市场行情、场地状况、工期及企业自身的实力报出合理的报价,该项目合同期内材料不调价;(3)本次招标预算控制价不计取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自行考虑并足额计取材料价格风险系数金额,依据市场情况自主报价。(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工程子目及其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仍按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核准其报价。(5)施工用电和用水应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所需费用均应含入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单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中标人必须依法接受业主(最终用户)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签证后方可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依据。(6)工程变更、签证和合同管理按照洛政办【2024】2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24〕26号)文件规定;工程变更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变更进行初审后,按照程序审批。工程变更按照变更造价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变更,变更造价以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变更预算为准。(一)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在1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为一般工程变更;(二)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为较大工程变更;(三)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工程变更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分管副市长审批。较大工程变更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工程变更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市政府报告,由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审批后,报市长审批。重大工程变更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会审,会审结果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报告,由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审批后,报市长审批。按以上规定执行的,方可计入竣工结算评审。(7)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8)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施工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检查程序及施工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环保工作的指示。所需费用已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关各子目的单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因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由中标人负责清理。(9)现场考察:投标人在得到招标文件后自行到本工程工地察看施工现场(不集中看现场),考察现场的责任、失误、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中标人必须依法接受业主(最终用户)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签证后方可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依据。(11)合同由中标人和业主(最终用户)签订。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签订正式合同前需报有关部门审核。(1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派投标时所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同时该项目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保证每月法定工作日在施工现场,否则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13)付款办法:本工程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根据市财政局规定,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80%时暂停支付;工程完工经质量检测符合要求后,由中标单位根据中标价及变更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编制工程结算书,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缺陷责任期期满验收达到质量优良后,方可无息结清。若竣工验收达不到质量优良标准,剩余工程款甲方不予支付。如遇财政、审计等其他部门稽核后对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结算审核结果有调整的,以财政、审计部门稽核意见为准,对于可能存在的审减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14)工程完工后,由中标人根据中标价及变更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编制工程结算书。中标人承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结算审核结果,如财政、审计部门稽核后对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结果有调整的,以财政、审计部门稽核意见为准,对于可能存在的审减风险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单位所报结算资料经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结算审核(如财政部门稽核后对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的审核结果有调整的,以财政部门稽核意见为准),若审减额超过送审造价的10%,以审减额超过送审造价10%部分的4%计算追加审核费,审核费从施工单位工程价款中扣除,并在《工程结算评审意见书》中明确。工程结算经评审后,审减额超过送审造价20%以上,且同一家施工企业在一年内(自发生之日起)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同时,该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由市本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标人应如实上报工程结算,并对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方式虚报结算,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6)施工场地建设费按暂估价191692.00元计入投标报价中,保通费按暂估价134978.00元计入相应子项目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更改,否则按废标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使用,结算时依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关于省级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豫财预〔2020〕67号文、《关于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豫财预〔2020〕81号文等国家相关配套文件据实结算,但总金额不超过施工场地建设费、保通设施所列以及其他项目暂估价金额。(17)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为3‰,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为3.3‰;施工场地建设费中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使用,结算时依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等国家相关配套文件据实结算。(18)关于施工场地建设费。其适用范围为《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中所示内容,并按照《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的标准实施。计量方法为根据实际发生的施工场地建设项目及其造价据实计量,但总金额不超过施工场地建设费所列暂估金额。(19)关于工程保通。承包人应编制工程保通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按批准的工程保通方案实施。计量方法为:承包人依据批准的工程保通方案编制造价,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机构据实评审(总金额不超过保通费所列暂估金额)。(20)项目相关变更签证按行业及财政相关规定执行。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本项目不适用)财务要求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本项目不适用)业绩要求无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至2024年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D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1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系统网页下载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查询证明为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总工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电子章)。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本项目不适用)人员数量资格要求//无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本项目不适用)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无附录8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2、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项目的文明工地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本项目的扬尘治理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收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发出的同时,“电子交易平台”以系统信息方式提醒投标人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施工组织设计;(4)项目管理机构;(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适用);(2)投标函;(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合同用款估算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将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导入到投标文件格式中加密提交。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木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中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中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适用)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如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使用电子签章(指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如委托代理人签字,可使用电子签章(指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单子签章。如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投标人需将手写签字页扫描上传后再按上述要求电子签章。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帮助文档。3.7.4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7.5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hntf格式)。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识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4.1.1项和第4.1.2项采用以下条款: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4.1.2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4.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或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5.开标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5.1款采用以下条款: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若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款规定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投标人在有效期内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5)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如有),并记录在案;(6)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4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系统显示投标报价未填写;(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在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有5分钟质疑期,在质疑期内,投标人可以提出异议,签章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作出答复。质疑期内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0名不标明排序,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的中标候选人。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7.4.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应当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得原则,坚持质量优先、廉洁诚信、务实高效的理念。7.4.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定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3定标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本项目不适用)(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与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本项目不适用,以“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为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工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防养护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