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食堂鲜肉 白菜 生菜 猪肉 羊肉 鸡肉丸 猪肉丸招标公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食堂鲜肉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食堂鲜肉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27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0209
项目名称: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食堂鲜肉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35万元
最高限价:835.000000万元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白菜、生菜等
1
详见招标文件
62.00

B
白菜、生菜等
1
详见招标文件
62.00

C
白菜、生菜等
1
详见招标文件
61.00

D
新鲜猪肉、羊肉等
1
详见招标文件
120.00

E
新鲜猪肉、羊肉等
1
详见招标文件
115.00

F
新鲜猪肉、羊肉等
1
详见招标文件
115.00

G
鸡肉丸、猪肉丸等
1
详见招标文件
100.00

H
鸡肉丸、猪肉丸等
1
详见招标文件
100.00

J
鸡肉丸、猪肉丸等
1
详见招标文件
1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D、E、F包:投标人为生产商:①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具有有效的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①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③代理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G、H、J包:投标人为生产商: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①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代理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2-06 09:00:00至2026-02-12 17:00: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进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投标备案,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标包、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shzbwf@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27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官网》上发布。
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0号
联系方式: 0546-7396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
联系方式:17660656209、13505400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春宇、苏云龙、邓雪
电    话:17660656209、13505400402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食堂鲜肉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发布稿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食堂鲜肉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招标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0209;SS2026002-Z203-H001日期:2026年2月5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目录2.其他规定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3.商务要求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4.说明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2.投标人具备的条件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及答复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招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质疑18.保证金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2.开标3.评标委员会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5.资格审查6.评标7.澄清有关问题8.推荐与定标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1.废标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3.违法违规情形14.违规处理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2.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条款3.参考合同第十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食堂鲜肉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00209;SS2026002-Z203-H001项目名称: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食堂鲜肉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35.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835.00万元采购需求:标包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白菜、生菜等1详见招标文件62.00B白菜、生菜等1详见招标文件62.00C白菜、生菜等1详见招标文件61.00D新鲜猪肉、羊肉等1详见招标文件120.00E新鲜猪肉、羊肉等1详见招标文件115.00F新鲜猪肉、羊肉等1详见招标文件115.00G鸡肉丸、猪肉丸等1详见招标文件100.00H鸡肉丸、猪肉丸等1详见招标文件100.00J鸡肉丸、猪肉丸等1详见招标文件100.00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D、E、F包:投标人为生产商:①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具有有效的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①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③代理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G、H、J包:投标人为生产商: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①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代理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2026年02月06日起至2026年02月12日,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2.地点: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进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投标备案,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标包、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shzbwf@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7日08点30分至2026年0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第一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官网》上发布。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0号联系方式:0546-7396500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济南历城区唐冶西路868号唐冶东8区企业公馆B1号楼联系方式:17660656209、135054004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春宇、苏云龙、邓雪电话:17660656209、1350540040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招标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年食堂鲜肉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4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投标人中标包数不受限制。☑本项目共分为9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评、定标顺序:按包号的自然顺序进行。兼投不兼中标包如下:标包标的名称备注A白菜、生菜等兼投不兼中1.对于“兼投不兼中”标包中,若投标人已在某一标包中标,则其投标文件在其他标包中继续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对于“非兼投不兼中”标包,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包数量不受限制。B白菜、生菜等C白菜、生菜等D新鲜猪肉、羊肉等兼投不兼中E新鲜猪肉、羊肉等F新鲜猪肉、羊肉等G鸡肉丸、猪肉丸等兼投不兼中H鸡肉丸、猪肉丸等J鸡肉丸、猪肉丸等6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7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采购人应明确核心产品名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和程序,如果有多家代理商提供同一品牌核心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品牌投标人,品牌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予以全部投标无效处理。核心产品清单标包名称/B/C/D新鲜猪肉E新鲜猪肉F新鲜猪肉G鸡肉丸H鸡肉丸J鸡肉丸注:本项目ABC包采购标的为白菜、生菜等农产品,其产品属性特殊,市场流通中多以产地、品类、质量标准进行区分,而非以制造商商标(品牌)进行区分。因此,评审时不以投标产品是否标注同一商业商标(品牌)作为认定‘同一品牌’的依据。各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来提供。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只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无论其来源或是否使用商标,均视为有效投标产品。A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官网》本项目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11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3投标报价的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含税全包价,包括存储、运输、专用工具、检验样品及费用、运杂费、卸车费、保险费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基于本企业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等,进行详实的测算。报价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内因市场价格波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人工、运输等成本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投标报价一经中标即为合同固定折扣,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不予调整。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因风险判断失误导致的损失。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4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照综合折扣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100%;注:供货价格=基准价格×综合折扣。如中标人所报折扣为80%,食材基准价为100元,则供货价为100*80%=80元。15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6保证金的交纳☑不需要提交保证金□需要提交保证金17投标文件编制装订1.投标文件需胶装。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17投标文件编制装订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投标人全称填写“×××公司”。3.投标文件封装背脊打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4.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5.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18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1.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由他人代签。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19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为简化流程,投标文件可按包分别进行编制,亦可针对所投标包合并编制为一套投标文件。合并时,须在文件内对各个标包的内容(如报价、技术方案等不通用部分)予以明确区分: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开标一览表壹份;19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3.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须为带有鲜章及签字正本的PDF格式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介质:“U”盘或者光盘。20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四个密封件,分别是:投标文件正本密封件、投标文件副本密封件、开标一览表密封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件;2.若需要提供与评审有关的原件资料须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3.密封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号、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2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5人及以上单数。2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确定名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每包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授权每包确定1名中标人。2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5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现场演示不需要演示需要演示27样品不需要样品需要样品,样品要求如下:2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28业报价扣除标准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合同金额30%以上),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A、B、C包(白菜、生菜等):农、林、牧、渔业;D、E、F包(新鲜猪肉、羊肉等):工业;G、H、J包(鸡肉丸、猪肉丸等):工业;30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优惠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3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需收回的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32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官32中标公告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3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无需支付□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代理费:1.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项目的有关费用;2.具体标准:定额600元/包收取。备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220101001013620043.缴纳形式:电汇或现金34询问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截止时间同质疑提出截止时间。35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定义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官网》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本项目产品功能要求中的所有名词(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规定的之外),仅代表招标人对功能的需求,不代表该功能的名称被指定。37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37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38异常低价(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包含:①提供销售发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以证明投标人的报价及执行情况;②成本构成。包含项目内容的本身成本、人工费、拟配备设备及材料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说明。投标人可根据以上规定提前备好说明和证明材料,以备及时提交评标委员会。39实施本国产品政策☑不适用,下列产品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房屋和构筑物;文物、陈列品、图书、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初级产品;矿与矿物;电力、燃气、热力、水;食品、饮料及烟草原料;无形资产。□适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1)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为单一产品时: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为多种产品时: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且投标人其提供的本国产品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性审查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名称形式要求是否必须提交备注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等的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是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凭据(或纳税申报)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是4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是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是6(1)D、E、F包:投标人为生产商:①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具有有效的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①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肉类产品定点屠宰证明;③代理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G、H、J包:投标人为生产商:①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①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代理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是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否现场核查备注:1.1开标时,ABC包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1-5项、DEFGHJ包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1-6项,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1.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3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且可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1.4.以下情形不适用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1投标人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信息反馈无相关信息的。1.4.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1.4.3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1.4.4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0申报的须提供无(不)欠税证明材料。1.5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2.其他规定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2.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逾期拒绝接收。2.3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属于无效响应。2.4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一)技术要求1.中标人所供原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并随同原材料提供相关质检报告,严禁提供任何性质的假冒伪劣及质量、计量、卫生等不合格原材料。2.中标人所供原材料须具有合法合规的可追溯性。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3.中标人所供带包装食品原材料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包装,包装袋要求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保期、品名、规格等有效溯源信息。散装食品原材料要依法张贴散装食品标签,标签要注明品名、数量等信息。4.中标人所提供原材料必须保证供货质量、供货数量、供货时间,不得以货款结算等原因而拒绝供货或延迟供货。5.中标人所供原材料必须提供完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随货携带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报告、农残药残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6.中标人所供原材料不得掺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添加剂、防腐剂、化学剂、非食品级色素等有害物质。中标人提供原材料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须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二)供货要求1.中标人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中标人负责。2.原材料的包装费、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报价内。3.中标人需配置“配送专用车”(定期消毒、保持清洁、不装运有毒有害物品),凭专用通行证(由投标人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学校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在校内送货全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各类不良事情、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供应商独立承担。蔬菜类、鲜肉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4.中标人送货员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5.冷冻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须提供全程冷链运输;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一同运输。(三)货品验收入账1.中标人应对提交的原材料做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配合采购人要求使用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专用供货清单,清单字迹清晰,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原材料交给采购人。2.中标人每次送货时由采购人验收人员就供货品种、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中标人出具的送货单上签字认可;若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拒收,中标人须在60分钟内采取相应措施补充货物,不得耽误采购人使用,否则承担相应责任。3.供货时间、品种、数量、等级以采购人通知为准。4.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定货数量、品种及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安全、卫生的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位置;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私自向采购人所属各餐厅摊派,严禁超范围配送。违反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追责并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四)其他要求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经营场所、货物来源地进行查验。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根据实际发生业务情况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审核后的结果为准。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业务量或业务持续性,投标人应充分知悉并自行评估相关风险考虑报价。3.中标人提供的原材料如出现经政府监管部门确认的食品质量、卫生等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供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4.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将原材料送达指定地点,影响采购人使用,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5.中标人所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合同或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6.其他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需达到食用级、绿色环保,抽检要求符合SZXZ-0034F-2018安全细则。(五)招标产品要求与说明标包原材料名称产品要求与说明A、B、C白菜、生菜等1.农药残留符合GB2763-2021标准,不得检出禁限农用药。新鲜无腐烂,符合采购方使用要求。豆芽符合GB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及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蔬菜外观正常、水量充足、无空壳、皱皮、斑点、软硬适中,无软塌、变色、外伤、裂口等现象;无病虫害痕迹、成熟度适中。所有产品应提供产地证明可供溯源,农残检测抽检需合格。2.中标人应提供当季新鲜且经过初步分拣处理,其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无公害标准:a.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芯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b.根茎类: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基本统一;农药残留不超标。c.花果类: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d.水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e、食用菌类:应具有食用菌正常的商品外形及固有的色泽、香味,无外来杂质,新鲜、坚挺。f、豆类: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豆荚新鲜幼嫩,均匀。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D、E、F包新鲜猪肉、羊肉等符合GB/T9959.1-2019、GB/T9959.2-2008、GB/T9959.3-2019、GB/T9959.4-2019、GB2707-2016标准,新鲜,无注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定点宰杀并经过检疫部门检验合格,检疫合格证明随货同行。中标人须具备采购溯源条件。投标人每次供货须提供同批次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及瘦肉精检测报告。G、H、J包鸡肉丸、猪肉丸等。冻货半成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食品生产厂商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包装产品均应印有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SC”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直观不能看到包装破损、印制模糊、内部腐败变质、有杂质等污染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情形,具体要求:冻品包装内应无冰晶、杂质、粉末,内容物形状完整、美观、冻结坚实,无软化、表面开裂、结块现象。(六)采购需求清单本项目采购需求清单所列内容仅为主要采购内容,采购人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提供清单内未列明但属于同类别的产品。所有产品均须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质量、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若所供产品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标包序号标的名称(产品名称)A、B、C包(时令蔬菜瓜果等)包菜西红柿菠菜4芹菜5白菜6萝卜7生菜8黄瓜9茄子10油菜D、E、F包(畜禽肉-鲜肉)新鲜猪肉新鲜羊肉新鲜牛肉G、H、J包(调理肉制品、半成品等)鸡肉丸牛肉丸猪肉丸4鱼丸5虾饺6蟹棒3.商务要求★(一)价格说明1、调价周期:调价周期为一周。2、调价基准:根据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http://dyfgw.dongying.gov.cn/col/col84841/index.html)发布的商超或集贸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网未发布所需食材的价格,供货执行采购人随机选择三家商超、农贸市场同品牌同型号货品所报价格的平均值基础上的折扣价。3.结算单价:调价基准*中标折扣★(二)供货时间:(1)常规订单: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备货、出库、运输及送达。(2)紧急订单: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分钟内确认订单并安排出库,在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三)供货地点: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院内。★(四)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验收合格后按月拨付,当月货款于次月支付。★(五)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六)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所供产品不符合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注:上述参数或内容中带“★”为实质性参数,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同类项目”是指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4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4.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4.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4.4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4.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5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5.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1.5.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5.3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1.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7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1.8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2.评分标准2.1符合性评审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因素备注1形式评审是否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及附件格式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之间是否违规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是否存在多方案报价2响应评审投标有效期90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三章(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包含:①提供销售发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以证明投标人的报价及执行情况;②成本构成。包含项目内容的本身成本、人工费、拟配备设备及材料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说明。投标人可根据以上规定提前备好说明和证明材料,以备及时提交评标委员会。2.2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评分内容和标准分值1价格评审投标报价得分采购人在评标办法中确定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为40%(即价格权值为40%)。本招标项目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报价得分,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与评标基准价之间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402商务评审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或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同或类似),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以上打分以单个采购合同为准,不重复累计;得分以该项最高得分为准,不重复加分]类似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①中标(成交)公告打印件(网络打印件必须显示网址或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复印件;④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中所涉及的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中标(成交)金额、合同金额应相符,否则,评标委员会一律不予认可。提供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一律不予认可。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全部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否则一律不予认可。33技术评审项目方案(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储存方案、送货方案、配合采购人验收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行573技术评审项目方案综合评审,酌情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0.5分为单位进行扣减,减至最低分8分为止,该项满分10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2)根据拟投入设备、车辆安排、运输(包括但不限于特殊食品的冷链运输方案、投入设备及车辆方案、运输路线时效方案)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酌情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0.5分为单位进行扣减,减至最低分8分为止,该项满分10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3)应急保障方案(至少包含断供应急替代、断供应急替代方案、节假日保供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酌情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0.5分为单位进行扣减,减至最低分8分为止,该项满分10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4)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派项目的人员配备、经验、健康证明等):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酌情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0.5分为单位进行扣减,减至最低分7分为止,该项满分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5)产品质量及供货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源头管控可追溯方案、相关产品检测方案、食品安全保障方案、验收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酌情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0.5分为单位进行扣减,减至最低分7分为止,该项满分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6)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与物流过程风险控制、检验检测风险控制、生产厂商风险控制):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酌情打分。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0.5分为单位进行扣减,减至最低分7分为止,该项满分9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本项分值为量化分值,投标人实施方案存在瑕疵或不足的以0.5分为单位进行扣减,减至最低分为止。本项分值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瑕疵或不足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针对性不强等。57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节能、环保、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报价评分项若响应的货物为品目清单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不含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产品)或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在其报价分值基础上分别根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或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占最后总报价相应比例加分,计算公式如下:报价部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评审总分值40×5%。节能、环保、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技术评分项若响应的货物为品目清单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不含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产品)或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在其技术分值基础上分别根据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或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占最后总报价相应比例加分,计算公式如下:技术部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评审总分值57×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过程中,对所政策投产品均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且符合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报价,以扣除15%后的价格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计算和比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内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作为计算价格扣除的依据。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其生产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4.说明4.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4.2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4.3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未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的不得分。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规范性文件规定。2.投标人具备的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2.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5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6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本项目为综合折扣报价,单位为百分比(%)。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及答复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偏离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非实质性要求。8.履约担保8.1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违约,中标人应当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文件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人须知;(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8)纪律要求;(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部分(详见第二章)2.商务部分(1)企业基本概况(格式自拟)★(2)响应函(格式详见附件)★(3)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民办非企、个体工商户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6)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7)商务偏离表(8)类似项目业绩(9)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荣誉、认证、资质证书等(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3.技术部分(1)技术证明文件(包括相关检测报告等)★(2)技术偏离表(3)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4)项目实施方案(5)售后服务方案及增值服务(6)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表(若有,格式详见附件)(7)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表(若有,格式详见附件)(8)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表(若有,格式详见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若有,格式详见附件)(10)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其他技术文件(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技术材料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8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5.3除未开启的投标文件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人在招标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招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字样。16.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投标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17.质疑17.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依规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7.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出期限不予受理。17.3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17.4投标人不得虚假或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7.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7.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17.6.1线上受理机制通过“行政裁决”模块系统提交质疑。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17.6.2线下受理机制①书面纸质质疑函或者电子邮件,同时提出质疑的投标人需将word版质疑函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hzbwf@163.com)。②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③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17.7本项目投诉由本级财政部门负责受理。17.8质疑、投诉线上与线下并行受理。17.9优先通过“行政裁决”模块系统提交质疑、投诉。18.保证金无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1.3开启开标一览表,依次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5开标结束。2.开标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2.2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招标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及相关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6.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标报告;3.7.7配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招标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为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3.8.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3.8.3与投标人有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4.1资格审查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4.4符合性审查;4.5技术和商务评审;4.6澄清有关问题;4.7比较与评价;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9编写评标报告;4.10宣布评标结果。5.资格审查5.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5.2投标截止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3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6.评标6.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6.1.2宣布评标纪律;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信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6.3技术和商务评审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澄清有关问题7.1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对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推荐与定标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8.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上内容均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上内容均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8.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9.1评标结束后,不在现场宣布评标结果。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官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未公示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0.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10.2招标文件中任一带★号条款未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10.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0.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7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0.9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10.10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且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0.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1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不收取的除外);10.1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11.废标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1.2废标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1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2.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3.违法违规情形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3.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3.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3.3.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3.3.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3.3.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3.3.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3.3.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3.3.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4.违规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4.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14.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4.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招标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本项目具体合同的签订情况如下: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自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合同主要内容及相关条款(一)供货时间:(1)常规订单: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备货、出库、运输及送达。(2)紧急订单: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分钟内确认订单并安排出库,在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二)供货地点: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院内(三)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验收合格后按月拨付,当月货款于次月支付。3.参考合同详见附件第十章附件1、投标函2、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3、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5、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供货清单8、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0、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11、监狱企业证明函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货物类)14、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仅供参考)15、(一)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表(二)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表16、推荐性绿色采购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表17、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附件1:投标函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内容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1.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及伴随的服务。2.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遵守贵公司有关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4.按照贵公司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最低价的响应。5.我方的报价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和澄清材料真实、合法、有效。7.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日期:202年月日附件2:××××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若招标采购单位、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印鉴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鲜肉 白菜 生菜 猪肉 羊肉 鸡肉丸 猪肉丸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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