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2026)
攀盐高速公路TJ1标段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第一标段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现委托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分包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第一标段路线位于盐源县棉桠镇、龙塘镇、梅雨镇、盐塘镇内,路线整体呈由北至南走向,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6+505,路线总里程16.505km,本标段内主线桥梁总长3297m/11座,隧道总长2262m/2座,桥隧比33.7%。K0+000设枢纽互通式立交1座,K8+940设落地互通式立交1座,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梅雨连接线5.205km/1条。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攀盐高速公路TJ1标段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2 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工程施工类供应商)认证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或或被列为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D级,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D级;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合同包,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和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hbjtjsjt.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7楼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13457013539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 系 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13396124372
监管部门:中共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027-69578979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件:说明
2026年2月5日
合同包起讫桩号里程长度(m)主要工程内容第1合同包K0+000-K16+505165051、除变压器由甲方提供外的变压器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报装、方案设计、物资采购(电力工程所有物资,含低压总柜、双电源切换开关、无功补偿器和计量装置等以及线路工程所需所有物资,如电杆、电线、避雷器、接地级等)、安装调试、竣工验收送电、使用期间维护、项目完工后拆除等,简称“交钥匙”工程。2、配电房建设、电力线路建设以及占地的青苗赔偿、占地补偿、协调事宜、变压器的拆除等,2、征地及协调费,青苗补偿费(含复垦),水电费,50m以内的线路安装及材料费用,外电源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费,图纸审查费,报装费,设备安装、调试及本系统工程检测、验收、移交等费用,变压器及线路安装前检修、转运、变压器安装基础标准化建设、安全防护围栏材料采购安装费,电力设备建成后的维护费。3、除甲方提供的变压器外,临时线路的所有设备、杆线等产权归乙方所有;施工期结束后,由乙方负责拆除,且拆除时需经甲方同意。4、线路的线径由乙方自行调查、设计,价格不因线径的变化而调整。附件2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合同包资质要求第1合同包同时具备: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叁级及以上资质。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另附网站截图)。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合同包财务要求第1合同包方式一: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4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80万元。方式二: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11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三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2万元。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注:1.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2.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合同包业绩要求第1合同包近5年承担过1个临时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合同包信誉要求第1合同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2.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3.供应商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也被列为D级;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注:对以上信用状况供应商应作出信用承诺(第六章申请文件格式-(四)信誉情况表)。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最低数量要求要求备注第1合同包项目负责人1近5年承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1中级职称合计2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同时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只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附录6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最低数量要求要求备注第 1 合同包安全管理人员1建安C证注:上述人员在采购响应文件中无需填报,采购人将在发出签订合同之前要求供应商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合同包的其他主要人员。附录7重大偏差一览表序号评审标准评审因素重大偏差认定标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能正常打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供应商名称、申请函中供应商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供应商名称、资质证书供应商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响应文件的签署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响应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2)申请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申请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或财务能力证明、近年承担的类似工程经历表、信誉情况表、无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声明、近5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①采购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③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报价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一份响应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2)申请函中投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报价不一致;(3)供应商提交了调价函;(4)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报价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相关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应否决。响应性评审内容响应保证金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1)响应保证金未从供应商账户转出;(2)响应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资格评审内容营业执照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资质证书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1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1资质等级供应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供应商应同时具备: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叁级及以上资质;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另附网站截图)2、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注: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1财务状况供应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供应商应同时满足:方式一: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4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80万元。方式二:由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11月、2025年12月、2026年1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三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2万元。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2、采用方式一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3、采用方式二应附银行出具(须有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注:①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以独立于供应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为准;②供应商所附的独立于供应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中的数据是否准确反映供应商实际财务状况不纳入本次评标范围,不属于重大偏差;③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1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近5年承担过1个临时电力工程施工业绩。2、供应商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项目工作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注: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1信誉供应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2.未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3.供应商未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未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被列为D级;4.不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用承诺书》。1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名,近5年承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名,具有中级职称3、供应商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同时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只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供应商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1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供应商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属于重大偏差:(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及其附属单位;(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1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或补正的;(3)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经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响应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供应商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用电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