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司法辅助服务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6)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QYZB-FW2026009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669636
最高限价(元):566963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669636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包括: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工伤申报、技能培训、劳资关系建立、人员管理服务和技能培训、车辆驾驶服务、后勤综合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联系方式:0991-3810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603室
联系方式:0991-4659594、15739569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耀邦、任广文
电 话:0991-4659594、15739569256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2.5.docx235.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19: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11:00
开标地点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线上平台
预算金额
¥566.963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耀邦、任广文
项目联系电话
0991-4659594、15739569256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3810184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6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4659594、15739569256
A盛世乾元SHENGSHIQIANYUAN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SQYZB-FW2026009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016883666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马耀邦、任广文联系电话:0991-4659594、15739569256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第四章合同条款29第五章服务需求34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5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7第一章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SQYZB-FW202600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5,669,636.00最高限价(元):5,669,636.00采购需求: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包括: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工伤申报、技能培训、劳资关系建立、人员管理服务和技能培训、车辆驾驶服务、后勤综合服务等。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5,669,636.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包括: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工伤申报、技能培训、劳资关系建立、人员管理服务和技能培训、车辆驾驶服务、后勤综合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备注:/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2月06日至2026年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2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联系方式:180168836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603室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耀邦、任广文电话:0991-4659594、1573956925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SQYZB-FW20260092采购单位: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016883666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马耀邦、任广文联系电话:0991-4659594、157395692564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服务项目包括: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工伤申报、技能培训、劳资关系建立、人员管理服务和技能培训、车辆驾驶服务、后勤综合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五章 服务需求)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7付款方式: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9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评标办法:☑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1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1.账户名: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路(兵团)支行3.账号:307045010400085714.行号:103881070457请于2026年2月27日11: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保函或转账(存入)等方式缴纳。备注:需备注项目名称简称及项目编号,如未注明,造成保证金无法查明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答疑澄清: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方式:提交纸质材料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直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提问。注:如有最新的答疑采购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1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日。15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6开标时间:2026年2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17投标文件份数: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3.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4.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格式为Word及PDF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并命名单位名称及标项号(U盘存储)。18资格审查: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的第8条、投标资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备注:以上资质证件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如果提供不全或未提供,则视为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19报价说明: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整体报价,报价应包含合同期限内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所有费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20本项目采购预算:预算金额:5,669,636.00;(大写:伍佰陆拾陆万玖仟陆佰叁拾陆元整)注: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做无效标处理。21评标委员会:(1)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技术、经济专家 5 人;(2)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中标公示:对中标结果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2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履约保证金:/24重新采购或其他方式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招标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5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投诉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26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按中标价计取。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27项目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不预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8备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291.重要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2、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8)投标人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投标人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30注: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投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除非另有特殊说明,若投标文件中引用了某一品牌、型号或生产投标人名称,均是指参照该品牌、型号或生产投标人的产品或服务,所引用的品牌、型号或生产投标人不构成对投标的限制。若采用的外文术语与某一投标人或某一产品使用的术语相同,并非表示指定了该投标人或该产品。响应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适用范围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2、投标资格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定义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3.1“采购人”系指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3.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3.4“服务”系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3.5“乙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投标人。3.6“甲方”系指采购人。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凡参与采购、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2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第五章服务需求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文件的澄清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投标人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报价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与报价一览表中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为准;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投标人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7、投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7.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采购方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7.3采购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约束力。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8、投标资质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标准审查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是法人的,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2、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内的须提供成立当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3、法人单位成立三个月以内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4、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均可);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投标人无需提供。1、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投标人无需提供。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限制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否则将视为无效标。8.3投标人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投标文件编写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0、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他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10.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排列投标文件:一、资格(审查)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限制行为承诺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报价文件1.1报价一览表三、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投标活动)无异议承诺书6、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7、保密承诺书8、商务条款偏离表9、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业绩案例一览表10、服务方案完整性及针对性11、员工管理方案12、社会保险管理方案13、薪酬管理方案14、技能培训方案15、劳务纠纷服务方案16、应急措施及方案四、其他文件(1)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认真填写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表格样式不适,投标人可另行设计表格形式,力求清楚、准确。13、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13.1投标报价单位为元。13.2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追加任何费用。同时,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3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只允许一个最终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服务计划投标人可以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拟定完善的服务计划。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日)。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投标保证金16.1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6.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金额与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6.4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16.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为违约金:(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规定的其他情形;(6)打架斗殴,扰乱开标现场正常秩序;(7)本采购文件中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并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7、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17.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投标人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17.2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六、开标18、开标18.1(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2(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名单等信息)。(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采购机构依法对投标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投标人,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投标人,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7)开启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报价,公布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投标人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投标人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3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19、无效的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予以签章的;(2)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3)按本文件规定的有效证件不齐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5)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20.废标20.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2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突发情况处理21.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1.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20、评标20.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并选定评标委员会组长。20.2结合本次项目采购特点,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20.3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20.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1、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和响应性确定21.1开标后采购人将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以及保证金提交、文件签署情况。在审查时,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大写与小写有出入,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21.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而没有重大偏离。21.3采购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1.4采购人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21.5采购人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致构成重大偏离。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加以澄清或答疑。26.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26.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6.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26.5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采购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采购文件的全部或部分要求。27.定标27.1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投标人中标且无需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工作。27.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书的资信内容及开标结果,考虑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评出中标候选人,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确认中标人。27.3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的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7.4中标结果确认(确定中标投标人)中标结果确认(确定中标投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投标人。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27.5中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中标通知28.1采购人根据定标结果,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28.2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及时通知未中标单位并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无需解释未中标原因。28.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4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9、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9.1采购人有权在定标之前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采购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无需做任何解释。30、保密30.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30.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书面解释。八、授予合同31、合同签订31.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合同。31.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1.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31.4合同的组成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服务合同;(2)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5)采购文件;(6)评标答疑记录。九、纪律和监督32.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2.1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3.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4.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4.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5.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5.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十、质疑与投诉36、质疑和投诉3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3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投标人质疑事项。36.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投诉人: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住址:被投诉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电话:我公司参加了年月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中标)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年月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3.投诉请求。附件: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投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本投诉书正本份,副本份并附电子文档。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投标人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32、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按中标价计取。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33、其它本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四章合同条款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投标人(乙方):合同主要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要求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合同总价即中标价,为一次性价格,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投标人(中标人)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付款方式详见竞争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采购文件、澄清、招标补充文件;3.相关服务建议书;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五条、内容及要求即交付的服务内容、数量与投标文件、竞争性采购文件等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服务内容相一致。(附清单)第六条、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7条、双方的义务1、甲方的义务甲方负责按合同条款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2、乙方的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程、细则进行开展工作,并对成果质量负责;2.对项目实施中因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按照技术规程规定无条件修改完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指定为该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不得更换;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省级成果检查验收工作;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第八条、验收项目服务完成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和验收。评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继续完善至符合甲方要求。1.所验服务及成果最终验收达不到竞争性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或在使用中发现甲方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完善或要求赔付甲方损失。2.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在投标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服务及递交的成果报告,本合同解除,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3.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逐项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4.验收依据:a)合同文本;b)竞争性采购文件及澄清函、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c)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第九条、保密对工作中了解到的采购人的技术、机密等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漏。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保密义务。第十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十三条、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变更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六条、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单位要求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注:合同具体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为准。第5章服务需求一、项目概述为做好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审判事务性工作及后勤综合服务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员工的满意度,现开展司法辅助事务服务及后勤综合服务的采购工作。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在经营期间,中标方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叫停的,采购方有权选择与中标方自动解除合同。三、服务内容(一)服务范围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服务及后勤综合类服务包括: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档案管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工伤申报、技能培训、劳资关系建立、人员管理服务和技能培训、车辆驾驶服务、后勤综合服务等。(二)服务费及结算方式选取一家服务商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提供司法辅助事务服务及后勤综合类服务,按照中标服务单位既定服务费,每月按时给中标方按时结算服务费,服务费包含(员工工资、社保、税费、管理费、员工劳保、工装费、体检费、福利费用等)。(三)本项目采购需求1、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中标方需配备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66人。2、车辆驾驶服务:中标方需配备24名驾驶人员,其中A照驾驶人员不少于4人,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加班及值班服务。如有变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3、后勤综合服务:日常工作时间除外,根据要求及工作需求提供加班、值班服务,保证24小时内随叫随到。如有变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四、人员配备要求1、按照各项服务工作的相关标准,设置岗位,甲方乙方过渡期间保留甲方原有人员不变,薪资不变,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不少于93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驾驶员、后勤综合服务人员等,驾驶人员及维修人员岗位需配备专业技术较强的人员。2、司法辅助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中标方的服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严禁酗酒吸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4、工作人员应保持仪容仪表符合卫生制度标准,统一着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下列人员不属于使用范围:(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围体检程序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曾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约定服务期未满的;(9)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10)招聘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11)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服务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且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为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建立人员档案,提供相应的档案管理方案。3、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供应商应具备相应意见处理流程和及时整改方案。4、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5、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6、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各阶段的服务步骤及服务实施安排。7、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措施。8、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提出增值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9、投标人应依法经营,保障各项服务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投标人开展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遵守采购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服务管理。在经营服务中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与采购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予以遵守。10、中标人负责员工的招募、培训、体检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承担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经营企业所有专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规范操作,采购方有权要求经营企业调换违规的工作人员。11、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居住证、各岗位所需证件)。12、中标人必须配备专人,科学规范管理,配合采购方做好司法辅助事务服务和后勤综合类服务的各项工作。13、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完成与庭审相关的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6)其他事务性工作。14、车辆驾驶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1)安全驾驶,保障乘客的安全。(2)为乘客提供优质舒适的服务。(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15、后勤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1)用工单位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和维护。(2)如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做到抢修。(3)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六、培训要求:1、按照培训实施方案实施,为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每年培训3天,不少于24个学时。要求分门别类,必须保证师资质量。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大纲、课程设置、培训方案、执行计划、培训团队、重点工作、技术保障措施等。每次培训课程中设置政治理论课程,经用工单位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给用工单位提交培训报告,所有培训资料要求存档备查。培训方式采用线下或线上培训方式进行;2、对后勤驾驶人员和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有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有固定的培训场地等;4、有切实可行的培训考核方案和评价制度;5、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措施;6、用工单位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评,测评满意度不低于85%。七、技术要求1、中标人有完善的组织架构,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有健全的服务制度;2、具有各阶段的服务步骤及服务实施安排;3、具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和标准、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等。4、具有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5、对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从德、能、勤、绩、廉和用工单位满意度方面,以测评表形式进行测评,一年测评两次,两次测评综合评分不足70%的人员,应当退回用人单位。6、用工单位应当对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的资料进行核实,体检、政审、考察必须保证其所持身份、健康、学历等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假冒,伪造资料等情况,用工单位有权退回用人单位。7、后勤综合服务人员(驾驶人员及维修人员)应具备其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能证书。8、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及后勤综合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应当退回用人单位:(1)在工作期间证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2)违法违纪、损害本单位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5)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9、用人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报告人员异动情况;10、基于保密原则,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人员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审判秘密。七、安全生产及综合治理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服务内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各种设施、设备,保证水、电、燃气等的使用安全。与采购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建立完善的人员档案,能随时提供从业人员信息。所聘用人员必须符合派出所社区等部门要求。中标单位有严格的人员上岗及培训制度,减少人员流动,提高服务质量。中标单位有消防安全学习档案,定期进行员工消防安全学习。八、其他要求1、中标方需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采购方的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得超出经营范围。2、工作区域属于中标经营者管理范围。工作人员主要由中标方自行安排。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3、经营期内,若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终止经营权,并追偿损失。4、本着加强专业化管理,用的安心的基本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满意度的基本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5、经营期间中标方必须保证所有设施完善,由中标方因为个人原因损坏设施设备的由中标方个人承担。6、中标方必须服从采购方和上级部门的管理,执行甲方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保障供给。如遇停水、停电、停燃气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保障的,必须提前报告甲方,并启动应急预案。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服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承担。7、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六章评标标准及办法1、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1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一致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首页及内容)是否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完全响应,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合同履约期限及投标有效期合同履约期限及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4围标串标行为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5投标人是否不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投标人是否不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6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且报价唯一7投标保证金缴纳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证明;(附基本账户信息)8投标人投标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此项审查结果不予通过符合性检查不通过者,作无效标处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评审。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所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业绩、项目经验等内容进行打分,依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标准为100分,最终得分=经济得分+商务技术得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价格部分(10)报价10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3、本项目的价格权值为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备注: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商务技术部分(90)服务团队61.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等相关证书,得3分;2. 司法辅助人员:承诺配置人员中具备法律相关专业背景或司法辅助工作经验的比例≥60%得3分、比例30%-60%得2分、低于30%得1分; 业绩情况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计1分,最多计6分。注:有效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完整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业绩的,本项不得分。服务方案完整性及针对性18分司法辅助服务方案涵盖:①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②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③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⑤完成与庭审相关的信息化、新闻宣传等辅助性工作;⑥其他事务性工作;针对以上6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3分,共18分,方案内容完整详尽、流程清晰明了、贴合法院工作实际,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8分,每缺一个要素扣3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瑕疵或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员工管理方案24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员工招聘方案、②岗前及在岗培训方案、③保密管理方案、④员工晋升方案、⑤人员考勤及定期考核方案、⑥奖惩方案、⑦档案合同管理方案、⑧人员离职及辞退手续等针对以上8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3分,共24分:每项评审标准:内容完整详尽,条理清晰明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24分,每缺一个要素扣3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瑕疵或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社会保险管理方案5分包括但不限于①社会保险缴纳服务方案、②保险福利管理方案、③计划生育管理方案、④工伤保险事务办理方案、⑤伤病员工住院及医疗费用申领协助方案等针对以上5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1分,共5分:每项评审标准:内容完整详尽,条理清晰明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每缺一个要素扣1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瑕疵或内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薪酬管理方案5分包括但不限于①薪酬构成与标准、②岗位绩效考核方案、③工资奖金发放管理方案、④薪酬管理制度、⑤薪酬发放制度等针对以上5项内容进行评审,逐项打分,每项1分,共5分:每项评审标准:内容完整详尽,条理清晰明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每缺一个要素扣1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瑕疵或内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技能培训方案8分针对司法辅助人员、驾驶员分别制定培训计划(岗前培训≥60学时,实操占比≥60%),培训内容贴合岗位需求(如司法礼仪、交通法规、应急处置等),方案内容完整详尽,条理清晰明了,可操作性强,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8分,方案内容每有一处瑕疵或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劳务纠纷服务方案8分有完整处理劳务纠纷服务方案(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方案),方案内容完整详尽,条理清晰明了,可操作性强,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8分,方案内容每有一处瑕疵或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应急措施及方案10分根据应急措施及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应急方案、因疫情防控工作受限的处理能力、突发的纠纷处理方案、工作人员意外事故处理方案、面临突发事件的岗位人员配置及服务人员数量的保证等,措施及方案内容完整详尽,条理清晰明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10分;方案内容每有一处瑕疵或内容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说明:1、本评审内容中“完全满足项目要求”是指:①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②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以及市场供应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③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能有效落地执行和操作,保障项目高质量履约,实现采购目标。④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2、本评审内容中“瑕疵及内容缺陷”是指:1.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匹配2.不符合项目特点3.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4.未按采购需求针对描述5.存在描述内容过于简略6.缺失不全7.前后矛盾8.表述不清晰9.凭空编造10.逻辑混淆错误11.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一、资格(审查)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限制行为承诺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报价文件1.1报价一览表三、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投标活动)无异议承诺书6、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7、保密承诺书8、商务条款偏离表9、技术条款偏离表10、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业绩案例一览表11、服务方案完整性及针对性12、员工管理方案13、社会保险管理方案14、薪酬管理方案15、技能培训方案16、劳务纠纷服务方案17、应急措施及方案四、其他文件(1)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一、资格(审查)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说明: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联系地址投标人从业人员数量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职称:电话: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传真: 邮箱:基本账户名称:账号:投标人关联情况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备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人是法人的,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2、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内的须提供成立当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3、法人单位成立三个月以内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4、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均可);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投标人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投标人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致:本公司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并声明: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限制行为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四、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项目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报价文件1.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标项编号:报价单位:元投标报价小写: 元 大写:服务期备注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6)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7)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存在虚假,由我单位负全部责任。与本会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企业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公司/(单位)代理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授权书上应当附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过程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投标活动)无异议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投标人代表,清楚知晓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采购。二、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一旦参与了开标活动,视为投标人默认对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均无异议,予以认可,后期不再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或投诉。三、我单位再次承诺:我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情况。如采购人发现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我公司将承担所有法律后果。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保密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参加贵组织的编号为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四、采购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五、未经采购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招标单位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备注1服务期2投标保证金3投标有效期4服务需求……………………注:如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在偏离一栏中详细说明。若无偏离,请在上述表内注明“无偏离”或“/”,不填写视为不响应。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业绩案例一览表序号日期采购人招标内容合同金额备注注: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金额页、内容页、盖章页、日期页等)。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0、服务方案完整性及针对性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1、员工管理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2、社会保险管理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3、薪酬管理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4、技能培训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5、劳务纠纷服务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6、应急措施及方案应答:(格式内容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四、其他文件(注: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建议参照评审标准及办法编写)(1)、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证明;(附基本账户信息)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项目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竞标活动,竞标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则无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竞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则无须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司法辅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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