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观光带招标公告(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6)



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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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项目编号:FJZX2026Q003采购人: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02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2.项目编号:FJZX2026Q003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谈判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4.2特定条件: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承接过的同类型招商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招商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流水凭证复印件予以佐证。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5.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5.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方式:通过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shishigz.com/)采取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截止时间前通过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标书软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shishigz.com/)”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0595-88760010)。7、开标地点: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龙福小区C区4栋23号湖滨街道长福警务室楼上)。8、签到、解密:投标人参与投标、加密、解密都需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凯特驱动安装包、电子签章服务安装包、平台软件安装包”。驱动安装包皆在首页“下载中心”中。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进行签到。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CA数字证书需与加密CA数字证书为同一介质,方为有效。)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CA及电子印章办理请参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上(http://www.shishigz.com/)--通知公告--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通知进行办理。请及时办理CA,如因未及时办理CA导致未能进行项目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595-88760010。8.1本项目二次报价以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谈判小组将二次报价信息以在线澄清的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将二次报价表加盖公章并签名后以扫描件的格式回复到在线澄清。投标人使用投标码或其他方式登入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ishigz.com)查看在线澄清,回复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需密切关注。投标人报价不可修改,即为本次项目最终报价。(技术支持:0595-88760010)9、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10、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服务费10.1本项目中标人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收费标准(试行)》“二、货物、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10.2账户信息账户名称:石狮市福狮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账号:15830010010060654411、信息发布媒体: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ishigz.com/)。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2.采购人: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石狮市永宁镇沙堤六区109号5店面邮编:362000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85059598613.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金马物流大厦A栋三楼邮编:362000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18859728703附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保证金要求,在2026年02月10日上午12:00前足额一次性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开户名称:石狮市福狮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石狮农商行南洋路支行银行账号:系统自动生成1、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将根据投标人选择的报名项目自动生成投标人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等额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3、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最低限价(元):16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600.00序号标的名称单价(元)数量预算金额(元)1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160000.001年160000.00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指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承接过的同类型招商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招商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流水凭证复印件予以佐证。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谈判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4.33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4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5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的正本0份、副本0份,报价部分的正本0份、副本0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0份、副本0份,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或补充: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shishigz.com/)”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6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7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ishigz.com/)。8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9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其他: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①质疑人线下提交书面质疑的,质疑书还应包括:a、质疑人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须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②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或非现场递交质疑函的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不接受非现场递交。③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以书面方式现场递交形式提出质疑【接收地点为:泉州市洛江区金马物流大厦A栋三楼(联系人:小张;电话:18859728703】,否则视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规定。④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规定。解释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拥有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10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不组织1118.1合同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shishigz.com/)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shishigz.com/)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shishigz.com/)上公开信息系统。c.若出现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开标/评标日期改期,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核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1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b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均一致;b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b4通过系统自动对比,投标供应商中,有两个或多个供应商出现基本信息重复,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公司地址等内容重复;两个或多个供应商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办公场所租赁人或拥有人一致等;b5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b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b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⑦其他:a.投标人存在(3)⑥b.所规定的b1-b7这三种情形之一的,除其投标无效外,还将被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本级财政部门将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b.(3)⑥b4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若发现投标人存在此情形的,除其投标无效外,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本级财政部门将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一、谈判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谈判程序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无(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三、最高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高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1.1根据财政部及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有关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采购包1:最高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无。其他:无※除落实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审价(即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c.其他:无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3.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算后,得出的价格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高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高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四、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三、响应文件编制7.响应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谈判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谈判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提交。10.1.3其他形式:无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谈判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谈判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2、技术和服务要求有任一条款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商务评审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2、商务条件有任一条款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高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参考文本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高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ishigz.com/)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详见须知前附表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八、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25.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红塔湾海域条件适宜,具备开展帆船运动的天然优势。目前景区帆船类体验项目尚属空白,市场潜力显著。为推动项目规范化、专业化运营、保障参与者安全、游客满意度,拟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引入具备相应资质、经验与实力的合作方,共同打造高标准、重安全、强体验的帆船品牌。2、最低限价:本合同包采购人固定抽取营业额的20%,采购人对景区帆船类体验项目要求的营业额最低标准为80万元,因此采购人所抽取营业额的最低限价为人民币16万元/年(80万*20%=16万),高于该最低限价范围的部分,双方按照20%对超出部分另行结算。3、投标报价:以采购人抽取的营业额为依据报价,例如采购人抽取的营业额报价为人民币18万,年营业额为100万,采购人总计抽取的营业额费用=(100-18/20%)*20%+18=20万元4.资金实力:能够承担项目前期投入、日常运营及安全保障所需资金。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安全管理体系1.安全制度:制定完善的帆船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并报我方备案。2.安全培训:所有上岗人员须通过安全培训与考核,定期开展安全演练。3.设施设备安全:-所有帆船须具备有效的船舶检验合格证、所有权证书及保险。-配备足量、合格的安全装备(救生衣、头盔、对讲机、急救包等),并定期检查维护。-设立安全监控岗,对活动海域进行实时瞭望与通讯保障。4.保险保障:须为所有参与学员、工作人员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公众责任险。(二)服务与运营标准1.服务流程:建立从预约、签到、行前培训、水上活动、课后总结到反馈收集的全流程服务规范。2.人员服务:服务人员应着装统一、态度友善、讲解专业,体现教育服务特色。3.环境维护:活动过程中须遵守景区环保规定,不得污染海域环境。(三)投诉与舆情处理机制1.投诉渠道:公示投诉电话、线上反馈平台,确保投诉渠道畅通。2.处理时效:实行“10分钟响应、1小时内介入、24小时内初步解决”的投诉处理机制。3.舆情监控:配备专人监测网络舆情,对涉及项目的负面信息须在30分钟内上报我方,并协同处置。4.零容忍条款: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效投诉或严重负面舆情,我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责任。★(四)人员资质与培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教练员4名:须持有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颁发的帆船教练员证书,具备2年以上教学经验。2.安全员/救生员2名:须持有有效的救生员资格证书,熟悉海域救援流程。3.现场负责人1名:负责现场管理,处理应急事件。4.持续培训:合作方须建立内部培训体系,定期开展教学、安全、服务等方面培训,记录存档并接受我方抽查。★(五)帆船与设备合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船舶4艘:所有投入运营的帆船必须证照齐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检验合格证-所有权登记证书-第三者责任险及船舶险2.维护记录:建立帆船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台账,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用状态。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1、运营期限:1年2、运营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运营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照验收与支付方式交付。4、履约验收方式:是。5、验收方式数据表格6、支付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年收入提成结算及支付方式: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承诺的最低抽成营业额,营业额超出部分的抽成则由采购人按月扣除。7、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000.00元整。说明:中标人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指邮寄发出、邮箱发出或微信发出时起算)的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经核实不存在任何问题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如中标人在履行本项目的履行中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不存在任何拖欠第三方费用的情形等其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情形,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如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第三方欠付费用、赔偿金/款等费用。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第三方欠付费用、赔偿金/款等费用的,中标人应当于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重新补足至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0%。注:以上商务条件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各投标人须在偏离表中逐一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四、其他事项:1、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谈判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外,不接受其他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参与投标。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红塔湾帆船项目运营协议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谈判文件第三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如果双方使用谈判文件第四章已有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谈判文件第四章未作规定的条款及格式,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本章节所附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为参考文本,如果因为项目实际特点不能适用,则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红塔湾海域帆船项目运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合作意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二、合作模式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运营场地及水源电源接口。乙方负责从水电接口接入该场地。甲方提供的场地位于红塔湾海域运营权,该场地为非建筑性质,并未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乙方对此知情,场地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界址图。乙方以其自身的名义在该场地运营项目。三、联营费及收益分成(联营合作服务费/联营合作分成)该项目由乙方负责运营管理,协议期内收益分配模式:在合作经营范围内,甲乙双方对乙方全部帆船经营业态所产生的营业额进行抽成,第三方平台的手续费用及经营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甲方的标准抽成比例为:甲方固定分成营业额的20%,按万/年作为联营合作服务费。联营合作服务费于协议签订3个工作日内内一次性缴纳。若乙方未按期支付,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按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在甲方财务根据核算经营数据,按分成比例从甲方的保底分成中于对账日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保底费用,直至乙方应付的保底分成款全部扣除完毕后,双方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正常分成。1.分成方式:合作期间,乙方负责通过甲方认可的收银系统和结算系统将所有营业产生收入计入甲方账户,账号由甲方接管,向乙方提供清晰的营业收入流水明细数据,用于定期进行营业抽成比例计算。2.分成费用支付方式:按月度进行结算,甲乙双方于每月3日核对上月销售账单,双方确认核对无误,甲方扣除应得分成比例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分成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3.纳税义务:甲乙双方对各自分成收入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申报,自行缴税。如有一方未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4.甲方财务结算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5.乙方财务结算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1.1甲方有权按照项目经营要求的标准随时对乙方经营状况进行抽查、考核,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如乙方实际经营状态未达到经营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1.2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收银账户进行监管,若发现乙方违反统一收银管理规定,私下收款导致甲方营业额分成减少的,一经查实,视为乙方恶意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一次支付私收部分的双倍分成营业额并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第二次支付私收部分的双倍分成营业额并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该项目停业整顿由乙方进行整改;第三次支付私收部分的双倍分成营业额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等已缴纳费用。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乙方应当予以接受。2.甲方义务2.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交付项目运营场地。2.2甲方应保证合作项目场地及附属水电及排污接口、其他设备等处于能够满足乙方正常使用状态。2.3在乙方提供齐全的手续后,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2.4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因素导致本项目短期内无法实现运营,本协议约定合作时间顺延相应日期或抵消相应日期内经营业绩保底要求(对应扣除保底要求金额,即:当年实际保底金额=原约定当年保底金额-原约定当年保底金额/365*实际影响天数)。2.5合作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项目最终无法运营,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未经营但已收取的保底联营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16000元,双方各不承担违约责任。五、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权利1.1协议期间,乙方有权在界址图载明的场地界址范围内运营该项目,不得超范围经营。1.2项目运营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无任何违约行为,就该项目运营事宜,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签约的权利。2.乙方义务2.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运营该项目。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需正式取得运营该项目的资质。具体人员安排及资质要求如下:(1)教练员4名:须持有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颁发的帆船教练员证书,具备2年以上教学经验。(2)安全员/救生员2名:须持有有效的救生员资格证书,熟悉海域救援流程。(3)现场负责人1名:负责现场管理,处理应急事件。(4)持续培训:合作方须建立内部培训体系,定期开展教学、安全、服务等方面培训,记录存档并接受甲方抽查。在本项目运营期间,上述资质、审批、许可等应当持续有效。因乙方不具备相应资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2.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负责将水电接口接入上述场地。乙方负责水电铺设、水电表等相关配套水电设备建设,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安全规范要求为所使用的产品设备布置标准电源和线路,如因乙方水电设备线路故障导致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3乙方对项目前期准备及运营的全过程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乙方经营活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帆船、餐饮等服务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有服务、商品明码标价,所有商品服务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标准,不得提供不符合安全标准/无资质的服务,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有毒有害食品等。如项目运营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2.4自甲方将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时起至乙方向甲方归还场地之时止,乙方对场地环境、设施的安全性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乙方有义务定时检查场地环境、设施的安全性。如发现安全隐患,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并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如因场地环境、设施造成人身损害,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2.5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使用场地,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卫计等执法部门管理监督作业,如有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有引发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放置的任何设施设备皆检验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如因乙方设施设备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保证设施设备不会遮挡和堵塞消防栓、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应急安全出口等。2.6乙方负责场地内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清洁安保等工作。如发生设施设备损坏、被偷盗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2.7乙方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聘用人员、日常检查、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安全保险、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客诉处理和客户服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保证服务质量良好,维护双方的声誉和形象,礼貌待人、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乙方应当为该项目购买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上述保险的保险期限应当覆盖项目运营期限。2.8乙方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原有场地的植被、树木。如有破坏,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修复。如未修复,甲方有权组织修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运营期限届满或协议解除后7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归还场地。乙方归还场地时,乙方有义务将场地恢复至甲方交付场地时的状态。如乙方未能将场地恢复原状,视为乙方未归还场地。2.9乙方承诺,在项目运营中保证甲方免受行政处罚、第三方提出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起诉。若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决定书/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载明的赔偿/支付义务、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律师费、公告费、拍卖费、执行费。2.10在项目运营期限内,乙方不得将项目运营工作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主体。如乙方确有需要转包或分包的事项,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2.11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场地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2.12乙方承诺,乙方运营本项目的人员均为乙方正式职工,乙方已与运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协议或劳务协议。2.13因项目运营所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及各项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运营人员工资、保险费、设备设施采购费、场地维护费、水电费、物业费、施工费、保洁安保、垃圾清理清运费。2.14乙方独立负责项目经营和管理,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2.15除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外,乙方应保证每日对外经营时间不低于5小时,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一周后仍未整改,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当年联营服务费/365的双倍支付甲方作为补偿。2.16乙方在经营期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违约,若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乙方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该补足。(1)经营期间,乙方有严重扰乱园区经营管理秩序的行为。例如:在景区正常经营情况下未经甲方商管部门同意私自关门停止营业的等。(2)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3)违法违规经营遭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被媒体曝光,经核实为乙方过错的。(5)在其经营的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乙方将联营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租、分租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经营或改变本协议约定用途的。(7)不服从公司商业综合部巡场员及公司巡查员管理,语言粗暴、态度恶劣或有威胁及拳脚相加者。(8)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限制高消费的。(9)乙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10)乙方的其他行为足以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2.17在经营管理期间内,若在乙方经营管理范围内出现可归责于乙方过错的人员伤亡、安全类事故,乙方必须为此承担所有责任,发生超过3次轻微安全事故或发生1次严重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等已缴纳费用,同时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2.18乙方需在项目经营前提供明确经营方案、产品价格、海域使用规划分布图至甲方备案,并根据项目类型购买相应品类、范围的保险。2.19协议期内,如因乙方行为引发投诉,且该投诉内容被发布至公共互联网平台并产生广泛传播(单个投诉内容相关视频或图文浏览次数超过2,000次),对甲方或本项目商誉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解除本协议。2.20运营期间,若乙方运营范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对该事故负有责任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解除本协议。2.21乙方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具体如下:(1)安全制度:制定完善的帆船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并报我方备案。(2)安全培训:乙方安排的所有工作人员须通过安全培训与考核,定期开展安全演练。(3)设施设备安全:①所有帆船须具备有效的船舶检验合格证、所有权证书及保险。②配备足量、合格的安全装备(救生衣、头盔、对讲机、急救包等),并定期检查维护。③设立安全监控岗,对活动海域进行实时瞭望与通讯保障。(4)保险保障:须为所有参加帆船体验的游客、工作人员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公众责任险。2.22乙方应当履行以下服务与运营标准:(1)服务流程:建立从预约、签到、行前培训、水上活动、课后总结到反馈收集的全流程服务规范。(2)人员服务:乙方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态度友善、讲解专业,体现教育服务特色。(3)环境维护:活动过程中须遵守景区环保规定,不得污染海域环境。2.23乙方应当提供投诉与舆情处理机制(1)投诉渠道:公示投诉电话、线上反馈平台,确保投诉渠道畅通。(2)处理时效:实行“10分钟响应、1小时内介入、24小时内初步解决”的投诉处理机制。(3)舆情监控:配备专人监测网络舆情,对涉及项目的负面信息须在30分钟内上报甲方,并协同处置。如在运营期限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效投诉或严重负面舆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责任。2.24乙方投入运营的帆船与设备应当满足以下合规要求,同时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乙方应提供船舶4艘,所有投入运营的帆船必须证照齐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检验合格证、所有权登记证书、第三者责任险及船舶险。(2)做好帆船维护的管理及登记。建立帆船及配套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台账,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用状态。2.25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1)《保险凭证》:覆盖全部运营人员的《意外伤害险》、以及覆盖本协议项下运营活动的《公众责任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有效投保凭证。乙方应确保前述保险在整个协议期内持续有效。(2)《设备清单》:详细的《设备投入清单》,内容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帆船的型号、船体识别号、当前状态,并附上有效的《船舶检验合格证书》或同等效力之年检证明文件。(3)《人员资质》:所有关键运营人员的现行有效资质证书,具体详见本合同第五条第2.1款。六、资产使用及进场时间约定1、乙方需在合作协议签订10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经营方案、项目安全管理方案、场地使用分布图、场地施工图(如有)等必要报备材料,确保项目于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实现经营开业,确保项目收益,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无法按时提供以上材料或未于约定周期完成经营开业,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及要求乙方赔偿期间可能损失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进场拖延耽误的营业额抽成、甲方场地合作服务费用等)。2、协议约定合作期间,乙方使用甲方基础建设类资产,需做好使用期间的维修维保工作,并配合甲方财务季度盘点,如有损失及损坏,按资产净值进行赔偿;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类资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或采用买断形式直接买断。按租赁形式使用,乙方仅拥有资产的使用权,无权进行转让、售卖等处置,如有损坏,需按资产净值赔偿;如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买费用,乙方享有该资产全部处置权;4、如场地内有归属甲方使用权但无处置权资产(如甲方上级公司采购移交甲方使用设备),甲方可移交使用权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生产经营使用,如产生折旧成本、租赁成本或采购成本由乙方负责,详情按甲方上级公司约定标准为主。使用期间,由乙方做好维修维保及正常报损记录,如有损失及损坏,按甲方上级公司资产净值赔偿。5、本协议所涉及资产类交接、租赁、采购事宜,需列明资产清单(附件),分别为资产租赁项、资产买断项、甲方无处置权项,并注明资产移交形式(租赁/采购/无偿使用/按甲方上级公司标准使用);租赁、无偿使用资产需在使用期间做好维修维保、正常报损记录等工作并配合财务盘点;资产金额、使用年限、净值,由甲乙双方签章确认。6、本协议所涉及所有乙方仅有使用权的资产,乙方仅作为合作联营项目经营使用,如甲方发现乙方该资产用于此项目外,乙方需按资产的购买金额支付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7、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需完成资产交接确认工作,乙方需10日内向甲方支付资产使用费用,并约定租赁或买断形式,如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使用权。七、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提前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已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以及按月支付的保底款项。2.如乙方运营未达到经营的标准,且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判断,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如乙方因运营未达到经营方案要求的标准,被甲方要求整改累计达7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3.如乙方被客户投诉且经查证投诉事项属实的,且严重危害景区名誉及不良后果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判断。在连续3个月内,乙方累计被投诉达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因客户投诉所产生的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如乙方逾期归还场地,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且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第五条第2.8条约定的归还期限届满后强制清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如乙方将本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予以分包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6.如乙方将甲方场地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7.如在项目经营期限内,乙方经营项目所必须的营业执照、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撤回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8.乙方致使甲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或提起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诉讼等,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评估费、检查检测费、清理费、鉴定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9.如在项目经营期限内,乙方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或存放危险物品,或经营、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或利用该场地进行违法违建活动、从事与项目运营无关的事项;经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或与甲方运营目标相违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运营过程中投诉量大等影响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场地。11.乙方每年累计超过60天未按照经营方案进行正常经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场地并扣除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八、履约保证金1、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并于协议签订当日内一次性缴纳。如乙方逾期缴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运营合作项目实行投诉先行赔付制度,若乙方商品/服务造成游客有效投诉,甲方可以单方面处置乙方履约保证金以解决投诉,处置完毕后由乙方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补足支付部分。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付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当日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用于赔付。3、本协议终止后壹个月内,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存在应付未付的分成款、水电费或者因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抵扣。甲方抵扣后乙方应当于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重新补足至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0%。九、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如乙方未及时缴纳物业费、水电费、垃圾清理清运费等费用,甲方有权代缴并要求乙方15日内将该费用支付给甲方。如乙方逾期缴纳水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未缴水电费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等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所载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的通知、函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一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一方信赖上述地址及联系方式而送达的任何通知、函件、法律文书,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的,自快递寄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形式送达的,发送成功即视为有效送达。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特别约定1.运营合作期满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无条件撤销工商登记地点。对此,甲方无须给予乙方任何补偿。乙方逾期的,应按照协议约定当年联营服务费/365的双倍按日支付给甲方。2.游客要求开具发票时,由乙方负责向游客开具发票。十一、争议解决1.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石狮市人民法院起诉。附件1:承租区域图红塔湾经营区域帆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谈判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附件2:报价一览表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谈判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谈判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谈判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谈判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采购包首次报价交货期/工期/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谈判保证金备注..................备注:详细报价书另纸详列,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我方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谈判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谈判,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附件3-4证明材料注: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3-4-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格式3-4-1、3-4-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附件3-4-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附件3-4-2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2.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1.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谈判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1、由谈判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供应商应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附件3-6联合体协议(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使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填写“项目编号”))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牵头方单位名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2、成员方: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1、牵头方单位名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2、成员方: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三、联合体各方约定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澄清等工作),在此过程中,供应商代表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各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谈判保证金事宜。四、若成交,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响应文件中提交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若谈判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中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供应商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项目编号:FJZX2026Q003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最终报价书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项目编号:FJZX2026Q003)的竞争性谈判。我方经慎重考虑,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对本次谈判项目进行报价,并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所有条款要求。报价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26年月日备注:1、报价总金额的大小写若出现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佰、仟、万。3、请在各个书写处加摁手印。4、未按照要求报价的,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项目编号:FJZX2026Q003采购人: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02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6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1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3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34第一章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2.项目编号:FJZX2026Q003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谈判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4.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承接过的同类型招商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招商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流水凭证复印件予以佐证。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5.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5.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方式:通过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shishigz.com/)采取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截止时间前通过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标书软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shishigz.com/)”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0595-88760010)。7、开标地点: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龙福小区C区4栋23号湖滨街道长福警务室楼上)。8、签到、解密:投标人参与投标、加密、解密都需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凯特驱动安装包、电子签章服务安装包、平台软件安装包”。驱动安装包皆在首页“下载中心”中。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进行签到。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CA数字证书需与加密CA数字证书为同一介质,方为有效。)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CA及电子印章办理请参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上(http://www.shishigz.com/)--通知公告--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通知进行办理。请及时办理CA,如因未及时办理CA导致未能进行项目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595-88760010。8.1本项目二次报价以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供应商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谈判小组将二次报价信息以在线澄清的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将二次报价表加盖公章并签名后以扫描件的格式回复到在线澄清。投标人使用投标码或其他方式登入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ishigz.com)查看在线澄清,回复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需密切关注。投标人报价不可修改,即为本次项目最终报价。(技术支持:0595-88760010)9、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10、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服务费10.1本项目中标人应缴纳交易服务费,按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收费标准(试行)》“二、货物、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10.2账户信息账户名称:石狮市福狮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账号:15830010010060654411、信息发布媒体: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ishigz.com/)。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2.采购人: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石狮市永宁镇沙堤六区109号5店面邮编:362000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85059598613.代理机构: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金马物流大厦A栋三楼邮编:362000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18859728703附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保证金要求,在2026年02月10日上午12:00前足额一次性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开户名称:石狮市福狮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石狮农商行南洋路支行银行账号:系统自动生成1、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将根据投标人选择的报名项目自动生成投标人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等额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3、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最低限价(元):16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600.00序号标的名称单价(元)数量预算金额 (元)1沿海观光带-石狮红塔湾帆船俱乐部招商项目160000.001年160000.00123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指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承接过的同类型招商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招商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流水凭证复印件予以佐证。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谈判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4.33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4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5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的正本0份、副本0份,报价部分的正本0份、副本0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0份、副本0份,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或补充: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 http://shishigz.com/)”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6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7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ishigz.com/)。8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9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其他: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①质疑人线下提交书面质疑的,质疑书还应包括:a、质疑人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须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②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或非现场递交质疑函的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只针对第一次有效质疑进行答复,不接受非现场递交。③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以书面方式现场递交形式提出质疑【接收地点为:泉州市洛江区金马物流大厦A栋三楼 (联系人:小张;电话:18859728703】,否则视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规定。 ④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供应商接受采购文件的规定。解释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拥有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10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不组织1118.1合同签订时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 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投标文件:a. 投标人应按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 (http://shishigz.com/)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 (http://shishigz.com/)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 (http://shishigz.com/)上公开信息系统。c.若出现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开标/评标日期改期,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核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b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均一致; b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b4通过系统自动对比,投标供应商中,有两个或多个供应商出现基本信息重复,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公司地址等内容重复;两个或多个供应商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办公场所租赁人或拥有人一致等;b5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b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b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⑦其他:a.投标人存在(3)⑥b.所规定的b1-b7这三种情形之一的,除其投标无效外,还将被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本级财政部门将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b.(3)⑥b4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若发现投标人存在此情形的,除其投标无效外,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本级财政部门将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一、谈判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谈判程序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无(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三、最高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高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1.1根据财政部及石狮市十里黄金海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有关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采购包1:最高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无。其他:无※除落实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审价(即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c.其他:无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3.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算后,得出的价格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高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高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四、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沿海观光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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