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食堂场地招租招标公告(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2026)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两院区食堂场地招租项目、闽清院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场地评估调研公告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两院区

食堂
场地招租
项目
、闽清院区电动自行车

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场地
评估
调研
公告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两院区食堂场地招租项目、闽清院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充电桩项目等需进行场地评估,欢迎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地址:
福州院区: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
闽清院区: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28号。
二、基本情况:
(一)项目1:两院区食堂场地招租项目。福州院区食堂位于食堂楼一至二层,占地面积793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闽清院区食堂7号楼一层,占地面积36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平方米。
(二)项目2:闽清院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充电桩项目。闽清院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充电桩位于7号楼边,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充电桩点位40个左右。
(三)两项合计最高限价2000元,请分项报价。
三、联系电话:项目1:福州院区0591-63069941
项目2:闽清院区0591-22332183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0日
请有意参加的单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首选),邮寄地址: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总务科。
报名要求纸质材料按如下顺序排列(密封)
1、单位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2、报价函。
备注:以上材料(密封件)均加盖公章,提交前请自行检查、核对,如材料提交不完整或提交错误,视为无效,总务科不再另行通知。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2026年2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场地招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