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 油茶基地建设示范工程肥料 肥料 有机肥招标公告(遵义市新蒲新区农林水务局2026)
新蒲新区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标段新蒲新区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遵义市新蒲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遵新发改审批〔2024〕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遵义市新蒲新区农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更新改造DN32-DN150供水管道总长103.430km,其中管径为DN32供水管道14.830km、管径为DN40供水管道16.370km、管径为DN50供水管道14.810km、管径为DN65供水管道24.420km、管径为DN80供水管道26.740km、管径为DN100供水管道8.920km、管径为DN125供水管道2.950km、管径为DN150供水管道4.390km,更新改造加压泵站30座,更新改造加压泵站的主要内容包括泵房、水泵、控制柜、信息化及安防系统、在线水质监测、泵房环境改造等。注:最终以审批建设内容为准。
2.2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招标预算编制(编制清单和拦标价),以及工程后续技术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工程勘察设计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不作资格审查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02月06日 至北京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3时30分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传加密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3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 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遵义市新蒲新区农林水务局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3楼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177085230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遵义新众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街道蔷薇国际X4栋16-11号 联 系 人:陈明秀、陈杰、令狐鑫 电 话:0851-28223616/13314431602 电子邮件:2672005707@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合兴大道龙塘坎 、联系电话: 0851-27903046 )
2026年02月06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新蒲新区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定稿).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贵州省黔东南州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2025-2026年度油茶基地建设示范工程肥料采购项目(2025年榕江县标段)项目招标文件(2026-01-28)贵州省黔东南州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2025-2026年度油茶基地建设示范工程肥项目名称:料采购项目(2025年榕江县标段)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货物项目编号:P52260020260000UQ001采购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详细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联系人:陈彦林联系电话:15186827282代理机构:贵州兢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凯里市联系人:杨晓联系电话:18085536415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如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第四节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第五节开标及资格审查第六节评标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第八节质疑投诉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节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投标文件范本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贵州省黔东南州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2025-2026年度油茶基地建设示范工程肥料采购项目(2025年榕江县标段)(采购标的)招标项目欢迎潜在投标人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2-2709:30(北京时间)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兢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受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采购单位)委托,就贵州省黔东南州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2025-2026年度油茶基地建设示范工程肥料采购项目(2025年榕江县标段)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注:鉴于本项目为州级统筹,县级具体实施的原则,本项目由黔东南州林业局作为采购人统一开展招标工作,中标(成交)单位确定后,由黔东南州林业局、榕江县林业局和中标(成交)单位签订三方采购合同。二、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贰佰玖拾肆万零贰佰元整(¥29402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贰佰玖拾肆万零贰佰元整(¥29402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按总价及单价进行报价,其中各项单价为:有机肥最高限价为1元/kg,钙镁磷肥最高限价为1.5元/kg,非氯基复合肥最高限价为3元/kg)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五、采购文件解释权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六、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是□否“暗标评审”是指在技术标评审时,隐藏供应商名称及其缩写和徽标等显露供应商的标识再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采购人应按照有利于暗标评审原则设定采购文件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的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应响应暗标评审要求。七、采购人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业局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文化北路15号联系人:陈彦林联系电话:15186827282电子邮件:/八、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兢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凯里市联系人:杨晓联系电话:18085536415电子邮件:/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财政局监督电话:0855-8222553详细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注意:1.获取采购文件前,尚未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注册登记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入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业务办理指南→数字证书办理→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等相关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fttypecode=03(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贵州省版)”,—支持实体CA和移动CA)。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且取得成功提示。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供应商上传及撤回投标文件入口)。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有阐述、演示与样品递交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响应),于开标时间前使用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序列号相同的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上传投标文件后进行CA锁续费,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第二节货物要求一、货物范围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中国境内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满足国家标准及采购人技术、商务要求的本项目所需的货物。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要求,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若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农业部备案登记号截图或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农业部备案登记号截图或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2、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贵州省黔东南州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2025-2026年度油茶基地建设示范工程肥料采购项目(2025年榕江县标段)肥料采购清单及交货时间单位:亩、株/亩、千克、元肥料名称肥料规格和型号建设任务五年数量总计交货时间费用备注建设面积种植株数2026年5月前2027年12月前2028年12月前2029年12月前总计26071431354545545324646528607462940174有机肥完全发酵,有机质含量>45%2392832127454551413760415002392832钙镁磷肥P2O5有效含量≥15%637276372700095591非氯基复合肥N:P:K有效含量分别为≥16%:≥12%:≥8%15058416273311874237860746451751新造肥料(千克)合计181200011816001680058440029200基肥有机肥完全发酵,有机质含量>45%2000.05611200001120000钙镁磷肥P2O5有效含量≥15%5600056000追肥非氯基复合肥N:P:K有效含量分别为≥16%:≥12%:≥8%740005600168002240029200有机肥完全发酵,有机质含量>45%562000562000更新改造肥料(千克)合计135900886201260438302190基肥有机肥完全发酵,有机质含量>45%150.0568400084000钙镁磷肥P2O5有效含量≥15%42004200追肥非氯基复合肥N:P:K有效含量分别为≥16%:≥12%:≥8%5550420126016802190有机肥完全发酵,有机质含量>45%4215042150抚育肥料(千克)合计65924364253476851133818906需补植基肥有机肥完全发酵,有机质含量>45%470.3747054570545钙镁磷肥P2O5有效含量≥15%35273527追肥非氯基复合肥N:P:K有效含量分别为≥16%:≥12%:≥8%2680738285568696010450有机肥完全发酵,有机质含量>45%174011174011无需补植基肥有机肥完全发酵,有机质含量>45%510.774钙镁磷肥P2O5有效含量≥15%追肥非氯基复合肥N:P:K有效含量分别为≥16%:≥12%:≥8%44227642575581133818906有机肥完全发酵,有机质含量>45%340126340126注: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的时候总价和单项价格都不能超,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2.费用含肥料费和肥料运输到基地(小型货车能够到达的地点)的运费及上下车费;3.因本次采购是分年度分批次供货,若市场价格出现上涨时,依然按中标价进行供货。二、技术参数1.有机肥:完全发酵,有机质含量>45%;重金属含量(以烘干基计)汞(≤2mg/kg)、铅(≤50mg/kg)、砷(≤15mg/kg)、镉(≤3mg/kg)、铬(≤150mg/kg);粪大肠菌群≤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2.钙镁磷肥:P2O5有效含量≥15%。3.非氯基复合肥:N:P:K有效含量分别为≥16%:≥12%:≥8%。注:以上三种产品加盖(提供所投产品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前时间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生产厂家公章,检测方法参照NY/T525-2021,其中有机肥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需>45%。第二节商务要求一、供货期及供货地点供货期:5年(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具体以接到采购人通知为准)。供货地点:采购人油茶基地或指定地点(运输车辆可到达的地点)。二、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规范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执行,以双方最后确认的验收报告为依据。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满足所有要求、无异常现象,即最终认为合格。验收标准: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具体内容等进行验收。(应达到相应国家合格验收标准与采购方有关要求)。若在验收时对质量出现争议时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三、售后服务1.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作出详细的单独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2.送交到采购方的货物若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的货物,一律予以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产品供货完毕后,若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生争议时,采购方有权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供货方需无条件配合,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4.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投标人须安排足够的专业人员参加本项目的运输服务。在项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四、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商定。五、质保期:按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执行六、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七、履约保证金:无八、其他要求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根据甲方项目实施进度所需,将每一批次的肥料量和交货地点提前三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肥料及时送达到位。若乙方不按上述的要求送货到位,甲方可直接拒收货物,同时也终止合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货物能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时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检测,抽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中标后,在交货的同时须提供所有同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报告包含养分、重金属含量等检测内容。并承诺所提供货物的重金属残留不超标(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保留对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的权利,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内容真实有效。在评审过程以及成交后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提供弄虚作假的资料,将不予签订合同,同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并追究中标人虚假应标的相应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除了要赔偿相关损失外,采购人及代理服务机构还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人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6.如招标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顺序在前的内容为准。如电子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与发布的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为准。7.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8.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9.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费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10.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商定。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文本(若有可填)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文本(若有可填)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文本(若有可填)注:供应商派出现场演示人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间前到达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安排进行系统演示登记后,依次到中心阐述室进行系统演示。1.供应商在开标(谈判、磋商)当天开标(谈判、磋商)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样品清单等要求,到中心组织样品接受、登记、展示、退回等工作。2.投标人(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仅凭项目“保证金缴费随机码”登记存放,严禁标识企业名称、标识等信息(除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并在提交样品时填写《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存取登记表》。对贵重、易损样品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做好包装、遮挡等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出现样品意外受损。第四节图纸附件(如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二、评分标准1.符合性审查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序号供应商名称检查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一、符合性检查1商务符合性商务符合性二、无效标检查2无效标检查无效标检查符合性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评标专家(签字):评分细则分值评分项评审内容价格部分(满分30.0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在评审过程中,为防止恶意低价竞争,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当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应当要求其在评审小组规定时间内(30分钟)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同时提供3个及以上同类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材料不能说明成本的,视为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主观分部分(满分10.00分)暗标格式扣分“暗标格式要求”:1.技术标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2.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3.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五号字;4.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5.技术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6.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签章,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单位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识别出投标单位身主观分部分(满分10.00分)暗标格式扣分份的任何标记、文字、语句。投标文件存在与上述“暗标格式要求”第1条至第5条描述不一致的,每出现一处扣0.2分,最高扣2分。违反上述第6条的,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参与评审。供货方案(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供货方案内容进行评审,①内容详细合理,针对性强,切合本项目实际,实施可行性高的得5分;②内容较合理,较符合本项目实际,实施可行的得3分;③有相关内容,内容一般得1分;④无内容0分。编制说明:为便于评审,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方案应突出重点,简洁明了,方案页数控制在200页(含)以内,不得超过200页,否则本项评分细则将按该因素满分值的40%计取。售后服务方案(5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①售后服务方案符合行业标准、规范、完善、具体,做到优质服务,人员分工明确,能切实解决质保期内(质保期后)农业物资使用发生的所有问题,服务内容合理的,得5分;②售后服务方案符合行业标准、规范,能解决质保期内(质保期后)农业物资使用可能发生的问题,得3分。③有相关内容,内容一般得1分;④无内容0分。编制说明:为便于评审,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方案应突出重点,简洁明了,方案页数控制在200页(含)以内,不得超过200页,否则本项评分细则将按该因素满分值的40%计取。技术部分(满分20.00分)投标产品响应情况(20分)评委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的“技术参数偏离表”进行评审:(1)所投产品技术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内容条款得20分;(2)所投产品技术响应与招标文件中的任意一条条款存在负偏离,得0分,注: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明确“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商务部分(满分40.00分)项目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商务部分(满分40.00分)响应时间承诺(5分)投标人承诺:肥料使用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下,承诺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的得5分;承诺2-3小时内响应25-48小时内解决故障的得3分;承诺4-5小时内响应49-72小时内解决故障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未承诺的不得分。(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CA电子签章。)交货期承诺(5分)投标人能够承诺:采购合同签订后,供货期内根据采购人的需求计划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得1分,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得3分,2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得5分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承诺函为准计分。安全承诺(5分)为保障项目安全,投标人承诺拟派在本项目的人员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的得5分,未承诺不得分。本地化服务(5分)针对油茶树种植地区分散,为保障采购货物的供应通畅便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县内有销售服务网点及存放肥料仓库的得5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县内设有销售服务网点及存放肥料仓库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人需提供房屋自有产权证、如是租赁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方的自有产权证;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租赁的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认证证书(8分)供应商或厂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原件扫描件的得2分,共计8分(提供认证证书,加盖电子章方可计分)。企业实力(2分)供应商或厂家所投产品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加盖电子章方可计分。)3.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4.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给予小微企业10%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其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不得歧视女性企业,投标企业不得存在男女薪酬不平等的情况。5.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234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评审专家(签字):6.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专家专家姓名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采购人代表总分平均分排序评审专家(签名):采购人代表(签名):第三节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四节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4.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5.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8.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金额达到本项目/品目采购金额60%及以上的,适用本项规定)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品目中同时投标的;1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等均异常一致的,视为无效标。12.经查重分析,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视为无效标。13.经查重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的,视为无效标。14./(其他自行列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www.qdnzggzyjyzx.cn/index.html)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更正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更正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更正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一、获取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二、获取方式按公告确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三、文件售价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保证金缴纳情况以中心保证金入账清单为准,不需另行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否☑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二、递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成功提示。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关后果。第五节开标及资格审查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三、开标流程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登录http://117.187.102.28:809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本项目进行签到。2.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3.投标文件解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下达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退投标文件。4.唱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唱标。在开标期间,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若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在线进行异议提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的异议进行线上回复。5.核对开标结果: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在10分钟内未完成开标结果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果确认且没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注意事项:1.投标人须自行负责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网络环境和硬件环境正常。2.投标人在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系统端口操作人员除为法定代表人外,一律视为其授权委托人,承认并其在开标、评标活动的所有操作。3.身份验证资料:投标人(供应商)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制作投标文件,在“身份验证及资格审查资料中身份验证资料”环节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需上传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四、资格审查开标唱标完毕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结束,并宣读评标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资格性审查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实行线上审查。(资格审查制作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制作到投标文件“身份验证及资格审查资料中资格审查资料”中)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在评标前及时告知相关供应商未通过理由,投标人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复核。资格性审查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审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0.X.X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或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3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4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6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提供承诺函。7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农业部备案登记号截图或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在农业部备案登记号截图或省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2、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性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第六节评标一、评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三、评标流程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即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或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方面的要求。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技术成熟性、适用性、性能、参数和规格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质保、售后服务、业绩、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付款条件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2.无效标检查:依照无效标条款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检查,检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投标。(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对各评标专家的评分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评标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货物技术优劣顺序排列。依此类推,可继续按商务、信誉等关键因素进行排序推荐。(四)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推荐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作结束。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或评审复核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评标程序终止。(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3)开标、评标过程由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四、询标与澄清(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就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和澄清,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说明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为5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5人。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公告中标结果。二、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第八节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且必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黔招协【2025】35号)文件标准下浮后收取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19800.00元)收取。由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付清代理服务费。二、支付方式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户名:贵州兢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市广场路支行账号:132069416389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报告推荐顺序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若仍因前述原因第二中标候选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评标报告推荐顺序依次替补第三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若仍因前述原因第三中标候选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的,本项目将重新采购。二、合同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节退还投标保证金一、退还时间、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心系统自行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中心人员核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还。二、提交资料中标供应商退保证金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未中标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3.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签约参考)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一、定义1.合同当事人1.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2.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2.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2.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标的及金额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5.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5.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5.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5.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5.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6.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6.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6.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7.合同履行7.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7.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8.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8.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8.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8.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8.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8.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8.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10.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2.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合同价款支付13.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3.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4.履约保证金14.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4.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5.售后服务15.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5.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6.违约责任16.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6.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6.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6.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7.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7.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8.合同分包18.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8.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20.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0.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1.政府采购政策21.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1.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法律适用22.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2.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3.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3.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一、格式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投标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投标文件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新蒲新区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405-520383-04-01-175110招标文件招标人:遵义市新蒲区农林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遵义新众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2月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正文························································································23第三章评标办法·························································································44评标办法前附表························································································44评标办法正文···························································································4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3第二卷··········································································································95第五章发包人要求······················································································96第三卷··········································································································9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0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告内容详见媒体(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遵义市新蒲新区农林水务局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3楼联系人:苏先生电话:1770852306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遵义新众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4栋16-11号从业人员姓名:陈明秀、陈杰、令狐鑫电话:0851-28223616/133144316021.1.4招标项目名称新蒲新区城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街道1.1.6项目建设规模更新改造DN32-DN150供水管道总长103.430km,其中管径为DN32供水管道14.830km、管径为DN40供水管道16.370km、管径为DN50供水管道14.810km、管径为DN65供水管道24.420km、管径为DN80供水管道26.740km、管径为DN100供水管道8.920km、管径为DN125供水管道2.950km、管径为DN150供水管道4.390km,更新改造加压泵站30座,更新改造加压泵站的主要内容包括泵房、水泵、控制柜、信息化及安防系统、在线水质监测、泵房环境改造等。注:最终以审批建设内容为准。1.1.7项目估算金额■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7826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422.57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招标预算编制(编制清单和拦标价),以及工程后续技术服务工作。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最终服务期按业主要求提交服务成果及至项目竣工验收。注:投标文件生成环节的“标书信息确认”的“服务期”如不能填写文字信息的,投标人统一填入30日历天。该信息仅供交易中心系统数据采集,不作评标依据。1.3.3质量标准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深度。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本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工程勘察设计的能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不要求■要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且合法有效,财务报表须至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3款情形之一要求。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4.1市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备中级及以上给排水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身份证、□注册证(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截图为准)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到投标截止时止。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4.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1)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履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履职的,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更换前人员。(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专业负责人□具备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②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专业负责人□具备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人员□职称证(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身份证、□注册证(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截图为准)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年月至年月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到投标截止时止。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人员的相关资料。6.委托代理人(如有)[提示:根据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委托代理人可以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其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须在电子投标文件的对应节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7.其他要求(1)省外入黔勘察设计企业参与投标的,中标后需将企业资质及本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人员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完成登记。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人员社会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或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②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必须以投标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或其他企业名义缴纳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4.3款规定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踏勘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新中街道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注:分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违法分包。1.12响应和偏差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附件A: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澄清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于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发布。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修改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报价方式□方式一:固定单价暂定工程量:□暂定工程量:;□其他:暂定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暂定工程量×固定单价报价+□BIM技术费用报价+□专项勘察设计费用报价+□施工图审查费+□其他费用报价。3.2.3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方式二:固定总价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除发生重大变更外,勘察设计费不调整。包括□BIM技术费用,□施工图审查费,□专项勘察设计费用,□其他费用。固定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方式三:下浮率报价投标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最终按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所列勘察费、设计费及相关费用为基数,结合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签约合同价,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计算公式为:基数费用×(1-投标报价下浮率)。服务期间产生的其他相关评审费用(如初步设计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等)据实结算。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勘察设计费固定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暂定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BIM技术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专项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元,□施工图审查费为元,□其他费用最高限价为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勘察设计费固定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BIM技术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专项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元,□施工图审查费为元,□其他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3.2.4最高投标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他: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按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所列勘察费、设计费及相关费用为基数下浮10%(基数估算价为:469.52万元;下浮10%后的估算价为:422.57万元)。注:投标人根据所报下浮率折算投标报价估算总金额,填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的“标书信息确认”的“投标报价”栏,该报价与开标记录表相应数据对应,此投标总价仅作系统采集数据用,不作评标、定标、结算依据。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包括:1、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勘察设计的范围和勘察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方案设计(或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编制BIM模型、□施工图审查费、□施工配合。具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管理费、资料费、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配合费等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3、其他: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包含了国家、地方规定的税费,以及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所需全部费用(初步设计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等除外)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需要,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人民币)。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方式一: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14位缴费码,缴费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确认投标后,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CA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方式二: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方式三: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方式四:担保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方式五: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按照《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的通知》(遵市发改〔2023〕4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注: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申请〕功能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系统可直接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违反投标人须知第9.2款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2财务状况表□无要求■有要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且合法有效,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2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5.3近年完成或正在勘察设计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不需要业绩■需要业绩,近5年,指20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注:业绩只作评分因素,不作资格审查要求,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2.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方盖单位印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单位章后扫描上传),其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5编制要求根据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最终生成一份加密格式(*.ZYTF格式)的投标文件。4.2.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年月日时分。4.2.1间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示时间和变更公告相关内容为准。4.2.2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5.1.1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线下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开标地点参加线下开标会。注:投标人自行选择上述任一方式按时参加开标会。5.1.2解密时间解密时长为30分钟。特别注意: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1.3线下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选择到现场开标和解密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2开标程序■远程(线上)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远程开标会。5.2开标程序(1)登录电子开标系统,主持确认网上开标会开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为避免远程解密失败,投标人可以派员持解密申请书及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帮助解密,并在上述规定的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员进行处理;(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6)提出异议,处理异议;(7)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并在系统公开;(8)开标结束。□线下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线下开标会。(1)宣布开标纪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递交、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员进行处理;(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6)提出异议,处理异议;(7)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代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5人(专家库随机抽取,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由招标人指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勘察设计服务期;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如要求),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投标业绩名称(如要求);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方式一对排序第2的投标人补偿万元;对排序第3的投标人补偿万元;对排序第的投标人补偿万元;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除以上投标人外,不向其余投标人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二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均补偿万元(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或者投标勘察设计方案被评标委员会确认严重偏离勘察设计要求的除外)。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大于中标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勘察设计费支付担保。8.1重新招标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勘察设计业绩要求:类似工程(市政供水管网工程)前期工作或勘察设计。注:业绩只作评分因素,不作资格审查要求,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0.2低于成本报价评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要求、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及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理由不充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如果因为评标专家评审不认真,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投标人中标,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经招10.2标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约谈参与评审的评标专家,并清退出专家库,今后不得再申请入库。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招标人根据需要自行确定,也可不填)。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3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负责人答辩:■有□无招标人设有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则整个答辩过程按照各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注:项目负责人答辩环节仅作评分因素,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0.4异议、投诉处理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10.4异议、投诉处理外文,应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投标人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驳回投诉,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异议受理单位:遵义市新蒲新区农林水务局联系电话:17708523066投诉受理部门:遵义市新蒲新区住房和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51-2790304610.5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对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10.6投标人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未按规定加密将无法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按时解密,在评标结束前应在线或在现场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通讯联系正常。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投标人应确保及时回复,否则视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10.7开标异议■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开标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0.7开标异议■线下开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完成开标程序后10分钟内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即时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0.8付款方式1.乙方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报告编制,且该报告经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并取得正式批复文件,上级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合同费用的50%。2.本项目开工后,甲方按每月经监理、甲方共同确认的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比例,同步核算乙方当期设计服务履约情况,支付对应比例的合同费用,本阶段付款及首期付款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总合同费用的90%。3.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走流程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费用。10.9评审/审查费用结算方式服务期间产生的其他相关评审费用(如初步设计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等)据实结算。10.10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黔价房〔2011〕69号文计算代理服务费下浮25%后计取;付款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10.11暗标评审(技术标)技术标文件编制具体要求为:(1)正文统一采用黑色宋体,字号为小四号,不得出现字体加粗、下划线等标记。(2)图表要求:不得有彩色图表。(3)不得有页码、夹白页、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4)页数应控制在300页内,超出页数阐述与项目无关内容,评标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分。(5)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10.11暗标评审(技术标)记、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其技术标文件计0分。10.12招标文件内容冲突解决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3.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10.13中标后需提交的纸质或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文件3份;电子文件(U盘)1份。10.1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委托代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踏勘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如要求);(5)勘察设计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勘察设计方案;(8)其他资料(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承诺等)。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3.5.1“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且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勘察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如需要)、职称证、注册证(如要求)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如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如需要)、职称证、注册证(如要求)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第二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上传通道一直开通,投标人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也可以对撤回的投标文件重新修改后,按第二章第4.1条、第4.2条要求重新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线下开标)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进行公告。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大于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充分论证。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9.2.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9.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及必要的证明材料。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 油茶基地建设示范工程肥料 肥料 有机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遵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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