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 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2026)
项目编号
WH18CG2026FW8537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0200099502886M-20260206-000219-5
项目概况
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审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3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18CG2026FW853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7220260010号)
项目名称: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按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限价50.00%
采购需求: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开展审计工作。工作内容为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提交审计报告,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3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03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2.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方式:0553-5848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路交叉口恒升科研基地
联系方式:18355313800、18656557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8355313800、18656557755
采购需求.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说明一、项目内容工程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项目内容详见附表,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二、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所提供的注册证书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审计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最少配备3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三、服务期:60日历天内提交审计报告,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四、服务标准: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编号:CECA/GC7-2012)五、付款方式:每单个审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出具后,支付项目审计服务费的100%。六、工作内容:对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开展审计工作。工作内容为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七、拟投标的审计咨询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清单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不得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或与该项目建设管理有业务关联(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八、服务费用:1、审计服务费收费标准:a.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对应标准费率×中标费率;b.审核增减额收费:审核增减额×5%×中标费率;结算审计服务费收费=a(基本收费)+b(审核增减额收费)(注:1.审核增减额指项目送审的总价额与审定后的总价额之间的差额;2.核减超过10%的,其超过部分咨询服务费施工单位支付)2、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审计费、税费、投标费、打印费、车旅费等所有费用。3、最终审计服务费结算费用不高于50万元。九、履约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发包人移交的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2、施工合同的审计。主要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邀约、投标文件响应是否一致,工程量变更、材料设备价款调整、暂估价约定、计价计量规则、结算依据等条款内容表述是否合规、合理、准确、完整,并提供审计意见。3、设计变更的审计。参与工程设计变更的相关工作。审核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设计变更的批准程序,变更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是否由主张变更的单位或部门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重大设计变更,尤其是可能引起工程造价超出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的设计变更,是否事先论证,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论证和报批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不予认可。4、工程签证的审计。参与工程签证的相关工作。审核工程签证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或约定相符,能否作为结算依据。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隐蔽工程签证,要查阅隐蔽记录和影像资料。5、材料设备价格的审计。对于直接采购或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检查审核材料设备采购程序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是否齐全、合规。6、隐蔽工程的审计。核查隐蔽工程做法,材料是否与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图集等相符,要查阅隐蔽工程书面记录、影像资料、施工监理日志。对于竣工结算时容易产生分歧的隐蔽工程,应重点审计,未经验收确认的隐蔽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予认可。7、工程验收的审计。工程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包括基础完工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主要审核各阶段施工内容是否按图纸及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特征完成,约定可接受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审核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验收资料及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8、索赔费用的审计。主要审核:索赔的程序是否规范;索赔依据是否充分,责任划分是否清楚;索赔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实际发生;索赔费用的计算是否准确。对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工期延误、费用增加造成损失的,识别索赔依据的缺陷,维护建设单位利益。9、安装工程费的审计。应审查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核实费用计算程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各项费用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间接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取费标准的确定与地区分类工程类别是否相符;取费定额是否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按规定有些签证应放在独立费用中,是否放在定额直接费中取费计算;有无不该计取的费用;结算中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调整结算文件规定计取费用;费用计列是否有漏项;材料正负差调整是否全面、准确;有无随意调整人工费单价。十、其他要求1.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成本和审计质量,如果投标低价造成的审计质量问题和廉政风险问题,我单位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追究责任。2.其他未尽事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3.本项目与“经开区轨道交通沿线(齐落山路-红光路段)道路景观提升项目一标等十八个项目审计”,供应商可全部参与投标,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全部参与投标,但是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按评审前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本项目评标在前,并成为首选成交供应商,则在“经开区轨道交通沿线(齐落山路-红光路段)道路景观提升项目一标等十八个项目审计”中不推荐为首选成交供应商。附表:审计项目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合同价(万元)送审价(万元)备注1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马塘建设有限公司15107.488414977.78505监理单位:安徽省新同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单编制单位: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云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安徽彩龙涂料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芜湖阳光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3.523.5设计单位:百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清单单位:芜湖中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审核单位:安徽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伯特利电子过渡电源工程安徽金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9.64479426.234456清单编制单位:芜湖伟启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清单审核单位:南京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辉恒铜业临时用电工程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6.37579326.34045清单编制单位:安徽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清单审核单位: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龙山新苑泵房线路迁改工程山东英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2227815.1865清单编制单位:南京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清单审核单位: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6芜湖普威项目地块临时用电工程西安元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9.95173129.913376清单编制单位:天长市稷艮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清单审核单位: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芜湖瑞明临时用电工程安徽新英能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65970219.613219清单编制单位:天长市稷艮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清单审核单位: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辉恒铜业门口管道迁移工程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2.2197771.909043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1▲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审计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审计对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开展审计工作。工作内容为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60日历天内提交审计报告,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芜湖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项目编号:WH18CG2026FW8537项目名称: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审计采购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6年02月09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审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3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18CG2026FW8537(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7220260010号)项目名称: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审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万元最高限价:按费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限价50.00%采购需求: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开展审计工作。工作内容为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提交审计报告,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采购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3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五、开启时间:2026年03月03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2.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4.其他事项说明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联系方式:0553-58489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路交叉口恒升科研基地联系方式:18355313800、186565577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18355313800、186565577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项目性质采购服务2公告媒体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政府采购网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否□是,本项目共分为/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4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6质疑及答复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7响应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8响应文件有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8效期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9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供应商可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保函服务,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3.履约保证金账户(如供应商选择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账户供成交供应商选择)(1)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2)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3)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625-0003(4)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314.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10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时间:60日历天内提交审计报告,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付款方式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每单个审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出具后,支付项目审计服务费的100%。12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对公转账等方式缴纳。13最后报价供应商在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需保持电话畅通,网络正常,在收到磋商小组通过系统发出的最后报价通知后,三十分钟之内填写报价内容并加盖电子印章提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20220811/6f273903-bb00-45eb-b107-f7068d200e77.html14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标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及采购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4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标准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5本国产品价格扣除标准对于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1)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16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17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1.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不见面”系统进入方式。一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不见面”系统链接进入。二是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BidOpening2.使用不见面系统的项目,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供应商在开启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注意事项如下:1.供应商解密的数字证书均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数字证书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数字证书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文件(期间续期数字证书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18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19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20绿色采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商品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21其他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供应商应当严格落实相关开放性、兼容性标准和规范要求,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2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23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备注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附后。3.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附件:1.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一、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一)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01/20210226/daba3963-8c89-4a98-b39d-bbb8cfac4487.html、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01/20211019/aaef3f48-7c1f-400c-a46f-cb2091dd839d.html),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二)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三、制作响应文件(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53-3121801,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431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响应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响应(一)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开启(一)开启时间、地点和人员。采购人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若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二)开启程序1.宣布开启纪律;2.宣布供应商、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供应商名称并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5.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启;6.开启结束。(三)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响应。1.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选择开启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响应不成功;3.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启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响应。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启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评审(一)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磋商工作,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并对评审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供应商在评审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评审委员会可能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三)供应商需补充主体库登记资料的,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1.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2.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七、意外情况的处理(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因供应商的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交易系统;2.电子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二)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程序中止,待电子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恢复系统运行,项目程序继续进行。2.终止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八、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启等采购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九、其他如本要求与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2.履约管理条款特别提醒:1.根据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缩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的采购项目,不得晚于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2.根据财政部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条规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采购人应根据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4.采购人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供应商进行诚信评价,按“谁评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项目磋商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附属材料、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含税(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1.4.1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金额和比例:;支付时间:。具体付款方式:,;1.4.2结算账户: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__________(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单方面超出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因审价事项发生争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因乙方拖延、推诿等人为因素不完成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向市相关主管部门上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任务,视为乙方违约,每推迟一天,甲方有权按5000元/天要求其支付违约金。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1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5万元),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1)若乙方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2小时内响应并及时处理。如项目审计进展需要或甲方需要项目负责人驻点办公审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审、审查、答疑、审计配合等各服务环节,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到场,每缺席一次按10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缺席3次视为乙方根本违约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当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准备、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造价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任务。(3)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所有项目组成人员需持身份证参加甲方组织的交底、答疑、现场踏勘等会议,未经许可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未经许可擅自调换或更换其他人员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如人员确需变更,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人员等于或优于原先人员的资历条件。(4)因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较差,或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具体工作人员,并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5)每单个审计项目完成一审后,若二审核减率超过3%,扣除该项目服务费的10%;二审核减率超过10%的,扣除该项目服务费的50%;二审核减率超过20%的,扣除该项目服务费的100%。(6)乙方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责任控制制度措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责任约束和纪律约束,严格落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价负责人制度。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建设造价工程咨询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任何报酬,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乙方要依法提供咨询服务,执行工程审计等相关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签订廉政承诺且严格执行,不得泄露工程审计等相关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不得将审计工作中取得的材料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审计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乙方违约承担的所有违约金需交至甲方指定账户。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决;1.9合同生效/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2)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章之日起生效。份,每份合计页,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附件:经开区建管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承诺书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我司中标负责事宜,做出如下承诺:工程一审审价工作,关于该工程审价相关一、我司授权(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编号:,联系电话:)全权负责上述工程一审审价的相关工作。在本工程的结算审价过程中,我司将积极主动配合贵单位勘察现场、核对资料等工作,保证审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审计。三、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不与被审计单位发生有可能影响审计工作的人情往来。四、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审计质量真实可靠;五、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无利害及利益关系。如本公司虚假陈述或违背承诺,自愿承担全部法律后果。特此声明及承诺审价单位(签章):法人(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第四章采购需求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磋商文件要求响应。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若磋商文件未明确要求何种证明材料,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章中标注“◆”的技术参数,为采购产品的重要技术参数,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酌情添加。对于影响到项目实施质量的参数可以设置为重要技术参数。4.供应商应考虑到国家、省、市关于人工工资社保等规定进行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5.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6.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本章中标注“▲”的标的为主要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8.为落实政府采购关于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链接,并根据查询结果,在采购需求一览表填写列入品目清单情况。采购产品如有列入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类节能产品,必须按品目清单要求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或经市场监管总局《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9.采购产品如有列入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评审方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相关评审项不得分。10.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采购需求说明一、项目内容工程项目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项目内容详见附表,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二、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所提供的注册证书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审计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最少配备3人。(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三、服务期:60日历天内提交审计报告,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四、服务标准: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编号:CECA/GC7-2012)五、付款方式:每单个审计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出具后,支付项目审计服务费的100%。六、工作内容:对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开展审计工作。工作内容为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七、拟投标的审计咨询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清单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不得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或与该项目建设管理有业务关联(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八、服务费用:1、审计服务费收费标准:a.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对应标准费率×中标费率;b.审核增减额收费:审核增减额×5%×中标费率;结算审计服务费收费=a(基本收费)+b(审核增减额收费)(注:1.审核增减额指项目送审的总价额与审定后的总价额之间的差额;2.核减超过10%的,其超过部分咨询服务费施工单位支付)2、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审计费、税费、投标费、打印费、车旅费等所有费用。3、最终审计服务费结算费用不高于50万元。九、履约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接收到发包人移交的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2、施工合同的审计。主要审核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邀约、投标文件响应是否一致,工程量变更、材料设备价款调整、暂估价约定、计价计量规则、结算依据等条款内容表述是否合规、合理、准确、完整,并提供审计意见。3、设计变更的审计。参与工程设计变更的相关工作。审核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设计变更的批准程序,变更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是否由主张变更的单位或部门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重大设计变更,尤其是可能引起工程造价超出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的设计变更,是否事先论证,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变更论证和报批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不予认可。4、工程签证的审计。参与工程签证的相关工作。审核工程签证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或约定相符,能否作为结算依据。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隐蔽工程签证,要查阅隐蔽记录和影像资料。5、材料设备价格的审计。对于直接采购或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检查审核材料设备采购程序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是否齐全、合规。6、隐蔽工程的审计。核查隐蔽工程做法,材料是否与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图集等相符,要查阅隐蔽工程书面记录、影像资料、施工监理日志。对于竣工结算时容易产生分歧的隐蔽工程,应重点审计,未经验收确认的隐蔽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予认可。7、工程验收的审计。工程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包括基础完工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主要审核各阶段施工内容是否按图纸及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特征完成,约定可接受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审核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验收资料及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8、索赔费用的审计。主要审核:索赔的程序是否规范;索赔依据是否充分,责任划分是否清楚;索赔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实际发生;索赔费用的计算是否准确。对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工期延误、费用增加造成损失的,识别索赔依据的缺陷,维护建设单位利益。9、安装工程费的审计。应审查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并在核实费用计算程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各项费用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间接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人工费调整部分之和;取费标准的确定与地区分类工程类别是否相符;取费定额是否与采用的预算定额相配套;按规定有些签证应放在独立费用中,是否放在定额直接费中取费计算;有无不该计取的费用;结算中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调整结算文件规定计取费用;费用计列是否有漏项;材料正负差调整是否全面、准确;有无随意调整人工费单价。十、其他要求1.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成本和审计质量,如果投标低价造成的审计质量问题和廉政风险问题,我单位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追究责任。2.其他未尽事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3.本项目与“经开区轨道交通沿线(齐落山路-红光路段)道路景观提升项目一标等十八个项目审计”,供应商可全部参与投标,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全部参与投标,但是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按评审前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本项目评标在前,并成为首选成交供应商,则在“经开区轨道交通沿线(齐落山路-红光路段)道路景观提升项目一标等十八个项目审计”中不推荐为首选成交供应商。附表:审计项目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合同价(万元)送审价(万元)备注1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马塘建设有限公司15107.488414977.78505监理单位:安徽省新同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单编制单位: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云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安徽彩龙涂料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芜湖阳光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3.523.5设计单位:百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清单单位:芜湖中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单位:安徽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伯特利电子过渡电源工程安徽金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9.64479426.234456清单编制单位:芜湖伟启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清单审核单位:南京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辉恒铜业临时用电工程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6.37579326.34045清单编制单位:安徽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单审核单位: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龙山新苑泵房线路迁改工程山东英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2227815.1865清单编制单位:南京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清单审核单位: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6芜湖普威项目地块临时用电工程西安元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9.95173129.913376清单编制单位:天长市稷艮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清单审核单位: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7芜湖瑞明临时用电工程安徽新英能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9.65970219.613219清单编制单位:天长市稷艮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清单审核单位: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辉恒铜业门口管道迁移工程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2.2197771.909043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1▲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审计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审计对太平湖路(赤铸山路-纬四次路)建设工程等八个项目开展审计工作。工作内容为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60日历天内提交审计报告,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止。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2.磋商及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2.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对属于异常低价响应审查情形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2.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2符合上述2.3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4.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评审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信用要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www.ccgp.gov.cn/查询为准)(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www.gsxt.gov.cn查询为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并提交磋商小组评审。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其他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盖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签署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响应报价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服务时间、地点或付款方式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实质性要求与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成交的情形3.澄清、说明或更正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4.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响应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异常低价响应审查(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A%的,即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B%的,即响应报价(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C%的,即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A=50;B=50;C=45;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上表第(1)目至第(4)目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目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5.综合评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平均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1商务部分评审项目分值依据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1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满分分值注:按采购文件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后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1-享受政策的总扣除比例)。例:某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文件约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10%,供应商提供的响应产品既有本国产品,也有非本国产品。其中供应商A提交的最后报价为100万元,响应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达到本国产品标准,则供应商A参与评审的最后报价=100万元×(1-10%~20%)。供应商业绩4分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工程审计或工程跟踪审计或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5.2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审计服务方案10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审计服务内容(审核程序、审核方法),进行评审:1.审核程序(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审核程序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审核程序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审核程序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审计服务方案10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2.审核方法(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审核方法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审核方法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审核方法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工作重难点分析方案5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重难点分析方案情况,进行评分:(1)对本项目理解准确,重难点分析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理解基本准确,重难点分析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理解有待提升,重难点分析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人员分工及责任划分分析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分工及责任划分分析进行评审:(1)分析方案全面透彻、清晰,人员分工到位,完全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5分;(2)分析方案清晰,人员分工合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3分;(3)分析方案简单,人员分工有待提升,基本本项目采购需求,得1分;(4)缺少分析方案或未提供得0分。质量控制制度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制度,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健全、详细完整,针对性强,能够提供符合现状要求的管理制度,得5分;(2)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全面、完整,有针对性,符合现状要求,得3分;(3)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简单,有针对性有待提升,得1分;(4)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项目进度保障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保障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进度保障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进度保障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进度保障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档案整理、移交制度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档案整理、移交制度进行评审:(1)档案整理、移交管理制度健全、详细完整,针对性强,能够提供符合现状要求的管理制度,得5分;(2)档案整理、移交管理制度完整,有针对性,符合现状要求,得3分;(3)档案整理、移交管理制度有待提升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服务响应方案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响应(响应及时性、响应速度等)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服务响应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服务响应方案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服务响应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廉政风险预控方案及措施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廉政风险预控方案及措施进行评审:(1)廉政风险预控方案及措施详细完整,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廉政风险预控方案及措施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廉政风险预控方案及措施有待提升,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保密措施和保密方案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保密措施、保密方案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组织协调方案5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相应的组织协调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采购人、供应商之间的组织协调关系。(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配套服务措施方案5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配套服务措施。(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配套服务措施方案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服务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争议解决措施方案5分投标人根据工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争议事项提供处理措施方案:(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责任追究方案及措施5分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评分(可附单位相关文件等)(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措施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措施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措施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项目负责人职称2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服务人员配备8分1、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具有1名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2、在满足采购需求人员配备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加2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1)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所提供的注册证书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2)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取1次,按得分高者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工程审计或工程跟踪审计或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认可。)三、其他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4.成交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成交供应商业绩(如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如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定义1.1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2.1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3.竞争性磋商委托3.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章采购合同四章采购需求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六章供应商须知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偏离5.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一般要求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7.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7.4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8.响应文件的组成8.1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9.报价9.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9.2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9.3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9.4采购项目预算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0.响应文件有效期1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1.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修改和撤回11.1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11.2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3使用电子化交易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11.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2.磋商小组12.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3.响应文件审查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14.响应文件的澄清1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2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竞争性磋商终止1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保密要求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17.成交通知17.1成交结果信息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18.质疑与投诉1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18.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18.3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也可以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在线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121232。18.4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19.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9.1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1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20.其他20.1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采购人:1、在研究了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费率(小写)**.**%的响应报价,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方的申请,我方将保证在*****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3.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6.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的规定。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联系电话(传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芜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三)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注意事项1.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审慎填报本声明函。2.企业名称(盖章)即供应商(盖章)。3.服务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只填写服务标的即可。4.采用联合或合同分包方式的,供应商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5.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有填写不真实谋取成交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作无效处理,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签章:日期:关于《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注意事项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上述声明函中标注/的,无需填写。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进口产品不属于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5.对于在本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在有关具体规定出台前,符合“在中国境内生产”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指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6.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应当完整、准确。评审中发现《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8.供应商提供虚假《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四、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服务产品序号产品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报价(%)1合计(%)备注:1.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3.注意制造商名称与《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要提供声明函的)相应内容保持一致;4.注意生产厂名称、生产厂址填写内容与《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需要提供声明函的)相应内容保持一致;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 临时用电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