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招标公告(武义县医疗保障局2026)


武义县 | 医疗卫生类合作服务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3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723263920010000001-ZJRS2026-CG029
项目名称: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712000
最高限价(元):271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71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03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3楼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义县医疗保障局
地址:武义县明招路1385号五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羊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05784224
质疑联系人:羊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005784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义国际数字贸易港3幢10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931211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8589105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520室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 公开(电子化)2.6.doc304.8K

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公开(电子化)2.6.doc

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RS2026-CG029采购单位:武义县医疗保障局(盖章)代理机构: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3月3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编号:ZJRS2026-CG029项目名称: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采购计划书号:临[2026]37号预算金额(元):2712000.00最高限价(元):2712000.0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2026年3月3日14:30时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开标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时开标地点: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3楼评标室6。五、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六、投标保证金:无七、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开标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457848128@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前按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方无须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同时为保障项目开标的连贯性、减少电子投标的意外事件,制作电子投标人员与开标人员最好为同一人,预留同一手机号码。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地址:武义县明招路1385号五楼项目联系人(询问):羊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057842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国际数字贸易港3幢10楼传真:0579-87669989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931211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8589105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520室联系人:陈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一名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联合体投标特别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标的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的,采购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9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10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资格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3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索引表(此表请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首页)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3)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描述;(4)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技术文件或说明。投标人在“商务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14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6)以下任意一种符合企业自身条件的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5现场演.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6现场踏勘不组织踏勘,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17投标样品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18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于2026年3月3日14:30时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9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中标单位需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到代理公司,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两副,商务技术标一正两副,报价标一正两副!(分开胶装)地址:武义国际数字贸易港3幢10楼,联系人:陈女士,号码:139 6794 43412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2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22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2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6年3月3日14:30时止2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26开标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时起27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28质疑与答疑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9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0优先或强制采购根据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1小微企业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再说明制造商情况。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6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32其他特别提醒:(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单位名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000136304517;开户银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以上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一并考虑。3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企业按所属行业为“保险业”。备注:(具体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项目属性:“服务类”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8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2.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人及投标委托有关说明4.1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标人收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6.特别说明: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6.2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3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单位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4投标单位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6.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将作废,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其他处罚。6.6本项目涉及采购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6.7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质疑和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补充(更正)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更正)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4质疑供应商在收到该更正(补充)公告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8.1招标公告;8.2投标须知;8.3采购需求;8.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5采购合同;8.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9.投标人的风险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9.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采购人澄清。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补充(更正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更正)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10.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5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详见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往来通知、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3.2投标报价应包括市场调研、数据整理、外业调查、资料费、成果验收费、交通费、相关专家评审费、成果印制费、售后服务费、差旅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费及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单价、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100.88元)。投标人必须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1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3.6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保证金15.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5.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15.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5.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5.2.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2.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5.2.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5.2.6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15.2.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15.2.8投标人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15.2.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16.投标文件的制作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16.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加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开制作。如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1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中标单位须提供与上传至政采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正两副。1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7.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文件均不得撤回其投标。17.6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8.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限时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8.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盖章;18.1.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8.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8.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1.6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18.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9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8.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2.2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上的;18.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8.2.4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18.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四、开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19.2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须前往开评标现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开标程序20.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由各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20.2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0.3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政采云”平台上予以公开;20.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审,确定投标报价评审有效投标人;20.5对投标报价评审后有效的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分和综合得分;20.6确定预中标人。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如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评审过程中未发现的,履约应按有利于采购人的要求执行。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五、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由1位采购人代表和4位评审专家组成。22.评标原则22.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22.2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2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22.4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2.5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2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7除单一来源采购以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9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23.评标程序23.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3.2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3.3实质审查与比较23.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23.3.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政采云”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3.3.3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无效标处理。23.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3.5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3.3.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23.3.7评标委员会对明显不合理的投标报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说明,投标人不能提供的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其投标无效。23.3.8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23.3.9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如投标人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遗留其他投标人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24.6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24.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24.8采购人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24.9不同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人中标或轮流中标的;24.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的投标;24.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4.12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24.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4.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24.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4.1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5.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加盖公章确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8.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六、定标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9.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9.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将上报武义县财政局,武义县财政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此标的将另行组织采购。3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30.1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31.中标无效情形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1.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1.6拖延、拒签合同的;31.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采购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32.重新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七、授予合同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合同公告。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33.3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执两份,采购办、代理机构各执一份。33.4中标人和采购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八、履约验收34.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4.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4.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4.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34.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34.6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质疑和投诉35.1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及时提出,评审委员应对异常情况制作相关记录。35.2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小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若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在收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投诉。35.3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一)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二)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投诉。十、监督和解释3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第三章招标需求一、招标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单价(万元/年)预算总价(万元)服务期限1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1项135.6271.22年(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2、项目背景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改革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保合作方式,采用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服务,逐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监督检查方式从事后向事前、事中延伸,减少不合理医疗支出。3、工作目标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武义县基本医保第三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并建立专业高效的医保服务团队,提升医保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改革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近期目标:服务和监管并举,主要解决目前存在的监管和服务力量不足带来的问题。引入第三方稽核和医疗审核资源,加强监管力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引入第三方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方便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等。远期目标:以第三方服务管理平台为主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为经办机构提供医保基金精算分析、监管等专业服务;职能部门主要履行第三方和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基金安全管控等管理性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执行,逐步完成我县医疗资源充分使用、分层级使用的医疗资源整合工作,同时通过第三方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对医保定点单位的管控,确保医保基金有效使用。四、具体要求1、经办服务要求(1)服务专业团队:有确保项目开展的、稳定的协管服务专业团队不少于10人。协管服务专业团队须在中标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配置到位。(2)服务硬件设施设备A:设备配置要求:服务器、存储器等相应设备。B:车辆配备和其他设备需求为保障日常办公、理赔勘查、稽核检查、审核管控的正常开展,中标方应为武义项目服务办公室配备不少于2辆的勘查车辆,及其他相应的办公设备和材料。车辆和其他设备应在中标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配置到位。2、项目服务内容(1)协助开展县内定点民营医院驻点巡查工作;(2)协助开展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进行随机巡查。(3)协助开展定点药店实时监控管理和智能监管数据分析工作,对频繁刷卡、高费用刷卡等可疑情况做数据整合及不定期的药店巡查。(4)负责医保部门认为与完善第三方监管服务有关的其它工作。3、其它要求项目实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估项目服务完成情况,一年一评价。评价结果与当年度该项目费用结算挂钩,具体在双方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五、约定事项1、绩效评价约定:中标人一旦中标,即为承诺履行采购人项目要求中的所有服务范围、数量、质量等,作为年度支付结算的依据。并预留合同价格的5%作为考核绩效。(1)用于考核第三方机构日常工作机制考核(包括人员管理,信息安全、工作配合等);2、团队管理约定:项目服务团队应在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配置到位;其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后续调整方案均需报经采购人审核;从业人员应签订廉洁和保密承诺保证书。3、办公人员约定: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车辆及日常办公等运营经费由中标人负责,并严格执行医保部门项目合作业务和财务操作规程。4、信息环境约定:医保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全区医保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内容。医保部门建立中间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存储、使用,运行维护。中标人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如发生有涉及信息内容用于其它非合作项目领域的,将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六、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服务断档期从2026年1月1日开始计算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止,断档期内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原服务单位。七、结算要求1、合同签署后,采购人每年将年度中标价的95%,分四期在拨付;第一期在季末最后一个月支付,其他三期每季度首月支付2、中标人完成所有服务事项,经考核后支付中标人当年合同价的剩余5%。项目绩效将由医保部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在次年一季度统一清算,具体结算方法将在双方采购合同中明确。结算时中标人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二、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三、评分办法(一)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分(90分)+报价分(10分);(二)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三)报价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1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在报价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计算公式如下。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90%))×10。(四)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9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审标准和细则分值(分)1项目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同类型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0-1(客观分)2风险综合评级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4年度风险综合评价等级评估结果按四个季度结果进行评分:每个季度被评定为AA及以上的类得2分;季度被评定为A类得1分;低于A类不得分。注: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有效证明。0-8(客观分)3偿付能力对投标人提供的所属总公司2024年后两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证明进行评分,每季度偿付能力高于210%(含)的得3分,200%(含)-210%的得1分,低于200%的不得分。每个季度评分为3分,共计两个季度不高于6分。注:以投标人总公司官网对外公布的数据或相关证明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6(客观分)4经营情况以投标人(不含其下属分支机构)2022-2024年(以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准)期间经营方面有否存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机构处罚(处罚单位包括原银保监部门,被处罚对象包括单位和人员)为依据,投标人没有被处罚的,得3分,受到处罚的,每个处罚扣1分,扣完为止。0-3(客观分)5医保政策宣传根据投标人对医保政策宣传方案是否能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宣传计划书是否科学、合理、详实进行打分。【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6增值服务根据各投标人特色增值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可实现程度进行打分,增值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缴扩面、保障延伸、经办服务升级、AI赋能等。【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7医保征缴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大病保险征缴工作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科学合理、详实可行的进行打分。【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8稽核管控投标人应主动开展大病保险稽核工作,针对金华市大病保险住院赔付案件进行核查;对大病保险年度赔付前100名案件进行核查,赔付超5万元的进行标注跟踪、实时核查;对意外伤害重点进行核查。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稽核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稽核的具体方式、路径、抓手等进行打分。【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9机构监管投标人应协助采购人提高医保基金管理能力,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专家对以下条款进行打分。①投标人对医疗机构监管的方式进行阐述;【满分3分,打分分值范围:3、2、1、0】②投标人对医疗机构监管的路径进行阐述;【满分3分,打分分值范围:3、2、1、0】③投标人对医疗机构监管的抓手进行阐述;【满分3分,打分分值范围:3、2、1、0】④投标人对可提供的监管数据赋能进行阐述;【满分3分,打分分值范围:3、2、1、0】⑤投标人对保证医保数据的安全进行阐述。【满分3分,打分分值范围:3、2、1、0】0-1510工作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培训制度、保密制度、考核制度、首问责任制、财务制度、薪酬管理及绩效评价等进行打分。【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11纠纷调解建立投诉及纠纷调解机制,根据提供的机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畅通投诉渠道、理赔规范、纠纷调解、有效控制投诉率等进行打分。【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12项目团队配备投标人承诺配置本项目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人员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上述专职人员中,具有医护、法律或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团队总人数的40%。同时,具有医护专业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承诺派驻人员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工作,配备人员有连续五天以上请假的,必须另派人员顶岗。承诺得3分。注:医学类相关专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不提供毕业证书的或不承诺的均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0-3(客观分)13设备配备投标人承诺提供的配置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设备:包含硬件设备、车辆、办公设备等。注:承诺的得3分,不承诺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0-3(客观分)1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投标人承诺做好本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针对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等所导致的风险所可能引发的项目运行风险、参保人员争议投诉、严重上访等情况,做好应急预案。注:承诺的得3分,不承诺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0-3(客观分)注:所有文件、合同、证书、资质等需要真实有效。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第五章武义县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仅供参考,当事方可根据项目实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甲方(采购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供货单位):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及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RS2026-CG029)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采购项目产品(或服务)名称产品(或服务)内容数量(或服务期限)单价(元)合价(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产品(或服务)要求1、*********2、*********3、*********..............................(以上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对应的服务要求内容填写)三、产品(或服务)质量要求1、*********2、*********3、*********..............................(以上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对应的服务质量内容填写)四、项目验收项目由甲方单位组织验收。五、付款方式(按采购文件规定付款方式填写)六、产品数量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增减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七、售后服务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文件及乙方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或服务),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验收完毕的,每超过一天,付合同价的0.5%的违约金给乙方。3、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或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部分产品(或服务)货款的0.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九、其他约定事项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其它未尽事宜或履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选择武义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它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办备案一份,代理机构存档一份。甲 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项目经办人(签字):电话:邮政编码:321200乙 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必填):账号(必填):邮政编码: 见证方(盖章):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时 间: 年 月 日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封面格式资格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评分索引表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分页码1……(请按技术评分标准填写)2……3……4……5……6……7……8……备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表格放置在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三、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单位)、(代理公司):我方参与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RS2026-CG029】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名称),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说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号码:法定代表人钉钉号: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投标函(格式)致: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RS2026-CG029)有关要求,(投标人全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详细研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等,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2、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均具有约束力,并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4、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RS2026-CG029项目名称投标单价投标总价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大写: 元整小写:¥ 元▲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供应商行为禁止类”之“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第5条: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属约的恶意报价。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若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约的具体原因,并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投标承诺书(格式)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现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一、我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该行为被记录为不良行为,并在不良行为记录时限内放弃本次投标的资格。(1)已报名但无故放弃投标(开标前已有书面说明并证实的除外)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的;(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4)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6)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7)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秩序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9)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或未按层级和相关程序逐级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0)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11)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2)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14)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15)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16)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17)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1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9)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0)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政府采购合同的;(21)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22)在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二、我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的中标公示有异议,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期限内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质疑,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的决定。1、质疑人须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2、投诉时,应当递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内 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小微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或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备注:1.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①货物类:“标的名称”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填写,需把所有产品相关制造商信息一一列出,标的名称填写错误(写成项目名称等)或者产品填写缺项漏项的,此声明函无效;其中配件、辅料不作为标的,不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里填列。②服务类:“标的名称”填写项目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③工程类:“标的名称”填写项目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承接工程的供应商。“标的名称”中个别字因疏漏问题造成的错误,可以进行询问和澄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有效澄清的,此声明函有效。3.制造厂商不可以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此种情况下,此声明函无效。4.图书类项目在货物类项目中,需要填写出版社信息,如涉及多个出版社的,需一一列出,对于填写缺项漏项的,此声明函无效。5.新成立的公司也需要提供声明函,在声明函中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数据不填写,对企业类型以及是否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进行声明,否则声明函无效。6.供应商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的,投标无效。但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的,此声明函有效。7.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类型正确,数据错误,此声明函有效。对数据有疑义的,由供应商澄清说明,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作出合理解释。8.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如中标人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RS2026-CG029采购单位:武义县医疗保障局(盖章)代理机构: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3月3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编号:ZJRS2026-CG029项目名称: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采购计划书号:临[2026]37号预算金额(元):2712000.00最高限价(元):2712000.0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2026年3月3日14:30时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开标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时开标地点: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3楼评标室6。五、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六、投标保证金:无七、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开标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邮箱(3457848128@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前按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方无须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同时为保障项目开标的连贯性、减少电子投标的意外事件,制作电子投标人员与开标人员最好为同一人,预留同一手机号码。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地址:武义县明招路1385号五楼项目联系人(询问):羊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057842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国际数字贸易港3幢10楼传真:0579-87669989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931211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58589105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520室联系人:陈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764637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一名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7联合体投标特别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标的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的,采购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9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10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资格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3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索引表(此表请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首页)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3)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描述;(4)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技术文件或说明。投标人在“商务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14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6)以下任意一种符合企业自身条件的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5现场演.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6现场踏勘不组织踏勘,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17投标样品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18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于2026年3月3日14:30时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9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中标单位需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到代理公司,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两副,商务技术标一正两副,报价标一正两副!(分开胶装)地址:武义国际数字贸易港3幢10楼,联系人:陈女士,号码:139 6794 43412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2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22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2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6年3月3日14:30时止2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26开标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时起27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28质疑与答疑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9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0优先或强制采购根据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1小微企业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再说明制造商情况。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6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32其他特别提醒:(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单位名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000136304517;开户银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以上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一并考虑。3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企业按所属行业为“保险业”。备注:(具体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项目属性:“服务类”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8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人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人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2.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人及投标委托有关说明4.1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标人收取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6.特别说明: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6.2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3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单位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4投标单位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6.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围标串标,不恶意质疑投诉。如违反上述要求,经核实后,供应商的投标将作废,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其他处罚。6.6本项目涉及采购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6.7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7.质疑和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补充(更正)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更正)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4质疑供应商在收到该更正(补充)公告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8.1招标公告;8.2投标须知;8.3采购需求;8.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8.5采购合同;8.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9.投标人的风险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9.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采购人澄清。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补充(更正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充(更正)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10.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5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详见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往来通知、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计。13.2投标报价应包括市场调研、数据整理、外业调查、资料费、成果验收费、交通费、相关专家评审费、成果印制费、售后服务费、差旅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费及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单价、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100.88元)。投标人必须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1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3.6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保证金15.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5.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15.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5.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5.2.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2.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5.2.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5.2.6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15.2.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15.2.8投标人质疑投诉提供虚假情况;15.2.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采购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16.投标文件的制作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16.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加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开制作。如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1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中标单位须提供与上传至政采云上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正两副。1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7.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文件均不得撤回其投标。17.6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8.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限时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8.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盖章;18.1.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8.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8.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1.6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含有商务报价的内容;18.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9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8.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2.2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上的;18.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8.2.4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18.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四、开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19.2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无须前往开评标现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开标程序20.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由各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20.2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0.3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政采云”平台上予以公开;20.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评审,确定投标报价评审有效投标人;20.5对投标报价评审后有效的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分和综合得分;20.6确定预中标人。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如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评审过程中未发现的,履约应按有利于采购人的要求执行。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五、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由1位采购人代表和4位评审专家组成。22.评标原则22.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22.2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2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22.4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2.5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2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7除单一来源采购以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9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23.评标程序23.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3.2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3.3实质审查与比较23.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23.3.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政采云”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3.3.3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响应,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无效标处理。23.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3.5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3.3.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23.3.7评标委员会对明显不合理的投标报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说明,投标人不能提供的或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问题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判定其投标无效。23.3.8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23.3.9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如投标人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遗留其他投标人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24.6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24.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24.8采购人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24.9不同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人中标或轮流中标的;24.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的投标;24.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4.12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24.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24.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24.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4.1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25.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加盖公章确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8.评标过程的保密28.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8.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六、定标29.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9.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9.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将上报武义县财政局,武义县财政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此标的将另行组织采购。3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30.1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31.中标无效情形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1.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1.6拖延、拒签合同的;31.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采购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32.重新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七、授予合同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合同公告。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33.3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执两份,采购办、代理机构各执一份。33.4中标人和采购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八、履约验收34.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4.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4.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4.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34.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34.6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质疑和投诉35.1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及时提出,评审委员应对异常情况制作相关记录。35.2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小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若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在收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投诉。35.3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一)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二)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投诉。十、监督和解释3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第三章招标需求一、招标需求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单价(万元/年)预算总价(万元)服务期限1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1项135.6271.22年(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2、项目背景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改革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保合作方式,采用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服务,逐步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监督检查方式从事后向事前、事中延伸,减少不合理医疗支出。3、工作目标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武义县基本医保第三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并建立专业高效的医保服务团队,提升医保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改革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近期目标:服务和监管并举,主要解决目前存在的监管和服务力量不足带来的问题。引入第三方稽核和医疗审核资源,加强监管力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引入第三方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方便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等。远期目标:以第三方服务管理平台为主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为经办机构提供医保基金精算分析、监管等专业服务;职能部门主要履行第三方和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基金安全管控等管理性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执行,逐步完成我县医疗资源充分使用、分层级使用的医疗资源整合工作,同时通过第三方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对医保定点单位的管控,确保医保基金有效使用。四、具体要求1、经办服务要求(1)服务专业团队:有确保项目开展的、稳定的协管服务专业团队不少于10人。协管服务专业团队须在中标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配置到位。(2)服务硬件设施设备A:设备配置要求:服务器、存储器等相应设备。B:车辆配备和其他设备需求为保障日常办公、理赔勘查、稽核检查、审核管控的正常开展,中标方应为武义项目服务办公室配备不少于2辆的勘查车辆,及其他相应的办公设备和材料。车辆和其他设备应在中标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配置到位。2、项目服务内容(1)协助开展县内定点民营医院驻点巡查工作;(2)协助开展县内定点医药机构(公立医院、基层卫生院)进行随机巡查。(3)协助开展定点药店实时监控管理和智能监管数据分析工作,对频繁刷卡、高费用刷卡等可疑情况做数据整合及不定期的药店巡查。(4)负责医保部门认为与完善第三方监管服务有关的其它工作。3、其它要求项目实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估项目服务完成情况,一年一评价。评价结果与当年度该项目费用结算挂钩,具体在双方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五、约定事项1、绩效评价约定:中标人一旦中标,即为承诺履行采购人项目要求中的所有服务范围、数量、质量等,作为年度支付结算的依据。并预留合同价格的5%作为考核绩效。(1)用于考核第三方机构日常工作机制考核(包括人员管理,信息安全、工作配合等);2、团队管理约定:项目服务团队应在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配置到位;其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后续调整方案均需报经采购人审核;从业人员应签订廉洁和保密承诺保证书。3、办公人员约定:项目服务团队的人员、车辆及日常办公等运营经费由中标人负责,并严格执行医保部门项目合作业务和财务操作规程。4、信息环境约定:医保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全区医保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内容。医保部门建立中间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存储、使用,运行维护。中标人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如发生有涉及信息内容用于其它非合作项目领域的,将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六、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服务断档期从2026年1月1日开始计算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止,断档期内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原服务单位。七、结算要求1、合同签署后,采购人每年将年度中标价的95%,分四期在拨付;第一期在季末最后一个月支付,其他三期每季度首月支付2、中标人完成所有服务事项,经考核后支付中标人当年合同价的剩余5%。项目绩效将由医保部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在次年一季度统一清算,具体结算方法将在双方采购合同中明确。结算时中标人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二、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三、评分办法(一)满分为100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分(90分)+报价分(10分);(二)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三)报价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1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在报价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计算公式如下。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90%))×10。(四)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9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审标准和细则分值(分)1项目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同类型项目业绩的,每个项目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0-1(客观分)2风险综合评级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4年度风险综合评价等级评估结果按四个季度结果进行评分:每个季度被评定为AA及以上的类得2分;季度被评定为A类得1分;低于A类不得分。注:需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有效证明。0-8(客观分)3偿付能力对投标人提供的所属总公司2024年后两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证明进行评分,每季度偿付能力高于210%(含)的得3分,200%(含)-210%的得1分,低于200%的不得分。每个季度评分为3分,共计两个季度不高于6分。注:以投标人总公司官网对外公布的数据或相关证明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0-6(客观分)4经营情况以投标人(不含其下属分支机构)2022-2024年(以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准)期间经营方面有否存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下属机构处罚(处罚单位包括原银保监部门,被处罚对象包括单位和人员)为依据,投标人没有被处罚的,得3分,受到处罚的,每个处罚扣1分,扣完为止。0-3(客观分)5医保政策宣传根据投标人对医保政策宣传方案是否能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宣传计划书是否科学、合理、详实进行打分。【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6增值服务根据各投标人特色增值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可实现程度进行打分,增值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缴扩面、保障延伸、经办服务升级、AI赋能等。【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7医保征缴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大病保险征缴工作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且科学合理、详实可行的进行打分。【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8稽核管控投标人应主动开展大病保险稽核工作,针对金华市大病保险住院赔付案件进行核查;对大病保险年度赔付前100名案件进行核查,赔付超5万元的进行标注跟踪、实时核查;对意外伤害重点进行核查。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稽核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稽核的具体方式、路径、抓手等进行打分。【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9机构监管投标人应协助采购人提高医保基金管理能力,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专家对以下条款进行打分。①投标人对医疗机构监管的方式进行阐述;【满分3分,打分分值范围:3、2、1、0】②投标人对医疗机构监管的路径进行阐述;【满分3分,打分分值范围:3、2、1、0】③投标人对医疗机构监管的抓手进行阐述;【满分3分,打分分值范围:3、2、1、0】④投标人对可提供的监管数据赋能进行阐述;【满分3分,打分分值范围:3、2、1、0】⑤投标人对保证医保数据的安全进行阐述。【满分3分,打分分值范围:3、2、1、0】0-1510工作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培训制度、保密制度、考核制度、首问责任制、财务制度、薪酬管理及绩效评价等进行打分。【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11纠纷调解建立投诉及纠纷调解机制,根据提供的机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畅通投诉渠道、理赔规范、纠纷调解、有效控制投诉率等进行打分。【满分8分,打分分值范围:8、7、6、5、4、3、2、1、0】0-812项目团队配备投标人承诺配置本项目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人员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上述专职人员中,具有医护、法律或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团队总人数的40%。同时,具有医护专业的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承诺派驻人员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到岗工作,配备人员有连续五天以上请假的,必须另派人员顶岗。承诺得3分。注:医学类相关专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不提供毕业证书的或不承诺的均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0-3(客观分)13设备配备投标人承诺提供的配置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设备:包含硬件设备、车辆、办公设备等。注:承诺的得3分,不承诺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0-3(客观分)1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投标人承诺做好本项目的应急管理工作,针对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等所导致的风险所可能引发的项目运行风险、参保人员争议投诉、严重上访等情况,做好应急预案。注:承诺的得3分,不承诺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0-3(客观分)注:所有文件、合同、证书、资质等需要真实有效。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第五章武义县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仅供参考,当事方可根据项目实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甲方(采购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供货单位):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以及2026-2027年武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RS2026-CG029)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采购项目产品(或服务)名称产品(或服务)内容数量(或服务期限)单价(元)合价(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产品(或服务)要求1、*********2、*********3、*********..............................(以上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对应的服务要求内容填写)三、产品(或服务)质量要求1、*********2、*********3、*********..............................(以上按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对应的服务质量内容填写)四、项目验收项目由甲方单位组织验收。五、付款方式(按采购文件规定付款方式填写)六、产品数量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增减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七、售后服务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文件及乙方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